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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紡調查報告范文1
論文摘要:英國在工業化的進程中,發生了較為嚴重的城市河流污染,主要因為工業化時期的城市化水平和社會認識尚不能承載工業化帶來的全面影響,加之國家治污力度多受掣肘及科技水平的制約,河流污染的狀況在19世紀沒能得到顯著改善,引發生態環境惡化及流行病侵害等不良后果。后發國家應以英國工業化的得失為鏡,實現工業化的科學發展。
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實現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國家。以蒸汽動力為標志的工業革命,為不列顛最早叩開了現代化的大門。然而,在工業化的進程中,與經濟:榮和城市發展相伴的還有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其中,城I IJ河流污染尤為嚴重。英國,在摘取了一個工業化先行者J PG該摘取的最優惠成果的同時,也嘗到了工業化及城了化造成的水污染苦果。對尚未實現工業化及正處在現代化進程中的后發國家規避和整治“邁達斯的災禍”有所裨益2 =16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故本文不揣淺陋,愿就工業化時期英國城市河流污染的成因、防治及其特點等問題予以探討,以就教于方家。
一、英國城市河流污染的狀況
城市水污染自古有之。人類早期活動產生的廢棄物大都被排人大氣或棄置于水中,古時的城市居民已有用法令和規章控制污染的嘗試。在古希臘,只有獲得特殊允許才能設立制革廠;古羅馬也有規章規定,制革、榨油和洗衣作坊只能設立在沒有居民點的臺伯河對岸。但是,早期的污染僅限于十分狹窄的范圍。
上百年來,英國的毛紡業等傳統工業無疑也降低了河流水質,但是,嚴重的水污染直到19世紀工業化時期才真正發生。工業革命以來,隨著工業的發展和城市人口的劇增,不斷排放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使英國的許多河流受到了污染,在19世紀,城市河流污染成為十分普遍的現象。
恩格斯對當時河流污染的描述頗為詳盡。例如,流經利茲的艾爾河,“這條河像一切流經工業城市的河流一樣,流人城市的時候是清澈見底的,而在城市另一端流出的時候卻又黑又臭,被各色各樣的臟東西弄得污濁不堪了”;流經曼徹斯特的兩條小河—艾爾克河與梅德洛克河的污染狀況亦十分嚴重,“停滯的艾爾克河,這是一條狹窄的、黝黑的、發臭的小河”,梅德洛克河的“河水也是漆黑的,停滯的,而且發出臭味。
此外,流經西賴丁約克的卡爾德河,在1852年以前始終是魚類喜愛的棲息地,至1867年,皇家委員會已不得不沮喪地承認:“流經西賴丁約克的,與其說是河水,不如說是墨汁。艾爾克河的支流布拉德福河,曾是男孩們捕魚的樂園,也被工業化的浪潮熏染得通體黝黑,以致“只需一根火柴,就可以將它點燃”,儼然是一條隨時噴發的黑龍。
泰晤士河曾是一條美麗的河流,英國人習慣地稱之為“老父親泰晤士”。19世紀以前,泰晤士河河水碧波蕩漾,魚蝦成群,是舉世聞名的魷魚產地,詩人蒲柏在1728年將其描繪為“銀色的洪流”。工業革命以來,隨著沿途城市居民的劇增以及大量工廠的建立,各種污染物源源不斷地進人泰晤士河,牛津以下河段的水質急劇惡化,泰晤士河成為一條污濁不堪的“臭河”。1855年,化學家法拉第致信《泰晤士報》:“整條河變成了一種晦暗不明的淡褐色液體……氣味很臭……整條河實際上就是一道陰溝。可見,英國城市的水污染在19世紀中期已經相當嚴重。
二、英國城市河流污染的成因
那么,究竟為何諸多河流在一個世紀里都變了色、變了味,這么嚴重的污染是怎樣產生的呢?無疑,工業廢水和公共廢水是城市水污染的主要來源,其中,英國工業革命時期的工廠布局和工業類型又是產生大量工業污水的直接原因。
工業化初期,主要的機械動力是水力,“由于使用水力機,工廠不得不設在大流量的急流旁邊”。因此,英國的第一批近代工廠自然傍河而建,在英國工業的發源地和中心—曼徹斯特,“幾乎所有的廠房都是沿著貫穿全城的三條河流和各種運河建立起來的。這既解決了動力問題,又方便了廢水處理,河流也成了廢水排放的理想場所。蒸汽機發明后,以前依靠水力機械、依河而建的工廠逐漸轉移到城市中,但工廠對那些流經城市的河流的依賴并沒有減輕。因為蒸汽機的第一需要和大多數工業生產部門的主要需求,都是比較潔凈的水。水作為冷卻劑是蒸汽機不可或缺的,一些工業部門如毛紡業、印染業、造紙業的生產過程也離不開水,還有釀酒、洗煤,沒有水更寸步難行。同時,水路為工業主提供了廉價的運輸途徑。因此,一條河流附近往往分布多家工廠,例如艾爾克河,“橋以上是制革廠;再上去是染坊、骨粉廠和瓦斯廠,這些工廠的臟水和廢棄物統統匯集在艾爾克河里”。這些廢水中往往含有鉛、堿、硫等污染物,而且大多是未經處理就直接排放,使水質大大降低,造成嚴重的河流污染。
造成城市水污染的另一主要來源是公共廢水。公共廢水主要包括人畜的排泄物、生活垃圾和洗滌劑。公共廢水的存在本不可避免,但在英國工業化時期,因城市化和城市人口增長過速,加上市政建設滯后,遂使水污染加劇。
一方面,與工業化相伴的是,英國城市化發展迅速,城鎮人口增長急劇。勢如潮涌的人口,被壓縮到很小的擁擠不堪的中心點上。從增長數量上看,大約在1800年,英國只有一個大城市—倫敦,人口約100萬,遠遠超過其他城市如利物浦、曼徹斯特、伯明翰和布里斯托爾等(這些城市的人口大多只在5到10萬之間)。1850年倫敦人口增至2 ,360 ,000人,另有9個城市在10萬人以上,18個城市在5萬到10萬之間。1910年英國有46個城市超過10萬,倫敦人口更是猛增至450萬。從增長率看,蘭開夏在1700年至1801年間人口差不多增加兩倍,曼徹斯特的人口在1773年至1801年間也增加了兩倍。到1851年,英國的城市人口已首次超過農村。城市的擴展和人口的集中大大增加了水資源的消耗,也使城市的公共衛生日益惡化,垃圾成堆、污水橫流構成了那時英國許多城市的基本外貌。
另一方面,英國城市化雖快,但城市化水平較低,市政建設滯后。“所有的市鎮,不論是新的還是老的,都面臨著公共衛生的嚴峻問題,工業化早期,英國的城市尚未建立清掃垃圾的制度,垃圾糞便隨意堆放,人們甚至因廁所太少不得不隨地大小便。特別是貧民窟,成了疾病流行的孽生地,被人們稱為“霍亂國王的巢穴”。在利茲,最不衛生的地區是工人住的狹窄的房屋區,這類建筑物里不具備任何一種排水設施,廁所少且前后無遮無蓋。到1831年,即使是已擁有14萬以上居民的曼徹斯特市區仍沒有鋪砌街道和修建下水道的條例。非但如此在曼徹斯特新城(又叫愛爾蘭城,the Irish town) ,“街道沒有鋪砌,也沒有污水溝,可是這里卻有無數的豬群”。大量垃圾、糞便、洗滌用水還有從街道屠宰場排出的水染上深紅色的獸血,經過公用陰溝和露天排水溝通往小河、水塢,加重了城市河流的污染。
