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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綜合執法半年工作總結范文1
一、工作目標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堅持標本兼治、打防結合和屬地管理原則,注重源頭管理,突出問題導向,狠抓農資市場監管,認真清理整頓一批違法生產經營主體,端掉一批制假售假農資窩點,嚴厲查處一批農資違法案件,集中銷毀一批假劣農資,確保農資質量可靠、市場穩定,為維護農業產業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奠定堅實基礎。強化法制宣傳,增強農資經營主體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加強橫向協同與縱向聯動,推進社會共治,全力護航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和特色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現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重點
以農村和城鄉接合部、農資經營集散地、種養殖生產基地、菜籃子產品主產區為重點地區,開展農資打假春季、秋季專項行動。充分利用巡查檢查、監督抽查、暗查暗訪、投訴舉報等手段,認真摸排問題隱患,嚴厲查處農資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重點圍繞以下農資產品開展專項治理。
(一)種子。緊緊圍繞當地重點作物品種,組織開展種子執法檢查,重點檢查種子標簽、經營檔案、備案、登記等內容,嚴肅查處無證經營、經營假冒偽劣種子、套牌侵權、未審先推、包裝標簽不規范等違法行為。
(二)農藥。嚴格執行農藥經營采購銷售臺賬,限用農藥定點經營與實名購買和農藥使用用藥記錄等制度,規范農藥經營使用行為;嚴肅查處無證經營農藥和不按規定使用農藥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特別是非法添加高毒、禁用農藥成分的農藥和使用禁用農藥的行為。
(三)獸藥。認真落實《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嚴格執行農業部2071號公告,從嚴從重查處獸藥違法添加、制假售假用假等違法行為,強化獸藥經營使用監督管理。
(四)肥料。嚴格規范肥料登記備案管理,強化肥料產品登記證、包裝標識、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復混肥料、有機肥料、水溶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等產品未經登記、一證多用、假冒偽造登記證,肥料產品標稱具有農藥功能和肥料產品有效成分不足及氯離子超標等違法行為。
(五)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加強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加大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質量抽檢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經營產品質量安全指標不合格、包裝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飼料產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違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行為。
(六)農機。開展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獲得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擅自改變主要技術規格,以及證書和標志使用不規范等行為。
(七)農膜。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農膜質量監督抽查,嚴格執行農膜新標準,引導農業生產者購買、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農膜產品,確保不達標農膜產品不進店、不下田。
三、主要措施
(一)清理整頓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依法認真履行行政許可職責,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條件和標準審查農資經營主體資質,規范審批,嚴把農資經營準入關,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農(獸)藥等違法行為。各行業監管部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落實好農資經營許可后監管職責,加強農資市場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農資市場主體信用檔案,推進信用分類監管,對列入農資企業重點監控名單的農資企業要強化跟蹤監管,實施聯合懲戒;對不符合法定資質條件或者有嚴重違法行為的市場主體,特別是達不到規定條件的農(獸)藥生產經營企業,要堅決依法予以清理、取締。
(二)開展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瞄準農村和城鄉接合部、農資經營集散地、種養殖生產基地、菜籃子產品主產區等重點區域,結合當地農業生產實際,突出重點農時、重點品種,開展農資市場集中整治,做到全面落實農資源頭嚴控、過程嚴管、違法嚴懲執法監管機制,筑牢農業安全“防火墻”。要針對農資特別是農藥、獸藥的突出問題,適時開展專項整治,加強從經營到使用全鏈條各環節的監管。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礎,靶向發力、精準打擊為目標,規范實施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問題農資企業產品實行執法抽檢全覆蓋。
(三)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嚴格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堅持有案必查,查必徹底,全面查處不留死角,案件查處率達100%,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持續強化案件協查聯動機制,查辦的每一起農資案件均應及時向非法產品來源地和流向地實施協查通報,全程清除假劣農資,案件通報協查率達100%。涉嫌犯罪線索明顯的案件,要商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快查快辦;達到移送標準、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須要第一時間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杜絕以罰代刑、有案不查、處罰偏輕等情況出現。
(四)強化農資信息化監管。依托省農資監管信息平臺,推動農資信息化監管,將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主要農業投入品納入平臺監管,強化平臺應用管理,率先實現農藥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種子獲證企業及其生產購銷信息平臺登記備案,進一步推進飼料和實行登記管理的肥料企業產品有效監管。發揮農資監管信息平臺監管功能,全面查處未依法建立臺賬記錄行為,全程跟蹤追查上級通報查處的問題農資企業產品,徹底清查假劣農資。
