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法制教育培訓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法律社會化視角下農民法制教育論文
一、貧困山區農民法律社會化的必要性
(一)農村科學發展的現實要求
在經濟高速發展的當今時代,終身學習已經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農民通過不斷學習已經走上致富之路。然而,那些貧困山區脫貧的步伐卻依舊緩慢,經濟發展不起來甚至進入死循環。很多農民固步自封,不愿意學習新東西,對國家的法律法規漠視不理,繼續粗放式發展生產,從事不利于自身健康、環境保護、生態平衡的工作,這與整個新農村建設的科學理念、和諧氛圍格格不入。因而,為促進農村社會管理與治安穩定,形成淳樸民風村風,貧困山區農民法律社會化迫在眉睫。
(二)建設法治中國的客觀需要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因而,解決好農民的各種問題,尤其是全面提升農民的法律素養,使其法律社會化程度不斷提高,將成為農村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環節,也將為城鄉一體化發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礎。
(三)農民自身法律素養提升的應然要求
法律社會化,指通過主體與法律的交互作用,使個體的法律共性與個性共同形成的統一過程。一方面,通過法律教化,使主體在法律環境的作用下,掌握法律文化,造就法律共性;另一方面,通過個體內化,使主體積極作用于法律環境,選擇法律文化,塑造法律個性。構建學習型社會,農民的學習問題值得關注。特別是針對當前我國貧困山區農民法律素養與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的現實,要提升農民自身的法律素養,著眼于促進農民法律社會化理應成為一個突破口。具體來說,促進農民法律社會化,就是使農民從自然人成為法律人,就是促進農民逐漸學會法律規范和法律行為并為現存法律體制所接受,就是促進農民法律態度、法律信仰、法律意識形成,也是促進農民理性認知、利用和改造自身所處法律環境,從而使山區農民養成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習慣,形成積極學法、遵法的優良風氣。
抗日地法制教育啟發
抗日根據地的法制教育活動
法制教育活動包含了教育者與受教育者、教育內容、教育方法等基本范疇,體現了誰做,為誰做,做什么,如何做的前后相繼的邏輯關系。抗日戰爭時期,由于各根據地被分割開,沒有形成適用于所有根據地的統一的法制法規。法制教育的規定也有所不同,但各根據地對法制教育及教育者有相應之明確規定。如有的根據地法制明確規定:“區公署(所)作為縣政府的助理輔佐機構”,其主要職權之一就是“傳達”上級命令、法令等事項[3](P345)。行政村村公所,根據工作需要一般都設有文教宣傳部門,承擔著宣傳根據地法制的任務。各根據地對政府干部的獎勵條件之一是“廣泛宣傳并具體實現邊區施政綱領及政府其它政策法令”[3](P366)。監獄管理制度中堅持教育原則,“主要是組織犯人學習邊區政府的重要法律文件”,如抗日民主政府施政綱領、主要的刑事法規[4](P563)。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在1941年5月10日的《對各縣司法工作的指示》還規定司法人員承擔向普通民眾進行法制教育的義務,規定獎勵的條件之一就是“廣泛宣傳,并積極執行施政綱領和政策法令成績優異者”。根據這些規定,根據地法制教育的教育者主要是政府組織中的區公署(所)、行政村村公所、法院、行政機關、教育機關、監獄管理機關等,它們在自己的業務范圍內承擔著相應的法制教育責任。黨組織依據黨的綱領、政策也是法制教育者。此外,中國共產黨員、干部和其他積極分子也是法制教育的實際擔當者。由于法制教育是為了動員和組織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進行抗戰,法制教育的受教育者就應當是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而就受教育者的具體范圍來說,在《論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策略》中認為是包括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鄉村富農、小地主、學生等在內的“革命營壘”。
