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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整治工作情況匯報范文1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公路技術狀況和優化路域環境為目標,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為主、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的工作原則,遵循“明確責任、齊抓共管、整體推進、長效治理”的工作方針,采取“凈化、綠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遮擋”的工作方式,著力解決公路管理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公路基礎設施、優化路域環境、美化沿線景觀,創造文明、優美、舒適、安全、暢通的公路通行環境,提升公路綜合管理服務能力和水平,樹立我區交通公路的良好形象。
二、綜合整治范圍和路域環境現狀
(一)綜合整治的范圍
我區轄區內的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及其沿線兩側各500米可視區域內路域環境,具體分為公路用地范圍內的公路基礎設施及公路行業綜合管理整治,以及公路用地范圍以外沿線兩側包括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在內的各500米可視范圍內路域環境的綜合整治。
具體整治路線:S29濱博高速17.6Km,G205山深路21.2Km,S235湖南路4.3Km,S236博沂路32.9Km,S294張博附線4.8Km,S327臨仲路長47km等,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6條,共計85.5Km。途徑、(域城)、等10個鎮、。
(二)路域環境的現狀
1.沿線垃圾。公路兩側有多處垃圾場、垃圾堆,尤其高速路兩側村莊有垃圾池及大量玉米秸稈、柴垛,穿村段落有垃圾池或垃圾箱位,部分路段有建筑垃圾,影響了公路路容路貌和行人與車輛視線及正常行駛。據現場調查,需要清理的生活垃圾157處20088立方米,建筑垃圾131處588407立方米,柴垛等雜物807處。
2.沿線綠化。公路兩側綠化主要為林帶、景觀園林綠化,但有部分路段林帶缺失,需綠化補植,路口至張博附線路口處綠化較差,穿村路段綠化需重點補植,3處隧道所處山體綠化不足,需重點加強綠化。部分河道及水塘水質污染嚴重,橋頭垃圾堆積,河道邊坡不順適,河岸綠化較差,與周圍生態環境不協調。據現場調查,需要新做綠化25995米(單側),綠化補植8790米(單側),治理河道、湖泊生態環境12處12150米。
3.沿線建筑。濱博高速沿線有多處離高速公路隔離柵較近的廢棄房屋,距離從1米至100多米不等,大多已破舊不堪。個別路段存在殘墻、斷壁、破房及拆遷不到位現象,路口至張博附線路口兩側房屋離公路較近,需通過不同的方式進行治理。公路沿線亂堆亂放現象嚴重,尤其廠區建材、經營業戶及穿村路段住戶門前物品亂堆亂放、亂搭亂建,臟亂差現象影響了路容路貌。據現場調查,需要治理的殘墻、斷壁、破房及違章建筑258處,臟亂差建(構)筑物93處。
4.占用公路。公路沿線存在多處經營業戶,個別商家甚至占路經營,車輛維修、清洗點處車輛亂停亂放,洗車污水流至邊溝甚至路面。沿線集市貿易占用公路機動車道,逢集時段嚴重影響了車輛的正常行駛,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必須進行遷移,需重點清理整治。據現場調查,需要清理占道經營及車輛維修點、清洗點26處,公路市場6處。
5.平交道口。公路沿線部分平交道口未硬化,已硬化的平交道口有的未做輔道涵,影響了公路邊溝正常排水。據現場調查,需要硬化平交路口248處74150平方米,做輔道涵167處1154米。
6.通行秩序整頓。公路沿線客運車輛停車無序,出租車隨意上下乘客,公路上隨意停放車輛現象較多。
7.超限超載漏撒治理。作為國省道主干線,大型載重貨車不斷增加,超載超限車輛屢見不鮮,需重點清理整治。
三、綜合整治標準及責任分工
(一)沿線垃圾
1.整治標準:對公路兩側(可視范圍500m內)的生活垃圾堆、白色污染要進行清理,查清垃圾來源,對群眾進行宣傳教育,禁止亂倒垃圾;公路邊溝內不得堆放農作物秸稈等雜物,不得露天焚燒樹木枝葉、枯草及其它廢棄物。
鎮村(社區)成立專門機構負責垃圾治理,提高垃圾收集率、壓縮密閉運輸率,實行統管統運,集中處置。國道、省道兩側不得設置露天垃圾池,路側現有的垃圾池及垃圾箱遷移到20米以外的村莊內或綠化帶后面。對路側的建筑垃圾,能清理的要進行清理,不宜清理的要用土覆蓋,土壤要達到種植土的理化指標和土壤肥力標準,并在上面進行植物綠化。對可視范圍內的柴堆、土堆、草堆、糞堆統一清理。對可視范圍內的亂堆亂放進行清理或綠化遮擋。
2.責任分工:公路邊溝外沿(征地范圍)內的任務由區公路分局負責組織,公路兩側500米可視范圍的任務由各鎮、負責,區建設局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一并督導實施。
(二)沿線綠化
