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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調研報告范文1
浙江省是豆制品大省,富陽、浦江是豆制品加工的主要集中地,除了比較著名的豆腐皮、腐乳產品外,臭豆腐也是最著名的豆制品之一。臭豆腐作為豆制品的一種,分為臭豆腐干和臭豆腐乳,是一種極具特色的休閑小吃,具有悠久的歷史,從魏代到明清時代均有大量史料記載。在中國及世界各地的制作方式和食用方式均存在地區上的差異。但都是聞起來臭,吃起來香,這是臭豆腐的特點。
臭豆腐根據工藝不同分為發酵和非發酵兩種。街攤上的油炸臭豆腐一般都是屬于非發酵臭豆腐,而發酵的臭豆腐是腐乳的一種,學名青方腐乳。
青方腐乳生產工藝過程如下:大豆篩選浸泡沖洗研磨除渣豆漿煮漿點腦壓榨成型豆腐切塊接種前期培菌搓毛腌制配鹵煎鹵裝壇后期發酵成品腐乳。
發酵臭豆腐的臭味是由于發酵后一部分蛋白質的硫氫基和氨基酸游離出來產生硫臭和氦臭。
非發酵臭豆腐即油炸臭豆腐的生產工藝為如下。
從臭豆腐的生產工藝可以看出兩種制作臭豆腐的方法都需要較長時間,且工藝較為復雜。最近有報道稱有人使用化學原料快速制作臭豆腐:使用硫化鈉(又名硫化堿)、硫酸亞鐵(又名綠礬)的快速生成法生產臭豆腐,即硫酸亞鐵與硫化鈉、發酵物作用后生成硫化鐵而使豆腐呈墨黑色,并發出異臭味,同時還生成其他有毒物質。這種加工方法只需兩三天即可,成本極低,而附著在豆干上的黑色比較牢固,臭味與傳統方法的臭味不易辨別。然而硫化鐵不能被消化道吸收,有低毒;并且硫化鈉在胃腸道中能分解出硫化氫,可引起硫化氫中毒,長期食用化工原料制作的臭豆腐勢必對人體產生危害。國家的第一批“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中,硫化鈉名列其中。現在市面上豆制品種類較多,小攤販也常自制臭豆腐進行銷售,豆制品中的硫化鈉等硫化物的檢測目前尚無國標方法和相關報道,對市場上銷售的臭豆腐的硫含量一直都沒有進行過檢測,也沒有關于浙江省臭豆腐硫化物含量的調研報告,所以運用合適的檢測方法對市場上臭豆腐中的硫含量進行檢測,并進行全市多方位的調研不單有填補空白的意義,更為應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隱患打下基礎。
調查研究方法和內容
從2010年到2011年,本單位通過各種渠道購買了鹽臭豆干、白色臭豆腐,青方臭豆腐、自制臭豆腐,腐乳及已炸熟的臭豆腐等6類有特征臭味的豆制品。共購得樣品34批次,其中包裝25批,散裝9批,生制品31批,熟制品3批,覆蓋面廣具有代表性。采用無臭味豆腐(南豆腐)作為空白對照實驗,自行研究合適的檢測方法,對其中的硫化物含量進行檢測(硫化物主要指溶解性無機硫化物和酸溶性金屬硫化物),歸納總結并進行調研。
實驗步驟和調查結果
實驗步驟:
步驟1.對購買的樣品進行粉碎取樣,由于豆腐含水量較高,將每種產品瀝下的臭水,采用國家標準GB/T 16489-1996《水質硫化物的測定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對其進行檢測。
步驟2.對樣品粉碎處理后,將臭水和樣品一起稱樣處理,依然使用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對其中樣品按照1克樣品100mL水進行稀釋,并進行實驗,計算結果。結果發現樣品的平行實驗結果較差,這與粉碎后樣品為非勻制流體有關,測定的結果表明以上樣品依然含有硫化物。
步驟3.對樣品進行瀝干處理,取基本不含水的干樣進行稱樣,使用磷酸進行酸化反應,空白樣品(南豆腐)中檢出含有微量硫化物,樣品中僅青方臭豆腐和腐乳兩類有檢出硫化物,其余產品未檢測出硫化物含量。其中腐乳中硫化物含量稍高可以達到3-10mg/kg,磷酸是強酸,但是其基本只與溶解性無機硫化物起反應,或是只和已經裂解為小分子的S2-形式的硫化物生成硫化氫氣體,以上結果說明在干樣中都基本不含有可溶性無機硫化物。
步驟4.對樣品進行瀝干處理,取基本不含水的干樣進行稱樣,使用鹽酸進行酸化反應,鹽酸也為強酸,其為還原性酸,一般情況下還原性酸不會破壞組織中的有機物成分,比如在GB 5009.11-2003《食品中砷和無機砷的測定》中就使用1:1的強鹽酸作為無機砷的萃取劑,在此酸度和低于90℃的溫度下都可以視其不會破壞組織中的有機物,但是鹽酸與鹽類的反應較為敏感,與酸溶性金屬硫化物或無機硫化合物,S042-、S032-、SO2等氧硫化物都能發生反應,對樣品進行檢測。發現(1)除空白樣品南豆腐外其他樣品都檢出有硫化物;(2)樣品硫化物含量都很高,其中腐乳類含量較低,基本在8~15mg/kg之間,其他種類臭豆腐含量不固定,跨度較大,從幾十到幾百都有,同品牌的熟臭豆腐較生臭豆腐含量低。
步驟5.模擬化學制作過程。
方法1:采用硫酸亞鐵,在磷酸環境下,當日無反應。鹽酸反應不明顯。48小時在磷酸酸性環境下,有顯色反應,但是不明顯。1周后有明顯反應,計算回收率,不足20%。
方法2:采用硫酸亞鐵和硫化鈉的混合物,在磷酸環境下,有明顯反應,回收率基本為100%。
調查結果:
(1)一般刺激人感觀的臭味主要存在于臭水中,以硫化氫為主含量較高;
(2)臭豆腐干中基本不含有溶解性無機硫化物或是已經裂解為有機小分子的s2形式的硫化物,發酵的臭豆腐中含有以上成分,但是含量不高,猜測主要可能為發酵用微生物自己代謝后產生的有機小分子S2-形式的硫化物;
(3)所有臭豆腐中都含有較高量的硫化物(硫化物主要指溶解性無機硫化物和酸溶性金屬硫化物的總和),其中腐乳含量較低,并且油炸可以使豆腐中硫化物含量降低。
(4)在非法制作過程中,主要反應產生溶解性無機硫化物的化學試劑是硫化鈉,硫酸亞鐵基本不與磷酸在短時間內發生反應。
調研結論:
對某市多區域臭豆腐中的硫含量進行了摸底調研,結論如下:
(1)臭豆腐的臭味主要存在于臭水中,以硫化氫為主并且含量較高。
(2)臭豆腐中基本不含有溶解性無機硫化物比如硫化鈉這樣的非法添加物,即本次調研所購的樣品未檢出通過違法添加硫化鈉制作的產品。
(3)所有臭豆腐中都含有較高量的硫化物(硫化物主要指溶解性無機硫化物和酸溶性金屬硫化物的總和),樣品不同其含量不同,無明顯的含量區間。
地區調研報告范文2
一、我市商標發展和使用情況
近年來,我市的商標注冊形勢不斷發展,企業的商標意識不斷增強,市委、市政府加快了實施名牌戰略步伐,培育和發展自己一大批具有本市特色和較強市場競爭力的拳頭產品、企業集團。充分利用商標把自己產品打入市場,帶動了我市經濟的發展,全市上下初步形成“推動商標戰略實施,服務地區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
1、商標發展形勢較好
截止2014年X月,全市共有注冊商標XXX件,涵蓋工、農、商、建筑、旅游等各行各業,比改革開放初期1979年XX件注冊商標相比增長XX倍,年均增長XX件。在全部注冊商標內,省著名商標X件,市著名商標X件,有省名牌企業X家,市名牌企業X家。
2、商標意識空前濃厚
通過多年對商標作用和意義的宣傳,無論政府機關,還是企業與群眾,都提高了商標意識,能深刻地認識到:隨著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商標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日益成為各類市場主體彰顯企業商譽、維持競爭優勢、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大力實施商標戰略,有效利用商標資源,不斷提高企業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商標的能力,能增強我市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能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規范市場秩序和建立誠信社會,進一步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提高我市的綜合競爭實力。
3、爭創意識日趨加強
經過多年市場經濟的錘煉,我市許多企業明確認識到:爭創馳名商標,實施名牌戰略是發展壯大民族工業,適應市場經濟競爭的客觀需要。名牌是民族產業精華的集中體現,是地方和企業經濟實力的重要標志。沒有名牌的經濟,不可能是高水平、高質量、高效率、強競爭力的經濟。沒有足夠的名牌,就很難自立于市場經濟之林。為此,我市企業爭創商標意識日趨加強,希望通過自身努力與政府的扶持,通過實施商標戰略,能夠創造出一批經受激烈商戰考驗,有實力與國內外品牌競爭,深受廣大消費者喜愛的名牌產品,從而提高本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推動我市經濟跨越式發展。
4、商標戰略促進企業技術創新
通過實施商標戰略,促進了企業技術創新。因為,企業清楚實施商標戰略,就是創建名牌產品,這直接與技術創新和產品質量相關。于是,企業注重技術創新,把爭創名牌產品與科技進步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強技術改造,推進技術進步,強化內部管理,努力創造名牌產品。與此同時,注重產品質量,樹立質量興業、質量興牌意識,加強售后服務,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努力獲得用戶與消費者的滿意。
5、商標戰略提高了群眾消費信心
在市場經濟尚不完全規范的情況下,常會出現假冒偽劣產品,使群眾缺乏購物的安全感,從而削弱了群眾的消費信心。通過實施商標戰略,大力宣傳名牌產品,使群眾具備鑒別產品優劣的能力,知道哪些是優質產品,哪些不是優質產品,能夠放心去購買優質產品,增強了群眾的消費信心,從而帶動國內的需求,拉動經濟的增長。
二、我市商標發展和使用情況中存在的問題
1、注冊商標總數和馳名商標數量少
