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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務勞動實踐過程范文1
摘要:關于家務勞動概念的范疇、家務勞動是否存在價值以及是否應為其付酬,理論界存在著較大的爭議。家務勞動在家庭內部的分配存在著明顯的性別差異和分配不公平現象,不同的學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文章綜述了國內外有關家務勞動經濟學方面的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中圖分類號:D669.68 文獻標識:A 文章編號:1004-2563(2009)02-0073-06
從經濟學角度對家務勞動的概念、價值、性別分工不均原因的研究,國外早在20世紀60年代末就出現了相關的學術文獻。1974年Ann Oakley發表的The Sociology of Housework在社會學領域得到認可后,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對家務勞動作出研究,20世紀八、九十年代更是形成了百家爭鳴的局面。而中國學術界關于家務勞動的專題研究較少,且大部分集中在家務勞動的社會價值和社會化的論證以及家務勞動補償制度的研究之上。
一、家務勞動的概念
理論界關于家務勞動并沒有一個明確統一的定義,關于照看孩子是否屬于家務勞動,家務勞動是否有價值,應該是有酬還是無酬勞動也存在著分歧。
(一)家務勞動的定義
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家庭中存在著自然勞動分工,其基礎等同于具有不同生產方式的社會勞動分工。Yanagisako和Collier認為,家務勞動是自然的還是社會的、家庭的還是公共的、生產還是再生產,是家務勞動清晰定義的基礎。眾多學者認同家務勞動是為了滿足人的各種生理需要,基于女性生產、早期哺育的“自然的”、“家庭的”、有性別分工的活動。經驗主義者則從實踐角度對家務勞動作出了定義:家務勞動是一系列的任務,按每天的、每周的、偶爾的來劃分,包括:每天的――準備三餐以及餐后的清洗;每周的――整理和清潔房子、洗衣服;偶爾的――日常用具的保養和修理、裝飾和車輛保養。并將家務勞動分為“男性氣質的”(如傳統的整理院子、修理房屋以及車輛的保養)和“女性氣質的”(如做飯、清潔、洗衣服以及購物)。但經驗主義者的定義并沒有包含情感工作和性工作。
到20世紀90年代,有很大一部分學者把照看小孩、情感投入納入到家務勞動的范疇內。這一時期,家務勞動被廣義地定義為:所有包含在家庭內部(有時在外部,而為了家庭)無報酬的勞動,如做飯、清潔、洗衣服、照看小孩、購物、開車等。家務勞動會隨著人的生活軌跡變動而變動,第一個或兩個孩子的出生會使家務勞動發生很大的改變,其不僅由夫妻完成,鄰居、朋友、孩子都可以完成部分或全部。家務勞動既是體力勞動,又是腦力勞動,但腦力勞動部分是不容易被觀察的。
中國學者關于家務勞動定義的研究比較少,并沒有對家務勞動的性質作深層次的探討,大部分學者認為家務勞動是發生在家庭內部的,完成生育職能、履行贍養職能的服務性活動的總和。朱梅、應若平對農村婦女“家務勞動”作出了廣義界定:農婦“家務勞動”是指農婦從事的為家庭無償付出的非貨幣化勞動,既包括一般意義上的家務雜事,還包括經營承包地的勞動中用于家庭自用的那部分勞動成果所對應的勞務。
(二)價值確認和計量
關于家務勞動是否存在價值、是否為有償勞動的爭論,在早期以日本為代表。19世紀60年代,磯野富士子在“婦女解放的混迷”中從提高婦女的社會、家庭地位,承認妻子獨立人格的角度出發,指出“盡可能使主婦勞動不僅有用,而且亦生價值”。中川淳則認為“家事勞動之無償性”的同時“并不意味著其不產生任何的價值”。相反,有地亨則主張從經濟學以外的觀點來評價家務勞動:“家務勞動為無價值的,乃是經濟原論上的問題,不可因妻之家事勞動不生價值,即斷言妻之家事勞動為無償勞動,不能獲得金錢的評價”。Beck-er則充分肯定了家務勞動的價值,認為“把家務勞動同樣看作是一個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中象商品和服務那樣的組成部分,現在是時候了。花在家務勞動上的大量時間表明,家庭生產在國家的生產總值中都占有可觀的百分比。”
中國臺灣學者林秀雄認為,家務勞動雖然“為商品交換社會之外之私的勞動,不具有商品交換社會之經濟價值”,但從法學角度否定了家務勞動的無償性,認為“應為家事勞動尋求一給予適當評價之途徑。”其他學者如沙吉才、夏吟蘭、劉茂松等充分的肯定了家務勞動的價值。沙吉才認為家務勞動“凝結了一定量的人類勞動,是人類抽象勞動的結晶,因而它也是有價值的。”同時,“作為家庭成員在家庭生活過程中的追加勞動構成社會總勞動的必要部分,家務勞動所創造的價值同樣是社會總價值的一部分。”劉茂松教授則從經濟學家角度更加深入地進行了分析,認為家務勞動具有邊際價值、替代價值和家庭內部交換價值。
關于家務勞動的計量,由于其范疇的不確定性、量的模糊性,缺乏質的比較,在計量方面存在許多操作性的困難。在英美,20世紀后期就如何衡量家務勞動的生產價值提出過幾種解決措施,包括將之與一位全日制的仆人的工資相等;列出一位家庭主婦的所有活動,然后在貨幣經濟中找到與每一種活動最接近的專門的職業,進行二者的工資級別的比對;或者使家務勞動的價值與家庭主婦走出家庭從事一份全日制工作所掙的工資相等。但這些做法在理論上和實際操作上都存在一定的問題,無法真實準確地計量家務勞動。
二、家務勞動分配
Cowan指出,在1800年前,男人和女人都要做大量的家務勞動。她寫道“如果你是個生活在1800年前的家庭主婦,你要做飯,烘烤足夠的食物,你的丈夫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例如劈柴、谷子脫殼、將谷物弄碎;同時,你的孩子還需要照顧”。事實上,直到19世紀中期,家庭內外的勞動沒有區別,但工業革命使得許多重體力勞動轉移出家庭,男人所做的家務勞動減少,在當時的主導意識形態下,男人主要從事家庭外面的工作,而婦女的活動空間是家庭。
在20世紀后半葉,婦女在家庭和勞動力市場的角色發生了變化,婦女的勞動參與率有所增加,從事家務勞動的數量和比例有所下降,但關于男性是否正在做越來越多的家務勞動(包括實際的任務和所花費的時間),家務勞動的分配是否越來越公平,存在很大的爭議。部分學者肯定了男性對家務勞動的貢獻:在60年代,婦女做的家務勞動是男性的6到7倍多,現在做的家務勞動只是男性的2倍多,男性正越來越多地參與家務勞動,尤其是在照看孩子方面。然而,Coverman和Shelley以及Cowan則認為自19世紀60年代以來,男性所做的家務勞動并沒有很大的變化,變化的只是和婦女比較而言的男性的相對貢獻。婦女比過去做的家務勞動少是因為現代化的家用設備(如洗衣機)和低出生率。男性并沒有做到和婦女等同的家務勞動量,家務勞動只是在夫妻間進行了極小量的重新分配,大部分家務
勞動,照看小孩仍然主要由婦女來完成。Oakley指出,婦女每周花在家務勞動上的時間是77小時,幾乎是男士每周工作40小時的2倍,只有少數丈夫會幫妻子做點家務,但這種幫忙常會被視作對妻子的疼愛,而非丈夫的責任。因此,婦女不得不在家庭和市場中做兩份工作。
三、家務勞動分配不均的原因
家務勞動的分配公平就是家務勞動的分配沒有性別差異。Gregson和Lowe認為家務勞動的充分分享(除性別中立的勞動外,3/5的有性別隔離的勞動被分享)預示著家務勞動的重新分配。技術發明使得婦女無需主要從事照看家庭的勞動,但婦女要想推掉家務勞動和照看孩子的“責任”,還要克服許多歷史因素和文化因素。家務勞動分配不均現象普遍存在,就其原因有以下幾種解釋:
(一)相對資源的討價還價能力