1.整治標準:根據各條公路不同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本著因地制宜、綠化和美化相結合的原則開展綠化工程。首選林帶為主,建議因地制宜種植不少于20米寬的林帶進行綠化;也可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景觀帶或景觀帶加背景帶進行綠化,做到規劃科學、布局合理、四季常綠、三季有花、錯落有致、色彩豐富、風格協調并與自然景觀相協調。
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做到景觀統一協調、適地適樹。樹種選擇和配置模式要針對丘陵、平原等不同地形地貌,以及現有道路交叉口、廠區、果園、苗圃和林帶進行區別對待,因地制宜確定適宜的綠化模式。公路兩側綠化標準、檔次應基本統一,相互協調,突出簡潔明快的風格,綠化特色大體一致,和諧美觀。利用涵洞路口、交叉口做異質景觀(與林帶景觀有變化),視線、視野也隨之有遠近開合的變化,形成空間序列景觀序列,縱向產生視線收放景觀韻律,加之不同標準段的樹種變化,達到景觀豐富,步移景異的效果。對公路外側深溝、大橋外段栽植毛白楊、旱柳、雜交楊等高大喬木;在高壓線下可栽植不影響線路安全的小喬木或花灌木。路側有果園的路段,要在果園外側見縫插針,栽植部分常綠樹或花灌木。
對穿村鎮路段已經綠化的段落要適當進行補植;對無綠化的段落要進行高起點、高標準綠化。選用綠籬進行遮擋,綠化植物建議用蜀檜、龍柏等,高度不低于2.5米,根據胸徑大小確定株距進行密植,保證起到遮擋密實的效果。
對沿路可視范圍內的荒山、破損山體、隧道口要進行凈化、綠化處理,在山坡上密植檜柏、龍柏等常綠樹種進行生態環境整治。
對沿路可視范圍內的河道進行水質凈化處理,嚴禁河道沿線企業及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對河道兩側各500米范圍進行綠化,種植垂柳、國槐、龍爪槐等植物,做到視覺舒適、無污染、生態環境和諧發展。
鎮村(社區)建立管護隊伍,抓好日常管理,加強病蟲害防治,及時清理死株枯枝并及時補植,做到樹體管理規范,綠化帶整齊美觀,無雜草。
2.責任分工:公路行道樹綠化工作由區公路分局組織完成,城區范圍的由區園林局組織實施,其他綠化工作由區林業局組織實施,河道治理工作由區水務局組織實施。3月中旬由區林業、水務、園林部門分別做出綠化、河道整治、美化方案,報區公路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審定后,3、4月份組織完成。具體綠化工作由林業局提供苗木和技術指導,各相關鎮、負責組織完成栽植、養護管理等任務。
(三)沿線建筑
1.整治標準:公路兩側建筑要美觀、整潔,對殘墻、斷壁、破房之類建筑要進行拆除;對公路兩側20米范圍內和沿路村莊的違法、違章建(構)筑物及非公路標志要堅決制止和拆除,尤其對處于彎道處影響視距的違章建筑或亂搭亂建房屋必須進行拆除。對占用橋梁及跨線橋橋下空間亂堆亂放的行為也要堅決取締。
對公路兩側20米范圍內手續完備的臟亂差建(構)筑物(含村莊民房),有綠化空間的首選用綠籬進行遮擋,高度不低于2.5米,根據胸徑大小確定株距進行密植,保證要起到遮擋密實的效果;無法種植綠籬遮擋的,墻體要統一整治、粉刷,粉刷顏色要按照區里確定的統一色調進行。
路側住戶門前亂堆亂放的物品要進行徹底清理。對沿線的廢品收購點、煤場、砂場等首先具備綠化遮擋的要進行遮擋;其次不具備綠化遮擋條件的要在公路外20米壘砌墻體、設置隔離柵隔離,并采取立面粉刷,對已經用隔離柵隔離但仍能通視的廢品收購點、煤(砂、礦)場要在隔離柵內側進行遮擋;對沿路的亂貼亂掛現象進行取締,切實達到整體美化效果。
2.責任分工:各相關鎮、按轄區地段工作任務組織完成,區建設局、區城管執法局配合。違法設置的非公路標志標牌的清理工作由區公路分局負責完成。
(四)占用公路治理
1.整治標準:全面取締公路占道經營、占道擺放燈箱廣告及車輛維修、清洗等現象,公路邊溝外側20米范圍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占路經營,加大對占用公路危害的宣傳力度,依法查處違法占用公路的行為。在公路上設置客運車輛、出租車臨時停車站點,規范客運車輛、出租車臨時停車行為。全面取締沿線占用公路的集市貿易,做到公路兩側外緣50米范圍內無集市貿易,原有集市遷移后要合理規劃并落實必要的集市場地。
2.責任分工:各相關鎮、按轄區地段工作任務組織完成。區交警大隊、區工商分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交通局按各自的業務范圍,負責配合實施,完成各種工作任務。
(五)平交道口
1.整治標準:平交道口要設置規范,距路面邊緣硬化長度不少于50米,少于50米的要與地面構筑物(建筑物)相接。與公路連接的平交道口原則上低于公路路面,穿村路段同側相鄰平交道口距離原則上不少于200米,其他路段同側相鄰平交道口距離原則上不少于500米;排水受影響的,必須設置蓋板涵或圓管涵,其跨徑或管徑平原地區不小于1米,山區不小于0.6米,確保排水暢通。
2.責任分工:各相關鎮、按轄區地段工作任務組織完成。平交路口和輔道涵的實施,屬公共事業所在地的,由各鎮、統一組織完成,屬企事業單位的,原則上均由各自組織,按統一設計標準,各鎮、負責督辦完成。區公路分局負責技術管理和技術指導。
(六)通行秩序整頓
