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醫療廢棄物處置方案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醫療廢棄物處置方案范文1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創造省級生態縣為目標,以農村開展飲用水水質監測和醫療機構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置項目為載體,進一步改善我縣生態環境、人居環境和發展環境,提高城鄉人民生活質量,實現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任務內容
(一)做好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工作。對全縣已建成的中
央資金補助集中式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日供水量達到20噸以上)飲用水進行水源水、管網水水質監測,水質監測率達到100%,確保飲用水安全衛生。進一步了解和掌握農村防病改水工程的覆蓋情況,加強農村飲用水安全衛生指導,強化農村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提高農村居民衛生意識,逐步消除亂倒垃圾、喝生水、濫用農藥等不良習慣,增強自我防病能力。
(二)加強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置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積極開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作,制定符合環境保護法的醫療廢物處置方案,確定醫療廢物收集、處置方式和處置單位。根據市衛生局、市環保局的有關工作要求,做到全縣醫療單位產生的醫療廢棄物由市醫療垃圾處置中心統一處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達100%。嚴禁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確保無危險廢物排放。
三、工作措施與要求
1、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創建省級生態縣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生態環境安全對確保人居環境、提高群眾健康水平、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積極投入到生態縣創建活動之中,為促進生態經濟、改善生態環境、培育生態文化、建設生態人居,作出應有的貢獻。
2、成立組織,加強領導。縣局成立衛生系統生態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生態縣創建相關工作的安排部署,協調督導,檢查和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王善亮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局機關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和縣屬醫療衛生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醫政科科長曾波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生態縣創建的日常工作。
3、積極配合,做好農村飲用水質監測。農村飲用水質監測工作由縣疾控中心負責落實,各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全力支持。根據水利部門提供的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名單進行水質監測,于今年1月至11月完成豐水期和枯水期的現場調查和采樣檢驗工作。根據監測結果,進行總結分析,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及時指導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糾正,保證廣大農村居民飲用水衛生和安全。
醫療廢棄物處置方案范文2
城市生活固體廢棄物主要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即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醫療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等。其無害化消納處理已經成為我國大中城市面臨的緊迫問題,垃圾圍城、二次污染、處理能力不足、技術落后、規劃選址難等問題亟待解決。
