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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信用體系誠信建設范文1
[論文摘要]隨著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繼續進行,誠信已成為我國市場經濟前進中的關鍵要素之一,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也是信用經濟,良好的社會誠信體系是解決社會誠信問題的有效途徑,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仍不完善的情況下,完全由市場運作一時很難奏效,政府在建構中的作用必不可少。而政府在社會誠信體系建構中發揮應有作用的關鍵在于政府應該首先確定好自己的角色,明確自己的職能定位,一個功能完善的社會誠信體系才能夠建立起來。
王良在其主編的《社會誠信論》中提出社會誠信體系可分為個人誠信體系、企業誠信體系和政府誠信體系,并指出政府在社會誠信體系中的作用為:“政府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主要推動者,政府自身的誠信建設則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或者說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首要前提。; [1J(P152)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極為關鍵,它不僅影響著本國政治、經濟、社會的發展,還影響著一個國家的國際認知度,為此,現階段構建更為完善的社會誠信體系顯得尤為重要。
一、構建社會誠信體系是促進社會和諧的有效途徑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義是要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誠信不僅是和諧社會的本義所在,而且與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定有序等密切相關。沒有誠信,就不可能有社會的和諧,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也無法實現。首先,社會主義誠信體系構建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從一定意義上說,完善的市場經濟是以道德為支撐的信用經濟,市場化程度越高,客觀上對我國社會誠信水平的要求也越高。誠信缺失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必然損害正常的經濟和社會秩序,損害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其次,社會主義誠信體系構建是建立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社會主義道德體系的必要條件。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又是社會主義道德體系的基石。要在全社會進行廣泛的誠實守信的道德教育,最重要的是建構一個促進道德體系建設的社會誠信體系,即借助完善的誠信體系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時通過他律的控制層和自律的屏障層共同促進社會道德的健全完善。
再次,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有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社會氛圍,從而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進步,形成一種經濟與社會和諧發展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我國民主法制的健全完善,為社會秩序的規范、民主政治的建設作堅實的鋪墊。由此可見,社會誠信體系的建構是解決社會誠信問題及促進社會和諧的有效途徑。
二、政府在社會誠信體系建構中的職能定位
社會誠信體系構建既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緊迫的重要任務。結合世界各國政府職能改革的發展歷程,可以說政府必須在社會綜合發展方面發揮必要的干預和促進作用。根據我國建構社會誠信體系的緊迫性和新時期政府職能轉變的方向,筆者認為目前我國政府在社會誠信體系建構中應發揮以下職能:
1、健全有效的宏觀調控職能。我國的市場經濟剛剛起步,社會誠信體系的建構很容易形成一哄而上的混亂局面。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制度供給者的政府就應該從宏觀上進行調控,主要應該從法律制度上規范我國目前在建構社會誠信體系方面的窘境。“上海在1999年8月在全國率先進行了個人誠信的試點以來,接著深圳、溫州等城市也進行了社會信用建設,但至今我國仍沒一部全國統一的規范誠信方面的專門法,如《公平信用報告法》、《企業信用管理法》、《個人信用管理法》、《公平使用信息法》和建構社會誠信體系方面的制度框架,致使我國各地在建構方面的無法可依、無規可循的尷尬現象。? [i]}rzz})所以我國政府在今后的社會誠信體系建構中應盡快制定宏觀的發展計劃和全國統一的誠信法規,以引領我國社會誠信體系少走彎路,朝著預定的目標穩步前進。
2、提供完善的協調服務職能。為社會誠信體系建構提供服務應是我國政府的重要職能之一。首先政府應加強服務于誠信建設的基礎設施建設,基礎設施是社會誠信體系得以存在、運作的根本前提和物質保障。包括建立統一的征信、評級和服務標準;集中力量打造不同層次的信息服務平臺;大力推動誠信管理教育,培養誠信服務專門人才。其次,為中介機構及信用服務企業提供協調服務,創設供其發展的良好市場環境,同時因為個人信息大都分布在政府各個職能部門,他們代表了各自不同的利益,因此,不同部門的利益需要政府去協調。最后,政府應加強誠信環境建設,加強誠信宣傳和教育,逐步增強全社會懂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觀念和意識,讓“誠信守信”成為全體公民的基本行為規則。
3、發揮應有的監督管理職能。監管職能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對整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起著保障作用。監管職能的缺失將會使社會誠信體系的建構前功盡棄。不管社會誠信法律制度多么健全,如果得不到執行或執行不到位,也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規范和有序需要政府部門加強領導和監管,盡快形成行政性懲戒機制,政府各個監管部門要采取記錄、警告、處罰、取消市場準人、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等多種監管手段,切實保障社會誠信體系的有效運行,目的是在全社會形成健全的市場和社會監管機制,為最終建立一個以市場規則為基礎,制度健全,手段完備,管理有序的社會誠信體系作好鋪墊。
三、政府在杜會誠信體系構建中的作用方式
如前所述,我國誠信體系的構建離不開政府在其中發揮正確的職能作用。政府在其中正確作用的發揮將有利于我國社會誠信體系盡早地建立和完善,從而一個和諧誠信的社會才能最終形成。為此,政府可嘗試以下方式:
1、完善制度,健全法規。“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 [2](P333)首先是政府應努力釀造一個有利于誠信體系形成的制度環境。過去20多年中國經濟經歷了持續的高速增長,出現了空前的經濟繁榮。但是,經濟繁榮并不必然或自動導致社會公平、社會公正和社會穩定。中國在進入21世紀由開創“經濟建設時代”的第一次轉型走向開創“制度建設時代”的第二次轉型[’〕。我國目前由于誠信制度的缺失,我國社會已形成嚴重的誠信危機,不僅破壞了經濟秩序,也給社會造成了很多不穩定因素。人終究是環境的產物。因此,誠實守信的重建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個人的道德自律,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制度、機制和環境的強有力的保障。我國政府在保障誠信體系的制度建設中至少應該在以下制度建設中發揮有效作用:第一,規范市場運行的制度,以形成一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第二,作為市場經濟基礎的信用管理制度,在我國剛剛起步,各項制度還不完善,政府應該盡早成立一個全國范圍的信用管理部門,制定符合市場需要的征信制度、信用評估制度以及失信懲罰制度等,以規范各地方政府的誠信體系建設。另外,對民間的行業信用管理也應該以制度加以規范。第三,正確進行政府職能轉換,規范行政管理制度。只有在良好的制度環境下,社會誠信才能最終深人到每個人的心中,也就是回歸到個人的道德自律。
同時,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制體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必然需要法律規范保障其切實可行。我國政府在誠信建設過程中應該盡快起草信用法規和行業信用規范,使我國的社會誠信體系有一套完備的法律體系來支撐,這樣就能有效地對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和信用服務行業進行規范管理,使信用管理和服務有法可依。