1.整治標準:全面加強公路交通秩序整頓,高速公路要重點整治大型貨車長期占壓超車道、占用緊急停車帶行駛和客車隨意上下乘客、在公路上隨意停放車輛等違法行為;快速處理交通事故,及時疏導交通,避免長時間壓車、堵車事件發生。國省道公路要重點治理隨意停車、隨意上下乘客等現象,客車站牌要做到合理、規范。
2.責任分工:公路交通秩序的整頓工作由區交警大隊負責,高速路管理處負責高速公路上整體工作,區交通局負責客運秩序方面的工作。
(七)超限超載漏撒治理
1.整治標準:運輸散裝貨物車輛必須要做到密閉運輸,車輛超限率在5%以下。依法查處漏撒揚塵、超限超載車輛,嚴厲打擊集結闖崗、暴力抗法行為。
2.責任分工:此項工作由區交通局、區公路分局和區交警大隊按各自職責范圍負責實施。
四、集中整治工作進度及時限安排
按照綜合整治內容、標準、要求和職責分工,整治工作進度計劃安排和時間要求如下:
(一)開展公路綠化美化工作階段(3—4月份)
1.國省干線公路兩側缺行斷壟綠色林帶的補植(4月底前全部完成)。
2.城市出入口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區域的立體綠化美化工作完成70%。(5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3.可視范圍內的荒山、荒坡、破損山體、河道的整治恢復和綠化工作完成60%。(6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4.及時清理公路沿線可視500米范圍的各種垃圾;清理公路市場及公路上亂堆亂放、亂倒亂停等。
(二)開展“百日會戰”活動階段(5—7月份)
1.對公路建筑控制區內違法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包括違法設置的非公路標志標牌),嚴重影響行車視線和通行安全的建筑物、地面構筑物,公路兩側臨路亂搭亂建的棚屋攤點,公路沿線可視范圍內有礙觀瞻的破舊建筑物、殘墻斷壁,要全部清理拆除完畢;對保留的沿線建筑物立面全部統一進行粉刷。
2.穿村鎮路段無臟、亂、差、阻現象,全部達到“五化”(硬化、凈化、亮化、綠化、美化)的標準要求。(7月底前全部完成)
3.完成公路集貿市場遷移工作。(6月底前全部遷移)
4.平交路口和輔道涵工程完成80%。(8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三)迎接集中考核評比階段(8月份)
全面完成各項整治內容,迎接全市集中考核評比。(8月10日前)
(四)迎接檢查驗收考評階段(8月—12月)
進一步鞏固和提高整治活動,全面迎接國家交通運輸部檢查驗收考評(8月20日—12月31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了區公路綜合整治年活動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區公路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定期聽取整治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交通局,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具體負責全區公路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督促、協調、調度、考評、迎檢等工作,及時向區公路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并向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反饋通報日常和定期檢查考評情況。各相關鎮、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并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對本轄區公路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明確整治任務、目標和責任,認真落實,全力推進,確保取得明顯成效。
(二)積極籌集資金。公路用地范圍外可視500米范圍內的綜合整治所需資金,由各相關鎮、負責籌資解決,區政府將根據綜合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和考評驗收情況進行獎勵。各鎮、要克服資金制約的困難,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多渠道籌集資金,保障整治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加強輿論宣傳。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公路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綜合整治的目的、意義、內容和要求,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和公眾的理解、支持,做好公路沿線群眾的思想工作,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公路綜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