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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培訓制度范文1
著手開展工作。關鍵詞:企業;普法;宣傳中圖分類號:G633.26 文獻標識碼:A
一、成立普法組織機構
普法工作啟動前,為加強普法工作的領導和決策,順利開展普法依法治企工作,公司成立以公司主管負責人為組長,各主要部門為組員的專項工作委員會。使公司每個崗位員工應熟練掌握本崗位工作涉及的法律風險源點、風險防控措施、法律責任后果及相關法律法規等,公司應同時組織編制制度,印發相關法律宣傳及法律風險控制制度。同時,以制度內容明確宣傳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各主要部門負責執行人及實施人。
二、普法工作制度先行
公司普法活動期間,可根據國家及相關部門建議結合公司實際工作要求,適時為普法活動所需,調整相應規章制度修定相關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做為普法活動的前提及內容之一的公司規章制度著手,制定公司規章制度建設三年規劃和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實施細則等內容,明確公司規章制度建設目標,建立起與公司經營管理相對應的結構合理、內容完整、功能健全的規章制度體系。梳理公司制度、修訂規章。制度梳理應履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領域,初步形成企業經營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循、執章必嚴、違章必究的管理格局,為依法治企提供制度保障。
三、普法宣傳全方面開展。
(一)集中培訓 普法宣傳有重點。普法工作貴在堅持,公司需要堅持不懈對其各類負責人、關鍵崗位和法律業務相關崗位人員進行集中培訓,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
各類負責人學法日常化。公司建立了各類負責人中心組學習制度,不定期的進行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的學習。同時,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認識,普及法律知識,開展多種形式普法活動。開展公司普法教育視頻系列講座、網絡講座、集體集中培訓、會議等方式宣傳法律知識。內容應包括涉及企業運營及當前敏感法律知識,如:反壟斷法、營業稅改增值稅、用法律智慧經營企業等方面。講座就與公司的經營管理緊密相關,指導性強的內容進行開展。
(二)崗位學法常規化。
公司每年都對投資開發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在培訓中講解法律基礎知識,分析當前油庫、油站投資開發的主要疑難法律問題,探討新型投資開發方式,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公司每年還對公司營銷經理以及股權企業委派高級管理人員(董事、經理)進行《公司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培訓、股權行權管理與董事、監事履職能力培訓,提高領導干部依法治企的能力。
普法工作,公司法律專職人員除自身加強法律學習以外,還對公司基層兼職法律管理人員加強培訓。針對基層法律管理人員均為兼職的具體情況,也采取靈活多變的培訓方式。培訓方式如:門戶網站宣傳培訓、集體培訓、一對一培訓、“走出去”(到基層合同管理現場培訓)、“領進來”(相關基層合同兼職管理人員到公司本部邊辦公、邊培訓、邊普法)。保障公司本部及基層人員一定比例人數的普法參與程度。普法重點人員、重點崗位采取重點普法培訓。在公司范圍內,舉辦全員參與普法機會的活動,挑選愛好者及普法優秀人員。普法內容向豐富性方向擴展,增加法律實務相關的普法內容,并與日常工作緊密結合,以期取得較好的預期效果。
(三)組織其他相關公司共同活動,普法宣傳有特點。給合實際,與公司有業務往來或相關公司一道共同編輯普法宣傳教材等活動,取長補短。
多形式多媒介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除了集中組織普法宣傳學習以外,公司應充分利用公司已有的各種媒體、信息系統、黑板報、宣傳欄、網絡媒體等多種媒介,宣講法律條文,解讀重點內容,營造濃厚的法律知識學習氛圍,使員工通過一點一滴的耳濡目染,掌握越來越多的法律知識。
(四)及時預警,普法宣傳有“時效”。
普法工作期間,對于國家出臺的對公司經營管理有影響的法律法規,需及時通過各種渠道進行宣傳,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預警提示。例如,在勞動合同法修訂前,對于即將生效的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部分條款對公司可能造成的影響,向公司相關部門發出勞務派遣法律風險提示,同時,也達到了使國家新法規及時得到宣傳的效果。
(五)形式創新,普法宣傳有“新貌”。
法律培訓制度范文2
行政執法活動是執法主體與外界相互作用的動態過程,既表現為執法環境對執法的制約和執法者對執法環境的適應,又表現為執法環境受制于執法活動和執法活動對執法環境的改造。
( 一) 環境因素對執法的影響
行政執法環境,是指與行政執法活動相關的、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或作用于行政執法活動的環境因素,它決定了執法的難易程度和落實行政決定的難易程度。實踐證明,高質量、高效能的執法離不開良好的執法環境作保障。執法環境不好,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不可能得到切實的貫徹執行,執法工作中就會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現象。不斷優化執法環境,對于搞好各項執法工作均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所以,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首要是不斷自覺改善行政執法環境。
( 二) 改善執法環境,重在改善社會環境
執法的社會環境具有可變性特點。行政執法的社會環境比較復雜,對行政執法活動所起的作用和影響也比較明顯。例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政府部門的重視程度將直接決定執法的經費保障和技術手段,社會公眾的現代公民法律意識直接影響具體行政決定能否落實。但無論在地區之間還是同一地區的不同行政領域,行政執法的社會環境均呈現出多樣性變化特點。在行政執法環境的諸要素中,執法機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素質是內部環境要素,執法的制度保障、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屬于外部環境因素。人是內部執法環境中最具決定性的要素。優化執法環境,必須從優化執法機關內部環境和改造執法外部環境兩方面同時入手。其中,優化內部執法環境的核心在于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依法執法水平。
二、中國行政執法環境現狀
行政執法環境構成是一個極其復雜的綜合因素體。政府職能、行政體制、決策機制、行政程序與行政監督制度等都屬于架構行政執法環境的重要因素。這里僅僅針對行政執法環境中的主體因素作出論述。
( 一) 行政執法環境中的領導因素
隨著國家法治化程度的提高,各級部門及其領導的法律素養有了明顯的提高,但與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國家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現為有些黨政部門和領導干部在理解國家法律及政策方面存在一定偏差: 一是對依法行政存在一定偏見,如認為依法行政會束縛地方經濟的發展,損害有關行業或地方利益。改革就要敢于闖,符合自身利益的執行,不符合的可以不執行。二是認為只要符合“三個有利于”都是合法的,從本位主義出發,以局部利益作為價值評判標準,忽視國家和人民利益。三是認為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保駕護航,就不能嚴格執法,人為地把嚴格執法與保駕護航對立起來,該管的不管,該罰的不罰,從而放縱了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 二) 行政執法環境中的執法人員因素
