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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范文1
加快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設企業信用體系,采集、整合企業信用信息,建立全市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中心數據庫,健全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為企業經營發展和融資提供信息服務。拓展信用評級市場,引進信用評級機構,積極開展企業信用評級業務,拓寬企業信用評級成果應用范圍,督促企業誠實守信。對評為省級誠信守法企業的,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給予1萬元獎勵,并向社會公布。(牽頭單位:人行市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市金融辦、銀監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
加大對民營經濟的信貸支持。各金融機構要明確具體部門負責為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信貸服務,開發與民營企業相適應的金融產品,不斷提高對民營經濟貸款的規模和比重。(牽頭單位:銀監分局,責任單位:人行市中心支行)
強化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安排專項涉農貸款資金用于農村金融機構增加縣域小微企業信貸需求。“十二五”期間,力爭全市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總量。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所募集的資金,用于發放單戶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貸款的,在考核存貸比時可不納入計算范圍。允許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單戶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視同零售貸款計算風險權重。對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可在原定基礎上提高1至3個百分點。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行專項用于小微企業貸款的金融債。積極開展小微企業貸款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積極推進銀行與保險公司建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共擔機制,按比例分攤貸款本金的損失風險。(牽頭單位:銀監分局,責任單位:人行市中心支行)
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在風險定價的基礎上合理浮動,降低小微企業貸款利率。除銀團貸款外,禁止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嚴格限制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牽頭單位:人行市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市金融辦、銀監分局)
創新融資方式。市財政和經濟開發區要根據財力狀況出資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建立科學規范的運行機制,引導社會資金設立更多創業投資基金。支持企業直接融資,對民營企業發行集合債券、集合票據、集合信托計劃、集合短期融資券等融資資金支持建設的項目,由市財政根據相關產業支持政策給予定額貼息支持。推進小微企業股權融資,充分利用區域股權交易市場及其分市場的小額、多次、快速、低成本融資優勢,組織推動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掛牌融資。支持小微企業采取知識產權質押、倉單質押、商鋪經營權質押、商業信用保險保單質押、商業保理、典當等多種方式融資。鼓勵為小微企業提供設備融資租賃服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辦、銀監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
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各級政府視財力狀況,加大財政注資力度,通過政策優惠、增資擴股、吸引社會資本等多種形式,扶持政策性擔保機構做大規模。到2015年底前,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資本金規模要達到3億元以上,各縣(市、區)融資性擔保機構資本金規模要達到5000萬元以上。積極發展再擔保機構,強化分散風險、增加信用功能。構建全市再擔保體系,到2015年底前,全市再擔保機構資本金要達到1億元以上。(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各縣、市、區政府)
保障民營企業用地。鼓勵支持民營企業根據發展定位,進入到市、縣重點規劃發展的產業聚集區、開發區內建設和發展,共享基礎設施和服務便利。優先安排中小企業創業輔導基地建設用地,每個縣(市、區)每年不少于50畝,對重點創業輔導基地建設項目土地指標可集中使用。解決民營企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前提下,為租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實際建廠10年以上的民營企業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免收土地登記證書工本費。建設項目用地的確權登記、發證、抵押貸款、轉讓、租賃審查及審批,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改善小微企業集聚發展環境。發揮龍頭骨干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推動上下游企業分工協作、品牌建設和專業市場發展,促進產業集群轉型升級。培育一批規模大、關聯度高、特色鮮明的產業集群。建立和完善產業集聚區技術、電子商務、物流、信息等服務平臺。實施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工程,統籌建設資源共享、服務協同的公共服務平臺網絡。(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
加大對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的科技支持。對民營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前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鼓勵有條件的小微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參與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國家和地方科技計劃項目以及標準制定。(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地稅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區政府)
實施中小企業信息化推進工程。推動中小企業制造業信息化科技工作,開展中小企業信息化深化應用示范。提高小微企業生產制造、運營管理和市場開拓的信息化應用水平,鼓勵信息技術企業、通信運營商為小微企業提供信息化應用平臺。鼓勵小微企業運用電子商務、信用銷售和信用保險,大力拓展經營領域。(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加大民營經濟市場開拓力度。對民營企業參加境內外重要會展發生的攤位費、公共布展費等給予資助。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參加出口信用保險,按出口企業實際繳納出口信用保險費的40%給予扶持,對保單融資給予3%貼息,對單個企業給予最高可達50萬元的貼息支持。對符合出口退稅申報條件,單證齊全真實且電子信息核對無誤的出口退(免)稅申報,主管稅務機關應在20個工作日內辦完退稅審核審批手續,及時足額退還企業稅款。(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農業局、市工商局、市貿促會)
