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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文化論文范文1
現代社會,電子商務方興未艾。作為一種全新的商務運作模式,電子商務以互聯網為基礎、以交易雙方為主體、以銀行電子支付和結算為手段、以客戶數據為依托,便捷迅速,應用廣泛,除國家法律限制之外的所有的現實交易都可以成為電子商務交易的對象。近幾年,隨著電腦、手機等電子產品在農村的普及,農民的消費理念和方式也在發生深刻的變化,電子商務業務在農村文化市場的開拓呈現良好發展勢頭。傳統的農村文化消費,主要采用的是面對面的交易方式,往往交易渠道狹窄,搜集信息時間長,而且信息量小,文化產品單一,消費者的主體地位難以體現。網絡普及以后,信息量驟增,網絡文化產品數量豐富,文化形式多種多樣,尤其是農民喜聞樂見的參與性文化節目和反映各地風土人情的地方文化產品,備受農民的青睞,農村文化市場的運作模式逐漸由以前單一的“一對一”模式向以網絡為平臺,“一對一、一對多、多對多”的的開放式、多樣化模式發展。
2我國農村網絡文化建設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我國農村文化市場廣闊,網絡文化的發展前景無限。但我國農村文化建設整體落后,基礎設施薄弱,文化建設優秀人才缺乏,農村文化市場體系不完善,文化建設缺乏活力,文化產品不豐富,農民參與文化建設的熱情度不高。近幾年,農村網絡文化逐漸發展,但受內外在條件的制約較多,網絡文化建設中存在不少問題。
2.1農村網絡基礎設施建設落后
相對于城市來講,整體上而言我國農村網絡的普及較晚,且普及率較低。雖然我國農村網絡文化建設工程已經全面啟動,并向縱深發展,但農村網絡文化站的設立主要集中在電力供應比較穩定、使用人口比較集中的鄉鎮所在地或者各村村委會所在地。這一方面便利了管理,但另一方面由于電信等基礎設施的不到位,也導致偏遠地區農戶或者一些散戶難以實現安裝網線的愿望。同時,從網絡運用的情況來看,農村的網絡寬帶能力顯得不足,網速較慢就是其顯著特征。網絡使用和維護的成本相對較高,所以在一部分地區,使用網絡還被農民認為是奢侈品。
2.2農村網絡文化管理不規范
規范化的管理是農村網絡文化建設質量的重要體現。從目前農村網絡的使用和管理來看,這方面的問題還比較嚴重,政府在推動有關工作方面更看重的是顯而易見的硬件建設,忽視了軟件方面的管理。當地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往往受思想、能力等的影響不重視網絡文化的管理。一是忽視網絡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從走訪調查來看,一些鄉鎮村干部及管理人員更加看重網絡對于當地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對于網絡對于文化建設的認識不足,思想上不重視就很難保障管理科學化和規范化。二是將網絡文化管理視同對網絡文化載體的管理,認為保障網絡的暢行就是對網絡文化的管理,不了解網絡文化管理的特殊性。三是管理機制不健全。由于受經濟收入等條件的影響,農村網絡入戶的比例較低,大多數網民都是去網吧上網。農村網絡管理機制不健全,制度執行力差,突出表現在對經營性網吧管理不善,從準入到經營到監督漏洞不少,無證無牌經營的網吧不少,收費不規范,安全措施不到位,網吧管理混亂,尤其對未成年人上網管理不到位等等都是農村網絡文化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3農村網絡文化市場建設薄弱
農村網絡文化市場的建設相對于農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顯得十分不足。一是農村網絡文化產品嚴重不足,且質量不高。打開各地的農民網,更多的看到的是有關經濟和科技富農的信息,有關文化的信息不多,尤其是缺少貼近農民生活、反映農民心聲、體現農村新變化、展示農村新面貌、凸顯當地民俗民風的特色網絡文化產品。與健康需求相反,由于監管不嚴,一些非法網站還在宣傳低級媚俗的文化產品,還有以高科技包裝的迷信欺騙的迷信等產品,五花八門,農村網絡文化產品市場顯得較為混亂。二是市場管理體系極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嚴,監管不到位,市場基本處于無序管理的自發狀況。三是農村網絡文化市場的開發力不足,沒有形成投融資活躍、運行健康、要素流動快的良好發展態勢。
2.4農村網絡文化建設人才匱乏
互聯網的發展最早興起于城市,在農村的普及較晚,而且信息化的日新月異,讓從事該工作的人員都有趕不上發展的感慨,而對于剛剛熟悉電腦等電子產品的農民來說,更是跟不上信息更新換代的速度。農村網絡建設人才就更顯得不足。從走訪調查來看,當前農村從事網絡管理的人員多為返鄉就業的初高中生,部分是接受過初級電腦培訓的年輕農民,專門受過計算機網絡及軟硬件系統培訓和學習的人寥寥無幾,大多數人僅僅懂得基本的網絡操作,因此,農村網絡文化人才隊伍建設任重而道遠。
3我國農村網絡文化建設的路徑選擇
3.1加強農村網絡基礎設施建設
互聯網的快速發展離不開電信基礎設施的支撐,2010年我國農村基本實現“村村通電話,鄉鄉能上網”目標。但網絡普及入戶的任務還比較艱巨。一方面政府要積極加大對農村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積極引導電信、移動和聯通等大運營商的良性競爭,形成整合力,節約資源,減少重復建設,推動農村基層設施建設。尤其是要積極鼓勵運營商發展農村手機網絡市場,當前手機上網已成為拉動農村互聯網發展的重要力量。
3.2以制度創新推動農村網絡文化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
首先各地政府尤其是農村基層政府要充分認識到網絡的發展對于農村文化建設的重要性,要清晰的認識到網絡文化發展對于農村社會的穩定、農民的思想和精神生活的深遠影響。轉變觀念,創新管理模式,積極應對以適應網絡時代要求,不能視而不見任其自由發展,也不能因其有弊就將其視為異物予以排斥。其次要加強制度建設,建議政府制定有關農村網絡文化建設的專門管理制度,明確農村網絡文化管理的目標、原則、方式、監管的措施等等,明確管理機構和人員以及職責權限。再次,加強已有制度的執行和監管。通過有影響力的媒體宣傳已有制度,公開信息,引導個人、組織參與網絡管理,形成全民監管的良好社會氛圍。同時,嚴懲農村網絡文化違法犯罪行為,通過整治不良市場,提升管理效力。最后,建立完善的政府評價反饋體系。通過建立切實可行的評價體系,量化考核農村網絡文化建設的基本狀況,以評促建,引導農村網絡文化建設的良性發展。