這一理論認為家務勞動是根據夫妻雙方相對經濟資源討價還價的過程,經濟資源相對較多的一方所承擔的家務勞動較少。Blood和Wolfe用兩種方法來解釋已婚夫婦家務勞動的分配:資源依賴和資源議價。兩種方式都表明男性家務勞動的參與是源于男性可以獲得更多的資源。“資源依賴”假說認為妻子提供有價值資源的方式少之又少,雖然妻子提供的家務勞動也是有價值的,然而,能夠提供更多可變現資源的一方才擁有家務勞動分配的決定權,而丈夫往往在經濟資源方面具有一定的優勢,因此他們在決定家務勞動分配中也就具有強有力的權力。“資源議價”假說則認為、丈夫和妻子提供了不同的資源,丈夫和妻子的相對貢獻是平衡的,目的是家庭利益最佳和家庭產出的高效率,而非控制或權力。但這仍然會在家庭內產生潛在的控制力和不同的交換價值。家務勞動是枯燥的,提供很少的滿意感。那么,不做家務勞動的一方將會在議價時處于優勢。
基于這一理論,擁有越多市場資源――教育程度、潛在收入、職業地位等在資源議價時就處于有利地位。經驗主義者支持這一理論,研究人員發現,夫妻雙方的收入差距越小,家務勞動分配越公平,妻子有高收入的丈夫會做更多的家務。職業地位也是可交換的資源之一,但學者們的發現卻不統一:McAllister通過對澳大利亞家庭的研究,發現具有相對較高職業地位的男性所做的家務勞動較少;在美國,Deutsch發現具有較高職業地位的男性所作的家務勞動的比例更高;而另一些學者卻發現職業地位對男性所做的家務勞動沒有影響。關于受教育程度和家務勞動間的關系,大部分學者認為男性的受教育程度對其家務勞動時間具有正的影響。而關于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對其家務勞動時間的影響,卻沒有統一結論。部分學者也對受教育程度和家務勞動效率間的關系作出了研究,Gronau認為婦女受教育程度和家務勞動效率間呈正相關關系,但Graham和Green卻得出婦女受教育程度和家務勞動效率間呈負相關關系,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婦女對家務勞動越不滿意,進而家務勞動的效率也不高。
(二)時間的可用性
家務勞動是在做完所有重要任務才去做的事情,并且其分配要根據夫妻雙方的空閑時間而定,由工作的“時間約束”,常用職業地位、每一方每周工作小時數、工作進程的靈活性,雙方是否有不同的工作時間進度來衡量。關于妻子已就業的男性是否比妻子沒有就業的男性做更多的家務,Goldscheider與Waite發現,對妻子就業本身而言,與男性家務勞動的參與沒有聯系,必須與他們相對工作時間的總量結合。婦女總的工作時間對男性家務勞動參與有正的影響,而男性的工作時間對其所作的“女性的家務勞動”(如做飯)有負的影響。若妻子和丈夫在不同的時間工作,男性會做更多的家務勞動,晚上工作的男性會做更多的家務,但對于女性來講,卻沒有這樣的特征。
(三)性別意識形態
此觀點認為家務勞動是性別信仰的特定象征符號,性別意識形態對家務勞動分工決定會有一定作用:自由主義的性別角色態度會導致平等的家務勞動分工,有較少傳統性別角色態度的丈夫會做更多的家務勞動,尤其是“女性特征的家務雜事”。雖然大多數相關文獻認為男性對性別角色的態度和信仰對理解家務勞動的分工尤為重要,家務勞動分配不均也體現了性別不平等,但也有學者發現男性對家務勞動是否應在雙職工家庭平分的態度與所做的家務勞動量沒有聯系,有時婦女的態度比男性更具有決定性。
(四)社會制度和社會政策
Fuwa和Cohen利用Chang對于婦女就業的社會政策的定義,通過在33個國家相關數據的分析,研究社會政策對家務勞動分工的影響,發現旨在緩減性別不平等和工作家庭沖突的社會政策對夫妻家務勞動平等分配有積極的影響。在不考慮婦女個體特征的情況下,消除性別差別的政策和雙親社會撫養政策,會使家務勞動的分配更公平。傳統的研究并沒有涉及到社會環境尤其是國家相關政策對家務勞動決定的影響。
四、其他相關研究
(一)家務勞動和工資的關系
關于家務勞動和婦女低工資之間有什么樣的聯系,哪個是因哪個是果,理論界存在著很大的爭議。Becker的精力分配理論認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而精力又和工作產出進而和工資聯系在一起,在家務勞動上花的功夫多,在工作上的努力就會少,進而工資也會低,甚至造成職業上的性別隔離。Bielby對Becker的理論提出了質疑,他在Quality of Employ-ment Surveys(QES)中發現,婦女自己報告花在工作上的精力要多于類似家庭狀況的男性。他提出了另一個解釋原理:婦女個體期望在家務勞動上花更多的時間,尤其是在每周工作日想獲得時間安排靈活的工作,而這種工作時間的靈活安置對雇主來講就是一種成本,低工資就是對這種成本的補償。
Hersch and Stratton通過研究說明家務勞動對婦女的工作效率有影響,家務勞動時間和婦女的工資收入呈負相關關系,而與丈夫的收入沒有明顯的關系。但部分學者認為,婦女做更多的家務并不是婦女低工資的原因,反而,婦女比男性做更多的家務勞動是因為家庭約束和低市場工資。
(二)家務勞動和公平感、婚姻滿意度
Robinson和Godbey指出,最不受歡迎的家務勞動是洗熨,接著是每天必做的洗碗、買菜。做飯、洗碗、洗熨、清潔,這些工作是重復的、無聊的、不需要計劃的,90%是由婦女完成的,男人更喜歡做一些戶外的家務,汽車維修、賬戶管理。家務勞動的性別隔離使得丈夫認為大多數家務勞動是“婦女的工作”。有研究表明,妻子對家務分工是否公平較丈夫更敏感,男性承擔家務勞動特別是承擔在傳統意義上被認為“女性的勞動”越多,夫妻雙方的家務貢獻越平衡,女性對家務勞動的公平感就越強。
事實上,夫妻間的家務勞動分配并不用50%作為“公平點”,家務勞動分配的不公平感與事實上的
不均關系很小,而是源于現實中做的家務比預期多。盡管妻子和丈夫對于“公平”的看法有所不同,家務勞動分工主要通過公平感來影響婚姻滿意度,男性是否參與日常家務勞動已成為婚姻滿意的主要預警器。但Coltrane卻認為,不公平感多數來自婚姻的其它沖突,家務勞動分工只是催化劑。
性別意識在很多方面也會影響著勞動分工公平感和婚姻滿意度。當丈夫的平等意識更強時,婚姻的不滿意較少,但是當妻子比丈夫更具平等主義時,婚姻沖突通常更多。妻子對家務勞動分工的滿意度在沒有生育前和子女離家后的階段最高,在養育孩子階段最低。而丈夫對家務勞動分工的公平感與滿意度在不同生命周期階段并無多少變化。
(三)家務勞動社會化
恩格斯主張“把私人的家務勞動溶化在公共事業中”,夫妻通常接受有償勞動的幫助或從他人(往往是父母)那里得到的無償幫助。Cohen在Con-sumer Expenditure Survey中發現美國6%的家務勞動是花錢的有償服務,而德國不來梅的相關調查顯示有1/8的家庭會使用有償家務勞動;荷蘭的一項研究發現何蘭有12%的家庭支付有償的家務勞動。
中國也有部分學者提倡家政業的發展,認為應積極實現家務勞動的社會化。柴效武從歷史演進的角度清晰地分析對比了家務勞動的社會化和現代化:家務勞動社會化是用大工業生產和大社會服務的方式,使家務勞動逐漸脫離開家庭,成為社會性勞動;家務勞動現代化則是用現代化處理方式實現家務勞動的機械電器化操作。并從經濟學的角度,引用前蘇聯經濟學副博士威廉?阿扎爾《家庭和空閑時間》中的數據,說明前者是“大而專”后者是“小而全”,認為前者要大大優越于后者,提倡在家務勞動現代化的同時更需要大力發展社會化。李秋芳則認為要促進家務勞動社會化,須努力發展三個市場:家庭事務勞動力市場、家務勞動設備市場、家務勞動加工市場。
五、簡短評述
Beeker認為,家庭實際上是個小型工廠,即使在能夠提供各種重要服務的、生產許多昂貴商品的最發達國家里,情況也是如此:撫養兒童、燒茶煮飯、收拾住所,還得照顧病員、護理老人并承擔各項輔助任務。因此,日常瑣事(洗衣、做飯、清潔等)、照看孩子、老人、病人屬于家務勞動都得到的大部分學者的認可,但情感投入是否屬于家務勞動還存在很大的爭議,筆者認為情感投入并不可以劃入家務勞動的范疇內,在一個家庭中,有情感投入的不僅是妻子,丈夫、孩子、老人甚至投入更多,并且這種投入是人類特有的也是人類的本能,情感的投入不會因相對資源多寡、國家政策、社會觀念等的不同而進行不同的投入,情感的投入是內在的、不外露的、不易觀察的,是維護一個家庭的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并不能將其等同于洗衣做飯,劃入家務勞動的范疇。