(五)深入開展宣傳培訓。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各行業管理部門及綜合執法機構要通過現場咨詢、展覽展示、鄉村課堂等方式,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刊等宣傳媒介和采取印發宣傳材料、舉辦現場咨詢、展覽展示、鄉村課堂等方式,大力宣傳農業法律法規、農資安全使用等知識,進一步提高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扎實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面對面向農民普及法律法規和農業科技知識,把法律、安全優質高效的農資產品和農業生產技術服務送到鄉村,進一步推進法律、放心農資和農業科技下鄉進村入戶。組織開展農資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提高農資經營者誠信守法意識;開展農資質量安全承諾活動,推動農資質量優質高效化;組織開展優質安全農資展示推介,引導農資企業與農產品生產企業、合作社對接,暢通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渠道。舉辦農資打假執法培訓班,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素養和辦案業務水平。公開曝光農資打假典型案件,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營造打擊假冒偽劣、維護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農資打假對于保障農業穩產保供、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民群眾利益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視農資打假工作,切實履行屬地管理和牽頭協調職責,加強統籌協作,明確職責分工,建立長效機制,增強農資打假合力,并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周密部署,確保監管執法各司其責,職責分工明確,任務分解到崗到人,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扎實推進、取得實效。
(二)加強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強化農資信用監管。建立健全農資經營主體信用檔案,推動實現農資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全覆蓋。做好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公開,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鼓勵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機構開展信用評價,積極引導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誠信經營。充分發揮協會組織、新聞媒體和普通消費者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暢通“12316”舉報電話、網絡舉報信箱等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農資打假投訴舉報機制,努力構建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
農業綜合執法半年工作總結范文2
一、依法行政 加強農業綜合執法力度 健全完善農業行政執法體系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客觀需要,是構建法治政府、責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加強農業行政綜合執法,維護農業投入品市場的正常經濟秩序,建立完善農業行政執法體系,是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需要,是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的工作。
(一)調查研究。針對我市農業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難點和問題,積極開展了調查研究,如農業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農業行政復議、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農業行政賠償程序、執法隊伍內部監督管理和獎懲機制、聯合執法的聯動機制,探索農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的有效和長效機制。
(三)毒鼠強專項整治工作。根據省農業廳關于收繳毒鼠強等劇毒殺鼠劑的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強對劇毒鼠藥的清查收繳力度和宣傳力度,以及合法鼠藥經營網點的布局。并聯合工商、衛生、公安等部門的積極開展清理收繳、宣傳等活動。通過采取各項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強等劇毒殺鼠劑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擊和預防利用殺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為早日根除毒鼠強等劇毒殺鼠劑對社會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的穩定。
(四)加強農業法制工作,針對農資經營戶和農村群眾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淡薄,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能力較弱等特點,同時為了有效防止坑農害農的違法事件的發生,對全市農藥經營戶、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經營戶進行了組織學習,1月至6月共組織農資經營人員培訓(含上崗證)學習約600人次。通過加大農資市場的監管力度和采取多種形式的宣傳及整頓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等活動,提高了經營戶依法經營意識,提高了他們自覺抵制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的意識,維護了農資市場的正常秩序,維護了合法經營。
(五)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做好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結合昆明市農業局職能和農業生產的實際,成立了昆明市農業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制定了《昆明市農業局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昆明市農業局關于進一步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了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責任部門、工作安排和時間要求、組織保障等內容,為有效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礎。同時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突出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品種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加大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活動力度,建立標本兼治、上下聯動、信息共享、部門配合專項整治的長效機制,完成了三個階段的工作總結和10日一報的報表各項工作,保障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及社會的穩定。
