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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案件管理制度范文1
一、逐步建立了資產保全部門的職能機制,提高了信貸人員依法管貸、依法收貸意識。一是修改完善了《抵債資產管理辦法》、《依法收貸操作規程》等相關管理制度,實行案件訴訟、申請執行審核制度,解決了基層社訴訟繁、申請執行難問題,提高了訴訟、執行效力。二是對信貸人員進行依法收貸、依法管貸技能培訓,組織了一期學習班。學習了依法管貸中應注意的法律時效法律知識和靈活運用非訴訟手段保全貸款催收的證據材料的操作方法。三是由于信貸人員依法管貸和依法收貸意識的增強,提高了防范信貸風險的能力。今年提起訴訟案件**起,比上年減少**件,訴訟標的***萬元,比上年增加***萬,申請執行案件**件,比上年減少**件,申請執行標的***萬元,比上年減少***萬。
二、加強依法收貸管理,提高了信貸人員依法管貸和依法收貸技能。一是建立了不良貸款依法收貸資料庫,指導基層社采取常規清收、重點清收、依法清收、呆賬保全四種方法相結合的清收措施,提高了依法清收不良貸款的工作效率。二是深入基層摸清案源及進行償債能力分析,排點,加強與法院執行人員溝通,加大執行力度。全年通過執行收回貸款本息***萬。三是抓重點執行案件,對一些拒不履行的“釘子戶”,要求法院組織強大執行力量進行強制執行,起到執行一案,震動一方的效果。
三、領導親自抓大案要案,提高訴訟、執行效力。針對基層社一些大案、疑難案件的不同情況和特點,聯社領導共同進行案件分析,加強與法院領導溝通,積極落實訴訟方案和執行措施,催促法院加大執行力度,收回執行款項***萬元。
四、切實加強抵債資產管理,規范抵債資產運作。一是認真審查抵債資產的處置能力,堅持合法取得,合理計價,按程序接收,一年來接收抵債資產**萬元。二是明確專人妥善保管抵債資產,定期檢查抵債資產保管情況。三是制定抵債資產變現計劃,積極落實變現措施,及時進行變現處置。今年共處置抵債資產**件,變現收入***萬元。
##年雖然抓住了一些工作重點,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
一、資產保全部的職能作用還未能充分發揮,管理機制還未能完全到位,依法管貸工作還要進一步加強。
二、有些信用社的執行案件的執行效果不明顯,執行回收率不高,案件執行的連續跟蹤性不強。
三、部分信用社對依法收貸工作重視不夠,礙于情面,怕得罪人,不想訴訟、執行,特別是對崗位貸款,能拖就拖,能不問就不問,往往錯過依法收貸良機。
XX年工作將在克服不足,發揚優點的基礎上,抓住以下工作重點:
一是進行完善資產保全部的職能機制,增強依法管貸意識,提高依法收貸水平。
二是逐社制訂訴訟、執行計劃,幫助落實依法收貸措施。
三是每季進行一次依法管貸法律知識宣傳,加強依法管貸和依法收貸技能培訓。
訴訟案件管理制度范文2
在搞好自身建設的同時,遠東律師時刻銘記自己肩負的社會責任,熱心社會公益事業。成立17年來,遠東律師始終堅持免費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在黑龍江大學開展的為特困生捐資助學活動,已堅持10余年,為希望小學捐款捐物也走在省內同行的前列;在五一二抗震救災活動中,率先為災區捐款,捐款總額位居省內同行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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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項目
一、法律策劃類服務項目
1.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法律策劃。
2.公司/企業約束與激勵機制法律策劃。
3.公司/企業終止法律策劃。
4.資本運營法律策劃。
5.企業大型項目立項、對外投資、對外提供擔保、關聯交易、交易規則制定等重大決策的法律策劃。
6.企業產權流轉法律策劃。
二、法律控制類服務項目
1.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完善公司/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確保公司/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在法制化、規范化的前提下運行。
2.為公司/企業的生產、管理、營銷、儲運、采購等經營行為提供全程法律保障。
3.接受聘請擔任公司/企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三、法律救濟類服務項目