從技術角度講,家務勞動的計量存在很大的困難,家務勞動并沒有統一的范疇、也沒有規范的程序和質量標準,并且因個體家庭狀況的不同而存在很大的差異。實際上,為妻子家務勞動付酬只是停留在理論的爭辯中,而要在現實中真正實現為妻子的家務勞動的付酬還有漫長的道路要走,不僅因為計量的困難,更是因為觀念轉變需要漫長的時間。由于科技的發展和家政業的繁榮,使得家務勞動部分的實現了現代化和社會化,夫妻的家務勞動量有了明顯的減少,同時也為家務勞動的計量帶來統計上的便利。但理論界有關家務勞動的現代化和社會化的研究太少,大多數文獻在關注家政業的發展和從事家政業人員的工作狀態,很少有人關注雇主(家庭)的狀態,家庭使用有償家務勞動的狀況并不明朗,有償家務勞動對夫妻雙方家務勞動狀態的影響也并不清晰。因此,家務勞動現代化和社會化對夫妻雙方家務勞動狀況的影響狀況成為以后相關研究的一個方向。
家務勞動實踐過程范文2
關鍵詞:夫妻關系;財產分割;家務勞動;價值
一、我國新《婚姻法》中關于家務勞動價值的補償及缺陷
在新《婚姻法》頒布前,對如何修改我國婚姻家庭法中的夫妻財產,學者們談到應遵循的準則是: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堅持承認婦女從事家務勞動創造價值的原則;堅持婚姻法的規范與其他民事法律的相關規范相一致原則等等。立法機關經過充分醞釀、論證,采納了學者們的上述建議,在新《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這是我國婚姻立法史上的重大突破,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承認隱性付出和投資所體現的價值,使得在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形下,盡較多家庭義務的一方有了向另一方請求補償的法律依據,填補了法律空白,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原則;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法律理念,對于切實保護在分別財產制下,從事較多家務勞動一方的財產權益有著重大的意義。然而,新的《婚姻法》中關于家務勞動價值補償的適用范圍過于狹窄,條件過于苛刻。第一,本條的適用范圍僅為婚后約定的分別財產制,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況。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以書面的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共同所有或歸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本條規定的內容當中只有當婚姻當事人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各自所有即采用分別財產制,家務勞動才具有價值,才適用補償救濟;而婚后所得共同制或約定一般共同制和婚前財產約定的情況下,付出較多家務勞動補償問題,我國現行婚姻法未作明確規定。第二,本條所規定的內容并不是對所有采用分別財產制的夫妻都適用家務補償,而只有在一方為婚姻共同體盡了較多義務,如撫養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的情況下才可向對方請求補償。就是說,請求補償的前提條件是一方對家庭付出了較多義務或一方協助了對方工作,即一方將較多的時間和精力奉獻給了家庭或另一方,而另一方明顯從婚姻中受益,如果雙方都為家庭盡了義務,則不存在補償問題。究竟在什么情況下才算盡了較多義務,我國法律沒有一個具體的評價標準,實踐中操作起來有一定難度。第三,此種補償并非在分別財產制下,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的必備考慮因素,而是一種獨立的訴訟請求權,并且法律的表述是“補償”而非賠償。付出較多家庭義務的一方提出補償請求,離婚是否實行經濟補償,取決于離婚當事人自己的請求,法律雖然制定了家務補償制度,但并不強制適用,是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由于我國幾千年的傳統習俗形成的“同財共居”普遍得到了認可,長期以來實行分別財產制的程度比較低,還不到5%,這三個條件在目前情況下,實際上限制了很多對家庭作出較多貢獻的一方得到合理補償的權利。
二、家務勞動價值確認及補償的國際比較
對家務勞動的經濟補償在我國雖是新《婚姻法》頒布后才談及的話語權,但在國際上其他國家立法和司法實踐早就對家務勞動價值有所體現。1963年美國民事和政治權利委員會就婦女地位向總統委員會所作的報告提出,婚姻是一種合伙關系,每個配偶都作了不同但同樣重要的貢獻。家務勞動在商品交換社會中,對社會而言無經濟價值,但對家庭而言是有經濟價值的。妻子通過家務勞動、子女撫養而對婚姻的貢獻,與丈夫維持家計扶養家庭成員有同等的價值。因此,如果在分割婚姻財產時實行均等分割將導致結果不公平,法院可以以公平原則代替均等原則;俄羅斯也明確規定:夫妻雙方承擔家務勞動多少,是分割共同財產時的考慮因素。
1960年,日本的學者磯野富士教授在《婦女解放的論述》一文中提出,家務勞動不僅有用,而且有生產價值。他認為,是否承認家務勞動價值,關系到婦女在社會和家庭中的地位,只要承認妻子具有獨立的人格,則妻子應當對于自己的勞動;有要求相當報酬的權利。家務勞動是勞動力再生產不可缺少的生產手段,當然產生價值。此價值構成勞動力即商品價值之一部分,家庭主婦可以從丈夫的職業所得中要求因家務勞動所附加的價值部分護.英國的關于婚姻及離婚的王室委員會在其報告的第九編“夫妻間財產上諸權利”的一般考慮事項中提出,婚姻為夫妻平等運作的合伙,妻子要通過家事之照料、子女之養育而對其共同事業的貢獻,與夫之維持家計、扶養家庭具有同等價值。咚燕國還通過不斷修正《已婚婦女財產法》補正分別財產制的不足。1970年的《婚姻訴訟程序及財產法)第5條規定法院于離婚判決而決定財產轉移時,應考慮家事勞動之貢獻;德國以剩余共同財產制作為法定財產制,使配偶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剩余或剩余較少的一方請求剩余差額半數的債權;瑞士民法規定如果夫妻一方為夫妻他方財產的取得、財產的增值和財產的維持作出了貢獻而未給予適當的補償,并且在財產分割之日尚存在財產增值的,夫妻一方有權對其所做的貢獻要求給予相應的補償;;1969年蘇俄的《婚姻家族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夫妻一方從事家事及育兒或有相當之理由無法取得獨立工資時,對于有形財產行使平等權利。
我國臺灣地區在“民法”親屬編修正之前,對于家庭內之勞動并未予以適當之評價,因此,于聯合制之下,夫在外工作所得之報酬,屬于夫,而妻專心于家庭內從事種種勞動,卻一無所有。為了彌補此不合理之現象,立法者乃從德國導人剩余分配之制度,給予家庭主婦對于夫之剩余財產,有12的分配請求權。從此,家務勞動獲得評價。
可見,對家務勞動價值的肯定及經濟補償隨著人們權利意識的增強已成為世界之共識,我國要適應全球經濟的發展,對于社會的基本細胞組織家庭要予以高度重視,重視夫妻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家務勞動的價值,不能因夫妻財產制的不同而得到補償的法律后果不同。
三、完善我國家務勞動價值評估體系的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分別財產制的家務勞動補償制度