3.3多方聯動繁榮農村網絡文化市場
繁榮農村網絡文化市場,積極培育豐富多彩的產品市場,一方面當地政府要采取各種扶持措施,積極鼓勵和挖掘民間藝人的創作熱情,鼓勵他們努力創作反映當地風土人情、民俗民風的作品,并提供網絡技術支持廣泛宣傳優秀作品,激發民間草根文化是發展農村文化事業的基礎性力量。另一方面要通過技術手段對不良農村網絡文化進行有效監管,通過建設網絡安全系統,建立防火墻,啟用過濾軟件等對網絡內容進行甄選,屏蔽過濾有害信息,還原農村文化市場的清新面目。同時,培育農村網絡文化產業,將文化產業的發展與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優惠政策引導企業投資特色區域文化產品,在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的同時促進特色文化產業的發展。
3.4加強培訓促進農村網絡文化管理隊伍建設
村落文化論文范文2
芋頭村位于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縣西南,距縣城9km。始建于明洪武年間(1368~1398年),全寨182戶,該建筑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群因山就勢,結構造型具有典型的侗族風格。建筑沿山谷層層布局,很自然地與環境融為一體,形成了獨特的“山脊型”與“山谷型”民居模式。芋頭村獨特的村落空間布局、深厚的文化底蘊對于侗族傳統聚落的研究有高度的價值。
一、芋頭村寨歷史背景
芋頭村最早是楊姓的祖先由江西太和縣遷出,經過“衡州”至“靖州飛山”后,順渠水及其支流雙江河“沿江而上”,其中經過了江口、黃柏、琵琶,最后輾轉至芋頭界,并在此定居。村寨中主要姓氏是楊姓,還有后來從附近的塘豹、古倫等地遷入的龍姓、粟姓,另外還有幾戶袁姓和熊姓居民。
二、芋頭村寨選址及發展過程
為什么該村寨取名為“芋頭村”?其名源于它最初建寨選址是在形若山芋頭的“芋頭界”。村落的生長過程是從芋頭界沿山坡向谷地慢慢發展,形成由高而低層層依山盤旋而下的村落形態。現今的村寨是由三個組團構成的,牙上寨、中寨以及下寨。由于芋頭村位于山地峽谷中,為了能夠最大限度地利用耕地,故建寨首先選擇芋頭界頂,同時,由于山脊所對的方向是東面,利于接受陽光。隨著人口的增長,村民逐漸往半山和山坳聚居,而后,發展到山腳芋頭溪邊,芋頭溪成為村落在谷地發展的軸線。沿著芋頭溪,又先后形成了溪北和溪南兩個定居點,即中寨,距離寨門最近的下寨則最后才形成。
三、芋頭村寨風水觀
侗族村寨選址強調“風水”的理念,因此造就了侗族村寨良好的景觀空間格局,形成獨特的景觀空間結構特征。侗寨就整體布局而言,它的村落環境與自然生態是吻合的,村內村外的環境空間也是優美的。在侗族人看來,延綿起伏的山脈可稱為“龍脈”,山脈遇溪流、平壩而止之處可稱為“龍頭”,“龍頭”面朝環繞的溪河和開闊的平壩,背靠起伏跌宕、來勢兇猛的“龍脈”,村寨建在這樣的“龍頭”上,侗家人將此稱為“座龍嘴”。再在后山蓄古樹青竹形成風水林,以鎮兇邪;在溪河上建造風雨橋,以鎖財源。在這樣風水觀念的指導下所形成的地理空間模式被侗族人認為是村寨的“風水寶地”。芋頭村寨是典型的多鼓樓內聚向心式布局,村寨布局形態呈帶狀依山體展開,牙上寨、中寨依山而建,下寨沿山腳讓出中部的空間以納氣流,保證村寨空間的氣韻流動。三面風水林環抱,形成沿“龍脈”分布的組團狀的聚居空間和復合型村落空間形態。
四、芋頭村落空間構成
芋頭村寨通過形式不同,富有情趣的多層次空間,在內聚向心的結構秩序目標下,依據一定的方向性,構成了既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富有變化又和諧統一的空間環境,它們由聚落邊界和村寨內部空間要素組成。
(一)邊界景觀空間要素
侗族村寨的邊界明確了村寨的空間范圍,寨門、風雨橋等要素起到邊界的界定作用,是村寨內外空間的溝通與過渡。
1.寨門。寨門是侗族邊界構成要素中的重要節點,它設置在村寨主要出入的道口上,最初具有防御及通風報信功能,現已進一步擴展到在意念上加強聚落群體的地域識別性和民族凝聚力。芋頭村的寨門位于山體轉彎處,每經蜿蜒的山路,到達寨門后,便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覺。
2.風雨橋。侗族風雨橋建造在村寨中村頭寨尾的出水口處,也有少數的風雨橋建在穿越村寨內部的水面上。風雨橋既有方便交通、利于休憩交往的使用功能,又是村寨地域常見的界定要素。芋頭的風雨橋造型樸素,與綠樹、青山、碧水共同映襯村寨,構成良好的景觀節點。
(二)村寨內部空間要素研究
以邊界作為起點,侗族村寨主要由大量的民居組團空間、自由布局的水空間、位于秩序焦點的鼓樓中心空間以及穿插聯系的道路空間等共同構成層次豐富的內部空間。
1.鼓樓。侗寨的活動室以鼓樓為中心展開,鼓樓是侗文化圈最具特色的公共建筑之一,是集多種功能與一體的公共場所。芋頭村共有4個鼓樓,每一個鼓樓的結構、造型均不同,隨著村落的變遷分布于各寨之中,鼓樓的位置,對于侗族聚落的空間構成,有一定的代表性。
1.1龍氏鼓樓:位于芋頭界頂,是進入芋頭界頂組團的必經建筑,有“寨門”的含義,同時,它以平實簡樸的形態,成為兼涼亭、集會的場所,與旁邊的古井、土地廟共同構成親和、聚氣的村寨公共空間之一。
1.2牙上鼓樓:在芋頭界的半山坳口,以高腳的干欄式建筑為特點,鼓樓外側懸空而建,成為絕佳觀景點的景觀中心,使村寨空間因此有很好的靈動感。
1.3蘆笙鼓樓:用類似塔的形象矗立于中寨核心,9重檐,在結構和造型上都有很大的變化,是中寨村民的集聚專業提供論文寫作、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中心。
1.4田中鼓樓:正方形5重檐,位于芋頭侗寨入口處的田中心,有著醒目而顯著的空間界定作用。
2.水系串聯的村落空間。侗族特別注重水空間的營造和利用。芋頭溪貫穿侗寨,既是自然的泄洪通道,又是灌溉系統。在路旁梯級布置的十幾處魚塘巧妙地起到了減慢洪水流速和蓄水的作用。同時科學地利用了自然式潔污分流系統,將水統形成靈動的村落水空間。芋頭水溪以其優美的形式創造出豐富的立體空間層次。水塘是侗寨水系中的又一重要組成部分。芋頭村大小水塘,穿插于密集的居住組團空間內,調節建筑空間的節奏。塘內養魚,既調節了小氣候,又方便了生活。散落于寨中的水塘使房屋保持了一定的間距,有助于采光通風,既可成為防火隔離帶,又是消防水源。