目前,行政執法隊伍的基本素質尚不能完全適應依法行政的需要。一是在特權思想和“權力本位”觀念的支配下,一些行政執法機關領導和執法人員將行政執法定位在市場經濟監管及社會秩序維護上,認為執法就是處罰,忽視了行政執法機關擔負的服務社會和服務大眾的根本職責。二是個別執法者廉潔執法自律意識較差,破壞了行政執法的嚴肅性,損害了行政執法機關廉潔執法的形象。三是執法隊伍適用法律的水平普遍不高,缺乏有關法律和相關專業知識,慣于用傳統方式執法,應對新型違法的能力也不強。四是行政執法人員知識更新不夠及時,而且有些行政執法人員缺乏自覺提高自身素質的緊迫感和危機感,滿足于老經驗、老辦法,不注重依法辦案,甚至不遵守辦案紀律,回避執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執法中理解和把握法律、法規不夠準確,以致時常出現偏差。
( 三) 行政執法環境中的公眾法律意識要素
社會公眾的現代公民法律意識是行政執法環境的一個重要因素,對行政執法起著很大的制約作用。近年來,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合理、合法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已經成為社會公眾的自覺行動。但普通公民在法律意識方面仍有不少欠缺: 一是缺乏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增加了行政執法的難度;二是缺乏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不利于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的養成。
三、完善行政執法環境的建議
( 一) 提高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行政權來源于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授權。在法律授權明確的情況下,行政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非法干涉。但是,按照當代中國政治體制和行政體制,行政機關的執法活動不可能脫離執政黨和政府的領導。尤其在制度建設初期,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素質對推進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是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的直接管理者及決策者,其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直接關系到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為此,應當著重建立和完善以下幾種制度:
1. 實行領導干部學法與培訓制度
早在 1999 年,《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就提出,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依法行政的重大意義,增強依法行政的自覺性,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行政機關特別是領導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是依法行政的必要前提。因此,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與培訓制度,對于增強領導干部的法制意識,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義。
2. 完善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考核制度
完善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考核制度,應當將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考核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一種有效手段,在明確崗位職責的基礎上,建立科學的、客觀的考核評價體系。為此,應改進對“德、能、勤、績”的評價標準,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將對法律及人權給予尊重和維護的程度,作為衡量領導干部職業道德素養的一個重要尺度; 將依法行政的社會效果和行政執法質量,作為評價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能力的重要標準,作為衡量其依法行政能力的最高標準; 將行政法律在相關行政區域內的執行情況,作為考量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是否勤政的基本內容; 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情況,作為考核有關部門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充分發揮領導干部考核的導向作用,以此增強領導干部維護執法和司法獨立性、權威性的意識,支持行政機關嚴格執法,支持司法機關對行政活動依法進行監督。
3. 探索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
實行領導干部任前考試制度,有利于保障組織人事部門將那些具有較高法律素養和較強法治觀念的人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有利于提高其基本法律素質。同時,該制度還具有鮮明的導向作用,有助于認識到學習法律知識、提高法律素養的重要性。探索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應當注意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根據“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的要求,科學地確定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在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各個環節中的位置。為防止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流于形式,宜將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作為對考察對象的考核內容,并在此基礎上適當擴大考察對象的范圍,有利于從根本上提高領導干部的法律素養。同時,為了防止將法律知識考試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唯一標準,而導致對其他素質的忽視,作為過渡措施,可以由有關部門對擬任人選進行培訓并組織考試,未經法律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均不得提拔任用。二是根據領導干部的職責要求、工作方式等特點,科學地確定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的范圍、內容和考核標準。通過試點,積累經驗,并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起統一、高效、實用的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
