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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的資金來源范文1
一、存款保險制度的概念和分類
(一)存款保險制度的概念
所謂存款保險制度就是投保的存款機構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險費,對存款進行保險。當存款機構資金周轉不靈甚至破產時,存款機構可以依據保險合同,從存款保險機構得到補償的一種制度安排。存款保險制度旨在為金融機構提供一張安全網。銀行體系有其脆弱性,其中一個表現方面是危機在體系內極易擴散。因此為了防止一家銀行倒閉使存款人對整個金融機構失去信心而發生金融恐慌和經濟危機,存款保險制度日益成為各國金融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各國的金融體系起到強有力的保障作用。
(二)存款保險制度的分類
按照存款保險制度的治理結構劃分,可以將存款保險機構分為政府機構、私有化機構和官方與私人混合體。其中,由政府出資組建存款保險機構的稱為政府機構,私有化機構是指投保銀行共同組建,而沒有政府的援助,當銀行出現危機的時候,該機構出面幫助。按照存款機構的加入方式劃分,可以將存款保險制度分為強制性和自愿性。強制型是指投保已被納入法律,存款機構必須參與投保。而自愿性是指存款機構投保與否不受到法律的約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存在一定的自由行和隨機性。按照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險額度劃分,可以將存款保險制度分為全額保險和承保限制的保險。全額保險是對存款機構的所有存款進行保險,限額保險是對存款有保險的最高上限。
二、我國隱形存款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目前是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制度設計不合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對商業銀行產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的利益時,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銀行實行接管、解散和破產三種方式?!渡虡I銀行法》只給出了立法和方式,但具體的處理程序卻沒有提出。因此當金融機構出現危機時,沒有已有的程序和制度來參考,在保護債權人利益時會出現不一致和不及時的問題。
(二)資金來源不合理
由于隱性存款保險制度沒有基金,政府必須解決資金來源問題,若資金來源于政府預算,立法和實施將會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若資金來源與中央銀行貸款,而央行的資金是來源于中央財政的,實際上就是運用財政資源來解決危機中金融機構的支付風險,是用納稅人的錢來化解支付防線,過多地使用這種方法必定會將金融風險轉化為財政風險,對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造成嚴重的損害。
(三)銀行競爭不公平
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其實就是國家為保障,為后盾,在這種解釋下,四大國有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的安全系數無形之中就提高了很多,公眾對國家的信任轉而投向四大國有銀行,存款人會認為商業銀行比中小銀行更安全,會紛紛把資金存入國有商業銀行,這在客觀上會形成大型商業銀行的壟斷。而中小銀行的發展嚴重受到威脅,由此可見,隱性存款保險制度為銀行業的競爭注入了不公平的環境。
三、我國建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建議
(一)健全的法律支持
外國的經驗表明,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存款保險制度,要有健全的法律來支撐制度的發展。美國國會于1933年通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在該法的引導下,1934年,美國建立了聯邦存款保險制度。印度于1961年12月頒布《存款保險公司法》使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有章可循。終于1962年印度存款保險公司建立。加拿大國會于1967通過《1967年加拿大存款保險公司法》,并據此在當年成立了加拿大存款保險公司。根據1979年銀行法,英國于1982年建立了存款保護局,標志著英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與實施。因此,我國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時也必須用法律的形式來明確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事項。包括:存款保險制度的宗旨;存款保險制度的治理結構;存款機構加入的方式;存款保險基金的籌資安排;存款保險的范圍;保險存款的種類;存款保險的保護程度等等。
(二)合理的治理結構
從我國的現實出發,存款保險機構應該由財政部、央行、投保金融機構三方共同出資,并且接受中央銀行的領導,但是又獨立于中央銀行和銀監會。一直以來國家信用擔當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使國家財政負擔過重,不利于市場化競爭,而且由此帶來的道的風險是巨大的。而直接建立私人機構,過大的成本可能會影響機構的運行。
(三)明確的投保方式
境內所有存款保險機構都可以在存款保險的范圍內,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外資銀行在華機構。對于農村信用合作社,因其資產狀況不良,且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剛剛建立,可以先將其排除在外??v觀各國投保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自愿式,二是政府強制式。中國在選擇自己的投保形式時,應該在借鑒外國先進經驗的同時,適當考慮到本國的情況,選擇真正適合自己的方式,因此中國的存款保險應該采取強制性的投保模式。
(四)精準的保險額度與保險費率
根據保險額度,可以將存款保險制度分為全額保險和限額保險。中國的基本國情就是居民投資渠道單一,金融資產主要表現為銀行存款,并且中國居民儲蓄存款的意識比較強烈,為了保護中小存款人的利益,我國可以應該采取全額保險。
統一費率的優勢是操作簡單,缺點是保費的支付與投保銀行的財務狀況和資產的風險脫節,同樣規模但分享較大的銀行并不需要付出更多的保險費率,這會刺激偏好冒險的銀行追求高風險、高收益、從未誘發道德風險。差別費率能夠克服以上的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金融改革深化與世界經濟金融一體化演進,我國金融穩定面臨更多更復雜的挑戰。因此建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迫在眉睫。聯系我國國情,建立一個符合有中國特色的,為銀行業化解風險,穩定金融秩序方面起到良好作用的存款保險制度是我們的共同心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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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的資金來源范文2