1937年在《反對日本進攻的方針、辦法和前途》中則使用了“人民”、“人民大眾”的概念,應當同上述“革命營壘”的范圍相同。而在《和英國記者貝特蘭的談話》中,使用了“民眾”概念,指出要“動員社會的下層民眾加進這個統一戰線去”[2](P348)。顯然,此處所言之“民眾”應當是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這些社會下層百姓。1942年《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使用了“大眾”概念,是指“工農兵”。而在根據地法制中,使用得較多的是《陜甘寧邊區抗戰時期施政綱領》(1939)、《陜甘寧邊區保障人權財權條例》等文件中提到的“人民”概念;而《山東省人權保障條例》則使用“國民”概念。雖然使用了不同概念,但根據法制教育的目的和法律依據來說,作為法制教育的受教育者———“大眾”應當是擁護抗日和贊成民主的人,包括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甚至大地主中的部份擁護抗日和贊成民主的人,但主要群體是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從反向來界定,“大眾”應當是除那些與日本侵略者同流合污的人以外的中國人。
“據不完全統計,抗日戰爭時期,各根據地的法律文件共約1 150余件”[3](P358),涉及憲法、民法(包括婚姻法)、社會法、經濟法、行政法、刑法、訴訟法等幾乎所有部門法,而且法律法規數量龐大,內容十分豐富。但是根據地法制教育的目的決定了法制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憲法、民法中婚姻法、社會法中的勞動法,以及經濟法中的土地法、刑法中的漢奸罪;并且主要教育法律核心價值。
第一,憲政的民主性與人權性。具有憲法性質的法律主要有各根據地的施政綱領、人權法、選舉法等,如《陜甘寧邊區施政綱領》(1939、1941)、《晉冀魯豫邊區政府施政綱領》(1941)、《山東省人權保障條例》(1940)、《冀魯豫邊區保障人民權利暫行條例》(l 941)等。但法制教育卻非常精準地抓住了憲法性法制的核心價值,即政權的民主性和保障人權。政權的民主性體現在一方面保護大眾都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信仰、居住、遷徒與通信之自由;另一方面宣傳大眾的選舉和被選舉權;三是宣傳政權組成的“三三制”。三個方面的宣傳均將法律條文的規定提煉成非常簡練的語言。保障人權也是抗日戰爭根據地法制的特色之一,法制教育當然要將這一特色作為重要內容。各根據地的人權法規規定的人權內容較為豐富,如《山東省人權保障條例》規定了平等權,選舉、罷免、創制復決之權,居住與遷徒、言論、著作、出版、集會、結社與通訊、信仰、宗教與政治活動之自由,以及如何保障這些人權之實現。《陜甘寧邊區保障人權財權條例》還規定了對財產權的保護。盡管各根據地之人權立法內容豐富,但在法制教育中則將人權概括為平等權、選舉權、自由權、財產權等予以宣傳教育。
第二,經濟法中的減租減息。為團結包括地主、資本家在內的一切可以團結之力量形成抗日之合力,中國共產黨改變了土地革命時期沒收土地分配給農民的策略,而實行“減租減息”的土地政策,并在《晉察冀邊區目前施政綱領》(1940)、《陜甘寧邊區施政綱領》(1941)、《晉冀魯豫邊區政府施政綱領》(1941)、《對于鞏固與建設晉西北的施政綱領》(1942)、《山東省戰時施政綱領》(1944),以及土地立法中確定了“減租減息”制度。土地立法還涉及諸如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減租減息辦法等。法制教育時,教育者充分提煉該制度的核心價值,一是明確“減租減息”之目的是“借以改善農民的生活,提高農民抗日與生產的積極性”;同時“保障地主的人權,政權、地權、財權,借以聯合地主階級一致抗日”[5].二是盡管有關政策和根據地法制表述比較豐富,但教育者以“減租減息”概括這一制度,一般直接以“減租減息”為口號或標語進行法制教育。
第三,社會法中的工人勞動保護。有關勞動立法主要有施政綱領中的原則性規定,以及《晉冀魯豫邊區勞工保護暫行條例》、《陜甘寧邊區關于公營工廠工人工資標準之決定》、《晉西北工廠勞動暫行條例》等法規。這些法規涉及到勞動法的原則、勞動合同、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工資、女工保護、勞動者的權利、勞動爭議解決等各種具體的勞動制度。但勞動法的教育集中于勞動時間、勞動工資以及勞動保護這些重要的制度,一方面通過相關政策的宣傳來傳播這些制度或原則,另一方面直接宣講有關根據地法制對這些制度或原則的規定,目的在于“調節勞資雙方利益,鞏固階級團結”[1](P46)。#p#分頁標題#e#
