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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財政債務危機范文1
1. 嚴格的地方財政預算管理是地方債務風險管理的必要條件。
導致地方債務風險的直接原因是地方財政“收”不抵“支”。管嚴、管好地方政府的“收”和“支”、使收支平衡是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的基本要求。
在實行聯邦制的美國,州和地方政府享有自主發債的權利,但是均遵循平衡預算法令或各地方政府的憲法有關規定,以防止州和地方政府舉債規模超過其財政承受能力。美國各州長根據年度預算財政收支編制平衡預算執行議案,并提交州立法機構審議通過后再予以實施。美國有多達35個州規定,政府只能在一個預算周期內(年)舉債、而不得將財政赤字留轉至下一個預算周期,從而縮小了州和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赤字規模。另外,為了強化州預算執行的效果,美國大多數州均規定,由州高等法院監督州政府遵循預算平衡原則的具體情況。
巴西從2000年開始就明令禁止中央政府向州及市政府融資。如果州及市政府將其債務轉嫁給聯邦政府,則其在完全分期償還債務前不得舉借新債。
2. 合理的財政管理體制是地方債務風險管理的前提和基礎。
導致地方債務風險的根本原因在于各級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的不對稱,往往是事權多而財權少,從而客觀上存在地方財政的“入不敷出”,長此以往,赤字將不斷積累而最終引發地方債務危機。因此,需要建立合理的財政體制,即合理設置政府層級,科學確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各級地方政府的財權與事權關系,使各級政府的事權與財權相對應,從而從體制上根本地解決地方債務規模過大、地方債務風險失控的問題。
首先,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科學地設置了符合本國國情的財政體制。目前,大多數發達國家的政府層級為3―4級,從而可以減少各級政府的行政成本,提高地方政府的行政效率,有利于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與風險的監督管理。如日本分為都道府縣(為同一層級)與市、町、村四級。
其次,合理、對稱的事權與財權成為各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范的重要因素。在美國,聯邦政府主要承擔全國性公共產品的支出責任,如國防、國際事務等;州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主要是提供本轄區范圍內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相應地,美國各級政府均有各自獨立的稅收征管權利,例如所得稅、銷售稅和財產稅的征收。在日本,中央政府負責立法、司法、外交、國防、貨幣發行等需要全國統一規劃和處理的事務;地方政府負責地方福利和公共服務及地方公營企業的投融資等。
第三,各國地方政府普遍重視債務資金的運用管理,優化債務資金支出結構,提高其使用效益。從本質上說,地方債務風險的形成,歸根結底是因為地方財政收支與地方經濟增長之間的不相適應。如果地方債務有助于推動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和增強經濟增長的后勁,為地方政府財源和財力提供堅實基礎和保證,那么,從中長期看,地方債務風險就趨于安全,是“良性債務”。相反,如果新增地方債務主要是簡單地直接用于地方福利,債不少,錢花了,而經濟增長后勁沒有增強,那么,地方債務風險就會越來越大,就是“惡性債務”。地方政府良性債務占比高,則風險狀況向好;否則,風險狀況就會惡化。英國法律規定,地方政府借款或發行債券所取得的收入只能用于資本性支出,而不能用于經常性開支。而歐洲債務危機中暴露出來的公共福利高企、制造業空洞等問題,則為我們提供了深刻的反面教訓。
3.完善的地方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是地方債務風險管理的關鍵。
地方債務風險預警機制主要通過債務危機相關標準的確定、識別、監測來分析地方債務風險,提醒相關部門注意債務的隱性或顯性風險,并探尋債務風險產生的各種原因,從而制定適宜的預防政策,降低地方債務風險。其主要包括:債務指標的合理確定、信用評級制度、債務風險的監測。
地方政府債務指標主要有負債率、債務率、債務依存度等,國際上根據經驗提出一些控制參考標準,但因各國經濟規模、經濟結構、國際貿易、發展階段、治理機制與治理目標等具體國情而不盡相同。其中,負債率等于年末債務余額與當年GDP的比值,反映地方政府的債務負擔能力,國際公認的警戒線為20%。美國與加拿大的警戒線分別為13%―16%、25%。債務率等于年末債務余額與當年財政收入的比值,反映地方政府對債務總余額的控制能力,根據經驗一般不超過100%。美國和哥倫比亞的警戒線分別為90%―120%、80%。債務依存度等于當年舉債額占當年財政支出的比重,反映當年政府支出對舉債收入的依賴程度。如日本規定,當債務依存度指標超過30%時,地方政府不能舉借新債。但以上標準也并非一成不變,會根據情況變化做出短期調整,如在2008年金融危機后,為刺激經濟,各國地方政府均增加負債,債務指標超過以上標準。但從長期來看,參照標準進行債務風險的評估與防范還是必要的。
地方政府的信用評級主要采取金融市場信用評級制度。將政府信用作為影響地方政府借款或發行債券成本的重要影響因素,從而有利于地方政府有效地控制地方債券規模和風險。一般而言,地方政府信用等級越高,意味著能用較少的成本籌集較多的資金。
另外,實時監測成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俄亥俄州將地方政府債務與其財政狀況聯系起來,用三類指標(債務依存度、償債率、負債率)衡量州以下政府的債務風險水平,風險高的列入“預警名單”進行監控;嚴重的則列入“危機名單”,由州專門成立“財政計劃和監督委員會”進行特別監控,督促其在規定期限內通過債務重組或共同基金援助來化解危機。
4. 相適應的財政法律體制和公開透明的財政信息是地方債務風險管理的必要保障。
許多國家經過長期的地方債務危機處理實踐,逐漸意識到法律法規對約束政府債務行為的重要性,紛紛建立健全與本國國情相適應的財政法律體制。各國一般都對地方政府的舉債方式、規模、籌資來源、用途、償還方式等做出了明確規定。在對債務風險的糾錯與債務危機的應對和化解方面,美國的《破產法》規定,地方政府如果因為自我財務管理不健全、財政收支惡化、債務危機嚴重等,可以申請破產,而聯邦政府盡量減少對州和地方政府的不合理援助,以此在提供糾錯及風險化解機制的同時,防范地方政府危機的擴散。同時,司法機關可以追究任何不負責任的地方政府舉債行為。此外,各州也建立了應對債務危機的相關法律。
