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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行業合規的重要性范文1
如何進一步正確認識國資證券化的意義和作用,科學處理國資證券化面臨的挑戰,提升國有資產的競爭力、帶動力和控制力?2010年10月,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企業部部長王志鋼、復旦大學證券研究所副所長王堯基接受了《董事會》的專訪。
《董事會》:在全球進入后危機再平衡時代、國內國有企業加快兼并重組的背景下,國資證券化有何特殊意義?
王志鋼:黨的十六大指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經濟的主要實現形式。國資上市對全國人民是好事,普遍而言,大部分國企都應該上市。各地通過探索、試驗,嘗到了國資證券化的好處。上市可以融資,加速發展;國企通過上市,企業變得透明,治理得以規范,促使其真正成為公眾企業;上市后還能更好地了解大眾對自己的看法,股票價格就是一個信號。此外,證券化還可以幫助更好地實現國資的進退。如果說原來是井底之蛙,證券化后視野、機會更大了。
王堯基:一般而言,資產證券化融資成本相對較低。作為一項金融創新,資產證券化之所以能在許多國家被廣泛接受并取得迅猛發展,其根本原因在于它能給證券化的參與各方帶來收益。由于資本市場和實體經濟的協同發展是一國經濟可持續增長的重要動力,因而對資產證券化的“濫用”或“不用”,都不利于經濟健康發展。現在的情況是,美國因濫用資產證券化而引發了次貸危機,中國因資產證券化嚴重滯后而制約了經濟的發展。在此背景下,對于資產證券化我們不能“因噎廢食”。
推進國資證券化對國企的最大好處在于它可以優化國企的資本結構。國企在銀行的貸款占企業外源融資的比重很高,其資本結構以大量的負債為主。而資產證券化可為國企提供一種融資成本相對較低的新型籌資工具,從而改善自身的資本結構。同時,證券化還有利于國企盤活資產,提高資產周轉率。此外,銀行也能夠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來出售債權,從而緩解國企的過度負債問題,大大改善國企的資本結構。
《董事會》:目前各地正大力推進國資證券化,上海、重慶等地的舉措惹人關注,您對他們的思路、做法持何看法?
王志鋼:上海國資總量大,有區域優勢,市場化程度和國際相對接近。目前他們特別大力度地重組、證券化,這符合實際需要。這樣,國企監管的成本會大大降低。上海的國資行業比較多,上市后,也有利于通過市場去決定國資一些行業的去留,優化經濟布局。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重慶的國資證券化。我去重慶調查過,當地起步稍晚一些。但他們對國有經濟研究比較透,利用證券化發展了本地經濟,還有創新之舉,比如成立了8個資產經營平臺,金融國資也歸國資委管理。重慶的手筆比較大,資產增長也比較快。
王堯基:上海的國資總量很大,目前約占全國的十分之一,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有70多家。上海之所以積極推進國資證券化,有多方面原因。首先,這是上海加快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推動產業結構優化的需要,目前上海國資中仍有半數以上資產集中在一般競爭性領域,不少資產散布在幾十個行業,特別是對上海經濟發展整體帶動能力強的關鍵領域中國資聚集度仍然偏低,國資的吸納、放大效應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其次,上?,F有的國有資產流動性和資源資本化、資產證券化程度還比較低?,F有上市公司的國企大股東具有大量優質資產,而上市公司資產所占比例較小,有必要進行資產注入。再次,作為致力于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上海,在國資證券化的推進方面理應“先行先試”。因此,上海積極推進有條件的國企集團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做大做強主業,推動非主業資產整合,從而打破國有資產部門化、凝固化的利益格局,推動優質資產和資源向關鍵產業領域和優勢企業聚集。
目前,上海推進國資證券化的基本路徑除推進整體上市外,還有通過“合并同類項”實現分板塊上市、跨集團重組、推進IPO等方式??傮w而言,上海推進國資證券化的勢頭好、力度大,但似乎行政直接干預色彩有些濃厚,需注意在政府干預與市場行為之間維持比較恰當的“平衡”。當然,在起步階段,行政直接干預太少也許就很難推進國資證券化。但隨著國資證券化的推進,今后政府還是應著重搞好相關法規建設,逐步減少直接干預,以使國資證券化真正按照市場的價格和原則來規范操作。
《董事會》:在目前的形勢下,國資證券化還受到哪些因素的約束,面臨怎樣的挑戰?您對推進國資證券化有何建議?
