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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動專項整治方案總結范文1
按照錦源公司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決策部署,我分公司結合工作實際,于2020年9月1日起在全公司范圍內開展了全面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確保我分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一、整治行動開展情況
(一)成立機構、宣傳動員、全面部署
為全面加強對各單位整治行動的領導,公司成立以經理謝宏銳為組長的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督促、指導、服務各單位開展有關工作。同時還設立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質量部,統籌組織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開展、問題協調、信息匯集上報等工作。我們充分利用網絡自媒體、安全辦公會、班前會等各種形式全面進行宣傳發動,各基層單位都能根據各自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了相應的實施方案,并及時上報分公司。通過這些宣傳發動與準備工作的開展,使得這次整治行動有了可靠的保障,為順利開展打下了基礎。
(二)基層項目部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自查自改工作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自查自改階段以來,各基層項目部,都能按照整治行動總體要求,結合實際,從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加強項目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整治、健全應急管理體系等8個方面,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工作。堅持“不放過任何一個漏洞、不留下任何一個盲點、不能有任何一個疏忽”的原則,對各自項目部的每個生產環節、關鍵工序開展了詳盡的自查行動。4個月來,通過自查,共自查出各種安全整治清單105條。我們要求項目部對查出的安全風險和問題隱患進行了分類,建立了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按照“五定”要求,逐條進行了整改落實。
(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全面開展整治排查
為保證錦源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礦業分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有效推進,礦業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有針對性地制定每周的安全整治計劃,重點防范,堅決杜絕重復患的出現,力爭減少施工中的各種安全風險和問題隱患。工作中,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堅守安全生產底線,把握好安全與生產的辯證關系,將安全與生產的協同推進做為檢驗我們工作成效的原則。除加大對集團公司內部項目安全生產安全風險和問題隱患的監管外,對外部項目也絲毫不放松日常生產管理的調度。重點對各項目部安全措施的落實和施工現場的“一通三防”、斜坡運輸、機電設備的管理、頂板防冒頂、“冬季四防”、職工隊伍穩定、職工安全培訓教育、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職工入職前的健康體檢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職盡責等方面作為安全檢查的內容。9月份以來,共進行安全檢查50次,查出安全生產隱患252條。對查出的安全風險和問題隱患,現場落實了整改單位、整改時間和責任人,按照“五定”原則落實項目單位整改。經復查,隱患全部完成整改。在這252條隱患中,有7條屬于重復患,10條屬于較大隱患,我們對此進行了現場處理,并按程序進行了事故分析,對項目部和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個別項目部管理人員對目前煤礦安全生產形勢認識不清,意識不強,致使部分硬性投入不能全部到位;二是安全風險和問題隱患排查還不夠扎實,力度不夠、標準不高,縱深程度欠缺,存在不嚴、不細、不實現象;三是個別項目部安全信息報送不及時現象時有發生;四是基層項目部安全管理力量仍然不足,項目部也過多地依賴礦方和公司。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及努力的方向
雖然我們在這次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中做了一些工作,付出了應有的努力,但還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難和壓力,我們仍然有信心、有決心,在錦源公司的堅強領導下,攻堅克難,勇于創新,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重點抓好以下幾點: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嚴防思想麻痹,繃緊安全弦,不能出現只抓生產而忽視了安全。
2.加強外部項目部溝通與安全督導,嚴格落實外部項目巡查制度,定期對外部項目進行巡查,加強外部項目安全監控,及時辨識風險,落實管控措施,確保外部項目安全運行。
3.加強特殊工種培訓與管理,積極聯系培訓機構加大培訓力度與頻次,拓寬培訓渠道,根據目前施工規模配備足夠數量特殊工種,確保特殊工種全部持證上崗。
4.充分利用本次專業化隊伍整頓工作,剔除一部分安全意識差,施工能力弱的隊伍,精簡施工規模,強化施工隊伍整體水平。
5.做好冬季“四防”工作,尤其是冬季“四防”重點單位楊河副立井項目部、白坪西翼副井作為重點防控。嚴格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冬季施工安全。
6.狠抓制度落實,在下一步工作中針對專項整治活動近段時期檢查發現的問題,緊盯問題、隱患反復,重點查處習慣性、重復性、經驗性違章與隱患整改不徹底、不落實的情節,發現一起重罰一起。
7.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通過階段考核督促項目管理團隊盡職履責,夯實基層項目部安全管理責任,嚴防死守確保施工安全。
三年行動專項整治方案總結范文2
一、總體目標
以總書記“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省長關于“6.15”事故的批示精神,按照市長要求,針對安全生產季節性、區域性特點,在全區養老機構范圍內集中開展百日安全生產大檢查行動,持續加大責任落實、隱患查改、巡視暗訪、警示約談、執法震懾、制度創新力度,做到責任落實“零容忍”、隱患治理“零遺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操作“零失誤”、設施設備“零故障”為實現“零死亡”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檢查范圍
區各公(民)辦養老機構。
三、重點檢查任務
1、各養老機構主要負責人是否及時傳達學習貫徹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研究具體落實措施。
2、各養老機構是否將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體措施落到實處,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堅決抵制形式主義、心存僥幸、麻痹松懈、效益至上、等錯誤的思想認識。
3、各養老機構安全責任人理念是否深入人心、是否有心存僥幸不顧安全的思想、是否有事不關已漠視安全的思想、是否有素質偏低不懂安全的現象。
4、各養老機構是否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生產保障(主要包括設備設施保障、資金投入、安全生產機構及人員配備、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事故報告、應急救援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方面應當執行的有關規定、應當履行的工作職責、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落到實處。
5、各養老機構是否存在消防通道堵塞、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消防設施損壞、消防安全培訓和疏散演練不到位等突出問題。
四、時間安排
(一)部署階段(6月20日至30日)。各養老機構要召開安全生產會,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周密部署安排,確保全覆蓋、無死角。
