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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評估報告范文1
關鍵詞:國有企業 產權管理 關鍵點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越來越多的民營與外資企業參與了國有企業的重組,國有企業的產權機制逐漸向混合所有制邁進。從一定程度上講,國有產權管理既是國資監管的重要環節也是國企改革不可缺少的基礎工作,并已成為國有企業的主要運營形式,加之近年來產權制度與經濟體制的矛盾日益突出,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影響力也大不如從前,正確認識產權管理的含義,明確產權管理問題已成為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的重要環節。國有企業主體利益的實現主要依靠既定的產權管理制度,因此,國有企業應將穩定發展作為主要經營目標,進一步深化產權管理改革,擬定國有企業產權管理的相關制度體系,從根本上確保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1.開展產權管理工作的意義
國有資產管理的核心是產權問題,它涉及到企業的兼并收購、產權轉讓以及重大投資等方面,開展產權管理工作對國有企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首先,產權管理是國有資產監管的基礎工作,產權是經濟主體間權利與責任的根源。新的國有資產管理機制摒棄了以往僅管資產的做法,首度將管資產與管人、管事相結合。其次,產權管理是深化企業改革的基礎工作,由政府角度看,通過明確權責范圍可以將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與出資人職能分開。由企業角度看,通過界定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范圍、明確法人的財產權可以將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不但可以有效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還可以實現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目標。最后,推進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調整的基礎工作。改革增強了國有經濟的活力,加快了經濟布局的調整,有效實現了資源的優化配置。目前我國出臺了新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此制度下,國有經濟布局的調整不再是以往簡單的企業合并,而是使產權進行有序流動;同時,產權管理工作也不再是以往的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等手續,而是通過資產評估與交易監管實現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
2.產權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2.1 產權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國的產權管理制度仍不完善,首先是國有資產補償不足,企業的折舊體制雖然經過幾次改革,但年限依舊偏長,計提過程中也沒有考慮無形損耗的問題,加之提取的折舊基金也未被完全使用,使折舊體制難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其次是國有資產缺乏有效的平衡機制,政府對國有資產并未出臺嚴格的責任考核制度,資產投入與產出效益嚴重脫節,造成大量的資產閑置。最后是國有資產的核算管理工作不嚴謹,很多企業缺乏資產保全的觀念,資產數量逐年減少,例如有些企業短期行為嚴重,經營過程中僅考慮利潤指標而不考慮資產的完整程度,致使大量的資產提前報廢,企業生產能力急劇下降。
2.2 產權管理主體不夠明確
國有企業產權管理主體不明確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企業的意識不到位,國有企業的產權主要是為社會公眾提供物質基礎,代表國家行使管理權,但目前很多的國有企業缺乏產權管理觀念,認為國有資產為部門、單位所有,隨意處置、任意占用,企業產權界定不清,亦無具體負責人。另一方面是國有企業的產權治理結構不完善,雖然我國已按照現代股份制企業的標準對國有企業進行了改革,但由于產權管理主體不明確,法人治理機構沒有真正建立,導致國有企業產權不明晰,監督管理機制效率較低。
2.3 國有企業資產利用不夠充分
目前仍有部分國有企業停留在過去“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思想上,國家制定相關財政撥款政策時不能做到詳細審查企業資產存量與變動情況,資產重復購置、盲目購置的現象層出不窮。同時,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發育并不完善,中介機構權利薄弱,受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國有企業的產權流動并不順暢,部分資產被人為地分離,并在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封閉流動,致使資產閑置與短缺情況并存,資金運行不暢。