我國新《婚姻法》規定對付出較多家務勞動一方給予補償,是對夫妻所從事的家務勞動給予正確評價的必然要求。家務勞動是指不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為滿足家庭成員生活需要所從事的勞動,包括撫養子女、照料老人、洗衣服做飯等,口這些家務勞動是維持家庭共同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從而間接地增加了家庭財富。基于此,我國新《婚姻法》規定對分別財產制中付出家務勞動較多的一方實行經濟補償。這種補償,基本上調整了夫妻在分別財產制中家務勞動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這種經濟補償過于籠統,第一,對于如何認定在家務勞動上的“較多”,實踐中,在哪種情況下才算“較多”,沒有具體的量化標準,致使司法實踐中的補償都是不了了之;第二,在我國目前情況下,人的個體受多元化思想的影響,每個個體都是有理性的經濟人,一旦婚姻終止,一方不顧夫妻感情,反目為仇,故意隱瞞財產,逃避對付出較多一方家務勞動的經濟補償,對于這種情況,國家沒有強制措施;第三,對一方在另一方協助下獲得的無形資本如文憑、資格證書和某種謀生技能等,并未作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予以確認。為此,國家應根據我國現代的家庭模式,借鑒外國和海外一些地區的經驗,承認從事家務勞動的社會經濟價值,制定分別財產制中,家務勞動補償價值的最低標準和逃避補償的制裁方式。
(二)增加共同財產制中家務勞動補償制度
一些學者認為,夫妻共同財產制的特點是,將夫妻視為一個整體,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論一方或雙方的收人,也不論一方收人多或一方收人少,一方有收人或一方沒有收人,雙方都有平等地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共同財產的權利;因此,如果一方因從事家務勞動多而收人少或完全沒有收人,而無論對方有多少收人都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并且,在離婚時,原則上均等分割,并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這就包含了另一方在操持家務、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工作以及情感支持等方面的投人,也就確認了家務勞動的價值,這實際上也是對從事家務勞動多的一方的一種補償,為從事家務勞動一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護,無須再另行規定。但實則不然,夫妻共同財產制并沒有解決家務勞動價值問題。眾所周知,夫妻共同財產制是夫妻財產中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將夫妻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為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至婚姻關系終止時分割。根據其范圍,共同財產可分為一般共同制、動產和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勞動所得共同制等多種形式。乓事實上,這種均等分割仍然保護不了處于弱勢一方在家務上多盡義務應得的補償。因為在任何社會都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在家庭這個小社會也不另外,因經濟大權掌握在掙錢人手中,從事家務一方在家里無經濟掌控權就決定其在家庭中無決定權,一旦因某種原因婚姻解體,少做或不做家務勞動一方有可能在離婚時極力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應歸夫妻共有的財產,以致達到使對方無法獲得財產的目的,而從事較多家務勞動的一方因無法舉證,很難獲取應得的財產。同時,因各個家庭經濟狀況不同,從事家務勞動的類型也有所不同。一種類型是有一定經濟基礎的家庭,丈夫在外面創業掙錢,妻子在家撫養兒女、贍養老人,即純家庭主婦型,這種情況如果丈夫提出離婚,按照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這里,夫妻中任何一方無論是以財產形式盡義務,還是以勞動形式盡義務,用于盡義務的財產或勞動都為夫妻共有,家務勞動的社會價值無疑也是得到了法律的承認;第二種類型是白手起家的夫妻型家庭,面對激烈的競爭,為了養家糊口和增強個人適應市場的競爭能力,夫妻協商通過職業培訓(如讀研究生、博士或學習一門專業技術)作為改善境況的一條道路,而對這種白手起家的家庭來說,沒有一定的家底,夫妻雙方同時深造是不現實的,按照
(三)車重價值規律,制定家務勞動價值評估體系
按照勞動價值理論的觀點,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都是人類一般勞動的耗費,都能創造價值。勞動是創造價值的唯一源泉,價值的實體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一般人類勞動,即抽象勞動。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談到:“一切勞動,從一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作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類勞動,它形成商品的價值。從另一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費,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它生產使用價值。,切他還談到:“勞動力的價值是由生產從而再生產這種特殊物品所必須的勞動時間決定,……。勞動力的價值,就是維持勞動所需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而勞動力的發揮即勞動,耗費的一定量的肌肉、神經、腦等,這些消耗必須重新得到補償,支出增多,收人也增多。
家務勞動實踐過程范文3
中原油田教育培訓中心史宗武
《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勞動課大綱》(試用)指出:“小學勞動課的教學目的是:通過自身服務勞動 、家務勞動、公益勞動和簡單的生產勞動的教育和實踐,使學生初步學會一些基本的勞動知識和技能,逐步培 養正確的勞動觀念、良好的勞動習慣、以及熱愛勞動和熱愛勞動人民的感情。”把逐步培養小學生良好的勞動 習慣作為小學勞動課的教學目的之一,足可以看出教學大綱對習慣問題的重視。眾所周知,習慣是在長時間里 逐漸養成的、一時不容易改變的行為、傾向或社會風尚,它對于人生有著不可估量的影響。著名教育家葉圣陶 先生曾指出:“養成良好習慣,直到終身由之的程度,是一條規律。”(《葉圣陶序跋集》第307頁)魏書生認 為,“學生一旦養成了這種良好習慣,就像沖破種種阻力進入空間軌道的飛行器,基本可以靠慣性自行運轉了 。”英國唯物主義哲學家培根說過:“習慣真是一種頑強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培根論人生 》第24頁)。英國教育家洛克則把習慣當做培植人生幸福的根基,他指出:“事實上一切教育都歸根結底為培 養兒童的良好習慣,甚至一個人的幸福也往往歸結于自己的好習慣”。(《教育漫話》第32頁)因而,我們必 須重視培養學生的良好習慣。