1.幫助/協助公司/企業建立證據保全制度。
2.為公司/企業、自然人提供刑事訴訟案件的/辯護服務。
3.為公司/企業、自然人提供民事訴訟案件的服務:
――各類合同糾紛。
――各類公司糾紛。
――各類不正當競爭糾紛。
――各類勞資糾紛。
――各類知識產權糾紛。
――各類民事糾紛。
――各類婚姻家庭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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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案件管理制度范文3
由于稅法規定既要確保稅收收入,又要與私法秩序保持協調;既要盡量減少對經濟的不良影響,又要體現出適度的調控,使得稅法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術性。[1] (P38)稅法的技術性特征導致涉稅訴訟也呈現出對專業技術性的要求。然而,長期以來我國實踐中一直有忽視稅法和稅收訴訟專業技術性要求的傾向,這反映在司法機構的設置上,即體現為沒有實現稅收司法機關的專門化。在缺少專門稅收司法機關的情況下,普通法院經常會因難以達到處理稅收訴訟的專業技術要求而求助于稅務部門,這不由得引發人們對稅務機關壟斷稅法解釋從而影響納稅人權利救濟的擔憂。[2] (P556-557)
一段時間以來,學界就稅收司法的獨立性問題開展了廣泛的討論,建立專門稅務司法機關的呼聲也日漸高漲。但對于建立何種形式的專門稅務司法機關,大家的意見并不統一。有人建議效仿美國、加拿大等設立專門的稅務法院,有人主張效仿法國、瑞典等設立專門的行政法院,也有人認為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現階段單獨設立稅務法院比較困難,故應先在人民法院系統內設置稅務法庭作為過渡,或者干脆主張以稅務法庭取代稅務法院的設置。現在看來,設立稅務法庭的主張似乎占了上風。該說認為,稅務案件的專業性和大量性、實現依法治稅和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需要使得設立稅務法庭極為必要,現行法律制度、司法實踐以及我國的人才狀況也使得設立稅務法庭成為可能。[3] (P98-99)但筆者主張,我國應嘗試在現行的普通法院系統之外,逐步設立專門的稅務法院,而不僅僅是稅務法庭。
隨著稅收法治的推進,涉稅訴訟案件數量則將大幅攀升。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都設立相應的稅務審判庭”, [3] (P99)不利于稅收司法改革根據實踐的需要逐漸推進,很難起到稅務法庭所謂的改革“過渡”作用。相比之下,根據涉稅訴訟案件的發生分布情況,首先選定若干個涉稅案件相對較多的區域,設立一定數量、合理審級的稅務法院,相對集中地解決涉稅訴訟,并且隨著稅務法院制度的成熟、涉稅案件數量的增加再逐步地推廣稅務法院的設立,進而構建完整的稅務法院系統的方案更為合理。一則這種方案有利于集中有限的司法資源加強涉稅訴訟案件多發地區的案件處理,凸顯稅收司法改革的實效性,二則這種循序漸進的改革方式風險較小,成本較低,靈活性強,更有利于改革方案緊貼實踐,穩步推進。因此,較之稅務法庭,設立專門的稅務法院更有利于現階段稅收司法案件的處理,更有利于納稅人權利的保護,更有利于稅收司法獨立的保障,也更有利于全國稅收司法的統一。
二、我國稅務法院的建制
(一)稅務法院應該隸屬于司法系統
各國設立的稅收司法機關,在管理上有兩種模式。有的隸屬于行政系統,比如財政部。如,丹麥、韓國;有的隸屬于司法系統,世界上多數國家即是采用這種模式。在我國,關于稅務法院(庭)的設置也有不同的意見,有人建議稅務法院(庭)應隸屬國家稅務總局或者財政部,但更多的學者則認為稅收司法機關應該隸屬于司法系統。筆者認為,稅務法院作為司法機關,理所當然應隸屬于司法系統,應該根據司法機關特有的組織管理要求對其進行設置和管理。從國際趨勢上看,美國、加拿大等國的稅務法院皆有從行政系統向司法系統轉變的實踐。比如美國聯邦稅務法院的前身即為創立于1924年的稅收上訴委員會,屬于行政系統的一個分支。1942年,稅收上訴委員會改名為稅務法院,但其實質還是政府行政分支機構。1969年,稅務法院最終被納入司法體系,更名為聯邦稅務法院,從而建立了今天我們所看到的聯邦稅務法院系統。[4] ( P52)加拿大建立稅收司法機關的嘗試始于1918年,當時加拿大所得稅法頒布剛過一年,稅收征納方面出現了較多的糾紛,聯邦遂成立了一個“臨時審判團”,專門審理所得稅案件。1948年,“臨時審判團”改為“審理委員會”,歸財政部管轄。1971年,“審理委員會”劃歸司法行政部門管轄,公正性得到加強,但仍隸屬于行政系統。1983年,加拿大聯邦決定成立稅務法院,作為司法審判體系的一部分,開始獨立地行使職權。[5] ( P36-37)從以上的介紹中不難看出,美國、加拿大的稅務審判機關皆有一個從行政系統向司法系統轉變的過程。應該說,這種轉變反映了現代司法和稅收法治的要求,體現了稅收司法的潮流和趨勢,我國在建立稅務法院時,理應借鑒學習。尤其在我國司法機關尚不獨立的情況下,如果將稅務法院劃歸行政部門管轄,其獨立性勢必更加闕如,最終必將淪為行政部門的附庸。因此,為了保證稅務法院的獨立,發揮稅務司法機關的應有職能和作用,稅務法院應該隸屬于司法系統,屬于國家司法審判體系的重要部分。至于其性質,則屬于我國《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的專門法院。