3.做好產權管理工作的對策
3.1 健全國資監管體系
健全國資監管體系即要求國有企業做到對上自覺接受政府的監督指導,對下加強對產權交易機構的監管,從制度上逐步落實出資人的職責,進一步完善產權管理機制。首先應規范企業重大事項的監管,依法落實出資人的資產權益,建立部門內的溝通協調機制,以保證出資人享有參與重大決策的權利。其次是要建立清晰規范的產權管理機制,配備科學可行的管理模式,保證國有企業具備公正監督的管理模式。最后是要加強對重大事項的檢查監督工作,同時要制定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完善資金的使用監管程序。
3.2 探索國資運營方式
國有資產監管主要為了促使企業實現保值、增值的目標,為此我們應不斷探索高效可行的國資運營方式。首先是加強國有企業相關制度的建設,并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符合實際的法律規章體系,確保國有資本經營合法有效地進行。其次是建立健全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國有企業的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健全重大資產損失的責任追究制度,科學合理地規避企業經營風險。最后是應堅持完善國有企業的外派監事會制度,使其與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相協調,建立符合現代經濟發展要求的戰略布局。
3.3 推進產權管理,服從經濟大局
國有企業的產權管理工作應服從于地方經濟機構的戰略調整需要,服從于地區的經濟大局。這要求企業應在遵循經濟發展目標的基礎上推動國有資本、社會資本以及境外資本的合理融合,從根本上打破企業產權機構單一的現狀,推進產權管理主體的多元化進程。目前已有很多國有企業在服從經濟大局的前提下,通過吸收增量、盤活存量等方式有效實現了企業產權的轉讓與劃撥。
4.做好產權管理工作的關鍵點
4.1 部門聯手,強化產權登記工作
產權管理是國資監管中基礎工作之一,其中產權登記又是產權管理工作的基礎,因此,國有企業為了進一步掌握國有資產的分布情況,為國有資產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據,應不斷完善企業的產權登記制度、做好產權登記工作。明確產權關系對了解國有資產的分布情況,建立健全的產權制度有著重大的意義。根據我國頒布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規則,國有企業登記時應提供健全、完善的基礎資料,資料不清或不全的不予以登記。同時,相關部門還應將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列為國有企業注冊登記的首要工作,并結合企業提供的年檢資料與其他注冊登記事項說明,嚴格規范辦理產權的登記、變更以及注銷手續,切實做好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不為任何不法行為提供機會。
4.2 按照要求,準備資產評估報告
做好產權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一點便是要準備好國有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資產評估管理是保證國有企業產權有序運轉,防止國有資產丟失的重要基礎工作,為了明確國有產權的市場價值,企業應切實將監督管理貫穿于資產評估的全過程,依照《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公開招募審計評估機構,確保審計工作的公平、透明性,以便出具切實可行的資產評估報告。然后,財政、紀檢等有關部門再舉行以監管為專題的會議會審,針對報告中出現的問題加以修改完善,國資委員會根據整改完善后的資產評估報告進一步復核備案。完善資產評估報告不但可以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還可以全面維護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的利益。
4.3 嚴格操作,保證資產交易進場
隨著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制度的制定與完善,我國很多國有企業已完成了上市流程,國有企業的產權管理工作已不再是單一簡單的模式。為了實現國有資產交易的公開透明性,國有企業應依法公開交易進場流程,嚴格審查資產處置項目的前置條件,對涉及產權轉讓事項應嚴格按照“應進必進、能進則進”的要求操作,嚴禁暗箱操作行為,保證資產交易可以合法順利進行。規范企業資產進場行為能夠更好地維護股東、債權人以及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穩定,促進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