王志鋼:國資上市是好事,但也要做到上市標準不能降低、監管不能懈怠。建議方面,首先,要搞清楚為什么要上市。??松梨诠揪秃苡刑厣?他在需要時讓子公司去上市,不需要的時候就私有化,肥水不流外人田。國企應該首選國內資本市場,先讓國內投資者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另外,上市后資本是流動的了。大股東不能說股票價格高的時候就拋,從而失去控制力。對于很多國企,控制力是第一位的,而不僅僅是財務角度。在保證控制力方面要加強監管。
證券行業合規的重要性范文2
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是促進證券行業規范、穩健發展,推動證券市場持續、穩定、健康、安全運行以及改善證券市場金融生態環境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
修訂后的《證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從此掀開了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的嶄新一頁,進一步完善了證券法制建設,為促進證券市場和證券行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并發揮保駕護航的重要作用。從法律環境來看,新修訂的《證券法》為推動高危證券公司的風險處置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證券公司風險處置的法律環境和政策環境
新《證券法》第134條規定,國家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我國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借鑒了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旨在進一步加強投資者保護,維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同時,第153條,第154條的規定為監管機構對高危證券公司進行風險處置以及對高危證券公司的直接負責人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采取禁止性監管措施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監管機構對高危證券公司進行風險處置,可以有效控制和化解證券公司風險,有利于維持一個公平、高效、透明的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降低證券市場的系統性風險,促進證券市場的規范、穩健運行。
2005年7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于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這是推動高危券商風險處置以及做好風險處置中維護穩定工作的重要行動綱領和指南,為妥善處置高危券商風險與維護社會穩定奠定了明確的政策基調。
證監會擬訂的《方案》明確了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標,為推動高危券商風險處置以及做好風險處置中維護穩定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政策依據,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近年來,證監會果斷處置高風險證券公司,逐步完善證券公司退出過程中的證券投資者資產保護政策,建立并完善證券公司風險處置的長效機制。2004年以來,在處置和重組31家高風險證券公司的過程中,國家有關部門制定了《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實施辦法》和《關于證券公司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對證券投資者資產安全保護做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提供了政策保障,有效維護了客戶資產的安全,初步實現了證券公司風險處置的制度化和規范化。
高危券商風險處置中維護穩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重要性:高危券商風險處置是確保證券市場長遠發展的一種有效手段,有利于促進證券市場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高危券商風險處置是證券公司綜合治理的重要一環,是化解證券業現有風險、有效防范證券業新風險、建立證券業新機制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在證券公司綜合治理中處于舉足輕重的地位,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高危券商風險處置是確保證券市場長遠發展的一種有效手段和方式。
全力維護證券公司正常經營秩序和社會穩定是順利推進高危券商風險處置的必要前提。證監會明確提出,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統籌兼顧,確保穩定。即制定和實施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措施時,既要審慎決策、周密部署,又要注意時機和把握節奏,確保證券行業、證券市場和社會穩定。
特殊性:證券市場是整個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現代金融體系中居于十分突出的地位,所以維護證券市場穩定事關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大局。這就決定了作為證券市場最重要的中介機構,證券公司對于外部環境的反應更為敏感,所以維護證券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保持證券公司穩定就格外重要,有其特殊性,證券公司生態環境建設就更需要得到重視和加強。從這個意義上講,維護穩定體現了金融市場的特質和證券市場的特點即證券交易不能中斷。
鑒于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工作敏感性強、涉及面廣,事關證券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和社會安定,如果對高危券商的風險處置不當,沒有切實做好風險處置中的維護穩定工作,就會引發券商員工、債權人和經營風險等不穩定因素,影響證券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影響證券市場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造成社會動蕩,甚至破壞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的大好局面。
高危券商的不同風險處置模式比較
從2004年8月創新試點類券商的評審開始,證券監管部門就建立了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控指標體系,對證券公司實行分類監管,扶優限劣。證券監管部門計劃在適當的時候實行“新老劃斷”,對達到監管要求的證券公司將優先獲得創新業務資格,以擴大業務范圍,拓展業務空間,鼓勵、支持合規證券公司在做大的基礎上繼續做強、做優;對無法達到監管要求的證券公司將及時、穩妥地采取風險處置措施,進行重組整合,迫使其逐步退出市場。此舉可以引導證券行業資源從風險突出、違規嚴重的高危券商進一步向規范經營、質地優良的合規券商集中,有利于促進證券業資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提高證券業資源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提升證券業的核心競爭力和運作效率。
在監管部門明確了分類監管、扶優限劣的監管原則后,積極推動優質證券公司創新發展,2005年創新類券商的發展輪廓初步形成,同時高危券商的風險處置和重組也進入重點攻堅階段。人民銀行和證監會各自成立了中國建銀投資公司和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分別作為高危券商的注資重組主體和托管主體,對一些規模較大、歷史遺留問題較多的大中型高危券商的風險處置和重組進行了重點攻堅,嘗試了幾種不同的風險處置和重組模式。在一些中小型高危券商的風險處置和重組中,創新類和規范類券商扮演了主角,紛紛擔當風險處置和重組的主力軍,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而正在努力向投行轉型的資產管理公司和希望獲得證券業務經營牌照的外資券商,也在一些中小型高危券商的風險處置和重組中擔當托管或重組主體,起到了較為重要的作用。截至2006年底,中國證監會已處置了31家高風險證券公司。
一般來說,高危券商的風險處置模式通??梢苑譃槠哳悾和泄芮逅銥橐惑w的風險處置模式,由券商托管、中介機構清算的風險處置模式,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組織托管清算的風險處置模式,行政接管的風險處置模式、先關閉后清算的風險處置模式,市場化的風險處置模式以及破產重整模式。
高危券商不穩定因素的比較
不同風險處置模式下不穩定因素的比較
按照證券公司風險處置的主導類型,風險處置模式劃分成三大類,即政府主導的大型高危券商風險處置模式,如對南方證券和華夏證券的風險處置;證券監管部門主導的風險處置模式,如對中小型高危券商的風險處置;市場化導向的風險處置模式,如對第一證券、巨田證券和中期證券的風險處置。