( 二) 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責任心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素質的高低,能力的強弱,對法律、法規的掌握程度,直接決定著具體行政行為的質量。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對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效果具有直接的、決定性的影響,因此,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素質是行政執法環境中的一個重要指標。
1. 完善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培訓制度
早在 1990 年代,中國就確立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培訓制度。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通過完善和落實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培訓制度,規范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培訓制度,應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不同的職位,遵循學以致用、按需施教的原則,科學、合理地確定各級行政機關各類工作人員法律培訓的內容。在具體實施中,根據現行法律制度的發展情況,及時補充相關法律內容。現階段,培訓內容既要包括行政執法的基本理論和一般原理,也要包括所在機關負責執行的法律及相關法律知識。在新招錄公務員的法律素養達到較高水平之后,對行政執法人員將主要是進行專門法律知識和執法技能,以及相關行政領域的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培訓,以增強其相互配合的執法意識和能力,避免執法中的權限爭議和沖突。同時,應將行政執法中經常使用的法律、法規,分別作為崗前培訓和執法人員定期培訓的重要內容。二是規范培訓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相關程序。在過去的實踐中,各地各級行政機關采取短期集訓、以會代訓、經驗交流、普法測試和案件講評等方式,多渠道、分層次地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培訓,以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政策水平。為了有效利用培訓資源,增強培訓實效,避免各單位組織培訓導致的隨意性,今后應逐步使公務員學習培訓正規化、制度化,實行統編教材、統一考試,并建立與培訓制度相銜接的行政執法資格制度。三是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培訓考勤考試制度。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培訓制度,應當在制定科學的考試考核標準的基礎上,嚴格培訓紀律,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參加培訓期間的考核考試成績作為任用、晉升的重要依據。要把參加法律知識學習培訓的考勤、考試與審定行政執法上崗資格、年度考核和工資晉升結合起來,與行政機構改革和人員調整結合起來,將那些學習不認真,考試不合格,不適應行政執法要求的人員淘汰出局,以逐步改進和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知識結構及法律素養,造就一支具有較高法律素養的行政執法隊伍。
2. 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
為了保證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進行考察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應著重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制定科學、客觀的依法行政情況考核標準。在過去的實踐中,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考核主要實行民主評議與領導評議相結合的方法,缺乏統一規范的考核標準,評價結果往往不能準確地體現不同崗位公務員的個人實績。為此,應當按照不同職位類別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職責要求,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公務員依法行政情況的評價內容及標準。
二是實行以客觀評價為內容、民主評議為形式的考核方式。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其在履行職責中的行為表現和執法效果。具體包括依法處理行政事務的能力,在處理行政事務過程中受法律約束的情況,實施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行政執法的質量。在考核中,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實行民主評議,也應當以考核對象的行為事實作為評價基礎。
三是拓寬考核部門全面了解考核對象依法履行職責情況的渠道。即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與行政執法案件的復查情況,與行政復議、行政審判的結果結合起來,必要時可聽取行政相對人或者有關機關對相關問題的意見。四是充分發揮考核制度促進依法行政的導向、激勵和監督作用。為此,應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的考核結果與職務任免、選拔任用結合起來,將依法行政情況作為執法人員職務和級別升降的重要依據。在考核中,發現違法失職、瀆職行為,應追究其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當然,公務員執法能力和責任心的提高,不能僅僅依賴于宣傳教育和法律知識學習,規范公務行為,強化法制監督,嚴格獎懲制度,對于公務員執法能力的提高同樣具有極為重要的積極意義[1]( P81)。
( 三) 提高社會公眾的現代公民法律意識
法律的實施離不開公眾的理解、認可和支持,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是改善和優化行政執法環境的基礎。
1. 增強公民的守法意識和權利意識
法制宣傳教育對公眾法律意識的養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從 1985 年開始,中國實行全民普法教育,在較短的時間內,通過國家的力量強制性地進行法律文化啟蒙和傳播。在先進的法治理論宣傳、感召下,廣大公民的法律意識普遍增強。然而,法律意識的養成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進一步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仍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過程中的一個重要任務。增強公民的守法意識和權利意識,需要不斷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這不僅是改善行政執法環境的現實需要,而且是整個法制建設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緊密聯系公眾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實際,讓公眾自覺接受或樂于接受。要從中國廣大公民法律意識現狀、維護社會秩序和公眾對法律知識的實際需求出發,充分運用各種傳媒,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普及法律、法規知識。當代中國法律賦予了公民廣泛的權利,但實踐表明,公民權利在面臨侵害的危險或被侵犯之后,公民不知或不愿、不敢運用法律手段申請司法保護或救助的現象仍較為普遍,這就增加了執法工作的難度。所以,法制宣傳教育不僅要注重培養公民的守法意識,促進在全社會形成了解行政執法、支持依法行政、自覺接受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圍,還要注意培養公民的權利意識,鼓勵公民聯系實際學法、用法、守法,把學法和用法、守法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增強現代公民權利意識。