3.道路形成的村落骨架。芋頭侗寨道路程枝狀分布,本身就具有豐富的空間節奏與層次,同時,它還是各空間內部與各空間之間的重要聯系紐帶,作為一個介入其他 空間的因素,調節了組合的疏密、強化了層次的分明。
侗族強調占用有力地形,營造適宜人生存和發展的有利空間環境,試圖努力營造和諧的人居環境空間,無一不體現其“天人合一”的宇宙價值觀。
【參考文獻】
[1]夏斐.侗族傳統村寨聚落中臨水景觀研究[D].昆明:昆明理工大學,2009
村落文化論文范文3
[論文摘要]論述溫州園林中鄉土文化元素的應用,如城市傳承歷史的園林框架,內涵豐富的園林場所要素,以及底蘊深厚的建筑符號方面等,試圖挖掘其內在的文化底蘊,以求在溫州園林得到更好的應用和體現。
浙江溫州歷史悠久、人文薈萃,以“永昌堡”為代表的人文遺存敦實沉穩,歷經數百年風雨而彌堅,建造精美,體現了溫州悠久的傳統建筑文明。溫州山川秀美,溪水習習,歷來就是鐘靈毓秀之地。以“楠溪江”為代表的自然景觀吸收了江南山水的清新秀美的地域特色,同時也蘊涵著濃厚的江浙文明,講究小橋流水、山回路轉的文化意境。
一、得天獨厚、傳承歷史的園林山水背景
溫州具有良好的自然山水環境條件,以甌江為主要的水空間軸,南、西、北為綿綿群山,環抱城市平原。東邊為東海出海口又是百島之鄉的洞頭列島,甌海江之中又有靈昆、七都、江心嶼。城市中及郊區則是河網密布,又有一些小山頭鑲嵌其中。景觀框架:
兩圈:由山體圍合形成內外兩圈。
外圈:以城市周邊遠山包括甌北羅浮群山、景山、吹臺山、大羅山等,元寶型平原形態,形成城市的園林山水背景。
內圈:圍繞老城區的郭公山、松臺山、積谷山、中山公園、華蓋山、海壇山等形成內圈,圍合溫州古城,是城市的歷史文化極核,也是整個城區的園林公園框架。
兩軸:由水體構成縱橫雙軸。
橫軸為甌江。它是溫州的母親河,是構成溫州城市大山水的主軸線和景觀通廊。軸中包含了(江心嶼、七都島、靈昆島)三顆明珠。江心嶼風光秀靚,古跡眾多。這里是溫州自然地理和歷史文化的凝聚點,是溫州的象征。縱軸是溫瑞塘河。它是城市南北走向的生態軸。連貫溫瑞平原,其支流密布延伸至城市內部各處,是構成城市內部山水園林的最主要場所。
一片:三水網,是溫州水鄉風貌的突出反映,是城市山水園林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點:楊府山是城區中部最高最大的山,是主城區中部的地標和景觀控制點。
二、形式多樣、內涵豐富的園林場所要素
所謂的城市文脈就像人的性格一樣,是內在的,相對穩定的元素。它取決于一個地方所特有的環境特征、文化基因及價值取向。文化是一個城市園林發展和形成特色的基礎。城市園林的建設不僅要利用自然的山水環境條件,還要把山水詩和山水畫這些詩情畫意的文化內涵融于城市空間環境中。
(一)溫州典型的山水園林空間的場所要素。古榕、小橋、河流、涼亭、遠山,是溫州典型的山水園林空間的場所要素,是“溫州山水畫面中的景物。”在園林建設過程中既要保護傳統的歷史文脈和山水城市空間特征,又要力求把蘊涵其中的鄉土文化元素應用其中,使溫州園林更具地方特色,更具生命力。
(二)人與自然山水和諧的生活空間。溫州平原是水網地帶,傳統的村落基本上沿河布局,而且分布較散,許多村落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并創造了一些人與自然山水和諧的生活空間,我們的園林建設應吸收其精華,使城市的園林山水空間有更加豐富的內涵和多樣的形式。
(三)手法獨特、別具一格的傳統人文水景。“水”的意象來自于溫州當地發達的山水文化。作為江南水鄉,“小橋流水”、“近水人家”、“九曲十八彎”……,傳統的水系構成不僅僅體現在自然山水當中,還體現在人文景觀當中。村落、城市當中的水道不僅是生活用水的來源、交通運輸重要的通道,還是文人墨客反復詠唱的題材,這種親水的居住生活方式經積淀到當地居民的文化基因當中,成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永昌堡”的護城河系統就是人文水景的典型代表。永嘉芙蓉村的水系處理手法尤為獨特,其按“七星八斗”的思想進行規劃設計。“星”指道路交匯處方形平臺,“斗”指水渠交匯處方形水池。道路、水系都是結合散布的“星’、“斗”而形成的,其規劃布局隱喻村寨可納天上之星宿望子孫后代人才輩出如繁星。另一方面突出“利為戰”的目的,其星可作戰時指揮臺,其斗貯水以利戰時防火攻以水克火。主街中部南側鑿一內湖水色清冽。村內引溪水沿寨墻、道路溝通各“斗”形成流動水系清流涓涓,遷回于宅邊、道旁既可供村民洗滌、防火,又可調整小氣候。
三、古意濃郁、底蘊深厚的建筑文化符號
(一)楠溪江的耕讀文化和民居建筑。楠溪江中游古村落及其鄉土建筑是中國鄉土建筑文化中最為突出、最為綜合的代表。鄉土建筑的存在方式是村落。每個楠溪江村落大體可說是一個完整的生活圈,村民的杜會生活自成一個獨立的系統。楠溪江村落建村古老,有建于晚唐的,如茗番村、下圈村,建于五代的有楓林、蒼坡等,大量的是兩宋時期所建。楠溪江建筑類型相當豐富,幾乎包括了商品經濟發展前農村里可能有的全部建筑類型。尤其是以文化建筑,如書院、讀書樓、文昌閣、文廟和一些起教化作用的牌坊和亭閣為典型。自隋到宋,特別是至南宋末年,宋室偏安江左,大量衣冠南渡,使楠溪江文化達到高崎。楠溪江以村落建筑為代表的文化就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產生的。楠溪江的村落建筑雖然經歷了近千年的滄桑風雨,卻舊顏未改,仍然保留有宋代建筑的寨墻、路道、住宅、亭榭、祠廟、水池以及古柏等,處處顯示出濃郁的古意及深厚的文化內涵。
(二)泰順廊橋的古蘊遺風和精巧結構。泰順被譽為“千橋之鄉”、“浙南橋梁博物館”,橋梁數量達958座,石碇步248條,結構類型也多種多樣,有堤梁式橋(即碇步)、木拱橋、木平橋、石拱橋、石平橋等。據《泰順交通志》記載,到1987年底,全縣現存橋累共計958座,總長16829延長米,其中解放前修建476座,7923延長米。包括木拱廊橋、木平廊橋和石拱廊橋在內的明清廊橋30多座。其中在世界橋梁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木拱廊橋6座。即泗溪姐妹橋、三魁薛宅橋、仙居橋、筱村文興橋、三條橋。木拱橋以較短的木材,通過縱橫相貫,猶如彩虹飛架寬闊水面,其巧妙的結構,令人驚嘆!