雖然我市近年來,通過實施商標戰略,注冊商標總數有明顯增長,但是與沿海、南方經濟發達地區相比,無論注冊商標總數,還是注冊商標增長速度,都大大落后于人家,特別是缺少馳名商標。其主要表現為:部分企業投產幾年了,其產品既無牌子,更談不上注冊;有些企業長期使用未注冊商標;許多企業還停留在靠產品開發市場,而不注重以商標和名牌去拓展市場;總之,我市企業打名牌、創名牌意識不夠,企業有品無牌,有牌不響是一個普遍性的問題,極大影響了我市企業經濟的發展。
2、各級領導,企業法人商標意識淡薄
我市各級領導,企業法人商標意識淡薄,沒有充分認識商標、名牌在推動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一是利用商標意識不強。一些企業沒有主動利用商標占領市場,沒有創立名牌意識,沒有充分認識到商標作用和創名牌的效益。二是商標權流失現象嚴重。一些企業不及時辦理商標續展和注冊事項變更,使企業多年商標所有權無形丟掉,損壞了原產品的信譽。三是企業商標自我保護能力薄弱。商標一經注冊,即受到法律保護。但有不少企業面對商標被他人假冒,或是盲然不知,或是聽之任之,或是防范無方,不會運用法律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3、實施商標戰略、創名牌信心不足
實施商標戰略、創名牌,說到底就是爭創著名商標、馳名商標。我市部分企業實施商標戰略、創名牌信心不足,忽視商標效應,沒有用名牌去創市場,占領市場。有的企業自己有商標,但不精心培養,甚至長期擱置不用。少數企業有償使用他人注冊商標是得不償失的,到頭來是為他人做嫁衣裳。
歸納起來集中說,我市在商標發展和使用情況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企業商標意識淡薄,商標知識缺乏,商標法律觀念不強。
三、解決我市商標發展和使用情況中存在問題的對策建議
1、加強商標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商標意識
要加強商標宣傳教育,建立政府主導、工商部門負責、新聞媒體支持、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商標宣傳工作體系,通過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多種途徑,開展生動活潑的商標宣傳工作,提高全社會的商標意識。大力弘揚以誠實守信為榮、假冒偽劣為恥的商業道德觀念,積極倡導消費者樹立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的意識。加大對商標注冊的宣傳力度,提高企業商標注冊和品牌培育意識,支持和推動企業加強商標注冊和管理,促進商標戰略實施。
2、加強引導,幫助企業制定明確的商標戰略規劃
在推動商標戰略實施,服務地區經濟發展中,我市政府和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引導,幫助企業制定明確的商標戰略規劃,使企業能夠切實按照商標戰略規劃實施,并取得實際成效。因為企業是實施名牌戰略的主體,是名牌產品的設計者、生產者和推廣者。實施名牌戰略,是企業整個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各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制定一個適合本企業發展的切實可行的商標戰略。企業在搞好商標注冊的基礎上,要確定爭創著名商標的發展戰略,并以此為基礎制定出相應的商標運用策略,并為此而努力奮斗,力爭實現商標戰略規劃。
3、增加廣告投入,大力營造品牌信譽
商品品牌知名度并非與生俱來,要靠人為創造,除了商品本身質量優越外,還需要大力宣傳。如果不宣傳,再好的商品也很難為人所知,難以吸引消費者,更難以成為有口皆碑的名牌。為此,企業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要加大宣傳攻勢,做好市場營銷和廣告宣傳兩篇文章。特別在廣告宣傳上,要樹立長遠目標,不斷增加廣告投入,充分運用廣告手段開拓市場,擴大影響,增強產品在市場上的占有率,以此大力營造品牌信譽。
4、實行規模經營,擴大名牌影響
要擴大名牌影響,保證名牌長盛不衰,保證企業發展壯大,適應市場競爭需要,必須要實行規模經營。為此,我市需要抓好三項工作:一是以名牌企業、名牌產品為核心和龍頭,以資產為紐帶,采取兼并、收購等多種方式吸納一批相關企業組建企業集團,壯大名牌產品企業實力。同時大力實施股份制改造,利用社會資本發展壯大企業,達到實行規模經營的目標。二是發揮名牌企業的品牌、技術管理優勢,利用無形資產實施重組擴張,做到強強聯合,把規模相對較小,生產同類名優產品的企業聯合起來,選擇其中品牌實力最強,發展潛力最大的一個品牌產品進行培育和發展,創出大產品,大名牌。三是把老牌發展成名牌。通過資產重組、股份制改造、外資嫁接等方式壯大自身創名牌,也可將老牌交由實力雄厚、管理先進的企業經營,讓老牌重現輝煌。
5、發揮政府作用,全力實施名牌戰略
實施名牌戰略是政府經濟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名牌戰略實施好了,對于發展我市經濟、擴大就業、增加稅收都具有積極重要意義。在當前我市企業商標意識還不夠強,創造名牌戰略積極性還不夠主動的情況下,更需要發揮政府的作用,去推動全力實施名牌戰略。為此,政府要加強規劃引導,強化實施名牌戰略的基礎管理工作,加大投入,搞好配套,設立企業發展基金,用于扶持名牌企業。要加大能源、交通、通信等方面的配套建設,為名牌產品的培育和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6、發揮主管部門職能,營造爭創名牌商標良好環境
工商部門是商標主管機關,要充分發揮商標行政管理職能,加大商標行政執法力度,努力為企業爭創名牌商標創造良好環境。要深入開展商標法制宣傳普及工作,通過與新聞界、企業界的聯系,廣泛開展以實施名牌戰略,爭創馳名商標為主題的系列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的商標意識和企業爭創意識,為我市名牌戰略的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積極引導和扶持企業運用商標戰略和策略,爭創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在商標發展戰略上,要避實就虛,發揮拳頭產品的優勢,走出一條具有本地特色的爭創馳名商標的路子。
地區調研報告范文3
我國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的現狀
肖文
前言
大學第一年的暑假,有充足的時間、理由、精力來一場同學聚會。高中同學的聚會——興奮,各自沉浸于美好的大學生活,迫不及待的想同大家分享自己這一年的經歷;初中同學的聚會——安靜,太長時間的疏于聯系,讓大家變得客氣而疏遠;小學同學的聚會——熱鬧,從那樣穿布鞋扎羊角辮的年紀中走過,總有一種時間沖不散的熱絡,無話不談、笑語連天。可是熱鬧過后卻又忍不住的心酸,十幾個人中除了正在上學的幾位外,基本都已定親,或者成家生子。面對我無言的驚訝,沒有人給予過多的解釋,本來就是含羞帶怯的年紀,又如何將這種事情形容得輕描淡寫。
在我還未從聚會事件的震驚中回神,同村遠房的大娘又托父親幫忙處理她年僅二十歲的兒子未婚生子的事情。這次我的反應就不止是驚訝,還有更多的疑惑不解。對于這種未經任何法律程序便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并生育兒女的現象,在農村究竟普遍到何種程度,帶著這樣的疑問,我與遠在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的劉敦萍同學,就農村中未正式辦理結婚手續便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現象,展開了聯合調查。
在搜閱了相關資料后得出,這種普遍存在于農村地區的、沒有配偶的青年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系同居、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兩性結合,在法律上成為事實婚姻。
一、事實婚姻的存在狀況
為了弄清楚事實婚姻在農村中占新婚人數的比例,同時又考慮到這樣一個敏感的話題及農村大眾對于這個問題的認知度,我們對于此項問題分別以同熟知村里事務的長輩閑談、向村婦聯主任咨詢及對戶籍辦、計生辦相關工作人員采訪的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調查結果表明,在20__—20__年間,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公開舉行婚禮的青年男女為18對,但僅有六對男女于婚前到相關部門辦領了相關手續。約占受調查人數的33%。其余12對中,有9對青年男女在婚禮舉行后3—8個月后補辦了結婚手續。剩余3對,自婚禮結束至今未補辦任何相關手續,約占受調查總人數的16.7%。
而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20__—20__年間公開舉行婚禮的51對夫婦中,僅有兩對未辦理結婚手續,僅占受調查總人數的4%左右。
對于兩地事實婚姻所占比例的差距,我們又進行了相關調查。調查發現,兩地對于這種未辦理任何手續即以公開、持續狀態生活在一起,甚至生育兒女的青年男女事例的監管與處罰辦法的差距,導致了這種差異的產生。具體的監管與處罰辦法,并未在計生辦等相關部門得到確切答復,僅從村里受處罰的實例中總結得出: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9000元人民幣;相應的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1000元左右。