2. 為公民、社會組織依法維權創造條件
法制宣傳教育對于形成公民的守法意識和權利意識固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從根本上講,公民、社會組織利用法律工具維護自身權益的自覺性,取決于法律系統保障其合法權益的程度和效果。公正、高效的權利救濟機制是引導公民、社會組織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基本前提。為了積極引導公民、社會組織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應當著重解決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法律培訓制度范文3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及《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加強煙草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圍繞煙草行業“卷煙上水平”戰略任務,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相結合,與行業共同價值觀教育相結合,與全市系統法治建設相結合,進一步提高全市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法律素質;深入開展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生產經營(以下簡稱“三個依法”)水平為主要內容的行業依法治理活動,為順利實現煙草“十二五”時期各項工作目標提供法律保障,全面提升煙草行業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組織生產經營水平,切實維護“兩個至上”奠定堅實基礎,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目標:
適應推進“卷煙上水平”和建設法治煙草的新形勢,適應全市系統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產經營的要求,適應廣大干部職工對法制宣傳的需求,通過深入宣傳憲法、國家基本法律、煙草專賣法律法規以及與全市系統專賣管理和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進一步增強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高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進一步增強專賣管理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依法治理的自覺性,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經營的水平;健全和規范“三個依法”基礎制度和運作機制,切實提高專賣執法和經營管理能力。
三、主要任務:
(一)制定法制宣教規劃,打造法治煙草
1、以落實責任為抓手,全面落實《實施意見》
全系統要把貫徹落實《實施意見》作為加強行業法治建設的首要任務,加強領導,明確任務,層層落實責任。嚴格按照行業推進法治建設的總體要求,落實好規范性文件管理,切實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落實好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確保依法履行職責;落實好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努力提高決策水平;落實好辦事公開民主管理,扎實推進依法管理監督;落實好完善依法辦事能力保障機制,有效提高“三個依法”能力和水平。
2、以突出規范為手段,清理行業規范性文件
全系統將組織對1995年以前國家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清理。各縣局分公司要按照統一部署同步清理,該廢止的及時廢止,該修訂的限期修訂,年底前完成全部清理工作。認真貫徹實施《國家煙草專賣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今后要全面開展行業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3、以完善工作為目標,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各級專賣部門要依法依規切實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認真對工程投資、物資采購、宣傳促銷項目和程序以及具體執行的各類合同進行合法合規審查。凡是違反國家法規及國家局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
4、以落實規劃為載體,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今后三年工作重點是落實重點培訓和宣傳教育活動,按照有效提升“三個依法”素質能力要求,分級組織好法律知識培訓,培訓重點內容要突出行業“六五”普法規劃規定的法律法規,包括新修訂的煙草專賣法律法規規章。培訓要嚴格考核,確保學習實效。
(二)提升“三個依法”水平,打造和諧煙草
1、切實加強領導干部學法守法用法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加強煙草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不斷提高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將法律專題學習納入中心組理論學習內容,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法制講座、法律培訓、任前法律知識的考試考核等長效機制,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法律專題講座,市局每年至少舉辦兩期“三個依法”專題研討班。加強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察,將依法辦事情況作為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加強對全市系統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守法情況的督促檢查和年度考核評價,要把“三個依法”落實和執行情況的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績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全市系統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用法,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樹立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的觀念,樹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觀念。
2、切實加強煙草專賣執法人員學法守法用法