四、結束語
21世紀的園林設計思潮不應該只是符合使用機能的需求,要力避大量制造普同性東西,更應在針對設計對象使用者的特殊性及個別性上多加著墨。今天的園林更加注重對作品本質和歷史文化內涵的探求,以特定的形式體現出對歷史文脈和環境的關注。歷史對我們來說是一筆財富,但對歷史的狹隘的理解卻常常成為創作的羈絆。對歷史的尊重不是沉湎于對昔日形式的懷念,而是創建一種符合當今時代的形式。園林人必須清楚,從設計對象所處的文脈中進行設計解析和創作,透過文化歷史符號系統來進行創造性的設計,同時還要盡量擺脫已往的符號形式與結構,用新的技術、材料以全新的形式結構進行再詮釋,發展那些有承接價值的傳統文化。這樣溫州園林將更有鄉土氣息,有文化之根的作品更具生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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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文化論文范文4
[關鍵詞]鄉村旅游;弱勢群體;原因;對策
[作者簡介]文軍,廣西大學生態與旅游科學研究所所長,環境景觀科學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博士;李星群,廣西大學商學院講師,碩士;陸明,廣西大學商學院2005級旅游管理碩士研究生,廣西南寧530005
[中圖分類號]F5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07)05―0066―03
一、調研背景
近20年來,我國的鄉村旅游得到快速發展,迅速成為旅游業中的一個新亮點。目前國內對鄉村旅游的研究已比較成熟,根據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的檢索結果,近5年以“鄉村旅游”為專題研究的學術論文就已超過400篇。這些研究已廣泛涉及鄉村旅游的概念界定、產品開發、景點區規劃、市場營銷、發展模式、經濟文化沖擊、資源基礎與保護等主題。相比之下,對于已開發鄉村旅游村落中的經濟弱勢群體卻鮮有關注,相關研究顯得嚴重不足,相關論述零星分散,缺乏對已開發鄉村旅游村落中經濟弱勢群體的研究。雖然近幾年來廣西的鄉村旅游經濟得到了快速發展,鄉村旅游經濟的發展在廣西農民脫貧致富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當前對廣西鄉村旅游的研究還比較少,且不系統,從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檢索只有10余篇論文對廣西鄉村旅游進行了探討。研究層面主要基于宏觀和個案研究,研究內容基本是如何開發鄉村旅游,缺乏對廣西已開發鄉村旅游的村落中的經濟弱勢群體的關注。
二、研究目的與方法
在經濟相對發達的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的存在,對旅游鄉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都十分不利。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的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將極大地影響廣大村民開發鄉村旅游的積極性,不利于廣西鄉村旅游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基于對廣西鄉村旅游開發尚缺乏比較系統的研究,尤其還缺乏對廣西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方面的研究,“廣西研究生教育創新項目”課題組于2006年5月~2006年12月分批對廣西已開發鄉村旅游的村屯進行了調研,旨在系統研究廣西鄉村旅游開發現狀、存在問題以及鄉村旅游開發對廣西農民脫貧致富的作用,以期揭示鄉村小型民營旅游經濟發展機制等問題。調查范圍涉及整個廣西區域,主要調研的縣市包括龍勝、陽朔、恭城、臨桂、靈川、資源、靈川、桂林市近郊、樂業、田東、田陽、南寧市近郊、武鳴、靖西、東興、北海市近郊等縣市,調查村屯或鄉村旅游景點共32個,調查對象為鄉村旅游經濟實體及對照樣本(未進行鄉村旅游經營的村民)。為保證本次調查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本次調查通過實地調查、問卷法與深度訪談獲得第一手調查資料。問卷采用面對面的調查方法,調查完即回收問卷,未能完成調查的樣本不列入統計分析中,共完成調查樣本250份,其中有效樣本213份,對照樣本264份,其中有效樣本232份。深度訪談在征得被采訪人同意的前提下進行錄音后整理,每次時間為2~3小時,共完成12份樣本調查。本論文的內容取自調研中與廣西已開發鄉村旅游村落中弱勢群體的收入現狀調查模塊和一些實地調查內容的總結。雖然鄉村旅游經濟實體樣本與其對照樣本數不一致,考慮到樣本比較多,分析的準確率會高一些,加上本論文的分析是用百分比來表示,因此,對照樣本多出部分在分析中沒有剔除。
三、經濟弱勢群體的特征分析
弱勢群體是社會弱勢群體中最主要的組成部分,是指城鄉中那些被排除在社會經濟發展進程之外,不能享受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缺乏必要而穩定的經濟來源,處于貧困狀態或接近貧困狀態的人群。農村經濟弱勢群體是經濟弱勢群體中的一部分,是指農村中的貧困人口及低收入者的集群,它包含了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和相對貧困人口兩部分。農村經濟弱勢群體也指現階段我國城鄉中那些落后于社會經濟發展進程乃至被排除在社會經濟發展進程之外的不能平等享受或不能享受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以至于缺乏必要的、穩定的經濟來源而已經處于貧困狀態、接近貧困狀態和趨向貧困狀態的具有農民身份的人群。唐玉鳳等(2006)認為農村弱勢群體也指目前在我國農村社會結構中參與社會生產和分配的能力較弱、經濟收入較少的社會階層。
在項目研究中,我們將廣西已開發鄉村旅游村落中的經濟弱勢群體界定為鄉村民營旅游經濟實體及其對照樣本中經濟收入處于“下等”和“中下”的村民群體。與其他社會弱勢群體相比,旅游鄉村中經濟弱勢群體具有明顯的特征,除具有經濟收入低、生活質量差、社會地位低、承受能力差等一般特征之外,其特殊性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經濟收入是指相對收入而不是絕對收入,即強調其經濟狀況是與本村其他居民進行比較,可能純粹就經濟狀況而言,在全國范圍內,這些弱勢群體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農村經濟弱勢群體;其二,這些弱勢群體一般擁有改善自身條件的機會,但由于經濟基礎差、文化水平低、年齡過大等諸多因素導致貧困或相對貧困;其三,鄉村旅游開發村落經濟弱勢群體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不同的旅游鄉村其經濟弱勢群體的狀況是有區別的。