2、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在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中個人誠信是基礎,企業誠信是重點,政府誠信才是關鍵閉。在社會轉型的當代市場經濟時代,在社會信用體系的構建中,政府誠信的建設意義非常大b政府本身所擔負的引導、監督、管理社會信用的職責,決定了它是基本社會信用制度建立和維護的主體。作為社會規則的主要制訂者和監督管理者,作為誠信環境最重要的建設和保障力量,政府的許多行為具有強烈的示范效應和引導作用。因此,建立和健全社會誠信體系,首先要從政府做起,行政誠信原則的具體內容應包括行政立法中的誠信原則和具體行政行為中的誠信原則閣。政府要在社會誠信體系中真正起到引導和示范作用,必須要做到:第一,切實轉變自己的職能做好職能定位。第二,政府摹用法律制度規范自己的行為。現代社會的信任模式已由傳統的人格信任轉為現在的制度信任模式,人們更相信制度的規范作用。我國政府也應該用法律制度對政府的行政行為進行規范,使政府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第三,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公共信息信譽與維護公民知情權的高度統一,是提高政府誠信的要件之一,“政府如果想取信于公眾,取悅于民,最省事、最少耗費的途徑就是開放政府信息,開放公眾參與政府政策制定過程渠道。”
3、監管保障,協調共進。社會誠信體系的法律制度無論多么完善,如果缺少了監督管理,也起不到應有的作用。我國在社會誠信體系建構之初,必然少不了政府對各種信用制度的監督管理。
首先是成立全國統一的信用行業管理部門對全國的信用建設進行統一管理;其次是監督保障在誠信過程中,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由于我國誠信系統在個人信息保密法上還沒有制定相應的法律,因此,在誠信途徑、誠信信息的公開上容易出現違規操作,甚至出現損害誠信者利益的行為,政府在此過程中要監督誠信及公開信息嚴格按程序進行,切實使隱私權在內的公民的人權得到保障;最后,政府要參與失信懲戒機制的建設與監管,政府應設專門機構監督失信懲戒機制的執行,這樣才能使社會誠信的剛性制度保障真正落實,也才能真正達到用社會誠信體系規范人們行為的目標。
4、以人為本,重在教育。著名學者茅于軾說:“道德比法律更重要,最明顯的原因是道德每時每刻都在起作用,而法律則很少介入到生活中來。道德是一種鼓勵人們向上的積極力量,他促使人們去關心別人;而法律則是對侵犯別人利益行為的消極制裁。..}})}pz,一’b)茅先生的話不是在否定法律的作用,而是在強調道德的重要性。在全社會開展誠信道德教育非常必要,政府應在公民的道德教育中起引導、設計規劃作用。
首先,加強誠信的輿論宣傳教育作用。通過誠信教育把現代誠信剛性的制度轉化為人們內心的道德信念,達到法律所無法企及的效果。
社會信用體系誠信建設范文2
青少年正處于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逐步形成的重要時期,可塑性強,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顯得尤為重要。當前,我國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關系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在思想文化領域,一元與多樣、傳統與現代、先進與落后、本土與外來相互交織,社會思想意識更加多元多樣多變,社會思潮更加紛繁復雜。當代青少年作為思想最為活躍的社會群體之一,更容易受到影響。切實加強對青少年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對促進他們的健康成長具有重要意義。
在新的形勢下,我們要深入領會中央精神、全面貫徹中央部署,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同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結合起來,同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結合起來,同引導青少年成長成才結合起來,不斷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引向深入。
一是加強課堂教學工作。小學的生活與品德課、初中的思想品德課、高中的思想政治課、大學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等課程,是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引導青少年健康成長的主渠道。要按照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的要求,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學生,針對青少年不同年齡段生理心理特點和認知水平,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主線,整體規劃大中小學德育課程,修訂完善義務教育德育、語文、歷史、體育、音樂、美術課程標準,修訂完善普通高中德育、語文和歷史課程標準;積極推進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課課程改革;繼續加強大學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制定下發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測評體系,全面落實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標準,積極推進教學基地和優質教學資源建設,推出一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精品視頻公開課。通過構建目標明確、內容科學、結構合理、學段銜接、循序漸進的大中小學德育課程教材體系和傳統文化教育課程體系,充分挖掘大中小學各門課程蘊含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資源,把知識傳授與理論普及結合起來,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入耳、入腦、入心。
二是加強實踐育人工作。社會實踐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生動形式,是青少年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途徑。要系統設計實踐育人教育教學體系,保證開展社會實踐的課時,并把參加社會實踐的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畢業資格認定范疇。要深入挖掘課程和社會兩種資源,充分發動學校和社會兩種力量,形成全社會共同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的局面。應在黨委政府的統籌協調下聯合有關部門和行業,將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設施、各類校外活動場所等,建設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實踐基地,積極引導廣大青少年走出校園,參與公益活動和志愿服務,開展學雷鋒活動,升華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體驗感受和認知理解。
三是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校園文化是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引導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載體。要引導學校以建設優良校風、教風、學風為核心,以優化美化校園環境為重點,以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為載體,以加強校園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為保障,積極營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下的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要充分利用好重大節慶日、紀念日和有特殊意義的日子開展主題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健康有趣的興趣小組和社團活動。要加強校園網絡文化建設,開發優質校園網絡資源,高度重視各種流行文化對青少年的影響,及時發現、研究青少年關注的文化熱點,積極倡導優秀、健康的文化,有效抵制不良文化。