(二)實施階段(7月1日至9月10日)。各養老機構要嚴格按照檢查內容和標準,全面自查自糾,認真整改問題隱患,并逐項造冊、登記、建檔,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上報整治落實情況。區民政局將對各養老機構專項整治的組織、部署和實施情況開展督導檢查,推動百日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的深入扎實開展。
(三)驗收階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區民政局將組成復查驗收組對各養老機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對整治落實質量進行復查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機構,責令其關停整治。
五、工作要求
1、各養老機構要把此次百日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擺上重要日程,作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排查整治階段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部署。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
2、各養老機構要按照“4個100%”(100%的要開展隱患自查,查出的隱患要100%建立整改臺賬,100%的要開展自查自糾,并100%建立隱患臺賬)要求的力度,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
三年行動專項整治方案總結范文3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進一步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入開展全縣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頭治理、更加嚴密的責任體系和更加有效的風險管控等措施,扎實推進消防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維護全縣民政服務對象生命財產安全創造優質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整治目標
利用三年時間,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風險整治、打牢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基礎、強化重點行業管理“五大攻堅行動”,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質“兩項提升工程”,努力實現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得到明顯整治、消防治理責任機制明顯加強、火災風險防控體系明顯優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明顯提升、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
三、組織機構
縣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指導組,縣民政局局長任組長,縣民政局各黨組成員為成員,負責專項行動的督促落實,下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養老服務股,負責定期調度各鄉鎮、開發區、局屬各單位工作推進情況,掌握工作進度,對工作推動力度不大、進度緩慢的,將下發督辦通知書、約談相關單位。
四、主要任務
(一)養老機構火災隱患排查。7月底前,消防救援大隊聯合民政局組織召開全縣養老機構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會議,推動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健全完善“五實十崗”消防責任體系,強化督導考核;指導醫療、養老機構全面落實自查自改,明確整改時限、責任人,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現狀;重點檢查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單位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自查隱患整改情況、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情況等,真正實現從“查隱患”向“查責任”轉變,切實消除一批醫療、養老機構火災隱患存量,夯實單位火災防控基礎。民政局要進一步加快推進全縣養老機構消防設施設備改造工程的進度,12月底前,確保全縣養老機構消防設施設備改造工程全部通過住建部門消防驗收。2020年12月30日前,全縣養老機構全部建立完善消防檔案,養老機構至少打造3處行業標桿單位(表1、表2);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建;2022年,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推動單位火災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
(二)集中整治行業消防安全問題。2020年9月底前,民政部門要對養老服務機構、救助管理和托養機構等行業單位集中開展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將排查整治統計表上報至專項行動辦公室(表1)。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分類制定整改對策,列出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提供消防技術服務,2022年底前基本整改完畢。
(三)推行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消防安全委員會將在今年印發《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要則》,民政部門將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推廣“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做法,組織行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2020年底前,由民政局牽頭,打造行業標桿示范單位不少于3個(表2),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建;2021年,全面推廣典型經驗做法;2022年,有效落實行業標準化管理。
(四)加強重要節點消防安全教育。各鄉鎮民政辦、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局屬各單位要緊緊圍繞“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119消防宣傳月”等主題活動,緊密結合區域消防安全形勢、火災特點,利用線上、線下手段開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識。
五、時間安排
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6月20日前)。各鄉鎮民政辦、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局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進一步明確治理目標、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時限等內容。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6月20日至12月)。各鄉鎮民政辦、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局屬各單位根據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區、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及時上報排查及政治結果,確保各項排查任務精準推進落實。