混合所有制改革評估報告范文2
[摘要]教育質量是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永恒主題。構建以政府為主導,高職院校為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質量監控與保障體系是提高高等職業教育質量的基礎工程。文章針對湖南高職教育在質量監控與保障方面存在的省級監控行政化色彩明顯、院校監控自主性缺乏、社會監控不健全、財政投入不足等主要問題,提出必須從政府、高職院校、社會三方采取積極有效的監控與保障對策,才能更好地促進高等職業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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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湖南高等職業教育質量監控保障
[作者簡介]毛尚華(1965-),男,湖南津市人,湖南科技職業學院紀委副書記兼紀檢監察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為高等職業教育、農民職業教育。(湖南 長沙410004)
[課題項目]本文系2011年湖南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重大招標課題“構建地方特色職業教育質量監督保障體系研究”的研究成果。(項目編號:XKJ011ZDUT005,項目主持人:劉友金、佘正德)
[中圖分類號]G71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3985(2015)22-0037-04
建立和完善質量監控與保障體系是有效提高高等職業教育質量的基礎工程,是關系高等職業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教育部2006年的《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指出:“高等職業院校要強化質量意識,尤其要加強質量管理體系建設,重視過程監控,吸收用人單位參與教學質量評價,逐步完善以學校為核心、教育行政部門引導、社會參與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本文以湖南部分高職院校為對象進行調查,試圖在了解和分析高等職業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體系建設現狀的基礎上,從高職院校外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社會力量和高職院校內部,探討實施高等職業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的有效對策。
一、調查設計
截至2013年,湖南共有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68所,本文按照25%的比例選取17所高職院校進行了問卷調查。被調查的高職院校從舉辦單位來看,省教育廳舉辦的4所,地方政府舉辦的5所,行業主管部門舉辦的7所,社會力量舉辦的l所;從類別來看,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3所,國家骨干性高職院校2所,省示范性院校7所,省骨干性院校4所,一般高職院校l所;高職院校接受訪談的對象中,督導主任7人,教務處長9人,系主任1人。
調查問卷共設計了27個單項或多項選擇題和1個開放式問題,由參與調查者根據實際情況逐一進行回答。內容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實施高等職業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情況;二是高職院校實施質量監控與保障情況;三是社會力量參與高職院校質量監控與保障情況。調查問卷通過電子郵件發放和回收,回收率和有效率均為l000/o。
二、結果與分析
1.對湖南高等職業教育質量的整體評價。調查顯示,64.70/0的調查者對當前湖南高職教育質量的整體評價為“較好”,認為“一般”的占35.3%,無人選擇很好或很差。對于影響湖南高職教育質量主要因素的多項選擇中,所有人都選擇了“生源質量”,其后依次是力、學條件(占88.2%)、教師業務能力(占76.5%)、教學管理水平(占64.7%)、專業課程設置(占64.7%)、社會環境(占58.8%)、上級政策(占52.9%)、教師職業道德(占35.3%)、其他(占17.6%)。
2.對實施高等職業教育質量省級監控與保障的現狀評價。在調查中,認為湖南省教育廳實施高職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有成效的占76.5%,認為一般的占17.6%,而認為很有成效的僅占5.9%;認為省級行政部門對高職院校管理過多的占35.3%。管理妥當的占47.1%,管理過少的占5.8%,沒管到點子上的占11.8%。在回答“省教育廳對高職院校質量監控的重點”多項選擇時,94.1%的認為是辦學條件監控,其后依次是教學水平評估(占88.2%)、教學過程檢查(占52.9%)、教學結果考核(占23.5%)。在多項選擇“對省教育廳實施高職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的主要職責”的調查中,被調查者均選擇了制定政策,其他按選擇比例依次是鼓勵發展教育社會評價中介組織(占70.5%)、增撥經費(占64.7%)、監督檢查(占52.9%)、驗收評比(占35.3%)及其他(占11.8%)。