《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指出,“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貫徹‘教育必須為社 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方針。”這 就明確規定了我們的教育培養目標首先是“建設者和接班人”,而作為“建設者和接班人”,肯定應該是一個 勞動者,不進行勞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是不可思議的,俄國教育家烏申斯說過,“教育不但應當培養學生 對勞動尊敬和熱愛,它還必須培養學生勞動的習慣,因為認真嚴肅的勞動經常是艱苦的”。“教育應當培養對 勞動的習慣和愛好,他應當使人能在生活中為自己找到勞動。”(《西方資產階級教育論著選》)所以,我們 在教學中,必須重視培養學生良好的勞動習慣。小學是學校教育的起始階段,對于人生習慣的養成有著重要的 奠基作用。從小養成了良好的習慣,就可以使人受益終生。如果形成了不良習慣,要想改過來則談何容易,會 讓人一輩子吃虧。現在的青少年學生,可謂是用蜜水泡大的,家庭生活條件的日益優越,工作現代化程度的不 斷提高,反而易使他們的勞動意識變得淡薄。石油,這個本來靠艱苦創業起家的行業也未能例外。特別是現在 的小學生,基本上都是獨生子女,特殊的身份使得這些“小太陽”、“小公主”倍受寵愛,簡直爬上了“貴族 ”地位。如果不從小學階段入手培養他們良好的勞動習慣,無論是對他們本人,還是對于國家、民族的前途和 命運,后果都將是非常危險的。因此,小學勞動課教學大綱把逐步培養小學生的良好勞動習慣列為教學目的之 一非常正確,十分必要。然而對于其形成卻并非易事。根據大綱對于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的規定及教材對教學 內容的安排,從經一事長一智的角度考慮,通過小學一節節的勞動課教學,是能夠使學生初步學會一些基本的 勞動知識和技能,逐步具有正確的勞動觀念以及熱愛勞動和熱愛勞動人民的感情的,而良好勞動習慣的培養卻 不然,它需要長期持之以恒的有計劃的艱苦嚴格的歷練,而無法通過一、兩節勞動課,幾次活動或一時一事如 愿以償。所以,我們在小學勞動課教學中,要以知難而進的精神,把培養小學生良好的勞動習慣當做一項重要 的課題下苦功夫抓好。
一、全面理解大綱教學目的中各要素間的關系
小學勞動課教學大綱規定必須達到的教學目的包括多項,其中良好的勞動習慣與勞動知識和技能、正確的 勞動觀念、熱愛勞動和熱愛勞動人民的感情之間是相輔相成、辯證統一的。學生一旦初步學會了一些基本的勞 動知識和技能,逐步具備了勞動觀念、熱愛勞動和熱愛勞動人民的感情,就會更有利于良好勞動習慣的養成; 而養成了良好的勞動習慣,就必然有利于學生掌握基本的勞動知識和技能,培養正確的勞動觀念、熱愛勞動和 熱愛勞動人民的感情。在小學勞動課教學中,對大綱教學目的中規定的各項內容,要辯證統一地看待,不可把 它們彼此割裂開來。但是小學生初步學會了一些基本的勞動知識和技能,逐步具有了正確的勞動觀念、熱愛勞 動和熱愛勞動人民的感情,并不等于已經形成了良好的勞動習慣。所以在落實教學目的中使小學生初步學會一 些基本的勞動知識和技能等內容時,決不可以偏概全,就輕避重,使培養小學生良好的勞動習慣流于形式。
二、系統把握、使用教材
循序漸進既是學習的一般規律,也是培養良好習慣的必由之路。良好習慣的養成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 經過一個由易到難,由少到多,由簡單到復雜的漸進過程。我們中原油田所用的小學勞動課本是由河南省教委 教研室依據小學勞動課教學大綱編寫的。課本把大綱規定的自我服務勞動、家務勞動、公益勞動、簡單的生產 勞動等內容有計劃地分別編進了各冊課本中,把課本中的同類內容按照年級由低到高的順序綜合排列,就分別 構成了上述四項內容的教育和實踐的序列。因而,按此教材教學是有利于小學生良好勞動習慣培養的。問題在 于小學勞動課教學一般是一學期使用一冊課本,具有一定的階段性,如果教師只是滿足于孤零零地教好一冊冊 課本,而不注意教材內容的前后聯系,那么,就等于隔斷了構成小學生良好習慣的鏈條。因此,教師在使用小 學勞動教材時,要注意瞻前顧后,系統地整體地駕馭教材,發揮教材所具有的訓練序列優勢,使小學生良好勞 動習慣的培養具有連續性、漸近性。
三、認真搞好勞動實踐
勞動實踐是形成良好勞動習慣的基礎和前提,良好的勞動習慣只能成之于長期的經常不斷的勞動實踐的磨 練和積淀,僅憑紙上談兵的說教是無濟于事的。小學勞動課教學大綱在教學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中指出:“在 勞動課教學中,勞動實踐是進行勞動教育的基礎,勞動課要以勞動實踐為主,寓思想教育于勞動實踐之中…… ”因此,我們要培養小學生良好的勞動習慣,必須重視搞好勞動實踐。小學勞動課教師在勞動課教學中,要注 意講明每次勞動實踐的目的和意義,以增強小學生參加勞動實踐的興趣和自覺性。要想辦法指導學生在勞動實 踐中學會運用學到的基本勞動知識,并形成一定的技能,從而嘗到成功的愉悅。應注意啟發學生體驗勞動的感 受,并進行積極的引導,使小學生在勞動實踐中獲得多方面的收益。要認真備課,提高教學藝術,克服種種困 難,為進行勞動實踐積極創造條件。必須堅決杜絕像進行語文教學那樣只讓學生讀課文、背課文的現象,切實 組織指導小學生搞好勞動實踐。
四、廣泛開展課外活動
課外活動是課堂教學的延伸和補充,是小學勞動教學的有機組成部分。豐富多彩的勞動實踐,將更加有利 于小學生良好勞動習慣的養成。小學勞動課教學大綱指出,教學中應注意“積極開展課外活動,做到課內課外 相結合。要在課外組織勞動項目興趣小組,如編織、刺繡、烹飪、種植、飼養、小木工、縫紉、科技制作和科 學小實驗等。”應注意“加強與社會和學生家長的聯系。要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學生到工廠、商店、農村參 觀,開闊學生的視野。有些勞動項目,可以組織學生回家實踐,在家長指導下,學會操作技術”。總之,通過 開展課外活動培養小學生良好勞動習慣的潛力很大,一要做到緊密聯系教學實際,開展活動目的明確,計劃性 強,不加重學生負擔;二是注意與其他的活動,如班級大掃除,少先隊組織的參觀調查活動等結合起來,收到 一舉多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完善勞動課考核辦法
勞動課考核是把握勞動課教學質量,為進一步改進教學提供客觀依據的重要手段,對教學有著重要的導向 作用。小學勞動課教學大綱在“教學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中指出:“勞動課要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主要是 學生的勞動態度、所學知識在實踐中的運用情況,以及勞動成果的質量等方面。勞動表現應寫進操作評語,勞 動課成績應記入學生成績冊。”這些辦法對考核學生學會基本的勞動知識和技能,養成正確的勞動觀念及熱愛 勞動和熱愛勞動人民的感情諸內容應該說是可行的,但是,卻難以把握小學生良好勞動習慣的養成情況。因此 ,為了全面落實小學勞動課教學大綱規定的教學目的,就需要我們探索考核小學生良好勞動習慣養成情況的辦 法。例如關于小學生進行家務勞動的習慣,小學勞動課教學大綱規定,小學低年級在家務勞動方面要學會鋪床 、疊被等,這些內容在本年級段當然應該考核。對于小學中年級,大綱規定在家務勞動方面要學會洗餐具、茶 具等。在中年級勞動考核中,除了對洗餐具、茶具等進行考核外,對低年級學過的鋪床、疊被等也仍應予以考 核,以防止出現小學生學一樣做一樣,做過了就拉倒,到頭來只做最后學的那一樣的被動局面,從而促使小學 生把有關的家務勞動堅持下去。只有這樣,才有利于小學生形成良好的勞動習慣。就考核人而言,可以因內容 不同而異。如考核小學生參與家務勞動的習慣,就應該向學生家長負責。屆時勞動課教師可以將小學生家務勞 動考核表交學生家長填寫,表中宜列上學生所學過的全部家務勞動內容,如鋪床、疊被等,每項內容下再分幾 種情況,如依次分為“經常”、“比較經常”、“偶爾”、“無”等幾類,讓家長根據學生的家務勞動表現在 表中打“√”。這樣,勞動課教師就可以大致了解小學生參與家務勞動的情況。當前有些小學生在學校勞動表 現很積極,如掃地、拖地等不怕臟、不怕累,雖然是同樣的活而在家里卻視為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的事, 自己絕對不肯干。因此,讓家庭甚至社會參與一定的勞動課內容考核是非常必要的。