四、經濟弱勢群體的現狀與產生的原因分析
在廣西鄉村民營旅游經濟實體調查樣本中,收入處于“下等”和“中下”的有37例,占總數的17.4%。在未創辦民營旅游經濟實體村落中村民收入處于“下等”和“中下”的有110例,占調查樣本總數的48%。以全部樣本來分析,廣西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的比例為33%。在廣西開發鄉村旅游的村落中,已創辦鄉村旅游經濟實體的37例樣本中,我們發現其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僅有4例具有高中或中專學歷,其他均為文盲或小學學歷,占總數的89.2%。對于未創辦鄉村民營旅游經濟實體的對照樣本,具有高中或中專學歷僅有3例,其余均為初中及以下學歷,占總數的97.3%。綜合課題的前期研究,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與其最高學歷具有明顯的相關性。即文化的貧乏是導致其家庭收入少的主要因素之一。從未創辦鄉村民營旅游經濟實體的調查數據我們得出,232個有效樣本中,缺乏經濟基礎的占有185個樣本,占總人數的比例為80%。數據證明了經濟因素是廣西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不能生產自救或脫貧致富的一個主要原因。其他因素導致鄉村居民創業難的主要有年紀大、身體差或有殘疾、有病、要帶小孩、擔心風險、性格不適合、沒興趣等諸多因素,這些因素占
樣本總數的20%。經濟弱勢群體是任何時代任何社會都存在的普遍現象,綜合調查結論,廣西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幾下幾個方面:經濟因素,主要有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者,如缺乏創業基金等的村民;文化因素,主要指擁有信息、知識資源量少的人,如由于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創業的能力等無法創業的弱勢群體;生理因素,主要有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兒童與病人等。
五、經濟弱勢群體的幫扶對策
(一)建立健全經濟弱勢群體的幫扶機制
建立合理和高效的運行機制是實施旅游開發鄉村中經濟弱勢群體幫扶戰略的重要保證。應根據“幫扶戰略”的要求構建一套制度化、常規化、人性化的運行機制,為解決旅游開發鄉村中經濟弱勢群體問題提供各種保障,并注意措施和運行機制的靈活性。幫助旅游鄉村中經濟弱勢群體提高素質、轉變觀念、開闊思路,增強主動參與和自我發展的意識,以教育培訓為主,增強已開發鄉村旅游村落中經濟弱勢群體的自我造血功能。
(二)改進扶持方法。完善二次分配機制
改變當前對旅游鄉村弱勢經濟群體的救助方式,變生活救助為旅游扶貧開發救助,在旅游扶貧開發中,方式由現金和實物援助為主轉變為培育自我發展能力的援助為主,擴大在技術、項目、培訓和銷售等方面的有效援助。將鄉村經濟弱勢群體的援助納入發展鄉村旅游開發的大環境中加以考慮,旅游開發項目和人工需求應該重點照顧村落中的經濟弱勢群體。積極穩妥地推進旅游開發鄉村的分配制度改革,既要使資源在市場調節作用下實現優化配置,又要兼顧社會公平,特別關注村落中的經濟弱勢群體。進一步完善稅收制度,利用稅收杠桿加大對高收入群體的收入調解力度,建立健全鄉村旅游開發村落村民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的轉移支付力度,有效地保護和救助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
(三)重視鄉村教育培訓,健全科教扶貧長效機制
在鄉村旅游開發村落,科教扶貧是對經濟弱勢群體最根本、最徹底的扶貧,是扶貧的長效機制。實施對經濟弱勢群體救助單靠一時的送錢送物勢必陷入“扶則解貧,不扶返貧”的怪圈,難以從根本上讓弱勢群體走出困境,應該著眼于建立救助弱勢群體長效機制。研究表明,旅游鄉村中經濟弱勢群體的文化素質低是造成其收入低的主要原因,村民的收入與他們所具備的文化素質的高低密切相關。要做到鄉村旅游開發與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同步進行,對于經濟弱勢群體要改變傳統的生活救助為科技救助。加大教育援助將有效促進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文化素質的提高,增強其在鄉村旅游開發中的獲利能力。加強對農村弱勢群體的就業培訓,建立“校一村”科技幫扶體系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為弱勢群體提供多種職業、多種技能的培訓服務,以改變其文化低、勞動技能單一的狀況,使其盡快就業。此外,解決好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的子女受教育問題,不使家長的貧困和弱勢延續到下一代也非常重要。
(四)建立鄉村旅游股份公司。探索多種形式的發展模式
當前廣西各地鄉村旅游經濟多是各自為政,鄉村旅游開發村落的旅游開發多以市場化形式進行調節。為加強對鄉村旅游開發村落中經濟弱勢群體的扶持力度,在鄉村旅游開發村落中成立旅游公司,建立村級董事會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其目的是以分散的農戶為基礎,組合成團體,在協作中提高競爭力,從而在市場上求生存、圖發展,以統一的面孔對外。董事會要以旅游鄉村的公共旅游資源為基礎,村民均是公司的股東,每戶村民都有基本股份,村民通過多種投資獲得更多的股份。公司可以由村民自己經營,也可委托經營或聘請管理公司進行經營管理,也可將經營權作股份轉讓經營權,村民從分紅中獲得利益,從參與管理或被聘為工作人員之中獲得就業機會。
(五)加強村級組織建設,大力發展集體經濟