強化對民營經濟和小微企業的人才支持。鼓勵機關事業單位懂經營、會管理的人員離職、辭職領辦或創辦企業,三年內保留身份編制。期滿愿意回單位的可回原單位安排工作。每年選派50名民營企業家到高等院校系統進修培訓,對100名民營企業管理人員進行專項培訓,對1000名小企業經營者進行創業培訓。開展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培訓活動,以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優勢的小微企業為重點,加強宣傳培訓,普及知識產權知識,推進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試點,開展面向小微企業的專利輔導、專利、專利預警等服務。到2014年底前,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政策措施范文2
審計內容
當前,外匯管理的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進一步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二是深化外匯領域“放管服”改革,穩步推進高水平資本項目開放。三是持續打好外匯領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切實維護國家經濟金融運行安全。四是改善跨境資本流動監管,完善外匯市場“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框架。圍繞上述中心工作,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2019年為了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優化外匯管理、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12項措施,外匯局出臺了包括擴大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擴大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等系列文件。2020年在疫情防控、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背景下,相繼出臺關于開辟外匯管理綠色通道、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等政策措施。在深化“放管服”方面,減少單證審核、陸續下放審批權限等。在打好外匯領域攻堅戰方面,提出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地下錢莊、跨境賭博等外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求。在完善外匯市場“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框架方面,逐步探索監管方案,加強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分析。以上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即是審計的主要內容。
審計重點
政策傳達與執行的及時性。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外匯領域重大政策措施的頒布,是政策的制定者及出臺人,而各級外匯管理局不僅承擔著貫徹落實這些政策的職責,也肩負著部分行政審批業務,即是政策實施的主要推動者也是政策實施的執行者。隨著我國外匯管理改革的深入推進,更多的外匯許可業務、審核權限下放至銀行,銀行也逐步成為政策實施的執行者,而企業、個人作為鏈條的終點即成為政策貫徹實施的最終受益人。從這個鏈條可以看出,政策跟蹤審計的對象應是各級外匯管理部門及銀行。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各級外匯管理部門及銀行是否嚴格執行國家宏觀政策,是否存在政策缺位或執行不力等問題。其中首要關注的應是政策傳達與執行的及時性。即每一項重大政策出臺后,政策執行機構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將相關政策向社會公眾進行宣傳推介,確保涉匯主體積極參與經濟金融活動。政策傳達與執行的準確性。如對照總局在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放管服”、防風險等方面出臺的系列政策措施,重點檢查被審計對象是否因地制宜制定出臺對應的配套政策,完整、準確地傳達與執行政策內容。政策執行機關應建立健全保障機制,積極引導涉匯主體充分了解政策出臺背景與內涵,傳達原則、范圍、標準、方式等不因利益、主觀臆想等因素“跑偏”。同時,杜絕政策執行機關擅自改動政策內容、選擇性執行政策內容,或僅作表面文章,沒有具體措施,只是象征性地消極、片面貫徹落實政策,要從根本上保證政策傳達與執行的準確與完整性。政策實施效果及目標實現的真實情況。任何一項政策的制定最終的落腳點是實施后取得的成效,因此外匯管理重大政策跟蹤審計的重心應是綜合評價政策執行后在促進經濟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提高服務效率等方面發揮的作用,是否實現了政策制定的初衷。重點檢查政策措施是否落到了實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與其他政策是否協調。政策執行是否存在虛報執行效果的問題,杜絕執行而沒有達到預期的現象發生。最終結合進度、地區實際情況,通過綜合評價貫徹落實重大政策的效率性和效果性,厘清政策是否與當前國家治理、央行治理的需求存在差距。審計難點政策跟蹤審計理念和推進相對緩慢。長期以來,以微觀合規性審查為主的外匯管理領域內部審計模式已經形成較為完善的執行體系和評價標準,而政策跟蹤審計是一項綜合性審計,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在外匯領域還處于探索和發展階段。實踐中,由于相關審計經驗欠缺,審計部門主動開展政策落實情況審計意愿不強烈,審計思路比較狹窄,關注重點仍是業務操作合規性、規范性的合規性審計模式。同時,還存在有些部門對政策跟蹤審計目的、意義、內容了解不夠,配合度不高、消極應付的現象,造成發現共性問題多,亮點工作少,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政策跟蹤審計整體謀劃布局和高效推進。政策跟蹤審計標準和專業人才欠缺。政策跟蹤審計往往具有復雜性和職能交叉的特點,需要延伸到政策執行鏈條上的金融機構、相關政府部門和涉外企業等,在工作中執行頻率高、涉及面廣,但目前有關政策執行效果審計的相關法規與操作規范還不完善,缺乏明確的審計實務指南和評價標準體系,特別是缺乏規范的審計程序、審計標準、評價依據等指導實際操作的規章制度。但現階段,基層外匯局內部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專業水平普遍與政策跟蹤審計的要求存在差距。政策跟蹤審計方法手段和評價標準需要調整。目前政策跟蹤審計方法多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手段,定性指標主要從政策傳達落實、法律法規的執行、內控管理等方面進行評價,定量指標主要從融資產品推介、融資金額、業務辦理筆數、風險控制和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評價。合規性問題以制度、政策文件要求作為評價的依據,效果、效率性問題主要以同比或環比數據作為評價的標準。審計結論更多地依賴于對問題的定性認識和描述,績效評價缺乏科學性,審計方式與方法手段亟須創新。此外,由于缺乏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和標準,審計人員在檢查定性上缺乏剛性依據,更多地取決于審計人員主觀和經驗的判斷,因而難以精確反映問題的嚴重程度及政策執行的客觀狀況,由此導致審計評價結論缺乏一定的說服力和權威性,審計成果的運用不容樂觀。
具體措施
政策措施范文3
