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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國家公園體制是黨中央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生態文明思想和關于國家公園建設的新要求,切實維護公園范圍內自然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助力公園體制試點建設,積極穩妥推進公園范圍內水電站整治工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決策部署,深入踐行國家公園建設理念,以加強自然生態系統原真性、完整性保護為核心,立足依法依規,堅持生態優先,正確把握生態環境保護、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和諧之間關系,切實糾正小水電開發經營中存在的生態環境影響問題,保護和修復河流生態系統,確保2020年創成公園。
二、基本原則
(一)生態優先,保護第一。牢固樹立“國家公園實行最嚴格的保護”理念,妥善處理小水電開發與河流生態保護的關系,減少水電建設對自然生態系統的干擾和破壞,避免水電站關停退出對生態環境造成二次破壞。
(二)問題導向,分類處置。全面核查、科學評估存在的問題,區分不同情況,按照“共性問題統一尺度、個性問題一站一策”的思路和“保育區內小水電必須退出,游憩展示區、傳統利用區內小水電必須整改”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水電站分類處置辦法。
(三)依法依規,合理補償。堅持實事求是,嚴格論證評估,科學依法定性問題,逐站制定整改退出方案,嚴格處置程序,合理確定整改方案或退出水電站的補償方式、補償金額,保護水電站業主合法權益。
(四)防范風險,維護穩定。要開展風險評估,認真分析研判風險隱患,明確責任,注重防范和化解水電站關停退出過程中可能引發的風險矛盾,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三、工作范圍
公園規劃范圍內的9座水電站。其中涉及生態保育區的電站4座,涉及游憩展示區的電站5座。
四、工作目標
2019年5月底前,完成公園范圍內水電站核查評估工作,初步制定工作方案;2019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啟動實施;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平坑、東山、縣林場、茅山等4座電站的退出處置及大石龍、庫坑、碧家河等3座電站的整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新朋電站的退出處置。齊溪電站的退出處置,按照開化水庫建設進度實施。
五、處置方案
(一)退出類電站處置方案。將同時位于古田山國家自然保護區及公園生態保育區的平坑電站,位于公園生態保育區的電站,以及位于游憩展示區因整改條件差、整改難度大電站共6座電站列入退出類。
(二)整改類電站整改方案。根據中央、省、市對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部署要求,按照《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方案》進行綜合評估,制定“一站一策”,完善環境影響評價等有關審批手續,完成固廢及危險廢物機油處置、科學核定并下泄生態流量,實行生態流量監測(監控)等,促進小水電綠色轉型發展。
六、實施步驟
(一)全面核查評估
在前期開展小水電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全面開展小水電資產評估和問題核查,提出各退出電站處置方案和整改電站整改方案,并建立相關臺賬。
(二)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公園范圍內水電站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下發《公園范圍內水電站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有關鄉鎮成立工作組,調查核實退出電站可能涉及當地村、農戶的政策處理等問題,并制定工作方案。
(三)分類整改落實
2019年11月10日前簽訂退出電站退出協議;11月20日前退出電站停產解網,移交公園管理局,完成退出電站處置工程方案的設計和核準工作;12月底前完成實施退出電站處置工程方案和整改電站整改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新朋電站退出處置,并全面完成公園范圍內水電站生態流量監測(監控)系統建設。
(四)補償政策兌現
電站簽訂退出協議,預付給資產評估價值50%的補償金。電站在規定時限內簽訂退出協議的給予資產評估價值5%獎勵;電站運行管理人員的安置及涉及當地村、農戶的政策處理等問題由電站自行解決。上述工作已完成且電站電力業務許可證、電站營業執照已自行注銷,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已解除,具備拆除條件并在規定時間內交付拆除的電站,再給予資產評估價值5%的獎勵。補償金余款及獎勵資金在電站移交后付清。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公園范圍內水電站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分管水利副縣長、公園管理局副局長任副組長,生態資源保護中心、水利、環保、供電、財政、信訪、林業、司法局等部門單位及屬地鄉鎮負責人為成員,及時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有關政策等問題。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通力協作、各負其責、各盡所長、全力以赴。有關鄉鎮成立工作組,負責轄區電站退出談判、簽訂退出協議,實施電站報廢處置工程方案等。
(二)保障工作經費。縣水利局設立公園范圍內水電站專項整治專戶,縣財政局按照整治計劃及時將申報資金撥付到位,資金使用嚴格執行財經制度。
(三)開展風險研判。由縣司法局牽頭法律專家、相關單位從法律法規層面對擬退出電站逐個開展研判,做實做細前期工作,及時完善工作方案,確保合法合規推進。
(四)嚴明工作紀律。明確各階段時間節點,參與人員要在大局下思考、行動,注重方式方法,對未公開的事項堅決保密,對已布置的任務要一個目標、一個聲音、一個步調,絕不能推諉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