(三)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召開專項行動階段性總結會議,梳理各鄉鎮民政辦、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局屬各單位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進一步細化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一律落實政府掛牌督辦和跟蹤整治,確保按時整改銷案。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在推進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整改的同時,各鄉鎮民政辦、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局屬各單位要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區、本行業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民政辦、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局屬各單位要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行研究部署,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細化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全面落實三年行動的各項任務和要求。要推動本地區、本行業落實組織實施工作,各單位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組織,定期上報工作動態,確保各項任務按步推進、按期完成。
(二)強化統籌推進。各鄉鎮民政辦、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局屬各單位要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的原則,精準發力,綜合施策。要緊抓當前行業領域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和關鍵環節,圍繞工作任務和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措施,量化、細化工作要求,制定針對性強、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堅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針對不同地區和行業領域特點,研究采取差異化的工作舉措,提供相應的治理政策支撐,確保治理實效。
三年行動專項整治方案總結范文4
一、指導思想
年是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司法部、工商總局、安全生產監管局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第三年,也是關鍵一年。今年環保專項行動總的指導思想是: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群眾健康為目標,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為重點,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為手段,集中整治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維護群眾環境利益,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年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
1、群眾反復投訴的重點環境污染問題。特別是年開展專項行動以來仍沒有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
2、糾正各級政府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政策措施。檢查有關部門在環境監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職責,在企業違法排污、違規建設中是否存在和等行為。
3、加大城市噪聲污染治理力度。把城市噪聲污染綜合整治作為當地人民群眾辦實事的重要舉措。對各類生產、建設、生活、娛樂及交通噪聲進行整治。
4、集中整治城市大氣污染。把此次專項行動工作與正在開展的“三塵一煙”整治大氣環境工作相結合,進一步細化整治方案,保質按期完成。
5、開展飲用水源地專題檢查和整治。以河、河和河三個水源地為重點,組織相關部門查清影響飲用水源水質的主要原因,重點排查向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排放廢水的各類污染源和建設項目,確保飲用水安全。
6、對連續兩年環保專項行動以來查處的環境違法企業整治情況進行復查。加大對污水處理廠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達標排放。所有污水處理廠應按要求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對再次出現“十五小”、“新六小”企業和列入國家淘汰產品、工藝、生產能力目錄的企業連片反彈的地區,要追究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行政責任。
7、結合實際確定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重點行業的違法排污問題。區要把建筑施工噪聲擾民和餐飲業油煙的整治作為重點;北戴河區重點監控海浴場水質,切斷直排入海廢水排放,確保暑期海水浴場水質安全;區重點監控幾家排放污水大戶和重點旅游景區周邊大氣、噪聲污染源,確保達標排放;縣要加大“南水北塵”的監管力度,對環境違法行為堅決查處;縣做好自然生態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嚴把污染項目審批關;縣以飲用水源保護和甘薯、淀粉加工行業為整治重點;縣要加大對采礦、選礦業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做好生態恢復工作。
8、對淀粉、釀造、化工、水泥、鋼鐵、造紙等重污染行業和重污染區域,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逐一落實整改措施,對按照要求需要安裝在線監控的企業必須強制安裝使用,強化環境管理措施。
9、加大對污水直排入海的企業管理,各縣區要組織力量,進行排查,必須實現達標排放,確保近海海域海水質量。
三、具體要求
1、市政府已成立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此次專項行動的統一指揮、調度。各縣、區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廣泛動員,全面開展整治。
2、對本行政區域內企業的違法排污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梳理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環境問題,提出一些環保專項整治行動中需要解決的重點掛牌督辦問題,明確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限期解決并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3、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懲治力度,堅決遏制有法不依行為。對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責令停建或停產,并限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未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沒有污染防治設施的排污企業,責令停產并依法給予處罰。對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且排放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的,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處罰。對長期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責令限期治理,并對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實行停產;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停產或關閉,對未按期淘汰的生產線,責令停產或關閉。對“十五小”和“新六小”企業,責令關停。對在飲用水源地、自然保護區違法建設的項目,責令停建和拆除。對不能正常運行并超標排污的污水處理廠,責令限期治理。
4、要把此次專項行動工作與國家環??偩峙c監察部聯合開展的對企業違法排污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工作相結合,全面查處一些大案要案。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5、要建立和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各縣、區(開發區)要認真研究政府工作和干部任期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切實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制定專項行動考核辦法,納入政府考核目標。