在發展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旅游鄉村經濟弱勢群體的保障問題僅靠一家一戶是無法解決的,要從加強村級領導班子建設人手,強化村級組織功能,大力發展集體經濟,積極幫助、扶持有脫貧致富愿望和條件的經濟弱勢群體盡快脫貧致富。在搞好村級班子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的基礎上,引導農村大力發展集體經濟,調整產業結構,開展多種經營,村民依據自身條件,“因地制宜,益農則農,益旅則旅”,積極為廣大村民特別是那些經濟弱勢群體搞好服務,依靠集體的力量改變旅游鄉村的整體面貌,走向共同富裕。
村落文化論文范文5
關鍵詞:麻扎;巴合西;薩滿教
“麻扎”是阿拉伯文“Mazar”的音譯,原意為“訪問”、“探望”意思,維吾爾語中轉意為“圣靈之地”、“偉人之墓”,主要是指伊斯蘭教顯貴們的陵墓。麻扎朝拜在維吾爾族中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特別是在南疆農村,麻扎朝拜已成為維吾爾族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麻扎被人們看成為攘災避禍、傾訴痛苦求醫治病、拯救靈魂、尋求歡樂的場所。新疆的麻扎隨著人們的生產方式而形成了各方面的組成部分。許多學術著作中關于麻扎的概念與伊斯蘭教圣賢們的陵墓緊密聯系在一起。
1 麻扎建筑的形式
建筑是社會意義的一種載體,是從物質上表現特定歷史時期核心觀念、目標和情感的方式。[1]麻扎作為維吾爾族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建筑也具有各種的形式。不同的宗教文化,不同的年代的麻扎建筑有所不同。麻扎的外觀和附屬建筑都有所不同,一般由圓頂型的墓室,禮拜寺、罕尼卡等組成。[2]塞爾江?哈力克在“交融的趣味--淺析哈密三座麻扎建筑的風格演變”論文中說“新疆麻扎數以千計,家族麻扎尤具歷史地位,其中著名的有霍城禿黑魯?帖木兒土陵、喀什阿巴霍加麻扎、哈密土陵等。整體考察新疆伊斯蘭建筑,回族聚居地的中國傳統木結構風格、維吾爾族聚居地的中亞生上磚混結構風格是兩個最為突出的代表。”[3]
2 麻扎村
作為傳統的人民居住空間,古村落大都包含著悠久的歷史,是歷史的微縮,具有很高的歷史文化、美學、建筑、科考等價值。作為最重要的傳統文化旅游地之一,古村落正正在面臨矚目與追逐,成為了新世紀旅游熱點,價值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鄉上建筑是民居的主要形式。在新疆麻扎村廣泛的位于。 1997年保羅?奧利弗在們日_界鄉上建筑大百科全書》中指出:“任何形式的鄉上建筑都可以按照特定的需求而建,并與促生它們的文化背景下的價值、經濟及其生活方式相適應”[4]。19世紀以來,麻扎村一直吸引著德、英、日、俄等國旅行家和探險家的目光,被稱為“中國西部最神秘的地方”。[5]李欣華在《歷史文化名村的旅游保護與開發模式研究》這一論文中指出“特的宗教歷史、民俗和獨有的神秘性,使麻扎村開展古村落旅游的潛力異常巨大、優勢相當明顯”。[6]新疆師范大學歷史與民族學學院的學生沙代提古麗?買明在畢業論文“麻扎與維吾爾族麻扎朝拜”中以吐峪溝麻扎村為例在吐峪溝麻扎村的地理位置,朝拜儀式,麻扎村朝拜的變化及麻扎村朝拜的功能進行了分析。比如:布施儀式、油炸食物放煙儀式、扎彩條(旗)、除穢術、洞里念經祈望等等。[7]
3 麻扎與薩滿教
薩滿教是一種自然的、原始的多神教,其內容是以“萬物有靈”和“靈魂不滅”的觀念為基礎,主要包括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和祖先崇拜三個部。[8]薩滿教在古代新疆各少數民族中流傳的時間比較久,長期支配著先民們的精神,形成了有著民族特色的觀念和習俗在與外來的宗教文化而融合的過程當中,以另一種變體的形式而出現在我們面煎而剝離這種文化現象對于識別原有文化、風俗和習慣都有著不可缺少的意義。周得華《淺談麻扎朝拜中的薩滿教遺存因素》(2011)指出薩滿教在新疆古代民族中的影響。高琳的《麻扎朝拜中薩滿文化的生存及原因探析》一文中指出維吾爾族獨特的麻扎朝拜活動,可以視為薩滿教自然崇拜、先祖崇拜和伊斯蘭蘇菲派偶像崇拜的一種混合體。在維吾爾族麻扎朝拜活動中可以看到大量的薩滿教遺跡[9]。
4 麻扎與婦女的生育觀
麻扎朝拜是維吾爾族婦女宗教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熱依拉?達吾提在《維吾爾族麻扎的功能職司及其演變研究》說到“傳統社會里,婦女們的言行平日里受各種各樣的伊斯蘭教教規的限制。她們不能輕易走出家門,不能參加公眾活動,長期處于某種程度的心理壓抑之下。麻扎活動則給了她們一個“合理合法”的機會參加娛樂活動”。[10]子求子習俗在維吾爾族中經歷了較長的歷史演變過程,其源頭可以追溯到突厥、回鵑時代對薩滿教烏彌(Umay)女神的崇拜。烏彌為突厥語的音譯,是突厥薩滿教中的保護神和生育之神,地位僅次于男性化的保護神一騰格里(T angri)而凌居其他眾神之上,享有很高的權威。從維吾爾族的其他生活習俗里也可以窺見對烏彌崇拜的痕跡[11]。維吾爾族原來是游牧民族以后把生產方式改變定居了,在游牧時期,氏族關系是最重要的關系紐帶,從此后這種氏族關系逐漸被家族關系代替,而生兒育女成為維持這一關系的重要紐帶。在父權制度下,男性被視為維持家庭存亡的根本,而婦女們被視為生兒育女的工具,無子成為婦女被體以及在家中受辱的理由。而即使在生育知識較為普及的今天,在一些農村地區,生育還是被看成是婦女單方面的事,這是在今天專司生育的麻扎在民間仍具有威望的重要原因。在《麻扎與維吾爾族婦女_從麻扎朝拜談維吾爾族婦女的生育觀》論文中熱依拉?達吾提博士闡述了維吾爾求子習俗的歷史演變及在麻扎朝拜活動中的種種表現后,她認為這種求子習俗在維吾爾族中經歷了較長演變過程。[12]
5 結論
麻扎朝拜,作為維吾爾族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不可或缺的宗教活動的一部分,在維吾爾族人們中有著廣泛的群眾基礎。隨著現在社會的發展,現代人們需求的多元化,人們來麻扎朝拜的動機也各種各樣,舉行的朝拜儀式也多了,麻扎朝拜文化的形式也多樣化了。麻扎不僅是對新疆伊斯蘭教的歷史研究中具有重要的價值,還有著更為豐富的文化內涵和歷史背景,是多層次文化現象的統一體。
參考文獻
[1]艾力江?艾沙,《阿帕克和卓麻扎―一個多重意義的文本》 喀什師范學院學報》2011年7月第32卷第4期
[2]宋超、李麗、路霞,《新疆伊斯蘭教麻扎墓室建筑的類型研究》 ,西部考古,第6輯
[3]塞爾江?哈力克,《交融的趣味--淺析哈密三座麻扎建筑的風格演變》 民俗民藝,2009年7月
[4]荊其敏,《中國傳統民居百題》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1985年
[5]李欣華,《歷史文化名村的旅游保護與開發模式研究―以吐魯番吐峪溝麻扎村為例》 干旱區地理,2006年4月,第29卷第2期