【關鍵詞】微型企業 間接融資 法律困境 對策
一、微型企業融資困境分析
(一)微型企業融資擔保制度阻礙
(1)抵押擔保制度阻礙。抵押一直是融資的基礎性條件,不管是銀行性金融機構還是非銀行性金融機構在極少數信用擔保的情況下,一般都要求相應的抵押作為貸款的前提。但是微型企業都是出于初創期,不僅資金困難也缺乏相應的不動資產,就算微型企業有一定的不動產等資產也在前期抵押貸款或者其上面有其他物權的限制,而微型企業融資是一個長期的需要,抵押后很難也不能多次同一價值抵押。
銀行作為目前我國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小貸公司也起到了補充作用。根據我國《擔保法》以及《物權法》的規定,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等動產也是可以作為抵押物,但是銀行和小貸公司都為了規避風險和操作方便,一般都比較愿意考慮不動產抵押,對于設備和運輸工具大多不愿接受抵押。一方面是因為目前我國對于動產的抵押采用正面列舉和反面禁止相結合的原則,舉例難以窮盡,又與物權法定相悖,這就造成了金融機構不大愿意接受動產抵押。另一方面是動產抵押公示不完善,給抵押的效力帶來影響,增加銀行的貸款風險。
(2)信用擔保制度阻礙。信用擔保是指企業在向銀行融通資金過程中,根據合同約定,由依法設立的擔保機構以保證的方式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在債務人不能依約履行債務時,由擔保機構承擔合同約定的償還責任,從而保障銀行債權實現的一種金融支持方式。信用擔保給企業貸款多了一種選擇的方式,緩解了微型企業的貸款壓力,但也仍然有一些制度阻礙。
第一、擔保機構良莠不齊,風險較大。信用擔保是在原本企業和銀行之間的關系上介入構建了擔保機構、銀行、企業三者之間的一種關系,其本質就是風險的轉移和分散,但是由于介入的擔保機構在資產和信用等級上都不一樣就造成了風險的增加,在銀行評估的時候就給貸款帶來了困難。
第二、擔保費用較高,手續繁瑣。微型企業在申請擔保公司擔保時要向擔保機構繳納3%左右的擔保費用,而且還要提供一定的實物進行抵押,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微型企業的壓力,但依然阻礙了微型企業的正常融資。另外,申請信用擔保的程序也相對繁瑣,整體上要經過四個大的步驟:申請、審查、簽訂擔保函、協會備案等等。
(二)微型企業征信制度缺失
企業的征信信息是銀行等經融機構房貸考察的重要考量依據,一旦征信出現問題或者企業征信缺失,企業基本無緣銀行貸款。目前微型企業征信體系的缺失增加了貸款難度。究其原因一是因為征信法規的缺失,尤其是針對微型企業的具體配套法規缺失,沒有具體針對微型企業的征信細則,統一沿用同一征信要求,加之企業在征信透明化的制度下,為了提升企業信譽度有所造假,最終導致銀行不愿意采納微型企業的信譽度。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征信管理條例》僅僅明確了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時間,對于企業尤其是微型企業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這就導致企業不良信息一直顯示,嚴重銀行銀行貸款。三是微型企業信用信息管理雜亂,很多職能部門都涉及其中,對于微型企業的客觀評價有所影響。
(三)微型企業融資資金性質困擾
這一點主要涉及非銀行性金融機構,一般多指小貸公司等放貸主體。分析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小貸公司放貸資金來源嚴格受到法律約束。依照《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小貸公司不能從銀行貸款作為放貸的資金,也不能通過吸收公眾存款作為放貸的資金來源,這就制約了小額貸款公司的放貸資金量,間接的影響到了微型企業融資的難度。同時,隨著微型企業規模的壯大和后續的可持續發展,微型企業的資金需求量越來越大,據統計重慶2015年度小貸公司的貸款需求量比例與上年同期比較增加了75%,在政府鼓勵大學生創業和農民工回鄉創業等政策下,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鼓勵下,同時期微型企業的增長率為82%,在這種雙增長的情況下,又加之放貸資金來源嚴格受限,微型企業的融資環境就愈加困難。
第二、典當業資金渠道的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典當管理辦法》的規定,典當不能對外投資;不能同行業拆借和變相拆借。除了其自有資金外,只能向本地區的銀行貸款,而且嚴禁分支機構貸款。2013年在中國銀監會加強監管,《關于防范外部風險傳染的通知》,規定典當業不能受信,這就阻斷了其從銀行獲得貸款的資格,讓典當業舉步維艱,苦苦掙扎,只能用自有資金運轉,這也就基本斷送了微型企業本就不多的融資渠道。
(四)微型企業融資缺乏保險介入
保險在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提供了財產、人身等多種形式的保障。在經濟發達體國家,保險不僅僅為居民的財產和人身體重保障,更是在金融和商業往來中扮演越來越突出的角色。例如保險存款制度就為銀行和儲戶提供了最低的保障,對于化解銀行風險,保障儲戶利益提供了一種可能。微型企業面對融資難的問題,究其更本就是缺乏保證,銀行不愿增加貸款的風險。如果有保險能夠介入微型企業的貸款,既能給企業提供貸款幫助,又能在一定程度緩解銀行的貸款風險。但是目前我國在微型企業融資方面還沒有保險的介入。
二、完善微型企業融資的對策
(一)完善微型企業融資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既包括不動產的抵押擔保又包括動產的抵押擔保,在完善微型企業融資擔保難得問題上,最主要的就是要完善微型企業動產抵押擔保。鑒于目前我國在動產抵押范圍采用正面列舉和反面禁止相結合的方法,正面列舉實難窮盡范圍,同時加之物權法定的原則,要在這一塊有所突破就得在列舉方法上想辦法。在實際操作中可以采用反向列舉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具體性和概括性相結合。概括性主要說明價值過低、生活常見用品等不得用于抵押;具體性就是列舉出法律嚴禁不得抵押或者抵押價值已滿的方面。例如:學校等公共資產不得抵押、非法來源財務不得抵押等等。
(二)完善微型企業貸款保險制度