多次拯救努力失敗后,擁有完全政府背景的中國建銀投資公司直接參與了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有效地維護了證券公司經營穩定,有利于切實保障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公司的規范、穩健發展,推動證券市場的持續、穩定、健康運行,維護社會穩定。同時,證券監管部門關閉原公司,切斷風險源,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但是,在政府主導的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模式下,不僅高危券商股東和相關債權人需要承擔巨大的損失,而且政府為了維護證券行業、證券市場穩定與社會安定需要付出高昂的代價。南方證券的股東和債權人共損失142.8億元,建銀投資出資15億元,組建中國建銀投資證券公司,直接社會成本近160億元。
正是由于這種高昂的社會成本的付出,當一些中小高危券商被列入證券監管部門的風險處置名單時,便選擇了一種較為折中的處置方式,即證券監管部門主導的風險處置模式。在這種風險處置模式下,由證券監管部門牽頭組成工作組,負責風險處置的領導、組織和協調,由券商組成的托管組和由中介機構組成的清算組共同負責中小高危券商的風險處置工作。
與前兩種類型的風險處置模式相比,市場化導向的風險處置模式面臨的風險較小,風險處置成本被予以內部化。例如在廣發證券收購第一證券的案例中,廣發證券并沒有先行托管第一證券的營業部,而是比較純粹的市場化商業收購行為,開創了未經行政托管而直接采用市場化手段處置風險券商的先河,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所以,市場化導向的風險處置模式可以帶來“雙贏”的結果,這種類型的風險處置面臨的風險較小,對社會穩定幾乎不會帶來影響,付出的社會成本幾乎為零。
由此可見,不同風險處置模式下面對的不穩定因素是不同的,面臨的維穩壓力也就相應不同。維穩壓力主要集中在高危券商的營業部,需成立專門機構來加以化解。高危券商風險處置中典型的維穩案例主要有亞洲證券風險處置中在武漢、天津和黑龍江三地的維穩壓力、中關村證券風險處置中在汕頭地區的維穩壓力、民安證券風險處置中在中關村地區小額國債的維穩壓力、中富證券風險處置中在溫州地區的個人債權收購、天同證券風險處置中在煙臺地區的維穩壓力、興安證券風險處置中在上海棗陽路營業部的維穩壓力。
不同風險處置時期下不穩定因素的比較
證券行業合規的重要性范文3
關鍵字:商業銀行 不良資產證券化重要性 問題對策
商業銀行存在長期不良資產在整個國際金融行業都是相對比較常見的現象,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不管是一些發展中國家,還是歐美發達國家都在為商業銀行長期不良資產的現象所困擾。作為一類新興的金融工具,資產證券化正在當前的國際金融體系中發揮著非常關鍵的作用,已成為目前銀行管理自身不良資產的一種重要手段和方法[1],其指的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
一、當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存在的問題
1、目前我國關于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法律不完善。
在歐美發達國家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已發展的相對比較成熟了,但在我國其仍然還屬于一類新興的金融工具。由此可知,我國關于此方面的法律就不可避免的存在滯后性,這就為此類融資模式的發展無形中增加了一定的困難。銀行所推行的不良資產證券化是一類金融創新,其在發展中就會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擔保公司、證券公司及非其他金融機構等部門,并且其是一類運行相對復雜的系統,如果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規類規范各利益者之間復雜繁多的關系,就會難以確保我國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良性運行,進而造成我國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的增多。
2、信用基礎相對比較薄弱。
對于投資者來說,信用評級降低了自身投資的不確定性,增加了投資的信心。信用評級指的是一種信用風險界限,如果證券的信用評級比較高,那么其必定會受到證券投資者的歡迎。盡管在商業銀行進行不良資產證券化之前,相關評級機構將會對資產支持證券開具相應的評級報告,但資產支持證券的評級能夠隨時由相關評級機構進行修改、中斷或者撤銷[2]。并且資產服務商、資金保管機構、資產服務顧問以及受托機構等相關中介機構的自身財務情況惡化可能會影響其的履約能力,進而導致資產支持證券評級的降低。如果發生這種情況,資產支持證券的流動性以及市場價格都可能受到不利的影響。
3、不良資產的定價不具有科學性。
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支持證券的價格既受信用等級的影響,同時也受到基礎資產收益的影響,并且其中也包含了資產支持證券設計技巧方面的價值。如果資產支持證券定價太低,缺少對證券投資者的吸引度,其最終結果可能是逐漸的被金融市場所淘汰:反之,如果資產支持證券定價太高,這就意味著眾多的風險被逐漸積累起來,虧損可能會蔓延,并最終擴大至整個證券體系。
二、針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所存在問題的對策
1、制定完善的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法律法規。
建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法律法規,是確保不良資產證券化完成預期目標的關鍵環節。雖然我國早已制定了《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管理辦法》[3],為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制度,但是其僅僅對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目的實體如何采取目的信托的形式做出了相關規定,并沒有對銀行不良資產支持證券相關的流動性問題做出具體規定,并且其立法層次和水平比較低。因此我國要盡快制定完善的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法律法規,對銀行不良資產出售的折扣、上市交易、銀行不良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稅收豁免、單獨設立SPV、發起人出售后的會計處理、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信用評級等具體問題做出明確的規定,進而形成一系列關于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法律法規。與此同時,圍繞著《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管理辦法》,我國相關部門應當制定出關于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具體實施方法,以達到促進其更好的發展的目的。
2、對于不良資產定價問題的完善。
針對當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形成體制方面的原因,商業銀行不良資產不應當籠統的依據現金流貼現的定價方法進行定價。對于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定價應當區分以下的兩種情況[4]:1) 基礎資產主要為不良貸款作為擔保貸款,主要包含保證擔保、質押擔保、抵押擔保等:2)基礎資產主要為信用貸款,目前我國國有銀行大部分不良資產為信用貸款。
3、建立相對完善的信用體系。
對此,一方面我國應當加快法人與個人征信體系的建設,并且建立相關信用數據庫,方便利潤相關者以及投資者進行查詢。另一方面,應當盡快的對評級標準進行統一,通過建立幾家在國內以至在國際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信用評級公司,且使其與國家和地方政府相獨立,以市場化的方式進行運作,增加信用評級公正性以及獨立性。
4、強化人力資源以及服務機構的建設。
針對當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管理水平不高的現狀,我國商業銀行應當成立專業的資產服務部門,培養專業的不良資產處置方面的人才,并且通過建立有效的約束與激勵機制,進一步推進銀行自身不良資產管理的水平,增加不良資產證券化的管理效率。
總結:
資產證券化指的是以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為支持,發行可交易證券的一種融資形式,其可以有效解決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存在著大量不良資產這一問題。本文首先闡述了資產證券化對于解決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問題的重要性,接著對當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最后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具體的對策,期望可以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問題的解決做出一定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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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翔,周喜.我國資產證券化的實踐與分析創新研究專題報告[J].渤海證券研究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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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倩.我國不良資產證券化安全發債研究[D].天津大學博士論文,2008.