二、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
總結了69對受調查人選中的事實婚姻存在狀況,得出事實婚姻存在的兩種形式:
(一)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種現實的、穩定的婚姻家庭關系。基于這種原因存在的事實婚姻關系,大多數會在子女出生前,為解決子女的戶口問題而去相關部門補辦結婚手續。因而,這種婚姻關系具有存在時間短、社會影響小的特點。
(二)不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等原因,在舉行婚禮前無法從相關部門領取合法證件,是事實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于這種原因產生的事實婚姻關系,具有存在時間長、社會影響大的特點。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原因
經過調查,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農村地區落后的婚姻觀念。在受調查的兩地農村,很多初中畢業后無法繼續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歲時父母即為其張羅相親,只要門當戶對、雙方當事人沒有太大的意見,就會在雙方家長的主持下進行訂婚。訂婚后一到兩年的時間,就會舉行婚禮,以此作為結婚的公開及必備的要件。基于這種原因結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無法從相關部門獲得法律婚姻的有關批準,不得以而維持這種不登記“結婚”的關系。
(二)淡薄的法律意識。在廣大農村地區,由于人們受傳統的婚姻形式的影響,及相關法律知識的缺失,認為公開舉行婚禮即是婚姻關系成立的必備且唯一的條件,從而忽略法律對于婚姻關系的約束及保護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務工是相識、相知、相戀、進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鄉舉辦一個形式上的婚禮后又雙雙外出務工,因暫時不要孩子,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便長久而持續的存在。
(三)相關部門的執法不嚴。在分析了相關部門的咨詢結果后,結合具體事例的分析比較后得出,對于這種結婚不登記的現象并無專門的部門進行監管,僅在未登記“結婚”的雙方生育子女的情況下,計生辦的相關人員會依照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勒令其補辦結婚登記。這種監管機制造成了很多沒有合法手續的夫婦隱瞞新生兒出生現象的產生,以至于有些孩子到了該上學的年紀還沒有戶口,即農村地區所謂的“黑戶”。基于此,也助長了不登記“結婚”的氣焰。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政策執行力度相對輕些,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由于相關部門的政策執行的相對嚴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訂婚,等到夠結婚年齡時再結婚;一小部分不夠法定年齡便結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著各方面的風險。
四、事實婚姻產生的影響
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時也潛伏著諸多不穩定的因素。
(一)事實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約束,影響法律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如事實婚姻當事人發生離婚、一方死亡、子女撫養等問題時,容易引起糾紛。而且處理這類糾紛和使用法律相對比較困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全面及時的保護。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就曾出現過未辦理結婚登記便公開共同生活的男方將在家務農的女方拋棄的事情,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雙方打起了無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確切的判決,但雙方家庭反目成仇卻已成定局。
(二)事實婚姻損害了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了優生優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合并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僅不利于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時因戶口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也會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我國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這種違反結婚登記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實婚姻,使婚姻關系逃避法律的審查和束縛,主張了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為的產生和蔓延,影響我國婚姻政策的貫徹執行。
五、改善措施
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的普遍存在,給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帶來諸多不便,為此必須采取相關措施,使這一情況得以改善。
地區調研報告范文4
1 調研區域基本情況
湖南省__縣位于湖南西北部,沅水中下游,素有湘西門戶之稱。總面積5852平方公里,轄23個鄉鎮6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 52萬人,占總人口的80%;全縣共有勞動力35.5萬人,其中女勞動力15.98萬人,占總勞動力的45 %;少數民族人口近37萬人,占總人口的56%。
__縣從1994年開始被國家明確為“八.七”扶貧攻堅重點縣,也是國家新一輪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20__年,全縣農民人平純收入1595元,有貧困人口12.7萬人,占全縣總人口的19.5%。
2 調研實施情況
__縣版圖面積大,交通又十分落后,考慮到縣情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筆者分類選取了樣本點:一是處于全縣最高水平的縣城所在鎮__鎮農村女性;二是319國道邊鄉鎮馬底驛鄉,代表__農村女性勞動力素質中等水平的地方;三是該縣/!/邊遠的貧困鄉,也是少數民族鄉火場土家族鄉,代表該縣農村女性勞動力素質較低的水平;四是在該縣其他鄉鎮再專題抽樣調查部分農村女性人力資源情況。一共發放農戶調查問卷200份(含女性勞動力個人資料200份),專題發放女性勞動力個人資料問卷100份。
調查采取問卷法收集資料。家庭調查問卷共分三個方面內容:一是家庭基本情況;二是家庭對教育的評價;三是家庭獲得收入的方式、方法。關于女性勞動力個人資料,共分三個方面內容:一是個人基本情況;二是個人主要經歷;三是從事職業、收入來源及生活方式調查。
在此次調查中,共發放農戶調查問卷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42份(其中包含女性勞動力個人資料132份),發放女性勞動力個人資料問卷100份,收回有效問卷93份。
5 調查結論
通過調查看出,湖南省__縣作為貧困地區,其女性在政治、經濟、社會地位提高的同時,也反映出了存在的一些問題,還存在一些限制性因素,需要各級各部門引起高度重視。
一是教育因素——導致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先天不足。首先是貧困地區農村女性自身素質狀況偏低,而低層次的教育成為一種惡性循環,她們自身認識不到教育的重要性,讓貧困地區眾多女性走不出低層次教育——低收入——低層次教育的循環往復。其次是政府對教育的投入力度影響很大。政府對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大,作為貧困地區弱勢群體——農村女性是首當其沖的受益者,反之亦然。