微型企業貸款保險是指微型企業和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以微型企業貸款為保險標的制度。把貸款保險引入微型企業融資,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好處:首先,貸款保險的引入有助于微型企業向銀行貸款。銀行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其中一個重要的衡量原則就是風險,貸款保險制度的引入有助于分散風險,提高微型企業的貸款成功率。其次,貸款保險的引入有利于分散銀行貸款風險,創新金融模式。保險在我國還是朝陽產業,不能只是局限于傳統的財險和壽險,通過保險的創新既能幫助銀行分散貸款風險,降低整個金融市場運行的風險,還能有助于保險業的拓展,豐富完善我國保險市場。最后,貸款保險的引入有助于激活銀行對企業的貸款熱情,尤其是面對微型企業的貸款,完善整個借貸制度都有非常大的意義。
(三)拓展資金來源渠道
在上文分析我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的部分,闡述了在微型企業貸款途徑中提到了除銀行之外還有小額貸款公司和典當行,拓展資金來源渠道主要就是小額貸款公司和典當行。
(1)拓展小貸公司資金來源渠道。根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小貸公司不能從銀行貸款作為放貸的資金,也不能通過吸收公眾存款作為放貸的資金來源,這就制約了小額貸款公司的放貸資金量,間接的影響到了微型企業融資的難度。為了解決微型企業融資難得問題,拓展小貸公司貸款資金來源渠道也是可行的辦法之一。要拓寬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資金來源渠道,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
第一、準許小額貸款公司適度從銀行貸款作為微型企業的專項貸款資金,這樣既可以緩解微型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又可以不觸犯國家政策法規、不影響國家金融穩定和我國金融運行次序。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有限,如果能獲得銀行的貸款支持,小額貸款公司就可以設立專門的扶持微型企業融資的專項資金用于微型企業的發展。這就需要專門的行業規定具體的操作程序和資金量和相關的監督手段。第二、鼓勵小額貸款公司上市融資,通過市場資本的力量壯大發展,提供更多的資金來源。
(2)適當發展典當業,讓其在微型企業融資中發揮補充作用。典當業是我國一種古老的行業部門,曾經在社會經濟發展中貢獻了力量。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典當業面臨著市場的抉擇,在解決微型企業融資問題中我們可以從典當業入手,鼓勵典當門開展面向微型企業的典當業務,積極爭取相關政策和牌照。微型企業可以用自己的資產或者有價證券等向典當行典當,獲得融資的可能。
(四)構建完善的微型企業征信體系
征信是銀行是否給申請發放貸款的重要參考信息之一,微型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難得重要原因之一便是企業缺乏信用評級。構建完善的微型企業信用體系,有助于解決融資問題的解決。
首先,要構建完備的微型企業的征信體系需要法律法規現行。構建完善的微型企業的征信體系就需要相應的征信法規。目前我國涉及征信法律法規主要有兩部,《征信管理暫行條例》和《中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相比美國聯邦政府16部征信法規還遠遠不夠。我國應該在兩部暫行條例的基礎上頒布級別更高、內容更加詳盡的法律,同時用專門的章節規定微型企業征信體系。以及適當根據市場經濟發展情況調整企業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不能讓企業一朝信息不良永不翻身。
其次,構建完善的微型企業征信體系需要擁有充分的信息量,以便于及時高效、客觀的反應企業的征信水平。那么就需要利用大數據來構建微型企業征信的評價模型,從政府監管信息、銀行信貸信息、行業評價信息、媒體評價信息、企業運營信息、市場反饋信息等五個方向入手。具體來說微型企業的征信數據一般體現在:管信息包括企業基本資質、質量檢查信息、行政許可/認定、行政獎罰信息、商標/專利/著作權信息、人民法院判決;信貸信息包括中國人民銀行信貸評價信息、商業銀行信貸評價信息、小額貸款公司及民間借貸評價信息;評價信息包括行業協會(社團組織)評價信息、水、電、氣、通訊等公共事業單位評價信息;運營信息包括企業財務信息、企業管理體系評估信息;反饋信息(包括消費者、交易對方、合作伙伴、員工等不同身份的實名評價信息)。據統計,金電聯行開發的大數據征信模式為1000多家小微企業提供了40多億元的無抵押擔保的純信用貸款征信服務,有效解決小微企業擔保難的問題。
三、結語
微型企業融資難是一直困擾其發展的攔路虎,究其原因有體制機制的問題也有企業自身方面的缺陷,其中擔保制度、信用制度、資金來源等是融資的三座大山。要解決微型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就需要從完善擔保制度、信用制度、資金來源、保險制度、征信大數據模式等方面著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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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的資金來源范文3
關鍵詞:壽險公司;資產配置;資金運用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不斷發展,截至2007年3月底,保險業總資產達到2.24萬億元,保險資金運用余額2.04萬億元,其中,銀行存款6344.1億元,占比31%;債券投資9910.2億元,占比48.5%;股票投資和證券投資基金3732.6億元,占比18.3%。目前,我國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也在不斷放寬,從投資銀行存款、債券、基金、股票等金融資產,拓展到股權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等實業投資。雖然多元化的投資可以分散風險,但是如何在資產回報和承擔風險間尋求合理平衡,就需要保險公司合理配置資產。
一、壽險公司資產配置的意義
壽險公司通過合理的資產配置,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的利潤,擴大積累和增強公司的償付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積累資金向投資的轉化,通過資本市場等渠道,向外輸出資本,推動國民經濟的發展。
(一)壽險資產配置對公司的意義
壽險資產的配置直接關系到公司經營的穩定。首先,壽險公司要實施經濟補償功能,壽險資金就必須不斷保值增值。在壽險公司的經營過程中,壽險資金面臨著各種風險,如利率風險、通貨膨脹風險,如果不對壽險資金進行合理配置,收取的保費將不足以保證履行將來的賠付義務,公司的經營費用也沒有辦法保證,這就會影響到公司的正常經營。
其次,壽險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壽險公司往往通過降價進行展業。費率的下降使得壽險公司的承保利潤越來越小,甚至出現利潤為負的情況,因此壽險公司更加需要通過合理的資產配置來確保壽險資金的保值增值,這樣才能通過價格競爭來穩定或擴大市場份額。
(二)壽險資產配置對資本市場的意義