家務勞動實踐過程范文4
“當你遇到困難時怎么辦?”筆者在小學生中做問卷調查,竟有96%的學生回答“在家找爸媽,在校找老師”,而回答“我自己想辦法”者只有寥寥4%。可見,如今的家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對孩子自立能力的培養。
我校每年都組織五年級學生參加為期4天3夜的素質教育實踐活動。活動內容有軍訓、拓展運動、野炊、人防活動、DIY制作、趣味運動會、文藝晚會、讀寫家信等,晚上住在活動中心,所有內務工作自理,家長一律不得探視。在這一活動進行過程中,我們看到那些備受親人寵愛的獨生子女頻頻暴露出自理能力的欠缺。如,有的學生面對剛剛領取的被套被褥束手無策,甚至在套被罩的過程中,整個人都鉆進了被罩里,翻來覆去整理了半天,連枕頭、襪子也都一起整理到被罩里頭去了,晚上睡覺只能蓋上一大團疙疙瘩瘩的被子;有的學生提著臉盆、毛巾去公共浴室洗澡,卻忘了帶睡衣;有的學生將衣服晾曬在外,下雨了也不知道把衣服收進來。
事實上,在活動之前,我們曾要求家長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訓練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但缺乏具體的指導和有效的機制以及可行的激勵措施,有些父母為了讓孩子做家務甚至采用金錢刺激和物質獎勵的方法,雖說有一點效果卻不能持久,學生的表現很不盡人意。
《論語》中有“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和“閑居不善”的訓誡。從小習慣于大小事都依賴父母的孩子,成人后的自立能力都比較弱,遇事總是指望父母一幫到底,把父母為他們付出的艱辛勞動看作理所當然。很難想象,一個四體不勞的孩子能真正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姐妹和同學。“不力行,但學文,長浮華,成何人。”我們的學生正是在“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生活模式中不知不覺地滋長了浮華。
二、推出“小家政”崗位服務實踐作業
自立意識是獨創性、自信心和立志奮發、取得成功的心理基礎,無疑會對一個人的成熟產生極為重要的影響,應成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所以,讓不讓孩子參與家務,給不給他機會承擔一些事務的確不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
那么,如何達到家校聯手共同育人的效果,既鍛煉學生的自立能力,又幫助家長解決難題呢?我校在征集家長委員會意見的基礎上,特意推出了“小家政”崗位服務實踐作業,即要求學生每人在每個月內選擇1~2個固定的家務小崗位堅持天天做。同時,學校發起了一個月評選一次“班級十佳家政崗位星”,一學期評選一次“學校百佳家政崗位星”的活動,對學生的良好表現給予及時的激勵。為了取得全體家長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給每個學生下發了《學生小家政崗位記錄表》,同時附上如下的一封信,請家長配合完成這項作業。
尊敬的家長,誠請您給孩子固定的家務勞動崗位(一個月固定1~2個崗位,如洗碗、整理小房間等),把您每天需要做的家務分一兩件給孩子做,并要求孩子每天堅持做,負責到底。請您督促孩子認真完成這項實踐性作業。我們將每月組織一次交流點評,評選出“班級十佳家政崗位星”,由班主任獎勵銀杏卡。期末將擇優評選出“學校百佳家政崗位星”。謝謝您的支持!
于是,兩千多名學子紛紛承包了自家1~2項固定的家務勞動。我們要求低年級學生從自己解決諸如收拾玩具、穿衣、洗手、洗臉、系鞋帶、整理文具等日常生活事務開始,隨著孩子動手能力的提高,逐漸過渡到讓孩子參加簡單的家務勞動,如整理書桌、收洗碗筷、抹擦桌椅等。中高年級學生則要求完成難度相對較大的家務勞動。選擇好家務后,就可以登記在《小家政崗位記錄表》上,然后,在家長的鼓勵和督促下,學生根據每天的家務完成情況,如實登記記錄表。如508班楊澤江同學的小家政崗位服務記錄如下。
在“小家政崗位服務”活動中,家長們反映最多的問題是孩子圖新鮮、不能堅持。的確,至少堅持一個月,那是需要一定的恒心和毅力的。有的孩子們一開始憑著新鮮勁,但沒過多久就打起了退堂鼓,甚至開始耍賴。有的家長覺得孩子做家務太慢、礙事而中止了孩子做家務活的權利。為了實現我們的初衷,讓孩子真正養成自立的能力和習慣,我們再次召開家委會,與家長在兩個方面達成共識:一是對孩子做家務要有耐心。孩子剛開始做家務,由于缺乏經驗,容易陷入混亂無序的困境中,家長不要因看不慣孩子勞動時的笨拙而一把搶過來代勞。安排孩子做家務時,一定要在時間上留有余地,以免因時間倉促而使孩子的努力失敗。每一次成功有家長的及時鼓勵,會使孩子受到極大的鼓舞,使之今后能越做越好且絕不厭煩。二是要包容孩子在做家務過程中所犯的錯誤。孩子在做家務過程中,很可能做錯一些事情或損壞一些物品,此時,家長們不應過多指責孩子,而應設法表揚孩子沒有傷到自己或是勇于承擔責任,以期孩子能繼續保持勞動積極性。當然,為了安全起見,不能讓孩子參與一些高難度、危險性的勞動。
在家長和老師的鼓勵下,學生們多數堅持下來了。他們通過服務家庭的經歷,體會到了父母持家的辛勞,同時,勞作的經歷又成了極好的作文題材,還有很多學生嘗試用自己實踐過的方法來解決學習上的疑問。通過取報紙、周末買早餐、給鄰居送物品等活動,學生與他人和諧交往、周全處事的能力明顯增加。
我們還發現,學生在勞動中,渴望自己決策和解決問題。比如陳嘉毅同學負責給奶奶的花苗、菜苗澆水。一開始,不是澆得太多就是太少,奶奶總是不滿意。他說:“這項勞動是我主動請纓的,我原以為給花兒、菜兒澆水就是玩水,那多有趣啊。卻不想,澆多了澆少了都不行,要恰到好處才行。現在我可不再馬虎了,我琢磨著既要讓花兒、菜兒喝足水,又要考慮生活用水的循環利用以免浪費水。做家務,很鍛煉我的腦子,因為我要不斷思考怎樣才能做得又快又好才行。”
家務勞動實踐過程范文5
當前小學生勞動觀念淡薄,勞動技能薄弱,勞動習慣不盡人意,缺乏實際動手能力和自理能力,缺乏責任感,不尊重父母的勞動成果。出現這些現象的原因有多種多樣,其中家庭教育出現的主要偏差有兩點:
1.家長忽視子女的勞動教育,小學生家務勞動的量不夠
許多家庭忽視對孩子的勞動教育,認為孩子的天職是上學讀書,沒有必要參與勞動,當然就更不提勞動教育了。這樣的后果造成孩子缺乏勞動機會,相比之下,家務勞動的量大大不足。絕大多數的小學生平常所做的家務就是掃地、疊衣服等等。
2.父母包辦現象極為普遍
目前的學生家長,普遍存在著對孩子在文化知識學習方面的過高期望。家長們普遍認為,要獲得理想的職業,必須有高學歷,大家都希望孩子能取得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另外,由于是獨生子女,許多家長都溺愛孩子,使得家長生怕孩子苦著、累著,該讓孩子做的事,都由自己包攬下來,只讓孩子埋頭于書本和作業。這樣使得孩子失去了自我鍛煉的機會,甚至有的家長去替孩子做值日、搞衛生。
二、家庭勞動的重要性
