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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審核意見范文1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幼兒園等級評定和對民辦幼兒園重新審核的通知》、《*省幼兒園申辦審批辦法(試行)》和《*省幼兒園等級評定辦法(試行)》精神,根據我區實際,把握機遇,明確職責,堅持標準,嚴格把關,調整布局,分類指導,大力支持各類規范幼兒園的發展,關閉管理混亂,條件極差的幼兒園,并保證入園率不下降。
(一)對轄區內所有民辦幼兒園的辦學資格和辦學條件進行全面審查。符合辦學條件的,核發《*省幼兒園辦學許可證》(包括原來已批的民辦幼兒園)。
(二)對辦學滿一年的幼兒園,進行等級評定:
1、原有的省示范性幼兒園和申報20*年省示范的幼兒園可直接申報省一級幼兒園,報請市教育局組織評估、驗收,報省教育廳審核認定。
2、原有的市示范性幼兒園和申報20*年市示范的幼兒園可直接申報省二級幼兒園,報請市教育局組織評估認定。
3、原有的市示范以下、區三級以上(含區三級)的各等級幼兒園可直接申報省三級幼兒園。由區教育局組織評估認定。
(三)對符合條件的幼兒園,進行等級申報評定
1、符合條件的試辦幼兒園可申報區三級幼兒園,由區教育局組織評估認定。
2、符合條件的未定級幼兒園可申報區試辦幼兒園,由區教育局組織評估認定。
二、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以幼兒園等級評定和民辦幼兒園重新審核工作為載體,努力做到“提高一批、規范一批、取締一批”,使幼兒園的布局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規范,進一步提高辦園整體水平,推進幼兒園有序規范發展,促進我區學前教育協調、健康、持續發展。
三、實施步驟
實施工作分為宣傳發動階段、民辦幼兒園審核階段、等級申報階段、審核評定階段和整頓取締等五個階段。
(一)開展宣傳發動階段(20*年4月—20*年5月下旬)。
1、學習和通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幼兒園等級評定和對民辦幼兒園重新審核的通知》(浙教基[20*]70號)文件精神。
2、召開各鄉鎮街道幼教專干和教育直屬幼兒園、街道中心幼兒園和部門(集團)舉辦幼兒園園長會議學習討論(浙教基[20*]70號)文件精神,提出實施辦法。
3、分街道召開轄區幼兒園負責人會議,做好組織宣傳發動工作。
(二)民辦幼兒園審核階段(20*年6月上旬)
1、按省級標準,各民辦幼兒園作好自查,及時整改。
2、按照《*省幼兒園申辦審批辦法(試行)》和《*省幼兒園準辦標準(試行)》,分街道對所有民辦幼兒園的辦學資格和辦學條件進行全面審查。符合辦學條件的,核發《*省幼兒園辦學許可證》。
(三)等級集中申報階段(6月中旬)
1、各幼兒園在整改的基礎上按要求提供資料,填寫表格,逐級報審、報批;
2、各街道在審核的基礎上,做好集中申報工作。
(四)審核評定階段(20*年6月下旬起)
1、原省示范性幼兒園和申報20*年省市級示范性的幼兒園填寫相應等級表格,提供有關資料于20*年7月底前由區教育局簽署意見后,報市教育局審批,并做好迎接評估組考核有關工作。
2、區評估組對*區申報“*省三級幼兒園”的幼兒園進行評估認定。
3、對于那些暫時不符合幼兒園準辦標準,且舉辦人和園所負責人有改善辦園條件和保教質量意愿的,責令其限期整改。
(五)整頓取締階段(20*年6月下旬),由區府辦牽頭協調,開展聯合執法。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幼兒園等級評定、審核的實施工作順利進行,為此建立*區幼兒園等級評定和民辦幼兒園重新審核工作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監理審核意見范文2
關鍵詞:難點問題 方法 思考
一、開展管理效益審計存在的現時問題
目前,審計人員普遍遇到最大的難題是對管理效益審計雖有了一定的認識和了解,但如何開展又無處下手?,F時的難點主要有:
1、審計人員管理知識匱乏。業務技能單一,不能滿足高層次審計的需求,這是現時最大的難點
現有的審計人員知識結構狹窄,對管理沒有感性認識和理論功底,平時又忙于工作而不注重學習,知識儲備和能力存在硬傷:缺少有組織、系統、貼近現實的深入研究。理論與操作能力發展不協調;審計人員沒有置身于現實的管理中,實踐經驗匱乏,僅有的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很有可能高不過企業的經營管理者。
上述原因從根本上導致要么查不出問題,提不出建議:要么查出的問題細枝末節,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提出的建議幼稚、可笑,不被管理者接受。
2、沒有現成的、符合我們實際情況的審計模式可參考借鑒