6、建立與完善公眾監督機制,深入開展有獎舉報活動,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各縣區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動員、宣傳并重點曝光一些重點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公布環保舉報電話和有獎舉報辦法,提高群眾舉報、監督違法排污企業的積極性,促進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7、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協調聯動。各級環保專項領導小組要堅持聯席會議的例會制度,在環保專項行動期間的每個階段開一次工作例會,并形成會議紀要,由各部門遵照執行。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發展改革部門要監督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大環境保護法制宣傳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對涉法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工商部門要依法注銷、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監管。
8、加強信息動態管理和報送工作
各級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確定專人負責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管理工作,并報送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各縣、區每周要向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編發工作簡報,上報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按期上報階段報告。重要情況和工作中遇到的難點隨時報告,重點環境污染問題和查處的典型案件要及時上報。
四、環保專項行動的具體目標
重點監管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率提高到以上,環保“三同時”制度執行合格率達到以上,基層政府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錯誤做法基本得到糾正,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五、各階段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階段(月日—月日)
各縣、區政府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在月日前報告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月日—月日)
各縣、區政府對轄區內重點污染問題,對年以來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深入檢查,對群眾舉報問題進行認真梳理,確定第一批掛牌督辦名單,各縣、區不少于個。各縣、區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于月日前將檢查情況和掛牌督辦名單報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全面整治階段(月日—月日)
各縣、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清查出的重點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公開查處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數量不少于個。各級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掛牌督辦問題整改情況于月日前報送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組成督查組,公開查處一批突出環境違法問題。
(四)總結考核階段(月日—月日)
三年行動專項整治方案總結范文5
保障群眾健康為目標,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為重點,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為手段,集中整治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維護群眾環境利益,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也是關鍵一年。今年我市環保專項行動總的指導思想是以改善環境質量,年是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司法部、工商總局、安全生產監管局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第三年。
二、年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
1群眾反復投訴的重點環境污染問題。特別是年開展專項行動以來仍沒有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
2糾正各級政府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政策措施。檢查有關部門在環境監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職責。
3加大城市噪聲污染治理力度。把城市噪聲污染綜合整治作為當地人民群眾辦實事的重要舉措。對各類生產、建設、生活、娛樂及交通噪聲進行整治。
4集中整治城市大氣污染。把此次專項行動工作與我市正在開展的三塵一煙”整治大氣環境工作相結合。保質按期完成。
5開展飲用水源地專題檢查和整治。市以三個水源地為重點。重點排查向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排放廢水的各類污染源和建設項目,確保飲用水安全。
6對連續兩年環保專項行動以來查處的環境違法企業整治情況進行復查。加大對污水處理廠的監督檢查力度。
要追究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行政責任。對再次出現“十五小”新六小”企業和列入國家淘汰產品、工藝、生產能力目錄的企業連片反彈的地區。
7結合我市實際確定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重點行業的違法排污問題。區要把建筑施工噪聲擾民和餐飲業油煙的整治作為重點;北戴河區重點監控海浴場水質。確保暑期海水浴場水質安全;區重點監控幾家排放污水大戶和重點旅游景區周邊大氣、噪聲污染源,確保達標排放;縣要加大“南水北塵”監管力度,對環境違法行為堅決查處;縣做好自然生態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嚴把污染項目審批關;縣以飲用水源保護和甘薯、淀粉加工行業為整治重點;縣要加大對采礦、選礦業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做好生態恢復工作。
8對淀粉、釀造、化工、水泥、鋼鐵、造紙等重污染行業和重污染區域。對發現的問題,要逐一落實整改措施,對按照要求需要安裝在線監控的企業必須強制安裝使用,強化環境管理措施。
9加大對污水直排入海的企業管理。進行排查,必須實現達標排放,確保我市近海海域海水質量。
三、具體要求
1市政府已成立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此次專項行動的統一指揮、調度。各縣、區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廣泛動員,全面開展整治。