(六)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全面推行“陽光政務”和行政審批改辦領導小組關于《行政處罰依據清理的通知》、《行政許可事項的清理的通知》及對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設置行政處罰和行政審批許可事項設置依據清理、規范細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對行政審批項目再次進行清理,加強和“三個區”有關行政審批項目移交和行政執法對接及指導,同時做好省農業廳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的對接,使我局行政審批項目下放、移交和銜接工作順利開展;二是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陽光政務的相關要求,擬定了“昆明市農業局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加強對縣(市)區農業部門“陽光政務四項制度”的建立的指導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執法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農業行政執法行為;三是對涉農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所設置的農業行政處罰條款、行政強制、行政確認進行梳理,共有231款。在農業行政執法制度的基礎上初步擬定了農業行政執處罰自由裁量權,準備提交省農業廳和縣(市)區討論。
(六)、根據市政府2008年立法計劃的工作安排,我局承擔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已通過市政府常委會,并于2009年2月1日施行。我處積極參與了相關宣傳資料的擬定和培訓等工作;結合“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積極組織和參與在東風廣場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活動,提高群眾的法律和自我保護意識。
二、認真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自兩會結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議5件、市人大代表建議15件、市政協委員提案38件。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認真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以及局黨委的安排布置,我處積極開展撰寫、協調、組織面商、修改面商答復稿等相關辦理工作。現已完成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3件、市人大代表建議15件、市政協委員提案18件,目前已辦理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滿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務中心農業局窗口工作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和程序及加強便民窗口管理的有關要求,按照局黨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審批項目都已按規定擬定了行政審批程序,實施行政審批“兩集中”開展審批工作。同時加強便民窗口工作人員的學習宣傳。經過有關處(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員的努力,沒有出現違規或者舉報、投訴案件,按時、按質完成行政審批的各項工作任務,樹立了農業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根據市委、政府開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積極開展收集和整理本局應當公開的相關的政務信息,并在市政府網站和農業信息網進行公開。同時和市場處共同完成了96128專線接聽電話的基礎材料整理、上傳和回復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積極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轉的督辦件;積極參加招商引資和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加大對涉農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貫徹、執行、宣傳力度,并針對我市農業和農村社會、農業依法行政、行政審批項目審批、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難點和問題,積極開展了調查研究,探索執法隊伍內部監督管理和獎懲機制、聯合執法的聯動機制,健全完善農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的有效和長效機。
(二)依法行政,公正執法。繼續加強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力度,深入開展農資打假護農活動,重點整頓種子、農藥、獸藥、飼料、疫苗、肥料和九種農資的違法違規的行為,依法維護農業投入品市場正常經濟秩序;健全完善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切實依法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維護社會的穩定。
(三)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全面推行“陽光政務”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行政審批項目審批監督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政處罰依據的細化等工作。
(四)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的相關規定,在年底組織農業行政執法人員證件審驗及部分證件到期換證培訓等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規定和要求,繼續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工作,特別是3件政協重點提案面商的組織工作,按質、按時完成辦理的各項工作任務。
農業綜合執法半年工作總結范文3