2006年《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保險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加快保險市場發展,推進保險市場與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及外匯市場的互動與協調,對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壽險資產配置和資本市場是互動互補的關系。壽險資產配置很大程度上需要通過資本市場來完成,壽險資金進入資本市場,可以擴大資本市場的規模,推動資本市場的成長和結構的改善,同時壽險公司作為穩健的機構投資者,可以減小資本市場的波動性。
二、壽險公司資產配置的資金規模限制
(一)壽險資金的來源及性質
壽險公司資產配置的前提是壽險資金的來源。壽險資金的來源主要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是作為所有者權益項目的自有資金;另一部分是作為負債項目的有償借人資金。具體來源包括:壽險公司的資本金、保證金、各類準備金、公積金、未分配盈余等。其中各類準備金占據壽險資金的絕對比重。
壽險資金的性質取決于壽險資金的來源。壽險資金的主要構成是各類責任準備金,從而準備金決定了它的性質,而準備金是由其經營的業務產生的,因此壽險資金是由壽險公司的業務性質決定的。目前,我國壽險公司的產品主要有人壽保險、年金產品、健康險、意外險、萬能險和投連險等。人壽保險和年金產品是最具代表性的壽險產品,因此可以根據它們的性質來探討壽險資金的性質。壽險和年金產品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和儲蓄,從而壽險資金的性質實質上是一種社會儲蓄資金,是一種延遲的消費資金,即把初次分配中用于社會消費的一部分資金通過再次分配轉移到投資領域,用于社會擴大再生產。壽險資金的這一特性不僅決定了壽險資金投資的必要性,而且也決定了壽險資金運用的限制。
(二)壽險資金來源對投資規模的約束
壽險公司的生存和發展表現為資金不斷循環流動的過程,資金流動過程的起點是壽險資金的流人,即資金的來源,資金流動過程的終點是保險金的給付和理賠。從資金流動的整體特征來看,表現為大量資金不斷地往返運動。由于風險事故的不確定性,必然形成一個最低規模的資金存量,使保險投資成為可能。壽險公司只有具備一定的資金來源才能進行投資運用,資產配置才會成為可能。壽險資金來源不僅會約束壽險投資的規模,而且會約束資產配置的結構。
壽險資金的來源對投資規模的約束體現在對初始規模的約束和存量規模的約束。初始規模使投資具有可能性,而存量規模則使投資具有連貫性和可調性。無論是初始規模還是存量規模,都表現為對壽險資金投資規模的約束。
三、壽險公司資產配置的投資限制
保險投資與一般的投資活動沒有本質的區別,一般的投資原則同樣適用于保險投資。但是由于保險經營的特殊性和保險投資資金的負債性、返還性,壽險投資不僅要符合投資的一般要求,還要符合保險經營的特定要求,這些要求不僅影響到保險投資的風險、收益,還影響到壽險投資的規模、方向和結構。
1948年,英國精算師Pegler提出了保險投資的四大原則:一是保險投資的目的是獲取最大的可能收益;二是為了保障資金的安全,保險投資應盡量分散;三是投資結構應該多樣化,保險公司的投資經理應當根據未來趨勢選擇新的投資方式;四是保險投資政策應該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應符合社會經濟發展的趨勢。
(一)壽險投資的一般條件限制
1.安全性條件
保險公司屬于風險規避型的投資機構,對保險投資的風險邊際損失反映比較敏感。保險公司的效用曲線雖然會隨著投資收益的增加而增加,但邊際效用是遞減的,即風險越大,其帶來的投資收益的邊際效用越來越小。
2.流動性條件
壽險公司始終會產生資金的流人和流出,由于死亡率和退保率等因素,資金的流人流出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所以為了保證保險金和退保金的給付,保險投資必須保持一定的流動性。
3.收益性條件
由于壽險精算費率都有預定利率規定,這是保險公司的最低收益率要求,保險公司要保證給付和盈余,其投資收益必須要超過保單的預定利率。因此,壽險公司作為風險規避的機構投資者,要同時考慮三方面的投資約束,這就需要壽險公司在資產配置上做好選擇。高度的風險規避就需要壽險公司多持有現金、銀行存款等無風險資產;流動性要求就需要壽險公司保持較高比例的金融資產,控制投資于地產和基礎設施等領域的資產比例;收益性要求又需要壽險公司投資于股票、風險投資等風險資產。
(二)壽險投資的特殊條件約束
由于壽險資金的特殊性,壽險投資必須在既定的規模和結構的約束下實現保險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1.對稱性條件
對稱性條件約束要求壽險公司在業務經營中注意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的對稱性,也就是壽險投資要使投資資產在期限、收益率和風險度量方面與資金來源的相應要求相匹配,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例如資本金、總準備金等一般可配置長期資產,各種準備金則要根據責任期限的長短來分別配置資產。當然,對稱性條件只要求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大體一致,并不要求配置的資產在償還期、收益率、風險度量等方面與資金來源保持絕對一致,否則就會影響壽險資產配置的靈活性,以及資產組合的投資收益,而且實際業務中要做到絕對對稱基本沒有可能。
2.替代性條件
替代性條件約束要求壽險公司在制定投資策略時,根據資金的來源、保單的性質、期限以及保險金給付的情況對投資目標進行定位;其次是充分利用各種投資形式在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等方面的對立統一關系,尋求與壽險公司業務相適應的資產結構形式;最后在某一投資目標最大化的前提下,力求能使其他目標在既定的范圍內朝最優的方向發展,或者犧牲一個目標來換取另一個目標的最優化。
3.分散性條件
分散性條件約束要求壽險投資策略的多元化,資產配置結構的多樣化,盡量選擇相關系數小的資產進行資產配置,以降低整個壽險投資組合的風險程度。分散性條件是安全性條件的直接要求。為了滿足這個要求,首先,壽險公司的投資產品要多樣化,在保險法允許的范圍內采取多項投資,盡量分散投資風險;其次,在投資地域上要盡量分散,對股票和債券的投資風險在國際金融市場進行分散;再次,投資資產規模盡量分散,投資于同一行業的資金規模不能過大;最后,適度控制壽險投資的結構和比例,即投資于某種形式資產的最高比例限制和對某項資產的最高比例限制。
4.轉移性條件
轉移性條件約束指壽險投資時壽險公司可以通過一定的形式將投資風險轉移給其他方,以降低自身的風險。最常用的風險轉移方式有:一是轉讓,即通過契約性的安排讓合約的另一方承擔一定的風險,如通脹時期的浮動利率債券;二是擔保,如保單質押貸款、第三方保證貸款等;三是再保險或購買風險證券化的保單,將風險轉移給再保險人或資本市場的投資者;四是套期保值,壽險公司通過持有一種資產來沖銷持有另一種資產的風險,從而達到降低自身風險的目的。
5.平衡性條件
平衡性條件要求壽險公司投資的規模與資金來源規模大體平衡,并保證一定的流動性,既要防止在資金來源不足的情況下進行投機性的賣空買空交易,增加投資的風險性,又要避免累積大量資金不運作或少運作而承擔過高的機會成本,無法保證將來的保險金給付要求。
四、壽險公司資產配置的渠道限制