另外,公開、透明的財政信息已經成為全球地方政府風險管理的有力保障。在澳大利亞,地方政府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債務報告制度。根據這一制度要求,由借款委員會負責調配各地方政府的借款分配,地方政府需在本級預算報告中完整、準確、真實地體現相應的借款分配情況。另外,各級地方政府嚴格遵循兩大體系(會計標準體系、政府財務標準體系)的基本原則,不僅需要報告直接債務,還需要報告或有債務。
地方財政債務危機范文2
以美國為代表的一方,認為“保增長”乃當務之急,是償還債務的先決條件。沒有增長,就沒有稅收,償還債務也就無從談起。
以歐盟(尤其是德國)為代表的另一方,則堅持“緊財政”。否則,債務水平居高不下,債務信用評級無法提高,會嚴重影響資本市場投資者的信心, 拉升借債成本,給本來已經捉襟見肘的公共財政雪上加霜。
兩個陣營各執一詞,聽起來都很有道理。然而,爭論雙方似乎都回避了一個更本質的問題:剛剛過去的這場全球危機,根源于歐美經濟體內深刻的結構問題;解鈴還須系鈴人,結構改革是解決問題的關鍵。脫離了對結構改革的關注,而孤立地討論諸如“保增長”和“緊財政” 這樣的短期問題,則會避重就輕,有可能貽誤推進改革的最佳時機。
在過去幾十年里,新興市場國家經歷了數次經濟危機沖擊,在反復應對危機過程中,得出的一個重要啟示是,只有伴隨著結構改革的反危機政策才會產生持久的積極效果。
20國集團關于“保增長”和“緊財政”的辯論,在中國,對當前關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相關政策問題的討論有非常相似的借鑒意義。
如果說,歐美經濟問題本質是“債務危機”,中國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問題本質則是“危機債務”。
在歐美,居高不下的債務,是常年結構問題累積的結果,最終以危機的形式展現出來;根本擺脫“債務危機”,結構改革是繞不過的坎兒。
在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負債水平在短時間內激增,是中國政府應對全球危機的結果,同樣也暴露了中國經濟中存在的一些深刻的結構問題。根本解決“危機債務”,結構改革同樣是繞不過的坎兒。
歐洲的債務是多年赤字財政的結果,而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主要是投資項目融資的結果。在前者,政府的信用來源是政府未來可能獲得的稅收收入;在后者,政府的信用更重要的是其所投資項目的經濟價值。
在歐洲,產生債務的結構性因素包括人口老齡化、僵化的勞動力市場、過度慷慨的社會保障系統等。
在中國,產生地方政府債務的結構性原因在于政府對各類經濟要素資源(如土地)的直接控制,中央與地方財政關系的不協調(如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的不對稱), 以及地方政府債券市場的缺失等。
在歐洲,債務危機爆發之初,有不少國家的政府把問題簡單歸咎于資本市場參與者的投機行為,試圖在市場上采取各種限制措施來防止危機的深化和蔓延。結果是一場徒勞,因為出問題的是地方政府財政,而不是資本市場本身。
在中國,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負債大規模膨脹,有相當多分析人士把矛頭指向銀行系統,認為問題出在銀行風險管理欠缺,尚未完全商業化運營。然而,銀行之所以愿意向政府融資平臺提供貸款,就在于其具有政府的隱性擔保性質。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負債,本質上是財政現象,而不是銀行問題。
在歐洲,為了應對“債務危機”,在短期內,的確需要在“保增長”和“緊財政”之間取舍。然而,在中長期,若要根本解決償債能力問題,結構改革必不可少。否則,經濟可能不斷被反復的危機困擾,即“拉美化”;另一種可能就是,經濟陷入長期停滯,即“日本化”。
在中國,不應把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負債(即“危機債務”)混同于歐洲債務問題,而過度關注地方債務水平,因為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總體上是有保證的。投資效率才是關鍵,更確切地講,地方政府是否應該成為大規模舉債和投資的主體。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即使地方融資平臺的負債增長勢頭暫時得以抑制,只要政府在經濟中的角色定位不改變,地方政府債務產生的內在機制就會持續發揮作用,政府負債會卷土重來。更嚴重的是,如果不能現在著手解決這一深層次結構問題,中國經濟的未來走向很可能會與市場化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馳。
地方財政債務危機范文3
關鍵詞:地方財政;財政風險;金融危機
中圖分類號:F812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4.30 文章編號:1672-3309(2012)04-72-02
爆發于美國的次貸危機給全球經濟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喚醒了人們的安全意識和風險意識。而肇始于希臘的歐洲債務危機使得財政安全受到高度關注。此次歐洲債務危機爆發的直接原因是政府的高負債和高赤字,中國部分地方政府也是債臺高筑。政府的高負債源自高赤字,高赤字源自高支出,而負債、赤字、支出相互影響、相互促進,如果不加以控制會不斷地積累惡化,影響財政安全。財政安全是一國經濟安全的核心,如果財政風險不斷積累最后演變成財政危機,將很可能導致經濟危機甚至政治危機。因此,須持續關注和細致研究財政風險,并提出防范和化解財政風險的政策建議,以保證財政安全。
一、財政風險的概念和特征
(一)財政風險的概念
目前學術界對財政風險的概念還沒有統一的說法。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其定義為未來政府面臨的籌資壓力,即政府的負債,包括政府的借款和支出。劉尚希認為財政風險指財政不能提供足夠的財力致使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還認為財政風險不是財政部門的風險,而是整個國家和政府的風險。[1]
(二)財政風險的特征
第一,財政風險是指向未來的。風險是一種不確定的因素,是未來的一種可能性。[3]
第二,財政風險屬于公共風險,政府需要兜底。這種風險不能通過轉嫁給企業的形式轉移,因為企業如果不行了,會將企業的風險轉化成財政風險,最終回流到財政上,重新形成甚至加重財政風險。現實中還存在個人和企業風險向財政風險的轉移。失業是一個大的問題。