為切實做好南寧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壓實屬地責任、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依法規范我市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種植、生產、進口和加工等活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嚴格依照《生物安全法》《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規規章, 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管要求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全區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農廳辦發〔2021〕43號)要求,嚴厲打擊非法研究、試驗、制種、經營、種植、加工和進口行為,認真落實農業轉基因監管職責,提高基層執法和檢測的能力水平,促進全市農業轉基因監管體系隊伍不斷健全,監管能力不斷提升,我市農業轉基因研究與應用不斷健康有序發展。
(一)堅持全覆蓋。對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發、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口等活動全覆蓋監管。對涉農試驗基地、種子生產基地全覆蓋抽樣檢查。對轉基因農產品加工企業全覆蓋監督檢查,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發單位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100%。對重點地區全覆蓋抽檢監測。
(二)堅持抓重點。突出春耕備耕、秋收冬種、制種售種等關鍵時節;突出研發單位、育制種基地、加工企業等重點對象;突出研究試驗、品種審定(登記)、種子生產經營、產品進口加工、產品標識監管。突出糧食生產區和種子生產基地等重點區域。
(三)堅持控源頭。加強研發、制種源頭和進口管理,對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發試驗單位和進口轉基因生物全程監管,對種子生產加工銷售企業全覆蓋監管,防范轉基因材料擴散,防止非法轉基因種子下地,斬斷非法種植的源頭。
(四)堅持促協同。建立市、縣(區)聯合監管機制,推進市際協同監管;依照“屬地管理、部門協調、檢打聯動”原則強化職責分工和統籌,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海關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大對縣(區)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的支持、指導和檢查力度,積極推動縣(區)、開發區農業農村部門將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將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事業發展的相關支出列入本級部門預算;指導縣(區)、開發區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管理領導小組。通過科普培訓,指導從業主體規范農業轉基因生物原料和加工生產管理,形成“主體責任”意識。努力形成從業主體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局面。
二、監管任務
(一)壓實主體責任。農業轉基因相關從業者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單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實擔負起監管的法定責任。縣(區)、開發區農業農村部門應通過召開指導會、舉行培訓班、實施例檢和抽查、政策法規宣講、約談質詢等方式,壓實農業轉基因相關從業者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從業主體自我約束和管理,重點檢查管理制度、管控措施、設施條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研發單位要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機構,建立健全實驗室-田間各個環節的管理制度,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切實做好本單位研發活動的管理工作。種子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對制種親本和種子來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嚴防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牽頭單位:局科教與種業科,責任單位:畜牧與飼料科、漁業漁政漁港監管科,市農科所,各縣(區)、開發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
(二)研究試驗環節。跟蹤并掌握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研發動態,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重點監管作物播種期、開花前、收獲期和試驗結束后4個關鍵時期。對批準開展的轉基因試驗全程監管,試驗前檢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設情況,試驗中檢查安全隔離等措施落實情況和試驗檔案,試驗結束檢查收獲物和殘余物處理及貯存情況。對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全覆蓋抽樣檢測,排查非法試驗行為,一旦發現未經批準的試驗嚴令立即停止。全覆蓋督促并檢查研究和試驗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督促轉基因研究試驗單位落實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控制設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嚴格按照《轉基因植物試驗安全控制措施》進行過程管理,建立轉基因活動管理記錄和檔案,實施轉基因材料轉移合同制度,確保轉基因材料可監管、可溯源、無非法擴散。〔牽頭單位:局科教與種業科,責任單位:市農科所,各縣(區)、開發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
(三)品種審定(登記)環節。嚴格落實未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的品種一律不得進行區域試驗和品種審定(登記)的要求,對參加區域試驗的玉米、水稻、大豆等品種以及進行登記的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申請單位要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提供檢測報告,并提交標準樣品,組織單位應對申請者提交的標準樣品進行復檢。(牽頭單位:局科教與種業科)
(四)種子生產經營環節。對種子企業和制種基地開展拉網式排查,加大種子抽檢力度和苗期檢測力度,春耕備耕前和種子收獲季開展專項檢查活動,防止非法轉基因種子下地,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開展轉基因成分抽檢,加大抽檢力度,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銷售。南寧市農業農村局將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的統一部署,做好對冬季企業監督檢查,春季市場檢查抽取水稻、玉米種子樣品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在水稻、玉米苗期,利用轉基因試紙條快速檢測法組織對本市大田種植品種開展抽樣檢測;在水稻、玉米種子收獲前,組織對生產基地生產的品種進行抽樣檢測。〔牽頭單位:局科教與種業科,責任單位:局法規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市農技推廣站,各縣(區)、開發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