國外開展管理效益審計起步較早。模式也日漸成熟,國內與之相比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很大的難題是國外、書本現成的模式不適用,而國內又沒有一個適合我們審計的模式可借鑒:理論與實際的脫節,使審計人員想躍躍欲試,而又心中無數、觀望多、付諸實踐少。
3、審計方法需要研究創新
目前簡單使用傳統的審計方法已不能滿足審計日益發展的需要,更解決不了更高層次的審計問題,審計方法使用上的突破和創新也是一個急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4、一些審計思路和理念需要審時度勢、重新定位
常規審計向管理效益審計延伸,具體延伸什么、怎樣延伸,是從常規審計內容、技術上逐步延伸,還是獨立于常規審計另起爐灶,需要準確定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是一個體系,涉及方方面面,是全面鋪開審計,還是重點選擇突破口、有所為有所不為,把什么作為開展管理效益審計的切入點也需要我們準確把握和定位:管理效益審計是專項開展還是在常規項目中作為一種方法使用、審計人員現有的知識結構能做到什么程度更值得好好研究。
5、審計環境的優劣也制約管理效益審計的開展
開展管理效益審計,最終目的在于成果的轉化和利用,成果的轉化和利用,一是要看成果的可利用價值,即審計人員能否通過審計,發現問題,提出有價值的建議,這一方面依賴于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另一方面依賴與被審計單位的配合,這是成果能否順利轉化的內因;二是被審計單位能否愿意接受審計成果,管理沒有標準,每一項具體的管理措施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審計成果的轉化依賴于管理者的水平和認可程度。這是審計成果能否順利轉化的外因。
二、常規審計向管理效益審計延伸的思考
1、對管理效益審計再認識
開展管理效益審計旨在發現問題,改進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風險,提高經濟效益。審計的目的詮釋了審計的實質,因此,應該從企業的實際需求出發,分析現狀,準確定位,尋找切入點,循序漸進,量力而行。審計思路和方法切忌固化模式,死板教條。拘泥于書本、理論,應把握一條原則:發現問題、查找漏洞不是目的,規范管理、防范風險、提高效益才是根本所在。
2、將管理效益審計全面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內,有組織、有步驟地研究和開展審計
將管理效益審計納入年度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組織有關人員,分析企業的管理現狀、審計人員的能力及開展管理效益審計的條件,確定在哪些方面能為,哪些方面不能為。哪些方面通過改善和努力可為;跟進企業發展需求,尋找突破口,慎重立項,有針對性的研究審計方法,設計審計程序;注重總結,積累經驗。從點到面、從局部到整體,逐步開展管理效益審計;努力引導和改善審計環境,加強與管理層、被審計單位的有效溝通,為審計成果的順利轉化提供保證。
3、常規審計的內容向管理效益審計延伸
堅持管理效益審計與常規審計的有機結合,在編制審計計劃時,加進管理效益審計的內容,使管理效益審計貫穿于每一個審計項目中。注重對被審計單位、被審計人員管理手段、管理效果、效益的評價和衡量,以促進管理、提高效益;目前的金融危機情況下,成本控制是企業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成本控制上暴露出的預算不準、擴大開支、擠占成本、損失浪費等問題比較凸現,因此針對成本控制開展管理效益審計,是管理效益審計的一個準確切人點,也是開展管理效益審計最大的實際。
開展成本控制的管理效益審計,從定額、預算人手,審計定額、預算的管理機制是否健全,運行是否有效;審計預算、定額制定的合理性和準確性;分成本項目重點審計預算和成本的實際控制過程,一方面審計相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可控性、執行過程的效果性,另一方面發現跑冒漏滴、損失浪費問題,與被審計單位共同尋找提高經濟效益的途徑。
4、著力提高現有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
積極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多種類型的培訓活動,豐富審計人員知識結構,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建立相關的用人、考核機制,從制度上、機制上敦促審計人員提高能力:組織、研究嘗試開展管理效益審計活動,培養業務骨干,以點帶面。打造一支適應形勢需求的審計隊伍;加強各審計單位之間的業務交流和研討,通過共同參與或跟其它單位一起審、請他人幫助審等多種形式,快速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