二是經濟因素——導致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投資不足。作為貧困地區政府的財政,只能夠在保工資、保正常運轉的前提下,還有剩余資金都投入到民生關注的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事業中去。而其中對教育的投入,主要是保障義務制教育所需經費,對人力資源開發工作的經費投入,大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若上級財政沒有專項資金支持此項工作,人力資源開發只能依靠社會力量和人力資源自身,而這些力量,和政府這種強有力的推手相比,顯得微不足道。現階段,貧困地區各級政府還不能為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提供更加充分的物質保障基礎。
三是政治因素——導致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能力不足。女性參與權力是女性人權的重要內容,但是我國女性參政的比例較小,參與權力的層次低,直接影響到女性人力資源從自身生存和發展出發對社會資源支配權限的實現。
四是社會因素——導致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動力不足。在貧困地區,“男尊女卑”、“男強女弱”等傳統思想依然存在,農村女性大部分缺乏成就動機、競爭意識和社會參與意識。同時,社會上對女性的成就期望值不高,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更缺乏社會上、心理上的動力,出現中國的東、中、西部之間,城鄉之間人力資源分布不均,結構性矛盾突出。
五是法律因素——導致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保障不足。從美、日、韓等國人力資源開發成功經驗可以看出,其人力資源的開發用法律來促進、保障它的實施和推進。在我國,人力資源開發的法律保障有些滯后和缺失,在人力資源開發上還需要通過超前的法律給于促進和保障。
6 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的對策
開發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是一項系統工程,不是一個部門或一個組織能辦好的事情,需要多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重視才能取得實質性效果。為此,建議采取以下對策與措施:
一是政府加大投入來規范。作為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這一關系到構建和諧社會,促進農村經濟政治全面發展的工作,在現階段,只有各級政府將其納入到重要議事日程,在經費投入上加大力度,才能引起全社會的重視和關注,才能對此項工作有實實在在的推動作用。各級應按照分類指導、按實際所需、分層次培訓和以實踐為中心的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原則來規范,明確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農林、衛生、科技、信息等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為工作主體,形成聯席會議制度,促使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在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格局下有大發展。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來保障。在法治社會下,用法律來保障需要全社會引起高度重視的工作是一個很好的手段,要建立健全以下幾種法律法規:第一種是關于全民教育、建立學習型社會、終身學習
等方面的法律。我國在國民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還可從戰略的角度出發,在關于終身教育、男女平等教育、科技振興等方面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有利于中華民族的人力資源可持續發展。第二種是關于完善男女平等相關國策方面的法律法規。西方國家已有將家務勞動有償化作為基本國策的先例,還有關于男女同工不同酬、就業歧視等多方面存在的男女實際不平等問題,應以法律完善。第三是增設相關部門來確保法律實施。德國承認家務勞動的價值并支付報酬,還成立“漢堡經濟法庭”來管理此類案件。在我國建議在法院效仿德國建立專門法庭,來管理男女平等這一基本國策的實施。三是優化社會環境來促進。首先是在全國要營造促進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的氛圍。形成政府重視、部門主導、企業支持、行業行動的全社會關注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的氛圍,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增強宣傳引導力度、強化各項措施、明確開發目標,促使全社會積極參與這一利國利民的事業。其次是加大女性參政議政的力度。女性參政議政力度的加大,第一要從數量上逐步提升;第二要從層次予以提升;第三要從內涵上賦予更多;第四要從外向度上著力。以女性參政議政能力的提高來加大女性對社會資源支配權限的實現,增強貧困地區農村女性人力資源開發的方向引導、政策支持力度。
四是突出農村女性特點來設計。在我國農村,男女不平等、重男輕女的封建意識一定程度占據主導地位,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分工,讓眾多農村女性難以跨出沖出家庭重要角色的一步。同時,女性自身的生理特點對人力資源開發的影響也不能忽視。針對貧困地區農村女性的特點,我們要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來進行人力資源開發,如照顧生理周期的用工形式、可以兼顧家庭的開發方式都可以探索和擴大。不能期望一蹴而就,否則,操之過急,方式、方法不當,如傷害了她們參與人力資源開發的積極性,則會出現事倍功半的效果。
地區調研報告范文5
一、__區基本情況
__位于山西省中部的__盆地,全區面積1328平方公里,人口54萬,轄5鎮3鄉9個街道辦事處,194個行政村,其中農業以建設全省現代農業示范基地為目標,著力建設“蔬菜、紅棗、畜牧、加工”四大基地。截至目前,全區蔬菜種植總面積已突破35萬畝,產量連續13年全省奪冠,無公害蔬菜認證品種達40多種。紅棗面積30萬畝,產量2200萬公斤,被確定為全省七個紅棗示范園區之一。全區規模養殖小區達到120個,集約化畜禽飼養總量占到80%,肉蛋奶總產量達到4萬噸。
轄內農村地區主要有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2家金融機構,其中農村信用社網點17個,占到網點總數的60%以上,因而全轄金融服務需求也以農村信用社為主。20__年,全轄農村信用社存款余額16.28億元,貸款余額11.3億元,其中農業貸款比年初凈投放1.85億元,占新增各項貸款的75.5%,農業貸款余額達到4.9億元,占各項貸款總額的43.4%。開辦的主要金融業務有:儲蓄、信貸、匯兌、保險、工資、理財等,其業務開展范圍緊緊圍繞農戶的生產生活,鄉鎮以下除儲蓄、信貸外,基本無其他業務。
二、樣本農戶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樣本主要按地方經濟的發展程度不同,分別選擇了轄內極具典型意義的三個代表性村落的530戶農戶,一個是較貧困村東趙鄉石羊坂村、一個是較富裕村東陽鎮孟高莊村、最后一個是中等收入水平村北田鎮張胡村。每個村落隨機選擇40戶共計120戶農戶進行入戶調查,獲得有效問卷115份。調查顯示:三個村農民人均年收入為3150元,年增長率保持在8%左右,主要收入來源以糧食蔬菜種植、畜禽養殖和外出打工為主,貸款總量增幅不大,其它生活性消費貸款需求也尚處于緩慢增長階段。從支出狀況看,農村以建房支出和子女教育支出為主,其次為治病、生活費和農業支出,總體支出和收入大體相當,略有盈余。
三、樣本農戶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及存在的問題
(一)儲蓄需求
農戶收入有限,有儲蓄意愿,但較多的以現金形式存在。樣本農戶收入大概分為三個區段,入不敷出約15%;收支平衡約55%;略有結余約30%,這一區段的農戶較多的集中在1000-5000元之間。受財不外露觀念影響,農戶家庭收入的真實情況可能會更好一些,因而現金的結余會更多。農戶儲蓄能力低下,受收入限制外,一個主要原因是金融機構網點不足,現金的存取不方便。
(二)信貸資金需求
1、農戶對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普遍存在需求,但在資金的來源上較多的選擇了向親戚朋友借。
在120戶被調查的樣本農戶中,68戶需要貸款,占樣本量的56.67%;余下52戶中有20戶認為自己資金足夠,不需要貸款;而另外32戶不需要貸款主要是自己困難,不敢貸或暫時無投資項目,因此農戶貸款需求面應為83.33%。但在實際資金需求時,60%以上的農戶首選向親戚朋友借,因為向親戚朋友借可以不付利息或少付利息。這與我區農戶多子女現象突出有關,幾千元的資金需求在一個家族內往往很容易得到滿足,但春耕農忙時節,農戶資金緊張或需要大額資金時,仍然會選擇向農村信用社貸款。
2、金融機構對農戶的貸款需求覆蓋面近幾年逐漸上升,但仍有較多的農戶貸款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
樣本農戶在回答對信用社貸款是否容易時,無一例外的選擇近幾年越來越容易,這也證明了我區農村信用社在滿足農戶貸款方面的確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農戶的充分肯定。但仍有較多的農戶貸款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滿足,特別是低收入農戶,能夠得到貸款的不足一半。