綜上所述,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副產品”是造成城市河流污染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工業化時期英國的社會思想是污染得以加劇的促因。
首先,英國人將“自由放任”思想奉為圭泉,對工業革命造成的工業中心人口膨脹、城市污染和公共衛生等問題盡量不干預;其次,社會以追逐財富為價值取向,對“污染”則漠不關心。英國貴族通過經營追求財富早已成為慣例,社會中下層又有著一股“向上看”的風氣,于是上行下效,社會形成了以謀求利潤為榮的風氣。
難怪連外國觀光者都不禁要驚呼:“英國的城市純粹是工作和掙錢的地方,而絕非休息和享受的樂園,那種具有更高尚品格的人還沒有出現。
三、英國城市河流污染的防治及其特點
隨著河流污染狀況的不斷加劇,以及由此引發的各種危害,人們開始意識到有必要采取措施對污染予以遏制,但長期似來,社會的反應并不積極。直到19世紀中期,隨著流行病的多發,城市才開始實行系統的衛生改革,如下水管道、清水供應和道路清潔等。同時,社會對城市河流污染的防治也愈加重視,各項治理措施逐漸建立,整治渠道逐步完善。下面將結合英國在這一時期的防治措施,對城市河流污染的治理特點進行探討。
(一)各群體和多渠道的廣泛參與。生態學家和衛生學家最先向社會發出正視污染的呼聲,他們是治污的先行者。部分生產者組成志愿協會,呼吁減少廢物排放、倡議革新生產技術,為政府的積極治理建言獻策。議會和政府通過立法和行政手段,全面領導水污染的治理。這樣,河流污染的防治得到了議會、政府、社會組織和個人等各群體的參與和支持。
(二)議會立法和政府作為是治理污染的主導力量。一方面,從議會來說。1848年霍亂發生后,議會通過了第一部“公共衛生法”,并成立衛生部,雖不是專為治理水污染而設,但它規定在傳染流行區域設立地方性衛生委員會,負責處理當地污水問題。由于習慣法提供的防御河流污染的措施起不到明顯效果,1855年,議會頒布了《有害物質去除法》,試圖對那些以工業廢水污染河道的制造商處以罰款1865年和1868年,議會又先后兩次委任皇家委員會,負責調查河流污染的狀況并尋求行之有效的治理途徑叫即。在第一屆委員會提交初次報告后十年,議會通過了《1876年河流污染防治法》,這是英國歷史上第一部防治河流污染的國家立法,也是世界歷史上第一部水環境防治法規。法案不僅對禁止排放的各類污水和違法行為進行了詳細規定(包括工業廢液、顆狀和懸浮狀污染物、下水道污水排放等),還任命專家擔任審查官,向工作部門提供實施建議,并通過監督技術改進以控制河流污染。這是一部具有“框架性”意義的法案,它關于防治河流污染的基本原則一直沿用至1951年。
另一方面,從政府作為來看,主要是加強市政的排污系統建設。例如,1858年倫敦市政當局修建的“倫敦下水干道”,以及1863年秋動工的泰晤士河河堤,就是政府治污的工程舉措,通過建立下水道網絡將工業污水和生活垃圾轉移到下游地區,為減少倫敦水生疾病的發病率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應該說,在19世紀,尤其是下半葉,英國議會和政府在治理河流污染方面確實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積極的效果。
(三)專家治理充當重要角色,發揮積極作用。1842年查德威克的《英國勞動人口衛生狀況的調查報告》發表,揭示出糟糕的公共衛生狀況,尤其是“飄著惡臭的廁所、污水溝和被污染的飲用水”是引發霍亂的根源。麻醉醫師約翰·斯諾也提出同樣的觀點,1849年,他發表《論霍亂的傳染方式》一文,指出被病菌污染的水源是霍亂傳播的主要渠道”。他的這些結論有力地說明了治理水污染的必要性,也堅定了全社會的治水決心。1848年,約翰·西蒙醫生被任命為倫敦城區的保健醫官,“這一職務不僅在爭取城市制定供水、排水、貧民窟的清潔規劃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對確保有關建筑和人口過分擁擠的規章的執行具有重要意義”。
議會在第一部河流污染防治法制定之前委任了兩屆皇家委員會,委員會全都由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如第二屆皇家委員會的主要成員:皇家工程院德尼森爵士、化學家弗蘭克蘭德和農學專家默頓等人。他們通過調查取證,親自實驗,向議會遞交調查報告,同時,專家們還對肆意向河流排放廢水的行業進行嚴厲譴責,同時建議政府設立限制廢水排放的詳細標準,為國家制定水污染防治法案提供了理論依據。
礙于諸多阻撓因素,《1876年河流污染防治法》的實施效果并不理想,19世紀末,英國主要河流受污染的糟糕狀況沒有顯著改善。1898年,英國又一次委任多名專家組成皇家委員會,調查污染來源和督查河流防治的進度。與德尼森爵士等前輩不同的是,此次委員會的專家們更加務實。他們注意綜合考慮多方利益,設法調動工廠主的治污積極性,待之以寬,不求速變,先制定適度可行的治污標準,再隨污染狀況的改善而逐年將標準提高。在這種務實精神的倡導和促進下,產生了一系列減輕水污染的新方法。首先,也是最簡捷的方法—一些濱海城市(如利物浦、霍恩、布里斯托爾等)將部分污水注入大海,通過污水轉移以緩解河流的吸納壓力。其次,建立“污水農場”,將污水引到離城鎮不遠的農場用以灌溉作物,既廉價、無害,又不影響豐產,到19世紀末,像倫敦、曼徹斯特和諾丁漢等地附近已有不少這類農場。此外,多種凈化劑得以應用,如動物骨灰、焦炭和頁巖等,都能起到過濾和凈化污水的效果。可以說,這些成效凝聚著諸多專家的汗水和智慧。
治污成效雖不顯著,但仍在困境中漸進19世紀特別是下半葉,英國人治理河流污染的努力有目共睹,可惜收效不能令人滿意,因為在河流污染的防治過程中尚存在諸多阻力。
其一,政府治污不堅決。一方面,英國在19世紀面臨國內政治經濟和對外關系等諸多緊迫問題,相形之下,河流的防治事宜尚不夠急切;另一方面,對工業與貿易利益的關切使行政當局不愿對工礦企業的污染行徑和搪塞應付過于苛責,這勢必影響政策法規的貫徹力度。其二,工廠主和礦主不誠心。革新生產技術、減少污水排放意味著投入的必然增加,顯而易見,這種增加成本和損耗利潤的要求是無法讓各行業的污染大戶欣然接受的。其三,民眾不覺悟。“一條受污染的河流對健康的實際影響,在19世紀70年代還不為公眾所認識。168公眾對皇家委員會提出的防治措施或一無所知,或漠不關心,更有甚者對一些協會付出的反污染的努力嗤之以鼻,將其譏為理論家的空談。其四,科技不過關。19世紀中后期的科學對水污染特征、水污染對健康的影響以及水的凈化問題上缺乏明確認識,科學家不能準確找到河流中有毒物質的來源,而關于污染治理的技術開發又不夠成熟,要改善大規模的污染狀況自然是力不從心。因此,有人總結道:“河流污染的治理必定被看成是維多利亞時代公共衛生史中令人最不滿意的一章。盡管如此,英國人在防治河流污染過程中取得的積極成效還是不能抹煞的。