第三,財政風險存在政府內部的傳遞性。這種傳遞包括向下級的傳遞,財力和事權的不合理分配,導致地方的財政風險加大。也包括向上級的傳遞,下級政府的債務是上級政府的或有債務,當下級政府難以履行職責時,上級政府不能袖手旁觀,上級政府需要為下級政府兜底,承擔著最后清償債務的責任。還有上屆向下屆政府的傳遞。主要是收入方面的寅吃卯糧,支出方面的推遲拖延,債務方面的通過地方融資平臺的大量借貸由下屆政府償還。[2]
第四,對于地方政府來說,財政風險具有非均衡性。財政風險的程度如何,一方面取決于致險因素的大小和危害的程度,另一方面取決于地方抵御風險的能力,這主要是財力,即獲取財政收入的能力。由于地區經濟發展的差距,后者是財政風險非均衡性的主要原因。
第五,財政風險顯性、隱性并存。財政風險本身具有隱蔽性,因而很容易導致風險累積,增大風險壓力。這使財政風險的爆發呈現出突發性的特點。不爆發則已,一旦爆發成為財政危機,就具有很大的破壞力,對經濟、社會產生難以估量的嚴重傷害。[3]
二、現階段加大財政風險的情況
地方政府財政風險在新形勢下有加劇的風險,原因是: 第一,結構性減稅導致的地方財政收入規模減少。結構性減稅的目標是降低企業和居民的稅收負擔,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在國內經濟面臨巨大下行壓力的情況下,實施結構性減稅,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值得期待,但結構性減稅不可避免地會造成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減少。另外,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對當年新增機器設備所含稅款進行抵扣,會造成增值稅的收入額下降。2011年個人所得稅改革,提高了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調整了工資薪金所得稅稅率結構。同時對小型微利企業實行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是地方稅,上述政策直接減少了地方的稅收收入。上海正在進行營業稅改增值稅的試點。營業稅是地方稅,增值稅是共享稅,改革會減少地方稅收收入。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減少會降低地方政府抵御財政風險的能力。
第二,地方缺少主體稅種導致地方財政收入規模不穩定。我國地方財政收入分為預算內收入和預算外收入,地方預算內收入主要來源是稅收收入,而預算外收入主要來源是行政事業性收費。而行政事業性收費是不確定的,且缺乏穩定增長機制,沒有可以依靠的主體稅種將影響地方財政收入的穩定。
地方稅類如財產稅和資源稅所占比重過低,難于適應地方財政的最低需要;現行的房產稅,極不健全,且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低于10%,不能成為基層政府的主體稅種。目前我國基層政府財政相當困難,缺乏主體稅種是重要原因之一,為此普遍采用賣地、借債和亂收費手段彌補財政收入的不足,扭曲了地方政府行為。過分依靠土地出讓收入,會促使地方政府拉高地價,在供給方面導致房價的居高不下。而借債導致某些地方政府的地方債風險。
第三,地方競賽機制導致財政支出膨脹和低效率。
地方間經濟發展的競爭本身無可厚非,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的增長,但是以GDP作為政府官員職位晉升標準,會導致官員行為政績化,為地方政府的競爭行為提供激勵,使得財政支出更加的低效率和盲目,造成財政支出規模和結構的不合理。在這種情況下,政府行為會表現為:直接利用財政資金越權參與市場活動發展經濟,通過政府擔保、優惠貸款上馬項目形成或有債務并可能重復建設形成產能過剩,利用政府資源大搞形象工程,在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務方面的缺位。
第四,利用地方融資平臺彌補地方赤字積累的巨額地方債。為抵御金融危機的沖擊,中國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地方政府需提供大量的配套資金,盡管《預算法》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自行發債,但地方政府通過地方的投融資平臺借了很多的地方債。2012年,應對危機借的地方債務集體到期,很多地方無力償還,但由于高額利息,推后償還風險只會愈加積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隱藏的各種潛在風險已成為不爭的事實。
三、地方財政風險的防范與治理措施
政府不適當的財政活動或財政行為導致的財政風險只能通過規范行為主體的活動范圍、方式、方法和通過政府自身的制度變遷加以解決。而制度變遷不是快變量,使得財政風險無法快速動態的化解。所以地方財政風險的防范和治理是一項長期復雜的任務,不能一蹴而就。如建立財政風險預警機制、建立風險管理體系、推進信息化建設和完備財政預算編制系統、改革地方事權和財權的不匹配等制度建設方面的建議很多人一直在提,但完成需要時間,產生效果也需要時間。
本文提出一些政策措施:
第一,結構性減稅應該有增有減。增是為了更好的減,在資源稅、環境稅和房產稅上應該增稅,上述稅種都是地方稅,可以增加地方稅收,同時可以調控經濟,節約資源,保護環境。
第二,地方應逐步建立主體稅種,擴大稅收在地方財政收入中的比重。在許多國家,房產稅在地方財政收入中都占有相當大的比重,例如,英國和澳大利亞為100%、美國為50%-80%、法國為69%、加拿大為85%,中國房產稅只占地方稅收的6%,可以相應的提高。同時應加強稅收征收的監管,保證稅收的足額入庫。
第三,加強財政投資的監管,提高財政支出效率。在政績考核上,應更加細致,在考察成績的同時,關注風險,防止財政支出無約束的擴大。同時防止財政風險在上下屆政府之間的傳遞,建立責任追究制度,追究前任領導的責任。[4]
第四,通過地方債透明化減少隱性地方債,使地方債規模受到監督和控制。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已經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對地方政府債務進行規范性管理十分必要。如果對于地方政府債務缺乏有效的管理體制,地方政府就會過度舉債,引發地方政府債務風險。[3]
參考文獻:
[1] 劉尚希.財政風險及其防范問題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
[2] 李建英、于科鵬.地方政府財政危機國際經驗綜述[J].工商管理,2007,(07).