3、農戶貸款期限、金額與現實需求不相符。
農村規模化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村工商業的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從小額轉向大額,從短期轉向長期。基層信用社信貸資金發放權限僅一年期20__0元,與農戶生產周期和資金周轉不一致,特別是在肉牛養殖或農產品加工等方面。
4、較高的利率限制了部分農戶的信貸需求。
目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執行半年期8.82‰、一年期10.02‰,利率己成了農戶反應最強烈的問題之一。不少農戶說能夠借款絕不貸款,這也說明了為什么樣本農戶在實際資金需求時,60%以上的農戶首選向親戚朋友借。
(三)假幣知識及主輔幣需求
農村特別是邊遠地區農戶假幣知識的缺失,使農民對大面額紙幣有一種本能的恐懼
感。收受大面額人民幣時翻來復去左看右看,一些農民甚至拒絕收受大面額人民幣,因為一張100元券人民幣是一個農民一年人均純收入的3.17%。在接受調查的農戶中,20-40歲的人對假幣識別率較高,通常能夠達到95%以上,而老年人和小孩對假幣的識別率較低,甚至有的老年人缺乏起碼的識別能力。去年以來,__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開展了一次大規模的假幣宣傳活動,深入鄉村對假幣的識別進行了認真宣傳,每到一處,都受到了農民朋友的熱烈歡迎,紛紛要求要多搞幾次反假幣宣傳,但受人力物力的限制,很多偏遠鄉村農民的要求無法滿足。(四)保險需求
1、農戶保險知識缺乏。
調查顯示:農民對相關保險知識知之甚少,僅知道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對保險的種類、作用更是不清楚,這一現象在比較偏僻的地方更為突出。樣本農戶反應從未看見保險人員進村入戶宣傳保險知識。
2、農戶保險需求大,但參保率不高。
通過外出務工農戶介紹及農民進城看見保險公司的宣傳。一些農民對保險知識及其作用也開始有了初步認識,特別是隨著種養殖業、外出務工風險的加大,大分部農民更加認識到了保險的必要性,但苦于手頭緊,家庭不寬松,難以拿出一定資金用于投保。扣除學校要求的學生強制保險外,樣本農戶實際投保的僅4戶,占調查農戶的1.67%。
3、目前保險險種與農戶保險需求相脫節。
目前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險種主要有:家庭財產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教育保險等,對于這一類保險、農戶有需求,但不愿意拿出錢來,其實最主要的原因是收入不寬松,有限的收入必需用在更需要錢的地方,而農戶最愿意投保的也最值得出錢的種養殖業保險,卻不開展。
(五)支付結算需求
農村金融電子化的建設為農戶的支付結算帶來了很大方便,但似乎永遠滿足不了農戶需求。不少農戶對結算十分不滿,特別是沒有金融機構的鄉鎮。自20__年以來,__區農村信用社匯兌業務得到了快速發展,去年9月份開始,已實現全市農村信用社通存通兌目標,農民在__市各縣(市、區)的鄉鎮均可直接匯兌結算,然而全市農村信用社通存通兌業務仍然有其局限性,突出表現在信用社辦理的銀行卡只能在市內農村信用社間實現通存通兌,在市外仍然無法結算,使農民工不能將務工收入及時匯回,極大地影響了銀行卡在農村信用社的推行。
(六)投資理財需求
雖然農戶金融知識匱乏,但投資理財的愿望極為強烈。一部分手中有余錢的農戶首先想到的是怎樣將資金增殖。投資于農業期限長、風險大、見效慢,投資于商業又沒有相應的市場環境,因此民間借貸成了這部分農戶的不二選擇。在20__年以前,這一現象普遍存在,近幾年,隨著政府打擊高利貸行為的力度不斷加大,以及農信社金融服務的進一步加強,縣轄金融生態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民間借貸的范圍及利率均大幅度下降,但仍然十分活躍。
四、對策建議
農村金融服務不足,已經成為當前新農村建設的一大制約因素,根據調查情況分析,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一)發揮央行調節引導作用
中央銀行肩負著貨幣政策傳導功能,應注重發揮其窗口指導和調節引導作用,促進農村金融資源的重組整合。
1、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狀況,及時制定貨幣信貸指導意見,通過政策傳導、行業指導、檢查督導,進一步引導農貸方向,增加農貸投入。
2、發揮支農再貸款的支持作用。合理確定再貸款的期限、額度和發放時機,努力做到了再貸款期限與農戶貸款期限、農業生產周期相適應。利用支農再貸款的農村信用社向農戶發放支農貸款的利率應不浮或少浮,以減輕農民負擔。
3、強化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農業發展銀行在體現國家扶持意向和扶持力度方面發揮商業銀行不可替代的政策,在確保國家糧食儲備資金需要,支持培育現代化糧食市場體系的同時,應積極拓展服務領域,重點支持扶貧開發和農業綜合開發等基礎設施建設。
4、深化農業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放開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投資領域,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投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支持補貼政策
1、建立穩定增長的政府財政投入機制。穩步提高國家用于農業和農村的固定資產投資比例,進一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和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農業投資的規模,特別是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占全國基本建設的投資比重應成為投資的重點。逐步加大,并堅持持續有效的長期投入,確保農業發展的后勁。
2、財政部門對金融機構的信貸支農增加財政補貼。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進一步明確和強化政策性支農作用,降低金融機構對支農信貸投入的風險,用少量的財政補貼引導社會資金流向農業和農村經濟,提高金融部門支持“三農”的積極性。
(三)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1、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農村金融主力軍作用。作為農村金融主力軍,農村信用社要以改革試點為契機,不斷創新支農服務功能,為農戶提供更好的服務。通過建立多層次農村金融機構體系,避免農村信用社一枝獨秀的局面,多方面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以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創新和豐富支農金融產品,促進農村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
2、合理設置網點,方便農民辦理金融業務。根據經濟發展水平,按經濟區劃合理設置農村信用社網點,為農戶提供信貸、各項中間業務等服務,對于由于規模小、業務萎縮、保本經營難,而被撤并了的鄉鎮信用社,可通過設置代辦站、補充農金員、增加農貸協管員等途徑,解決農戶金融服務難,尤其是信貸服務難的問題。
3、加快疏通農村支付結算體系。在資金匯寄方面,金融部門應想農民之所想,為外出打工人員提供一個便利資金結算渠道,保證農村匯款結算安全高效。
4、開展業務咨詢,傳授金融知識。農民群眾對經濟生活中的有關金融政策越來越感興趣,金融部門的業務人員應該深入農村,積極宣傳、解釋金融、保險方針、政策,推介金融新產品、商業保險以及農業政策性保險知識,為農民提供金融信息,傳授反假幣、識假幣知識,使農民免受假幣之害。
(四)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1、完善農村社會征信體系,推進農村信用工程建設。加快充實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解決由于農村信貸機制不健全,廣大農戶因為缺少有效的擔保、抵押而無法得到信貸資金的支持問題。
2、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一要大力開展誠信宣傳,通過宣傳營造“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信用氛圍,提高廣大農民的信用意識,維護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二要繼續開展信用“村、鎮”建設,對信用村、信用鄉鎮的“三農”貸款需求要優先予以滿足,項目貸款優先給予評估和安排,貸款利率給予優惠,以促進農村地區講誠信、守信用環境的形成。三要建立完善社會信用的正向激勵與逆向懲罰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逃廢金融債務不法行為,進一步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風氣。