壽險公司作為一個企業,要對壽險資金進行有效運用,使之保值、增值。現代經濟中壽險資金可以投資的渠道受到監管機構的嚴格限制,雖有所放寬,但仍然受到一定限制,壽險公司的投資資產類別一般可以分為銀行存款、債券、股票、固定資產以及貸款、產業投資、融資租賃、產權交易等方式。
反映了我國保險業2000年~2006年間銀行存款、債券和證券(基金和股票)三類資產的實際投資比例的變化情況。
五、當前壽險公司資產管理的趨勢
簡單地從傳統資產配置的方法——有效邊界分析確定合理收益均衡的資產配置方法,由于沒有考慮負債的特征,對于保險業而言并不適用。保險資金資產配置要引入資產負債管理的思想,充分考慮保險負債和資產的特性。目前,我國利率市場化的不斷推進,利率的管制放松,利率的波動更加難以預測。因此,保險資金資產配置首先必須建立在對保險負債和資產價值及其利率敏感性的準確評估的基礎上。壽險公司的資產項目市場化程度比較高,價值相對容易確定。而壽險公司的負債項目主要是各項責任準備金,其市場交易很少,價值確定比較困難。在利率環境相對穩定的情況下,負債的法定評估——法定準備金相對能夠代表負債的真實價值,但在利率波動較大的情況下,準備金的波動也會很大。
存款保險的資金來源范文4
關鍵詞:創業投資;創業投資主體
創業資本投資于萌芽期高新技術型企業,這類投資具有高風險、高回報的特征,一般投資周期也比較長,所以對投資者在資金量、投資期限等方面的要求都比較高。因此為了更好的發展創業投資,需要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源,也即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一、創業投資主體現狀分析
20世紀80年代中期,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的成立開啟了我國創業投資之門。到1998年國外風險基金、金融機構和大公司開始參與創業投資,專業投資機構就達40多家,資本總額約為50億元人民幣。近年來,創業投資企業數量以及資本額數量逐年攀升,創業投資主體也逐漸走向多元。目前,非上市企業、國有獨資投資機構、個人以及政府事業單位的占創業投資主體比重是最高的,分別占到了42.81%、17.78%、17.45%和11.40%。這其中銀行以及非銀行金融機構所占比例僅1.43%。
(一)養老基金
養老保險基金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目前我國的養老基金可以進入風險相對較小的投資活動。但是不得經商、辦企業和購買各種股票,也不得為各經濟活動作經濟擔保。這就意味著目前我國的養老基金還不能進入創業投資領域。但是我國的養老基金卻是擁有很龐大的資金量。截至2014年底,全國參保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有50107萬人。含征繳收入和財政補助的基金收入達2310億元,總支出1571億元,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845億元。
(二)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一個以營利為目的,多種金融資產為經營對象,具有信用創造功能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在整個宏觀經濟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對資產流動性和安全性有著很嚴格的要求。目前,有關法律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大規模從事股權投資業務,僅可以間接參與風險投資業務。據中國統計局數據可知,2016年12月末,人民幣貸款余額為106.6萬億元,人民幣存款余額為150.59萬億元。
(三)保險機構
就目前我國的投資大環境來說,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投資及風險意識也在逐漸增強。我國人口基數大,老齡化趨勢也在逐漸展現,人們的投保意識也在不斷的加強,保險機構也經營著大量的資本金。2015年保險業資產總額12.36萬億元。自2012年至2015年間,保費規模一直保持持續的增長態勢,從8%的增長速度,到11%再到17%,2015年時達到了20%,1.5萬億的保費收入規模也不斷增長到了2.5萬億元。
(四)企業投資者
企業投資者往往既是資金的來源方,也是管理、技術的提供者。一般這樣的機構投資者擁有自己的資金池,并且符合企業自身經營發展戰略需要,如:清華同方就有自己的投資公司。還有一部分科研單位也會自籌資金,實現科研成果的轉化。這類專業型主體參與創業投資可以促進創業企業更快、更好的發展。
(五)政府引導基金
政府引導基金,是一類不以盈利為目的投資主體,其資金來源于政府出資。在政府資金的領導下,各社會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很多經驗豐富的引導基金在市場化的環境中,最后都會按照標準的LP身份與子基金溝通交流。政府引導基金在我國創業投資領域具有重要意義并占有一定的比例。2005年左右開始的政府引導基金效果并不明顯。直到2015年,政府引導基金對社會資源、專業股權機構的吸取,大大促進了創投的發展。到2016年底時,政府引導基金已經成立了901只,其中有44只基金規模達百億以上,總規模達到了23960.6億元。
二、美國創業投資主體分析
美國風險投資就1958年開始,是創業投資發展的最早和最成熟的國家。完善的法律環境、積極的政府政策、發達的資本市場并且在創業金融制度方面也很完備,這一系列的原因造就了美國發達的創業投資體系。當然,美國創業投資體系也非一蹴而就的。在1973年之前,美國的養老基金也不能進入創投業,直到1973年養老金才跨進了創業投資領域,在這之后,養老金在美國的創業投資領域就成了重要的投資主體。萌芽期的創業投資主體,主要是天使投資中的富有個人或家族、公司投資者以及外國資金為主。20世紀80年代以后,美國創業投資資金來源比重相對穩定下來了,其中養老基金成為了創業投資資金主要的來源,占比達到42%;位居第二的是捐贈和基金,投資資金比例為25%;銀行和保險機構占比為21%左右,這三類主體占了整個創業投資的將近90%的比例。對比我國和美國創投資本來源及其分布,可發現在美國養老金、捐贈和基金、保險公司和銀行資本占到了88%的比例。而在我國非上市企業、國有獨資投資機構和政府投資機構占到了全部創業投資主體的73%,是我國創業投資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中美在風險資金來源存在的差異主要體現在養老金,銀行和保險公司的資金的比重太小。
三、促進創業投資主體多元化建議
(一)借鑒國外發展經驗
1、充分利用養老金。我國養老基金有很大的體量,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對養老金的運用效率提高了要求。并且我國創業投資環境在不斷的改善、發展。如果能加強對養老金的管理和運用,放寬養老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既能提高養老金的收益水平,還能實現創業投資資金來源多元化,促進實體創業企業的健康發展,帶來社會經濟效益,最終又實現養老金本身的發展壯大。但是我國目前在養老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的制度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定并沒有放開,因此應加強相關制度規定的研究,創造健康的進入環境。