地方財政債務危機范文4
關鍵詞: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形成機理;警示
從2009年12月開始希臘主權債務危機拉開序幕,隨后危機逐步向歐洲其他國家蔓延。危機已經不單是希臘自身的公共財政問題,現已對其周邊國家造成負面影響。更可怕的是,對于投資者而言,這場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最后的落腳點在歐元、英鎊等重量級貨幣的前途命運上。為了防止危機蔓延,力保歐元穩定,2010年5月10日歐盟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宣布共同出資7500億歐元,幫助可能陷入債務危機的歐元區成員國,但是由于全球金融和信貸市場仍然對希臘充滿了不信任,加之在此次全球經濟復蘇的進程中,歐美各國復蘇的基礎較為脆弱,危機仍有進一步擴散的可能,使尚未全面復蘇的全球經濟雪上加霜。本文以希臘為例,分析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的形成機理及對我國的警示意義。
一、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的演進
2001年,希臘為了加入歐元區,請美國投行高盛為其設計出一套“貨幣掉期交易”方式。通過這樁交易使希臘賬面上符合了《馬斯特里赫特條約》對成員國財政赤字的規定,隱蔽了希臘政府高達10億歐元的公共債務赤字規模,為這場危機的爆發埋下了“隱患”。
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演變為全球金融危機后,希臘等歐盟成員國為了刺激經濟,紛紛大量舉債,政府債務急劇擴張。當投資者開始懷疑政府的償債能力時,開始紛紛拋售那些高風險國家的國債和國債衍生品,希臘這樣的國家被列在首位。各國政府為應對全球金融危機而實施的赤字財政政策成為此次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的“導火索”。
2009年10月,希臘政府宣布財政赤字嚴重超標,政府財政赤字和公共債務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將分別達到12.7%和113%,遠超歐盟《穩定與發展公約》規定的3%和60%的上限。鑒于希臘政府財政狀況顯著惡化,惠譽國際信用評級有限公司宣布把希臘主權信用評級由“A-”降為“BBB+”,隨后標準普爾將希臘的長期主權信用評級從“BBB+”下調至“BB+”。隨著主權信用評級被降低,希臘債務危機正式拉開序幕。繼希臘之后,葡萄牙和西班牙的主權債務等級也被全球三大評級機構先后幾次下調,2010年伊始,主權債務危機在歐洲全面升級。
二、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對世界經濟的影響
(一)危機對歐元區的影響
在歐元區并非只有希臘面臨龐大的債務和財政赤字的困境,西班牙、意大利、德國等國都面臨著類似的問題,見表1。
從目前來看,歐盟給予希臘巨額貸款的方便,短期內雖然使得希臘局勢趨于穩定,但是政府用主權信用的形式,用巨大規模的財政刺激辦法,即用更長的杠桿來解救危機,這樣的援助不會從根本上解決危機。作為歐元區第四大經濟體的西班牙約1.6萬億美元的經濟規模是希臘、葡萄牙和愛爾蘭經濟規模之和的兩倍。2009年西班牙GDP萎縮了3.6%,財政赤字激增至GDP的11.4%,一旦西班牙這樣的大國爆發主權信用危機,則可能拖累整個歐元區的實體經濟與金融市場。如果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歐元區不采取徹底“財政”改革方案,整個歐洲經濟都會受到主權債務危機的拖累。
(二)減緩世界經濟的復蘇進程
歐洲部分國家出現的主權債務危機不僅僅是幾個歐元區國家的經濟問題和財政問題,債務危機往往具有傳染效應。受歐元區主權債務危機影響,金融市場和股票市場波動比較大。全球大宗商品價格出現暴跌行情,在期貨市場,作為全球經濟活力領先指標的銅價,連續增長了21個月后在2010年4月開始進入下跌的走勢;隨后出臺救助計劃,今年5月10日歐洲央行宣布7500億救助計劃帶來的利好僅僅持續一天,隨后又重新步入下跌甚至暴跌的軌道。5月11日,歐元對美元下跌0.7%,歐盟證券市場指數StoxxEurope600下跌1.2%,近一個月來,全球股市全線下挫,股市市值縮水約7萬億美元。投資者不僅擔心歐洲國家難以解決債務危機,甚至擔心美國就業市場的改善程度可能也不及預料,更擔心全球經濟是否真的會出現二次探底。目前,許多經濟體至今仍未退出次貸危機中推行的經濟刺激計劃,而歐盟甚至全球又再次陷入應對希臘等國家的主權債務危機之中,這使得全球經濟復蘇將會變得更加艱難,同時也加大了全球財政政策、貨幣政策退出的難(三)會對中國出口產生一定的沖擊,外匯儲備可能貶值
在經濟與金融全球化時代,任何一個開放經濟體都難以在一種區域性金融危機中完全置身事外。由于主權債務危機的影響,歐元區經濟增長前景變得更加暗淡,這無疑會給中國經濟造成負面沖擊。沖擊之一是歐元區國家可能實施更強硬的對外貿易政策。自2007年以來,歐盟成為我國最大的貿易伙伴。在經濟惡化的情況下,為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歐元區政府可能會把重點轉移至對外貿易領域,首當其沖中國將成為歐元區國家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對象。據統計,今年4月份,我國對歐出口的增速還維持在25%,但這種反應存在一定的滯后期,下半年反應可能會比較明顯。沖擊之二是中國外匯儲備多元化管理的難度增大。次貸危機爆發之后,中國外匯資產增持更多的是歐元資產,隨著歐洲主權信用危機爆發,歐元對日元與美元已經顯著貶值,并可能進一步貶值,這無疑加大了中國外匯儲備多元化管理的難度。
三、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的形成機理
(一)分散財政與統一貨幣的制度性缺陷