證券行業合規的重要性范文4
一、當前我國證券公司內部稽核監督存在的問題
同發達國家的證券業相比,國內的證券業還處于起步階段,各種制度方面的因素和管理方面的因素,使得各證券公司都普遍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內部控制是內部稽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證券公司有效防范風險的關鍵。目前,國內各證券公司制定的內控體制存在的問題表現為:(l)重制度建設,輕執行落實。各證券公司都有一套內部管理制度文本,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遇到具體問題時,制度的作用往往被淡化,于己有利就嚴格執行,于己不利就加以變通或回避,使得規章制度形同虛設。(2)重事后檢查,輕事前防范。建立內部控制的目的是用于嚴格管理證券經營活動過程,確保經營目標的實現,然而有些管理人員重經營輕管理傾向嚴重,忽視了對可能產生的風險或不安全隱患的防范與。(3)現有內部控制制度的制約機制不健全。任何規章制度的實施都存在一個相互制約問題,之所以目前內部控制執行中存在諸多問題,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時缺乏制約。例如一項業務流程本應兩三個人或部門順序操作以互相監督,但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有一個人包辦代替,形成制約機制失控,出現漏洞或弊端。
(二)稽核工作中存在的處理問題。在稽核過程中,經常會遇到一些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特別是會計方面的問題較難處理。
1.證券業務的迅速拓展出現了一些現行制度無法解決或沒有明確規定的問題(屬于特殊業務和特殊行業類的證券會計準則尚未出臺)。以基金業務為例,基金投資領域寬廣,投資組合復雜,無論是開放式還是封閉式,其業務特點明顯不同于其他業務?!锻顿Y基金管理辦法》、《中外合作基金管理辦法》中對基金的會計處理也缺少具體規定,而套用現行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又不合適,監管比較困難。它如證券經紀業務、自營有價證券、交易所席位費、業務等的許多會計處理問題都缺乏統一規范。
2.應收帳款和帳外帳的問題。證券公司的應收帳款和其他應收款科目包含的項目很多很雜,除了規定的核算科目外,還有一些不好處理的或有問題的款項,都掛在這兩個科目下,如客戶保證金的空存空取,新股申購資金的凍結和解凍等。對應收帳款和其他應收款的稽核,除了要獲取明細帳共和總帳核對外,還要分析掛帳的帳齡,必要時可向債務人函證。在資產類科目中,這兩個科目及銀行存款“飛帳”最容易隱藏問題,風險也最大。要把握資產質量,必須要加強對這方面的稽核。
國家明文規定不允許設帳外帳,但事實上許多證券公司都有自己的小金庫,這就給稽核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帳外收入的來源較多,如申購新股、對外融資的利息收入,開戶費、銷戶費、遠程傳輸費、撤單費、查詢費,以及一些發行費結余分成回扣等等,對這些灰色收入,會計制度沒有明確規定具體會計科目和核算辦法,也缺乏有效的監督,危害很大。
(三)內部稽核工作現狀與其重要性不相適應。目前證券公司的內部稽核運作,缺乏系統的監督功能,這樣就很難查出隱性問題,也就提不出根本性的改進性意見和建議。具體表現在:(l)內部稽核部門權威性不高。相對于業務經營部門,稽核部門應具有獨立性、超脫性和權威性,這也是稽核部門有效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效能的前提。(2)稽核監督工作存在盲點。只注重對營業部和分支機構業務活動的合規性、合法性的監督,而未涉及到對公司總部有些業務部門的審計。(3)內部稽核的廣度和深度不夠。有的還停留在帳目基礎上的稽核監督,末將重點轉移到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執行上,既不利于對經營活動進行事前監督分析,也不利于對經濟效益、內控機制進行有效評估。(4)內部稽核手段落后。稽核單一,時效性差,大部分工作需要到現場并通過手工處理。隨著證券公司規模的擴大,營業網點的不斷增加,傳統的稽核手段已無法適應新形勢的要求。(5)內部稽核人員素質不高,缺乏復合型人才。目前稽核人員大多來自財務與業務部門,對電腦系統不熟悉,很難適應內部稽核化的要求;有些內部稽核人員缺乏內部審計經驗,工作方法不當,與被稽核單位缺乏交流與合作,從而形成對立;有些稽核人員怕得罪人,工作敷衍了事,這些都了內部稽核工作的正常開展。二、強化內部稽核監督,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
針對內部稽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建立和完善證券公司內部稽核組織體制。首先,建立董事長(或公司總裁)領導下的總稽核負責制的領導體制,以提高內部稽核的獨立性與權威性。同時,建立三級稽核制,實行垂直領導:即各營業總部及各分公司設立稽核部,對本級單位和上級單位雙重負責;其下屬營業部及孫公司的稽核工作實行兼職稽查員或稽核人員派駐制,并采取“分片聯網,巡回稽核”的方式,集中稽核力量,用稽核整體優勢彌補稽核員個人業務單一的劣勢,從而達到增強稽核監控的能力。其次,形成組織領導、技術監控、稽核審計、監察處罰一體化的稽核監督機制。通過技術監控和非現場稽核來發現潛在風險,采用現場稽核、數據等找出風險的成因,明確責任和解決辦法,依靠監察力量整治違規違紀行為。同時,還要建立嚴格的內部授權審批機制。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設計一套具體詳盡的控制資產風險的授權審批程序。其應包括:公司內各項業務的流程、流程涉及的崗位、崗位的權限責任、各項業務的審批金額權限、行使規定的權限必須滿足的條件。授權的監督管理以及對越權行為的處罰措施等。而稽核部門應是監督該制度執行的職能機構,業務職能部門和各分支機構承擔組織落實該制度實施的工作職責。
(二)建立和完善內部稽核工作機制。處于信息的內部稽核工作,必須依靠電腦來進行監督。因而證券公司應在開展非現場稽核的基礎上逐級建立稽核預警系統,采用電腦等現代化手段為稽核提供技術保障,及時傳遞信息,提高非現場稽核頻率和質量,為內部稽核提供預警。如利用財務軟件的聯網、同營業部平行清算的電子監控系統、公司公文系統及INTERNET等系統,加強與各部門及分支機構的聯系,達到對經營管理、重要業務和風險環節的實時控制;在非現場進行定量、定性分析的基礎上,有重點、有目標地深入下去進行現場稽查,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同時,還要積極探索符合證券公司趨勢的稽核軟件模式,設立合適的內部稽核指標體系,綜合運用各種監督手段,擴大稽核監督的覆蓋面,增強稽核監督的滲透力:逐步把稽核重點從對業務的合規性、合法性轉移到效益、資產風險和內部控制制度的稽核監督上來;把現場稽核為主轉移到以非現場稽核為主、現場稽核和非現場稽核相結合的軌道上來;把的事后稽核轉移到事中、事前稽核中來。