四、關于英國城市河流污染及治理的幾點啟示
作為第一個進入工業化社會的國家,英國城市河流污染的經歷和治理得失值得后發國家借鑒。
第一,正確認識河流污染的危害,重視水污染的防治。河流污染不僅破壞生態環境,而且直接威脅人們的正常生活和生命安全。魷魚是深受英國人喜愛的食物,可在1836年,泰晤士河的鯉魚已幾乎絕跡,而在塞文河、特倫特河與埃文河,也變得越來越稀少。在19世紀90年代,英國不得不向加拿大和挪威大量進口蛙魚,以穩定在比靈斯門魚市的價格1858年,奇臭的泰晤士河令在河畔開會的議員們不堪忍受,被迫將會議延后一周舉行19世紀霍亂頻發,僅1832年一次,就“大約使3100英國人喪生”。放眼全球,因河流污染而引發生態惡化和危害人們健康的事例不勝枚舉,有的觸目驚心,所以污染防治關系重大,不容輕視。
毛紡調查報告范文2
關鍵詞:紡織化學品;禁限用危害化學品;2013年上半年;最新動態
中圖分類號:TS190.2 文獻標志碼:A
前言
2011年國際綠色和平組織針對14種全球品牌服裝,在生產加工中對環境產生的污染情況了兩份調查報告,分別題為《時尚之毒:全球品牌服裝的中國水污染調查報告》和《毒隱于衣——全球品牌服裝上危害化學品殘留的調查報告》,稱全球17個不同國家(包括歐洲、非洲和亞洲等)的一些知名品牌紡織品中含有NPEO(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等10多種危害人體(包括性發育在內)和生態環境的有毒有害化學品,特別是NPEO,在采集的樣品中占到了67%,它們會逐步分解產生高毒性的、持久的、污染人類食物供應鏈和破壞人體內分泌功能的NP(壬基酚)。英國和東亞的綠色和平組織明確地指出“NPEO等”事件涉及到全球、影響全世界,在世界和我國市場上引起了強烈反響與很大的震動,也給世界和我國染整企業與紡織化學品生產企業帶來了信任危機。
2012年底根據歐盟統計,我國被召回的出口到歐盟的紡織服裝產品有271項,占各國出口到歐盟被召回的紡織服裝產品的48%,比2011年上升了4%,其主要原因是紡織服裝產品中被檢測出禁限用的危害化學品。再加上2013年初上海發生的“毒校服”事件更給我國染整和紡織化學品等行業的信任危機雪上加霜。
這些情況表明當前紡織化學品和紡織品的安全性問題,是影響各國特別是我國染整和紡織化學品行業節能減排、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最主要障礙之一,因此自2012年以來世界各國對紡織化學品中需要禁限用的危害化學品采取了加大力度、加快速度進行立法、制定標準、加強管理等一系列措施,2013年上半年紡織化學品中禁限用危害化學品的最新動態更是一個佐證。
2013年上半年紡織化學品中禁限用危害化學品的最新動態
1.國際市場上的最新動態
1.12012年12月19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了第八批54種SVHC
ECHA為歐盟REACH法規提供的SVHC(高度關注化學物質)候選清單,自2008年10月28日公布第一批起到2012年12月19日共公布了八批、計138種SVHC,各批的品種數以及涉及紡織助劑的品種數列于表1中。
從表1中反映的信息如下。
(1)在SVHC候選清單中第八批公布的SVHC品種數是8批中最多的一批,占到迄今公布品種總數的39.1%,而其中涉及紡織助劑的SVHC品種數有20種,占到迄今涉及紡織助劑的SVHC品種總數的47.6%,幾乎為前7批涉及紡織助劑的SVHC品種數的總和。
(2)在SVHC候選清單的第八批SVHC中涉及紡織助劑的SVHC品種數有20種,占第八批SVHC品種數的37.0%,而涉及染料的SVHC品種數為7種,占13.0%,只有涉及紡織助劑的SVHC品種的約1/3,但兩者之和要占到第八批SVHC品種數的一半。
(3)在SVHC候選清單的第八批中有37種物質是由ECHA提議,17種物質分別由奧地利、德國、荷蘭、斯洛伐克、瑞典和英國等7個國家提議。這54種物質由于具有致癌性、致突變性和生殖毒性(CMR)而被提議進入SVHC候選清單,其中1種物質因為具有內分泌干擾性質而被認為是同等關注物質,5種物質是因為屬于同等關注物質而被提議加入,還有5種物質是由于它們具有持久穩定性、生物累積性及生殖毒性(PBT)和/或高持久穩定性與高生物累積性(vPvB)而被提議進入SVHC候選清單。
(4)在SVHC候選清單的第八批中涉及紡織助劑的SVHC簡要介紹如下:
①十溴二苯醚,用作PES、PE、PP、ABS等的阻燃劑,屬于PBT或vPvB;
②全氟十一酸、全氟十二酸、全氟十三酸和全氟十四酸,它們類似于全氟辛酸(PFOA)。用其得到的中間產物可以制得紡織品整理劑,具有防水、拒油和抗污的“三防”特性,但中間產物會降解產生這些全氟羧酸,屬于vPvB
③偶氮二甲酰胺,它屬于一種通用型大發氣量發泡劑,用于PVC、PE、PP、PS、ABS、PA6等合成材料中。該化合物可能嚴重影響人體健康;
④六氫鄰苯二甲酸干、六氫-1,3-異苯并呋喃二酮和反-1,2-環已烷二羧酸酐,它們可用作增塑劑、驅蟲劑、防銹劑等的中間體和樹脂改性劑、環氧樹脂的固化劑,但可能嚴重影響人體健康;
⑤甲基六氫鄰苯二甲酸酐、4-甲基六氫鄰苯二甲酸酐和3-甲基六氫鄰苯二甲酸酐,它們可用作制造增塑劑、驅蟲劑、防銹劑等的中間體和樹脂改性劑、環氧樹脂的固化劑,但可能嚴重影響人體健康;
⑥對壬基酚(支鏈或直鏈)聚氧乙烯醚,可用作表面活性劑,用于制造抗氧劑、紡織印染助劑、農藥乳化劑、樹脂改性劑、油添加劑等,對人體健康危害大并嚴重污染環境;
⑦對特辛基酚聚氧乙烯醚,可用作表面活性劑,用于制造抗氧劑、印染助劑、農藥乳化劑、樹脂改性劑、油添加劑等,對人體健康危害大并嚴重污染環境;
⑧二丁基錫二氯化物,可用作殺菌劑、PVC等的穩定劑等,對人體有毒;
⑨環氧丙烷,可用于制造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增塑劑、乳化劑、劑、洗滌劑、殺菌劑等,具有致癌性和致變異性;
⑩鄰苯二甲酸二戊酯(支鏈或直鏈)(DPP),它是一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具有生殖毒性;
(11)鄰苯二甲酸二異戊酯(DIPP),它是一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具有生殖毒性;
(12)鄰苯二甲酸正戊基異戊基酯,它是一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具有生殖毒性;