近年來,建設城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園區,建成集節地、節能、環保、循環等先進工藝技術的綜合平臺,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對上述問題給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即在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園區內集中處理,同時做好園區排放達到環保要求。這便于形成規模效應,集中控制環境污染,節約土地資源和提高能源利用率,有利于資金、技術、項目的整合聯動,形成產業鏈條發展格局,有利于實現固體廢物處理設施間能流與物流的合理調配,形成循環利用機制[1]。但如何在園區內充分做好污染控制、資源再生、循環利用、經濟效益最大化,是值得研究和探討的課題。2008年以來,北京市朝陽循環經濟產業園在規劃建設、運營管理、資源循環利用、經濟效益分析等方面進行了大量研討,從而總結出一套利用循環經濟思想建設管理城市大型固體廢棄物綜合處理園區的理論體系,對其他循環經濟產業園的建設管理具有借鑒意義。
一、固體廢棄物處理園區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內容和基本原則
大型固體廢棄物處理園區建設以各種固體廢棄物處理項目為主要內容,各項目建設和運營所需要的水、電、氣、熱無疑是園區內最大的能源消耗,是園區管理成本的最大支出。因此,以處理城市固體廢棄物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為原則,以節能環保、降低消耗為目標,通過對各項目之間水、電、氣、熱等資源進行整合重組,實現各項資源的循環利用,從而成為大型固體廢棄物處理園區建設的重要內容[2]。
(一)以資源投入最小化為目標的減量化原則
減量化原則針對的是輸入端,旨在減少進入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物質和能源流量,對廢棄物的產生,是通過預防的方式而不是末端治理的方式來避免。城市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的處理也應該遵循此原則,因此在園區規劃建設上要考慮垃圾的前端減量,通過機械分選再次對垃圾進行分類,從而達到分類處理、資源利用的目的。對于垃圾分類設施的建設要充分考慮節能及有效性,避免過度分選,造成其他能源的浪費。
(二)以廢棄物利用最大化為目標的再循環原則
針對垃圾處理鏈條中各個環節,在通過物質能量換算后,對分選出的物質及處理過程中的產物進行最大化的再利用,應采取設施間的精密分工和高效協作,加大廢棄物的轉化效率,實現資源使用效率最大化,同時注重成本,關注經濟效益。
(三)以污染排放最小化為目標的資源化原則
通過對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的多次回收利用和資源閉合式良性循環,實現廢棄物的最小排放。資源化原則是輸出端方法,能把廢棄物再次變成資源以減少最終處理量,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廢品回收和綜合利用。與資源化過程相適應,應增強再生物的再利用意識,促進整個循環經濟的實現。
二、規劃建設固體廢棄物處理園區
(一)利用經濟學區域發展與區域協調理論制定園區發展規劃
首先,要明確園區的基本定位、基本功能和職責,因為固體廢棄物的范圍很廣,園區不可能全部接納處理,而且環衛行業的固廢處理園區不同于工業園,主要是以處理消納城市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醫療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等,園區的規劃應該圍繞以建設處理這些垃圾的設施及避免二次污染的環保設施為主,同時充分考慮設施間物質、能量的相互利用,綜合處理減少排放,建設好公共基礎設施。所以循環經濟園區規劃實施方案應當優先符合“循環經濟”的項目建設;考慮區域環境容量,優先環境污染小的項目建設;堅持“整體優先”原則,分析園區內部物質流、能流平衡;堅持“生態優先”原則,設置園區緩沖帶。
根據經濟學區域發展與區域協調理論,制定了北京市高安屯循環產業園區發展規劃。圖1為發展規劃中園區核心規劃圖。制定發展規劃前,首先明確該園區的功能定位。作為市政部門歸口的園區,其定位是:以處理城市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即城市生活垃圾為主的綜合資源化處理園區。
規劃分核心區(圖1)和周邊地區規劃(圖2),核心區主要以城市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及其配套環保設施建設為主,周邊地區規劃在核心區周圍,分別規劃能源產業區、綠色產業區、環保產業區、科教產業區,按照“分區布局、一區一業”的總體思路,構建“四區四業”產業體系。園區的發展規劃項目設施注重節能低碳、資源循環利用及社會經濟效益,明確“固體廢棄物綜合資源化處理中心”為園區發展主體和功能定位,為此,要著重建設發展核心區,核心區內規劃了19個建設項目,其中8項為基礎設施類,主要為:垃圾衛生填埋場、垃圾焚燒發電廠、醫療垃圾處理廠、餐廚垃圾處理廠、生活垃圾綜合處理廠、物資回收中心、建筑垃圾處理廠、 園林垃圾處理廠、 東北熱電廠。這8項設施發揮著處理城市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的主要功能,是園區的核心設施,是產業鏈的節點和主線,應優先安排進行建設。