一、全力推進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一是加快我縣2009年度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切實抓好第二自來水廠、體育中心建設、白蘭水庫除險加固、文化藝術中心等12項工程建設,確保年度投資計劃完成5.3億元。二是以加快新型工業化為目標,進一步完善重大產業發展規劃,以四大工業支柱產業為重點,重點推進信豐縣電子器件產業基地項目和通寶稀土、磊源礦業、信亞合金、瑞德電子等一批科技含量高、輻射帶動力強的的高新技術工業項目建設。三是積極抓好農村沼氣、飲水安全工程、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校舍改造、節能減排、農村生態建設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項目。確保年內推進重點建設項目50個,總投資47.4億元。要創造條件著力推動未開工的重點工程(項目)盡快開工建設,已開工的要加快工程進度,確保如期或提前竣工。規范重點工程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和操作程序,保障項目建設順利推進。
二、切實加大項目開發力度。一是緊密對接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導向,結合我縣的資源、產業、區位優勢和“長珠閩”地區產業轉移的特點,結合我縣工業四大支柱產業及農業三大主導產業開發項目,全年確保完成新開發、儲備入庫項目60個,總投資58.6億元;二是重點抓好工業支柱產業配套項目、基礎設施建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生態環保項目、現代裝備制造業、優勢資源項目以及與中央十項重大措施、八個方面投資重點相對接的項目開發,認真做好項目的前期論證、資料收集,編制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三是進一步規范項目儲備管理,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做到及時開發、及時推介(申報)、及時更新,實現項目開發管理的良性循環。
三、推進全民創業,鼓勵社會投資。增加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激勵全民創業、鼓勵社會投資。對于2009年內投產的工業項目固定資產500萬元以上,農業產業化項目固定資產200萬元以上,現代服務業項目固定資產300萬元以上,社會事業項目固定資產100萬元以上的企業,將其2010年底前新增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納入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主要用于獎勵這些企業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進、擴大再生產、創業培訓等,對這類企業同時享受入園企業優惠政策;對2009年內固定資產投入在200萬元以上、有稅收且符合其它規定條件的工業企業實行50%的貼息貸款扶持。對有創業意愿的,享受免費提供項目信息和創業培訓,創業后符合條件的,享受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扶持和利用個人信用、收入擔保相結合或第三方提供擔保發展創業貸款。縣財政將安排一定的創業發展資金,專門用于創業獎勵和創業載體建設。
四、抓好承接產業轉移招商。鼓勵社會各界、行業協會(商會)中介組織推介引進項目資金,縣政府對引進大財團、大企業、大項目的部門、單位和個人給予重獎。凡新進入園區的企業,全面享受《關于加快推進承接產業轉移工作的實施意見》(信發[]11號文件有關用地優惠政策。對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含1億元)以上、科技含量高或年稅收1000萬元以上的龍頭帶動型企業(資源類采、選礦企業除外),實行“一廠一策”的獎補政策;對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含5000萬元)至1億元、且稅收較高的企業,縣財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畝3萬元、毛地每畝3.6萬元撥給工業園區獎補企業基礎設施建設;對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含3000萬元)至5000萬元、且稅收較高的企業,縣財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畝2.6萬元、毛地每畝3.2萬元撥給工業園區獎補企業基礎設施建設;對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含1000萬元)至3000萬元、且稅收較高的企業,縣財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畝2萬元、毛地每畝2.6萬元撥給工業園區獎補企業基礎設施建設;對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含500萬元)至1000萬元、且稅收較高的企業,縣財政按“三通一平”土地每畝1.6萬元、毛地每畝2.2萬元撥給工業園區獎補企業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支持單位和個人在工業園區投資500萬元以上新建用于租賃的標準廠房,土地每畝2萬元撥給工業園區獎補企業基礎設施建設,免收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縣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讓價比照新增工業企業用地優惠標準執行。凡新引進企業2010年底前的新增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由縣財政按50%的比例獎勵企業。
五、發揮園區集聚效應。強化園區產業承接主戰場地位,突出園區主導產業和產業特色,進一步完善園區總體規劃。增加園區投入4000萬元,用于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完善一期園區中端南路、城北大道、星村路硬化及水、電、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著力實施美化、綠化和亮化工程。迅速拉開園區二期電子產業基地框架,做好征地拆遷,加快“六通一平”工作,新增平整土地1700畝,其中東區平整700畝、西區1000畝;啟動工業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建設,改善生產、生活環境。著力完善園區配套功能,加快工商、稅務、職工娛樂中心、職工公寓樓建設,完善園區超市、醫院、學校等配套功能建設。加快社區建設,鼓勵園區農民參與園區商貿、務工等服務,較好解決農民增收問題。制定高新技術項目、環保型項目在園區落戶的優惠政策,進一步強化入園項目審批,依據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嚴格設定入園門檻,逐步提高項目投資強度和土地產出率。加大引進企業安商服務工作,繼續實行縣領導“一對一”掛點聯系服務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制度,落實“一個產業,一支隊伍,一個發展規劃,一套扶持政策,一套督查機制”的工作措施,對影響重點骨干企業生產經營的資金、運輸等相關困難問題,進行具體指導、幫助、協調;每月組織相關業務部門對企業(項目)存在的困難或問題進行逐一研究,提出解決的辦法、措施,同時跟蹤督促有關責任部門限時辦結。
六、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凡對縣內企業實施并購重組后技改擴建的,2010年底前稅收增長地方所得部分全部返還,用于所購并企業的技改;優勢礦產資源優先配置給并購重組后的資源深加工企業;購并重組企業享受推進企業上市的有關扶持政策。對當年獲得江西省重點保護產品、省名牌產品、省著名商標、省級以上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由縣財政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當年獲得中國名牌產品、國家免檢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由縣財政一次性獎勵10萬元,用于企業品牌宣傳。對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論證(ISO9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危害分析與關鍵點控制體系認證(HACCP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OHSAS18001)等論證的,體系有效運行1年以上,且無質量違法行為的企業,及通過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綠色食品認證、有機產品認證、節能認證等產品認證,且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每通過一項,由縣財政一次性獎勵1萬元用于體系建設或認證工作。對獲得質量信用A等級的企業,由縣財政一次性獎勵1萬元。