(13)4,4’-二氨基-3,3’-二甲基二苯甲烷,可用作制造聚氨酯粘合劑和環氧樹脂固化劑等的原料,具有致癌性。
根據REACH法規的規定,在SVHC候選清單中的第八批54種SVHC對于歐盟生產商和進口商來說同樣被要求:①作為化學物質進行銷售時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MSDS;②作為混合物(配置品)中的一種組分,當其質量百分濃度大干0.1%時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MSDS;③在物品中質量百分濃度大于0.1%時必須向物品的接受者或按消費者的要求在45天內免費提供可獲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質名稱及其含量等;④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候選清單的SVHC,當在物品中的質量百分濃度大于0.1%和年總量大于1t時必須在列入后的6個月內完成通報的義務。
1.22013年1月8日了《Oeko-Tex Standard 100》最新版本
國際環保紡織協會(Oeko-Tex)每年年初都要出一個《Oeko-Tex Standard 100》新版本,增加一些新的紡織品有害物質檢驗的測試標準與限量值要求和調整某些原有有害物質的限量值要求,2013年也是如此。2013年1月8日該協會在其年會上了最新《Oeko-Tex Standard 100》紡織品有害物質檢驗的測試標準和限量值要求,新標準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2013年4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與2012年版本相比,其主要有以下新增變化。
(1)對候選認證紡織品新增8種多環芳烴(PAH)含量的檢測,并規定在嬰幼兒產品(產品級別I)中將現有苯并(a)芘及PAH累計限量值由原先的1.0mg/kg和10mg/kg分別調整為0.5mg/kg和 mg/kg。
(2)考慮到REACH法規中SVHC候選清單的更新情況,將二甲基酰胺(DMF)列入受監管溶劑清單,限量值為0.1%。
(3)對檢驗樣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品種的檢測要求,增加鄰苯二甲酸二戊酯(DPP),這樣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的品種從11種增加到12種,12種的累計限量值保持原先質量百分濃度0.1%的要求。
(4)考慮到REACH法規中附件XVII《限制物質清單》的最新修訂情況,將富馬酸二甲酯(DMFu)即反式丁二酸二甲酯作為添加物質列,Koeko-Tex受監管殘留化學物質清單中并對相關成分進行檢測,其限量值為0.1 mg/kg。
(5)調整Oeko-Tex的4個產品級別的可萃取鎳限量值:產品級別I的限量值由1.0mg/kg調整至0.5mg/kg,產品級別Ⅱ至Ⅳ的限量值由4.0mg/kg調整至1.0mg/kg。
(6)自2012年初起已根據《Oeko-Tex Standard 100》規定,在產品認證中對壬基酚(NP)、辛基酚(0P)和它們的聚氧乙烯醚(NPEO、OPEO)含量進行監管,而自2013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列強制規定,規定中將原先對OP、NP及其OPEO、NPEO的單項要求改為累計要求:①OP和NP累計為50mg/kg(相當于紡織品重量的0.005%);②OP、NP,OPEO(1~2)和NPEO(1~9)累計為500mg/kg(相當于紡織品質量的0.05%)。
在這些新增變化中有5項涉及到印染助劑,與前幾年相比,新增紡織品有害物質的檢測項和新增紡織品的有害物質品種更多,如表2所示。
2.國內市場上的最新動態
2.12013年3月國家環保部發出了《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
為了落實國家環保部在2012年的第22號令《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方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環保部在2013年3月了《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批)》的征求意見稿。該第一批目錄中列入了142種重點危險化學品,組成如下。
(1)芳香族化合物有14種
包括芳香族烴類10種、芳香族鹵素衍生物4種、酚及其衍生物4種、芳香族含氮化合物及其衍生物26種。
(2)脂肪族化合物有33種
包括脂肪族鹵代衍生物12種、脂肪族醇及其衍生物2種、脂肪族醛、酮及其衍生物5種、脂肪族羧酸及其衍生物5種、脂肪族含氮化合物4種、脂肪族含硫化合物3種、脂環族化合物及其衍生物2種。
(3)雜環化合物有1種
(4)金屬及其化合物有35種
包括汞及其化合物4種、鉻化合物9種、鉛化合物9種、錫化合物2種、硒化合物2種、鎘化合物3種、鈷化合物1種、鎳化合物1種、銅化合物1種、氰化合物8種。
(5)農藥有15種
包括殺蟲劑7種、殺菌劑3種、除草劑5種。
(6)其他
包括砷及其化合物7種、硅有機化合物1種、甲基肼1種、無機酸5種。
顯然芳香族化合物、脂肪族化合物和金屬及其化合物是第一批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的重點,其中涉及染料的重點危險化學品達到51種,占36%,主要是芳香族含氮化合物及其衍生物、芳香族鹵素衍生物、酚及其衍生物等;涉及印染助劑的重點危險化學品有17種,占12%,它們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丙烯酰胺,1,4-苯二酚或對苯二酚,丙烯腈,丙烯酸丁酯,乙酸乙酯,甲醛,重鉻酸銨、重鉻酸鉀和重鉻酸鈉,二丁基氧化錫,三苯基氫氧化錫,環氧乙烷,四氯化硅。