(五)進口加工環節。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監管,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頒證后的后續監管,對首次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的加工企業從運輸到產品流通進行全程重點監管,要求企業每個環節開始前向當地縣(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和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報告。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的企業需每月向屬地縣(區)農業農村局及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報備農業轉基因生物原料進口及加工情況(當月無進口及加工也需報備),縣(市、區)農業農村局也須逐級向市級及自治區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報備。全覆蓋檢查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企業在轉基因生物采購、運輸、儲藏、加工、銷售、標識過程的安全控制措施及加工企業的轉基因生物流向檔案。嚴查市內加工企業的裝卸、儲藏、運輸、加工過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等檔案管理以及轉基因農產品標識情況。對違規加工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控制措施落實不力的加工企業,依法責令停止加工,給予行政處罰。采取例行、暗訪、飛行等檢查方式,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不進入環境,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市農業農村局將不定期組織開展抽檢工作。〔牽頭單位:局科教與種業科,責任單位:畜牧與飼料科、漁業漁政漁港監管科、局法規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各縣(區)、開發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
(六)標識管理環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做好轉基因標識監管,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和《農業轉基因生物標簽的標識》(農業部869號公告—1—2007)要求,嚴格標識范圍,嚴查標識方式,對已納入標識目錄的轉基因產品形成常態化檢查機制,充分滿足公眾知情權和選擇權。〔牽頭單位:局科教與種業科,責任單位:局法規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市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各縣(區)、開發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
(七)加強病蟲害發生動態監測。按照屬地管理和誰研發誰監管原則,研發部門主管單位負責研發基地的病蟲情況監測,生產基地由屬地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轄區內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情況監測。安排專業人員跟蹤監測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害消長、種群結構及其生物多樣性變化,及時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動態,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嚴防目標害蟲轉移對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蟲上升危害。〔牽頭單位:局糧油蔬菜管理科,責任單位:局經濟作物科,市植保站、市農科所,市內轉基因研發單位,各縣、區農業農村局〕
(八)加強科普宣傳。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宣傳活動,注重統籌資源,創新機制,尊重科學,客觀公正,突出宣傳效果,形成科普合力。緊緊依靠宣傳主渠道,積極運用微信、微博等新興媒體,打造科學傳播平臺。培育懂技術、會科普、接地氣的科學傳播隊伍,加強轉基因培訓和科普宣傳咨詢,開展轉基因科普宣傳進社區、進校園、進公共場所,加強與公眾的溝通交流,為轉基因科研和產業化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牽頭單位:局科教與種業科,責任單位:市農科所,各縣(區)、開發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縣(區)、開發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提高認識,勇于擔當、主動監管、健全機制、加強領導,制定本縣(區)詳細工作方案,將工作任務分解到具體的機構、部門和人員,強化責任追究,將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制度化、常態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精神,強化轉基因標識等事中事后監管。探索建立約談當地主要負責人等監管工作新機制,推進屬地管理責任的落實。在隊伍、經費、裝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各縣(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海關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各縣(區)要強化統籌協調,明確相關機構的職責分工和協作機制;加快建立跨地區執法監管協調機制,對擴散源頭不在本行政區域的,要及時向南寧市農業農村局匯報,并向擴散源頭所在地農業農村部門發送協查信函,嚴肅查處。常態化轉基因監管信息和案件查處信息實行月報制度,重大案件隨時報送。
(三)壓實主體責任。督導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發單位和研發人落實好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健全管理制度,落實控制措施。督導種子企業、進口企業和加工企業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依法持證經營,健全管理制度和生產經營檔案,落實監管措施。
(四)落實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落實好約談問責、督導檢查制度,及時報告監管線索,依法依規追究不作為、亂作為者的責任。常態化轉基因監管信息報送制度,案件查處信息實行月報制度,沒有案件的實行零報告。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及有關單位要做好農業轉基因安全監管檔案管理工作,隨時迎接上級部門檢查。郵箱:nnsnyjkjk@163.com。