參考文獻:
監理審核意見范文3
審計合謀預警機制需要從審計合謀需求方,審計合謀供給方兩方面進行構建。從對審計鑒證服務的需求主體來看,審計合謀需求的主體實際上與財務報告舞弊主體存在著一致性,都是企業管理當局。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公司股東將公司委托給公司管理當局經營,不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由于審計報告作為股東評價公司管理當局業績和外部利益相關者評估企業財務狀況的一種主要手段,管理當局往往高度關注審計報告的經濟后果。管理當局為了自身利益首先進行財務報告舞弊,那么其急需尋求注冊會計師或事務所的合作,提供虛假鑒證的審計報告,從而公司管理當局就成為審計合謀的需求者。
審計合謀供給方就是注冊會計師和他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他們參與審計合謀歸根結底是逐利本性。在執業中,注冊會計師有可能利用自己掌握的不對稱信息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從而向股東尋租,使其可能放棄獨立、客觀、公正的立場,與委托人進行審計合謀。因此,注冊會計師“經濟人”的本質屬性促成了其合謀的自發性機理。
(二)設置審計合謀層層壁壘,強化監管體系
治理審計合謀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制度建設、政府監管、行業規范、輿論監督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這項工作需要財政部、證監委、國資委、注冊會計師協會等監管機構共同聯手,設置層層壁壘。防范審計合謀首先要進一步加強自律監管,但是現在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既是財政部領導的行業監管部門,也是履行自律職能的行業協會,這種雙重角色導致中注協的監管職能和行業自律職能都無法正常發揮。所以,我國應建立一個真正代表注冊會計師行業利益的行業自律組織,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必須與政府部門完全脫鉤,改進理事會的組成結構,擴大執業人員比重,完善理事會的議事規則,發揮理事會對行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功能,加強執業紀律,嚴格懲戒違紀者,嚴肅行業紀律。
(三)完善公平的市場競爭法律體系
現實經濟生活中普遍存在著不正當競爭行為,嚴重擾亂了審計行業的市場秩序。具體表現為競相降低審計費用,肆意提高重要性水平,容易被大企業集團支配,甚至出現欺騙、賄賂、串通、強制等違法行為等等。如果這種無序可循的混亂狀況不能有效治理,就會阻礙審計市場的健康運行,影響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維護合理完備的市場秩序必須強化政府宏觀調控和完善市場競爭立法,應使舞弊者付出信譽和經濟損失的足夠代價,讓違約的成本大于經濟損失成本;應及時修改會計、審計法律法規,在憲法指導,以《注冊會計師法》、《審計法》為龍頭,配套以《會計法》、《公司法》等,構成一個較為完備的調整審計業務市場競爭關系的法律規范體系,參與對審計市場的制約、調整,促進其健康發展。
監理審核意見范文4
【關鍵詞】物理課堂;教學實踐;探究教學;探究活動
【中圖分類號】F303.3 【文章標識碼】A 【文章編號】1326-3587(2013)08-0124-01
新課標闡明了科學探究是學生的學習目標,又是重要的教學方法之一。探究教學是把科學探究引入到教學過程中,以問題為向導,通過模擬親歷科學家那樣的科學探究活動,讓學生既學到科學知識,又培養科學探究能力,同時增加對科學學習的理解。下面結合自己的教學實踐,談談初中物理探究教學的體會。
一、誘發探究興趣
成功的教學所需要的不是強制灌輸,而是激發學生的興趣,使學生在愉快的氣氛中學習,喚起學生強烈的求知欲望,獲得理想的教學效果??茖W始于問題,問題源于發現,發現源于情境。學生的思維活動和求知欲望經常是從“問題”開始的。教師要充分利用課本插圖、社會、學生身邊的生活、文字說明,用幽默的語言藝術,激發學生的求知欲,讓學生領略自然現象中的美妙與和諧,培養學生的探究興趣。教師還可通過創設教學問題情境,如結合學生熟悉的生活、生產實際,講述與課題有關的自然、生活中的一些奇、新的現象,通過一個小故事、出示一張圖片、演示一個實驗、放一段錄像等方法生動地再現與教學內容有關的物理現象。組織引導學生從多角度觀察、發現問題,并提出與教學內容有關的問題,使學生處于一種“心求通而未達,欲言而未能”的狀態,學生不能單純利用已有的知識和習慣方法去解決,形成學生認知沖突,造成憤悱的心理狀態,從而使學生產生強烈的興趣與學習動機去探究,尋求問題的答案。
二、引導探究學習