四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有好的教師,才有好的教育。”教師的能力素質直接關系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效果。提升青少年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認同感,必須抓好提升教師素質這個關鍵環節。要嚴格對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選拔和任用,加強對學生輔導員、班主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訓,使其成為學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表率和模范。要在師德建設中突出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活動,提高教師隊伍整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水平,既重教書又重育人,既重言傳又重身教,以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質和道德風范影響教育學生,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和淵博的學識魅力教育感染學生。
五是加強理論研究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需要理論研究的強力支撐。要充分利用教育系統人才密集、學科門類齊全的優勢,深入闡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時代背景、發展歷史及理論根據,深入闡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靈魂、主題、精髓、基礎,深入闡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建設途徑,推出一批有創新價值的研究成果。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要針對青少年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創新理論普及的形式和方法,把宣傳普及與釋疑解惑、排憂解難有機統一起來,不斷增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社會信用體系誠信建設范文3
下午好!剛才,縣委陳副書記作了重要講話。希望大家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切實抓好貫徹落實。在下面的議程中,縣紀委粟書記還將宣布“誠信百家店”和“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表彰決定。在此,我代表縣委、政府對獲得表彰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表示熱烈的祝賀,對廣大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全縣經濟發展做出的突出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下面,我講兩點意見。
一、深刻認識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中華傳統文化的精髓。誠信作為道德規范,延續了千百年;信用納入制度范疇,源于市場經濟的發展。誠信建設既是對傳統文化的弘揚,又是企業融入市場的通行證和最好的競爭手段。隨著我縣“工業強縣、工業興縣、工業富縣”戰略的深度實施,以礦業、中小水電開發、農特產品加工和建筑建材為主的支柱產業不斷發展壯大,產業結構調整邁出了堅實的步伐,非公經濟建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呈現出蓬勃發展的生機和活力。企業要做強做大,嚴守信用是根本。企業要謀求長遠發展,就必須珍惜信譽,信守諾言。值得肯定的是,全縣絕大多數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都是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的,都在自覺或不自覺地參與誠信建設,有的還做得比較好。但也有少數企業出現不按規定交納稅費、不按時還貸、不認真履約等與誠信建設要求極不適應的現象。這就要求全縣各單位、各部門要提高對誠信建設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切實把誠信建設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加強誠信建設,形成全民誠信保發展的良好局面。縣直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管作用,使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自覺履行有關責任和義務,以誠經營,以信立業。同時,要大力弘揚誠信文化,在各行各業倡導誠實守信的良好風尚,推動全縣誠信體系建設健康發展。
二、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切實加強全縣誠信體系建設
加強誠信體系建設,是歷史和時代賦予我們的必然要求。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要緊緊圍繞服從和服務于經濟社會和諧發展這個大局,以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為重點,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以誠信文化建設為支撐,把握“三個關鍵”,突出“三個重點”,抓好“三項工作”,統籌規劃,有序推進,確保全縣信用體系建設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把握三個關鍵:
一是要把握法制先行這個關鍵。法制建設是誠信體系建設的基礎。要以實施“五五”普法為契機,積極引導全民學法、守法、用法,夯實法制建設基礎,為誠信建設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要在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根據誠信建設的需要,緊密聯系我縣實際,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切合實際的規章制度,規范誠信體系建設,強化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披露,加強對企業誠信建設的監督和管理,努力形成部門監管、社會監督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工作格局,促進全縣誠信體系建設向著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發展。
二是要把握市場運作這個關鍵。市場主體是誠信體系建設的主力軍,加強誠信體系建設,絕不能忽視市場主體的作用。要堅持以市場化為機制,以法制為保障,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讓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樹立危機意識、誠信意識,在努力尋求自身發展的同時,把誠信建設轉化為自覺行動,體現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增強發展的活力。
三是要把握獎優罰劣這個關鍵。沒有獎優罰劣的激勵約束機制,就不能很好地調動社會各界參與誠信體系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切實把獎優罰劣作為調動市場主體參與誠信體系建設的主要措施之一,把個私企業的誠信表現與切身利益直接掛鉤,輔以必要的獎勵和懲罰,形成守信者有獎、失信者受罰的利益導向機制。對于誠實守信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肯定成績,以精神榮譽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鼓勵他們再接再厲;對于社會信譽度較低,且失之公信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但要作為誠信教育的典型材料,把他們違背社會誠信的一面公諸于眾,還有必要建立失信檔案,開列失信黑名單,真正使失信者明白,一處失信、處處受制,一時失信、長久受制。
突出三個重點:
