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經濟制度及行政管理制度分析,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
西方國家的社會結構存在一種矛盾:西方國家在經濟上主要實行私有制,在政治上則主要實行公有制。民主制本質上是一種對政治權力的公有制。西方國家的“政府應基于人民的同意”的理念導致政府與公民在本質上是一種提供服務與購買服務的關系,是一種赤裸裸的金錢關系,這難以表明西方國家的政治模式是優越的。因此,西方國家的經濟模式、政治模式都存在邏輯問題。
【關鍵詞】
西方;經濟;行政管理;自由主義經濟學;公有制
一、西方國家在經濟上實行私有制,在行政管理上實行公有制,這表明西方國家由以建立的邏輯基礎是混亂的
北美、西歐、澳洲等地的以美國等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的社會結構中存在著一種矛盾,即西方國家在經濟上實現私有制、在政治上實行公有制。這種矛盾反應了一種理念上的矛盾,該矛盾顯示出西方國家的立國理念是存在邏輯矛盾的。筆者所謂的經濟上的私有制是容易理解的,筆者所說的“政治上的公有制”何謂呢?“政治上的公有制”就是指民主制。民主制的理論基礎是“人民為主權者”、“政府應基于人民的同意”、“一人一票決定國家事務”等。也就是說,民主的理念主張國家的主權或國家的終結權力應當是全體公民共有的,而且每個公民都擁有相等的一份——這也就是說,如果把西方國家比作一個“公司”,那么其股份由全體公民享有等額的一份。也就是說,從本質上講,民主制是一種公有制———盡管公有的是政治權力而非財產,但從政權的組織形式上看,民主制無疑是一種公有制。西方自由主義經濟學家認為私有制是優越的,有利于調動私有企業主的積極性,有利于促進經濟發展。如果這種論調是有道理的,那么西方國家的政府也應當實行私有制———“君主制”或“寡頭制”等———這樣才有利于提高國家的效率。也就是說,按照主張實行私有制的經濟學家的邏輯,如果國家被一家所有,即實行君主制,那么這個掌管國家的君主才會把國家的事業當作自己的事業,才能充分調動管理國家的“君主”推行精細管理、謀求國家發展的積極性,才能實行國家的最好的治理和發展;按照主張實行私有制的經濟學家的邏輯,如果國家被全體公民所有,即全體公民共有、公有,那么就會出現如公有制企業中的那種管理者不把企業當作自己家的產業從而難以真正嚴細認真地進行管理,難免會出現公有制企業的“跑、冒、滴、漏”的現象。也就是說,以下二者必居其一:如果西方國家承認私有制能夠調動企業經營者的經濟性,那么西方國家就應該實行君主制,君主制才是私有制,才是自由主義經濟理論所應當推崇的最理想的政體;如果西方國家認為君主制不是理想的政體,而民主制才是,那么西方國家的企業也應當實行公有制而不是私有制。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西方國家認為私有制最有利于經濟發展,那么國家實行私有制———也就是實行君主制———才是最有利于國家的發展的;如果西方國家認為國家不應當實行君主制,那么在經濟領域也不應當實行私有制,而應該建立公有制企業。由此可見,西方國家一方面在經濟上主要實行私有制、一方面在政治上主要實行民主制,這本身就是矛盾的,其間存在理論上的矛盾。西方國家的這種實踐恰好證明了公有制未必一無是處,私有制也未必萬能。
二、從西方國家的立國理念“政府應基于人民的同意”可以推導出嚴重的消極邏輯后果
近現代西方國家的立國理念“政府應基于人民的同意”存在嚴重的缺陷。這種缺陷表現在“政府應基于人民的同意”這種邏輯其實使公民與政府之間的關系淪為了赤裸裸的利益關系。何以得出這一結論?因此“政府應基于人民的同意”的理念的本質是:人民出錢(納稅)購買服務,具體購買的是政府提供的服務,而政府只不過是拿錢替公民辦事而已;人民如果不滿現政府的服務,則有權購買新一屆政府的服務。在這種認識模式之下,政府對公民是不必有責任心的,因為西方的理念會認為:政府拿多少錢(收多少稅)就為公民辦多少事,如果政府沒錢了,那么政府就不必為公民辦事,例如我們看到西方國家的多次發生政府“破產”的情況,在政府“破產”后就停止對公民提供的一些服務,而西方政府這樣做從理論上來講是無可厚非的,因為“政府應基于人民的同意”這一邏輯前提就決定了政府不必把公民的事當成自家的事,不必在沒有錢的情況下仍然為公民辦事。根據民主制的理念可以得出這樣的推論:在西方國家發生自然災害時,如果政府沒有向公民收取用于救援的費用(稅收),那么從理論上來說政府沒有義務去救援群眾,因為西方國家近現代的理念基礎,西方國家現行的關于建立政府、關于政府與人民關系、關于民主制度的邏輯就能推導出這種結論。按照本文的上述分析,西方國家的執政者是在民主制這種“公有制”模式之下管理國家的,在這種情況下,西方執政者就像公有制企業的經營者一樣往往傾向于關心自己能否繼續統治下去,往往傾向于關心自己的任期之內別出問題;因此,當國家的長遠利益與執政者的利益或任期內的利益相矛盾時,西方執政者會做出何種選擇就是不言自明的了。故而,民主制并不總是有利于西方國家的長遠利益、總體利益的。相反,中國傳統的、看待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系的理念就比西方近現代的民主制的理念顯得更有人情味。眾所周知,中國傳統認為國家是一個大家庭,政府是家長,人民是子女;因此按照這種邏輯,人民的所有事情國家都必須負責,政府不能拿“沒有向人民收某類稅”、為理由來拒絕對人民負責。例如中國發生自然災害時,政府不會想收沒收相應的稅、有沒有這筆預算,而會想盡辦法開展救災工作。由于中國有這種傳統的關于政府與人民的關系的理念,因此中國人習慣于有事找政府,因為“父母官”、“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的理念在中國人的潛意識中已然是根深蒂固的,中國人不會想“我為政府納了多少稅,因此我有權要求政府相應地為我提供多少服務”,而會想“政府既然為民之父母,就應當滿足我的一切正當需求”。
總之,西方國家的“政府應基于人民的同意”的邏輯在把公民擺在政府的主人的地位上的同時,也就使政府有權利疏遠與人民的關系———因為這種邏輯導致公民與政府之間的關系本質上就是金錢關系、就是購買服務的關系。相反,“家天下”的觀念卻有其人性的一面。
作者:呂規 夏慶宇 單位:南昌工學院思政部 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