(二)利用經濟學供需平衡的原理規劃園區內的處理設施能力
園區將機械分選、衛生填埋、焚燒發電、生物處理、綜合利用等集中優化設計,形成完整封閉的循環處置鏈,這就要根據區域內接收的垃圾量,結合不同的處理方式建設各種固體廢物處理設施,要結合經濟學供需平衡原理,做到區域內物質總量平衡。避免造成個別設施處理能力不足或過剩。因此,園區要根據處理的流程,規劃設計總體物流供需流程圖,保證供需平衡。可根據進入園區的原生垃圾、餐廚垃圾、綠色垃圾、醫療垃圾的數量,分別計算出分選中心、物資回收中心、焚燒廠、填埋場、餐廚處理廠、有機垃圾處理廠、醫療垃圾焚燒廠、滲瀝液處理車間等處理設施的日處理量,以及每日產生水、電、沼氣、肥料的數量。從而為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資源利用提供基礎數據,避免以前傳統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單一、能力不足或過剩閑置,缺少相互協作,占地面積大,環保設施重復建設,污染控制分散,居民反對強烈的不利因素。
(三)根據循環經濟資源利用最大化原則建設園區內循環利用基礎設施
“垃圾是放錯位置的資源”,該種說法雖然還有所爭議,但也說明垃圾經過分選和有效處理是可以變為資源的,垃圾通過分選可以得到金屬、塑料、橡膠、木材等物質,屬于可以再利用的資源,所以園區內的各處理設施在建設時要充分考慮資源的二次利用,甚至三次利用。按照循環經濟資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則,在建設好核心區固體廢棄物處理基本設施同時,要重點建設開發循環利用類設施。這樣才能將基本設施的各個節點和環節串聯起來,使之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余熱及處理的后產品,作為下一個環節的原料和能源加以利用,真正做到園區內的物質、能量的綜合循環利用。
為此,高安屯循環產業園區規劃設計了循環利用類項目7項:填埋氣發電并網、填埋氣循環利用、雨水利用、電力綜合利用、餐廚垃圾菌劑生產車間、污水處理綜合利用、余熱利用。這些項目主要是利用垃圾填埋的有機物產生的沼氣發電;垃圾焚燒產生電能及熱能加以利用,電能主要是輸入電網和生產生活自用,熱能用于園區供暖、生物菌劑的生產及垃圾的脫水處理等;污水經過處理與收集的雨水一同用于洗車、降塵、綠化;對于餐廚垃圾、綠色垃圾,根據其有機質含量高的特殊情況,通過高溫耗氧及厭氧發酵使其產生沼氣和肥料加以利用;焚燒產生的廢渣用于制磚和修路等等。通過項目的整合、技術運用,使資源在園區內實現高效利用。
綜合處理園區的建設避免了傳統垃圾處理僅僅以處理掉垃圾為目的,忽略資源的再利用、工藝再開發及環境的綜合保護,為設備研發、技術引進、資金投入、管理創新創造了新的環境和平臺。
(四)效益分析
1. 經濟效益
通過園區整體規劃和加強循環經濟類項目建設,大大提高了園區經濟性,2012年高安屯循環產業園區經濟效益為27790.66萬元,在沒有完全形成綜合處理園區時的2009年經濟效益為-136.09萬元。其中,填埋氣及垃圾焚燒發電上網出售、菌劑、物資回收等項目的經濟效益對扭轉經濟效率起了關鍵作用。
2. 環境效益
通過園區科學的規劃,建設綜合處理廠、焚燒廠、餐廚垃圾處理廠,可明顯減少填埋中有機物含量,減輕填埋場對環境的污染。
通過預處理可明顯減少單位熱能轉換所釋放的污染物,根本解決原生生活垃圾直接入爐燃燒,因熱值不穩定造成的燃燒工況不穩定的狀態,從而減輕焚燒污染物的產生與釋放,降低煙氣控制的難度。預處理階段垃圾物料減量,使處理單位原生垃圾產生的飛灰量明顯減少,減輕對環境的二次污染,具有明顯的環境效益。
3. 社會效益
循環經濟園建設集成了生活垃圾預處理系統、焚燒系統、餐廚垃圾處理系統、灰渣再利用系統等,使固體廢棄物處理系統總體向良性循環方向發展,為徹底解決城市固體廢棄物的處理處置,有效控制環境污染提供了切實可行、快速有效和可持續發展的技術解決方案。
總而言之,循環經濟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也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和環保問題,而是一項系統工程。實施循環經濟不僅要注意成本、資金要素,而且還必須注意連接物質、能量循環利用在時間——空間配置上的可能性和合理性[3]。因此,在一定區域內處理城市固體廢棄物,形成循環經濟,必須綜合考慮和縝密策劃,從而實現固體廢物處理設施間能流與物流的合理調配,實現循環經濟理念在產業園區的應用與實踐。
參考文獻:
[1]《國務院批轉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2011〕9號.