七、穩定企業用工。園區新招員工,工作滿三個月的,給予介紹單位或企業獎勵30元,工作滿一年后,給予介紹單位或個人再獎勵50元;企業新就業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視就業培訓時間(1至3個月),每人每月享受規定標準的補貼。建立校企合作機制,實行“訂單式”和“儲備式”用工培訓。凡在城區或工業園區企業就業的務工人員,連續兩年以上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經所在單位申請,可在城區落戶,其子女就學可由教育部門就近安排,享受與城區學生同等待遇,學校不得收取借讀費和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城區或工業園區企業引進的具有初級職稱以上的各類科技、管理人員,經所在單位申請,允許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城區落戶。在城區(工業園區)企業務工3年以上或與城區(工業園區)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年齡在23周歲至35周歲且無自有住房的已婚農民,可分批次申購由政府統一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工業園區)。在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得到維護的前提下,為企業參加社會保險在繳費基數、參保費率和繳費方式上提供優惠,企業可以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和職工可以自主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或低標準住院醫療保險。
八、切實落實企業減負政策。對縣域新辦企業的省以上行政事業收費按規定收費標準的下限執行,縣有權減免的規費予以全免;縣服務性收費按低于標準50%收取;對確實有困難的園區企業,其土地使用稅可逐級向上申報申請減免。嚴格規范中介機構收費行為,杜絕借助行政審批職權強行服務,強行收費現象,嚴禁行政機關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政府各部門對企業人員業務培訓一律免費。設立企業收費卡制度,未列入收費卡的項目一律不得收費。建立入企業檢查申報制,需到工業園區和園外招商引資企業進行檢查的(稅務部門按規定例行檢查除外),檢查部門需先向縣分管領導請示獲得批準后,再與工業園區管委會或外經貿局溝通聯系,由工業園區管委會或外經貿局提前通知企業并派員一同前往,否則視為擾亂招商引資環境,對有關人員依紀給予處分。紀檢監察機關對企業減負情況進行督查,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九、扶持外貿出口企業發展。落實各種外貿出口激勵措施,鼓勵外貿出口企業做大做強,支持出口企業開拓國內市場,建立內銷網絡。對出口型企業創立自主品牌、開拓國內市場的,其2010年底前新增稅收(扣除新增稅收中出口部分的稅收)的地方所得部分,由縣財政按60%的比例獎勵企業。完善出口退稅督查機制,加大財政對市場開拓、電子商務、信用保險、應對貿易壁壘、科技興貿、品牌建設、擴大進口等方面的扶持,爭取國家在出口退稅、外貿發展基金等方面對我縣企業的支持。建立“科技興貿”專項資金,鼓勵流通性外貿企業建立技術研發、測試驗證和認證中心,支持生產性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加快出口產品創新基地建設,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增強出口產品競爭力。堅持外貿發展聯席會議制度,推動稅貿、銀貿協作,爭取國家改進聯網核查監管辦法,探索股權質押貸款、融資租賃等新的融資方式。強力推動銀行與企業合作,有關部門要全力摸排外資企業、外貿出口企業的資金需求,舉辦大規模的銀企對接活動,為銀行和企業搭建合作對接的平臺,為企業創造比較寬松的融資環境。加大口岸服務建設,設立信豐縣海關事務聯絡辦公室和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龍南辦事處信豐縣商檢工作辦公室。不斷完善機構職能,逐步實行“屬地報關,口岸驗放”通關模式和駐廠檢驗檢疫制度,簡化通關手續,提供報關、報檢等一條龍服務。協助火車站貨運站擴(改)建,爭取開通鐵海聯運。做好贛州口岸物流信息平臺信豐網的電子口岸建設,為大通關提供便捷的電子信息服務。
十、加快物流服務業發展。重點建好綜合物流園區,鼓勵物流企業集團做大做強,對達到征費噸位300噸以上的規模以上汽車貨運企業的車輛營業稅實行先繳后獎的辦法,年終按縣得部分的30%予以獎勵企業,副食品調節基金按每噸5元的標準征收,先繳后返,縣內征費站收費執行月票最低繳費標準。加快縣火車站貨場改擴建項目建設,鼓勵社會民間投資,加快發展物流服務業,支持物流企業做大做強。進入園區的物流企業,享受工業用地政策。縣交管大隊對外省車輛入戶我縣和本地外掛車輛回遷辦理過戶手續時一律從簡,過戶費實行600元包干,由政府全額獎還。
十一、培育消費熱點,刺激消費增長。繼續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推進“萬村千鄉”網絡與供銷、郵政、電信等網絡的結合,提高農家店的綜合服務功能。引導生產企業開發符合農民消費特點的產品,增加簡包裝、低成本、質量好的商品供給,進一步擴大農村消費;全面推進家電下鄉工作,除彩電、冰箱、洗衣機外,同時把摩托車、電腦、熱水器(含太陽能、燃氣、電力類)和空調等產品列入家電下鄉政策補貼范圍。積極促進汽車消費。支持二手車市場培育,倡導汽車品牌經銷商開展新舊汽車置換業務,建立二手車信息平臺,升級改造二手車交易市場。縣電視臺、報社要降低廣告費用及時為商貿企業市場供求信息。引導縣內企業調整產品結構,開發適銷對路商品和服務,引導消費結構升級。大力發展零擔物流,降低商貿物流成本。配合安居工程建設,擴大和帶動家俱、家電、家紡、家飾等消費。引導旅游業投入,鼓勵民間資金參與縣內旅游資源和項目開發建設,開發新的旅游景點。鼓勵發展超市、連鎖經營、特許加盟等多種消費業態。加快建立消費信用體系,完善個人消費金融服務,推行電子消費。提高農村小額信貸限額,活躍農村消費市場。研究制定促進房地產市場的政策措施,確保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
十二、積極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體制。以提高農村居民社會保障水平為重點,加快建立包括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優撫等內容的農村社會保障,促進農民從土地保障、集體保障、子女供養等傳統方式向社會保障轉變。加快推進職工社會保險的全覆蓋,使在企業務工的農村居民都享有基本養老保險、基本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建立健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地農民基本生活和養老保障制度。在醫療保險方面要加大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比例,確保農民參合率90%以上,不斷探索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體系,不斷擴大農村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對因城鎮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的失地農民,出臺優先將土地補償費和勞動安置費用于辦理其養老保險的政策。鼓勵進城務工人員或失地農民隨企業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沒有固定單位的允許其選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各金融機構不斷增加有效信貸投入,確保對重點發展行業,重點生產企業和重點項目的資金支持,爭取全年貸款余額增長20%以上。積極支持各金融機構開展金融品種創新,大力探索貨權、貨物、提單和倉單質押貸款,企業聯保、專利權質押、賬戶托管和綜合授信貸款等,重點推廣林權抵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公司+基地+農戶貸款、農民建房按揭貸款、文明農戶貸款、信用共同體貸款和農民工特色卡等創新型金融產品;進一步完善擔保體系,設立由財政出資組建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努力爭取設立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加強政銀企對接,實現政銀企良性互動。鼓勵發展保險、典當、信托、期貨、租賃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加大中小企業扶持力度,對信用度高、發展前景好的中小企業在費款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優惠。建立小企業和微小企業信貸扶持統計制度。
