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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總體思路: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以加強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為抓手,統籌推進法治宣傳教育、社會和諧穩定、法律服務、行政執法等各項工作,為全縣經濟社會建設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堅強的法治保障。
一、著力推進司法行政隊伍建設
(一)加強黨的建設。堅持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常態化與推進司法行政改革發展各項工作緊密結合;堅持把學習貫徹黨的四中全會精神作為重要政治任務,與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和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密結合;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化主體責任清單化管理;完善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絕對領導的制度體系,深入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扎實推進“基層黨建質量提升年”活動,實現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完成律師行業黨建全覆蓋、全規范、全統領三年任務。
(二)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將政治標準貫穿干部隊伍建設始終,引導黨員干部堅決執行黨的政治路線,嚴守政治規矩,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黨政干部政治素質檔案,把政治素質考察結果作為干部使用、獎懲、教育、管理的依據,落實“五個好”干部標準,切實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增強隊伍活力。
(三)加強意識形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對重大時間、重要情況、重要輿情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進行引導,加強正面宣傳報道,做好輿情處置。
(四)加強作風紀律建設。加強與派駐紀檢組工作的銜接與協調,建立并完善司法行政系統內部審計監督體系,加大對重點資金和項目審計力度;建立干警依法履職免責、容錯糾錯機制,健全履行職務受到侵害保障救濟機制和不實舉報澄清機制;大力培養、選樹、表彰梁小輝、高瑞奎式的先進模范典型,增強職業榮譽感和歸屬感。
(五)加強業務能力建設。按照“全員培訓、全方位培訓、全過程培訓”思路深入開展執法執業大培訓、崗位大練兵、技能大比武活動,推進培訓實戰化常態化,提升履職能力。
(六)加強“四型”司法行政隊伍建設。以創建“四型”機關、爭當“四型”干警活動為統攬,在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掀起建設“四型”司法行政隊伍濃厚氛圍,充分調動和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熱情,努力打造一支紀律嚴明、作風扎實、朝氣蓬勃、團結和諧、開拓創新的司法行政干部隊伍。
二、著力夯實法治宣傳教育基礎
(一)加強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疫情防控法治支撐,學習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和重要講話精神,推動各級各部門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以法律法規文本宣傳為基礎,加強涉及公共衛生、市場監督管理、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網絡信息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學習掌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樹立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識;充分發揮普法陣地作用,疫情防控信息和相關科學解讀,營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圍;保障疫情期間公共法律需求;組織成立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務律師團,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依據,解決群眾在疫情防控期間遇到的法律難題;做好系統人員、監管對象的疫情排查、知識宣講工作;做好機關及縣委、縣政府安排的值班執勤工作。
(二)加強全民普法。有效理順法治宣傳教育領導體制機制,加強守法普法工作統籌協調,強化普法考核機制,按“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和普法品牌建設,抓牢領導干部“關鍵少數”,發揮領導干部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方面的示范帶頭作用;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深化憲法學習宣傳,開展“憲法宣傳周宣傳”及“憲法進萬家”活動;繼續開展普法進機關、進校園、進企業、進景區活動;爭先創優,組織開展好“七五”普法末期驗收工作。
(三)加強鄉村治理體系示范點和試點建設。以建設“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為抓手,發揮好示范點和試點的帶動引領作用,不斷推動基層依法治理現代化,繼續推進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擬建設村級法治廣場2個以上。
三、著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做好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一是學習宣傳貫徹社區矯正法,做好社區矯正工作。在兩會、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抓好社區矯正對象監管,筑牢首都”護城河”。進一步提高社區矯正執法規范化水平;深化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健全完善派駐警察管理工作機制;深入推進政府購買社區矯正服務,探索信息化手段在教育矯正中的應用,有效防止社區矯正人員脫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二是做好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做到各項管理舉措無縫銜接,嚴格落實“必接必送”、信息核查反饋等措施,積極落實社會救助措施。尤其做好疫情期間外地返回和接回的刑滿釋放人員各項管控對接措施,嚴防群體性事件發生。