2、促進保險機構進入。我國保險資金的日益壯大,也是我國風險投資的潛在重要來源。我國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到2001年,保費收入由4.1億元增長到2109.4億元,年遞增35.1%,我國保險業還蘊藏著巨大的爆發力。但是由于政策限制,保險資金運用渠道過窄,50%左右的保險資金還是用于銀行存款或者庫存現金。借鑒國外經驗適當放松對保險公司資金使用的限制,鼓勵保險基金以適當的方式進人創業投資,既可充實風險投資資金來源,也可以實現保險資金的長期保值,這與風險投資的性質在一定程度上是相匹配的。
3、加強商業銀行資金的使用。作為融資首選的商業銀行貸款,可以說是我國資金實力最強的機構。目前,我國對商業銀行的資金使用有較嚴格的規定,商業銀行不能從事股權投資業務。但是我國商業銀行是可以間接參與創業投資業務的--貸款的方式。不直接參與股權投資,但也是有進入渠道的,只是這種渠道有待進一步拓寬,比如加強“投貸聯動”模式,或者“銀行+擔?!蹦J?。這樣便可以在保證銀行資本安全性的情況下,實現盈利;還為創業投資注入了一股清泉。
4、鼓勵企業投資者參與創投。大中型企業和上市公司無論是在資金方面,還是管理經驗和技術方面,都是創業投資領域最合適的投資主體之一。如果機構投資者本著投資保值的目的參與創業投資,有可能在最后得到高額的回報。當然企業也可以出于戰略需要,入住創業投資,最終實現企業更好的發展??偟膩碚f,企業無論是出于何種目的參與創業投資,都是很好的投資選擇。目前國內也有一部分企業已近進入了創投領域,并且還有一部分企業有自己專門的投資企業。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創業投資不僅可以使企業得到中長期的投資收益,保持競爭優勢地位,而且可以增加創業投資的資金來源,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5、外資。吸引外資參與國內創業投資。通過吸引外資不僅可以實現創業資金來源多元化,還可以引進優秀的資金管理人才和先進的資金管理辦法,既可以解決資金問題,還同時引進高效管理模式,有利于我國創業投資業少更加健康快速的發展。
(二)發展國內特色資源
1、充分利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2015年末,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資產總額19,138.21億元(目前社?;鹨呀洺^2萬億元)其中:直接投資資產8,781.77億元,占基金資產總額的45.89%;委托投資資產10,356.44億元,占基金資產總額的54.11%??梢娢覈绫;鹂赏顿Y于創業投資的資金量很大,應切實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在創業投資中的運用。
2、政府引導基金。為了促進創業投資的發展,2006年國家提出了要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為了引導基金能更好的發展,2007年《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為引導基金的運行方式和實施提供具體的政策依據。與此同時,我國第一只國家級的引導基金成立了。到目前為止,我國創業投資的引導基金在運行模式和有關政策方面都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加強發揮政府引導基金的杠桿作用。
3、富有個人。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很多人實現了先富。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達五萬億元人民幣,個人手持現金估計有數千億元人民幣。這一類個人投資者往往有很強勁的發展潛力。若能對這類投資者加以正確地引導,那么可以形成一個非常廣闊的私人權益資本市場,我國的創業投資的投資主體將也會更加豐富多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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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的資金來源范文5
與經濟社會的許多制度一樣,存款保險機制自其誕生之日起就爭論不息,但事實上,至少在近200年的近現代銀行業發展進程中,似乎還沒有哪一種更好的機制可以取代它。存款保險機制即使在覆蓋面、保費、職能上存在差別,但已經成為全球絕大多數國家共同接納的一種金融安全網設置。
在我國,存款保險制度設計實際上并非新生事物,以更為“顯性”公開的機制取代由中央銀行承擔無限責任的“隱性”擔保,或者說,由銀行購買存款保險其實是某種權責更為對稱的制度安排。
一種可能存在的誤讀是,存款保險機制的出現將使監管者更有勇氣實施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實際上,隱性存款保險機制存在的30年間,也有城市信用社、信托公司、農村信用社甚至一些股份制商業銀行等相當部分的金融機構關閉,只是市場退出的成本分擔機制存在差別而已。另一種在全世界學術界普遍流行的看法是,存款保險機制會造成中小金融機構更高的道德風險――既然存在保險,則可盡可能放心大膽地實行高風險經營。但至少在中國,這一判斷不存在現實基礎。當前央行作為第三方提供全額保障本應使金融機構更具冒險精神,而事實上,大多數中小金融機構仍然活力不足、創新有限、滿足于獲取利差收入。反過來,如果說道德風險真的成立,那么一種有限的、由金融機構自身支付一定成本的保險機制一定優于第三方全額保障。
當然,存款保險機制推出作為一種制度沖擊,勢必對銀行業市場結構造成顯著影響,無論政策設計者還是機制的接受者,均需應對變局,作出安排。
深刻改變市場結構
存款保險對銀行業市場結構的影響勢必是深遠的,且在發展初期面臨極大阻礙。這是因為,第一,作為一種更為公開透明的制度,其勢必影響到存款人的選擇;第二,作為一種直接增加銀行業機構財務成本的政策,勢必造成習慣于獲取低成本資金來源金融機構的抵觸。然而,只要總結20世紀90年代的金融“三亂”和此后國家財政和公眾為此承擔的巨額成本――國家關閉農村合作基金會、信托整頓、城市信用社全行業市場退出、補充國有銀行資本金并剝離不良貸款、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化解,花費數以萬億計的貨幣和財政資源,唯一的結論是,存款保險是造就中國更為健康金融體系的必由之路。具體而言,一旦該制度以法定形式推出,必然形成銀行業如下結構演變。
銀行業競爭格局的“J曲線”效應
長期以來,中國銀行業市場結構沒有發生顯著變化。大型銀行占主導地位的格局一直得以延續,社區型中小商業銀行往往在無所不在的寡頭競爭中艱難成長。截至2013年底,大型銀行總資產達66.5萬億元,而中小銀行為34.9萬億元,恰好約為21??梢灶A見,中國的存款保險機制會遵循覆蓋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按照安全性差別實施差額保費的國際通行原則,這就意味著在存款保險機制推出初期,很可能出現中小銀行因費率更高而導致財務成本升高,在經營中面臨更大壓力的情況。但是,恰恰由于中小銀行具有“輕資產”性質,其業務條線、網點甚至人員結構調整能力更強,對財務成本的敏感性更高,因而在未來市場占有率提升的概率將進一步提高。因此,中小銀行在存款保險機制推出初期受到更大壓力,但之后形成更高反彈的運行軌跡將構成銀行業競爭格局中的“J曲線”效應。