(五)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1、加大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扶持力度。盡快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依據農戶需求開發不同的保險種類,將災害風險、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造成的農戶資金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地區調研報告范文6
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征管辦法執行情況的調研報告
一、管理現狀和存在問題
(一)跨地區經營企業納稅的匯總方式存在問題
1、分支機構取消申報,匯總納稅風險重重
①監管敞口風險。我國的匯總(合并)納稅政策起源于1994年,對經國務院批準或按國務院規定條件批準,實行匯總(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集團總分公司的匯總納稅和母子公司的合并納稅,實行層層申報、逐級匯總、屬地監管的稅收管理模式,無論是總分體制的各級分公司,還是母子體制的各級子公司,均作為成員企業在當地申報并接受當地稅務機關的監管和檢查;新稅法法人所得稅制的實施,判定所得稅納稅人的標準由原來能夠獨立核算企業變為現在的法人企業。這一標準的變化,使匯總納稅企業的納稅方式發生了改變。新稅法按法人納稅后,母子體制的公司分別納稅,跨地區經營的匯總納稅企業只管理到二級分支機構,分支機構只在屬地按分配表預繳稅款而不再進行匯算清繳,這種體制變化的結果是幾乎在一夜之間,全國就取消了數十萬計的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的所得稅納稅人,而伴隨這幾十萬納稅人同時取消的,還有對這些成員企業的失于監管。因此,其中之風險可想而知。
②匯總方式風險。新稅法實施后,稅收風險還存在于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將原有所得稅申報表逐級匯總方式,改變為總公司全公司的會計數據匯總計算。由于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管理、納稅調增調減事項處理的復雜性,總機構無法僅憑全公司的會計數據匯總計算所得稅,往往需要分支機構的配合才能完成,在實現具體匯總方式上五花八門。有的總機構在匯總會計數據的基礎上,向各分支機構下發企業自行編制的納稅調整事項表格,用以匯總調整事項金額;有的總機構匯總會計數據后統一進行納稅調整;更多的總機構延續原來的辦法,依然要求各級分支機構填報所得稅申報表再逐級匯總到總機構。這不僅給匯總納稅企業總部的稅收管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同時由于沒有法定的匯總依據,多樣性的匯總方式導致企業的納稅風險難以估量。
③匯總平臺缺失風險。調研發現,隨著2008年新管理辦法的實施,集團企業按照稅收集中管理的要求,對公司的業務、財務、管理等信息系統做出了相應的變動調整,將日常業務和會計核算集中到省級單位,然后統一匯總到總機構是企業垂直管理的基本方案。但是,由于業務的復雜和管理層級的龐大,部分企業的計財和稅收管理系統仍在開發過程中。據調查,部分企業仍采用原始方法,要求分支機構填報納稅申報表,由總機構集中平行匯總,再下發企業內部自行編制的納稅調整事項,集中統計分公司的調整事項,完成全集團的匯總納稅。新管理辦法的轉變加大了總公司匯總的壓力,按規定,企業總機構會計核算必須真實反映分支機構經營情況,但據調查,部分企業很多核算系統和稅收管理系統仍在開發中,總公司對分公司僅有一些靜態資料和相關動態經營表面變化情況的了解,對于分公司財務核算與實際經營運作之間實質性的差異與聯系了解甚少;即使企業的財務系統較為完備,總公司能夠及時、全面的掌握分公司財務信息、業務經營情況,但是由于集團公司跨省市經營的現狀,總公司無法確保分公司的原始憑證的合規性,無法甄別分公司發票的真偽,也無法確保分公司對特殊事項財務處理的正確性(非自動化的程序生成);由于取消了分公司年終申報的規定,缺少了地方稅務機關對分公司的年終納稅申報的監管,增加了總公司集中匯總的風險,對于總公司的稅務機關的監管也增添了很大的壓力。
2、申報方式發生變化,稅收監管出現缺位
①屬地監管缺位。原匯總(合并)納稅辦法規定,匯繳企業(相當于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在匯總成員企業的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基礎上,統一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自取消匯總(合并)納稅政策后,二級分級機構不再屬地進行匯算清繳的納稅申報,僅根據三因素法匯總下屬三級機構并進行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由總機構統一進行匯算清繳。由此導致分支機構的稅收監管出現缺位現象。雖然根據分級管理即總機構、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都有對當地機構進行企業所得稅管理的責任,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應分別接受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的征收辦法,分支機構屬地稅務機關應承擔對分支機構的監管職責;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由總機構進行匯總納稅企業的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各分支機構不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由于各種原因,總機構并不掌握一些有省級標準的稅前扣除項目(如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五險一金等項目),總機構依然需要分支機構補充資料。
②企業系統缺位。根據國稅發[2008]28號匯總清繳部分規定:年度終了,總分機構企業由總機構統計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抵減總機構、分支機構當年已就地分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后,多退少補。這項政策取消了原匯總(合并)納稅政策中成員企業需在當地進行年度申報,由總機構平行匯總的規定,變為由總機構統一進行匯總納稅。新辦法是遵從法人所得稅的基本原則,將總機構視作一個法人,要求總分公司以一個法人的身份進行匯總納稅,但是此辦法也給總分公司業務和財務系統集中管理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為總分公司的扁平化管理和財務逐層化集中提出了更嚴格的標準。實行法人所得稅制后,總機構總部明顯感到各分支機構報上來的財務數據準確性不及以往,也無法確保分公司的原始憑證是否合規、合法,也無法甄別分公司的發票是否都是真的,更也無法確保分公司對一些復雜的特殊業務的處理是否正確。在新稅法實施以前,上述工作都經過了各分支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的監督檢查,可信度很高。而實行跨地區匯總納稅辦法后取消了分公司年終匯算清繳的規定,缺少了地方稅務機關對分公司的納稅申報情況的監管,包括稅務風險在內的所有財務風險都全部向總機構集中。
③政策執行標準缺位。新辦法出臺后,出現了不同省市執行不同政策的情況,進一步加大了匯總工作的難度。據了解,在實際工作中,部分省市結合地區經濟的現狀和發展趨勢要求,出臺了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稅前扣除標準等要求(譬如:五險一金、社會保險等項目的扣除),導致總公司與各屬地分支機構在統一扣除項目的執行中存在不同的標準,甚至市級三級公司與上級省公司的規定要求也存在差異;由于總分機構管理辦法并未明確地方政策的執行范圍和權限,總公司在年終匯繳時,對地方扣除標準和優惠政策的認可也存在一定的困惑。一方面各總分企業可能對地方政策有不同的理解和處理,給企業提供了操作的空間,加大了企業的稅收風險,不利于對總分機構的統一管理;另一方面總機構和各屬地分支機構的地方經濟狀況、資產規模、地區發展規劃確實存在一定的差異性,稅收征管應適合經濟的實際予以區別對待,但由于企業未規避風險,地方政策的執行力可能未被認可,以致削弱稅收政策的影響力,從而愈發不利于區域經濟的和諧發展。
3、二級機構難于認定,有礙統一規范征管
在執行原匯總(合并)納稅政策時,國稅總局往往在批準文件中附列成員企業名單,便于納稅人和稅務機關掌握參于匯總(合并)納稅的范圍;新稅法不再以發文列名單的形式明確匯總納稅范圍,而是以國稅發[2008]28號第九條規定的 總機構和具有主體經營職能的二級分支機構,就地分期預繳企業所得稅代替。依照該規定,企業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確定參與預算分配的二級分支機構,而三級及以下的分支機構統一計入二級分支機構。由于文件并未明確二級分支機構的認定條件,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集團公司認定的二級分支機構的標準也大相徑庭。據調查,有些企業根據行政機構的層級劃分二級分支機構,有些則根據經營情況、企業規模、經營主題等來劃分確認。由于企業的劃分標準不同,可能出現同一市區內的二級分支機構,相對于不同企業來說被認定的稅收管理的級次不相同的現象,或出現享受低稅率的三級分支機構,由于低稅率的優惠原因,被有些企業認定為二級分支參加預繳分配,匯總下級不應享受優惠稅率的三級機構一同享受低稅率的優惠,或將其匯總在上級二級機構中參加分配,未能享受到低稅率的優惠政策。凡此種種,均給稅務機關的監管帶來一定困惑,也同樣有礙于統一規范的征收管理。