醫療廢棄物處置方案范文3
通過以焚燒發電綜合處理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模式,建立“組(自然村)保潔、村(社區)收集、鎮轉運、市統一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系統,實現全鎮生活垃圾定點投放,分類收集,密閉運輸,無害化處理,最終形成科學合理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體系。
二、生活垃圾的界定
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產生或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具體指:
垃圾焚燒發電廠可接受的垃圾:即環衛作業單位正常運送的一般固體廢棄物。包括:廚余、廢紙、廢塑料、廢木器、草葉、樹干以及可處理的商業廢棄物與一般企事業單位的廢棄物。
垃圾焚燒發電廠不可接受垃圾為:醫療廢棄物、有害廢棄物及廢棄鋼制品和家用電器、金屬零部件、各類渣土或污泥、各類危險廢物、液體廢物等不可處理廢棄物。
以上兩種垃圾處置的方法:
1、垃圾焚燒發電廠可接受的垃圾由鎮環衛所免費進行轉運處置。
2、垃圾焚燒發電廠不可接受垃圾由各產出單位和個人按環保要求和行業規范聘請有權處置機構。
三、具體要求
1、建立生活垃圾收運體系
(1)集中處理生活垃圾。全鎮的生活垃圾必須進入鎮垃圾壓縮中轉站進行壓縮、轉運至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全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2)構建生活垃圾收運網絡。各村、各企事業單位應做好各自轄區內的生活垃圾收運工作。“組(自然村)保潔、村(社區)收集、鎮轉運、市統一處理”。是指“行政村負責收集全村的生活垃圾,并運送至中轉站;鎮負責將全鎮的生活垃圾集中壓縮,并運輸至市垃圾焚燒發電廠;市負責統一處理。各企事業單位的生活垃圾的收撿集中由各單位自行負責,運輸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單位在鎮區的由鎮環衛所負責,單位在行政村的由各村代為運送至中轉站。
(3)完善環衛設施建設。各村應按照合理布局和科學收運的原則,設置垃圾收撿房和小型垃圾中轉站,運輸車輛采用密閉式,防止運輸過程中的跑、冒、滴、漏現像發生,采用拖拉機裝運的村,拖拉機要加蓋并辦好正規的上路行駛手續。各企事業單位內部的垃圾箱、桶配置由各單位自行解決,達到方便生產、生活和環衛標準。
2、明確工作責任。鎮政府衛生科是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的主管部門;此項工作由鎮城管中隊接管。鎮環衛所具體負責對全鎮生活垃圾收運體系的管理。
3、明確目標任務。各村要建立和完善好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要指派一名村領導分管此項工作,具體名單報主管部門;要確保按質按量往壓縮中轉站運送生活垃圾,具體的垃圾運送數量為:按壓縮成形后的重量計,所轄地常駐人口每人每天一公斤。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一項實事工程。各村要研究制定切實有效的工作方案和相關制度,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尚未按規定進行垃圾收運的村,應迅速行動,制定規范有序的收運方案。與各村簽訂生活垃圾收運目標任務書,確保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各項目標的順利實現。
2、強化責任意識。加強農村環境衛生工作是每個單位責無旁貸的工作職責,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全市一同部署,一同實施,任何一個單位都必須高度重視這項工作,該建的設施要建起來,該收的垃圾要收起來,確保生活垃圾足量送往鎮中轉站,確保全鎮每天送達焚燒發電廠58噸的基數。
醫療廢棄物處置方案范文4
關鍵詞醫務人員銳器傷原因防控策略
醫務人員在從事診療、護理等工作過程中容易受到污染銳器針刺傷損害導致感染血液傳播性疾病。本研究對某醫院臨床醫務人員進行銳器傷發生情況調查以了解醫務人員銳器傷發生的主要原因及危險因素為制定有效的防控策略提供理論基礎。
資料與方法
一般資料:研究對象為某市級醫院進入臨床可獨立上班醫務人員共7名。
研究方法:要求臨床各科室發生職業暴露的醫務人員立即報告院感科院感科核實情況后立即按職業暴露防護處置標準操作規程指導其進行防治同時填報結構式銳器傷原因調查表要求調查對象認真如實回答并一次性完成調查問卷。
結果
一般狀況:9年1月~11年1月共接報告銳器傷1人次受暴露醫務人員共8名平均暴露次數17次暴露率為6。其中醫生8名暴露5人次平均暴露次數1次暴露率為686;護士19名暴露6人次平均暴露次數19次暴露率為6。
銳器傷發生類型及地點:醫務人員銳器傷發生類型主要為注射器針頭(7)、頭皮針輸液器針頭(59)、血管鉗(167)和穿刺針(9)。銳器傷高發地段主要為各病室內(6)、處置室(18)、手術室(17)和治療室(15)等侵入性治療操作密集地段及醫療廢物處置地段。
銳器傷發生情況及處理措施:醫務人員銳器傷發生原因主要為自己/助手不正確操作(88);傷害發生最危險的環節為患者靜脈輸液或手術的時候(9)、操作后處理廢棄物(98)。銳器污染情況分析報告的1起銳器傷事件中銳器明顯被血液污染的有59起(66)銳器被血液傳播疾病患者的血液污染的有7起(18)。81的醫務人員發生銳器傷后能按正確的緊急處置方法擠出血并用流動水清洗、消毒71的銳器傷的受傷程度以輕中度傷為主其中僅表皮刺傷未出血或滴血占1皮膚刺傷有流血占69。
討論
本結果顯示護士和手術相關科室臨床醫生是銳器傷發生最多的工種。可能由于侵入性操作的增加工作負荷的增大提高了醫生職業暴露的危險性。職業暴露的科室集中在病房可能與病房中人員較多污染較為嚴重有關。暴露的途徑主要以針頭、縫合針刺傷為主說明銳器傷仍然是最常見的職業暴露原因。
98的銳器傷是操作后處理廢棄物所致這與國內多項研究報道一致1-可見醫院醫務工作者要認真執行操作標準糾正導致針刺傷的高危行為。實施標準預防盡量應用不接觸技術處理尖銳物品時要提高警惕預防銳器損傷處理醫療廢物時嚴禁用手直接抓取所有被血液、體液污染的廢棄物均焚燒處理。
銳器傷發生原因主要為自己/助手不正確操作說明不安全、不規范操作是職業暴露的主要原因加強防護意識培訓同時應重點加強標準操作規范的培訓院感科應與醫務處和護理部聯合對醫務人員培訓基本的醫療護理操作常規防治因不正確操作引起銳器傷。
本次調查銳器傷暴露源種類時66的銳器物明顯被血液污染18銳器物被血液傳播疾病患者的血液污染。醫院管理部門應制定切實可行的職業暴露防范措施、處理預案和保障制度把職業暴露時間的檢測工作作為醫院感染管理部門的常規檢測項目定期抽查醫務人員職業防護措施落實情況完善職業暴露的處理流程凡新職工上崗前均進行體檢并做好疫苗注射在職職工每年體檢定期注射疫苗。
本研究中81醫務人員發生銳器傷后能立即按正確的緊急處置方法擠出血并用流動水清洗、消毒傷口所有的銳器傷人員按處置標準操作規程指導其進行防治并進行血清學抗體追蹤檢測。通過以上預防措施近三年銳器傷發生率逐下降發生暴露風險后通過追蹤無一例因暴露感染血液傳播性疾病。
參考文獻
醫療廢棄物處置方案范文5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經營者應當樹立健康從業意識,加強用人管理,嚴禁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確保食品安全。