3.對實施高等職業教育質量省級監控與保障措施的評價。根據近年來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實施的高職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措施,共設計了19個選項,供調查者進行多項選擇,其結果見表1。
從表l可以看出,超過半數的調查者認為專業設置省級評審、開展人才培養工作評估、開展學生職業技能競賽、公布就業率、填報人才培養工作水平狀態數據平臺、制定管理文件、開展省級專業技能抽查、開展省級專業教學評估等是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實施的高職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的主要措施。
在對“實施高職教育質量省級監控與保障的手段”多項選擇調查結果顯示,排第一的是經費撥款,占82.4%,然后依次是院校排名(占58.8%)、行政獎懲(占52.9%)、行政審批(占11.8%)及其他(占11.8%)。76.5%的調查者認為,實施高職教育質量省級監控與保障的難點在于地方財政支持不夠,其次是管理措施不到位( 58.8%),政策調控權威不夠(47.1%)。64.7%的調查者認為高職教育質量省級監控應該做到全面監控與重點環節監控相結合,選擇重點環節監控占35.3%,而全面監控無人選擇。
4.對高職院校實施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的現狀評價。調查顯示,認為本校主動接受省級教育質量監控的占29.4%,認為被動接受、介于主動和被動之間的各占35.3%。沒有主動邀請主管部門進行質量監督的院校占58.8%,主動邀請主管部門進行教育質量監督的院校占41.2%。在“高職院校內部開展教學質量監控與保障必要性”的調查中,選擇很有必要的占70.6%,選擇有必要占29.4%。而從本校開展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現狀來看,認為較滿意的占70.6%,滿意的占29.4%。在調查“你校引入了哪些外部教育質量監控”(可多選)時,回答結果見表2。
從表2可以看出,排名靠前且超過半數的依次是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專業評估、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校企合作企業、學生家長和畢業校友,而引入社會中介組織所占比例較小。
在“對高職院校教育質量的外部監控誰更重要”的調查中,選擇企業及用人單位所占比例最高,達82.4%,而選擇學生家長、社會中介組織、政府、社會輿論及畢業校友均低于三分之一。對于是否有必要發展社會中介組織開展高職教育質量評價,調查者有不同的選擇,認為有必要的占82.4%,沒必要的占11.8%,無所謂占5.8%。
5.對高職院校開展教學督導的評價。教學督導是教學質量管理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職院校實施教學質量監控與保障的有效制度。從調查情況來看,17所高職院校均建立了教學督導機構,88.2%的院校是與教務處平級的獨立設置模式,11.8%的院校是跨部門的委員會模式。教學督導機構校內專職人員最多18人,最少僅有1人;根據學院的規模大小,從事教學督導的校內兼職和聘請校內外退休人員人數不等。總體來看,具有教授、副教授職稱的占大多數。在這些高職院校中,實行院、系二級督導比例最大,占70.6%;實行院、系、教研室三級督導的占23.5%;實行院一級督導的比例最小,僅占5.9%。各院校教學督導機構職責范圍有差別,其中承擔督教、督學、督管任務的占70.6%,承擔督教、督學任務的占29.4%。調查顯示,認為本校教學督導制度、教學督導體系比較健全的占58.8%,一般的占23.5%,而認為很健全、很不健全、不太健全的比例小,均只占5.9%;認為教師支持開展教學督導工作的占94.1%,認為教師持無所謂態度的僅占5.9%。對高職院校開展教學督導方式調查結果見39頁表3。
表3統計的結果表明,督導聽課、檢查教師授課計劃教案、集中開展教學檢查是所有高職院校教學督導采取的普遍方式,而采取學生評教、開座談會,隨機調查學生,教師評學、檢查實習實訓,抽查學生班級日志等方式的,均超過半數。
在對“高職院校教學督導涉及哪些方面”的調查顯示,課堂教學排第一,占1 00%,其后依次為實訓教學(82.5%)、教學管理(76.5%)、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與學生日常管理(均為58.8%),而涉及學生宿舍與后勤管理、教師科研管理所占比例很小。