引導和組織各級煙草專賣執法人員深入學習憲法、與煙草專賣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教育,使廣大煙草專賣管理人員牢固樹立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等理念,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觀念;著力提高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權力的意識,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確保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市局人事科、法規科、專賣科要統籌培訓資源,合理規劃專賣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工作。其中專賣科側重專賣上崗資格證和申領檢查證的培訓活動,法規科側重申領執法證和執法監督證的培訓活動,人事科安計劃組織相關人員素質提升等培訓活動,要努力實現這三類培訓與日常法制教育、業務基礎培訓和行為規范教育的有機結合,形成以專賣科為主,專賣科、法規科、人事科齊抓共管、互為補充的全市系統專賣法制教育培訓新格局。要注重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圍繞不同崗位專賣人員的工作職責確定培訓內容,突出培訓與日常業務指導的相互銜接,突出對新頒布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培訓。要注重培訓的實效性,務必將考試結果納入對專賣人員的日常考評之中。特別是在各類執法資格考試中,要堅決杜絕走過場,凡考試不合格并經補考仍不合格的,嚴禁從事專賣執法工作,調離專賣管理崗位。通過扎實有效的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專賣執法人員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為規范全市系統公正文明執法提供有力保障。
3、切實加強全市系統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學法守法用法
要結合全市系統構建現代化流通企業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生產經營管理人員法治教育和培訓,要同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結合起來,同“六五”普法期間開展“全市系統依法生產經營先進單位”和“全市系統依法管理先進單位”創建活動結合起來。培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誠信守法、依法經營和依法辦事的觀念,促進企業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解決糾紛。把對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律培訓納入到全市系統培訓規劃之中,進一步完善全市系統經營管理人員統一培訓制度和考核制度,把依法經營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
4、進一步深化面向社會開展的煙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堅持執法與法制宣傳教育相結合,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積極面向青少年、卷煙零售戶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重點宣傳國家煙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制度規定,國家對煙草依法實行專賣專營管理,全市系統依法保障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建立健全面向社會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相關制度,開通有效渠道,創新載體,豐富形式,切實提高宣傳對象對于國家煙草專賣制度的認識和理解。我們要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法制宣傳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務的各個環節;轉變法制宣傳教育的方式,從“灌輸式”教育向“服務式”教育轉變,利用更加豐富、有效的方式進行普法。
(三)建立重大決策風險評估機制,打造規范煙草
煙草系統重大決策事項風險評估,是指在制定或實施涉及煙草員工及較大范圍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時,對可能引發影響煙草及社會穩定的群眾集體上訪、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情況進行先期評估、先期預防、先期化解,包括:發展規劃編制、重點工程、重大投資項目的設立、調整;煙草管理體制改革及網點布局調整;用工體制改革、人員管理制度改革調整,崗位調整;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職稱評定政策改革調整;單位改革中涉及的人員安置、社保關系、職工待遇及重大資產處置調整等;大額資金使用、管理制度調整。
1、完善決策程序,確保規范有序
要嚴格執行行業各級單位黨組議事規則、工作規則和國家局、總公司投資、預算、薪酬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則以及行業和本單位工程項目、物資采購、宣傳促銷管理規定等一系列重大事項民主決策規則。進一步完善煙草行業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制度體系,按照科學化、合法化、法制化要求,把職工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決策的必經程序。行業各單位都要制訂和完善重大決策程序規范,凡未經上述程序的重大決策不得付諸實施。
2、建立評估機制,確保風險可控
煙草決策風險評估制度建設,重點是解決好評估什么,誰去評估,怎樣評估和哪個環節評估四個問題。要緊緊圍繞有關落實“三個依法”的重要決策評估法律和政策風險,評估所做的決策是否符合煙草專賣法律和其他相關的法律規定,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是否符合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要求,是否同煙草行業其他政策協調一致,有無抵觸,是否符合行業科學發展和戰略方針任務,是否符合預期設計的目標和效果。具體評估工作由決策機關的政策法規體改部門牽頭,有關業務部門協調共同實施。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重視聽取有關業務部門和基層廣大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對關鍵和疑難問題,組織專家論證,提出具體評估意見,提交決策機關審議。對于哪個環節評估,突出落實好決策前和決策實施過程中的風險評估。
3、健全審查制度,確保陽光透明
煙草行業的重大決策必須設置合法性審查程序。各級法規體改部門是合法性審查的責任主體。合法性審查工作要貫穿于調查研究、專家論證、風險評估、集體決策等重要程序和環節。決策機關在集體討論前要將審議草案交法規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在集體討論中,法規部門要提出是否合法的審查意見并記錄在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法的,不能作出決策,有關規范性文件領導不得簽發。
法律培訓制度范文4
主要措施:一是指導督促自強路法律服務所組織全體人員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活動,并積極參加區局、街道司法所組織的培訓。二是按照工作實際,制定培訓計劃,豐富培訓內容,定期組織人員參加各種政治業務培訓活動。