差別保費制度的銀行評級效應
差別費率是保險的基本激勵制度,這就形成了對銀行的評級效應,即存款人從費率高低可判斷自身存款的安全性,并據此作出抉擇。這可能形成前后相繼的兩種現象:第一階段的存款搬家。由于中小銀行特別是農村地區存款類金融機構一般抗風險能力相對較低,勢必繳納更高保費,存款人據此把金融資源存放于費率更低的銀行。第二階段的市場均衡。中小銀行恰恰可以理性地預期到此種情況對自身流動性或融資成本的影響,在安全性、面向客戶的增值服務、產品多元化等層面加以應對,實現費率的逐步降低,并進而實現客戶和流動性的穩定。實際上,在財產險市場上,可以觀察到的典型案例是動態調整的交強險對駕車者的正向激勵效應。
變革初期的流動性緊縮效應
在宏觀層次上,存款保險機制的最大難點在于流動性緊縮效應。其基本含義是,即使存款保險僅僅針對當前36萬億元的個人存款,全體銀行按照一定比例繳納保費均意味著流動性的直接鎖定,銀行可貸資金勢必出現一個“陡坡式”下降。當然,此后存款保險公司可以根據銀行存款增量變動確定新增保費歸集,但是初期的流動性沖擊似乎在所難免。這一沖擊將在兩個市場同時表現:一是銀行間同業拆借、票據和債券市場的流動性緊張;二是銀行信貸市場因繳納保費而出現事實上的“惜貸”。可以設想,這對于貸存比較高、流動性相對緊張的中小銀行造成的壓力或許更大。
制度設計優化
正因為存款保險機制作為一個影響深遠的變革對銀行業市場結構造成的調整具有非對稱性,在即期對中小銀行直接構成流動性影響,故政策設計者必須思考對波動性的預判和操作優化。
合作共濟安排
恰如所有保險機制一樣,存款保險機制天然具有合作共濟特征。由于保費的有限性,其并不能有效解決系統性金融風潮,但對某一些或某一地區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具有保障能力,因而存款保險公司實際上擁有一個由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歸集的資金池,在某些機構出現問題時及時介入,并在事后向存款人提供保障,這就避免了擠兌和危機在整個金融體系的恐慌性傳染。據此,存款保險可以按照較低費率向大型商業銀行歸集保費,保費來源可以是歷年國有銀行向所有者繳納的稅后利潤。其優勢在于:一是由于利潤已經上繳,這一做法不影響銀行業整體流動性;二是通過利潤分年度繳納保費,避免陡坡式緊縮;三是只有大型銀行參與才能確保存款保險的合作共濟性,且不影響大型銀行的財務狀況;四是符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國有經濟部門利潤的一定比例轉入社會保障的基本改革方向;五是降低了中小銀行的流動性壓力。
法定存款準備金與存款保險的替代性
在全額隱性存款保險機制下,中國實行了較高的法定存款準備金。截至2013年底,大型銀行在央行存放準備金為9.7萬億元,中小型銀行為4.9萬億元,合計為14.6萬億元。在實踐中,無論是貨幣投放還是金融穩定,法定存款準備金與存款保險金都具有很強的替代性。第一,從貨幣供應量看,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決定了貨幣乘數,進而決定貨幣供應量,而一旦實施存款保險機制,其作用相當于鎖定銀行體系部分流動性,亦對貨幣供應量構成影響。第二,從金融穩定看,如果某些金融機構出現兌付危機,其自救手段在于動用存款準備金,而存款保險基金的差異僅在于不僅自救亦可救他。對于中小型商業銀行,把一定額度的存款準備金劃轉為存款保險金或許是對其流動性震蕩最小的可行方式。
通過上述政策設計優化,在構建金融安全網的同時,對大型和中小型商業銀行的副作用或許具有某種對沖效應。盡管任何制度設計都不可能屏蔽所有副作用,但改革需要共識,唯有使改革成本降至最低,形成共識的可能性才能最大。
應對之道
存款保險機制作為某種正向激勵安排,并不立足于弱勢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而在于避免不必要的市場退出以及過高的成本在金融體系和社會蔓延。作為相對弱勢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應審時、順勢應對。
金融創新
針對利率市場化和存款保險機制推出的雙重壓力,唯有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才能穩定客戶群,并屏蔽過度的流動性波動。在負債端,應改變單一依賴拉存款的生存之道,分析合理的負債邊界,積極審慎開拓中間業務,以增值服務和良好的客戶體驗穩定資金來源,以穩定的收入來源覆蓋存款利率上行和存款保險金支付所形成的財務成本;在資產端,須特別注意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平衡,安全性資產占比越高,則不良率上升空間越有限,在存款保險差別費率制度下就意味著越低的財務成本。
流動性風險管理的特殊重要性
針對存款保險機制所必然伴隨的雙重流動性壓力:保費壓力(即期存量存款繳費壓力和永久的增量存款投保壓力)和存款搬家壓力,中小金融機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勢必被提升到特殊重要的地位上。做好流動性風險管理,需從兩個層次上下工夫:一是貸存比必須控制在合理范圍內,改變根據信貸需求歸集資金來源的操作模式,更多關注穩定的資金來源(如發行長期次級債),預留流動性空間;二是信貸期限結構和客戶結構必須更為分散化,壘大戶或期限集中度過高將導致流動性更為緊張。
存款保險的資金來源范文6
摘要:近年來,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金融產品和融資工具的不斷創新,社會融資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本文對2002-2012年社會融資年度數據進行簡要分析,基于我國社會融資發展變化的現狀,深入分析我國社會融資結構變化對銀行的表內業務和表外業務的影響。
關鍵詞:社會融資;信貸融資;直接融資;銀行業務
一.社會融資規模的內涵
社會融資規模,中國人民銀行定義其為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實體經濟(即企業和個人)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2011年5月的《社會融資規模構成指標說明》,社會融資規模=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委托貸款+信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融資+保險公司賠償+投資性房地產+其他①。
從金融體系為實體經濟融資的角度看,其構成可分為:一是信貸融資,包括金融機構表內信貸和表外信貸表,內信貸主要是人民幣貸款和外幣貸款,表外信貸主要是委托貸款、信托貸款等;二是證券融資,包括非金融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和票據進行的融資;三是保險融資包括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向實體經濟的投資等;四是其他融資,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公司向實體經濟發放的貸款、產業投資基金對實體經濟進行的投資、金融機構的房地產投資等。
二、近年來我國社會融資結構的現狀
(一)社會融資總規模不斷增長,增速較快