(二)深化人民調解工作。堅持推廣“楓橋經驗”,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協調聯動,打造調解工作升級版;繼續深化“護城河”工程,當好首都北大門的“守護神”;做好人民陪審員培訓管理;充分發揮綜合矛盾糾紛調解指導中心、各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的作用,加強重點領域矛盾糾紛化解及“民轉刑”案件預防力度;加強司法所陣地建設,培樹示范所,加大對示范所軟硬件投入力度,完成規范化建設,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加強調解組織、機構和調解員隊伍建設,建立完善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制度和工作評價體系,強化經費保障和科技支撐,提升矛盾糾紛化解實效。
(三)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繼續強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形成深厚社會氛圍;加強律師涉黑涉惡案件辯護的指導監督;發揮職能作用,開展涉黑涉惡線索摸排;加強基層法治創建和依法治理,確保專項斗爭長效長治。
(四)提高信訪工作水平。堅持“一把手負總責”、“分級負責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強化信訪隱患排查化解,控增量、清存量、防變量,確保信訪形勢持續穩定。
四、著力抓好法律服務工作
(一)充分發揮律師服務大局作用。推動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大力發展律師隊伍;加強律所優化整合;鼓勵律師到律師資源較少的地區執業;繼續發展“兩公”律師;對律師隊伍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確保在政治上不出現問題,執業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得到解決,要突出講政治、提高服務質量,努力實現“零”投訴的目標。
(二)提升法律援助質量。健全辦案機關通知辯護工作機制;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繼續擴大法律援助門檻,加強農民工、未成年人等領域法律援助。
(三)推動公證機制優化創新。鞏固現有的公證改革成果,加大人員招錄力度;推動落實“最多跑一次”清單制度和公證事項證明材料清單制度;強化公證隊伍政治業務和作風紀律建設,不斷提高公證質效。
(四)推動司法鑒定規范化建設。加強對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監管力度,督促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科學、合法辦案;實施鑒定人對鑒定意見終身負責制;加強鑒定中心的軟硬件建設,配齊開展鑒定業務所需儀器設備和檢測實驗室;多渠道多途徑做好投訴化解,提升鑒定質量和社會公信力,力爭鑒定意見采信率居全省前列。
(五)全力推進全業務全時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和省《實施標準》,積極推動平臺建設有機融入,適時嵌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加強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中心建設;強化法律服務人員和工作人員培訓,優化服務流程,提高公共法律服務水平。
(六)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對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強化幫扶責任,深化法治扶貧,提高精準扶貧質量,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效。
五、著力強化行政執法工作
(一)強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提升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水平;切實履行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職責,服務和保障全縣各項改革依法推進。
(二)全面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改革。完善執法公示信息平臺運行,培樹“三項制度”先進典型,推動“三項制度”形成常態、9月底前完成落實情況專項檢查活動;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全面清理煩擾企業和群眾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優化營商環境和便民服務;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用好執法檢查、案卷評查、個案監督等手段,做好執法監督工作,確保層級監督發揮效能。
(三)加強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積極推進復議體制改革,完善復議工作制度機制,推行行政復議辦案程序和法律文書標準化建設;充分利用行政復議決定書、意見書、建議書等方式,倒逼行政機關嚴格公正規范文明執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履行行政應訴職能,加強全縣行政機關的協調聯動,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加大協調督辦力度,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落實,維護政府公信力。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梳理公開縣本級《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罰沒事項清單》,全力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強化涉企行政執法監督,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完善行政執法監督的通報公示機制,營造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
六、著力推進法治建設
(一)加強依法治縣統籌協調。緊密結合服務和保障高質量發展,創新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工作調研,推動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配強法治工作隊伍,開展專項工作督查,提出督導建議。
(二)推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推動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發揮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帶動效應;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規定》,高質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督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