(二)應該按照經濟區域設立稅務法院和確定管轄
前已述及,我們應該嘗試不同于普通法院的管理和管轄體制,即應根據經濟區域合理組建稅務法院系統并確定管轄。這樣一方面可以避免司法區域與行政區域重合而帶來弊端,避免地方保護和行政干預,在人、財、物等方面為其提供保障,從而保障稅收司法的獨立。另一方面,也符合我國涉稅訴訟案件地區分布不均衡和財政能力、設立稅務法院資金保障存在地區差別的特點,有利于有針對、有重點、逐步地、系統地設立稅務法院。具體說來,可以根據各地涉稅案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以及財政能力,將全國劃分為若干大區,分別設立稅務法院,再于其下根據具體情況設立更低一級的稅務法院或者稅務法庭。這種做法與發達國家稅務法院的設置是一致的,比如加拿大聯邦稅務法院即根據需要在全國主要城市設立稅務法庭,如多倫多市設有三個稅務法庭,溫哥華設二個,渥太華設一個,一般地區的稅務法庭則與普通法院一起辦公。[6] (P152)這種模式充分考慮了地區經濟、案源情況,反映了司法實踐的需要,不失為一種較有效率的選擇,完全可以為我們所借鑒。當然,在設立稅務法院時,除了主要依據經濟區域之外,也應適當考慮民族、法治程度和風俗習慣等方面的區域要求。在受理案件時,各稅務法院應該根據各自所在的區域確定管轄,其范圍與其設立時劃分的司法區域是一致的。
同時,我們應當建立稅務法院垂直管理系統,并應充分考慮稅收司法的審級要求。我國普通法院采用的是四級兩審制度,專門法院如鐵路法院、海事法院等一般采用三級兩審制,且其第二審法院一般為各省的高級人民法院,且均受最高人民法院的領導。與此不同的是,加拿大的稅務法院與聯邦上訴法院、最高法院是一種平行結構,彼此之間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5](P37)而在美國,納稅人對于區法院的判決,可向上訴法院起訴;對于巡回法院的判決,可向聯邦巡回上訴法院起訴;對于稅務法院的判決,則可向上訴法院起訴。對于上訴法院和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判決,則可向最高法院起訴, [7] (P352)因而其稅務法院系統和一般法院系統是一種交叉關系。在筆者看來,從保證司法統一和維護最高法院權威的角度看,最高法院領導專門法院并對案件享有終審權,是比較合理的,我們并不需要效仿加拿大那樣強調稅務法院對于聯邦最高法院的絕對獨立。但是,為了避免地方保護和行政干預進而保障司法獨立,不應賦予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審查、監督稅務法院審理的案件的權力。而對于當事人選擇向普通法院起訴(前已述及)的案件,在符合兩審終審和審判監督制度要求的情況下,高級人民法院則有權審理。
(三)稅務法院巡回審理制度
采用三級兩審的稅務法院制度,則稅務法院在數量上必然相對精簡,分布上也不如普通法院那樣覆蓋普遍、全面。而我國現階段涉稅訴訟雖然不多,但也有一兩千件,從長遠看更會大量增加;分布上雖然比較集中,但也有大量零散性案件存在。那么,在稅務法院的分布存在區域差別、一審稅務法院管轄范圍比較大的情況下,這些零散性案件的審理無疑就比較困難,讓每一個當事人都長途跋涉到相應的管轄法院去起訴或者干脆放棄向稅務法院起訴的權利而向當地的普通法院起訴無疑不是保護納稅人權利的應當之舉。而巡回審理制度則可以比較有效的解決這一問題。美國等國家很早就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巡回審判制度,加拿大聯邦稅務法院的法官也有權獨立代表稅務法院行使職權,在全國各地巡回審理案件。[6] (P153)可惜的是,我國并沒有建立系統的巡回審判制度,各地以往所設的所謂“交通巡回法庭”、“衛生巡回法庭”、“水利巡回法庭”以致“農機巡回法庭”等往往成為協助交通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水利部門、農機管理部門等行政部門進行現場執法的附庸,其所謂“巡回法庭”也不是經常到各地審理案件,其作為“派出法庭”的特征倒更加明顯。這樣的“巡回法庭”和發達國家的“巡回法庭”、“巡回法院”、“巡回審理”在根本上是不同質的東西。