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企業管理中的法律風險防范,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在面對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市場競爭環境時,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需高度重視企業發展中越來越凸顯的法律風險管理問題,研究法律風險應對策略。本文主要分析了法律風險的類型,闡述了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現狀,并據此對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提出相應的建議,以期使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有效地規避法律風險。
關鍵詞:企業;法律風險;防范
隨著我國市場調結構促發展改革的不斷深入,尤其是在以后,經濟發展已經進入了新的時代。隨著企業自身的不斷發展,企業在市場中進行的經濟活動在不斷增多,企業所要面臨的問題也在不斷增多,其中的法律風險問題也會隨之增加。企業風險行為主要以金融合約、金融交易、犯罪以及不道德行為、經濟主體違法等形式表現。目前,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環境的不斷完善,企業在發展中所要面對的風險類型也愈來愈多,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需要對法律風險加以規避,審慎地做好企業法律風險的防控工作,在企業內部做好宣傳教育,提高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同時在面對瞬息萬變的外部市場環境時,更要把控好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為企業的健康發展、不斷壯大保駕護航。
一、企業法律風險概述
(一)企業法律風險的概念
在競爭激烈、變化多端的市場中,企業要想生存和發展,就需要面對各種風險,我國出臺的《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將企業風險劃分為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法律風險、運營風險。企業法律風險,是指根據法律法規或合同約定,由于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法律主體的作為及不作為,而對企業產生負面法律責任或后果的可能性。跟其他的企業風險相比較,企業法律風險的發生是因法律法規、合同約定引起,風險的發生具有可預見性,發生領域具有廣泛性,發生結果具有強制性。因此在所有風險種類中,企業最需要規避的是法律風險。
(二)企業法律風險的分類
企業法律風險依照不同劃分標準可作如下分類:①根據企業法律風險的成因和企業的關系,可分為直接的法律風險、間接的法律風險;②依據企業法律風險與人的主觀意識或行為之間的關系可分為主觀的法律風險、客觀的法律風險。現在最普遍的法律風險類型劃分,是依照企業法律風險的來源劃分為企業外部的法律風險、企業內部的法律風險。外部的法律風險,主要是指企業的外部法律環境變化給企業帶來的法律風險。企業的外部法律風險有很多不確定因素,不能完全為企業所控制,所以企業這類外部的法律風險無法完全規避;企業內部的法律風險,主要指的是企業的雇員違反了法律法規或者有效的合同約定,給企業帶來的法律風險。企業的內部法律風險主要源自企業本身,所以企業能夠有效地對企業內部法律風險進行預防和控制,企業內部法律風險管理是法律風險管理的重中之重。
二、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現狀
在我國,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方面的研究開展得比較晚,國內相關的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理論比較少,在實踐方面也較欠缺,企業的管理人員在法律風險意識上也有不足,相應的技術手段和工具不足,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整體水平不高。目前,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實踐方面有很多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企業法律風險的防范意識不足。大多數的企業仍然把企業的法務工作定位在企業訴訟性事務的層次,企業內部高層對于法律風險的防控意識嚴重缺乏,在做出企業管理決策時常常輕視或忽視企業的法律風險預防和控制。而這些隱藏的風險往往會對企業產生很大的隱患,甚至可能會給企業造成嚴重的后果。②缺少處置法律風險的專門機構。法務工作人員嚴重缺乏,大多數企業的法務工作人員不是專職的,法務工作都是外聘法律顧問或應對訴訟聘請律師,他們對企業的內部情況并不了解,對相關涉及法律風險的環節并不清楚,只是就事論事解決問題。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沒能與法律的風險管理機制有效地融合、理順,一旦有了法律糾紛,往往只是就法律談法律,沒有能夠真正發揮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管控對企業的保駕護航的作用。③缺乏企業法律風險的防范機制。目前,有的企業雖然已經設置了專門的法務部門及專職的法務工作人員,但是有效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沒有建立起來,所以企業法律風險的預防和應對處置能力明顯不足。
三、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管理對策
企業要想實現長治久安,需要建立法律風險管理的“防火墻”,通過依法治企,防控法律風險,推動企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一)進一步強化企業管理層的法律風險意識
企業的管理層必須具備風險意識,了解法律風險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并且積極構建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有效機制,將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落到實處,把法律風險防范機制貫穿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納入制度措施。設立專門的法律風險管理部門,配備相關專業人員,強化學習,提高專業素質水平,做好企業雇員的普法宣傳教育,提升全體雇員的法律風險意識,規范職業行為。
(二)建立健全法律管理制度和風險防范機制
企業要明確法律風險管理機構在企業中的關鍵作用。企業應設立企業總法律顧問,將總法律顧問的設置作為長效機制,直接對企業法人負責。企業總法律顧問應參與企業的各項經營決策活動,參與重要合同、知識產權管理、人力資源雇傭管理等各個工作環節,為企業決策管理的法律風險防范發揮作用,以此促進企業法律風險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建立與企業文化和企業管理要求相適應的法律風險管理模式,并且細化法律風險管理的工作流程和職責范圍,通過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和風險防控機制,幫助企業有效地識別、控制和規避法律風險。
參考文獻:
[1]崔毅.企業法律風險及其管控[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6(10).
[2]吳江水.完美的防范[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50).
[3]朱彩娟.淺議企業法律風險管理[J].理論研討,2014(12).
[4]王正志,王懷.公司法律風險防范與管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1).
作者:姜紅 單位:南京熊貓電子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