工作要求:自強路法律服務所要保證學習時間,積極開展學習活動,組織人員,參加各級培訓活動。通過學習和培訓,進一步提高全體人員的政治理論、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
2、嚴格審查程序,以年檢注冊工作為契機,開展對自強路法律服務所規范整頓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根據區司法局年檢方案,自強路法律服務所要認真填寫有關資料,進行自查;二是配合區局檢查組,對自強路法律服務所進行檢查;三是嚴格審核年檢材料,及時上報有關材料。
工作要求:自強路法律服務所認真按照區局年檢工作通知,開展自查活動,認真填報各項資料,按時上報。保證順利通過年檢。自強路司法所將對自查情況進行檢查規范。
3、發揮管理職能,積極開展依法執業檢查,規范自強路法律服務所工作,維護法律服務市場秩序。
主要措施:自強路司法所每月對自強路法律服務所檢查一次,并記錄。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自強路法律服務所不斷完善各項制度,并監督各項制度嚴格執行,防止矛盾激化,及時處理當事人對法律服務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訴、申訴,防止矛盾激化,依法維護當事人和法律服務所的合法權益。
工作要求:司法所堅持對法律服務所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和問題處理工作,法律服務所要配合檢查,對檢查中通報的問題及時進行改正。
4、發揮指導作用,引導自強路法律服務所積極拓展法律服務,努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法律培訓制度范文5
1.增強法律意識,切實保障高校財務人員有效開展財務工作
隨著我國法律體系的日益發展和完善,高校財務人員應該切實做到知法、學法、守法、用法,牢固樹立在法律體系下為廣大師生服務同時保障財務工作的有效開展。首先是開展國家財經法規、統一的會計制度的學習和掌握,尤其是近年來新出臺的財經紀律以及與高等學校相關的財務制度。其次,在日常財務管理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循會計法律制度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核算與監督,準確及時的反映學校的財務收支和經濟運行情況,確保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1.1新形勢是對財務人員法律意識的必然要求
財務工作要求在國家財經法規和紀律的要求下,按照單位對資金的規范來管理資金、處理單位內各種財務關系,一般包括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財務審計等等。財務工作人員對高校財務工作負有重要責任,一個細微的差錯也可能給學校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體制的改革深化,高校財務管理環境更加復雜,層出不窮的財務犯罪日益增多;為此關于高等學校的財務制度、財務準則及其相關的財務管理規定也不斷出臺,2012年底國家財政部、教育部又專門研究修訂并出臺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財務行為。面對全新的高校法律規范體系,財務人員一旦懈怠,將無法面對繁雜的局面,無法高效履行高校財務管理職能。因此,高校財務人員在新的形勢下必須不斷強化法律意識,鉆研財經法規政策,規范財務管理行為。
1.2增強高校財務人員法律意識的方法
結合我國高等學校發展的現實情況和財務管理工作的職業特性,增強財務人員法律意識應廣泛采用自我提高、外部培訓和交流、外部監督等多種途徑來共同實現。
(1)法律意識的自我提高
高校財務人員是財務管理工作的直接參與者,尤其首先需要法律意識的自我提高。只有財務人員具備了必要的法律意識,才可以有效的抵御來自各個層面的壓力和誘惑,謹守財經法規的各項要求。而且財務人員一旦選擇了財務這個特殊的職業就應該已經具有一個清醒的認識,認識到法律意識的重要性。作為財務人員,一方面要及時了解和熟悉掌握與高校運行相關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還要持續的增強自我意識,堅持有關財務、法律知識的學習和運用,提高自身的法律修養。為此高校財務管理人員應當通過自我鍛煉、自我教化、自我修養,切實將法律意識轉化為職業道德意識、轉化為內在精神品質。
(2)加強法律培訓和對外交流
在高校管理實踐中,高校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出現的差錯或許并不是因為他們缺乏財務專業知識,而更多地可能是因為他們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法律意識造成的。為了提高高校財務人員的法律意識、法律知識,學校應該加強財經法律法規培訓力度和對外交流力度。對財務人員而言,主要包括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前一種形式下財務人員將系統學習相關業務技能和法律規范,如稅法經濟法等,但往往缺乏實踐操作,紙上談兵,效果并不理想;而后一種形式要求財務人員在具體崗位中繼續學習,理論與實際相結合,但學習時間有限。通過兩種培訓形式的有機結合,使財務人員能夠在崗前培訓中就把握正確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意識,也能在今后的在職培訓中進一步的學習和鞏固知識;另一方面,高校財務人員應加大對外交流與學習力度,充分借鑒和吸取其他高校的經驗,尤其是與財務業務密切相關的金融、稅收等方面的交流。加強法律培訓和對外交流無疑將會提高財務人員的法律風險意識,對高等學校的經濟管理活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3)增強法律監督和審計
增強法律監督力度不失為強化財務人員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和有效途徑。財務管理制度是高校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準則,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是制止和防范財務管理人員不規范操作的有效措施。涉及學校財務管理的財務經濟法律規范必須加強和完善,這既要促進高校內部財務體系的審計和監督,又要盡快建立健全以行業自律監督為主導的高等學校監督管理體系,以此來約束和監督高等學校的工作。同時國家財政、稅收、審計等相關部門應該依法對高校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審計和檢查,尤其要加強對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監督檢查,以此來約束財務人員的財務行為,提高高校財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2.強化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促進高校財務管理規范化
所謂責任意識,就是清楚明了地知道什么是責任,并自覺、認真地履行職責和參加活動的過程中,把責任轉化到行動中去的心理特征。責任意識是一種自覺意識,也是一種傳統美德,責任是使命的召喚、是能力的體現、是制度的執行。只有能夠承擔責任、善于承擔責任、勇于承擔責任的人才是可以信賴的人。有責任意識,再危險的工作也能減少風險;沒有責任意識,再安全的崗位也會出現險情。作為高校財務人員而言,加強責任意識就是要求從以下幾方面具體體現:
2.1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等財經法規,在日常財務審核業務中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遵守職業道德,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按時完成任務;做好內部財務資料的保密工作;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等。