2對本行政區域內企業的違法排污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提出一些環保專項整治行動中需要解決的重點掛牌督辦問題,明確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限期解決并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3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懲治力度。責令關停。對在飲用水源地、自然保護區違法建設的項目,責令停建和拆除。對不能正常運行并超標排污的污水處理廠,責令限期治理。堅決遏制有法不依行為。對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責令停建或停產,并限期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未執行環?!叭瑫r”制度,沒有污染防治設施的排污企業,責令停產并依法給予處罰。對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且排放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的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處罰。對長期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責令限期治理,并對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實行停產;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停產或關閉,對未按期淘汰的生產線,責令停產或關閉。對“十五小”和“新六小”企業,
4、要把此次專項行動工作與國家環??偩峙c監察部聯合開展的對企業違法排污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工作相結合。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致使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對不依法行使職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5、要建立和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各縣、區(開發區)要認真研究政府工作和干部任期綜合考核指標體系。納入政府考核目標。
6、建立與完善公眾監督機制。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各縣區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動員、宣傳并重點曝光一些重點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公布環保舉報電話和有獎舉報辦法,提高群眾舉報、監督違法排污企業的積極性,促進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7、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環保專項行動期間的每個階段開一次工作例會,并形成會議紀要,由各部門遵照執行。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發展改革部門要監督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監察機關要依法依紀追究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政府及部門負責人、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大環境保護法制宣傳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對涉法糾紛提供法律服務;工商部門要依法注銷、吊銷被依法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監管。
8、加強信息動態管理和報送工作
并報送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各縣、區每周要向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各級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確定專人負責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管理工作。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編發工作簡報,上報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按期上報階段報告。重要情況和工作中遇到難點隨時報告,重點環境污染問題和查處的典型案件要及時上報。
四、環保專項行動的具體目標
環?!叭瑫r”制度執行合格率達到90%以上,重點監管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率提高到90%以上。基層政府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錯誤做法基本得到糾正,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五、各階段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階段
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各縣、區政府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并將有關情況在月日前報告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自查自糾階段
對年以來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深入檢查,各縣、區政府對轄區內重點污染問題。對群眾舉報問題進行認真梳理,確定第一批掛牌督辦名單,各縣、區不少于3個。各縣、區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于月日前將檢查情況和掛牌督辦名單報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全面整治階段
公開查處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各縣、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清查出的重點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數量不少于3個。各級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掛牌督辦問題整改情況于月日前報送市環保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公開查處一批突出環境違法問題。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組成督查組。
三年行動專項整治方案總結范文6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有關政策為依據,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目的,以查處城區范圍內非法取水行為為突破口,找準水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管理,深入整治,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水資源保證。
(二)工作目標。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整頓全區的水資源管理秩序,切實做到取水必須經過許可,用水必須有計劃,計量必須準確,繳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必須及時,違法取水必須依法處罰,建立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長效工作機制,為推進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奠定良好基礎。
二、整治范圍和內容
此次專項整治活動查處的范圍是在全區范圍內的各類取水、供水、用水行為,特別是非法鑿井、無證取水、不按規定安裝取水計量設施、超計劃用水、未依法繳納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等水事違法行為。重點是城區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以及齊魯化學工業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駐地范圍內的自備井取水、供水和用水行為,主要包括餐飲、賓館、洗浴、洗車等服務行業,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含各類供水企業)、個體工商經營者以及居民小區等取水用水情況。具體內容為:
(一)取水用水管理方面
1、建設項目需要取水,未進行水資源論證的;
2、未經取水許可,擅自鑿井或建設其他取水工程設施的;
3、未依法辦理取水許可證,擅自違法取水的;
4、違反取水許可規定,超量取水或擅自改變取水水源、取水用途的;
5、違反地下水超采區有關規定,審批和取用地下水的;
6、未安裝取水計量設施取水的;
7、超計劃取用水的;