教育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基礎,而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補充,是社會教育的特殊部分,也是學生啟蒙教育的重要途徑,對學生個性心理特征形成具有重要的意義,它的成功與否直接關系著學生今后身心的健康發展。
在各級各類學校的素質教育中,小學階段由于暫時沒有升學的壓力,因而它在教育改革的浪潮中總是被作為最先考慮的對象和試點而顯得尤為重要。家庭教育如何,直接影響到學生全面素質的培養。由于小學生知識經驗較少,思維水平不高,尚不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他們仍然需要與父母保持密切的交往,從衣食住行到交友、學習,他們經常會遇到各種問題,隨時都需要父母的幫助和教育。走讀制是我國小學教育的主要形式,孩子接觸父母的時間要比在學校接觸學校教師的時間長,父母的教育和影響仍然是對他們起作用的重要因素。因此,家庭教育對樹立小學生正確的勞動觀和勞動習慣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三、家庭勞動教育的意義
1.勞動教育能促進良好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質的形成
“堅金礪所利,玉琢器乃成。”在汗水的揮灑中,在臟、苦、累的體驗中,學生才能逐步懂得“天將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從而培養堅韌不拔的意志,養成吃苦耐勞的品格,因此,必須通過勞動教育來培養學生的吃苦精神,提高他們的心理和思想道德素質。尤為突出的是,學生通過參加體力勞動,親身體驗到“一粥一飯之不易,一絲一縷之艱辛”,從而樹立起勤儉節約的意識,培養艱苦樸素的作風。
2.勞動教育同時還是審美教育
藝術素養是人文素質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它通過使受教育者處于感官愉快、精神自由的狀態,于怡悅中獲得心靈的啟迪、道德的升華。從根本上來說,人類的審美感受產生于勞動,因為是勞動創造了美。面對勞動成果,作為勞動者一種創造的成就感油然而生,這是一股從心靈深處涌出的美的愉快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所顯示出的充實的精神生活。可以說,勞動不僅創造了美的生活,也創造了美的感受,勞動教育是人類最原始也是最高尚的美育。
四、加強家庭勞動教育的探索
1.辦好家長學校,提高家長對子女參加勞動的認識
我們利用家長學校,對學生家長加強學生勞動教育的重要性的宣傳,學校設計了家長自測問卷,內容有:你對孩子參加勞動有何看法;你對孩子參加勞動的態度是怎樣的;你的孩子會做哪些家務勞動……統計結果令家長們很尷尬。我們通過一系列的勞動教育講座,使家長明白了簡單的勞動和讀好書之間其實并不矛盾的,體力勞動有時也是一種積極的休息,勞動過程是讓學生從不會到會,從領悟到掌握,這就是一個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轉換和運用過程,這便是素質教育。
小學生只有在直接參加勞動時,才能學會勞動。參加勞動愈早,對他們進行勞動教育愈有成效。兒童生來就有從事某種活動的心理傾向,如果不從幼年起就開始習慣于從事必要和有益的家務勞動,那么這種心理傾向就得不到應有的發展。小學階段不讓學生參與家務勞動,就會錯失良機,增加了成年后成為一個熟練而勤勉的富有創新能力勞動者的難度。小學生參與必要的家務勞動,能切身體會到勞動是生活的必需,是對家庭應盡的義務。家長委托孩子澆澆花,洗洗手帕、鞋襪及衣物,收拾玩具,抹抹桌椅等,有利于培養小學生關心他人、富有同情心、義務感等高尚的道德情感,養成有條有理的生活習慣。小學生與父母共同勞動,分工合作,各自完成指定任務,有利于培養小學生與人協同工作的合作精神,培養參加集體勞動的心理素質。
2.對學生加強家庭勞動教育
教育心理學表明,學生掌握知識的過程是一個由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相結合的過程,學生感性認識的來源是從學生主動參與親身經歷的各種活動中得到的。我們注重課堂教育與課外活動的結合,在學校開辟生物角,紅領巾花圃等,在具體的勞動中培養學生認真負責,耐心細致,不怕困難的勞動態度。把課堂教育與家庭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學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并鍛煉了他們的人格,把課堂教育和各項社會實踐活動結合起來,有助于學生了解社會,提高了社交能力。我們切實感受到了開展家庭勞動教育研究所帶來的可喜面貌,孩子們在家校一體化的共同教育下,學會了一些基本技能,懂得了勞動的意義,學會了尊重別人,以及別人的勞動成果,并能體會勞動的艱辛。
家長們對孩子的家務勞動從小明確分工,比如讓一年級的孩子自己穿脫衣服,自己系綠領巾,系鞋帶,二年級的孩子自己整理書包,剝毛豆,三年級的孩子淘米,剝皮蛋,做涼拌豆腐,四年級的孩子幫助家長除草,洗碗,五年級的孩子會燒飯,做番茄炒蛋等簡單的菜,雙休日不妨讓孩子來一回小鬼當家,嘗嘗當家的滋味,在實際的過程中家長們可以充當助手和配角的身份,給予孩子恰當的勞動技能和安全的指導,既能讓孩子有鍛煉的機會,又能增強他的責任感。通過勞動使學生在實踐中邊做邊學,培養認識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創造思維和動手能力。
3.制作記錄卡,確保勞動時間和內容的落實
在綜合有關小學生現有勞動水平的基礎上,整理出一套自測問卷對小學生的勞動時間勞動內容進行對照測評,內容包括一年級:自己穿脫衣服、掃地、系綠領巾、擦桌子;二年級:整理書包、書桌、喂雞、盛飯、剝毛豆;三年級:淘米、剝皮蛋、洗碗、打掃房間;四年級:揀菜、買東西、宅前屋后除草、整理課桌椅、拖地板;五年級:燒飯、做菜、付電費、打掃房間、種植花草等等。并制作成學生勞動記錄卡,記錄卡上分別有學生參與勞動的時間和內容,其中家務勞動和自我服務性的勞動由家長簽名,集體勞動由伙伴簽名,公益性勞動由班主任簽名,確保了學生在勞動時間和內容上的落實,每周班會課上反饋一次,隊員們相互交流勞動體會。
4.以少先隊活動為載體,加強勞動教育
家務勞動實踐過程范文6
有一份關于各國中小學生每日勞動時間的統計顯示:美國72分鐘,韓國42分鐘,法國36分鐘,英國30 分鐘,中國只有12分鐘。德國法律明確規定:孩子必須幫助父母做家務,其中6―10歲孩子要幫助父母洗餐具,給全家人擦皮鞋;14―16歲要負責擦汽車和菜園翻地;16―18歲要完成每周一次的房間大掃除。而我國的年輕家長根本舍不得讓孩子干家務勞動。
某縣婦聯對該縣一所重點中學初一學生家務勞動的調查結果表明,從沒有洗過一件襯衫的占79%,不會煮飯的占84%,不會或不敢使用電飯鍋、液化氣爐的占67%。種種現象表明,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大多吃不得苦,經受不了困難和挫折的考驗。
反方家長:
齊女士(外企高管,女兒讀五年級):我覺得這要因家庭而異,不能一概而論,我就不提倡讓小孩干家務。女兒上幼兒園后,主動要求自己洗手帕和襪子。開始我以為很好,就同意了。結果洗衣粉放得太多,用凈水清了幾遍也清不干凈,還弄得滿地都是臟水,害得我費了好大勁,幫她收拾“殘局”。之后不久,她說要幫我洗碗,我想讓她鍛煉鍛煉也好。因為她個子矮,夠不到水池,我就端個小凳子給她墊腳。結果她洗著洗著,腳踏空了,人摔倒了,碗也摔碎了。從此,我就再也不讓她干家務了,我覺得還沒我自己干省心。
牛先生(小學教師,兒子讀初二):我不支持孩子干家務的理由是:幼兒階段的孩子因為年齡太小,買米、拖地這類重活干不動,燒菜、洗衣這類技術活又不會干,而孩子漸漸到了能干活的年齡,他的主要任務又是學習。我覺得,孩子學習是大事,而會不會做家務倒是其次。不會做家務或不做家務最多變成“懶蟲”;而會干家務、經常干家務的孩子,若分數上不去,仍然不能成龍。這道理很簡單!