在關于設立稅收司法機構的方案中,也有人就提出了建立巡回稅務法庭的設想。不過在他們的建議中,巡回稅務法庭是作為一種替代稅務法院(庭)的臨時性的存在,其主要審理第一審稅務案件,二審則都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巡回稅務法庭同時要受國家稅務總局的領導。[8] (P49)這種設置一則不具有救濟的穩定性,二則會使最高法院不堪訴累,三則有悖司法獨立的要求,因而是不具有可行性的。但是,這種設想看到了稅務案件發生、分布上的特點和普遍建立稅務法院的難處,在某些方面反映了實踐的要求。如果將其加以改造,建立一種作為司法體系框架內的、輔助稅務法院審理案件的、長期的穩定的巡回審理制度,則對于稅收司法機關體系的合理建立和稅收司法改革的順利推進,對于稅務案件的解決和納稅人權利的保護都將起到重要而積極的作用。
(四)稅務法官選任和管理制度
稅務法官既應具有法官的任職資格,也必須具有相關的稅務知識。選任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由法院中對審理稅務案件比較有經驗的法官充任稅務法院法官;二是通過司法考試從社會中挑選出的合格的稅務法官。[3] (P99)我國不存在兼職法官,但在某些國家則還有兼職法官的制度,如加拿大稅務法院就聘有一些兼職法官,兼職法官由大法官任命,享有同正式法官相同的權力。現階段我國同時滿足法官任職條件和稅務專業條件的法官數量比較有限,隨著稅收法治的發展,涉稅案件勢必大量攀升,稅務法院對專業人才的需求量也會不斷增長,我們有必要加強對這方面人才的培養,以期有更多符合條件的人才充實到稅務法院中去。在法官的管理上,應當在組織人事等方面避免行政機關的干預,也應避免法院對法官獨立審判具體案件的不當限制。如美國的法官都是終身制的,加拿大聯邦稅務法院的法官一經任命即終身任職。除了職業保障之外,稅務法官還應有生活保障、學習進修機會保障等多方面的保護,以期獨立、專業的進行稅收司法活動。
三、我國稅務法院的運作
(一)稅務法院的受案范圍
訴訟案件管理制度范文4
一、投標報價...41.投標報價總表...41.1報價明細表...51.2報價明細表...6
二、投標函...7
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83.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83.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9
四、資格證明文件...104.1《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物業管理資格證書》及相關資質證書原件復印件...104.2投標人簡介...104.2.1投標人簡介、規模、設施、現狀...104.2.2投標人組織機構、管理模式、管理制度...114.2.3投標人人力資源...124.3投標人近年物業管理業績...134.4投標人財務簡況表...144.5投標人聲明...154.6投標人目前涉及的訴訟案件或仲裁...16
五、商務響應...175.1合同響應...17
第二部分技術文件...18六.技術響應...196.1用戶需求書響應表...196.2技術響應表...206.3投標人擬為本物業管理項目配置人力資源概況...216.4物業管理方案...226.4.1服務方案概述...226.4.2服務計劃...226.4.3保潔服務...236.4.3.1合理的分工和保潔工作程序:...236.4.3.2全面的保潔員培訓...246.4.3.3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246.4.3.4專業的保潔用工具、清潔劑、設備設施...246.4.3.5公共區域保潔服務工作目標...266.4.4安管服務...266.4.4.1人員配置...266.4.4.2安管服務主要設備工具...266.4.4.3工作程序...276.4.5項目管理...276.4.6質量保障...286.4.7公司管理制度...286.4.7.1崗位職責...286.4.8員工培訓與發展...316.4.8.1員工技能培訓...316.4.8.2員工激勵大會...316.4.8.3員工特別行動系列計劃...326.4.8.4主管發展...326.4.8.5班組長發展...326.4.8.6經理發展...336.4.9文件資料、檔案的建立、保存及交接...336.4.10原崗位工作人員的交接方法...346.4.11物業管理安全責任及賠付...346.4.12物業服務總體承諾...34
第三部分其它文件...35
七、其它資料...367.1招標服務費承諾書...367.2投標保證金退還說明...37第一部分商務文件