2、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健康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4、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后方可上崗;
2、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3、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4、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河北省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5、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培訓,
并做好建立培訓檔案工作。
2、負責組織從業人員年度健康檢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檔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等,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檢查記錄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
并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和
提出處理意見。
5、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并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是提供相關資料和情況。
四、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求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達到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6、不合適食品的處置。與供應商有合約約定的,按照
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7、政府部門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毀處
理流程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五、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1、制定食品采購計劃,選擇供應商,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簽訂購貨合同,索取食品的相關材料,對食品進行查驗,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出保質期的食品。
2、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散裝食品,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內容。
3、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六、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場所
(1)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2)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3)發現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并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
(4)三防設施有效: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2、設備及維修保養
(1)配備冷藏、冷凍設施,烹調爐灶、蒸箱設施,餐用具消毒、保潔設施,留樣設施,專用空氣消毒設施,清洗設施,通風防潮設施,廢棄物存放設施,防蠅、防鼠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2)定期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的檢查,加強對有關員工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設備、設施維護及時有記錄。
七、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1、 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審驗供貨者的經營資格,認真查驗食品合格證明,確保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2、食品經營者應當向供貨者索取并仔細查驗營業執照、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相關證明文件應當真實有效,留存的復印件應當由供貨商加蓋公章。對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經營者不予進貨。
3、 食品經營者進貨時應當按照食品批次查驗食品出廠合格證明或者質量檢驗合格報告。購入進口食品時應當查驗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明文件。
4、 食品經營者向種植戶、養殖戶購入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應當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身份證明和應當檢驗檢疫食用農產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5、 食品經營者應當索取供貨者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者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保留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
6、 企業總部統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索驗供貨者的證明文件,統一建檔保存;各連鎖經營者可將總部出具的進貨查驗證明和統一配送單存檔備查。
各連鎖經營者自行采購的食品,應當按照要求向供貨商索驗相關證、票,并建檔保存。
7、 食品經營者應當按供貨者名稱或者食品種類分類建檔保存相關證明文件,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采購及銷貨記錄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食品采購、銷售情況。