[6]李欣華,《歷史文化名村的旅游保護與開發模式研究―以吐魯番吐峪溝麻扎村為例》 干旱區地理,2006年4月,第29卷第2期
[7]沙代提古麗?買明 《麻扎與維吾爾族麻扎朝拜,邊疆經濟與文化,2012年第2期
[8]高琳,《麻扎朝拜中薩滿文化的生存及原因探析》,天津社會科學2008年第6期
[9]高琳,《麻扎朝拜中薩滿文化的生存及原因探析》,天津社會科學2008年第6期。
[10]熱依拉?達吾提,《維吾爾族麻扎的功能職司及其演變研究》,西北民族大學學報,2011年第2期。
村落文化論文范文6
迄今為止,對清水江文書搶救和整理工作的歷史、現狀及問題進行探討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徐曉光、龍澤江《清水江文書的整理與研究》(《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2009/01);龍澤江《錦屏文書的研究價值、研究方法與開發利用途徑――錦屏文書暨清水江木商文化研討會綜述》(《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2010/04);龍澤江、曾羽《錦屏文書保護現狀和出路》(《蘭臺世界》2011/08);龍澤江、羅康智《關于建立錦屏文書數據庫的思考》(《凱里學院學報》2010/02);吳平、龍澤江《從學術資源保障看清水江流域錦屏文書的數字化道路》(《貴州社會科學》2010/12);王宗勛《錦屏民間林業契約及征集研究基本情況》(《貴州檔案》2009/01);楊有賡《建設以林業契約為主體的錦屏森林生態博物館和清水江綠色旅游芻議》(《民族文化與區域經濟》,貴州民族出版社,2008年);魏忠《獨特的貴州苗族契約文獻》(《中國經濟史論壇》2003/01),等等。目前,已獲得國家社科基金立項的相關課題主要有凱里學院曾羽主持的“錦屏文書數據庫建設與村寨原地保護模式研究”(2011)。綜合以上論文的分析,現分別將清水江文書搶救保護與整理方面已取得的成績及主要觀點簡要評述如下。
(一)清水江文書的搶救
1.清水江文書的現狀及成效。目前,清水江文書的搶救工作主要是政府部門在開展。(1)領導機構。2006年,貴州省和黔東南自治州分別成立“錦屏文書”搶救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分別由副省長、副州長擔任組長,由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縣、鄉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2)搶救保護實施機構及成效。目前,清水江文書的搶救,主要由各縣檔案館承擔。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錦屏、天柱、三穗、黎平、劍河、岑鞏、臺江7縣檔案館收藏進館保護的清水江文書達8萬件。其中,錦屏縣檔案館收藏有35萬件,已經搶救修復2萬余件。2011年2月22日,錦屏文書成功入選第三批《中國檔案文獻遺產保護工程名錄》。(3)搶救手段。目前,清水江文書的搶救僅限于部分縣檔案館的征集、進館、修整、裱糊、編目、裝盒等基礎性工作。(4)保護設施建設。2008年中央財政專項資助項目、總投資1800多萬元、建筑面5400平方米的“錦屏文書特藏館”正在建設之中。
2.搶救中存在的主要問題。(1)清水江文書的家底不清;(2)民間家戶散藏的文書,折疊破損、蟲蛀、霉變程度嚴重,存在火災隱患,亟需探索民間搶救保護的新機制和新手段;(3)縣檔案館征集文書模式的搶救力度趕不上“自然流失”的速度;(4)縣檔案館的搶救資金投入得不到保障,影響搶救保護成效;(5)縣檔案館的保護技術落后,存在再破壞。
(二)清水江文書的整理
1.現有整理成果。目前,清水江文書的主要整理出版物,先后有日本東京外國語大學國立亞非言語文化研究所2003年出版的《貴州苗族林業契約文書匯編(17361950)》共3卷,整理文書853件;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7、2009、2011年先后出版的《清水江文書》共3輯33本,整理公布文書約14萬件;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貴州文斗寨苗族契約法律文書匯編――姜元澤家藏契約文書》,整理文書800余件。其他整理的文書有謝暉、陳金釗主持《民間法》第3卷(山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收入契約130余件。
(1)編輯體例。三家出版物的編輯體例各不相同。《貴州苗族林業契約文書匯編(17361950)》將契約原件的照片和全文排版并列,用銅版紙印制,每件之首撰有簡約著錄文字。按照:A.山林賣契;B.含租佃關系的山林賣契;C.山林租佃契約或合同;D.田契;E.分山、分林、分銀合同;F.雜契(包括荒山、菜園、池塘、屋坪、墓地之賣契及鄉規民約、調解合同等);G.民國賣契的順序編輯文書,構成前兩卷“史料卷”。第三卷是“研究卷”,是契約文書的研究專題論文的匯編。《清水江文書》采用文書原件影印出版,一般不對每件文書全文判讀,但是每件文書都有標題(含事主、事由、文書種類及時間四大要素)。對于圖黑的文書,則整理出文字,附在文書圖片旁。它的編輯以村寨為單位,每個村寨給一個順序號,村寨之下根據不同的家族或家庭分卷,來自同一家族或家庭所收藏的文書為一卷。同一卷之下按照收藏者的原有分類,再分別列為若干帙。每一帙內的文件則按照時間先后順序排列。《貴州文斗寨苗族契約法律文書匯編――姜元澤家藏契約文書》將契約原件的照片和辨讀全文放在一起,按契約和其他文書依次分為兩大類,契約部分按照時間先后順序排列。其他文書包括官府文告、分銀單、記賬單等,也是按時間先后排列。
(2)分類標準。《貴州苗族林業契約文書匯編(17361950)》將契約按性質,分為前文所述的7大類。其分類標準不是統一的,屬于不完全的、概略的分類。《清水江文書》將文書按性質分為10個大類:契約文書、族譜、訴訟詞稿、山場清冊(坐簿)、賬簿、官府文告、書信、宗教科儀書、唱本、謄抄碑文等。但是,每一大類內并沒有給出統一的、清晰的分類標準。其所擬定每件文書標題中的要素之一是“文書種類”,其含義是指約、字、合同、清單等不同的類別,是完全基于文書內容所包含的表述的分類。比如“約”的種類,來自文書內的表達就包含“立斷山場杉木約”。《貴州文斗寨苗族契約法律文書匯編―姜元澤家藏契約文書》將契約不完全分類為:賣木契、賣山契、賣木并山契、賣田契、賣菜園、賣屋基契、賣地契、佃契、分銀合同、分山合同、借契、借當契等。