校園法制教育平臺創建思路
法制理論教育教學平臺
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曾言:“加強法制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學習法律知識,進行法制教育,使大學生成為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不僅是大學教育的主要任務之一,也是建設法制社會的根本需求。開展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宏大、復雜而艱巨的系統工程,面對思維活躍、個性迥異的當代大學生,面對法律意識薄弱與法制觀念淡薄的大學生,開展法制教育工作大有必要。高校應通過以下途徑構建法制教育教學之平臺:利用思政課這一理論教學平臺向學生系統傳授與普及法律知識,讓學生明白依法治國的重要性。思政課不僅是對學生進行德育教育教學的主要陣地,也是對學生進行普法教育的主渠道。通過這一渠道向學生普及法律知識,講授法律理論,進行法制教育,使學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我、維護權益、做守法公民,應是思政課的重中之重。利用專業課對大學生系統講授行業專業法規,把專業教育教學與職業道德教育,技能培訓與法制教育緊密結合起來。高校開設的專業課、技術基礎課與實習實訓課,在向大學生傳授專業技能知識的同時,也擔當著提高法律素養、普及法律知識、培育守法公民之重任,肩負著培育和塑造具有健全人格與優秀法制素養的守法公民的歷史使命。通過主題班會這一途徑,開展各種形式多樣獨具特色的法制教育活動,把學生日常管理與法制教育有機地結合起來。利用學生身邊的事例進行現身說法,結合社會上發生的重大案件開展法制教育,開辟靈活多樣的法制教育新平臺,應是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徑之一。
法制實踐教育教學平臺
理論是灰色的,只有同活生生的現實生活相結合,才能煥發出無窮魅力。法制教育的目的與宗旨也是服務大學生的生活與學習,重在踐行。黨中央極為重視德育課的實踐活動,每年為大學生提供人均20元的實踐經費,這其中就包括大學生法制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一是課內法制實踐教育教學平臺。現今各高校皆開設有《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在此課程的講授中,各高校要依托課堂,開辟多種課堂法制實踐教學活動,搭建法制教育平臺,加強師生互動,從而提升大學生的法律素養,培養守法公民。這些課內法制實踐教育教學平臺及其活動主要包括:模擬法庭、法制辯論會、普法情景劇。二是校外法制實踐教育教學平臺。校外法制教育教學實踐是大學生校內法制理論教育教學及其實踐的延伸與有益補充,大學生的法制教育活動一要同校外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基地相結合,二要同校外法制教育基地相結合,依靠體驗式教育教學,使學生身臨其境,提升法律素養,培育法制精神。三是加強同地方法院合作,共建高校法制教育平臺。有條件的高校,可采取“走出去”與“請進來”兩種辦法,既可以組織學生旁聽法庭審判,也可創造條件建立流動法庭,力爭法院將法庭設在高校,以讓更多的學生進入巡回流動法庭接受法制教育,感受法律之威嚴。
二課活動法制教育教學平臺
大學生二課活動是高校教育教學的延伸,也是大學生法制教育活動的有益補充。利用獨具特色形式多樣的二課活動,構建多渠道的二課活動平臺,開展各種豐富多彩的大學生法制教育活動,寓教于樂,寓“法”于教,在歡聲笑語之中對大學生進行法制熏陶,從而提升大學生的法律素養與法制意識,應是大學生法制教育的另一個重要平臺。一是通過高校舉辦的迎新生晚會、新年晚會等各種大型文藝晚會,利用歌曲、小品、相聲、話劇等多種藝術形式,結合大學生自身生活特點,從生活中采集素材,編寫演出反映大學生生活的法制劇目,對大學生進行普法宣傳教育。二是利用各種校園廣播、電視電影、多媒體以及專欄板報,對大學生進行系統的法制教育。要把普法教育同校園文化建設結合起來,把法制教育同公寓文化建設與教室美化結合起來,營造一個積極向上的法制教育教學育人環境,使得高校法制教育深入人心,有序展開。三是以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4.26知識產權日、11.9消防日等特殊的紀念日為契機,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教學的專題宣傳與普法教育,普及大學生的法制知識,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涵養。