本輪經濟衰退充分暴露出歐元區體系深層次的制度性缺陷,即在歐元區內部貨幣政策由歐洲央行統一行使,而財政政策卻由主權國家分而治之,這種分散的財政政策和統一貨幣政策之間的失衡導致成員國失去了熨平危機的宏觀經濟調控手段——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是一個主權國家調節經濟運行的兩個最基本、最核心工具,只有二者松緊搭配才會有效地對經濟運行實施調節。由于歐元區實施統一貨幣政策,各國缺少了利率和匯率兩大工具的支持,為了走出由美國次貸危機所帶來的經濟衰退,成員國只能借助擴張性財政政策來刺激經濟復蘇。加之,這些國家的債券也會成為國際市場上的投機對象,結果造成希臘、愛爾蘭、西班牙等國家物價和工資迅速上漲,財政赤字不斷擴大,各國早已突破了《穩定與發展公約》規定的財政赤字不得超過本國GDP的3%,主權債務總額不得超過本國GDP60%的上限,已經完全脫離了經濟發展水平與國家還款能力,以至于投資者對政府債券的信任度降到了冰點,進而引發主權債務危機。
(二)歐元區各國經濟發展不均衡
歐元區一體化之后各國經濟結構存在很大差別,盡管都是歐元區國家,但各國的預算狀況千差萬別。各國經濟發展所處的不同階段也使財政政策難以有效協調,但為了建立更為龐大的組織,擁有27個成員國的歐盟極力拉攏那些希望加入進來但經濟狀況卻不容樂觀的國家。加人歐元區后,各國自身的優勢與劣勢逐步明顯地表現出來,例如希臘這樣的國家沒有資源優勢,沒有領先的創新優勢,而德國、法國這樣的大國就壟斷了對外出口,強勢國家與弱勢國家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以往在維護歐元與歐洲一體化的更高訴求下,經過歐洲政治精英的努力得以調和妥協,但全球金融危機的爆發,使得這些問題凸顯,外圍國與核心國之間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存在著明顯的不相適應,歐元區無法滿足成員國不同的貨幣政策偏好,外圍國無法利用貨幣貶值快速形成對外盈余,也無法維持當前的財政赤字,使其陷入一種結構性的衰退,并且還面臨債務膨脹,外圍國與核心國差距越拉越大。同時,當經濟發展不平衡的時候還會造成搭便車行為的出現,希臘無節制的信貸最后需要德國這樣的大國來埋單,這種只靠成員國的相互救濟渠道單一且不持續,使得歐元區的救助機制極難建立,危機爆發之初并未及時得到解決,導致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愈演愈烈。
(三)經濟結構單一,偷逃稅嚴重,稅收來源有限
希臘主權債務危機的發生原因很復雜,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希臘自身經濟發展狀況。希臘的經濟基礎比較薄弱,經濟結構單一,主要是以海運、旅游等外需型產業作為自己的支柱產業,而這些產業非常容易受外部因素的影響,在次貸危機的影響下,希臘海運市場急劇萎縮,航運業2009年的年收入下降了27.6%;旅游收入快速下滑,2009年赴希臘旅游的美國游客減少了24.2%,同時歐盟成員國進入希臘的游客也銳減了19.3%,來自兩地的旅游業收入分別減少16.2%和14%,這些支柱產業的萎縮直接導致了希臘財政收入銳減。在希臘,偷、逃稅現象十分嚴重,希臘政府在打擊偷逃稅方面一直不理想,據估計,希臘政府因偷逃稅行為每年損失的稅收至少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4%,嚴重制約了稅收收入的增加。
(四)高福利,加之人口老齡化,財政支出負擔過重
希臘具有以高福利為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希臘公務員的隊伍相當龐大,公共部門雇員工資的漲幅甚至超過了勞動生產率的增長速度,臃腫的公務員體系使得財政狀況每況愈下;希臘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國家的產業競爭力顯著削弱,而長期富裕的生活環境養成的高消費習慣無法自動作出調整,政治家為了選票必然通過政府舉債支出來維持高生活水平與社會福利,導致財政赤字不斷擴大、政府債務高居不下;希臘的失業率常年維持在10%左右,失業救濟便成了希臘非常沉重的負擔。希臘政府一直奉行無節制的赤字財政政策和高貿易赤字發展模式,對經濟造成嚴重透支。希臘加入歐元區后,享受到歐盟區帶來的諸多好處,其中最大優勢就是更容易獲得廉價的貸款,曾一度使希臘經濟快速增長,平均年增長達到4%,但是希臘政府沒有主動控制負債,遵守《穩定與增長公約》,而是一味地保持寬松的財政政策。在經濟上行時,高福利和高赤字可以維持,一旦經濟進入下行期,以債養債的做法便使希臘的主權信用風險逐步升級,最終演變成歐洲主權債務危機。
(五)刺激計劃不當,陷入“救市陷阱”,由金融危機演變成財政危機
希臘的債務危機還未平息,美國又出現了地方債務危機,據前洛杉磯市長理查德·賴爾登2010年5月在《華爾街日報》中聲稱,洛杉磯很有可能會在2014年宣布破產。希臘危機不過是冰山一角,由于其自身問題以及歐元區體制上的缺陷導致債務危機首先在希臘爆發,其實全球普遍存在著債務危機,究其根源主要是各國為了阻止美國金融危機的蔓延,紛紛采取經濟刺激計劃,從而扭曲了資源配置的結果,這是美國次貸危機的延續。金融危機第一階段是由于格林斯潘長期執行低利率政策,使得大量廉價資金競逐資產和資源,衍生出越來越大的證券資產泡沫和金融衍生品泡沫,最終資產泡沫無法維持,吞噬了華爾街金融大鱷;為了挽救金融體系,美聯儲印出更多鈔票,這種行為本質是將金融機構的債務危機轉移到政府身上,這是金融危機第二階段。2009年的大救市其實就是各國政府以債治債,借債投資,雖然全球的大救市使得經濟回暖,但是并未解決核心問題,最終政府規模巨大的財政刺激計劃和投資計劃,造成許多經濟體財政赤字攀升,同時政府的過分干預使得資源錯配的局面最終以債務危機的形式表現出來。可以說,各國出臺的系列救市計劃,造成資金錯配,由次貸危機、金融危機演變成財政危機,世界陷入“經濟刺激計劃的陷阱”。
四、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對中國的警示
西方國家出現主權債務危機,是“以-赤字還赤字”,“以債養債”模式的必然,對中國來說也是重要警示。
(一)財政刺激計劃要在可控的范圍內,把握好財政赤字的“度”