信息反饋是教學督導工作的重要方面,各高職院校都非常重視,但采取的方式有所不同:向教研室或系(院)反饋的占88.3%,與教師直接交流、向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長匯報、教學工作會議集中反饋均為82.4%,其他依次為編印督導簡報(76.5%)、座談會反饋(70.6%)。
在對本校開展教學督導T_作的主要困難多項選擇調查中,調查者看法不一,結果見表4。
從表4可以看出,高職院校開展教學督導工作的主要困難,居首位的是督導人員不足、素質有待提高;排第二的是督導經費不足和制度不完善兩個方面,然后依次是督導地位不高、領導支持力度不夠、系部不配合、教師不歡迎及其他。
三、對策與建議
從上述調查結果來看,近年來,湖南省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職院校對高職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進行了積極的實踐探索,取得了較大成績。但深入分析發現,湖南高職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方面還存在著省級監控行政化色彩明顯、高職監控自主性缺乏、社會監控不健全、財政投入不足等問題,因此,還需要從省級監控、院校監控、社會力量監控等方面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積極探尋有效對策。
1.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弱化省級質量監控與保障的行政化色彩。目前,我國高職教育管理體制具有顯著的行政化特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運用行政手段指揮和實施對省域內高職教育的質量監控,既擔當高職教育質量標準的制定者,又是高職教育質量評價者,扮演著組織者、管理者、評估者的多重角色。要進一步提高高職教育質量,推動高職教育全面發展,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弱化高職教育質量監控的行政化色彩。一是要轉變觀念,明確角色定位,摒棄行政命令式的作風,用管理者、服務者而不是領導者的身份來引領高職院校實施教育質量監控,使其成為質量監控的核心主體,為學校開展自主質量監控創造寬松的環境。二是要改革管理模式,以指導性文件或宏觀政策取代具體指標性監控,指明高職教育發展方向,重點解決發展中普遍的關鍵性問題。三是要按照教育部《關于改進評審評估評價和檢查工作的若干意見》,大力精簡項目評審、教育評估、人才評價工作,推動簡政放權。同時,建立健全聯合工作和共享信息機制,減少學校重復勞動和工作負擔。四是要完善教育質量評價制度,建立合理、公正、公平的教育質量評估長效機制,定期開展職業院校辦學水平和專業教學情況評估,實施教育質量年度報告制度。五是要通過立法、撥款、獎懲等手段監控高職教育質量,引導和促使高職院校有效實現自我約束、自我管理,不斷改進和提高教育質量。六是要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名義制定《加強和改進高職院校教學督導工作的意見》,指導高職院校進一步健全教學督導機構、工作機制、保障制度等,重視和規范教學督導工作;成立全省高職教育教學督導研究會,定期開展教學督導工作交流和理論研究。
2.發揮高職院校核心主體作用,推進高職院校內部質量監控與保障體系建設。高職院校是高職教育質量監控的當然主體,應在質量監控過程中發揮核心作用。但一直以來,在我國高職教育質量監控體系中,高職院校扮演著上級部門監控活動的追隨者與響應者的角色,處于被動應付狀態,極大地影響了學校教育質量監控自主性的發揮。高職院校要提高教育質量監控與保障水平,一是要以就業為導向、以服務為宗旨、以質量為重點,明確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調整專業設置,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轉變教學模式,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強化內涵建設,形成辦學特色,打造學校品牌。二是要樹立科學質量觀,加強質量文化建設,引導師生員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價值觀,積極倡導全員參與教育質量保障工作,培育積極進取的質量文化,形成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的良好氛圍。三是借鑒企業全面質量管理的經驗,針對自身辦學特色和學校發展的需要,制定符合學校特點和更具實效性的人才培養方案、課程建設、理論教學、實訓教學、課程考核、技能鑒定、頂崗實習、社會實踐、畢業綜合實習、教師上崗等主要環節質量監控標準,加強過程和細節管理,健全教育質量監控體系。四是重視常態監控,定期開展自我評估和畢業生質量跟蹤調查;年度教育質量報告,接受社會監督與評價。五是完善教學督導機構,強化院系二級督導,健全院內教學督導制度和督導工作體系,建立教學督導反饋機制,加強教學督導隊伍建設,提高教學督導水平。六是高職院校把主要精力和財力集中到人才培養上,為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提供相應的人、財、物支撐,更好地發揮其主體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