社會法制教育教學平臺
革命根據地法制教育啟發
土地革命時期根據地的法制教育活動
根據地法制教育是主體運用一定方法將根據地的法制傳送給大眾,影響大眾身心的活動及其過程。因此,法制教育涉及到誰教育誰接受、教育什么以及如何教育的前后邏輯相繼的三個要素,即法制教育的教育者與受教育者、教育內容和教育方法。根據地法制教育的教育者。根據地法制教育的教育者非常廣泛。從政權組織系統來說,根據1931年的《地方蘇維埃暫行組織法(草案)》的規定,鄉、市級蘇維埃、革命委員會作為最基層的政權組織,是法制教育的教育者。在軍隊系統,根據1929年《古田會議決議》的規定:“中國的紅軍是一個執行革命的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它除了打仗消滅敵人的軍事力量外,還要負擔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武裝群眾、幫助群眾建立革命政權以至建立共產黨的組織等重要的任務。”[4](P2)而具體承擔宣傳群眾、進行法制教育的組織是中國工農紅軍各級政治機關,其中最基層的黨的連支部、黨小組是直接承擔者。在紅軍中還專門設立宣傳隊,進行包括根據地法制在內的宣傳工作,如《紅軍紀律歌》中的“打土豪,分田地”等均是根據地法制的重要內容。此外,政權其他各級組織或部門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以及其他群眾性組織等,也都承擔著法制教育的責任,如選舉委員會承擔著“宣傳選舉法”的職責;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十家代表”承擔宣傳根據地法制的職責。除上述正式組織是法制教育的教育者外,有關政策和法規還明確了干部、黨員、團員、積極分子等都承擔著根據地法制教育的職責。如鄉(市)蘇維埃代表作為個體,負有將上級蘇維埃的命令、指示和法律法規傳達給其所代表的居民的職責。又如“村是基層行政單位,……其下設‘十家代表’,即每十家工農群眾選出一名代表”,代表負責“宣傳政府法令。”[5](P187)組織和個人的法制教育責任相結合,既保證根據地法制教育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完整性,又保證根據地法制教育的普及性、自我教育性、相互教育性。
根據地法制教育的受教育者———大眾。土地革命時期,雖然仍是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義革命,但大革命的失敗證明了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已不能與中國共產黨合作完成革命任務,中國共產黨只能獨立領導新民主主義革命,革命勢力之社會基礎是無產階級、農民與城市小資產階級的革命的聯盟。因此,相對于大革命時期法制教育受教育者的廣泛性,土地革命時期法制教育受教育者的范圍開始縮小。《湘鄂贛邊革命委員會革命政綱》使用“民眾”概念,其范圍限定于“工農兵”。1931年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使用“勞動群眾”、“勞苦民眾”概念,其范圍是“工人、農民、紅色戰士及一切勞苦民眾”[2](P8)。軍閥、官僚、地主、豪紳、富農及一切反革命分子,不屬于法制教育受教育者的范圍,而屬于專政對象。表面看,受教育者的范圍非常明確。而實質存在一些“邊緣人”,他們究竟是受教育者還是專政對象?不同時期曾有過爭議。在“左傾”路線時期,常常把農民中的中農、富農,城市貧民即城市中小商人與學生、游民等排除在受教育者之外。1931年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第一條對蘇維埃共和國目的的規定是“……團結廣大貧農群眾在它的周圍,以轉變到無產階級的專政。”[2](P8)而到1934年中華蘇維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修改《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時將第一條修改為:“……團結廣大貧農群眾在它的周圍,同中農鞏固的聯合,以轉變到無產階級的專政。”[2](P13)上述對受教育者范圍的確定是宏觀的,而作為受教育者的個體,在社會中存在角色差異,有的仍舊是普通民眾,有的可能成為黨員、干部、政府工作人員、積極分子等。普通民眾毫無疑問是法制教育的受教育者,但對于非普通民眾,誠如上文所言,他們還負有向普通民眾進行法制教育的責任。因此,非普通民眾具有雙重角色,既是根據地法制教育的受教育者,也是法制教育的教育者。當他們是后一種角色時,法制教育就成為典型的大眾自我教育模式。