8、拒繳、拖欠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
9、其他違反水資源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取水用水的。
(二)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方面
1、應征未征或未足額征收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
2、未按標準征收、擅自提高或降低標準征收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
3、未按規定使用省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征收水資源費及未使用專用票據的;
4、未經省政府批準,擅自出臺減征、緩征、免征水資源費征收政策的;
5、違反法定用途使用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
6、其他違反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規定的。
三、工作步驟及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采取分區域逐戶檢查的方式進行,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備階段(即日至7月15日)
1、成立區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領導機構,從有關部門抽調執法人員,組成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組。
2、確定辦公場所,抽調執法車輛,配備執法專業設備,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
3、廣泛宣傳發動,通過電視、電臺、網絡和召開動員大會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制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程序,印發有關宣傳材料,召開協調會,研究部署工作分工和任務。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7月16日至10月1日)
此次專項整治活動要對每一個取水用戶、每一個取水口、每一個自備井進行拉網式詳細排查,對于存在違規取用水問題的,取用水單位要立即進行整改,需要補辦取水許可手續或補交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的,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和補交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對情節嚴重或拒絕、阻礙執法檢查的,要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工作區域劃分
區水資源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領導機構下設5個工作組。第一組負責街道、鄉區域;第二組負責鎮、區域;第三組負責聞道、鎮區域;第四組負責街道、鎮、區域;第五組負責街道、鎮、區域。
2、整治內容和要求
(1)水源管理。在城區范圍內,對未辦理取水許可手續取用地下水的,其水源井一律封填,補交“兩費”,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對已經辦理取水許可手續的,要制定封填計劃,力爭三年內全部使用自來水供水;使用水源熱泵的,要限期在取水、回水管道全部安裝量水計量設施。在城區范圍以外,對未辦理取水許可手續取用地下水的,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和補交水資源費。
(2)“兩費”征收。嚴格執行省市物價部門核定的“兩費”價格進行征收,對拒繳、拖欠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按相關法律程序處理。
(3)水資源論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及因生產規模擴大需要辦理取水許可手續或增加取水許可水量的,必須進行水資源論證,對未進行水資源論證的,按無證取水處理。
(4)計劃用水。取用水資源必須有市用水主管部門下達的用水計劃,對無計劃用水者堅決取締;對超計劃用水者實行累進加價收費;對因生產規模擴大需增加用水計劃的,限期按規定程序辦理。
(5)封填廢棄水井。經前段時間調查,全區共存在廢棄水井402眼,其中建成區內24眼。這次封填的順序是先從城區,后鄉鎮,逐步進行。對于每一眼廢棄水井都要查清水井所屬單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按地質構造由區政府組織專業隊伍封填。
(6)量水計量設施安裝。所有取水設施必須按規定安裝量水計量設施,對安裝不規范或未安裝的,限期進行改造或安裝,否則按未安裝量水計量設施處理。
(7)節水和水平衡測試。所有用水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使用節水器具,采用先進的節水工藝,限期淘汰落后的用水器具,逐步改進落后的用水工藝。所有用水企業必須定期開展水平衡測試工作,查找用水中存在的問題,改進用水工藝,挖掘節水潛力,逐步提高用水效率。
(三)總結階段(10月2日至10月31日)
對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將有關數據、資料進行科學匯總分析,形成專題報告報區政府。
四、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一)建立機構。
為切實搞好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區政府成立由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水資源管理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本次整治行動由公安分局、區城管執法局、環保分局、區建設局、區經貿局各1名工作人員及區水資辦、區水政監察大隊全體人員組成工作組,承擔整治行動的具體工作任務。
(二)明確分工。
區水務局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日常組織協調和具體實施,對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立案查處,對整治活動進行總結,并建立長效機制。
公安分局負責對整治行動中遇到的暴力抗法或者其他阻礙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進行制止,保障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的行為進行查處。
區監察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中對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執紀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經費預算進行審核,并安排專項經費,保障整治工作順利實施。對拒不按照要求關閉自備井的機關、事業單位暫緩撥付或核減工作經費。
區衛生局負責對餐館、賓館、洗浴(含游泳)行業經營者的用水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檢驗,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自備式供水狀況進行監督檢查、檢驗,對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工商分局負責提供專項整治行動中涉及的經營單位的名稱、地址等有關資料,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區建設局負責協助對城建領域(建筑施工、城市公共綠化、公共衛生、居民小區物業等)的取用水行為進行執法檢查和整治。
區教育局負責提供專項整治行動中涉及學校的名稱、地址等有關資料,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區經貿局負責提供專項整治行動中涉及企業的名稱、地址等有關資料,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區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駐區部隊取用水情況的調查與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聯絡機制。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安排1名聯絡員,負責協調本系統內水資源專項整治行動,并把聯絡員名單、聯系電話報專項整治行動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