2.2多形式多渠道形成和發展責任意識:一方面要主動通過自我教育、自我學習來促進和加強責任意識,干好分內事,管好手中錢,把好制度關,增強責任心。堅持原則,按制度辦事,按照規程操作,對職工負責,對工作負責;另一方面還要依靠外部教育來強化,《會計法》明確規定:單位負責人作為會計責任主體,是加強對會計人員進行責任意識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將責任意識建設和財務人員實際工作相結合起來,開展諸如專項培訓、外出考察等多種形式的教育工作,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2.3健全學校內部規章制度,充分保障財務人員責任意識的履行。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既是法律意識的前提,同時也為財務人員責任意識的履行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了有效的內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財務人員才可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在財經法規和內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下履行崗位職責,形成良好的責任意識。
3.樹立服務意識,推進高校事業的和諧健康發展
3.1高校財務的特殊性要求財務人員具有服務意識
高校作為高等教育的載體,其承擔的特殊任務是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文化技術,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首先,高校在培養人才過程中所面向的一方是被培養的學生,另一方面則是培養人教師,因此高校財務所服務的對象具有特殊性,主要集中于學校的教師和學生;其次,高校的三大職能培養人才、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也決定了高校財務服務的內容是為了教學科研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和開展各項業務提供服務;另外,高校作息時間的特殊性也決定了高校財務人員在特定時間段工作量相對集中。由于高校的寒暑假、學生的進校離校這些特定的規律必然導致高校財務工作量在這些時間段相對集中。也正是由于高校財務所面向對象的特殊性、服務對象服務時段的特殊性,也就必然要求高校財務人員具備相應的服務意識。
3.2樹立服務意識的途徑
服務意識即是一種積極主動為服務對象提供卓越服務的態度。高校財務管理部門作為眾多職能部門之一,不能凌駕于各部門之上,而是應該時刻樹立服務意識,為學校師生員工提供優質服務。
(1)真誠對待前來報銷的每位師生員工
人與人之間最重要在于相互之間的真誠、信任、理解和關心。因此高校財務人員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記服務宗旨,擺正自己的位置,切實意識到為師生服務、參與高校管理與決策是自己的基本職責。從內心深處樹立好服務于師生的意識,真誠的對待前來報銷的每一位師生員工,為學校的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2)端正工作態度,改進服務形式
高校財務人員面向的服務對象眾多,需要處理的日常工作也紛繁復雜,尤其需要在平時工作中具備冷靜的思維,時刻注意自己的工作原則和工作態度,處理任何事情的時候為學校著想,從學校利益出發;在服務形式上也應該不斷創新和發展,實現由以往提倡的文明用語、優質服務等淺層次服務向簡化報賬手續、提供業務宣傳、增加解釋說明等附加服務。這樣才能讓服務意識深入人心,提升整體服務質量。
(3)加強自身素質,轉變溝通方式
有了信念,有了服務意識,高校財務人員還需要加強自身的硬件建設。作為財務人員,不僅要熟悉高校的各項制度、規定,還要熟悉國家的各項法律制度,如會計法、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等,只有掌握好專業知識,提高自身的素質,才能更好的為師生員工服務。
財務部門具有監督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職能,工作的彈性較小,原則性強,很多事項都要按制度辦,還要注意保密性,因此要求財務人員在平時工作及溝通上,語言簡練直接,讓人感覺死板缺乏人情味。因此財務人員要轉變溝通方式,與前來報銷的師生員工多一些解釋和交流,同時也要在語氣、態度等方面加以改善。這樣才能讓大家了解財務進而理解財務,更好的發揮窗口形象,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總之,新的形勢下高等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和環境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也對高校財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財務人員只有積極主動,通過各種途徑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切實提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才能更好地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最終推動高校事業的健康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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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法律培訓制度范文6
目前,縣司法局共使用司法行政編制62個,事業編制9個,其中,縣局機關司法行政編制18個,基層司法所司法行政編制38個,公證處司法行政編制6個,法律援助中心事業編制5個,社區矯正辦公室事業編制4個。全系統共有在職干部職工178人(在職在編53人),其中縣局機關14人,基層司法所29人,公證處4人,法律援助中心4人,社區矯正辦公室2人,全縣執業律師35人,執業法律服務工作者90人。
53名在職在編人員中,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學歷的有7人,占總人數的13.2%;在職大學24人,占45.3%;大專學歷20人,占37.7%;中專及以下學歷2人,占3.8%。其中,29名司法助理員中,具有法律本科學歷的7人,僅占13.2%,全日制法學本科學歷的2人。
53名在職在編人員(其中女性人員8人),平均年齡46.7歲,其中30歲以下的3人,占總人數的5.7%;31--35歲5人,占9.4%;36--40歲18人,占34.0%;41--45歲12人,占22.6%;46--50歲12人,占22.6%;51--55歲3人,占5.7%;41歲以上的累計27人,占50.94%。
二、加強執法監督、深化隊伍建設的做法及成效
立足建設“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隊伍,不斷創新執法監督機制,完善執法監督措施,公正嚴格執法能力不斷提高,隊伍教育管理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水平不斷提升。
一是著眼群眾需求,提高服務能力。以群眾需求為出發點,把學法、懂法、提高執法執業能力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必修課來抓,采取業務比武、外出觀摩、參加培訓等多種方式提高隊伍業務素質,提升服務能力。近三年來,組織開展了法律服務人員誠信體系建設、公證機構“零錯證、零投訴、零上訪”、“千名律師趕大集、法律援助促和諧”等專題活動15個、組織集中培訓30多場次、到周邊縣區學習交流80多人次、參加業務上級組織的專題培訓300多人次,成功推行“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并得到市委主要領導的批示和充分肯定,司法行政干部隊伍的法律知識水平、執法執業水平、服務群眾能力得到明顯提升,群眾投訴案件大幅減少。