土地革命時期根據地制定了包括《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1931、1934)、《勞動法》等在內的幾乎涉及了憲法、行政法、刑法、經濟法、民法、社會法、訴訟法等所有部門法的革命法制。面對如此豐富的根據地法制內容,斗爭形勢的嚴酷性,以及法制教育的目的是動員大眾參加革命,不可能將全部法制內容詳細地教授給作為受教育者的大眾。因此,法制教育選擇了“切合群眾的斗爭情緒”的內容,并針對不同對象確定教育的重點。主要針對勞苦民眾最關心的政治地位、土地、工酬、勞動時間、婦女地位等,重點教育《憲法大綱》及蘇維埃代表選舉法、土地法、勞動法、婚姻法、刑法,而其他的法律法規則相對較弱。在上述法制中,也主要宣傳教育法制的核心價值觀。如,土地立法不僅明確規定了沒收土地的對象、沒收范圍、對被沒收土地者的處置,而且規定了分配土地的對象、分配辦法、土地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查田等諸多具體制度。勞動立法具體規定的內容也非常豐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1931)共12章75條,規定了勞動法適用的對象、雇用手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工資、青工及童工、勞動保護、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地方組織、社會保險、勞資糾紛的解決等。有關婚姻的立法,不僅《憲法大綱》有明確規定,而且在有關婚姻法中規定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原則外,還具體規定了結婚的實質要件、形式要件、離婚、軍婚制度等。但法制教育則主要傳授反映土地法、勞動法、婚姻法核心價值觀的內容,如原川陜蘇區反映土地法的紅軍石刻標語是“打土豪分田地”,“實行土地法令”,“雇農、貧農、紅軍家屬、定要分好田,中農的土地不夠要補足,雇農要領導貧農、聯合中農加緊查田運動”。反映勞動法的標語是“實行勞動法令”,“工作八小時制度”。反映婚姻法的標語是“男女平等”,“婦女在政治上、經濟上、教育上與男子一律平等”,“實行一夫一妻制”等[6]。
根據地法制教育的主要載體。土地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先后創辦了許多報刊、雜志,出版了大量書籍,最著名的報刊當屬《紅色中華》。這些報刊、雜志均是法制教育的重要載體。但相對于大革命時期,土地革命時期最有特色的是墻壁、巖石、木板、門板等載體,以及各種培訓教育載體、群眾性的法制實施活動載體和大眾化的司法活動載體。墻壁、巖石、木板、門板是隨處可見的存在物,不易毀壞,而且公開性及持續性非常強,以此為載體進行法制教育,可對大眾施以持續且持久的影響,傳播面也非常廣。因此,受到當時教育者的重視,如福建省尤溪縣發現的當年紅軍刻在木板上的宣傳標語,其內容是:“工人增加工資,減少工作時間;……青工每日工作6小時;童工每日工作4小時。”[7]標語至今仍清晰可見。在贛南一帶的許多農村老屋的墻壁上至今還保留有大量當年的法制教育標語、漫畫。各種教育培訓活動是法制教育的特色載體之二。當時,中央根據地、地方蘇維埃政府和紅軍根據需要與可能,創辦了培養干部的學校,以及提高大眾文化水平的各種教育、培訓組織,如識字班、讀書班。這些眾多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教育機構,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根據地法制,如1932年中央人民委員會第6號命令要求,文化程度稍高的政府工作人員“要成立讀書班,以中央頒發的訓令、通令、法令、條例和《紅色中華》為教材。”[1](P220-221)又如1930年初,紅七軍在右江革命根據地恩隆縣平馬鎮舉辦一個培訓班,“宣傳土地革命政策和土地法制”,培訓內容主要有《右江蘇維埃政府土地暫行條例》和《右江蘇維埃政府共耕條例》等[8](P46)。根據地法制實施活動是法制教育的特色載體之三。根據地法制實施即法制對社會關系進行調整的活動。根據地法制實施主要是實施選舉法、蘇維埃組織法、勞動法和婚姻法等。在法律的實施過程中,不斷地向大眾宣傳根據地法制,并且嚴格執行根據地法制,“在實踐中宣傳和執行民主法令”[9](P13),使大眾分得了土地,得到八小時工作制,實現了婚姻自由,從而切身感受到根據地法制給自己生活帶來變化,當然就更深刻地理解和認同根據地法制。