2、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根據食品進貨憑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3、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積極使用電腦記錄。統一配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并將有關資料復印件發給所屬相關經營企業備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術,聯網備查。
4、 未實行電子記錄的食品經營者,應當設置食品進貨臺賬,利用賬簿記錄。
5、 食雜店等小型食品經營者,應當逐日將食品進貨憑證分類粘貼、便于查找,定期裝訂成冊,代替食品進貨記錄。
6、 食品批發經營者銷售食品時,應當填寫銷售記錄,載明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的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
7、 食品經營者應當定期查閱進貨記錄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
對臨界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做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
8、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九、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建立食品存儲倉庫。專門用于存放查驗合格的食品。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
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系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墻離地,按入庫先后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采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周對倉庫衛生檢測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干凈整潔,符合食品存儲要求。
8、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十、廢棄物處置制度
1、目的
(1)將經營及辦公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進行管理,努力變廢為寶,達到節能降耗的目的。
(2)加強廢棄、廢舊物料管理、規范利用、使用程序、提高廢舊物料的使用率,不斷挖掘節能降耗的潛力,為公司構建節能減排、綠色環保型企業添磚加瓦。
2、范圍
適用于經營辦公及其它場所。
3、職責
3-1 貨物存儲:
(1)在轉移過程中,要防止廢品的滴漏、溢出、散落;
(2)轉移到廢品倉庫時,入庫單上寫明廢棄物的名稱、數量,倉庫管理員要重新核實廢棄物名稱和數量,并按倉庫管理員的要求放置,不可混放、亂放。
(3)倉庫物流管理人員,要每天檢查廢品倉庫,檢查廢品的放置是否出現滴漏、溢出、散落、混放的現象,嚴格按照倉庫管理制度實施;
3-2.辦公室:
清潔工每天負責將生活廢物分類轉移到指定位置。其中
可回收類一般廢棄物轉移至廢品倉庫,不可回收類一般廢棄
物轉移至公司垃圾場,最終拉運至荒沙溝填埋。
4、可回收廢棄物的處理流程:
當廢物倉庫達到一定量時,庫管提出書面處理申請單,提交公司領導審批,然后由營銷部負責聯系回收處理廠家,處理可回收廢棄物時營銷部要尋找價格合理、服務好的單位,并簽訂協議和保存廢棄物處理的原始憑證,并負責對廢棄物處理過程的監督。
5、一般廢棄物分類
5-1、廢棄物分為工業廢物和生活廢物兩大類,其中工業廢物又分為可回收類和不可回收類兩類,生活廢物同樣分為可回收類和不可回收類兩類。
5-2、工業廢物
(1)可回收類:
可回收廢紙類(廢紙箱、廢紙板、廢紙帶等)、廢金屬類(廢銅線、廢電纜線、廢漆包線、廢冷板等)、廢塑料類(廢樹脂、廢注塑頭、廢PVC料、廢線材、廢線皮、廢線盤、廢托盤等)、廢木材類等。
(2)不可回收類:
不可回收廢紙類(過塑紙、粘性紙)、廢手套、廢抹布、廢膠布(雙面膠、膠帶、織帶等)、廢塑料袋(泡沫塑料)等。
5-3、生活廢物
(1)可回收類:
可回收廢紙(書本紙、包裝紙、辦公用紙、廣告新聞紙等)、飲料瓶(罐)、生活污水等。
(2)不可回收類:不可回收廢紙(衛生紙、餐巾紙)、廢塑料袋(泡沫、薄膜)、廢棄食物(果皮)、廢舊辦公用具(筆、筆芯等)等。
6、廢棄物的分類標識和存放管理
6-1、公司各部門一般廢棄物存放垃圾桶必須區分:工業廢物可回收類、工業廢物不可回收類、生活廢物可回收類、生活廢物不可回收類,對廢物放置位置進行標識并標明存放的種類。
6-2、所有的一般廢棄物全部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垃圾簍或用來存放一般廢棄物的箱子或托盤。
十一、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劑,醬油、醋、鹽、八角等各種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采購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采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并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5、公示欄應按照規定懸掛,便于公眾了解相關信息。
十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對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流失,并采集有關食品及其原料樣品。
2.即停止銷售可疑食物,保留好可疑食物,以供醫療檢驗查明所中之毒。
醫療廢棄物處置方案范文6
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生活環境和工作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城市及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