在第一批目錄作為重點環境管理的142種危險化學品中基本上都是有毒有害化學品,其中有22種危險化學品屬于迄今歐盟REACH法規SVHC候選清單中公布的SVHC,涉及印染助劑的有5種SVHC,即三氯乙烯、丙烯酰胺、重鉻酸鈉、重鉻酸鉀和重鉻酸銨,涉及染料的有6種SVHC,即1,2-二氯乙烷、2,4-二硝基甲苯、2,4-二氨基甲苯、2-甲基苯胺、4-氯苯胺、4,4’-二二氨基二苯基甲烷,使用時必須高度重視。這些與環保部2013年的((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十二五”規劃》中剔除的開展揮發酚、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苯、甲苯、乙苯、苯胺類、甲醛、硝基苯類、酸類物質、丙烯腈、氯苯、苯酚、化學農藥等水體污染物和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酚類、苯并芘、氟化物、氯氣、硫化氫、苯胺類、氯苯類、氯乙烯等大氣污染物的監測與監管是相一致的,其目的是為了有效遏制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和突發環境事件高發態勢,防范化學品導致的健康和環境風險,構建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機制。
2.2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排放《新標準》
近年來我國紡織染整行業由于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不斷開發和新染化料的加速應用,產品質量、生產效率、節水效果明顯提高,同時排放廢水中污染物的負載增加很快,環境保護問題日益突出。據統計,2010年紡織工業排放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別達到30.1萬t和1.7萬t,占工業排放總量的8.3%和7.1%,均居全國第4位,其中染整工業占了較大比重。
為了有效控制紡織工業水污染物排放,從2008年起有關部門已著手對原有的水污染排放標準進行修訂,計劃出臺一些文件,特別是在制定的《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了要加大染整等行業落后產能淘汰的力度、提高行業廢水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推進化學需氧量與氨氮排放總量的控制、削減比例與2010年相比不低于10%的規劃目標,同時新出臺的《紡織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印染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印染行業準入條件》等行業規劃與政策也對紡織染整工業的環境保護提出了具體要求。在這些文件基礎上,為了更好地適應“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和節能減排的新要求,形成和出臺了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的新標準,它是《國家“十二五”規劃》的具體落實和體現,按照新標準分階段廢水中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規定,若達到第二階段(2015年)的排放限值,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將大幅度削減,其中化學需氧量與氨氮排放量與2010年相比削減率預計將達到68%和70%,環境效益顯著。這就是紡織染整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新標準的出臺和實施背景。
紡織工業2013年水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實際上是一個新標準體系,由4個新標準組成,《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3)是對“GB4287-1992”經過20年實踐后的第一次修訂,它是一個染整工業執行的單獨的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主要控制棉的前處理和棉、麻、毛、絲與化纖的染整工藝過程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此外,還有3個行業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新標準,即《繅絲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毛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麻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它們分別控制蠶繭加工繅制成絲工藝過程、洗毛工藝過程和麻脫膠工藝過程的水污染排放,行業特征污染物識別充分、排放控制和污染防治與監督管理針對性強。本文指的新標準是其中涉及面最大的《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3),它與原有標準“GB4287-1992”相比不僅增加了控制排放的水污染物項目,而且提高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表3)。
在表3中,老標準中III級標準是指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下水道的廢水排放標準;I級與II級標準是指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下水道的廢水排放標準,但必須根據下水道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相區別,即I級標準是指排入GB3838中III類水域、GB3097中二類海域的廢水排放標準;II標準是指排入GB3838中IV、V類水域、GB3097中三類海域的廢水排放標準。
由表3可見:
(1)新標準的間接排放和直接排放廢水中的污染物控制指標均為13個,而老標準的III級排放(相當于間接排放)和I、II級排放(相當于直接排放)廢水中的污染物控制指標分別為9個和11個;
(2)新標準的間接排放和直接排放廢水中的污染物控制指標數與老標準的III級排放和I、II級排放廢水中的污染物控制指標數相比分別增加了5個和3個,同時各減少了1個即銅指標;
(3)新標準與老標準的排放水污染物控制指標和控制指標排放限值的區別為:
①新標準的間接排放廢水中增加了5個污染物控制指標,分別為:
(a)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指標,旨在加強對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控制,防范環境風險;