課堂探究教學是以問題為導向,在教師指導下學生運用科學探究的方法獲取知識、發展能力的實踐活動,學生處于主體地位,教師起引導作用。學生帶著興趣需要直接與周圍事物和現象對話,直接與教師對話,提問是引導學生積極思考的最直接的手段。問題的設置是一項創造性的勞動,同一問題有不同的問法,不同問題、不同的問法會產生不同的效果。教師引導探究學習的問題應與教學目標、重點緊密相連;問題明確、集中、有層次、有啟發性,能引起學生有效思考;問題間有密切聯系;難易適中,讓學生“跳著能摘到果子”。
如 “浮力”教學,來自生活中的經驗往往成為學生思維的障礙,學生常誤認為浮力跟物體的質量、體積、密度有關,跟物體浸入液體中的深度,跟物體的運動狀態、空實心以及物體形狀有關,跟液體的密度有關等等。為了使學生建立正確的概念,首先通過多媒體引入海底世界的精彩片段,提出問題,為什么有時候浮力大到可以托起一艘萬噸巨掄,而有時候又小到托不起一片薄薄的鐵片?一艘船從海里駛向河里,浮力什么變化?浮力的大小究竟跟哪些因素有關?演示實驗時用彈簧秤分別掛起同體積的鐵塊和鋁塊浸入水中,大家觀察彈簧秤示數,并提問說明什么?要想說明物體的體積跟浮力無關應該設計什么實驗?要想說明上述提出的其他觀點又應該設計哪些實驗?正是這樣一層一層的循序漸進,學生在實驗的問題設計中得到了答案,更重要的是在實驗的設計中提高了探究能力,從而使物理的實驗教學得到了升華。
三、指導探究方法
科學的方法是行動的指南。教師不能僅僅停留在教給學生知識的層次上,更應對學生的學習方法進行指導,引導學生了解物理知識形成的過程,培養學生探究學習的能力。教師要以問題為紐帶,及時引導和指導學生從直觀現象加問號的問題轉化為要探究的科學問題;適時引導學生回憶與問題有關的現象,把已有的知識經驗和要探索的內容聯系在一起,區分有關因素和無關因素,對問題提出初步的猜想與假設;通過討論,選擇設計出最佳實驗方法(對比、控制變量、實驗等方法);指導學生進行,并且認真觀察實驗現象,及時準確地收集實驗數據;學生在探究實驗的過程中會出現各種現象及數據,對數據進行分析、比較、概括后得出結論,并驗證自己的猜想和假設;指導學生反思自己的探究過程、思路、方法、步驟、結果處理等,檢查是否有錯誤和疏漏,從而對探究活動的可靠性進行評估??茖W探究包括提出問題,猜想與假設,制定計劃與設計實驗,進行實驗與收集證據,分析與論證,評估,合作與交流等七個要素。探究的教與學是通過內容的操作來體現的,探究活動的組織形式是根據內容來確定,根據不同的內容,采用不同的探究方式,探究過程可包含幾個或全部要素。
四、在強調探究式教學的同時,要注意多種教學方法的綜合運用
監理審核意見范文5
關鍵詞:水利企業;內部審計;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1
一、目前水利企業的內部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1.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缺乏應有的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從理論上來說只要獨立于被審計部門,就能處于獨立地位,能夠做到客觀、公正。然而,在水利企業中,一直存在著重工程,輕財務的現象,其內部審計機構及人員是從企業內部產生的,內部審計受本部門、本單位直接領導,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工資、其他福利等方面的利益,受本企業有關負責人的支配,僅僅強調它與被審的其它職能部門相對獨立,與雙向獨立的注冊會計師審計差異很大。這就使得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其監督和評價職能時,存在很多的顧慮。當企業領導授權、批準的經營行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不符合經營效益原則時,內部審計人員由于自身利益等原因,往往表現得無能為力,缺乏應有的獨立性。
2.內部審計理論滯后,內部審計不夠規范。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我國內部審計實踐也取得了較大發展,但理論滯后問題較為突出。在內部審計的基礎理論方面,如內審的目標、職能、原則等尚未形成一套符合我國國情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理論體系。而實務理論方面,如經濟效益審計、企業集團審計、比價審計的有關理論的廣度和深度也不夠,以致理論落后于實踐,指導意義被淡化。此外,國家對內部審計的立法也相對滯后,特別是針對水利企業的內審方面制度欠缺,導致內部審計與國家審計、民間審計法規配套建設地位的差異,造成水利企業內部審計無法可依。當內審人員碰到具體問題時感到無章可循,甚至無所適從。