證券行業合規的重要性范文5
隨著國民經濟和資本市場的發展,證券公司實施市場細分的策略,其資產管理業務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近年來,隨著國民財富的增加和資本市場的完善,國內商業銀行、基金管理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私募資產管理公司等各類機構的資產管理業務迅速發展,為廣大機構和居民個人提供了豐富的理財產品,呈現了風格各異的投資服務特色。其中,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經歷了一個起死回生的艱辛歷程。與證券投資基金相比,目前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規模雖然較小,但日趨規范,呈現出特有的產品特點,具有一定的發展前景。
一、經過綜合治理,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得到規范發展
在成熟資本市場,資產管理是證券公司的重要業務之一。根據2007年經審計的年度報告,摩根斯坦利、美林、高盛資產管理收入分別占其業務總收入的43.24%、38.3%和15.67%。由于證券公司整體治理結構和中國資本市場的制度設計問題,國內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經歷了一段曲折的歷史。1996年的大牛市、1999年的“5.19”行情催生了證券公司早期的資產管理業務――委托理財。在缺乏法規監管的情況下,為追求暴利,證券公司理財業務中簽署保本協議、挪用客戶保證金和國債、進行房地產投資、關聯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現象層出不窮。2004年前后,隨著資本市場的低迷,證券公司長期積累的問題充分暴露,風險集中爆發,全行業的生存與發展遭遇嚴重挑戰。2004年9月,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被中國證監會暫時叫停。
從2004年開始,中國證監會對證券公司進行綜合治理。在處置風險證券公司、實行客戶保證金三方存管制度、改革國債回購制度等多項措施的同時,對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進行清理整頓。目前,資產管理業務是《證券法》規定的證券公司重要業務之一。中國證監會已經陸續頒發了《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試行)》、《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試行)》等一系列部門規章,對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品種、管理制度、審批流程、投資范圍、信息披露、托管機制、風險防范等方面進行規范。證監會期初先允許創新類公司進行資產管理業務試點,在逐步規范后,對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常規的業務資格和產品審批管理。
根據規定,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包括為多個客戶辦理的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為單一客戶辦理的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和為特定客戶辦理的專項資產管理業務等三個種類。根據投資范圍,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又分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經過重新規范后,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逐步發展起來。據悉,國內已有50多家證券公司取得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許可,超過20家公司實際開展了業務。
以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為例,2005年2月23日,中國證監會批準了第一只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光大證券的“光大陽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設立申請,隨后獲批的廣發證券“廣發理財2號”率先于2005年3月28日募集成立,成為國內第一只成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之后,集合計劃數量及規模穩步增長,募集規模在2007年最高,發行產品數量在2008年最高。具體如表1:
在全部發行的99只集合產品中,目前已經到期的有10只,另有8只2009年發行的尚未成立,因此,截止09年底,市場上共有81只集合計劃。
按主要投資范圍,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包括股票型(8只)、FOF(16只)、混合型(29只)、債券型(23只)、貨幣型(3只)、QDII(1只)、保本型(1只)七種。
從資產規模上看,混合型產品的規模為369.63億元,占比最大,為37.22%;債券型246.96億元,占比24.87%;FOF類產品193.51億元,占比19.49%;貨幣型103.41億元,占比10.41%股票型63.59億元,占比6.4%;保本型13.66億元,占比1.38%;QDII型2.29億元,占比0.23%。
從集合資產規模上和產品數量上來看,中金、華泰、中信、光大、國信、招商、國泰君安、東方、廣發、海通等證券公司居于行業前列。
二、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比較優勢