大眾化的司法活動是根據地法制教育的特色載體。在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的報告中提出“蘇維埃法庭的群眾化”,可以說是今天“大眾化司法”的最初表達。大眾化的司法審判主要體現為人民陪審制和公開審判制。由職工會、雇農工會、貧農團及其他群眾團體選舉產生陪審員,與司法人員一起進行案件審理。《革命法庭條例(草案)》還規定:“在未判決之前,主審應向群眾征求對該案之意見。”[10](P330)而大眾化司法審判的另一種形式是公開審判。要求審判前公開審判案件的情況,審判公開,允許群眾旁聽,甚至召開群眾大會公審。此外,還組織巡回法庭,“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依靠群眾查清案情,迅速及時地處理案件,擴大人民司法教育群眾、威懾敵人的作用。”[1](P470)大眾化的司法不僅確保大眾監督司法,更通過大眾化司法讓大眾了解根據地法制的具體規定,以及根據地法制的價值觀。上述載體的運用常常結合在一起,綜合運用。如根據1933年8月9日中央執行委員會第22號訓令的規定,對選舉法的宣傳就綜合運用了大眾傳播媒體、墻壁木板門板等特色載體、教育培訓活動載體、根據地法制實施活動載體等。#p#分頁標題#e#
根據地法制教育的表達形式。當時,根據地法制教育的表達形式多樣,主要有文字語言、口頭語言和文藝形式、美術形式等。美術形式即通過圖畫、漫畫等方式進行法制教育,現贛南一帶的農村墻壁上還可發現一些當年宣傳根據地法制的漫畫。文藝形式包括所言的“化裝宣傳”,通過戲曲、歌曲等形式宣傳根據地法制。口頭語言即通過演講、座談、談話等形式以聲音、形象等符號進行法制教育。應當說這種形式在當年應用得最多,是通過廣大共產黨員、干部、共青團員、積極分子等進行面對面的艱苦的根據地法制宣傳教育,取得巨大的成效,但由于非物化性而較少保存下史料。“文字宣傳根據革命形勢和任務的需要,適時印發宣傳資料及報刊專著,印發傳單,捷報、墨書文獻,標語口號,鏨刻標語。”[6]其中最具特色就是大量的口號、標語。由于作為受教育者的大眾普遍文化水平較低,甚至是文盲,因此,針對這種情況,不能教育根據地法制的全部內容,而應如同志所提出的要有針對性,簡潔。口號、標語簡單明了,易于傳播,而且傳播速度快,也易于大眾所接受。因此,中國共產黨和蘇維埃政府非常重視宣傳口號、標語,一方面明確規定了宣傳標語、口號。1928年《湖南省委通告》規定的宣傳口號是:“工廠歸工人管理,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沒收一切土地,分配農民耕種。”[11](P157)至今保留在贛南一帶的許多農村老屋墻壁上的標語有“實行婚姻自由,反對買賣包辦婚姻”;“反對翁姑虐待媳婦”,“廢止童養媳”[12]。另一方面對標語、口號的書寫提出規范。1929年4月紅四軍政治部134條標語的同時,特別規定了九條書寫標語的注意事項:不要寫草字、省筆字。慢一點寫,力求寫得好看,不要性急亂涂。不要寫錯,不要遺落字,……一律用筆寫上墻壁,不準偷懶改用紙貼等。1929年10月,紅四軍前委宣傳科編寫了《宣傳須知》,標語不僅被列為第一個宣傳方式,而且再次明確了標語宣傳的技術[12]。
土地革命時期根據地的法制教育對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教育的啟示
生態文明視野中的高校法制教育
摘要:建設生態文明是黨的十八大精神指示,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必然選擇。筆者在實踐教學經驗的基礎上,從開展包含生態文明內涵的法制教育、完善教育手段和構建四位一體的生態法制教育體制這三方面探討生態文明視野中的高校法制教育。
關鍵詞:高校法制教育;生態文明;教育手段
生態文明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新階段,是“物質文明、精神文明與政治文明在以自然為中介的人與人、人與社會的生態關系上的具體表現”[1];黨在十八大報告中,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可以看出生態文明建設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及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意義。生態文明的建設和發展與教育分不開。教育可以改變人們的價值觀和科學觀,從而改變人類行為。因此,教育一直承擔著倡導、傳播文明的重任,對文明發展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高校是為社會輸送人才的重要機構,在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的背景下,對大學生進行生態文明教育已成為高校重要的任務。