張女士(設計師,兒子3歲):即使孩子長大不會干家務活,也沒什么了不起。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將來不會干,可以請“家政”;再者,家庭逐步現代化了,做飯有電飯鍋,做菜可用微波爐,洗碗有洗碗機,洗衣服有洗衣機,打掃衛生有保潔工。還有多少活要自己親自干?
宋先生(律師,兒子讀高一):我通常把干家務活當作懲罰孩子的手段,在孩子做錯事時,我逼著他干家務活,這就是我的所謂“家庭勞動改造”。平時,我是不會讓他干的,他也沒那個時間。
正方家長:
王友彬(公務員,女兒6歲):教會孩子做家務的目的并不僅僅是為父母減少負擔,也不僅僅為了教孩子怎樣干活。把盤子洗干凈,把房間整理得窗明幾凈,都是次要的目的。主要是通過做家務活兒培養孩子的責任感、獨立性、自信心和動手能力,這些是塑造孩子健康心理的基礎。
蔣亞莉(心理醫生,兒子讀四年級):學齡前是引導孩子做家務的好時機,因為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好奇心強,對任何事情都想試試,所以只要大人讓做的事,孩子都會積極去干。家長不要以為孩子小不能干。一般說來,兩歲的孩子能搬拿較輕的東西,還能整理衣物;4―5歲的孩子能“跑腿”和整理玩具、穿衣;6―7歲的孩子已能打掃房間、洗碗盤、做飯做菜等。再大一些,干家務就更沒問題了。
閻宇光(大學教師,女兒讀初一):勞動是每個人必備的素質。通過家務勞動樹立孩子正確的勞動觀念,從小培養獨立生存的能力和社會責任感。另外,學習累了,適當做些家務,可以刺激大腦,緩解壓力。通過做家務,可以引導孩子珍惜家長的付出,培養孩子的家庭責任感,而這種責任感最終會轉移到學習上。
孫女士(幼兒教師,兒子讀初三):我的體會是,孩子的勞動習慣最好從小培養。不過,家長要考慮到幼兒的自身特點和接受性,勞動的內容、時間必須是幼兒能承受得了的。3-4歲的幼兒每天可勞動10-15分鐘;5―6歲的幼兒每天可勞動20-30分鐘。5歲以前的孩子可以完成收拾碗筷、關燈、關水龍頭、衣服分類、收拾自己的物品、幫大人遞拿一些輕微物件等勞動。家長可以有選擇地讓孩子動手做這些事情。另外,要增強勞動的趣味性。比如采取競賽的形式,既可激發孩子勞動積極性,又可以使勞動富有情趣。家長通過教孩子做家務活兒,把勞動的觀念灌輸到孩子心里去。
孩子長大以后,安排勞動也要適度,不要讓孩子干太多的活兒,使孩子疲勞不堪,會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
孩子體會:
路寬(初二學生):我小時候看到家長整理房間,洗衣服,洗菜做飯,覺得很有興趣,總是想模仿他們。但父母不理解這種心理需要,擔心我年幼無知,笨手笨腳,弄壞了東西,弄臟了衣服。這嚴重挫傷了我們參加家務勞動的積極性。當我們長大了,卻沒有興趣干這些事了。因為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的活動范圍擴大了,產生了新的、更廣泛的興趣,所以當家長要我們干這干那的時候,我們很不情愿,甚至反感,惹得家長生氣,造成親子矛盾。
盧亞男(高三學生): 5歲以前,我就開始做家務,父母在旁邊督導。這樣一是可以及時糾正孩子不正確的方式,二是可以防止孩子在做家務時發生意外。父母對我十分耐心,雖然我經常丟三落四、虎頭蛇尾,但他們一直鼓勵我。我認為,對于不同年齡層次,不同興趣愛好的孩子,應分配不同的家務。這樣就會使孩子充滿自信,樂意去做。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還要適當增加孩子參加勞動的內容,鼓勵孩子多參加公益勞動,這有利于孩子的道德成長。
廖旺(高三學生):家長們應該明白,如果自幼培養孩子的勞動習慣,孩子長大之后,仍然能愉快地參加家務勞動,并不感到額外的負擔。錯過時機,再想補救,就比較困難。
專家觀點:
鄭滬生(吉林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吉林省家教學會理事):首先,家庭勞動教育能引導孩子學會生活,有利于形成健康的人格,影響孩子一生的成長。研究證明,從小做家務、熱愛勞動的孩子能吃苦、有才干,對生活充滿自信,人際交往能力強于不愛勞動的孩子。美國心理學家對波士頓地區490名孩子進行了20年的跟蹤研究發現,愛干家務的孩子和不愛干家務的孩子相比,長大以后的失業比例為1:15;犯罪比例為1:10;愛干家務的人平均收入要比不愛干家務的人高出20%左右。
其次,家庭勞動教育有利于鍛煉孩子的堅強意志,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質。孩子在做家務勞動時會遇到許多困難和挫折,每一個困難、挫折都是對孩子意志、能力的磨練;每一次磨練都會讓孩子增長勇氣,抑制惰性。此外,通過勞動實踐,能培養孩子珍惜勞動成果,養成勤儉樸素、艱苦奮斗的好作風;能鍛煉孩子吃苦耐勞、克服困難的堅強意志;有助于培養孩子良好的社會適應能力;能培養孩子自立、自理、自強的進取精神。
再次,家庭勞動教育可以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孩子在勞動中能學會關心他人,并且逐漸養成為他人服務的意識,確立起對家庭的責任和義務。有責任感的人做任何事情都會很認真,很負責,一旦遇到困難,也會以負責任的態度發揮自己最大潛能戰勝困難。因此,從小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孩子長大后就能承擔起家庭和事業的重任,成為對社會有益的人。
另外,勞動能促進孩子身心健康。勞動是多種生理器官協調活動的過程,有利于改善呼吸和血液循環,促進肌肉、骨骼的發育,促進新陳代謝,調節大腦疲勞,促進孩子的左右腦發育,對智力發展十分有益。法國著名的啟蒙思想家、教育學家盧梭認為,培養身心兩健的人,必須在體力勞動中才能完成。在盧梭看來,勞動既可鍛煉兒童身體,也可以在“養成鍛煉身體和手工勞動的習慣的同時,不知不覺中還養成了他反復思考的性情”。勞動還可以培養孩子的觀察、分析、判斷、創造能力和動手能力。中國自古就有心靈手巧的說法,手巧會促進心靈,心靈又帶動手巧。
本刊觀點:
由于應試教育的影響,社會、學校和家庭忽視勞動教育的現象十分普遍。由于家庭勞動教育缺失,當代青少年勞動觀念日趨淡薄,勞動能力普遍較差,不善于料理自己生活,即使跨入成人的行列,仍然連最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都不具備。由于家庭忽視了勞動教育,孩子缺少勞動機會,經不起勞動的苦累,依賴性強,自立能力差。也有些孩子人格不健全,缺少愛心,不懂謙讓,厭惡勞動,貪圖享樂,承受不起挫折磨難等。
從小培養孩子勞動意識,養成愛勞動的習慣,使他們在家庭勞動的潛移默化中增長才智,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質,這是對家庭勞動教育的總要求。建議家長朋友們做到如下幾點:
第一、更新觀念,走出勞動教育的認識誤區。目前家長們對勞動教育主要存在“三怕”的思想誤區:一怕家務勞動會影響孩子學習;二怕孩子不會做家務,反倒添亂;三怕孩子吃苦受累。
第二、放手讓孩子做事,從小培養勞動行為習慣。為孩子創設勞動實踐機會與環境,讓孩子從小體驗勞動的快樂和意義,在勞動中磨練意志品質和吃苦精神,使他們終身受用。父母也不要求全責備,孩子做家務,無論結果怎樣,家長都應給予認可和贊許,鼓勵并幫助他們把事情做好,增強他們的自信心。不要因孩子不會做事而指責他們或包辦替代,那樣就會扼殺孩子愛勞動的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