一是要突出以提高企業信用度為著力點,加強商務誠信建設。今年是我縣全面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關鍵之年,從1—9月各項工作完成情況來看,形勢十分喜人,尤其是企業的創利、創稅水平,取得了新的進展和突破,為全縣經濟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站在新的起點,要謀求新的發展,我們必須以提高企業信用度為著力點,扎實推進商務誠信建設,讓更多的守信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壯大。第一,增強企業依法經營的意識。要加強對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強化企業自律意識,促進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嚴格履約,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第二,要強化企業的誠信責任。無數的案例證明,每個獲得成功的企業,都是講誠信、負責任的企業。作為經濟活動的主體,企業是社會責任的承擔者,既要在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等方面注重誠信,又要在產品質量、價格,生產環境、勞動用工等方面樹立高度的責任意識,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不能一味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為目的,從而忽視了誠信建設。忽視誠信建設的企業,在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今天,做大、做強無疑是一句空話。第三,要積極引導企業加強信用管理。鼓勵企業把誠信經營、依法納稅作為發展戰略的重點,強化信用意識,完善管理制度,推動企業信用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工商聯、行業協會等組織,既是企業發展的組織者、保護者,也是企業誠信建設的監督者,要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促進企業守信自律、依法經營。
二是要突出以增強政府公信力為出發點,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縣人民政府提出了打造法制政府、誠信政府的目標,根本目的就是為了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發揮誠信示范作用,服務于民,取信于民,真正為廣大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增強政府的公信力,首要任務是堅持依法行政。政務誠信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把依法行政貫穿于決策、執行、監督的全過程,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依法調整利益關系,依法解決矛盾和問題。其次,要認真落實政務公開制度。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好縣委、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以加快推進電子政務建設為載體,強化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力爭達到“內容規范、形式完善、程序嚴密、機制健全”的要求,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讓在陽光下運行。第三,要強化行政責任制,大力推行行政問責制,加強對縣直各部門履職情況的監督考核。同時,要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追究行政執法過程出現的各種違紀違規問題,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全面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三是突出以加強社會誠信建設為切入點,弘揚誠信文化。當前正值我縣大力實施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對外開放的關鍵時期,招大商、引大資,加快全縣經濟社會事業的發展,需要良好的對外形象。如何塑造良好的對外形象,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社會誠信的好與壞。要在培育誠信意識、弘揚誠信文化方面花力氣、下工夫,在各行各業倡導重諾守信的價值觀念,把誠信文化建設落實到各個社會層面。要切實加強對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的誠信建設,教育、引導他們遵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經營,提高對外合作交流水平。特別要加強對公務員的誠信教育,所有政府工作人員都要為社會做出誠信示范和表率。要充分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在全縣上下營造守信者榮、失信者恥的濃厚氛圍。
抓好三項工作:
一是要切實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全面監管。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是保證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根本要求。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全面監管,就是要以信用監管為重點,由側重對市場主體準入行為的監管,向強化對市場主體準入行為、經營行為和退出行為等方面監管的轉變,推進監管關口前移和職能整合,提高行政執法效率。一要熱情服務,依法監管,堅定不移地鼓勵和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二要依法加強企業登記注冊工作,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以推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監管為重點,實現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的有效監管;三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制,加強對全縣轄區內的所有企業、個體工商戶的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對于信用評價較低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加大跟蹤監管力度,發現帶有失信苗頭或傾向的問題,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限期整改,盡量把失信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四要進一步深化市場巡查制,采取多種工作方式和措施,加強市場巡查和日常監管,不斷提高巡查工作效率。
二是要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是市場經濟秩序混亂的源頭。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從根本來上約束和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今年6月份,國務院召開了全國清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電視電話會議,吳儀副總理就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省、市也相繼召開了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并出臺了系列配套文件。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整規”工作的各項具體要求,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突出重點,標本兼治,集中力量抓“整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穩定發展。重點要抓好六個方面的工作:一要嚴格實行商品準入制度,推進商品質量監管關口前移,扎實抓好事關群眾生產生活安全的藥品、食品等商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要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防傳銷或變相傳銷等嚴重違背社會道德和社會誠信規范,影響社會穩定的現象在我縣出現。三要精心組織,認真搞好農用物資和肉品市場的專項整治等行動。一方面,要加大對市場出售的劣質化肥、種子、農藥、地膜等坑農害農物資的監督管理,確保廣大農民放心使用;另一方面,要加強對肉品市場的管理,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加工、銷售病害肉、注水肉的違法行為,切實抓出工作成效,維護好市場經濟秩序。四要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嚴肅查處“三無”企業,從源頭上遏制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維護社會團結穩定的局面。五要進一步規范和整治礦業市場秩序。我縣的礦業市場秩序,通過兩次集中整治,基本扭轉了混亂的局面。要繼續加大礦業市場秩序整頓工作力度,鞏固好整治成果,不能有任何松懈,否則,此前兩次集中整治的成果必將付之東流。還有極少數的企業,不僅沒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縣委、政府關于“統征”工作的要求認真履行稅費上繳義務,還把心思放在如何逃避社會責任和義務上,其行為就是缺乏長遠目光和誠實守信的表現,今后要引起高度重視,絕不能再次發生類似情況。六要對重點骨干企業實行掛牌保護,對外來投資企業發給投資企業證,對掛牌保護和獲得外來投資企業證的實施檢查和處罰等行為,必須經縣政府份管領導同意,否則,不予檢查和處罰,個體工商戶有權拒絕。