十四、支持擔保企業做大做強。一是司法機關在法律授權范圍內,對擔保企業在擔保過程中產業的法律糾紛,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要快辦快結,切實維護擔保企業的合法權益。二是鼓勵擔保企業增加注冊資本,擴大擔保額度。縣財政每年從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作為鼓勵擔保企業增加注冊資本和為中小企業擔保從銀行融資等的專項資金。同時,鼓勵擔保企業吸引社會資本入股的方式增加注冊資本,擴大服務領域,豐富擔保品種。三是加強政府協調功能,完善政銀擔保企業聯系協調機制,建立銀行、擔保公司、企業合作平臺,支持擔保公司為企業提供擔保,從銀行融資。四是積極創新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大力推廣孵化式、互保式融資模式。引導支持國有和民營企業發行中長期債券。
十五、創優服務環境,提高機關效能。一是健全服務體系。凡涉及建設項目“一書兩證”等行政審批事項的,由縣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局窗口一口子受理、一條龍服務。完善“一卡通”和特事特辦制度,做到窗口受理立刻辦、時間緊迫加班辦、手續不全上門辦、情況不熟幫助辦、有利發展變通辦。二是建立快速機制。對大好高項目的服務全部進入“快速通道”,做到優先辦理、馬上辦理;所有審批辦證項目,力爭比法定辦理時間縮短一半;如涉及到其它部門審批的,及時啟動并聯審批機制,確保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與相關窗口的銜接。三是創新服務方式。進一步完善辦證條件后移、辦證材料后補等制度,大幅度減少申報資料、大力度縮短審批時限。對大、好、高項目實行上門服務、跟蹤服務、全程服務,主動跟蹤項目進展情況,及時提供服務指導。四是提升服務水平積極推行“審批服務零距離、服務流程零障礙、服務對象零投訴”等舉措,切實把審批事項減到位、環節縮到位、收費降到位。
政策措施范文4
一、惠民生是關系全局的戰略性任務
2009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面總結了我國在應對金融危機方面取得的四個方面的經驗,即四個必須:“必須堅持市場機制和宏觀調控有機結合,必須堅持長期發展目標和短期增長目標有機結合,必須堅持擴大內需和穩定外需協調發展,必須堅持改善民生和擴大內需內在統一。”會議還特別強調,綜合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已刻不容緩。要把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目標和戰略舉措。做好2010年經濟工作,重點要在促進發展方式轉變上下工夫,真正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機統一起來,在發展中促轉變,在轉變中謀發展。
圍繞惠民生的任務,會議提出了一系列明確而具體的要求。指出要堅持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努力擴大就業。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社會保障水平。要優先發展教育,改善教育辦學條件。要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把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組成部分。
落實這些惠民生的政策和措施,意義重大,不僅能夠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進社會事業發展,更關系到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全局。
第一,惠民生是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在我國整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過程中,必須始終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上,持續全面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經過改革開放30年的發展,我國人民群眾的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但不同地區和部門、不同群體和個人在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多少方面是不同的,部分群眾因為各種原因,生活還有一些困難,存在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住房、醫療、子女上學等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日益成為當前發展階段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解決好這些問題,努力使全體人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
第二,惠民生是改善總需求結構的重要抓手。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突出特點是總需求結構中,投資和外需所占比重大,與國外相比較,都明顯處于高位。這里固然有一些合理的成分,如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需要建立自己的產業體系和基礎設施,我國處在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的特定發展階段上。但是,最近的實際情況越來越清楚地表明,我國的總需求結構是難以長期持續的,這不僅是金融危機等外部沖擊的啟示,更是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的內在規律的要求。
提高國內居民消費占總需求比重的主要途徑是:其一,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即通過擴大就業、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提高勞動者報酬占初次收入的比重,并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其二,通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居民消費率。這兩方面的措施都是惠民生課題中應有之義。目前我國勞動者報酬占國民總收入的比重過低,而且最近幾年呈現下降的態勢。加之我國社保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不完善,我國居民消費率偏低。這些都制約著國內居民消費的提高,嚴重影響了我國總需求結構的優化。因此,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特別強調保障民生和擴大內需的有機結合,指出,2010年要把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作為擴大內需的重點,堅定不移加以推進。