(二)總分機構稅務機關執行政策的統一協調存在問題
1、總分機構欠缺統一,政策執行尚未同步
①屬地機關欠缺執行。總、分機構屬地稅務機關在執行稅收政策的一致性和同步性方面存在問題,此問題亦是實行跨省市總分機構管理辦法的棘手問題。總機構屬地稅務機關對集團總公司實施的相關政策,分支機構是否參照執行、如何參照執行等問題,應在跨省市總分機構管理辦法中進行明確規范。譬如,2009年根據國稅發[2008]30號、京國稅發[2008]154號文件精神,我局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對轄內執行跨省市總分機構管理辦法的總機構實行了按月定額預繳的征收管理,在實際操作中,雖然總公司執行了按月定額預繳所得稅,按月對下屬分支機構進行稅款分配并下發分支機構分配表,但部分分支機構屬地稅務機關對分配表并不認可,以系統沒法更改、無法申報等原因仍要求分支機構按季度繳納企業所得稅,由于分支機構與總機構入庫期限等稅收政策的不統一,給企業的日常監管帶來一定的困擾,導致稅款一定時間的遲滯;又如,總機構由于一定被批準延期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相應的分支機構是否也應辦理延期申報,是否也需要分支機構屬地稅務機關根據分支機構的具體情況予以審批等。
②屬地機關缺乏監管。分支機構屬地稅務機關缺乏統一協調的管理機制。例如,總機構實行按月定額預繳并按月下發分支機構分配表,但很多分支機構屬地稅務機關存在以系統原因為由,不受理分支機構的按月申報,相當一部分應按月入庫的稅款被按季繳納,造成大量稅款的遲滯入庫;此外,還存在總機構被批準延期申報后分支機構稅務機關不同意延期申報等種種不一致的情況。此類欠缺統一的監管問題,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稅收征管的準確性。
2、稅源管理相對獨立,地方政府趨利干涉
財預[2008]10號文件、國稅發[2008]28號文件等文件的出臺,將跨省市企業入庫稅款的財政分配等系列問題轉移至企業和屬地稅務機關予以解決,直接導致在匯總納稅方式利益分配機制的誘導下,地方政府為了保證穩定稅源的合理分配,出臺相關政策,對跨省市企業的稅款做出了再分配的要求。譬如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個別省市,省政府單獨出臺政策規定,要求省級二級分支機構將總機構分配的稅款,參照三因素分配的方法,將稅款在下屬市區級的三級機構范疇中做進一步劃分;有些省市也迫于財政壓力,要求企業調整組織結構,將分公司變為子公司,在屬地稅務機關獨立納稅。可以看出,這些政策的出臺是為平衡省市之間財政利益,但確有悖于財預[2008]10號文件對跨省市企業分配稅款的要求,削弱了政策的統一執行力,給企業造成負擔的同時也不利于稅務機關的統一監管。
(三)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實施后,稅收管理存在弱化問題
1、管理實質發生變化,地方管理缺乏積極動力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匯總(合并)納稅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交、集中清算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3號規定:匯繳企業(相當于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總機構)應在匯總成員企業的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基礎上,統一計算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應納所得稅額。匯繳企業及成員企業(相當于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由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分別屬地進行監督和管理。此規定的核心內容是匯繳企業及成員企業在屬地均要申報企業所得稅(即CTAIS系統設置的所得稅申報表主、附表之間存在邏輯審核和校驗關系)。通過對比可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規定: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
分級管理是指總機構、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都有對當地機構進行企業所得稅管理的責任,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應分別接受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但具體管理內容只是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應依法辦理稅務登記,預繳申報時報送《預繳納稅申報表》和《分配表》,此外分支機構的各項財產損失,由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并出具證明后,再由總機構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因此,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主要的管理事項除了財產損失審批,就是根據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反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對其主管分支機構應分攤入庫的所得稅稅款和計算分攤稅款比例的三項指標進行查驗核對。因此,分支機構屬地稅務機構除關心分配表的計算問題外,對分支機構的稅收監管的積極性大幅下降,同時,分支機構的監管也呈現出缺位狀態。
2、受限監管檢查權屬,地方機關無從下手
原匯總(合并)納稅企業成員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對成員企業檢查出的以前年度違反稅收規定應補繳的所得稅,應按規定稅率就地全額補征人庫,不得作為當年或以前年度就地預交的稅款,不參與總機構的匯繳清算。但自2008年實行法人所得稅政策后,企業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對其查補的稅款就地入庫的規定停止執行,跨省市總分機構的管理辦法規定,分支機構不再單獨申報所得稅,且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中僅對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應分攤入庫的所得稅款和計算分攤的比例進行查驗和做出了具體要求,并未對分支機構日常監管的檢查權屬做明確的規定。在目前權屬規定下,即便分支機構屬地稅務機關期望行使監管權力,對分支機構進行納稅評估和稅務檢查,但分支機構不再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缺乏評估和檢查的依據載體,地方機關的管理和檢查也面臨無從下手的窘境。分支機構稅務機關發現的涉稅問題也需要企業總部統一處理。這很不利于調動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加強征管、堵漏增收的積極性,也極容易產生征管漏洞。
(四)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實施后,基礎管理問題突顯
1、信息交流平臺不暢,預測分析數據偏離
按照總局《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總機構應在每月或季度終了后10日內,按照各分支機構應分攤的比例,將本期企業全部應納所得稅額的50%在各分支機構之間進行分攤并通知到各分支機構。但目前由于信息交換環境不暢,總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不能全面掌握總、分機構的經營情況、財務核算情況和稅收相關情況;特別是對于分支機構監管的稅務機關,更多地是依靠總機構下發的稅款分配表來進行稅款征收,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不能及時得到總機構的稅款分配表信息,從而直接影響稅收收入預測分析的準確程度,致使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經常處于被動狀態。
2、稅前扣除集中審批,總部機關效率降低