(b)總氮和總磷指標,旨在強化對水體富營養化的控制,滿足環境管理的需求;
(c)色度和氨氮指標,旨在加強環境風險防范。
②新指標的直接排放廢水中增加了3個污染物控制指標為:
(a)AOX指標,作用同間接排放廢水中增加的AOX旨標;
(b)總氮和總磷指標,作用同間接排放廢水中增加的總氮和總磷指標。
③新標準的間接排放和直接排放廢水中均較大程度地提高了5個污染物控制指標,即COD、BOD5、懸浮物(SS)、色度和氨氮(NH3-N)的排放限值,旨在滿足環境管理的需求和加強環境風險防范。
④新標準的間接排放和直接排放廢水中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3個污染物控制指標即硫化物、苯胺類和六價鉻的排放限值,旨在滿足環境管理的需求和加強環境風險防范。
⑤新標準的間接排放和直接排放廢水中均有2個污染物控制指標即pH值和二氧化氯的排放限值與老標準相同。
總之,新標準的水污染物控制指標設置更加科學合理、要求更加嚴格,對紡織染整行業的壓力肯定會更大。染整行業為了使排放廢水達到新標準的嚴格要求,已經和正在采取下列對策:
(1)從源頭抓起,加強管理和開展“雙革”,切實做到清潔生產,建成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的清潔生產企業或清潔生產先進企業;
(2)大力創新節能減排新工藝,切實推行節能減排新工藝,例如冷軋堆染色、濕短蒸連續軋染、涂料染色、高固著率染色、小浴比染色、低溫染色、一步一浴法染色、一次準染色、快速染色、低鹽染色和涂料印花、冷轉移印花、熱轉移印花、數碼噴墨印花等技術等;
(3)創新末端治理技術,加強預處理和采用新型污染防治技術,提升污染防治技術水平。
3.節能減排環保型染料與助劑的開發方向
對于紡織化學品行業來說,必須大膽創新和開發適合新染整工藝的節能減排環保型染料與助劑,開發能取代禁限用染料與助劑的環保型替代品以滿足紡織染整行業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需要。
3.1開發適用于節能減排新染整工藝的染料
目前染整行業開發的節能減排型新工藝已有不少,它們需要用適合這些新工藝要求的新型染料來配套,這些染料實質上是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新染料,例如適用于高固著率或高上染率染色的新型活性染料和新型分散染料。
眾所周知,當前我國市場上供應的活性染料的平均固著率在50%~70%,利用率不高,未固著的水解染料和其他未固著染料等的水溶性好,采用現有的廢水處理技術與設備難以去除,這樣染色后產生大量有色污水,色度和CODer都比較高,一般每升廢水中高達幾千甚至上萬毫克,而在采用活性染料的竭染和軋-蒸工藝中為了抑制纖維素纖維表面的負電荷,需耗用大量電解質,造成廢水中的陰離子(Cl-、SO2-4)濃度高達10萬mg/L以上,大大地增加了治理活性染料染色廢水的難度。另外,由于活性染料的固著率不高,為了除去纖維上的水解染料和未固著染料等,水洗加工繁復冗長,水洗效率低、水耗能大;再加上活性染料的生物降解性較差,一般都含有鹵代雜環類活性基,若染料應用時處理不當,還會提高印染廢水的AOX量等。因此開發高固著率的活性染料來滿足染整行業的高固著率染色工藝勢在必行,國外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新型活性染料的固著率都已達到90%甚至超過90%的水平,如Levafox CA染料、Novacron S型染料等,而且還發展了相配套的新型助劑。
分散染料的情況也是如此,當前我國市場上供應的分散染料在染色過程中的上染率(高溫高壓法)一般在75%~90%,損失率在5%~30%,染料損失率差不多是國外對應染料的2~5倍。這固然與分散染料的精細化程度、商品化質量即粒徑大小、粒徑分布均勻性、粒子形狀規則程度、晶型穩定、分散穩定性特別是高溫分散穩定性等有關,也與我國目前監測的染料分散性不是實際應用條件作用下的分散特性、不能視作為一個單獨的染色加工中分散染料染色性能的可靠預示有關,還與所用的分散劑和添加劑的質量有關。因此開發具有高上染率的分散染料和相關助劑仍是當前滿足染整行業對滌綸等進行高上染率染色的迫切要求。
又如由于我國活性染料和分散染料的固著率與上染率以及在染色性能與牢度性能方面存在的一系列問題,目前染整行業用這些染料染色的染色物不合格率還比較高,棉染色物和棉/滌混紡染色物的不合格率在35%~45%,滌綸染色物的不合格率在25%左右。為了降低染色物的不合格率,采用一次準染色技術是節能減排的必由之路,這就要求染料具有“四高”特性即高固著率或高上染率、高染色性能(包括對染色工藝參數變化的低敏感性、好的勻染性和重現性、優良的提升性與相容性等)、高洗滌性、高色牢度,因此染整行業也迫切要求紡織化學品行業開發和供應適用于一次準染色的新型活性染料和新型分散染料及其相應的助劑。
再如小浴比吸盡染色對節能減排有著重要的作用,浴比太大會影響染料的吸盡率和固著率、增加廢水量與廢水負荷,浴比太小會影響勻染效果和染色物質量,因此圍繞著如何降低染色的浴比國內外都在積極進行研究,目前噴射液流染色已能在確保織物勻染的前提下把浴比降低至1:(4~10)。
意大利Brazzoli(巴佐尼)公司開發的染液橫動再循環技術可使活性染料染棉織物的浴比降至1:(4~4.5),耗電量只有噴射氣流染色的1/3,染中深色全面織物的耗水量可降低至每噸布40~50t水之內;目前的噴射氣流染色浴比更低,可達到1:(2~4)。
這種小浴比吸盡染色工藝對活性染料來說最大能縮短30%染色加工時間、削減50%水、減少40%化學品、節約30%能量,而且提高了固著率、減少了排放廢水負荷。不過這種染色工藝對活性染料有一定的要求,如直接性要小、溶解度要大(在堿及中性鹽存在下溶解度應大于100mg/L)、反應性要中等以上、固著率要高,雖然印染企業能從我國現有的活性染料中篩選出一些品種,但染色性能和染色效果還不能滿足染整行業的要求,與國外的Novacron FN型染料和Remazol Ultra RGB染料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染整行業也迫切希望紡織化學品行業能開發出很好適應小浴比染色技術的新型活性染料和配套助劑。
3.2開發適用于節能減排型新染整工藝的助劑
適用于節能減排型新染整工藝的助劑要求是多方面的,有前處理劑、印染助劑、后整理劑等,范圍及涉及面更廣。歸納起來,要求新助劑能滿足“一低、二高、一多”即低溫節約型助劑、高功能節約型助劑、高專用性節約型助劑、多功能節約型助劑的要求,同時要求可生物降解,這些也是對可持續發展新型紡織印染助劑的要求。例如“一低”的助劑包括低溫型前處理劑和低溫型染色助劑等,前者如雙氧水低溫漂白用活性劑、低溫練漂劑、低溫去油劑等,后者如羊毛低溫染色助劑、分散染料常壓染色滌綸用新型載體、低溫皂洗劑等。