截止到2009年末,國內已經有60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了549只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基金規模25968億元。與證券投資基金相比,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起步晚、發展慢、管理規模小。兩類產品相比,具有相同的資產托管體系,在產品申報和審批程序、風險控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相似。但是,由于證券公司自身的特點和監管法規的不同,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具有一些比較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具有私募特征,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強
參照國際慣例,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募集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投資者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資金管理方式。我國私募基金目前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經不同政府部門批準設立的合法私募基金,如信托投資公司的信托投資計劃,另一類是沒有官方背景的民間私募基金。現階段,證券公司的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具有明顯的準私募特征。
根據規定,證券公司及機構在推廣集合計劃過程中,不允許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計劃。在實際運做中,證券公司和推廣機構經常通過公司網站、銷售網點等方式進行銷售。
同時,投資者在申購集合計劃時,證券公司和托管銀行被要求應與每個客戶簽訂“一對一”的書面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集合資產管理合同內容較多,不方便簽署,大部分證券公司和托管銀行就設計了內容簡單的《合同簽署條款》,代替與客戶簽署的合同。據了解,證監會已經指導某證券公司試行簽署電子合同,以解決合同管理方面的壓力。
另外,為保障集合計劃的投資者具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有關規定要求投資者有最低申購額度要求。其中,限定性集合計劃的最低申購金額為5萬元,非定性集合計劃的最低申購金額為10萬元。據有關方面統計,截至2007年12月底,集合計劃戶均參與額為23.8萬元,各只產品平均值主要分布于10-30萬之間。根據對中金公司、中信證券、國泰君安以及東方證券共8只產品的抽樣分析,持有份額在產品最低認購份額以上50萬以下的個人投資者占個人投資者總數的比例最高,達80%以上。
(二)提取業績報酬,追求絕對收益
目前,證券投資基金不允許基金公司提取業績報酬,基金公司按照固定的管理費率和基金資產凈值提取管理費收入,同類型基金的收益排名對基金管理公司的壓力很大,大部分基金公司追求的是相對收益。
與證券投資基金不同,有關規定允許證券公司在集合產品設計中,可以安排證券公司對超過設定投資收益以上的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的業績報酬。因此,相當一部分證券集合產品中,固定管理費的標準較低,同時設計了可觀的投資業績報酬提取比例。在這種收費模式下,只有集合產品取得一定的正收益,證券公司才可以獲得一定的管理業績報酬,從而驅動證券公司在投資策略上追求絕對收益。
據統計,截至2007年底,已發行的30只集合計劃中,共有14只產品在收取基本管理費的基礎上設置了業績提成條款,按投資業績收取費用。
(三)可以自有資金參與,為投資者保證一定的本金及收益
有關法規允許證券公司在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時,以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參與到該集合計劃中,并按照合同約定為計劃的其他投資者承擔一定的本金或收益保證責任。目前,大部分公司自有資金參與的比例不超過總募集金額的5%,以此為限為投資者提供保障。在保障的投資者對象上,往往約定為從推廣期申購并一直持有到計劃結束的一部分投資者。另外,在保證的程度上,有的集合計劃僅保障特定投資者群體的本金,有的集合計劃則保障本金和一定的收益。但是,由于證券公司參與的自有資金有限,如果投資收益較小或投資虧損很大,投資者得到的保障也是有限的。
目前,證監會對證券公司進行風險資本管理,證券公司參與集合計劃的自有資金,要相應地扣除公司資本金。因此,證券公司在自有資金參與計劃方面也受其資本條件和監管政策的約束,通常是在初次發行集合計劃或發行高風險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時,為提高投資者信心、促進銷售而采取該項安排。
(四)投資范圍大,資產配置靈活
與證券投資基金相比,證券集合計劃在投資范圍上較大,比如,集合計劃就可以設計FOF產品,主要投資證券基金等。另外,集合計劃在資產配置的管理上也比較靈活,對持有證券的倉位限制較少,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市場變化,靈活地進行投資操作。
以證券集合計劃特有的FOF類產品為例,該產品主要包括了純FOF和增強型FOF兩大類別。純FOF只投資開放式和封閉式基金,一般不投資其他金融工具(特別是二級市場股票買賣)。如光大陽光2號、華泰紫金2號、招商證券基金寶二期、長江超越理財2號、海通金中金等。增強型FOF在將主要投資對象鎖定在證券投資基金的同時,還會通過有限制的股票投資和新股申購等。
(五)可以借助自營、研究、投行和經紀等業務綜合優勢
與基金公司相比,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更大,涉及自營、經紀、研究和投資銀行等多方面,這些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有很強的互動支持關系。在符合法規要求、防止內部利益輸送和風險隔離的條件下,如果證券公司能夠充分發掘內部的自營、研究、投行和經紀等資源,其資產管理業務就具有相當的競爭優勢。