2.現有整理成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整理的成果,反映了整理者對清水江文書的整體把握和認識深刻程度。《貴州苗族林業契約文書匯編(17361950)》的整理者,顯然認為林業契約是清水江文書中最有價值的部分。但是,單純依靠林業契約,不足以全面、深刻地認識清水江流域的社會歷史變遷。《清水江文書》的整理者,則試圖全面整理所有的文書,不局限某一類或某一領域的文書,似乎認為文書都有同等的價值,要留待研究者去挖掘和評價。但是,它需要足夠的經費和隊伍的持續支撐,研究者需要自己判讀,難以利用。《貴州文斗寨苗族契約法律文書匯編――姜元澤家藏契約文書》的整理者,認為契約是清水江文書的精華部分,選取一家保存最好的作為典型,但是難免“管中窺豹”。所以存在的問題是:(1)不同機構的整理者標準不同,沒有共同的學術規范;(2)不同機構整理的成果有重疊,三家出版物整理文斗寨的文書,兩家整理平鰲寨的文書,浪費學術資源和經費;(3)不同機構的整理者都是通過各種途徑到文書保存地收集,存在惡性競爭,“割肉式”整理,破壞文書的信息內在聯系和完整性;(4)沒有對清水江文書中苗族、侗族等文化符號(單位、名物)進行訓詁和考釋,影響文書的正確判讀和深化研究;(5)沒有建立起清水江文書全文數據庫。
二、清水江文書的研究
自楊有賡1988年發表研究論文以來,清水江文書的研究,國內著作有6部,論文200多篇;研究人員主要有楊有賡、張應強、王宗勛、單洪銀、徐曉光、羅洪洋、梁聰等專家學者。目前,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課題有凱里學院龍澤江的“貴州錦屏文書研究―以清代黔東南苗侗土地契約文書為中心”(2009),貴州大學吳述松的“清水江文書制度與苗侗經濟研究”(2011年)。
國外研究清水江文書的學者主要有唐立、武內房司、相原佳之、寺田浩明、岸本美緒等。代表論文有唐立《清代清水江流域苗族植樹造林的開始――林業經營興起的各種因素》、武內房司《從鳴神到鳴官――清代貴州苗族林業契約文書見苗族的習俗和紛爭處理》、相原佳之《清代?中國清水江林業經營的一側面――平鰲寨文書事例》、岸本美緒《貴州的山林契約文書與徽州的山林契約文書》等。以上論文均被收集在《貴州苗族林業契約文書匯編(17361950)》第3卷中。另,相原佳之《從錦屏縣平鰲寨文書看清代清水江流域的林業經營》發表在《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2010年第1期上。
三、代表性成果述評
(一) 楊有賡執筆的《侗族社會歷史調查》(貴州民族出版社,1988年)及系列論文。楊有賡的相關論著均是清水江文書研究領域的開創性、奠基性、資料性的開山之作。一是首次對林業契約中的佃契、賣契作了解讀,是以后深入研究的基礎;二是依據官府文告、訴訟狀稿等,對 “清江四案”(皇木案、當江案、白銀案、夫役案)進行分析;三是對山客、水客、木行、排夫等木材交易主體及其行規進行了介紹;四是對木材交易和運輸環節中的“技術性規則”(木材獨特計量方法、單位等)作了介紹;五是民國時期的木材稅收資料豐富。當然,該書階級矛盾分析方法貫穿始終,有其局限性。楊有賡其他5篇論文也是在以上問題中展開的。
(二)張應強的研究。2002年,中山大學張應強發表了論文《從卦治〈奕世永遵〉石刻看清代中后期的清水江木材貿易》(《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2/03),以碑刻和民間文書為據,考察了清水江下游木材市場的交易制度。隨后,又相繼發表了論文《清代中后期清水江流域的村落與族群――以錦屏文斗寨的考察為中心》(《廣西民族學院學報》2005/05)、《清代契約文書中的家族及村落社會生活――貴州省錦屏縣文斗寨個案初探》以及專著《錦屏》(三聯書店,2004年)和《木材與流動: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區市場、權力與社會》(三聯書店,2006年)比較全面的展示了清水江流域苗族村落的經濟社會生活以及木材市場流通歷史概況。
(三)單洪根和王宗勛的研究。二人均是黔東南本土學者,前者長期擔任錦屏縣和黔東南州的行政領導,注意對本地契約文書的收集和研究,20062007先后出版《木材時代-黔東南林業史話》(林業出版社,2008年)、《清水江木商文化》(世界社會文獻出版社,2009年)等著作及《錦屏林業契約文書――清代林業生產關系的活化石》(《凱里學院學報》,2007/05)、《林業契約與林權改革》(《林業經濟》2010/08)等論文,比較系統的對錦屏林業契約進行了分類,初步揭示了清水江木商文化的特點,并對林業契約在當前林權改革重大作用進行了研究。后者一直在錦屏縣檔案館和史志辦工作,長期接觸一手資料,在收集和整理文書的基礎上先后發表整理和研究的論文有20余篇和專著《鄉土錦屏》(貴州大學出版社2008年)一書,該書對錦屏各鄉村的自然、文化、歷史進行了較為詳盡的介紹。
(四) 羅洪洋的系列論文。20032007年在《民族研究》發表4篇論文,以《清代黔東南文斗侗、苗林業契約研究》(《民族研究》,2003/03)為代表,比較詳細地介紹了賣契、佃契、分合同和處理山地林木糾紛契約四種主要的林業契約。同時它指出“以林業契約為主的習慣法”起到了調整和保護林業產權、形成經濟預期的作用。林業商品生產實踐產生了法律意識,催生了林業契約樣式。他還援引羅馬法,來論證市場經濟實踐出法律意識的普適命題。至于其引申得出的“中國人的法律意識和契約意識淡薄”,則缺乏嚴密論證,且與林業契約的“契約設計的精妙”的結論似有沖突之處。羅洪洋還認為清水江林業經濟只能是家庭私有制經濟。
(五) 徐曉光的著作和系列論文。《清水江流域林業經濟法制的歷史回溯》(貴州人民出版社,2006年),擷取和述評當地歷史上發生過的若干重大的林業經濟糾紛或問題,比如內、外三江之間“爭江”、夫役之訴、民國開放江禁之爭、“漂流木植清贖問題”、民國木稅之爭、黔湘兩公司木材砍伐糾紛、控訴山客巨富“姚百萬”、姚家內部山林糾紛等,試圖勾勒出清代和民國時期的清水江流域林業法制全貌。法制無非是對社會關系的調整。以上選取的案件涉及木材生產、運輸、交易等環節中的各類主體之間主要利益關系。當然,它所呈現的法制全貌是寓于敘述和解讀中的啟發性,依然不是脈絡連貫、條例清晰的理論形態。該著作是一部研究方法有創新、體例視角有特色、比較系統的林業專門法制史專著,對以后研究的啟示有:一是立足民族法,挑戰“華夏正統”觀念;二是突破法律史學偏重立法研究,漠視法律適用考察的舊模式;三是法律人類學和社會人類學兼用。《錦屏林業契約、文書研究中的幾個問題》(《民族研究》,2007/06)是其系列論文中的代表作,針對羅洪洋的研究認為林業經營模式是“家族公有制下房族股份制”;二是羅認為清代中期林業糾紛一般由寨老解決,徐曉光認為官府已經介入到林業糾紛,并“最后裁定”;三是認為清代司法已經到達苗疆,“村規民約”所規定“送官糾治”就是依據。地方官府往往將“送官糾治”案件“回批”鄉村按照習慣法處理。這體現了國家司法對習慣法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