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是指獨立的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科技園區和風景名勝區等。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的領導,將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城市總體規劃,制定積極的產業政策和措施,鼓勵、支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的、科學研究以及先進技術、先進管理經驗的推廣、應用,改善市容和環境衛生勞動作業條件,推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在其職責范圍內,做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環保、衛生、工商、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第五條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設施建設應當以公共財政支出為基礎,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資建設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設施,并依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積極推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做好責任區內的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七條 城市的建筑景觀、公共設施、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廣告標志、公共場所等,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
第八條 城市道路路面和人行步道應當保持平整,路牙及無障礙設施完好,立交橋、過街天橋、地下過街通道應當保持整潔,城市道路和橋梁上設置的隔離、防護、隔音、照明、排水等設施應當整潔有效。窨井蓋等設施出現損壞、丟失、移位的,應當立即設置警示標志、護欄,并及時維修。
第九條 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交通、電力、郵政、電信、環境衛生等各類設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規范的要求設置,保持完好和整潔美觀。出現破舊、污損或者丟失的,所有權人或者維護管理單位應當及時維修、更換、清洗或者補設。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及其兩側、公共場所和設施用地范圍內堆放物料、搭建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清洗機動車輛、進行屠宰加工和擺攤設點。確因建設等特殊需要,經批準臨時堆放物料、搭建臨時性建(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應當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并在規定期限內清理和拆除。
第十一條 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和景觀區域臨街建筑物的陽臺、門窗、屋面應當保持整潔、美觀,不得在陽臺和窗外吊掛、晾曬和堆放影響市容的物品。在臨街建筑物外墻上安裝空調外機、遮陽棚的,應當保持其安全、整潔、完好。
城市道路兩側和廣場周圍建(構)筑物內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設攤經營。
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護欄、電線桿、樹木、綠籬等處晾曬衣物或者吊掛物品。
第十二條 禁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經批準挖掘城市道路的,應當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延長工期,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現場,恢復原狀,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驗收。
第十三條 禁止在樹木和建(構)筑物或其他設施上刻畫、涂寫。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樹木和建(構)筑物或其他設施上張貼宣傳品或標語。零星招貼物應當張貼于固定的公共招貼欄中。
因特殊情況需要在樹木和建(構)筑物或其他設施上臨時張貼、懸掛宣傳品或標語的,應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規定的時間和范圍內張貼或懸掛,并在期滿后及時清除。
第十四條 城市設置的建筑小品、雕塑等景觀,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出現污損、破舊的,應當及時清洗和修飾。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和景觀區域臨街建筑物前,應當按照城市容貌標準的要求,選用透景、半透景的圍墻、柵欄或者綠籬、花壇(池)、草坪等,并保持整潔、美觀。
第十五條 戶外廣告以及非廣告的霓虹燈、標語、招牌、標牌、電子顯示牌、燈箱、畫廊、實物造型等戶外設施,應當按照批準的要求設置,符合城市容貌標準。
第十六條 夜景照明規劃區域內的建(構)筑物、城市道路、廣場、綠地等,應當按照規劃要求建設夜景照明設施,并做到整潔美觀、使用安全,達到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第三章 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七條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家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經規劃部門批準設置的環境衛生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變更和阻礙。
第十八條 在進行城市新區開發或者舊區改造時,建設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城市環境衛生專項規劃的實際需要,配建生活廢棄物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等環境衛生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程概算。環境衛生設施建成后,同時驗收,所需經費納入建設工應當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參加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交付使用前的各項環境衛生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
第十九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和環境衛生設施設置規定,統一規劃、配套建設公共廁所和其他環境衛生設施。
商業、文化、體育、醫療、交通等公共建筑,以及旅游景點和其他人流集散場所,應當按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規定和設置標準,配套建設公共廁所和其他環境衛生設施,并設置垃圾收集容器。
城鄉接合部的公共廁所、密閉式垃圾收集站和其他環境衛生設施,由市(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建設。