從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公布統計數據看,近年來我國社會融資總量增長較快,增速逐漸提高,金融體系對我國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不斷增強。2002年―2012年,我國的社會融資規模由2萬億元擴大到15.76②萬億元,年均增長20.64%。
(二)信貸融資在社會融資總規模中占比呈下降趨勢
在貸款占社會融資規模比例下降的同時,金融機構通過表外貸款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加大。2012年,金融機構通過委托貸款、信托貸款及未貼現銀行承兌匯票方式對實體經濟的表外融資合計為3.62萬億元,占社會融資規模的23%,而2002年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不足0.1萬億元。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在信貸融資中,2012年金融機構表內貸款占比71.6%,表外貸款占比28.4%,而2005年金融機構表內貸款占比82.5%,表外貸款占比17.5%。從近年來變化趨勢看,金融機構表內貸款與表外貸款具有此消彼長的特征(如圖1)。
金融機構表內貸款規模受貨幣政策取向的影響較大,在從緊的貨幣政策形勢下,金融機構一方面要增加收益,另一方面又要規避貸款規模限制,通常做法是將一部分表內貸款轉化為表外貸款。例如,2007年我國實行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金融機構表內貸款下降,而表外貸款明顯上升;2008年10月至2009年,我國為應對全球金融危機,貨幣政策轉化為適度寬松,在此背景下,金融機構表內貸款明顯上升,而表外貸款占比回落;2010年,為了控制通貨膨脹,我國又實施了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金融機構表內貸款總量減少,而表外貸款規模明顯增加;2011年-2012年,中國人民銀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緊緊圍繞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這一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引導貨幣信貸平穩回調,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金融機構表內業務明顯回落,表外業務明顯上升。
(三)直接融資比例不斷上升,間接融資逐漸回落
近年來,隨著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擴容發展,證券融資規模不斷擴大。2012年證券融資規模達到3.55萬億元,占社會融資總規模的22.6%,而2002年證券融資占社會融資規模的比例只有1.4%,規模只有0.03萬億元。從股票市場上看,2002-2005年,我國股市雖然走過了初創時期,但股權方面的相關問題一直未得到根本解決,直接影響到股市籌資功能的發揮,4年累計籌資總額只有2199億元;2005年,我國實行股權分置改革;2006年,開始實施IPO新規,上述舉措為一批業績優良和高成長型企業上市融資創造了條件,股票市場的融資得以發揮;2009年創業板市場的啟動,為一批科技型企業和高成長型中小企業開辟了從資本市場融資的渠道;到2012年,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達到0.25萬億元,占同期社會融資總規模的1.6%。
從債券市場上看,1993年我國開始企業債券發行試點,但規模很小;2004年以前債券市場發展較為緩慢;2005年我國允許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到2012年末,企業債券融資規模達到2.25萬億元,占同期社會融資規模的14.3%。
從銀行承兌匯票市場來看,我國處于發展階段。為了解決企業較大范圍的貨款拖欠問題,我國于20世紀80年代開始了銀行結算制度的改革,通過推廣票據結算,逐步實現商業信用關系票據化。然而自票據結算推廣以來,商業承兌匯票遭到冷落,銀行承兌匯票受到歡迎。到2012年末,為貼現銀行承兌匯票融資規模達到1.05萬億元,而2002年卻為-0.07萬億元。因此,銀行承兌匯票市場在我國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有利于我國社會融資規模的擴大。
三、我國社會融資結構變化對我國銀行業務的影響
從財務角度看,銀行業務可以分為表內業務和表外業務。
(一)社會融資結構變化對表內業務的影響
表內業務指資產負債表中,資產和負債欄目可以揭示的業務,例如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各項墊款等。就整個社會而言,直接融資的增加,并不會減少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總量,這是由商業銀行的性質決定的。
發展直接融資對商業銀行負債業務產生的影響表現為:首先,直接融資的增加會導致在我國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中居民儲蓄存款減少和企業存款增加;其次,還會使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短期化,改變商業銀行資金來源的期限結構,進而會降低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并對其資產負債管理產生影響。
發展直接融資對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影響表現為:首先,在企業對外融資需求量一定的條件下,直接融資的增加,必然會導致其間接融資的減少,從而導致在商業銀行資金來源不變的情況下,企業對商業銀行的貸款需求減少。其次,直接融資的增加,會影響我國商業銀行所承擔的風險。
(二)社會融資結構變化對表外業務的影響
1、難以準確評估預測表外融資業務風險。銀行的表外融資業務金融創新面臨越來越復雜的市場環境,這需要商業銀行在表外融資業務風險控制方面努力,但由于表外融資不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反映,運作透明度不高,因此其風險具有較強的隱蔽性,較難預測和評估而且,由于表外融資業務風險是銀行整體風險的一部分,隨時可能轉化為表內風險。
2、表外融資業務快速增長導致銀行潛在風險增大。一是表外業務雖不列入銀行資產負債表,當企業資金鏈斷裂,到期支付風險暴露,銀行為這個敞口墊款,產生到期兌付風險。二是保證金存款比例較高的銀行,利用保證金存款等短期資金,大量發放中長期貸款,導致存貸期限錯配現象日益嚴重,進一步放大了銀行流動性風險。三是在長期負利率的條件下,“雙重表外”業務擴張,銀行將理財產品作為攬儲的主要手段來做蘊含較大風險,脫離了監管的范圍,缺乏比較有效的風險對沖隔離機制。(作者單位:河北經貿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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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