第三,惠民生是產業結構優化的帶動力量。需求因素是產業結構的先導性因素。我國的產業結構既受國際需求因素的影響,又受到國內需求因素的影響。我國產業結構的顯著特點是第二產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高,不僅高于國際平均水平,也高于同等發展階段的國家的水平。這里面也有一些合理的因素,如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還沒有完成,需要大量的設備和基礎設施,但是,也涉及到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如我國城鎮化水平滯后于工業化水平,居民的服務消費沒有充分發揮出來。這背后,除了國際的需求因素之外,國內民生保障水平不高、不均,導致不少基本生活服務需求受到抑制,是重要原因。
通過完善民生保障的制度和政策體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將促進人口在城鄉和區域之間合理流動,推動我國城鎮化快速發展,進而促進居民消費需求的增長,特別是服務需求的增長,并帶動我國產業結構的優化。因此,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特別強調保障民生和擴大內需的有機結合,指出,2010年要把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作為調整經濟結構的重點,堅定不移加以推進。
第四,惠民生是不斷提高我國人力資本水平、爭創新的競爭優勢的主要途徑。我國在改革開放30年中,主要依靠勞動力數量巨大的比較優勢,參與國際競爭,推動經濟發展。但是新形勢下這一條件逐漸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其一,隨著發展水平的提升不斷提高工資率,既是經濟發展內在規律使然,也是經濟發展本身的目的。其二,隨著我國人口年齡結構的變化,我國勞動力的總量、在總人口中的比重、與其他國家相比的數量優勢,都在逐漸弱化。按照聯合國的預測,我國15~64歲的勞動力年齡段人口,將于“十二五”期末達到峰值,約為10億人,之后將緩慢減少。
在勞動力數量優勢弱化、勞動成本上升的形勢下,保持經濟競爭力、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唯一的途徑就是使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速度比勞動成本的上升速度更快。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是推動社會發展的根本力量。要保持我國的競爭力,爭創新的競爭優勢,必須不斷提高我國的人力資本水平,包括改善人民的健康狀況,提高人民的受教育水平。而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還不很健全,人民受教育水平的提高空間還很大。通過民生工程建設,不僅能夠提高社會和諧程度,讓人民享受到經濟發展的成果,還能夠提高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二、惠民生既要提高保障水平,又要重視制度建設;既要授民以魚,又要授民以漁
改善民生必須堅持長期政策和短期政策相結合,市場力量和政府政策相結合。除了實施短期性的、應急性的各種優惠政策之外,更要重視具有長期意義的政策設計。除了提高現有惠民措施的保障水平之外,更要重視統一制度的建設。這里,義務教育特別是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義務教育,城鄉區域的社保體系的統一化,是我國目前階段亟待破解的兩大課題。完善這些方面的制度,將有效促進人口流動,帶動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提高我國的競爭力,并帶動我國城鎮化的推進,帶動總需求結構的優化和發展方式的轉變。
惠民生離不開政府的扶持政策,但是更重要的途徑是創造條件,使得人民通過自身的努力創業、就業,進而參與到發展過程中,通過自身的努力分享到發展的成果。為此,放開行業準入限制,鼓勵和扶持投資創業,千方百計增加就業機會,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是更加長久、收效更大、受益面更廣的惠民政策。這也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的一個工作重點,需要各地結合實際情況來落實。
政策措施范文5
關鍵詞:宏觀管理 英國經驗簡介 并購監管 特色
中圖分類號:F830.49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6-1770(2007)10-059-03
英國作為市場經濟十分成熟的發達國家,政府對于各項經濟活動的管理日趨嚴密。目前,英國政府對于重大經濟活動的監管職能已經從直接的管理轉變為間接管理;從行政命令轉變為依靠長效體制;從各級政府出面干預轉變為由獨立機構、行業協會和業界自律組織規范市場交易行為,使政府比較超脫具體、繁瑣的市場監管事務,專注重大政策的及時制定,有效實施對經濟的宏觀調控。
本文將就英國對跨國并購的政策措施和監管特色作一介紹。
一、主要的監管機構
英政府依法掌控跨國并購,特別是成立一系列由政府資助或主導的所謂“獨立機構”,實施有效的管理。這樣,英國政府在重大的跨國經濟活動中就扮演著協調者、管理者的角色,展示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正的開明形象,而不是以控制、壟斷和武斷干預者的面目出現在世人和公眾面前。
英國對跨國并購的監管機構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公平交易署”(The Office of Fair Trading, OFT),另一個是“競爭委員會”(The Competition Commission, CC)。英國通過這兩個機構以及有關行業機構對跨國并購實施嚴格而有序的監管。
(一)“公平交易署”(OFT)是根據《2002年企業法》成立的政府監管跨國并購的主要職能部門。OFT 是一個不設部長的政府機構,擁有700名全職職工。它是由一個政府主導下組建而成的委員會負責,該委員會任命主席和首席執行官。
根據英國法治觀念,《2002年企業法》的立法初衷是為了把“部長們從有關競爭的決定中解脫出來”,把這些決定權交給“競爭委員會”(CC)和“公平交易署”(OFT),英國的競爭觀念和管理框架已將OFT確立為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因為政府需要將政策與保障競爭的決定脫鉤,以允許專家們和獨立的競爭管理機構就并購和市場問題作出決定。
(二)“競爭委員會”(CC)接受OFT指令,對跨國并購進行調查,實施“競爭測試”(Competition Test),然后決定跨國并購的成敗。該委員會是政府資助的“獨立決策機構”,于1999年由反壟斷委員會改建而成,現有150名成員,設有主席、三位副主席和一名首席執行官,均由貿工部長任命。CC主要由各類專業人員組成,包括會計師、律師和經濟學家,有煤氣、電力、通訊、報紙和水務等專門小組, 其職責是通過進行“競爭測試”,判定某項跨國并購是否會對市場競爭造成重大的不利影響。如果認定并購案會大大扼殺競爭,將不可能通過測試,因而無法被批準。
(三)除了上述兩個政府機構之外,在兼并競標階段,還有一個叫“并購小組”(The Takeover Panel)負責監管。該機構成立于1968年,其主要職能是負責發表和實施歐盟和倫敦金融城關于并購的法規,中心目標是保證在并購競標過程中對所有股東一律公平對待。各領域行各業還分別有自己的監管機構,如能源領域有Ofgem辦公室監管,通信領域有Oftel辦公室監管,金融領域有FSA“金融服務署”(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監管。其他領域和行業都有類似機構對跨國公司的運作實施監管。對于歐盟以外國家的企業,在成功實施兼并后,這些行業監管機構將依據歐盟和英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其實行具體細致的監管,所以一項并購案至少會有4-5個機構參與監管。
二、監管的政策措施和動作程序
英國政府有關官員稱,在英國發生的任何并購案例都由獨立的跟蹤競爭的機構負責監管。政府只是定下一條總政策,即絕大多數并購案都應當在競爭測試的基礎上加以考慮,而排除其他非競爭因素的干擾。英國政府和主流經濟學家都堅信,促進競爭是提高生產率的一種方式,是保障充分就業和經濟增長的更好途徑,而不是保護主義。
據介紹,保障能源安全,向英國消費者提供能源是政府的首要任務,但保護主義不是造成對消費者有利的自由化市場的最佳途徑。這也是CC的觀點。英國對大部分并購案的審議是由獨立的競爭主管當局,如OFT、CC和歐洲委員會(EC)來承擔的。