一、投標報價1.投標報價總表投標報價總表[價格單位:(人民幣)元]序號分項內容時間分項價格備注1工資福利1年436529.002辦公營業費1年10800.003稅費1年29122.004利潤1年35786.00一年總計(大寫)肆拾柒萬陸仟壹佰陸拾玖元整(小寫)476,169.00元整注:1.此表總計是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包含所有需采購人支付投標人的費用。2.上述報價包括投標人派駐人員工資、福利、服裝、社保、住房補貼、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基本住院醫保等招標文件要求的所有費用,但不包括保潔物料及物品、安管設備及維修費用。3.報價均已包含所有需投標人交納的稅費。投標人(法人公章):XX物業管理公司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日期:1.1報價明細表管理費構成明細[貨幣單位:(人民幣)元]序號項目名稱、內容單位數量(工作量)單價(月金額)總價(年金額)1人員工資費用21人34564.92414779.002人員調配管理費10元/人/月210.002520.003不可預見雜費400.004800.004辦公通訊費350.004200.005辦公用品50.00600.006交通費100.001200.007營業稅總收入5.5%2182.4426189.008其它稅費(印花稅/堤圍費)總收入0.1%39.68476.009利潤(總收入—營業稅—其它稅費)*5%1783.7521405.00合計(時間按一年計算):476,169.00元整大寫:肆拾柒萬陸仟壹佰陸拾玖元整注:此表為物業管理服務費投標報價總表之明細表,如果單價與總價不符時,以單價為準,修正總價。投標人(法人公章):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日期:1.2報價明細表人員工資費用構成明細[貨幣單位:(人民幣)元]部門人數工資總額員工社保費及醫療保險員工費用月費用年費用月費用年費用月費用年費用保潔部1010463.18125558.003276.0039312.003205.0038460.00安管部1117620.74211449.00合計(時間按每一年計算):414779.00元,大寫:肆拾壹萬肆仟柒佰柒拾玖元注:1、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節假日加班費。2、員工社保費及醫療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住院醫療保險。3、員工費用包括:福利費、工服費、教育經費、住房補貼。投標人(法人公章):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日期:
二、投標函投標函致: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我方確認收到貴方提供的XX的物業及相關服務招標文件全部內容,我方: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投標者正式授權XX/副總經理代表我方進行有關本投標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電子文件一份,唱標信封一份。包括如下等內容:(一)投標函(二)投標報價表(三)全套資格證明文件(四)技術商務響應文件;(五)應招標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幾點:
(一)我方決定參加:招標編號為XX的投標;
(二)全部物業管理服務的投標總價,詳見投標報價表;
(三)本投標文件的有效期為投標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標,有效期將延至合同終止日為止;
(四)我方已詳細研究了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參考資料以及有關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棄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見或誤解的一切權力。
(五)我方承諾投標文件中的一切資料、數據是真實的,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規定的開標時間和日期之后,投標有效期之內撤回投標,則投標保證金將被貴方沒收。
(七)我方同意按照貴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與投標有關的任何其它數據或信息。