3.人員素質和結構不合理,專業知識不強。人員老化,素質偏低,知識結構單一,是水利企業內審人員普遍存在的問題。內部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求高的技能型工作。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通曉財經知識、審計理論、金融和貿易、法律知識,還必須熟練掌握信息技術和外語水平,并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以及良好的溝通能力,水利企業的內審人員還要熟知工程方面審計。按國家審計的有關法律法規,審計部門應配備審計師、會計師、工程師、律師,但絕大部分企業僅有會計師,知識面較窄,缺乏必要的審計能力和技巧,現代化審計技術手段掌握得也不夠,尤其是對工程審計方面的欠缺,使得內部審計只從憑證到賬面查找問題,難以從實際工作的深層次上發現問題,因而影響了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4.審計方式和手段落后。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建立,特別是在通訊、計算機技術等高科技的幫助下,水利企業管理方法也在不斷創新。在這種情況下,內部審計工作在技術手段和方式方法上也必須不斷完善。但當前我國水利企業內部審計還普遍存在著事后審計、靜態審計和現場審計單一落后的方法,已經不能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需要。從實際參與審計過程來說,大部分進行的審計還是傳統的手工審計,還沒有運用計算機審計。隨著企業會計電算化的普及和信息系統的網絡化發展,運用計算機技術進行審計具有可操作性。
二、完善企業內部審計的建議
1.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靈魂,也是區別于其他職能部門的重要標志。要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從組織角度來說,可以建立由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直接領導的內部審計體制,使內部審計不受管理層的制約,獨立客觀地開展工作。內部審計應與其他監督對象無利益關系,從體制上保證內部審計的工作不受其他有關職能部門的干預,以體現內部審計的客觀性、公正性、有效性,同時對必要的經費予以保證,才能使其正常工作。
2.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目前水利企業內審人員綜合素質較低,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內審人員需要具有全面的財務管理知識、系統的組織管理知識、物資采購管理知識、工程管理知識、必要的法律知識和公共關系知識,同時有較高的學習能力、綜合分析和邏輯推理能力等。因此有必要加強對內審人員的培訓力度,尤其是水利工程方面的審計,針對水利工程規模大、技術復雜、工期長、投資多的特點,需重點了解每個工程的施工特點、施工方法、核算方法。由于現階段內部審計工作還處在手工操作階段,還需加強內部審計人員計算機培訓,充實網絡、軟件開發專家。同時,內審人員應注重內部審計理論的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確保自身的專業勝任能力。
3.拓展內部審計的審計領域
隨著水利企業現代化制度的建立,過去單一的內部審計已經不能適應現代化的需求,旨在審查水利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是否真實、是否合法的財務審計將不再是現代內部審計的主要內容,內部審計部門應重點向內部控制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管理審計、質量控制審計、風險管理審計、工程審計、合同審計、戰略管理審計、管理舞弊審計、環境審計等方面拓展,加之水利工程一般規模大,技術復雜,工期較長,投資多,因此最大發揮企業內部審計的作用,做好企業的經營管理及評價,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防范,實現企業戰略和目標。
4.革新內部審計方法
監理審核意見范文6
在制度及司法制度的框架內,檢察機關是代表國家行使公訴權的國家專門機關。由于公訴權的性質以及在司法制度中的功能,檢察權帶有一種與生俱來的“監督性”。一方面,檢察機關應當監督警方的偵查。另一方面,檢察權的產生,也是為了維系現代司法制度彈劾主義的結構,防止審判糾問化。應當說,在上述公訴權意義上的制約監督作用,已普遍得到認可。而爭議的焦點是檢察機關對于法院是否應當具有訴權以外的監督權。這是檢察機關審判監督的實質,也是檢察監督制度中最實質性、最有爭議的問題。為了保持準確的問題聚焦從而保證清晰的思路與合理的結論,應當區分檢察機關的訴權與訴訟監督權,在此基礎上,將訴權問題納入訴訟法專業問題,將訴訟監督權問題納入檢察監督問題來討論。檢察機關在民事、行政案件中的抗訴,以及刑事審判中檢察機關對審判機關提出監督意見,屬于本文所論的檢察監督問題范圍。