如果有人出價要并購英國的能源企業,情況還是一樣,要走一套程序。由獨立的競爭監管機構負責,體現開放、公正和自由競爭。任何類型的并購造成新的所有制都將面臨監管體制的嚴格審查。能源企業的兼并將受到能源市場監管機構(Ofgem)以及競爭監管當局的審查。只有保證任何兼并活動不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才能得到監管當局和行業監管機構首肯放行。
如果兼并目標是英國企業,該企業營業額超過7000萬英鎊,占市場供應份額超過25%,就要接受審查,首先OFT就將以保護市場競爭和消費者的利益為由,指示CC對該并購案進行所謂“競爭測試”,然后作出否決、批準或有條件準許的決定。OFT并不要求并購案先期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進行,它可以在兼并之前、兼并過程中或兼并之后4個月出面要求CC對個案進行“競爭測試”和深入調查,審查時間可能曠日持久。
歐洲委員會對兼并規模對整個歐盟具有重大影響的并購案擁有管轄權。并購規模的衡量標準是被兼并企業的年營業額達到25億歐元。原則上,OFT可以要求歐盟委員會(EC)對大型并購案作競爭評估,如果此案對英國的市場競爭構成重大威脅的話,也可以要求對此案的競爭問題擁有管轄權。
歐盟已于2005年10月就頒布《歐盟跨國并購指令》(EU Cross Border Mergers Directive)達成協議,2006年5月生效。這項指令首次為歐盟成員國提供了法律框架,使各成員國擁有股份資本的公司可以進行跨國并購。這項法令目前處于臨時實施階段,到2007年12月15日開始正式全面實施。
英國貿工部當前正在研究制定必要的措施,以便今年12月正式實施這部歐盟法令。貿工部將就貫徹這部歐盟法令的實施細則和建議展開充分的、公開的磋商,并計劃先提出磋商文件,該文件需要涉及和處理與公司法和職工參與等方面的事宜。
《歐盟跨國并購指令》是歐盟根據它的“金融服務行動計劃”的承諾制定的。歐盟成員國于2000年在里斯本舉行的理事會上就行動計劃達成一致。歐盟還就公司法和公司治理達成行動計劃,由歐洲委員會于2003年5月發表,同年9月經歐盟競爭力理事會批準。
貿工部官員稱,“公平交易署”有責任對營業額超過7000萬英鎊或者市場供應份額大于25%的公司被兼并展開調查,其指導原則是依據《2002年企業法》對并購案例實行競爭測試。一旦該部門相信某項并購案已經導致或預期將導致英國市場競爭的大幅減弱,它就有責任將此案提交給“競爭委員會”展開專項調查。
“公平交易署”是首先著手處理所有并購的部門,它有權批準跨國并購,或將其交給“競爭委員會”作進一步調查,也可以開列補救措施以消除個案對市場競爭的消極影響,得到實施兼并公司的承諾后予以批準。對歐盟會產生不利影響的并購案,歐盟將依據現行的“歐盟委員會并購管理條例”(EC139/04)進行類似英國的競爭測試。
據稱,英國經濟公開而富有競爭性,因此它“并不會指定任何特定領域或部門不允許外國兼并,而且某些重要的基礎設施公司是外國擁有的。但是,如果并購涉及合法的國家利益,英國政府是能夠采取措施,依法保護國家利益的。根據2002年企業法,英國政府有權干預任何可能引發關切的并購案,這些關切屬于狹隘定義和合法闡明的“公眾利益考慮”。當前,這些公眾利益考慮被具體定義為“國家安全”和“媒體所有制的多樣性”。政府干預意味著這些公眾利益問題將與競爭性問題同步審查,分別進行,政府可以強制實施補救辦法,以解決負面效應問題。
三、監管的基本特點和啟示
(一)英國對跨國并購的監管是宏觀寬松、微觀嚴格;表面上自由,實際上控制;說起來容易,做起來艱難。英國崇尚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英國的主流信條是“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論英國企業,外國企業,只要能創造就業、增加稅收和促進經濟增長,都應該得到肯定。但同時不可否認英國和歐盟對外國企業管理的嚴密、細致、成熟,對涉及國家利益的重大并購,英政府將依法采取斷然措施。
英國德勤會計公司(Deloitte)引用英國有關商務法律稱:“英國沒有治理或限制外商投資的專門法律。外商或外資控股公司從法律意義上與英資公司享有同等待遇,它們在英國可以從事大多數形式的經濟活動。但是,某些產業是由政府擁有或受政府部門控制的,例如包括交通運輸和能源等領域。外國及英國投資者必須同樣遵循有關壟斷與并購的規定。外國投資者如收購任何大型的或者經濟上有重要影響的英國企業,可能需要獲得政府批準。銀行與保險公司在英國開業之前,必須獲得金融服務署和政府的批準。”
最近歐盟以微軟未能遵守歐洲委員會2004年的一項反壟斷裁決,處以微軟2.8億歐元的巨額罰款,歐盟對其認定違法壟斷法的處罰之嚴厲由此可一斑。英國對跨國并購不需要申報批準,看似自由,但卻又“可能”需要獲得政府批準,一旦找你麻煩,你就必須“依法行事”,出示許多想象不出的文件和證明,沒完沒了,一直弄得你財力不支,筋疲力盡,焦頭爛額。又如,英國聲稱是外匯自由進出,沒有外匯管制的國家,但是,它的銀行對美元等外幣的存取一律實行收費管理。英國在事關國家安全的國防領域控制更嚴,對所有從業人員首先進行嚴格的“安全審查”。英國政府還依法對關系國計民生的牛奶、多數民用服務(如水、電、煤氣等)和倫敦的出租車的價格擁有永久的直接和間接控制權。
英國法律完備,是幾百年歷史的沉淀,法律文本以英寸計算厚度,而不是多少頁面。英國法制體系和市場運作靠一整套法律法規的不斷調整和完善。雖然總的原則變化不大,但法律框架每隔十來年會有重大修正,隨著法律的更新,組織機構也隨之作出相應的調整。跟蹤和了解英國的法律環境絕非易事。中國企業來英國投資,經營、銷售,由于文化、觀念和語言的不同,很難搞懂英國的法律體系、會計和稅收制度,吃虧挨罰家常便飯,不得不經歷一個較長的“水土不服”期,甚至不得不付出高昂的“學費”。
(二)英國對跨國并購實施多層次、多領域、多行業的嚴格管理。對跨國并購的監管,大規模的并購案影響涉及歐洲的還將受到歐盟的法律和有關機構監管。對英國有重大影響的跨國并購,首先由國家級層面的“公平交易署”和“競爭委員會”主管。在不同的領域層面又有一系列機構(Office)負責監管。在同一領域的不同行業、市場或業務,又分別有自己的監管機構。例如,在“能源辦公室”(Ofgem)下面的天然氣行業還有自己的監管機構天然氣辦公室Ofgas。又如,“金融服務署”(FSA)是很有名的金融監管機構,但下面還分銀行、證券、保險等不同行業,都有各自的監管機構。
在英國,已經完成了跨國并購的公司還將更多地受到行業監管機構的管束,公司的董事長任命必須獲得批準,其他高層主管名單也需要上報。對公司未來經營管理的“照顧”也無微不至,如利潤率必須達到2.5-3%,投資率要達到7%,未來5年的業務發展計劃也要事先上報等等。此外,公司雇工要遵守勞工法有關招聘、薪水、雇用合同、工作許可、勞工權力等各項規定,不能隨意解雇員工。公司用地需要符合征地的各種法律法規,并獲得地方政府的批準。排污則需要遵守環保部門規定和當地的特定標準,諸如此類,不一而足。所以,有業內人士認為,英國在經濟領域的自由度相當有限。
經合組織投資中國首席執行官稱,經合組織(OECD)2003年資本流動自由化法規規定:航空運輸、電臺電訊(對歐盟國家內部沒有限制)、航運(在英國開設了公司的外資可以實施并購)以及對百慕大房地產和股票證券的投資或并購都是不允許的。英國對經合組織的法規蕭規曹隨,具有法律效力。
(三)英國力圖將監管機構與政府若即若離,以政府資助的半官方身份與“獨立監管機構”的名義行使政府職能。英國推崇小政府、大社會的所謂“文明社會”,但實際上,政府機構龐大(6000萬人口的英國,其貿工部就有2萬多人),效率低下,常遭媒體披露抨擊。英聲稱監管機構是不接受政府政策導向的、不受政客干擾的獨立的監管決策機構。雖然這些監管機構都接受政府資助,但組織結構與政府部門有所差別,不設部長之類的官銜,但權力很大,監管不但沒有放松,而且嚴格有序,政府既可施加指令性影響,又不事必躬親,增強了監管的有效性和信譽度。
(四)英國政府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敵意并購。英國精英界認定,政府對經濟事務既不能多管,也不能不管。雖然高層管理人員由政府任命的監管機構是獨立的執法單位,但如果發生事關“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并購案,政府能夠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進行有效干預。
許多英國經濟學家認為,在一個市場經濟國家,政府一般讓市場正常有效運作,進行“壟斷”(Monoply)和“控制”(Control)都是不應該做的,但是必須負責地對經濟實施“管理”(Manage)和“調節”(Regulate), 在必要的特定情況下,實行堅決的干預,無論是跨國并購還是匯市震蕩,是金融危機還是其他突發事件。
政策措施范文6
[關鍵詞] 通貨膨脹;通貨緊縮;治理;政策措施
[中圖分類號] F230 [文獻標識碼] B
近些年來,通貨膨脹在一些國家多次發生,破壞了國家經濟的正常運行秩序,將經濟拖入了危機的泥潭。各國政府都將治理通貨膨脹作為宏觀經濟調控的首要政策,因此,必須結合各國政府對通貨膨脹的實踐,分析反通貨膨脹的政策效應。與通貨膨脹相反,通貨緊縮也是物價總水平失衡的另一種表現,總需求的萎縮造成商品和勞務價格的普遍下降,使企業的債務負擔加重,失業增加,消費需求萎縮,經濟被拖入蕭條與衰退的境地。