(八)我方理解貴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標價或任何貴方可能收到的投標。
(九)我方如果中標,將保證履行招標文件以及招標文件修改書(如果有的話)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合同書》中的全部任務。
(十)如我方被授予合同,由我方就本次招標支付或將支付給招標機構的招標服務費列于招標文件要求的承諾書(承諾書號CN083Z639ZFG639JO)中。
(十一)所有與本招標有關的函件請發往下列地址:地址:XX郵政編碼:528400一電話:XX傳真:XX投標人(法人公章):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日期:
訴訟案件管理制度范文5
關鍵詞: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依法清收
Abstract:Atpresent,ourstate-ownedcommercialbanksarepuzzledbyclearingandrecoveringnon-performingassetsandloweringnon-performingassetsproportion.Legallyclearingandrecoveringnon-performingassetsisthemainwaytoachievethegoalofloweringnon-performingassetsproportion.InthepresentcreditandlegalsystemenvironmentofChina,state-ownedcommercialbanksshouldmaketheiradvantageofverticaladministration,improvecentralizedmanagementofeconomicdisputecasesbyintegratingmanpowerresources,exploretheinnovativeapproachesofspecializedclearingandrecovering,intensivemanagementandmarket-orientationmanagementandfindasolutiontothelowbenefitoflegallyclearingandrecoveringnon-performingassets.
Keywords:stat-ownedcommercialbank;non-performingassets;legallyclearing&recovering
不良資產清收管理是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的重點、難點。近年來,隨著各行新增不良資產涉法清收問題增多和存量不良資產清收空間逐漸縮小、難度增大,依法清收工作越來越重要。但是,在依法清收工作中,由于各行特別是基層行普遍面臨著缺乏法律專業人才資源,在當地法院訴訟案件中地方干預多,在上級法院訴訟案件中各自協調、處理分散、效率遲緩,各行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勝訴未執結金額高、訴訟費墊支金額高、案件損失金額高而收回率低的“三高一低”狀況,全轄依法清收的專業層次和整體效益亟待提高。對此,在管轄行層面上積極探索資產風險管理、不良資產經營、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相結合的清收路徑,著力構建大經營專業化績效拓展機制,充分發揮現有法律事務人員的專長作用,深層推進不良資產的專業化追償,實施集中強化依法清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集中強化依法清收的內涵
集中強化依法清收,是指在落實各行現行相關專業管理制度、要求不變的基礎上,按照系統原理,以管轄行為主、當事行為輔,整合轄內法律人才資源,在特定層面、環節集中處理相應審級法院以銀行為原告經濟糾紛案件的不良資產依法清收模式和專業工作。
二、集中強化依法清收的組織機構
整合或依托管轄行法規、風險、資產經營部門組成經營性、服務性、專業性相結合的依法清收機構,集中本級轄內具有法律事務、風險管理、資產經營管理專長的人員,專業從事依法清收保全工作,提升資產風險防范和經濟糾紛案件處理層次。案件量大且內部法律人才缺乏時可從本行律師庫或所需專長人員中臨時彌補。
三、集中強化依法清收的層次范圍
根據銀行相關管理制度,按照各行經濟糾紛案件轉授權限和人民法院系統民事案件管轄權限對稱、結合的原則,相應管轄行依法清收機構可集中以下四類屬本級行管轄權限的經濟糾紛案件。
1.超過當事行轉授權限的經濟糾紛案件。