(五)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各地要組織基層農技人員和農業行政執法人員明察暗訪,重大案件追根溯源,查出源頭,查清主體,查明責任,依法嚴肅處理。依法做好行政處罰案件的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報送和公布案件查處情況,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建立監督舉報信息處理制度,鼓勵群眾舉報和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加大違法案件曝光力度,威懾違法行為。
(六)加強工作調度和信息報送。加強工作溝通與調度,明確專人負責,落實監管信息報送制度,關鍵節點實行監管信息日報,案件查處實行信息月報,重大案件隨時報送,沒有案件的零報告。加強監管工作檔案收集、整理、歸檔、保管等,完善農業轉基因安全監管工作記錄與檔案管理,確保規范、真實和安全。請各縣(區)、開發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明確1名工作聯絡員并將名單于4月20日前報送市農業農村局科教與種業科,并請按如下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材料和統計報表,報送材料請通過我局OA系統報送至給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轉科教與種業科(涉密材料請按密件管理要求報送):
1. 2021年4月30日前,將本縣(區)、開發區2021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方案、領導小組文件報送我局科教與種業科。
2. 每月3日前,報送《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附件1)、《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情況表》(附件3)。
3. 6月3日前,報送半年轉基因監管工作總結(格式見附件6)。
4. 6月28日前,報送《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情況統計表》(附件2)。
5. 12月3日前,報送全年轉基因監管工作總結(格式見附件6)。
6. 12月28日前,報送《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情況統計表》(附件1)。
7. 隨時報送:每次對轉基因試驗單位、轉基因加工企業開展檢查后于7個工作日內報送《廣西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4)。
四、 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3月—4月)。各縣(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監管實施方案,明確牽頭部門、任務分工和工作機制,細化工作要求和責任落實,盡快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4月—11月)。各縣(區)根據實施方案及農業農村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延伸績效管理要求,落實年度任務,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認真開展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行動,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市農業農村局將對各縣(區)監管情況進行督查。
(三)經驗總結階段(2021年12月)。各縣(區)及時總結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科學研判形勢,謀劃下一步工作。
未盡事宜,請與市科教與種業科聯系。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梁克非,5530256,電子郵箱:nnsnyjkjk@163.com。
附件:1. 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
2. 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情況統計表
3. 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加工情況表
4. 廣西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檢查記錄表
5. 轉基因試紙條現場檢測記錄表
6. 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總結(模板)
附件1
2021年 月份南寧市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2021年 月 日
行政執法案件
移送司法機關案件
案件信息公開(件)
立案件數
辦結件數
金 額(萬元)
件 數
金 額(萬元)
說明:1. 此表按月報送,每月3日前報送上月的案件統計數據至nnsnyjkjk@163.com。
2. 案件詳細案情隨此表同時報送。
附件2
南寧市2021年 月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2021年 月 日
檢查研發、生產、經營單位(家次)
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查處問題(起)
涉及金額(萬元)
責令整改(起)
取締無證
企業(家)
吊銷證件企業(家)
試驗環節監管
南繁基地監管
品種審定環節監管
制種基地監管
種子加工經營環節監管
轉基因進口加工企業監管
小計
說明:此表半年報送一次,分別于當年6月28日和12月28日前報送。
附件3
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加工情況表
報送單位: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填報人: 聯系電話:
月加工總情況
加工企業名稱
農業轉基因生物名稱
原料進口原料總數(噸)
用途(如豬、雞配合飼料、大豆油、大豆粕等)
原料加工使用總數(噸)
加工成品總數(噸)
銷售成品總數(噸)
成品流向(主要銷售地)
原料銷毀(噸)
成品總數銷毀(噸)
下腳料收集總數(公斤)
下腳料焚燒總數(公斤)
大豆
油菜籽
玉米
……
原料進口詳情
加工企業名稱
批次
農業轉基因生物原料名稱
進口數量(噸)
來源(國家)
船號
到廠日期
卸裝港口
備注
1
大豆
2
油菜籽
3
玉米
……
加工企業所在縣(市、區)
(簽章)
加工企業所在市
(簽章)
附件4
南寧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檢查記錄表
被檢單位
地址
檢查單位
檢查時間
檢查項目
參加檢查人員
被檢單位參加人員
檢查記錄
檢查負責人: 檢查記錄人:
檢查意見
整改情況
復查意見
復查負責人: 復查記錄人: 復查時間:
填報單位(蓋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附件5
轉基因試紙條現場檢測記錄表
時間: 地點: 經緯度:
作物種類
品種名稱(編號)
檢測結果
作物種類
品種名稱(編號)
檢測結果
填報單位(蓋章): 檢測人員: 聯系電話:
附件6
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總結
(模板)
一、總體情況(對照南寧市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重點任務,逐條完成情況)
二、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