一、通貨膨脹的成因分析與治理政策措施
(一)通貨膨脹的成因分析
通貨膨脹表現為物價水平的持續上漲。它是紙幣流通條件下的一種貨幣貶值,在不兌換的信用貨幣制度下,通貨膨脹才開始成為商品經濟社會中的經常性和普遍性的現象。它破壞物價總水平的穩定,使商品市場和勞務市場中相對價格的波動程度加大,使經濟運行中的不確定因素增加。
治理通貨膨脹必須分析通貨膨脹的成因。通貨膨脹按其產生原因的性質,可分為內生性的通貨膨脹和外生性的通貨膨脹。前者是由經濟體系內部的因素造成的,即需求拉動型通貨膨脹和成本推動型通貨膨脹。后者是政府采取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造成的貨幣供求失衡而帶來的,也稱為貨幣沖擊引發的通貨膨脹。反通貨膨脹的重點在于治理由總需求和總供給失衡或貨幣失衡引起的通貨膨脹。解決了這些問題,就能從根本上治理通貨膨脹。所以,追求宏觀經濟總量均衡,即總供求均衡和貨幣均衡是反通貨膨脹政策總體目標。
(二)治理通貨膨脹的措施
1.緊縮性宏觀經濟政策
一是通過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出售政府債券,減少流通中的貨幣存量。二是提高再貼現率,使銀行借款成本上升,減少非借入性基礎貨幣投放,進而影響市場利率,市場利率的上升使企業和消費者個人的借款成本增加,以抑制過旺的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在利率管制的國家,貨幣當局一般會直接提高利率以緊縮信貸。三是提高商業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縮小貨幣乘數,通過減少商業銀行的可貸資金,抑制其貨幣創造能力。四是收回再貸款或壓縮再貸款規模。緊縮性貨幣政策抑制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的效果較好。緊縮性財政政策是削減政府支出,使總需求下降;或增加稅收,抑制企業的投資沖動。緊縮性的宏觀經濟政策是通過降低總需求以減緩通貨膨脹壓力的,但是它同時減少了對勞動的需求,產生了更多的失業,又使工資增加的壓力減小,使成本推動的通貨膨脹發生的可能性減小,因此,以降低總需求為目的的緊縮性宏觀經濟政策可有效的反通貨膨脹。
2.緊縮性的收入政策
緊縮性的收入政策也是一些國家治理通貨膨脹的重要手段,緊縮收入能抑制過快增長的消費支出,也會起到抑制總需求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一是確定工資一物價指導線。“指導線”是政府在一定年份內允許貨幣收入增長的目標數值線,政府根據它相應地采取控制各行業工資增長率的措施。二是管制或凍結工資。這是一種強行把職工工資總額或增長率固定在一定水平上的措施。三是運用稅收手段。通過對工資增加過多和過快的企業或行業的工資超額增長比率征收特別所得稅的辦法抑制收入增長速度。
3.價格管理
價格管理一般是通過法律形式進行的,為了控制壟斷高價和保護消費者利益,美國政府通過公用事業委員會對公用事業的價格進行管理。全面的物價管制一般伴隨著工資的管制。從管制的范圍上講,物價管制分為全面的物價管制和局部的物價管制;從形式上講,物價管制分為行政性調控和物價凍結。其中,全面的物價、工資管制和全面的物價、工資凍結是物價管制的極端形式。物價管制能有效地控制物價總水平的大幅上漲,同時會對經濟的正常運行產生負作用。物價管制是人為地壓低商品價格,商品的短缺仍然存在,若取消物價管制,價格會出現“補償性”的猛漲。所以,物價管制僅為治理通貨膨脹的應急手段,不可長期運用。
4.有效供給政策
有效供給政策也被一些國家用于治理通貨膨脹,此政策通過增加有效供給縮小總需求和總供給之間的差距,以實現平抑物價的目的。主要的有效供給政策為產業政策,它是政府通過一定的經濟政策措施促使生產要素在各產業部門之間有選擇的重點配置以調節供給結構的經濟政策。此政策適用的條件是通貨膨脹是由有效供給不足導致的總供求缺口引發的。此措施改善了供給結構,增加了社會有效供給,效果較好,而此方法卻見效較慢。
5.指數化政策
指數化政策的含義是收入指數化,它是按物價變動情況自動調整收入的分配方案。指數化的范圍包括工資、政府債券和其他貨幣性收入。實施辦法是使各種收入按物價指數滑動或根據物價指數對各種收入進行調整。其效果:一是可消除政府制造通貨膨脹的動機,收入指數化剝奪了政府從通貨膨脹中獲得的收益。二是能抵消和緩解物價上漲對個人收入水平和現有生活水平的影響,克服通貨膨脹導致的分配不公;能借此穩定通貨膨脹環境下的微觀主體的行為,防范搶購商品、貯物保值等使通貨膨脹加劇的現象。此方法對面臨世界性通貨膨脹的中小國家有積極意義。
6.改變人們的通貨膨脹預期
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是適應性的還是非適應性的,一般影響人們的通貨膨脹預期。例如,政府的高就業目標使政府在總供給下降的過程中要刺激總需求的上升,這種適應性的政策會出現成本推動的通貨膨脹,企業員工對通貨膨脹的預期使他們不斷要求增加工資。相反,如果政府采取非適應性的政策,企業員工就不會產生通貨膨脹預期,也不可能提出增加工資的要求,產生成本推動的通貨膨脹的可能就會降低。
二、通貨緊縮的成因分析與治理的政策措施
(一)通貨緊縮的判別標準及負面影響
在經濟運行實踐中,判斷一段時期是否出現通貨緊縮:一是通貨膨脹率是否由正轉負;二是物價的持續下降是否經歷了一段時限,例如我國以一年為界,通貨緊縮以其發生的期限長短為界可分為輕度通貨緊縮、中度通貨緊縮和嚴重通貨緊縮。
通貨緊縮對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使商品和勞務的價格降低,因這種價格下降并非是技術進步、效率提高造成的成本下降,必然減少經營部門的收入并減少從業人員的收入;企業被迫縮小經營規模,大量從業人員失業;收入增長變緩,消費水平下降,消費的萎縮又使物價下降。通貨緊縮的發展使人們對經濟發展的預期變壞,民間投資萎縮雖然物價下降能使名義收入水平不變的人們從中得到一些實惠,而收入下降的預期使消費者不愿進行當期消費,經濟不景氣的預期使企業失去投資意愿,嚴重的通貨緊縮會使經濟陷入衰退。
(二)反通貨緩縮的政策目標
政府反通貨緊縮的目標一般是刺激總需求、增加有效供給和保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貨幣供給量。通貨緊縮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宏觀經濟總量的不平衡,總需求萎縮造成物價總水平降低,貨幣供給總量下降;貨幣供給結構中強流動性部分的緊縮也造成物價水平的下跌;產品結構性供給過剩也會造成物價水平的下降。有的制度性的因素也影響消費需求水平,例如收入制度、福利制度和教育制度改革的不確定性,使人們預防性貨幣需求動機增強,減少當期消費。
(三)反通貨緊縮的措施
1.擴張性貨幣政策
要通過降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降低再貼現利率、進行公開市場購買等方式增加貨幣供給量。在實行利率管制的國家,中央銀行要直接下調存貸款利率,刺激企業投資和人們對耐用消費品的消費需求。在通貨緊縮時期,擴張性的貨幣政策效果不佳,其主要原因是人們對經濟不景氣的預期抑制了企業的投資動機和消費者的消費需求,經濟不景氣抑制了銀行的貸款增加,各方因素均阻礙總需求的增長,使經濟很難走出通貨緊縮的困境。
2.擴張性財政政策
政府通過進行一些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能在相當程度上拉動固定資產投資,帶動相關產業的投資需求,同時能還可增加就業和部分人的收入,促進消費需求。政府應通過減稅的方式鼓勵企業投資,減稅能增加企業的可用資金,減少由于財務困難陷入破產的企業數量,也可防范由于企業破產而出現的失業。政府應通過增加轉移支付的方式增加一部分人的收入,這是刺激消費需求的重要途徑。
3.調整產業政策
政府要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壓縮供給過剩的產品生產以抑制此產業的擴張,支持適銷對路的、技術含量高和附加值高產品的生產,可以優化產業結構,對重點產業要給予優惠政策,解決因結構性供給過剩導致的消費需求下降和投資需求下降,抑制通貨緊縮的持續。
4.價格管理政策
政府要對一些行業的產品或服務的價格進行直接或間接管制,如:禁止某些產品的不正當價格競爭,對違反規定者依法罰款或通過道德教育讓廠家放棄降價促銷等做法。此政策僅可在短期內奏效,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參 考 文 獻]
[1]劉慶華,等.正確判斷和認識通貨緊縮[J].市場與發展,2000
[2]趙全新.通貨緊縮的內涵界定[J].價格輯刊,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