社會信用體系誠信建設范文4
關鍵詞:誠信缺失 社會誠信建設 政府作用
進入新的世紀,我國的誠信建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和推崇,各企事業單位紛紛將誠信建設列為提升自身競爭力的重要途徑,個人也越來越注重自己的誠信記錄,把“誠實守信”奉為追求的“價值目標”。但誠信建設是一個長期的、互動的、全而的系統工程,在整個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中,個人是基礎,企業是重點,政府才是關鍵,政府應在誠信建設的過程中發揮旗幟、導向作用。目前,我國各級政府為推動誠信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從系統和發展的角度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我們必須積極正視這些問題,科學界定政府作為的方式、范圍和程度。
一、我國政府在社會誠信建設中的作用
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中,政府的作用也是關乎全局,不可或缺的。但在社會誠信建設中,必須明確規定政府職貢義務,以防缺位,嚴格限制政府發生作用的范圍,以防越位。根據誠信建設的自身規律,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我國政府在誠信建設中應發揮好以下幾方而的作用:
(一)示范引導作用。在日常經濟社會管理事務中,政府講誠信,則會給企業和個人樹立榜樣,產生良好的示范效應,使社會公眾“見賢思齊焉”。反之,政府失信,社會主體也極有可能加以效仿,對整個社會的誠信建設產生惡劣的“傳遞效應”,誤導社會的“價值取向”。
(二)規劃協調作用。社會誠信體系的構建內容雜,任務重,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從所及部門來看,包括銀行、工商、稅務等;從所涵蓋的內容來看,包括個人、企業和政府的誠信建設。因此,要使誠信建設高起點、高標準、高效用地有條不紊開展,就離不開政府對誠信建設的統一規劃,對方方面面的利益協調,對不同行業特點的兼顧,否則,各社會主體就極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考慮而各自為政、重復建設,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和地區、行業的割據、壟斷。當前各地區、各行業盲目地自成一體、大建數據庫就是缺乏規劃、協調的惡果。
(三)監管保障作用。社會誠信制度的建立,社會誠信體系的完善并非一個自然而然的嬗變過程,其中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會出現或強或弱的利益沖突。要把這些矛盾、沖突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僅靠社會公眾的思想覺悟和道德教化是遠遠不夠的。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壟斷組織應在其中發揮監管保障作用,大力強化誠信行為,堅決懲處誠信缺失,使得誠信建設沿預定的規劃、設計順利、高效開展。
二、我國政府在推動社會誠信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由于計劃經濟思維慣性的影響和誠信建設在我國剛剛起步的緣故,政府對自己在誠信建設中的角色定位和作為方式等都存在認識上的偏差和行動上的不力并造成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政府自身誠信缺失現象大量存在。受傳統權力思想的影響,很多政府工作人員常常誤認為講誠信只是個人、企業的事情,政府的權力是為社會公眾謀福利的,只需著眼于大局和長遠,對于局部和個人利益宜倡導“舍小家、顧大家”的奉獻精神,不必“謹小慎微”,可以不講誠信。
(二)政府行為和市場行為的互動關系不明確。“自主經營、自負贏虧”的市場化運作是企業“重合同、守信用”的根本動力和最大約束。然而現實情況是,“政企不分、產權模糊”仍是我國很多企業的重大弊端,市場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也并不健全或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在政府對誠信建設的調控中,各種“缺位”、“越位”現象時有發生。在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的過程中,政府應確實分清“作為”與“不作為”的界限,分清“主體”與“支持”的區別。但我國許多地方政府在調控誠信建設時,就沒有把握好上述的界限,沒有分清上述的區別,作了許多“不該做也做不好的事”,同時“該做的事”卻沒有做好。
(四)在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中,各級政府和政府職能部門“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危害極大。這一方面造成了信用信息的割據和壟斷,增加了一些政府機關索賄的砝碼,另一方面也使得大量的信息不能按價值規律自由流動而閑置浪費。
社會信用體系誠信建設范文5
關鍵詞:政務誠信;政務失信;路徑選擇
誠信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的核心。當前中國社會誠信狀況令人擔憂,政務失信現象嚴重,政府機關欺下瞞上、企業生產偷工減料,商業經營坑蒙拐騙等現象時有發生。加大社會誠信建設,重建社會信用體系,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黨的十六大以來,多次強調要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表明了執政黨要重建社會誠信的意志和決心。重建社會誠信體系,必須要從政務誠信建設入手。
一、政務誠信建設的重要性
政務誠信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誠信理念、誠信規范、誠信原則、誠信行為等方面的總和。[1]其主要內容包括政務的制度誠信、程序誠信和效能誠信。政務誠信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是全面小康社會的重要標志,是實現“中國夢”的重要保障。
政務誠信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目前中國社會是政府主導型的社會,社會的發展、變革是由政府主導的。國家機關是人民意志的產物,其權力來自人民。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是誠信社會建設的組織者、管理者、協調者、監督者,失信行為的裁決者、處罰者。因此,政務誠信關系到商務誠信和社會誠信。行政機關作為從事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能,在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中所起的作用,其他組織和個人無法替代。他們在各種過程中,堅持講誠信,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對誠信社會建設起到重要的標桿作用、示范作用和導向性作用。
政務誠信是全面小康社會的重要標志。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的目標要求,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普遍提高,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顯著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社會充滿爾虞我詐談不上文明,人與人之間相互猜忌說不上有素質。國家機關作為行政事務的組織者和管理者對民眾講誠信、守諾言,有利于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政務誠信,不僅彰顯較高的執政能力,同時也表明具備較高的道德品質。因此,政務誠信建設是全面小康社會題中應有之義。
政務誠信建設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保障。“中國夢”代表了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承載著華夏民族的希望。涵蓋了諸多領域,融合了建設經濟富國、政治大國、文化強國、軍事強國、美麗中國等多個維度。“中國夢”,就是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社會安定、人民幸福。“中國夢”要實現,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為群眾著想,為群眾謀福祉。中國夢不只是物質財富夢,也是精神財富夢。國家機關作為社會誠信建設的組織者,應自覺充當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主導力量,不僅要確保自身誠信成為全社會恪守信用的模范,而且要切實規劃好、協調好、組織好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政府誠信標志著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發展水平,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健康發展的支柱。政務誠信缺失,會加大社會運行成本,阻礙經濟社會的發展,會給人們心理造成隔閡,影響社會安定。