在自營業務方面,證券公司具有全面的綜合業務平臺和豐富的企業股權投資、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金融產品的投資經驗,在滿足內部風險隔離和利益輸送的條件下,公司可以為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客戶提供更全面、更個性化的理財服務。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客戶資產管理團隊都是從其自營團隊中抽調專業人才組建而成的。
在經紀業務方面,證券公司的營業部體系和銷售隊伍比較健全,擁有自身獨立的營銷網絡,接近客戶,能夠及時了解客戶投資需求,有助于產品貼近客戶需求和創新。同時,與銀行的傳統客戶群體相比,證券公司的客戶群體對證券投資比較了解,風險承受能力較強,是集合計劃的目標客戶群體,有助于減輕銀行的銷售壓力。
在研究業務方面,證券公司擁有較為雄厚的研發團隊,對宏觀、行業、公司的跟蹤更深入、全面,為資產管理提供有力支持。目前,證券公司的研究報告和研究支持,已經成為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研究的重要渠道之一。
在投行業務方面,證券公司從上市輔導開始,對上市公司就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掌握了很多關鍵信息。在符合法規監管的條件下,證券公司可以借力于公司的投行業務,在股票、公司債券等方面的投資發揮優勢。
雖然證券公司具有自營、投行、經紀和研究等綜合業務平臺,是其資產管理業務可以發揮的資源優勢,但也有不利的影響。一方面,法規政策等對各項業務之間的關系等進行嚴格的規定,要求在組織、人員、業務、信息等方面進行內部隔離和風險防范,防止出現內部利益輸送、關聯交易、操縱市場等,稍有不慎,則可能面臨合規風險;另一方面,基金公司雖然業務范圍單一,但可以集中全部資源,重點做好資產管理業務。與此相比,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剛剛起步,對公司的利潤貢獻度很低,在公司的重要性不如經紀、投行、自營和研究等其他業務,如果協調不力,資產管理業務反而受到制約。
綜合上述,作為資產管理隊伍的一只新生力量,證券公司具有顯著的特點和優勢。隨著國民經濟和資本市場的發展,資產管理將面臨越來越精細的市場細分。只要證券公司能夠堅持規范經營,力求差異化的資產管理產品策略,認真服務于特定的客戶群體,其資產管理業務就會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數據來源:財匯信息。
證券行業合規的重要性范文6
關鍵詞:證券經紀業務經紀人
在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初期,證券經紀業務的暴利引發了激烈的競爭。這種競爭一方面加快了這一新興產業的發展,同時也帶來了券商發展的不確定性,甚至生存危機。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部統計,2002年128家會員平均虧損1534萬元。形成券商經紀業務這種慘烈狀況的原因,除了市場周期的影響外,筆者認為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業內外的惡性競爭。因此,分析我國證券經紀業務競爭的形成機制和后果,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證券經紀業務陷入困境的根源剖析
惡性競爭
券商間競爭的狀況與動因價格大戰。券商之間的價格大戰是競爭的主要形式。在2002年5月1日實行浮動傭金制之前,我國證券交易傭金管理制度是固定傭金制。所有券商都十分重視核心價值客戶,認定這20%的客戶為他們創造了80%的交易量。由于各券商提供的服務沒有較大的區別,除了通道服務外,都是通用信息傳遞,咨詢無特色。因此,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手續費打折。因有價格管制的存在,傭金的總體水平還是穩定在券商的保本點之上。浮動傭金制的出臺,對價格大戰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有的中小券商希望以此為契機,搶占市場占有率,于是出現了“零傭金”口號,價格大戰進入了白熱化階段。免費午餐。為了留住客戶,各營業部提供了不同程度的以免費午餐為主的一系列生活服務,這筆開支在暴利時代或行情火爆的時期,對營業部來說是一筆小數,但到了行情清淡時期,占到了營業部經營費用的5%~10%,是營業部的沉重負擔。裝修攀比。以豪華裝修為主的硬件比拼成為不少營業部打出的星級服務旗號,一般營業部都有500萬元左右的固定資產和遞延資產,每年的攤銷壓力非常大,占到營業費用的20%左右,加上每月的房租水電費等剛性成本,行情低迷時,自然要虧本。政策法規上走鋼絲。有關法規明確規定營業部不準為客戶提供融資服務,不準自行受理客戶資產托管業務。但還是有不少營業部鋌而走險,通過三方協議的形式變通進行。
導致競爭不斷升級的原因有:券商無系統和明晰的市場競爭目標,利潤不是公司唯一的經濟目標,不能在利潤平衡點達成妥協。券商往往是利潤和市場占有率兩項指標都要,時而重視前者,時而重視后者。企業數量過多。全國130多家券商都想分切已經飽和的大蛋糕,但第一名市場占有率不超過10%,前30名市場占有率之和不超過30%,在市場占有率上并沒有形成壟斷地位。大券商有資本和管理資產規模的優勢,但在品牌認同度上沒有優勢,提供的咨詢服務也無本質上的區別,因此,過多的競爭者在同一市場上,競爭無法達成妥協??蛻舻男枨笸恍蕴珡???蛻舻耐顿Y主要不依賴于券商的個別研究產品,而是對消息和政策的把握。券商用品牌競爭代替價格競爭的難度很大。
產業選擇
一個新興產業誕生后,許多進入者便開始尋求自己的生存空間和市場地位或市場影響力,便開始了彼此之間的自由競爭。產業發展選中競爭者(選中者)還有下列原則:其一,成本越低退出越晚;其二,效率越高被選中的可能性越大。因此,優秀的企業、優秀的券商應該留下來。那么,在產業的自由競爭中能確保優秀的企業都會永遠被選中嗎?
在現實生活中,不乏那些有創新精神、效率高、為廣大客戶所喜歡的企業,但很多都消失了,而那些保守、低效率、高成本的企業卻因種種原因生存下來了。
因此,沒有節制的惡性競爭對產業的發展是有害的,過度競爭就會使券商沒有實力來進行創新。過度競爭還可能誘使券商在政策法規上進行博弈。因而競爭需要管理部門和競爭參與者共同修訂規則,以求得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壁壘保護
在我國證券經紀業發展的初期確實存在暴利,使暴利消失的力量除了業內的經營者之間的競爭外,還有行業之間的資本及經營者轉移,研究經紀行業的健康發展還必須研究行業之間的相互影響。暴利或超額利潤的存在主要是因為對于新的進入者有門檻和壁壘存在。根據經濟學的貝恩定義:在某些行業,必然存在某種類型的進入限制,使得其他企業不能利用有利的市場狀況,結果是系統性的利潤大于其他行業,進入壁壘是企業獲得超正常利潤,不受進入威脅的因素。現階段我國證券經紀業進入的門檻還相當高,這也是當前許多券商處境艱難、但還能生存的原因。