目前我國的國家債務和財政赤字遠低于國際公認的風險臨界點,但也不能過于樂觀。首先,中國地方政府存在根深蒂固的“GDP考核觀”,這就使得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舉債搞發展,地方投融資平臺規模迅速增長,造成地方財政入不敷出;其次,政府本質上有主動負債的愿望和機會主義行為的沖動,往往會置社會監督于不顧,賭未來經濟繁榮的預期以保自己的政治周期;最后,當面臨經濟下行時,政府刺激計劃是十分必要的,但這也意味著政府財政負擔會加大,也可能造成通貨膨脹的壓力,以及對私人部門的擠出效應。此外,地方投融資平臺資金中80%來自銀行體系,一旦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積聚,勢必會對銀行產生重大沖擊。所有這些對未來中國經濟肯定存在巨大的隱形風險,中國必須高度警惕地方政府的債務結構與實際債務負擔,做好債務測算和償債平衡工作。當條件成熟時,經濟刺激計劃應適時有序退出,如果當經濟已經過熱時才開始收緊,會被迫要求加大力度,政策效果也不佳,容易造成經濟的大起大落,注意量的積累引起的質的變化,把握好刺激計劃的“度”。
(二)與國際接軌,增加中國財政的透明度
財政透明度是一國制定宏觀政策的基礎。目前比較權威的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財政事務部在《財政透明度手冊》中所采納的由Kopits and Craig(1998)給出的定義:財政透明度指向公眾公布政府結構與職能、財政政策取向、公共部門賬目和財政籌劃。根據該定義,財政透明度的核心是要求以及時的、系統的方式對所有相關的財政信息(包括預算信息)的充分披露,包括用來編制預算的經濟假設、政府資產和負債、稅式支出以及對數據可靠性的建議。目前中國財政透明度整體較低,在預算內財政收支之外,存在規模龐大的預算外收支,并由此引出了各部門、各單位的“小金庫”;在政府的預算報告 中缺乏詳盡的數量指標,人們難以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估,在披露債務指標時數據不完全,沒有包含所有既有債務等等。隨著中國經濟日益融入全球化,透明度問題將越來越多地被關注,此次歐洲主權債務危機也告訴我們應該加強政府財政的透明度。中國應與國際接軌,加強與國際機構的溝通、協調,縮小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出的《財政透明度良好行為準則》的差距。
(三)地方政府負債要與其收入匹配,決不能過度負債
地方政府之所以必須平衡預算不能負債運行,是因為他們手里是沒有印鈔機的。他們不可能像央行那樣憑空制造“信用”出來。而現在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臺事實上承擔的債務,將會成為未來的宏觀經濟風險的來源。除非是壓縮政府自身的開支,無論用何種方式彌補赤字,都有可能最終引發央行發行更多貨幣,這會讓本已嚴重的通貨膨脹形勢雪上加霜。
應該說,在預算法的嚴格規范之下,我國的各級地方政府本來并沒有出現大規模的赤字和負債運行情況。這原本是一個很好的經濟運行環境,但是經濟刺激計劃產生出來的大量地方政府負債,正在惡化這個環境。歐洲債務危機和美國加州財政破產危機殷鑒不遠,已經給我們敲響警鐘。現在歐洲央行和美國政府都是靠購買或幫助受困地區發行債券暫時渡過危機,要恢復它們的財政平衡和經濟活力還必須經歷漫長而痛苦的過程。地方政府必須嚴格控制自身的負債規模,必須依照預算法平衡預算。用融資平臺的方式避開法律的監管是短視行為,逞一時之快而增加長期經濟運行的系統性風險。
(四)做好轉方式、調結構大文章,由投資出口導向型向消費導向型轉變
希臘今天的局面警示中國過分地依賴出口拉動經濟是不可取的。在拉動經濟的三駕馬車中,出口一直是我國政府促進經濟發展的殺手锏,但是這種發展方式極易受到外部沖擊。雖然目前中國出口恢復較好,但是未來發達國家增長趨緩的風險將會顯現,在歐洲債務危機背景下,中國下半年出口回落是可以預見的。在未來的一段時間里,中國主要的出口國——歐美等發達國家低增長的情況還將持續,從長期來看,出口導向型模式是不可維持的,中國應盡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從依靠外需轉到以內需為主。擴大內需是中國經濟結構性轉換的核心環節,消費是比出口、投資更好、更長效的拉動經濟增長的持續動力,倘若不主動轉向內需為主,在面臨危機時將處于被動的位置。在出口戰略上,將主要向歐美國家出口轉向亞洲新興國家、東盟、非洲國家的出口,出口產品也應全面轉型升級,單純初級產品、勞動密集型產品結構是不可持續的。
(五)土地財政不可持續,應拓展財源
在中國,地方政府長期以來奉行“土地財政”政策,以出售土地籌集財政資源,高房價所帶來的高額土地出讓金和高稅收已成為許多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柱,正是這種依賴帶來了地方政府的短期行為,成為房價上漲的直接推手。房價的過度上漲造成房地產泡沫,當經濟下行時,順經濟周期會使房價大幅回落,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便會銳減,同時為了經濟的發展政府不得不大量舉債拉動投資,由此政府便會陷入一個惡性循環。因此,政府應拓展財源,改變依靠具有不穩定性和不可持續性的“土地財政”稅收模式。同時,房地產市場與整個金融體系關系緊密,必須高度重視房地產市場問題,謹防房價大起大落。抑制房價過快增長,不能忽視不產生實體經濟效益的“流動性再創造”問題,一個國家的發展重心應該是以發展實體經濟為主的健康模式,這樣才會增強抵御外部沖擊的能力。
(六)理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
危機的出現,人們開始重新思考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開始懷疑市場的有效性。由于市場本身存在盲目性、自發性和滯后性等缺陷,人們認為只有政府才能修正市場失靈。尤其在后危機時期,有擴大政府能力、夸大監管作用的嫌疑。那種認為政府是全能政府,在危機中承擔無限責任的看法,是大錯特錯的。政府過度調控后果很嚴重,只能造成道德風險加劇。政府不是“萬能政府”,代替不了市場經濟自身運轉的高效率。在應對危機時期,強化政府的作用不是要政府取代市場的作用,更不是回到計劃經濟的老路,而是應矯正市場機制中那些不健康的成分,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禁止對公眾有害的市場行為,使市場經濟回到正確的發展軌道。主權債務危機的蔓延告誡各國政府應舍棄借助危機萌生的全能政府理念,嚴格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政府的真正職責應該是根據自己對信息的掌控能力和對規則的創造能力,為自由競爭理清適當的邊界,保證政府在適當、適度干預的前提下使市場效率實現最大化,又不至于積累過多的市場風險。