2.超過當事行所在地法院管轄,在上級法院審執的經濟糾紛案件。
3.當事行因原審判決不公需上訴、申訴至上級法院的經濟糾紛案件。
4.當事行在本地法院執行不力,需提級執行或異地執行的經濟糾紛案件。
符合上述范圍的經濟糾紛案件,在做好案件及訴訟費墊支清理的基礎上,按擬訴、已訴兩類分別集中、處理。
首先,當事行擬訴的案件。按規定經調查、審查、審批、移交后集中管轄行依法清收機構全程處理。
其次,當事行已訴的案件。移交上級法院的遺留案件或須提級執行、異地執行的案件,應提供相關擔保手續、保證期間執行期限的證明材料、審執階段的法律文書、借款人及擔保人現期財產狀況、未審結未執結的情況說明等相關材料。其中:①屬內部員工案件,實行自愿移交,經管轄行依法清收機構審查同意后接收。②屬外聘律師案件,當事行移交需上報雙方解除原《委托協議》的書面文件,或上報雙方同意變更委托條款的補充協議或修改協議,并報審實施。
四、集中強化依法清收的程序
為全面、科學、規范、高效推進依法清收工作,對管轄行集中的經濟糾紛案件,應實行以效益為目標的專業化、全程化、規范化、精細化和責任制管理,按以下程序運作:
1.擬訴調查階段。由當事行根據管戶信貸檔案等負責調查、收集完成,向管轄行法規或風險部門報送《擬訴調查報告》并附全部證據材料。主要內容包括:訴訟時效、保證期間時效的證明材料(最后一次必須提供),擔保手續的有效性、合法性,借款人、保證人的經營、財務、可供執行財產情況,預計可清收資產處置變現金額等。上報期以預警信號和訴訟時效、保證時效為限:債務人、保證人有逃廢債現象的隨時上報或先保全后上報;一般案件至少于訴訟時效、保證期到期一個月前上報;重大疑難案件至少于訴訟期、保證時效到期兩個月前上報。
2.訴前審查階段。由相應管轄行法規或風險部門完成,同級行依法清收機構前置介入,根據報送擬訴案件材料,從事實證據、法律法規、管理權限、預測效益等方面進行分析、審查,主要包括訴訟時效、擔保時效,訴訟主體審查,證據是否充分,案件處理權限,訴訟成本及預測效益等,并按三種情況分類限期處理。
首先,對證據充分且具有可訴性的本級行權限內案件,自簽收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審批,重大疑難案件20個工作目內完成審查審批。其次,對證據不全的上報案件,及時退回當事行限期補充材料,補報確認后同上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審批。再次,對預測匡算收不抵支的無效益案件,暫采取非訴方式下達《法律事務提示函》、《法律事務督辦函》提出指導意見,由當事行負責監測保全。
3.訴訟追償階段。由相應管轄行依法清收機構專業化追償,全程精細化管理、市場化處置,當事行和相關部門搞好配合。
立案環節。依法清收機構自簽收經審查審批后案件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立案前應逐案研究制定訴訟方案,主要內容包括事實認定證據分析、法律適用、訴辯要點、法官選擇、注意事項、結果預測等。立案時要積極聯系法院緩繳訴訟費,以減少墊付資金的額度和期限。
審理環節。立案后依法清收機構應做好庭前準備工作,適時掌握案情動態,并按時提交證據,如有必要,當事行應派管戶經理、風險經理或其他了解案情人員協助出庭。庭后要及時保持與經辦法官的聯系溝通,跟蹤了解審理動向,在全力維護本行合法權益前提下促進法院快審早判。如有結論性意見(如一、二審判決書,調解書等)應及時聯系,反饋當事行和本級行法規部門。
執行環節。是實現債權追償、提高訴訟效益的關鍵。法院裁判的法律文書簽收后,依法清收機構應適時申請執行,著力探索內外結合、上下聯動、左右互補的專業化、全方位、立體型執行模式,加大對被執行人的執行力度:即對外聯系法院實行專題部署、限期執行、提級執行、異地執行、定員集中執行,聯系相關中介機構公開招標、風險委托執行等;對內啟動責任追究、獎懲激勵機制,促進當事行及相關部門、人員通力配合,進一步查找、收集借款人、保證人的財產線索。并視案情采取變更和追加被執行主體,主張優先受償、提出參與分配、行使代位權等多種追償措施,最大限度地清收保全本行不良資產。
處置環節。對集中依法清收的非現金資產依法清收機構應及時協調執行法院盡快評估、拍賣、清場;對執行法院暫未拍賣出的非現金資產,依法清收機構應建議執行法院擴大范圍、渠道與有權行招商引資或聯合評估拍賣;經上述程序仍未拍賣的非現金資產,依法清收機構應督促執行法院及時裁定為本行抵債資產,由有權行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后集中批量公開拍賣。
結案環節。案件終結后,依法清收機構應及時將所辦案件全宗材料進行移交,由法規或風險控制部門、當事行按相關規定進行系統錄入、檔案管理等。
五、集中強化依法清收的配套措施