二是堅持勤政與廉政并重,積極改進工作作風。健全完善了政務公開、服務承諾、首問負責、限時辦結、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從源頭上遏制了政令不暢、行政不作為等問題,促進了機關工作提速增效。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公開廉政承諾,廣泛接受監督,促進了各項制度的落實,保證了政風行風持續好轉。
三是嚴格遵守“禁令”,狠抓思想政治教育。以“創先爭優”、政法核心價值觀、“轉變作風、提升能力、服務群眾、促進發展”等教育實踐活動為載體,以集中學習法律法規政策為手段,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突破口,教育全體干部職工嚴格遵守“十要十不要”、“八條禁令”等行為規范,著力解決司法行政隊伍在作風、效率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四是完善管理體制,提高執法監督效能。修訂、完善了出勤、學習、考核等34項規章制度,匯編成冊,下發到每一名干部手中。其中,與縣法院聯合下發的《關于規范基層法律服務出庭行為的規定》,實行案件出庭函制度,解決了基層法律服務人員收案收費不規范的問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各項規章制度的健全完善,理順明確了班子成員、科室、處所的職責分工和工作任務,做到了人人有任務、人人擔責任,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實現了執法執業行為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五是注重加強“班子”黨風廉政建設,確保“班子”廉潔自律。一個讓組織放心、群眾信服、干部擁護的班子,首先是一個廉潔的班子。班子成員自覺嚴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要求同志們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同志們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確保政治上經得起考驗、工作上經得起檢驗、廉政上經得起檢查,保證了模范帶頭作用的發揮。
近年來,全縣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多次被省司法廳、市司法局評為隊伍建設工作先進單位,辛寨司法所長王法營被省司法廳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調解員”“全省十佳人民調解能手”。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有1人受到司法部表彰,有1個集體受到省司法廳表彰,有1人受到省司法廳、省人社廳、省公務員管理局記功表彰,有4個集體和10名個人受到市司法局表彰,有2個集體和2名個人受到縣委、縣政府表彰,我局被省司法廳記集體二等功一次。
三、存在的問題
一是司法行政隊伍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少數司法行政人員和法律服務人員存在愛崗敬業精神不強、社會管理知識缺乏、能力不足、水平不高、業務不熟、作風不實等問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人民群眾的能力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思維創新、制度規范、方法手段,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服務全縣中心工作的措施有待加強;法律服務隊伍中個別存有大局觀念不強,不講職業道德,受案虛假承諾,規避管理和監督,辦“關系案”、“金錢案”,不盡職盡責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現象,服務能力和水平與群眾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人民調解隊伍資源配置不盡合理,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相對滯后,工作發展不平衡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二是高素質法律專業人才缺乏。司法行政機關肩負著法制宣傳、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三大職能,決定了司法行政隊伍必須是一支對法律掌握和運用比較透徹的隊伍。然而長期以來,基層司法行政隊伍普遍存在法律專業人才缺乏的問題。我局53名在職在編人員中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學歷的有7人,占總人數的13.2%;29名司法助理員中,全日制法學本科學歷的只有2個,真正能夠適應司法行政業務發展需要,具有高水準的法律專業人才不多,總體業務素質與工作需要存在較大差距。
三是年齡結構呈老化趨勢。現有在職在編53人,平均年齡46.7歲,其中35歲以下的只有8人,占總人數的15.1%;41歲以上的累計27人,占50.94%,隊伍年齡結構老化對司法行政工作的制約作用越來越突出。
四、工作建議及下步措施
要加強執法監督、深化司法行政隊伍建設,進一步推動司法行政工作科學發展和更好地服務全縣經濟跨越發展,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注重人才引進和培養,增強隊伍活力。由人事部門通過公務員招錄,選拔一些具備法律知識、具有一定工作經驗、作風正、肯吃苦的人員參加到司法行政崗位,吸收年輕化、知識化、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員進入司法行政隊伍,切實解決人員老化和專業人才缺乏的問題。根據有關交流、輪崗的規定,實現交流、輪崗的制度化,機關各科室與司法所之間、司法所與司法所之間、機關各科室之間干部進行輪崗,增強隊伍活力。
(二)加強教育培訓,提高隊伍能力。堅持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原則,把業務培訓作為上崗、任職、晉升的必要程序。培訓時間方面,應涵蓋崗前培訓和入崗后培訓;培訓對象方面,強化重點人員培訓,把業務骨干和一線人員作為重點,全力培養優秀司法行政干部;培訓內容方面,邀請法學界專家、教授、法官、檢察官、公安干警、律師參與授課,講授法理知識、憲法、現行法律法規、黨的方針政策,同時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活動。在傳授基礎知識的同時,培訓還應具有針對性,為不同崗位設置特色課程,有效、快速提高其業務能力,如對從事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崗位的人員特別開展心理學基礎知識培訓,培養其心理分析輔導能力,確保能更好地完成調解、幫教任務。
(三)加強制度建設,規范隊伍行為。完善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深入推行服務承諾、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的規范化來促進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形成一套科學、規范、可操作性和針對性強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體制,著力解決制度意識不強、制度執行不力等突出問題,促進各項工作和管理走上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將制度執行情況作為目標績效考核一項重要內容,開展經常性督查,對違反規章制度、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相應職責的,實行層級問責,切實提高制度的執行力,確保各項制度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