(七)正視地方債務風險,防患于未然
中國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由來已久。現行體制下地方政府的事權與財權高度不對稱,地方政府長期面對資金缺口。在1994年分稅制改革后,國家稅收收入的大部分歸人中央財政,盡管中國現行的《預算法》等有關法律嚴格禁止地方財政出現赤字和地方政府舉債,但事實上各級地方政府大都在不同程度上不顧自身償債能力擴大赤字,舉債度日或負債運行,且這些債務大多處于隱性狀態。
此次金融危機加重了地方政府債務危機。很多地方政府的負債額遠遠超過本級財政收入,面臨巨大風險。一些地方政府依托政府融資平臺等方式過度舉債已接近極限,地方政府性債務率已高達94%。
另外,從經濟走勢看,中國很可能步入加息周期,地方政府債務成本增大,房地產市場可能降溫從而令政府土地收入減少,而一旦來自土地的資金鏈斷裂,財政資金又有限,沉重的地方政府債務不得不由中央政府承擔。地方政府留給銀行大量的呆壞賬靠中央政府來核銷,宏觀經濟將可能有“硬著陸”的風險。
國家必須迅速采取行動,對全國整體財政及債務狀況作全面清查和評估,摸查地方債務的規模、來源和性質,做好各級債務的測算和償債平衡工作,進行債務規模限額管理和風險預警,從財政和金融兩方面切實防范償債違約風險。
(八)政府宏觀調控有局限性,謹防凱恩斯陷阱
凱恩斯學派從價格粘性的角度找到了政府干預經濟的理由,認為宏觀經濟政策具有合理性。金融危機的爆發,激發了各國對凱恩斯需求管理的狂潮,各國政府采取“無節制”凱恩斯加上貨幣主義的刺激計劃,這在短期也許是正確的,但從長期來看,被喻為“看不見的手”的市場機制,才是自動調配資源使其得到最優化的有效方式。根據科斯定理,在不考慮交易費用的情況下,只要私有產權界定清楚,各方可以通過市場自由交易達到最優結果。㈣政府宏觀調控就是在經濟發生波動時采取反周期政策來減少波動,使經濟更加平穩,但是在很多場合下非但沒有使經濟平穩發展,反而加大了經濟周期波動的幅度。無論是此前的次貸危機,還是這次的主權債務危機,充分驗證了政府過多地干預經濟總是弊大于利的。為了避免問題的惡化,應謹防凱恩斯陷阱,真正認識市場,讓市場來糾正資源錯配。無論何時,政府不能代替市場的作用,市場力量才是經濟發展的持續動力。愈演愈烈的主權債務風險讓我們重新思考反危機機制,也需要我國重新評價“凱恩斯主義”的成本,“赤字財政”不宜長期化,“赤字財政”作為市場失靈時政府對市場的補救,只能作為啟動力量使用,以期由政府投資帶動民間投資,恢復市場活力。但如果超過啟動力量的定位,變成政府代替市場,則可能帶來更大的風險。
地方財政債務危機范文5
一、1.2萬億元財政赤字規模,其中中央財政赤字8500億元,地方財政赤字3500億元,用中央地方債券予以解決,這是中央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集中表現,也是針對目前經濟下滑和財政減收的壓力,穩中求進保增長而采取的重要措施。我國從去年開始,出口訂單減少,企業成本升高,經濟下滑壓力大,對此,以求多列赤字,增大財政投資的力度,解決財政支大于收的局面,擴大內需以投資拉動經濟增長,實現7.5%的GDP增速。現在世界上美國、歐盟等國為應對債務危機,都在壓縮財政赤字,以求減稅和減支來走出財政懸崖和債務危機。我國反向而動,增列財政赤字,主要是基于國內經濟走勢而采取的積極財政政策。
二、財政赤字沒有不行,太多了不行,關鍵要掌握好“度”。我國受計劃經濟影響,相當長一段時間強調財政收支平衡,實行零赤字財政預算,這也是計劃經濟低速發展的原因之一。這次適度安排赤字財政是一個進步,但是赤字不可過大過高,注意規避財政風險。世界上經濟慣例是一國財政赤字不能超過GDP的3%,國債規模不能超過GDP的60%,以此為上限規避財政風險。我國這次確定1.2萬億元財政赤字規模,已達GDP的2%,接近于風險控制線,已無再增發的空間和余地。為此,今后要加大財政體制改革的力度,減少“吃飯財政”的支出比例,抓緊機構改革,精簡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編制的數量,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才能徹底減輕財政赤字增發的壓力。
三、增列1.2萬億財政赤字的利弊分析:怎樣看中國設定的1.2萬億財政赤字為應對國內外經濟運行的諸多變數和復雜局面,增列1.2萬億元的財政赤字也是不得已而為之。要一分為二地用辯證思維來看待和理解。
(一)從正面看,今年列出1.2萬億元財政赤字的目的和意義。
一是有利于增加財政支付能力,增大政府調控經濟的力度,優化財政收支結構,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用更多的投資刺激經濟增長,實現穩中求進保增長。
二是有利于增大財政對民生的支持力度,更多向民生工程加大投入,用積極財政政策配合穩健的貨幣政策,實施民生優化戰略,加大對就業、住房、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和養老服務等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推動城鎮化建設,多辦民生實事,切實提升民眾的幸福指數。
三是助推和支撐全國的結構性減稅。結構性減稅從去年1月開始在上海試點,10月推廣到13個省市實行,推行以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兩稅合一減輕企業負擔。同時對交通運輸業和現代服務降低增值稅率,引導和助推經濟結構調整。今年要分期分批在全國推廣結構性減稅,這也是實行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舉措。結構性減稅,這對企業來說是利好消息,可以減輕企業負擔,長遠看有利于培養稅基、壯大財源,為今后經濟發展和財政增收積累潛能和后勁。但從財政角度看是利空消息,結構性減稅直接帶來財政減收,增大地方財政壓力。現在是兩難的選擇,不實行結構性減稅,企業受不了;推行結構性減稅,財政受不了。為此必須用增發國債高列赤字的辦法,緩沖和應對結構性減稅給財政減收帶來的壓力,以此為結構性減稅留出操作空間,支撐此政策在全國推廣。
(二)辯證地從另一角度看財政赤字過大也會帶來更大風險,要積極應對和規避。