一、開展包含生態文明內涵的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課程是高校大學生的公共必修課。在法制教育課程中加入生態文明相關內容,是生態文明教育的重要途徑。開展生態文明教育,是法制教育跟隨時展的體現。法制教育的目的,是為了使大學生正確地處理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當下,可持續發展是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協調發展的主要內容,是生態文明教育的主題。高校法制教育以全面提高大學生的素質,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服務為目的,其必須加入生態文明教育。加入生態文明內涵的高校法制教育,主要“包括生態權利教育、生態人教育、生態正義教育、生態責任教育、生態安全教育五個方面的內容”[2]。第一,從生態人教育方面來看,主要是使大學生具備良好的生態法制素質,成為有生態法制素質的生態人。所謂生態人,就是人們在活動中,一切以追求生態利益為出發點。高校法制教育應教會大學生用法律手段保護自然環境,實現自然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第二,生態權利教育。現代法律過于強調人開發與利用自然的權利,而作為生態人,應該摒棄“人類中心主義”的觀點。高校的法制教育,應以積極的生態權利觀開展肯定自然物與非人類生命體權利的教育,如動植物具備享受清潔空氣、干凈水源的權利,自然界生物擁有的生態權利是生物獨有的,不能分配給任何國家、公民或者法人。此外,高校法制教育應讓大學生樹立生態權利意識,這是人類告別霸占自然界權利的工業文明時代走向生態文明時代的體現。第三,生態正義教育。生態正義教育,就是自覺維護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使命。高校的法制教育主要是教育大學生懂得不論國籍、種類、性別及文化水平的差異,每一個人都應自覺維護人類生活的生態系統。并且每一個人包括生物在內,都擁有享受清潔環境的平等權利。第四,生態安全教育,就是提高大學生對生態安全及人類社會生存與發展的認識,改變大學生對安全問題偏頗、習慣性的認識,使大學生全面、深刻地看待法律安全價值,激發大學生保護環境的欲望。第五,生態責任教育,使大學生提高履行生態法律責任的意識,在實踐活動中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使生態安全與生態權利得以真正實現,促進社會主義的可持續發展。
二、完善教育手段
為使生態文明教育被學生接受,提高教學效果,教師應在實踐過程中不斷豐富生態文明教育手段。我國目前的法制教育,仍然采用傳統的講授式教學方法,以理論講授為主,很少有案例分析,這不利于學生接受知識,而且也難以使學生加深對生態文明的認識。因此,我國高校可以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教育手段,引入案例式教學方法,在系統介紹生態文明的概念、基本制度與原理時,可以利用網絡手段選取一些精典的案例,指出社會中存在的環境問題與人的生存問題密切相關。也可以開展課堂討論或運用多媒體技術開展模擬教學,提高學生理解和分析問題的能力。教師應結合學生所學專業的特點介紹案列,深入淺出地普及生態文明知識,加深大學生對生態文明的認識。高校教師應拓寬教育領地,使生態法制教育從課堂延伸到課外。互聯網時代,高校可以充分利用網絡平臺開展生態文明教育。現在大多數高校都開展了法制公共課,但是課程很少,學生也不重視。高校可以利用網絡信息傳播速度快、受眾面廣的特點,利用校園網絡開展生態文明法制教育。如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學者,在校園網中開辦有關生態法制知識專欄或者講座,長期為高校師生開放。同時還可以與國內外有名的生態文化學術機構或者高校合作,開設專門的遠程教育,建立網絡生態法制教育系統。學生通過注冊賬號登記選課學習,高校教師在網上進行輔導、答疑,對于完成學業且通過考試的學生,可以頒發學業證書已示鼓勵。
青少年法制教育新媒體技術研究
【摘要】