二、政務失信的主要表現
社會公眾對政務的滿意度,是公眾對政府政策、執行過程、行為結果的認同程度。公眾認同程度低,政務失信問題就多。目前中國政府失信的主要表現有:
(一) 主觀臆斷,政務失實
實事求是,是黨的思想路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管理活動中應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但實際情況是,某些行政機關制定政策主觀臆斷,決策規劃脫離實際。或是政策制定隨意,朝令夕改;或是根據領導自身意愿決定,漠視群眾利益。某些在具體的中違背實事求是的原則,弄虛作假,假公濟私。統計數據可以根據需要進行“注水”或“縮水”,成績不足,“注水”滿足,弊端問題“縮水”解決,統計數據嚴重失真。有些行政人員,為了達到個人目的,謀取私利,年齡造假、學歷造假、檔案造假等等。沈陽市原副市長馬向東“學歷造假案”、山西呂梁市臨縣安莊鄉原黨委書記曹莉的“履歷造假案”、山西省河津市住建局原局長薛新民“檔案造假案”可謂典型個案。
(二)脫離群眾,政務失誠
群眾路線是黨的根本工作路線,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和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而現實生活中,某些缺乏服務群眾意識和公仆意識,在中態度懈怠、散漫,服務沒熱心,辦事沒耐心。有些居官自傲,官氣十足,擺架子、耍脾氣,正所謂“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說、事難辦”。
(三) 制度缺位,政務失信
制度可理解為一種公開的規范體系,這些規范指定某些行為類型是能允許的,另一些則為被禁止的,并在違反出現時,給出某些懲罰和保護措施。[2]制度對人的行為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和制約作用。政務誠信建設中的制度缺位,則會使在行政過程中主觀上缺乏責任心,客觀上缺乏問責制度。造成某些不履行諾言、不兌現承諾,“空頭支票”隨意開,答應的事情做不到;有利可圖時濫用權力,任意行政,無利可圖時懶惰不作為;有的“新官不理舊賬”,前任遺留問題不予理會。
三、我國政務誠信建設的路徑選擇
針對當前中政務誠信缺失的主要問題,筆者認為我國政務誠信建設應選擇以下路徑:
(一)加強政務誠信教育,明確務“實”本質
教育作為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人的思想意識施加系統影響的過程,能夠使人穩固地堅持或者堅決地摒除某種價值觀。加強政務誠信教育,促使確立誠實誠信的價值觀,喚醒的誠信意愿,激發的誠信動機,使形成“務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和行為方式。
政務誠信價值觀的確立,是政務失信的治本之策。政務誠信價值觀,對于能否做到政務誠信有著決定性影響。政務誠信價值觀的確立,使在中保持誠信之心,遵循內心誠信法則,按照心中誠信律令行事,將自己所要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都規范恰當的標準和合理的標尺之內。
(二)強化服務意識和公仆意識,確立求“誠”要求
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引導樹立服務意識和公仆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樹立公共利益至上理念。中主動熱情為服務對象提供服務,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以高效的服務能力和誠信的言行,樹立行政機關和人員的良好形象。要做好行政機關的職能定位,完成從“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過渡,從任意行政到信用行政的轉變。
(三)完善政務誠信規章制度,保證有“信”
制度對人們的行為具有強制約束力,完善的制度,落實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執政為民。建立有效的民意溝通機制,增進政府與公眾間的相互信任與合作。完善信用檔案制度,保證政務失信可查。細化政務行為規范,將行政行為置于法律法規的約束下。切實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制度,杜絕暗箱操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保證隊伍純潔。加強行政問責制度,堅持權利和責任對等。強化監督制度,避免行政機關權利濫用。
綜上所述,政務誠信作為執政之本,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要始終堅持把以人為本、以群眾利益為本作為自身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取信于民,執政為民,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作者單位:鄭州輕工業學院思想政治理論教學研究部)
參考文獻:
社會信用體系誠信建設范文6
一、誠實信用原則對保險當事人的重要意義
1、誠實信用是保險產品特征的基本要求,是保險持續、健康、快速的基本前提
2、加強誠信建設、提高企業競爭力,打造一流品牌
3、誠實信用原則是企業文化的本質
4、誠實信用是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權利的基本要求
5、誠實信用是建立企業和個人信用的基礎
二、保險經營活動中規定誠信原則的原因
1、保險經營中信息的不對稱性
2、保險合同的附合性與射幸性
三、保險經營活動中誠信的現狀
1、保險企業在誠信方面存在的
2、投保人在誠信方面存在的問題
四、保險經營過程中存在誠信問題的原因剖析
1、保險企業管理體制、營銷體制不完善,經營理念、誠信建設不健全
2、行業誠信建設意識不夠,行業協會作用發揮不充分
3、誠信信息披露不充分,評估系統建設滯后,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
五、強化誠實信用,推進保險業健康、持續發展的思路與舉措
1、政府推動、健全社會誠信體制建設
2、加強誠信監督,促進行業自律
3、保險企業應規范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控
4、強化社會監督職能,促進保險企業誠信經營
論文摘要
誠實信用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交往的基本原則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條規定“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保險經營活動中對當事人誠實信用的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動要嚴格,要求當事人具有“最大誠信”。因此,誠實信用原則是保險中的最大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對保險企業是企業之基。保險市場不規范的惡性競爭,片面追求業務規模的短期行為會損害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因此,保險業加強誠信建設不僅是規范保險市場秩序的重要手段,更是提高企業競爭力、打造一流品牌、建立優秀企業文化的需要。
保險經營中信息的不對稱性和保險合同的特殊性是保險經營活動中規定誠信原則的原因。另外,保險合同的附合性和射幸性要求保險人應履行告知與說明義務,投保人應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真誠履行其如實告知義務。,有的保險企業經營理念相對滯后,有“重發展、輕管理”的傾向,發展、管理兩張皮。我國信用體系建設還不健全,產生誠信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①保險企業管理體制、經營理念、誠信建設不健全;②行業誠信建設意識不夠,行業協會作用發揮不充分;③誠信信息披露不充分,評估系統建設滯后,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應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誠實信用原則是保險經營中各方當事人應當遵循的最基本原則。保險誠信體系建設和完善需要“政府推動、行業自律、企業內控、社會監督”多方的合力去實現保險業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關鍵詞
保險 誠實信用 原則 重要意義 基礎 經營活動 原現狀 剖析 存在問題 強化 持續發展 健康 思路 舉措