為降低訴訟成本費用,提高案件處理效率,解決以往各基層行在上級法院處理、協調案件及到管轄行進行案件報批、外聘報批、墊支報批等往返奔波、延時耗力的分散狀況,統一采取對外以管轄行為訴訟主體辦理案件,對內實行歸并所屬行“集中收支墊付,分別建立臺賬,逐案軋計損益,核撥清收資金”核算案件的綜合提升經營管理模式。
1.集中收支墊付。依法清收機構集中辦理各當事行案件發生的受理費、保全費、評估費、執行費等規費,暫由本級行財會部門在“墊付訴訟費”科目統一墊支,以法收回的貨幣資金先劃入本級行“其他應付款”科目。
2.分別建立臺賬。管轄行財會部門統一在上述科目中對各發案行分別建立經濟糾紛案件訴訟臺賬,明確專人管理,做好收支記賬。
訴訟案件管理制度范文6
一、健全信息公開工作領導機構
及時調整空虛了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管理。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為副組長,各職能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指定辦公室負責該項工作。加強了政務公開的組織領導,形成信息公開工作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協調運行機制。
二、明確分工。
各業務科室提供信息來源,指定局辦公室為信息具體機構。包括工作動態、法律法規、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部門預算、機構職能和其他信息等方面的內容。制定了年度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計劃下發給各科室和下屬各單位。堅持工作動態等信息的及時更新。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司法局網站共各類信息56條,年。其中:部門動態欄目信息51條,法律法規1條,社會公告4條。
2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雖然我局沒有接到信息公開申請,年。但對信息公開申請我做了充沛的準備。
3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
局未因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引起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案件發生。年。
三、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章制度
明確、細化局機關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工和職責,局制定了市司法局網上信息管理規定》等管理制度。建立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協調、失密審查、廓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備案、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責任追究一系列制度。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四、存在主要問題及下步工作
但是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表示在以下方面:一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深度和廣度等方面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信息系統管理缺乏專門技術人才;三是宣傳力度不夠,雖然我局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一些群眾對司法行政相關工作知曉率還不夠高。
局將突出抓好以下幾項工作:年。
一是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政務信息公開相關制度。
二是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并及時公開需要公開的信息,確保公開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三是加強機關工作人員計算機操作技能培訓。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常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