以低溫皂洗劑為例,最近Huntsman(亨斯邁)公司開發了一種含3個活性基的新型染料,HOAvitera SE染料配套的高效水洗助劑Eriopon LT,它是一種非離子/弱陽離子復配型助劑,適用于硬水,在水洗過程中耐堿和耐電解質,整個水洗處理工藝為中溫、低耗、低排、短時流程,連同染色過程在內可節水60%左右、節省蒸汽74%、節時43%、減少二氧化碳排放68%,具有顯著的節能減排效果,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如此高效的低溫水洗助劑。
又如“二高”的助劑包括高功能節約型助劑和高專用性節約型助劑,前者如高功能前處理劑、高功能印染助劑、高功能整理劑等,后者如染整加工用新一代酶制劑、防泛黃助劑等,以高功能前處理劑中的高效乳化劑為例,目前的棉、滌綸、錦綸等纖維為了提高其彈性和制成織物的服用性能都加入氨綸,紡紗時也都添加有機硅油類的劑,所加量與氨綸的混紡比有關。目前市場上的混紡織物中氨綸含量一般在10%左右,高的含量已超過20%,因此織物中有機硅油量較多,它們一般難以乳化,在前處理時用常規乳化劑難以去除,造成印染時布面上容易產生色花、色漬、色斑等弊病,同時會影響印染織物的色牢度。
近年國外開發了一種高效乳化劑又稱氨綸專用除硅油劑,可用來解決這個問題,我國杭州的一家外國獨資公司——多思紡織科技有限公司也在生產,商品名為氨綸精練劑CPA New。它是一種去除天然和合成纖維中各種油劑的特效乳化劑,特別是可以避免因氨綸油劑中的硅油組分去除不凈而產生的各種染色問題,不僅能降低加工時間和成本,還能大大減少排放污液和廢液中負荷,但目前產品價格高、應用不普遍,染整行業迫切希望我國助劑行業能開發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助劑來滿足需求。
再如“一多”的助劑包括多功能前處理劑、多功能印染助劑、多功能整理劑等,以多功能前處理劑為例,茶皂素是一種無毒、無害、無刺激的多功能前處理劑,它用一道工序解決了三道工序的要求,不僅減少織物失重、增加纖維強力使產品質量穩定,而且能降低排放廢水中的CODcr近一半、耗水量也比常規工藝減少1/3等。Univadine DMF是亨斯邁公司開發的一種多功能染色助劑,它不僅可使分散染料在較低溫度對滌/氨混紡織物染色,而且能抑制氨綸吸附分散染料。助劑行業也應積極開發這些多功能助劑滿足染整行業的需求。
3.3開發適用于取代禁限用染料和助劑的環保型替代品
在紡織品印染加工中有一部分染料和助劑屬于禁限用危害化學品,國際市場上把危害化學品分為兩類,即:(1)11種重點危害化學品,它們是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溴化和氯化的阻燃劑、在特定(還原)條件下可分解產生24種致癌芳香胺(其中4種對人體有強致癌作用、20種對人體有疑致癌作用)的偶氮染料(包括偶氮型的分散染料、酸性染料、直接染料、堿性染料、媒染染料、活性染料、溶劑性染料、冰染色基等和氧化色基)、有機錫化合物、氯苯類化合物、含氟有機溶劑、短鏈氯化石蠟、含氯酚、重金屬(指鎘、鉛、汞、六價鉻)、烷基酚聚氯乙烯醚(特別是壬基酚聚氯乙稀醚和全氟化學品(目前集中在全氟辛烷基磺酰化物(PFOS)與全氟辛酸(PFOA)上);(2)在各國被限制或控制的其他危害化學品(指被現有黑名單或危害/使用屏蔽的備忘錄所證定的危害化學品)。
分析這些禁限用的危害化學品,可知極大部分與紡織化學品有關,特別是紡織染整助劑,因此開發新型替代品來取代這些禁限用危害化學品,特別是禁限用重點危害化學品,不僅能大大地減輕排出的水污染物負荷、降低甚至消除危害化學物質,而且能減少排出的污水量,有利于保護生態環境。
這對染整行業貫徹執行水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創新驅動和轉型發展意義重大。例如已開發的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替代品有脂肪醇聚氧乙烯醚(FAEO)、烷基多糖苷(APG)、仲醇聚氧乙烯醚、失水山梨醇酯及其聚氧乙烯醚和脂肪酸酯聚氧乙烯甲醚(FMEE)等5類。它們基本上能取代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特別是C11~C13仲醇聚氧乙烯醚能完全替代,烷基多糖苷也具備了完全替代的條件,某些C12~C16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的性能已基本上達到了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水平。
又如鄰苯二甲酸酯類增塑劑的替代品目前已有7~8類,其中多元醇苯甲酸酯類,利用廉價石油化工原料(C5~C9酸)或某些林產品開發的增塑劑、對苯二甲酸酯類、環氧類、已二酸酯類和癸二酸酯類等不僅增塑劑性能與鄰苯二酸甲酯類增塑劑相近,而且還具有其他的功能如抗靜電性等,經濟性也適中。
再如可用低毒和耐久性殺菌劑,如無機化合物型殺菌劑、季銨鹽型殺菌劑、胍類殺蟲劑等和殼聚糖與改性殼聚糖等來取代含氯酚和有機錫化合物,也能用可濕性代森鋅或可濕性代森鋅與除蟲菊的混合物來替代。
還有目前能用來取代溴化和氯化阻燃劑的替代品已不少于10類,其中有機膨脹型阻燃劑、無機膨脹型阻燃劑、烷基磷酸的氮衍生物和復合型阻燃劑等已廣受市場歡迎。至于氯苯類化合物和含氯有機溶劑,目前在染整等行業中使用的品種不少,用途也是多方面的,它們中有的屬于AOX、有的屬于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近年針對它們的不同用途開發了不同的替代品,例如可用新型無氯無毒的載體來取代用分散染料和載體工藝染色滌綸及其混紡織物時使用的含氯載體或其他有害載體,比較典型的有N-環已基吡咯烷酮、N-甲基鄰苯二甲酰亞胺和用85%的二乙烯二醇與10%的N-環已基吡咯烷酮組成的混合物等;又如可用異丙醇、一縮二丙二醇單甲醚等來取代含氯有機溶劑用作織物的去油漬劑與清潔劑等。
另外,六價鉻的化合物在染整行業中用的也不少,近年開發出了很多有價值的替代品,如可用毛用活性染料取代鉻媒染染料對羊毛、錦綸等染色,用二價銅與適量釩化合物組成的催化劑和溴酸鹽的組合取代重鉻酸鈉二水化合物用作硫化染料的軋染氧化劑等。上述禁限用危害化學品的替代品雖然性能上已基本或能取代危害化學品,但在綜合性能、使用方便性,特別是經濟性等方面還有待紡織化學品行業進一步改進。
4.將在下半年出臺《紡織染整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排放標準》