誠實信用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交往的基本原則之一。任何一項民事活動各方當事人都應該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世界各國立法對民事、商事活動的基本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條規定:“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但是,在保險經營活動中對當事人誠實信用的要求比一般民事活動要嚴格,要求當事人具有“最大誠信”。因此,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誠實信用原則是保險合同訂立及在合同有效期內,應依法向對方提供足以對方作出訂約與履約決定的全部實質性重要事實,同時絕對信守合同訂立的約定與承諾。否則,受到損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規定可以此為由宣布無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責任,甚至對因此而受到的損害還可以要求對方予以賠償。誠實信用原則是保險中的最大原則,是保險企業的生命線,也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得到充分保險保障的基礎。下面就保險中的誠實信用原則作以下論述。
一、誠實信用原則對保險當事人的重要意義
誠實信用原則在保險經營活動中是最大誠信原則。對保險企業是企業之基,加強誠信建設是保險業發展的基本要求,是保險企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保證。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來講,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是保險保障得到充分、有效保障的重要保證。誠實信用原則對保險當事人的重要意義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誠實信用是保險產品特征的基本要求,是保險企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基本前提。
保險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其載體僅是一紙合同。相對于一般商品而言,具有無形性、復雜性和內在價值透明度低等特點。保險實質上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以為保障的承諾。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決定了保險業比一般企業對誠信的要求更高,良好的信用是保險企業的生命線。保險業作為一個高風險的行業,企業自身經營中面臨很多不確定性,加強誠信建設是規范保險市場秩序的重要手段。誠信經營不僅可以避免保險市場的惡性競爭,遏制保險企業片面追求業務規模、盲目占領市場份額等短期行為,也有利于化解和防范經營中的逆向選擇和首選風險問題,提高保險企業的經營質量和效益,保證保險企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2、加強誠信建設、提高企業競爭力,打造一流品牌。
保險企業的誠信度,對客戶的購買決策起著決定性作用。客戶只有在自己的購買需求與自己對某保險企業的信任相統一的基礎上才會購買保險。所以,保險企業只有以誠相待,遵紀守法,信守合同,真誠服務,才能真正提升企業的競爭力。近年來,雖然我國保險業一直保持調整發展趨勢,但是總體上仍處于初級階段。如果保險企業誠信問題處理不好,將會極大影響我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喪失發展的良好時機,做大做強民族保險業可能成為一句空話。因此,保險企業加強誠信建設,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是提高保險企業競爭力,創建市場一流品牌,做大做強保險業的客觀要求。
3、誠實信用原則是現代企業文化的本質。
誠實信用是現代企業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這就要求保險企業要以誠信經營為指導,建設優秀企業文化。企業內部各種矛盾的根源,在于缺乏建立在統一價值觀上的企業文化。要使企業文化真正發揮整合企業各種生產要素的功能,需要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要將企業文化作為靈魂來指導企業發展,通過企業文化建設來樹立企業良好形象,取得社會的認同和尊重。二是要在企業內部形成統一的管理平臺和統一的標準,使員工形成共同的價值觀和共同的奮斗目標,進而形成強大的凝聚力。以誠實信用為基礎的優秀企業文化,會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精神支持和巨大的推動作用。
4、誠實信用是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權利的基本要求。
保險的特殊性要求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保險合同的當事人都要履行誠實信用原則。如果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誠實信用原則,那么他們保險保障也會不同程度的受到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說明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誠實信用的履行告知義務,是充分得到保險保障的基本要求。
5、誠實信用是建立企業和個人社會信用的基礎。
當前,我國社會信用體制正在不斷完善,向信用社會發展。誠信建設成為信用體制建設的重中之重,各行各業都在加強誠信建設。作為企業或個人,如果在社會上失去了誠信,那么他將寸步難行。保險企業規范誠信經營,是的要求,是市場的要求,是品牌建設的要求,是做大做強民族保險業的要求。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來講,誠實信用不僅是充分得到保險保障的要求,而且也是建立良好社會信用度的需要。失去誠信的客戶,保險企業通過行業協會建立的黑名單制度,會在行業內實行資源共享,誠信有問題的客戶,將會得不到保險保障或有條件的保險保障。所以,誠實信用是建立企業和個人的社會信用的基礎。
二、保險經營活動中規定誠信原則的原因。
保險是社會活動中的一部分,與一般經濟單位相比較,保險又具有本身的特殊性。之所以在保險經營活動中規定誠實信用原則,主要歸因于保險經營中信息的不對稱性和保險合同的特殊性。
1、保險經營中信息的不對稱性。
在保險經營中,無論是保險合同訂立時還是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與保險人對有關保險的重要信息的擁有程度是不對稱的。對于保險人而言,投保人轉嫁的風險性質和大小直接決定著其能否承保與如何承保。然而,保險標的是廣泛而復雜的。作為風險承擔者的保險人都遠離保險標的,而且有些標的難以進行實地查勘,而投保人對其保險標的的風險及有關情況是最為清楚的。因此,保險人主要是根據投保人的告知與陳述來決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確定費率。這就使得投保人的告知與陳述是否屬實和準確會直接影響保險人的決定。對于投保人而言,由于保險合同條款的專業性與復雜懷,一般的投保人難以理解與掌握,對保險人使用的保險費率是否合理,承保條件及賠償方式是否苛刻等也是難以了解的。因此,投保人主要根據保險人為其提供的條款說明來決定是否投保以及投保何險種。
2、保險合同的附合性與射幸性。
保險合同屬于典型的附合合同。所以,為避免保險人利用保險條款中含糊或容易使人產生誤解的用詞來逃避自己的責任,保險人應履行其對保險條款的告知與說明義務。另外,保險合同又是一種典型的射幸合同,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當未來保險事故發生時,由保險人承擔損失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由于保險人所承保的保險標的的風險事故是不確定的,而投保人購買保險僅支付較少量的保險費,保險標的一旦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所能獲得的賠償或給付將是保費支出的數十倍甚至數百倍或更多。因而,就單個保險合同而言,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責任遠遠高于其所收取的保費,如果投保人為誠實、不守信,必將引發大量保險事故陡然增加保險賠款,使保險人不堪負擔而無法永續經營,最終將嚴重損害廣大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因此,要求投保人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真誠履行其告知義務。
三、保險經營活動中誠信的現狀。
目前,我國保險業的經營水平與管理水平與發達國家保險業相比較,還有較大的差距。在制度建設、內部管控、風險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誠實信用問題主要有二個方面的問題。一是保險企業存在的問題;二是投保人存在的問題。
1、保險企業在誠信方面存在的問題。