暴利消失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與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證券業市場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這種壁壘也在慢慢冰釋,社會環境又在從另一個方面對證券經紀業的超常利潤進行侵蝕。
這種超常利潤的消失過程規律,在西方經濟學中稱之為租金耗散假說,許可證制度使先入者或在位者獲得了一種租金,競爭使得租金趨于零。馬克思的經濟理論把這一過程描述為產業利潤的平均化過程。資本的屬性是追逐利潤,行業間的資本轉移會使利潤在行業間趨于平均化,即社會資本得到水平大體相同的利潤。行業間的不同資本或資本代表人進行反復的較量,最后或合作或替代,分享了這些超額利潤。
因此,業外的資本和其他市場參與者通過不同的途徑參與證券經紀業務的競爭,必將使該行業的利潤水平降至行業平均水平。因此,傳統的券商必須尋找新的利潤空間和贏利模式。
證券經紀業務發展的整體趨勢
面對市場化、規范化和國際化所帶來的沖擊,券商的高利潤時代已成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市場化轉型和更加激烈的專業化競爭,目前的同質性金融服務與粗放式的經營模式將會發生重大變化。
經紀業務的競爭模式由價格競爭向服務競爭過渡
隨著買方市場的形成和客戶需求趨于個性化、復雜化,證券經紀業務將經歷從價格競爭到產品競爭再到服務競爭的變遷。在服務競爭階段,營銷和服務成為核心競爭要素,各主要券商在前期積累的客戶服務經驗的基礎上,紛紛建立起健全的客戶服務體系和客戶管理機制,從而為主要客戶提供系統完善的服務。
營業部由交易通道向金融超市轉型傭金市場化及進入壁壘不斷降低給傳統的營業部模式帶來嚴重挑戰,營業部作為交易通道的價值迅速下降,而客戶對交易的安全、便捷性及服務的個性化、專業化要求卻不斷增加。這就要求營業部由傳統的通道提供者轉變為客戶資源開發和服務中心,為投資者提供綜合性、個性化和專業化的服務。同時,營業部的存在模式也將發生轉變,由中心營業部、證券服務部、技術服務站、網上交易服務站等服務網點組成的虛實結合、層次多樣、布局合理的立體營銷網絡組織將取代單純的營業部模式,成為經紀業務營業機構的主要形態。
以證券經紀人制度為核心的營銷組織模式日益成熟證券經紀人負責市場開發和客戶維護,是證券經紀業務與客戶接觸的第一線人員。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要求券商在經紀業務中必須注重客戶資源開發和維護,這就使得證券經紀人的地位日趨重要。西方券商借鑒了保險人制度的成功之處,普遍建立了相當完善的經紀人制度,通過經紀人為客戶提供財務計劃書、為客戶投資交易各種金融工具提供便利、提供及時的金融信息資訊、根據客戶的風險偏好提供投資組合等高質量的經紀服務。隨著我國券商在經紀人管理機制、考核制度和激勵機制方面的探索日益成熟和深入,證券經紀人在券商今后的經紀業務中將會逐步承擔現有證券營業網點的職能,并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和影響。
客戶關系管理將成為客戶服務的重要手段客戶關系管理就是在理解不同客戶、不同需求的情況下為客戶提供個性化的服務,它是通過優化的管理方法對客戶進行系統化的研究,通過識別有價值的客戶、客戶挖掘、研究和培育,改進客戶服務水平、提高客戶的價值和忠誠度,同時達到縮減成本、尋找新的市場和渠道、為企業帶來更多利潤的目的。為使對客戶的管理逐步邁向規范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很多券商正在努力開發和建設自己的客戶關系管理系統,以期提升客戶服務能力。
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利潤平均化凸現了科學管理的重要性,在經歷過價格戰的陣痛之后,我國券商開始重新審視自身的管理模式,并通過流程重整、技術革新實現低成本擴張。
實施以客戶為中心的業務流程重組與經紀業務職能轉型相適應,經紀業務的管理模式開始轉型,對傳統經紀業務實施流程再造,實施以客戶、市場為導向的流程管理將是證券經紀商的又一發展趨勢。具體而言,業務流程的重組包括客戶資源開發流程、客戶維護和管理流程、產品供應流程等內容。客戶資源開發的核心就是要充分重視客戶需求、進行營銷觀念的創新、形成業務特色以達到獲得客戶資源、吸引增量客戶的目標??蛻艟S護和管理流程則要求根據客戶交易行為特征來細分客戶群,對客戶資源進行分級分類的維護和管理,讓客戶滿意并留住客戶。產品供應流程則為目標客戶提供更多真正滿足客戶需要的產品或高附加值的服務。業務流程重組將有效延伸經紀業務價值鏈,證券經紀商的投行、研究、理財等各業務部門與經紀部門之間的聯系得到有機整合,產品和服務創新能力不斷加強,經紀業務也將由單純的通道服務向為投資者提供更豐富的投資產品、理財產品以及咨詢產品的綜合轉變。
集中交易模式將逐步取代分散交易模式傳統券商經紀業務基本上是一種基于營業部的分散交易模式,每個營業部相互獨立、不僅公司資源難以利用、成本較高,而且風險難以控制。推行集中交易模式將各營業部的后臺系統統一起來集中處理,為證券經紀商構筑一個整體的交易平臺,改變證券經紀商內部營業部相互分割的經營形態,各營業部共享各種資源,形成整體優勢;同時集中交易也將改變營業部的功能,使其由交易、清算、托管、營銷于一體的功能定位向營銷、客戶服務的服務中心轉變,并大大降低證券經紀業務的運營和管理成本,有效控制風險。但由于集中交易投資巨大、技術要求較高,券商推行集中交易也往往采取漸進路線,因此現階段,集中交易、區域集中交易和分散交易模式并存的局面將繼續維持。
技術創新的發展使經紀業務的形態由現場交易向非現場交易轉變非現場交易特別是網上交易的出現,大大突破了傳統經營中地理區域的限制,能有效降低券商的服務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使券商間的競爭進入一個嶄新的起點。各券商在整合和壓縮有形證券營業網點的同時,紛紛加大以網上交易為主的非現場交易拓展力度。目前網上交易發展迅速,在某些證券經紀商的經紀業務總額中已經占到35%以上,而柜臺交易等現場交易的比重則持續下降。非現場交易的工具和手段也呈多樣化發展態勢。
經紀業務的外延將進一步拓展除了通過整合自身資源以外,證券經紀商還盡可能地與銀行、電信等存在潛在投資者客戶群體的企業建立戰略聯盟,嘗試不同產品的交叉銷售,不斷拓展經紀業務的服務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