一是財政赤字過高會增大財政風險。高列赤字也是財政的舉債行為,發債過多,赤字過高,運營過久,會增大財政償還風險,一旦資金鏈斷裂會突發財政風險。我國直接的顯性債務并沒有超GDP60%的上限,但我國隱性債務很多,鄉村債務、養老金財政支出缺口等隱性債務尚沒有計算在內,真正全口徑債務也是很嚇人的。現在需要全國上下增大風險憂患意識,不能再走舉高債謀高速這種粗放增長的老路子。為此,轉方式調結構迫在眉睫,以此規避中國版的“財政懸崖”。
地方財政債務危機范文6
【關鍵詞】地方債務 財政分權 預算約束
一、前言
1994年我國成功實施了分稅制改革,改變了之前的財政“包干”制度,解決了當時中央財政收入吃緊問題,此后便形成了目前的中央地方兩極財政分權體制。然而,我國的分稅制改革并不完善,由此產生了一系列后果問題。雖然中國保持了十幾年的快速穩定的增長速度,經濟總量、綜合國力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在看到各項喜人成績的同時也應看到由于大規模的建設性融資需求,導致地方政府債務也在快速增加。
不得不承認和面對我國目前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現實:在我國財政分權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仍然沒有被賦予自主發債的權利;從預算管理來看,仍然有大量的債務游離在預算體制之外;從信息披露來看,尚未完全公開地方政府舉債情況,等等。
二、分權制度下政府間事權和財力匹配問題
在財政分權體制框架下,如何劃清中央和地方的事權范圍,明確支出責任,一直都是分權制度的問題,由于國家地區的情況差別,學術界對此問題可能看法不盡相同。然而分稅制改革以來,地方政府財力受到嚴重削弱,財力的不支與沉重的支出責任是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根本內因。從短期來看,加強中央轉移支付,規范地方融資平臺運作,可以暫時減緩地方債務壓力。但從長期來看,完善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才是根本之計。必須厘清各級政府的公共職責與公共權限,明晰各級政府事權和公共支出責任;必須調整和完善各級政府間以分稅制為主要內容的收入劃分體制;必須按照加強中央宏觀調控和貫徹財力均等化的原則,繼續完善我國上下級政府間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強中央對地方的預算硬約束,完善并貫徹我國地方財政預算法制建設,才能從根本制度上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行為和控制規模。
三、地方政府債務與預算軟約束
預算軟約束問題最早起源計劃經濟中的中央政府對國有企業的扶助,使國有企業產生道德風險問題,但后來道德風險問題在市場經濟中也愈演愈烈。在實行財政聯邦制(分權制)的國家中,地方公共品投資常常對其他地區具有正的外部性,所以中央政府有很強烈的激勵去為地方公共支出提供援助。但地方政府正是利用這種動機,他們更偏向于將自有財政資金投向只會造福于本地居民的公共支出,而具有外溢效應的公共品投資留待中央政府的援助,這就是一場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博弈,誰的依賴程度更高誰就處于博弈劣勢。特別是當某個地區在全國經濟中處于“大而不倒”的重要地位時,問題就變得尤為嚴重。如果中央政府不對地方政府行為強加約束,也即地方政府面臨軟約束時,地方政府就有有強烈的激勵進行過度借債和財政支出,對其投資項目的質量和經濟效益關注則較少。
中央政府如果能作出可置信的承諾,表明地方政府陷入財政危機時不會提供援助,那么地方政府行為風險將會大大增加,很可能會步步小心謹慎,預算軟約束問題也就不會存在了。但在現實中,預算硬約束的承諾在短期內與中央政府利益其實并不一致,地方政府一旦破產對中央政府將產生極大的政治成本。任何一個追求最大社會福利的理性中央政府是有激勵對陷入財政困境的地方政府伸出援助之手的。
預算軟約束為何能夠持續存在是一個值得深刻反思的問題,許多地方政府由于“大而不倒”中央不允許其破產而不得不進行財政援助。在理論上也不是沒有解決的辦法,比如完全可以在事后對當事的官員進行嚴厲的懲罰,但這僅僅是理論,因為現實中由于政策性負擔的存在,中央政府在事后是很難區分地方的虧損到底是有意為之,還是政策性負擔所致,即使是能夠區分,由于地方政府“大而不倒”也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的處罰。
四、政策建議和總結
綜合各方面的研究,針對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現狀,我們可以從短期和長期給以一些政策性建議。
短期的政策建議著力于規范地方融資行為,抑制地方債務的過度增長,降低地方政府債務的累積風險。具體來說,首先是要盡快摸清地方債務特別是隱性債務的底數,盡快實現政府債務信息透明化,在此基礎上強化問責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地方政府決策者和金融監管者的問責范圍,建立項目監管制,監控信貸資金流向。
長期來看,要在根本上消除地方過度投資沖動,解決地方政府預算軟約束問題,理順財政關系,需要長期完善機制和改革體制。應該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深化政企分開的體制改革,而就地方治理結構而言,改變現行體制對地方官員片面追求經濟增長的激勵,使地方政府從經濟增長型政府轉變為公共服務型政府。
綜上所述,預算軟約束是我國目前財政分權體制下造成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危機很重要的一個因素,中央對地方財政權力的下放要把握一個合適的度,既不能放得太開,也不能管的太死。國外成熟的財政體制下的做法可以作為參考,但必須結合我國具體國情。針對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研究有很多學者給出了很多看法和建議,本文在借鑒了目前的一些熱點分析之后給出了自己的一些評述,這些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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