部分保險企業經營理念相對滯后,在經營活動中有“重發展、輕管理”的傾向,造成“兩張皮”現象,各走各的路,各說各的話,造成發展與管理脫節,各自為政。在業務發展中,業務員避重就輕,只講對客戶有利的或能吸引客戶、觸動客戶的條款,甚至不惜擴大解釋范圍,做出不負責任的承諾,對客戶不利的或要求嚴格的條款內容,只要客戶不問就不講,或輕描淡寫的一帶而過。對業務員來講,只要保費能收回來,保證個人、部門業績就行了。客戶出險后的事情是由管理部門負責的,從而造成對客戶服務的脫節、推諉、扯皮等問題的產生。對于管理部門而言,嚴格按照條款和企業的管理規定工作,凡不符合規定的事故索賠,一律予以拒賠。在對條款的含義解釋時,往往向利于公司的角度出發,引起客戶的不滿,造成雙方爭執,甚至訴訟。這些情況的發生,說明保險企業在誠實信用建設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如:如實告知義務的履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理賠、企業文化的踐行等。
2、投保人在誠信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不健全,缺乏完整有效的信用記錄。各保險企業之間信息不共享,在競爭的環境下,造成個別投保人有機可乘,引起誠信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在違反告知和保證兩個方面。告知方面:第一,漏報。投保人由于疏忽對某些事項未予申報,或者對重要事實認為不重要而遺漏申報。第二,誤告。投保人因過失而申報不實。第三,隱瞞。投保人明知而有意不申報重要事實。第四,欺詐。投保人有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故意對重要事實不作正確申報并有欺詐意圖。保證方面:在保險活動中,保證的事項均屬重要事實,因而投保人一旦違反保證的事項,保險合同即告失效,或保險企業拒絕賠償或給付保險金。
四、保險經營過程中存在誠信的原因剖析。
近年來,隨著市場主體的不斷增加,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有保險需求的客戶選擇余地進一步擴大。但由于我國保險經營時間相對較短,市場行為不規范,誠信體系不健全,總體誠信狀況并不容樂觀。在規范誠信經營過程中,還存在不和諧因素和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險管理體制、營銷體制不完善,經營觀念、誠信建設不健全。
當前,有些保險企業的經營思想還比較落后,不能適應市場的,停留在“重保費、輕管理,重規模、輕效益”的經營局面。在內部管理、險種設計、精算水平、營銷手段、風險防范、成本核算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了保險企業的誠信度。據媒體調查,全國保險從業人員180萬人,營銷員工150萬人。這支龐大的營銷大軍對我國保險業的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隨著市場的擴大,營銷體制存在的弊端日益顯現。主要表現在缺乏對營銷員的保障制度,缺乏長效激勵機制,對營銷員的考核不能做到精細化管理,致使營銷員擺不正自己的位置,對自己職業生涯規劃找不準目標,容易誘發其對公司不忠誠、對客戶背信棄義、誤導欺瞞等行為的發生。在培訓工作中,由于思想認識上的不到位,保險企業往往注重的是專業業務技能的培訓,對誠信意識和職業操守的培訓重視程度不夠,沒有將誠信建設擺在突出的位置。
2、行業誠信建設意識不夠,行業協會作用發揮不充分。
行業協會代表行業的整體利益。應對行業進行自我約束和管理,在行業內部加強誠實信用建設,努力提高行業在上的美譽度和信用度。近年來,保險協會雖然發展較快,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相對我國保險業的高速發展還遠遠不夠。在行業誠信建設上發揮的作用還有不足。保險企業各自為戰,從各自利益出發,違規操作,獲取不正當利益和損害消費者的利益。這樣,因個別保險企業的誠信度降低,從而影響到整個行業的社會誠信度降低,造成消費者對保險企業的信任度下降。作為行業協會,應加強誠信建設的管理和約束,注重內部協調和平衡,不斷提高整個行業的誠信度,促使保險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3、誠信信息披露不充分,評估系統建設滯后,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
當前,我國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途徑和信用評估體系,導致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缺乏,投保人道德風險問題突出,隱瞞真實信息,欺詐騙保行為層出不窮。對于這些信息,沒有有效途徑進行披露。在這家保險企業被發現有誠信問題,市場主體這么多,他可以到其他保險企業去投保,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保險企業缺乏透明度、條款專業性強、概念模糊、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完整,社會公眾難以對保險企業進行資信評估,難以選擇自己信任的保險企業。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保險人不知道投保人的真實信息,投保人不能憑借自己的信息優勢,出現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二是保險企業的專業性決定,保險企業不能憑借自己對產品特征、企業狀況等方面的信息優勢,采取機會主義行為,侵害投保人的利益。
五、強化誠實信用,推進保險業健康、持續、快速發展的思路與舉措。
誠實信用原則是保險業的最大原則,是保險經營中各方當事人應當遵守的最基本原則。保險誠實信用體系建設和完善需要“政府推動、行業自律、企業內控、社會監督”多方的合力去實現保險業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1、政府推動、健全社會誠信體制建設。
信用信息是誠信體制建設的基礎,缺乏完整、有效的信用記錄,就不能建立的誠信體制。為了打造統一的社會誠信體制,政府應建立統一的信息平臺,優化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科學的信用風險評級制度,對個人及單位的資信信息進行客觀、公正的披露。使需要誠信信息的單位和個人能夠公正、便捷和及時地獲取必要的誠信信息,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提高社會誠信經營和透明度。社會誠信體制的建設也需要社會公眾和單位的大力支持,建立有效信用檔案,并且把分散的資料和數據進行整合,通過有效信息渠道融入到統一的信息平臺,實現社會誠信信息的資源共享。
2、加強誠信監督,促進行業自律。
不斷完善保險制度,特別是一些直接涉及保險當事人權利與義務的有關條款,需要出臺可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如將保險條款通俗化,專業術語明晰化。制定有效的保險誠信管理制度,強化失信懲罰機制,提高失信的成本,促進市場主體行為逐步規范。嚴格按照《保險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懲處失信的保險企業和保險中介單位,探索和建立保險市場退出機制,以維護保險業的整體誠信。進一步加強行業協會建設,使其在誠信自律、誠信監督、誠信宣傳以及誠信協調與服務等方面,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
3、保險企業應規范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控。
要解決管理混亂帶來的誠信缺失問題,作為保險企業來講,必須進一步深化改革,明晰產權關系,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產權制度。優化企業治理結構,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理順體制,盤活體制,消除經營中不健康、不和諧的因素,對阻礙企業發展的要堅決否定,予以清除。注重解決經營中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開拓創新,求真務實,制定符合自身發展的業務流程,強化內部約束和監督機制。科學的管理、規范的制度、嚴密的內控是加強保險誠信建設的重要保障。
4、強化社會監督職能,促進保險企業誠信經營。
保險誠信是社會誠信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保險企業應建立健全誠信制度,強化執行力建設,把誠信作為企業的生命線,融入到企業文化中,在企業內部形成“以誠待人、以誠感人、個個守信、個人誠實”的良好誠信氛圍。把企業的誠信信息通過有效途徑向社會公布,使社會公眾能及時了解企業誠信經營狀況。各經營主體要抱著做大做強民族保險業經營理念,認真履行誠信建設,實行保險業誠信信息資源共享。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中,力爭使保險業誠信建設得到社會認可,做誠信經營的排頭兵,真正又快又好地促進我國保險業的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1、 吳定富主編:《保險原理與實務》,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58-63頁。
2、 王衛國主編:《商法》,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1年1月出版,338-3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