國家環保部在近日的《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十二五”規劃》中已明確要重點開展對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酚類、苯并芘、氟化物、氯氣、硫化氫、苯胺類、氯苯類、氯乙烯等大氣污染物的監測與監管。顯然,在這些重點大氣污染物中除了氯氣和硫化氫外都是有機化合物,而且大部分為VOC,因此環保部在2012年組織行業人員對上述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狀況進行了大量調研,2013年5月下旬組織專門會議對紡織染整行業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問題進行了研究和討論,明確提出紡織染整工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將于今年下半年出臺。6月13日在總理主持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部署的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將進一步推進包括VOC在內的大氣污染物的減排強度和進程。
眾所周知,VOC包括很多化學物質,例如甲苯、甲醛、二甲苯、苯乙烯、乙烯基環乙烷、苯基環已烷、丁二烯、氯乙烯、芳香烴、汽油、煤油、白精油等,目前國際上對其定義為由碳元素與一個或多個氮、氧、氫、硫、磷、硅或鹵素(氟、氯、溴、碘)相結合的化合物且在20℃或運行條件下,其蒸汽壓超過0.01kPa和不發生化學變化的化學物質,有些國家還增加了一些條件,例如瑞士除了考慮化學物質的蒸汽壓外,還規定在標準壓力下的沸點240℃且不發生化學變化等。通常對V0c的檢測是采用儀器組合來分析,如用GC/MS或LC/MS等方法進行分析。
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以及人們對自身安全和環境保護研究的不斷深入,VOC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和生態環境的破壞越來越為人們所關注與重視,例如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問題研究小組2007年的報告,在大氣層中溫室氣體含量的不斷增加是造成全球氣溫逐步上升的主要原因,盡管最主要的溫室氣體是二氧化碳,釋放二氧化碳最多的是礦物燃料——煤的使用。但VOC的排放也是主因之一,屬于高VOC的范圍很廣,一般在8個碳的脂肪族烴、醇、醚、酮、酯、酰胺、鹵素化合物、不飽和烴以及芳香族烴、雜環化合物如四氫呋喃、四氫吡喃、四氫噻吩、甲基吡啶、甲基嗎啉等都屬此列,還有氟化溫室氣體。它們不僅作為高VOC會影響全球氣溫上升,而且它們會破壞臭氧層,促使其形成空洞,加速全球氣溫的升高。當然,VOC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不僅于此,它們的毒害性會直接影響到人類和動植物的生存。
正因為VOC特別是高VOC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很大危害性和破壞性,國際上不少國家都制定了VOC法規,目前世界上包含范圍最廣的VOC法規是美國的CleanAir Act,歐盟和瑞士等也都有VOC法規,國際環保紡織協會在20世紀90年代就在他們的《Oeko-Tex Standard 100》中規定了對紡織地毯、床墊和不用于服裝的泡沫與大型涂層產品進行的9項可揮發物釋放量的檢測和限量值(4個產品級別的限量值相同),即甲醛、甲苯(兩者的限量值均為0.1mg/m3)、苯乙烯(限量值0.005mg/m3)、乙烯基環乙烷、丁二烯、氯乙烯(三者的限量值均為0.002mg/m3)、苯基環已烷(限量值0.03mg/m3)、芳香烴(限量值0.3mg/m3)和有機揮發物(限量值0.5mg/m3)等。
美國服裝和鞋類協會(AAFA)從2007年11月的RSL(被限制的物質清單)起明確禁用25種氟化溫室氣體即氟硫化物1種(六氟化硫)、氫氟碳化物17種(一氟甲烷、二氟甲烷、三氟甲烷、二氟乙烷、三氟乙烷、1-氟-2,2-二氟乙烷、四氟乙烷、1-氟-2,2,2-三氟乙烷、五氟乙烷、五氟丙烷、1,1-二二氟-3,3,3-三氟丙烷、六氟丙烷、1-氟-2,2-二二氟-3,3,3-三氟丙烷、1,1-二氟2-氟-3,3,3-三氟丙烷、七氟丙烷、1,1,1-三氟-3,3-二氟丁烷、十氟戊烷)和全氟碳化物7種(四氟化碳、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十氟丁烷、十二氟戊烷、十四氟己烷、八氟環丁烷)。一些國際上著名的品牌紡織品供應商也都有類似的檢測規定和限量值。
我國環保部規定“十二五”期間重點開展對甲醛等12種(類)大氣污染物的監測與監管,并明確提出將出臺重點行業的VOC排放標準,這些是符合我國節能減排、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舉措。紡織化學品行業是涉及VOC排放的重點行業,必須大膽創新、轉型升級,迅速調整產品結構和改進生產技術,用不含VOC的染料和助劑來滿足紡織染整的需要。不過近年發現在一些印染助劑特別是新開發的替代助劑中被檢測出VOC,需要行業高度重視。
(1)甲叉膦酸類螯合劑
由于EDTA(乙二胺四乙酸)和DTPA(二乙烯三胺五乙酸)在歐盟的Eco-Label和某些國家中被禁用或限用,市場上開發了乙二胺四亞甲基磷酸(俗稱四甲叉(EDTMP))、二乙烯三胺五亞甲基膦酸(俗稱五甲叉(HTPMP))、三乙烯四胺六亞甲基膦酸(俗稱六甲叉(TETHMP))等新興螯合劑來取代,它們都是以三氯化磷、脂肪胺和甲醛為原料,經過羧甲基化脂肪胺與亞磷酸反應制得;另外,還有氨基三亞甲基膦酸(俗稱三甲叉(ATMP)),它是用三氯化磷水解為亞磷酸后再與氯化銨、甲醛在酸性介質中一步合成制得,這些產品在制造中有時由于控制不當,存在未反應的甲醛和羧甲基化脂肪胺,它們會釋放出甲醛。
(2)分散劑MF和NNO
這兩個助劑是老產品,不僅大量用作染料助劑,而且染整行業也用得很普遍。近年來由于國際石油價格飆升,用作制造分散劑MF和NNO的a-甲基萘和工業萘的價格飛漲,不少生產企業就用a-甲基萘含量低的洗油和萘含量低的下腳萘來制造,造成生產中甲醛量難以控制,產品中含有過量甲醛,既影響了染料,也造成織物上甲醛嚴重超標。這些產品必須加緊改進工藝、加強過程控制,否則無法被染整行業接受。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