第二十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圍擋、臨時廁所和垃圾收集設施。建設工程施工期間,應當及時尊運施工產生的垃圾、渣土,采取措施防止塵土飛揚、污水流溢。建設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或者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清除棄物棄料和圍擋、臨時廁所、垃圾收集等設施。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改建、停用環境衛生設施和改變環境衛生設施用途。因市政工程、房屋拆遷等確需拆除、遷移或者停用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提前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準;拆除、封閉環境衛生設施的,應當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則重建或者補建。
第二十二條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應保持完好潔凈,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專業清掃保潔責任單位應當按照作業規范和環境衛生標準,逐步推行機械化作業,定時清掃,及時保潔。城區主干道、廣場和繁華地區應定期進行水洗除塵,清掃作業和垃圾清運應在夜間進行。
第二十三條 維修、清疏排水管道、溝渠,維修、更換路燈、電線桿及其他公共設施所產生的廢棄物,作業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清除,不得亂堆亂放。道路清掃保潔作業產生的垃圾、廢棄物不得掃入排水管道、溝渠。
城市綠地管理養護單位應當保持綠地整潔。在道路兩側栽培、修剪樹木或者花卉等作業所產生的枝葉、泥土,作業單位應當及時清除,不得亂堆亂放。
第二十四條 從事車輛清洗、修理,以及廢品收購和廢棄物接納作業的,應當保持經營場所周圍環境衛生整潔,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廢棄物向外散落。
第二十五條 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應當按照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的原則進行,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
第二十六條 對工業垃圾、醫療衛生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廢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妥善處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消納場。
廢電池、廢電器等特殊廢棄物應當單獨收集和處置,其生產者和銷售者應當承擔相應的回收和處置義務。
第二十七條 因建設施工、拆除建筑物產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廢棄物應當單獨堆放,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產生建筑垃圾、渣土等廢棄物的單位應當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報產生量和處置方案。
第二十八條 運輸垃圾、渣土、砂石、土方、泥漿等流體、散裝貨物的車輛應當采取密閉或者覆蓋措施,不得泄漏、遺撒、飛揚。
對在道路上泄漏、拋撒物品的,當事人應當負責及時清除,拒不清除或者沒有條件清除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可以委托環衛作業單位代為清除,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居民產生的生活垃圾和未接入污水處理系統的糞便,由市或者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組織收集、運輸。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配置密閉式垃圾收集容器。集貿市場的開辦單位應當保持場內和周圍環境整潔,根據垃圾日產生量設置垃圾收集容器,并做到日產日清。
單位和飲食業經營者產生的餐廚垃圾,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單獨收集和處置,或者委托有關作業單位收集和處置,不得排入下水道。
車站、碼頭、船舶應當配備與垃圾、糞便收集量或者產生量相適應且符合標準的收集容器,并保持正常使用。
第三十條 廁所的糞便應當排入污水處理系統或者化糞池。對化糞池負有管理責任的單位應當及時清掏、疏通,對清掏的糞便密閉運輸,并傾倒在指定的消納場所。糞便外溢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先及時清除、疏通,再分清責任,并由責任者承擔清除、疏通費用。
第三十一條 在公共場所禁止下列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丟瓜皮、果核、煙頭、紙屑、口香糖、飲料罐、塑料袋、包裝物等廢棄物;
(三)亂倒垃圾、污水、糞便,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四)亂丟廢電池等實行單獨收集的特殊廢棄物;
(五)攜帶寵物進入商場、賓館、飯店、影劇院、公交車輛等公共場所。
第三十二條 居民飼養寵物和家禽家畜應當符合城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不得影響環境衛生。
養信鴿應當符合有關管理部門的規定,具備相應的條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響環境衛生。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二、三、四款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二)項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三十一條第(三)(四)(五)項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第一款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的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各自的職責實施;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執法的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執法機構,按照職責對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九條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粗暴執法,損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