在偵查、公訴權之外設立法律監督權,這在中國傳統法制模式中無法找到淵源,也不能從英美法系、大陸法系法律制度中獲得借鑒,中國檢察機關的監督權模式來源于前蘇聯。蘇聯模式的檢察監督制度,有兩個突出的特點:一是以檢察機關監督為“最高監督”,從而突出了檢察監督的地位;二是實施一般監督。中國的檢察制度建設在一定程度上搬用了蘇聯模式,但不定位為最高監督,也不采用對組織和個人的行為進行普遍監督的所謂“一般監督”制度,卻保留了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的定位,保留了檢察機關對審判活動實施監督這一有異于其他國家檢察制度的特殊做法。中國檢察監督制度的建構和運作呈現出以下幾個突出特點:一是憲法地位與實際的法律地位脫節;二是法定功能的支撐手段嚴重不足;三是在運作中受到強有力的司法抵抗而步履艱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存在的上述問題,嚴重了這一制度設立的意義,背離了法律制度設置的效率性與效益性原則,其內耗性與無效率性,嚴重浪費了法律資源,損害了法律制度的和諧統一性與其在民眾中的公信力。
對一項既存制度現實價值的評價應主要采用學的標準與。一是考察其社會功用;二是其社會基礎。就社會功用而言,不能否認,檢察監督制度尚有其積極的意義,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實現司法公正。支持檢察監督乃至其他外部監督的社會原因,是法院公信力不足。目前確實有必要加強對法院的監督。這種監督在法理的合理性上不僅是一種的分析,它直接關系到一個制度的運作效應,還包括它的制度平衡與價值平衡性。在抗訴制度法理合理性上最突出的負面評價,一是對司法權威與既判力的影響;二是可能對民事訴訟本身性質的扭曲。就刑事案件的法律監督,即檢察機關依法律監督機關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糾正違法的意見,存在另一個矛盾,即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是偵查與公訴機關,是代表國家的原告人,即實質上的訴訟當事人,而既是訴訟當事人又是法院的監督者,這是明顯的角色沖突。這種沖突是刑事審判中的檢察監督制度難以治愈的“硬傷”。
從以上分析,可形成以下意見:其一,檢察機關基于訴訟監督權對法院實施的審判監督,存在法理合理性的缺陷,它在一定程度上有悖于現代訴訟的基本構架與性質,有悖于訴訟運作的一般。從前景看,它的生命力可能有限;從現實狀況看,它難免在司法實踐中產生相當的負面效應。其二,鑒于目前我國的法院,在其社會位置與功用、內部構架、運作方式、法官素質等各個方面還不符合現代訴訟對法院資質包括審判能力與公正性條件的要求,可以說,它目前還處于向現代型法院發展的“培育期”。在這一時期內,法院的權威性有限,公正性有限,其獨立性也允許受到更多的限制。這一時期,檢察監督制度對于保證法院審判的公正性可能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在當前司法不公較為嚴重,司法公正的制度條件尚需培育的情況下,承認檢察監督的相對合理性,在為其設置一定支撐條件的同時,應當對其進行必要限制與改造。筆者對于我國目前的檢察機關審判監督問題提出以下兩點看法:(一)在一定程度上肯定民事行政案件中抗訴制度在一定時間內對于保證審判公正的意義,但必須作制度上的完善以使其能夠有效運作并防止其負面效應。為此,需要著重解決三個問題:首先,檢察監督須建立和貫徹“既要實現司法公正,又要維護審判權威”的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為此,應當限制監督范圍,將監督案件主要限制在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司法嚴重不公、社會反響強烈的案件上,一味從部門的角度強調擴大監督是不妥當的。其次,為了協調好檢審關系,并保證這一制度設置的有效性與合理性,對一些具體的制度問題做出明確規定,解決目前制度規范過于薄弱導致監督無序化以及法院缺乏適當配合的問題。再次,需要改進檢察機關抗訴權的行使方式。目前抗訴決定權的行使帶有行政化和非程序化的色彩。今后應當建立嚴格的透明的法定程序,并建立類似于合議庭決定的制度,特別重要的案件抗訴由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使抗訴權的行使更加審慎和合理。(二)對刑事訴訟中檢察機關的審判監督,在目前憲法與刑訴法未作修改的情況下,不再延展與充實檢察機關的審判監督功能,使其實際被虛置。在檢察機關的一般法律定位未改變前,維持其虛置性狀態,以防止對訴訟合理性的損害。同時,應當通過法律規范確認和貫徹控辯平等的基本原則,禁止控辯任何一方在訴訟程序中超越其當事人地位扭變訴訟的結構,以實現審判中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