國稅發[2008]28號文件僅將分支機構財產損失的審批權限下放至屬地稅務機關并作出了具體規定,但對于匯算清繳工作中分支機構減免稅的審批、備案等事項的管理權限未能明確。實行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后,分支機構的發票在屬地稅務機構購買,但在稅前扣除管理中沒有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把控,除財產損失審批以外的審批、備案(如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等減免稅備案),如果均在總機構進行,不僅增加了總機構財務人員和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的壓力,同時這些資料都要層層報備至總機構,在實際操作上和工作效率上也存在較大困難。
(五)預繳申報分攤稅款計算問題。
目前企業計算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的方法主要依照國稅函[2009]221號文件進行計算,現行的計算方法主要在總分機構之間進行了兩次分攤計算:總機構和分支機構處于不同稅率地區的,先由總機構統一計算全部應納稅所得額,然后按照國稅發[2008]28號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三因素及其權重,計算劃分不同稅率地區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再分別按各自的適用稅率計算出企業的應納所得稅額。然后再按照國稅發[2008]28號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三因素及其權重,向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攤就地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款。
該辦法主要是為解決總分支機構適用不同稅率時企業所得稅款計算和繳納問題,但在進行第一次分攤時,將應納稅所得額的50%分攤給總機構依據總機構的稅率計算出稅款的處理,會使分支機構不能完全到享受低稅率的優惠政策(總機構所在地一般都在城市發達地區,享受25%的稅率),在西部和沿海地區分支機構較多的企業集團受此政策的影響較大(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該計算方法的變化,導致2009年分支機構未享受低稅率優惠而多繳納約2億元的稅款),這樣將導致國家為鼓勵西部地區和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而出臺的西部大開發地區稅收優惠政策、沿海地區優惠政策不能充分發揮其效能,優惠精神未能體現,影響集團公司的投資取向。因此,建議修改計算分配的方法,以總公司和分支機構按照各自稅款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的匯總額為基礎,根據三因素的權重,按照[2008]28號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條規定計算分配稅款。
(六)尚未出臺非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管理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第二條規定:鐵路運輸企業(包括廣鐵集團和大秦鐵路公司)、國有郵政企業、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氣企業(包括港澳臺和外商投資、外國海上石油天然氣企業)等繳納所得稅未納入中央和地方分享范圍的企業,不適用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但目前有關部門尚未出臺上述企業的稅收管理辦法,這些企業的稅收管理正處于一種無序狀態,且上述大型央企和國企均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關系國計民生、稅收規模大、分支機構眾多,對這些企業的弱化管理客觀上已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稅收風險,如何做好這些匯總納稅企業的稅收監管,已經成為擺在稅務機關面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改進意見和建議:
目前,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在管理中存在,總機構管不到,分支機構管不了的被動局面,上述諸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說明現行的跨地區匯總納稅管理辦法急待完善,現就有關問題建議如下:
(一)建立總分機構信息交換渠道:
加快總局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信息管理系統的實際應用工作,同時要加入一些數據分析功能,監控集團企業稅前扣除、轉讓定價和利潤轉移等問題,增設總局監控信息傳遞、督辦業務處理等功能;同時,拓展總分機構稅務機關的信息溝通和聯系獨到,最大限度地促進總分機構管理信息的信息共享。
如在年度納稅申報期間總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及時交換相關資料,包括總機構申報表、財務報表、納稅調整事項;分支機構預繳稅款情況;日常檢查、納稅評估發現問題及稅款等,雙方進行復核溝通后對企業的申報予以確認,以期提高年度申報質量。開展總分機構日常檢查或納稅評估的聯查、聯評機制,以提高總分機構總體管理效能。
(二)調動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管理積極性,加強日常監督和管理權:
1、目前按照企業所得稅的法人納稅理念,以總機構作為一個法人在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審批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的備案上報工作,總機構的的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及一些過渡性減免均在分機機構發生,建議將這部分管理審核權交分支機構稅務機關管理。
(三)調動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管理積極性,下放部分稽查權:
總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應本著既要嚴格執行法人所得稅制,不能形成總分支機構之間重復納稅,又要積極加強監管、堵塞漏洞的原則開展對總分支機構的檢查。
1、主管稅務機關對對分支機構的檢查中下列情形,查補稅款就地入庫。
(1)對未納入中央和地方分享的不適用國家稅務總局《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08)28號)的企業分支機構的檢查發現的涉稅違法行為。
(2)分支機構有隱匿營業收入或做假賬、兩套賬、體外循環等違法行為。
(3)對分支機構的檢查發現的其他問題,能確認總分支機構匯總計算后仍形成少繳稅款的,就地進行補稅。
2、主管稅務機關對分支機構檢查中,因總分支機構匯總計算為虧損,或在總分支機構之間可調劑使用的有扣除比例限制扣除項目等,不能確定總分支機構匯總計算后是否形成少繳稅款的,將發現的問題通報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由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統一處理。
(四)調整分配表計算方法:
建議修改計算分配的方法,以總公司和分支機構按照各自稅款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的匯總額為基礎,再根據三因素的權重,按照[2008]28號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條規定計算分配稅款。
(五)完善不適用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管理辦法的企業的管理辦法:
不適用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管理辦法的企業層級結構負責,稅款規模龐大,建立健全此類大型匯總納稅企業的稅收管理制度已顯得尤為必要。國稅函[2010]184號只規定了不適用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管理辦法企業的下屬二級分支機構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稅款由總機構統一匯總計算后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建議二級分支機構在所在地年度申報后再由總機構統一匯總計算所得稅。
(六)完善總分機構年度申報匯總辦法:
對于目前跨地區經營納稅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匯總的體制性風險,建議有關部門針對不同類型的總分機構明確總分機構年度申報匯總原則,解決法人所得稅制下的所得稅現實管理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由于稅收制度與企業核算體制的矛盾帶來的稅收風險。
(七)完善財政預算和分配體制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