新媒體技術相對于傳統技術而言,是一種新型技術,在青少年的成長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本論文從新媒體技術的定義出發,闡述新媒體技術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產生的正面和負面影響,分別從提高青少年自控能力、凈化新媒體環境、強化法制教育隊伍、引導合理利用新媒體等角度分析新媒體環境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對策及思路,希望對青少年的健康發展提供幫助。
【關鍵詞】
新媒體技術;青少年法制教育;影響;對策
1引言
新媒體技術相對于報紙、雜志、電視等傳統媒體而言,是一種利用移動數字技術通過網站、論壇、博客等媒介向社會提供信息的一種新型媒體技術[1],具有速度快,信息量大、互動方便等傳統媒體技術無法比擬的特點。隨著新媒體技術的飛速發展,深受青少年的喜愛,也在青少年的成長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對青少年的思想和行為產生的影響也越來越大,逐漸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
2新媒體技術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影響
高職學生法制教育有效性研究
摘要:隨著黨的十八大會議的召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已經逐漸提上黨會議的重要日程,這同時標志著我國法制時代已經來臨。高職院校的開設是為了培養實用型人才,在高職院校中開設法制教育課程可以有效的幫助學生形成良好的法制理念,這些好的法治理念可以進一步促進社會法制的發展和建設,因為大學生是社會發展未來的希望,他們良好健康的發展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前提下,縱觀目前的高職院校法制教育課程,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進行,法制教育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本文主要對當前的高職院校法制教育進行分析以及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來提高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旨在為一線工作人員提供一定的借鑒。
關鍵詞:依法治國;高職院校;法制教育;途徑;有效性
一、引言
黨十八大會議的召開,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成為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同時,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也提出“要增強全民法制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形成守法光榮違紀可恥的社會氛圍”。在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大潮中,國家也不斷重視人才的培養,高職院校是國家培養人才的重要機構,對高職院校的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十分必要。高職院校的負責人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國家法制建設的重要性以及意義,將依法治國的教育理念有效的和法制教育課程進行融合,教會學生懂法、知法、尊法,提高他們的法制教育觀念,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培養一大批優秀的人才。
二、高職學生法治教育面臨的困境
(一)高職學生法治教育的氛圍有待改善
想要提高高職學生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必須有效的結合學校、家庭、社會這三方面的教育,這三個方面和學生密切相關。縱觀現在的高職院校法制教育,仍然存在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國家應該對這些問題不斷進行改進,促進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首先,高職院校作為培養人才的重要場所,其發展較為緩慢,學校的方方面面缺乏正確的領導和規范,很多高職院校的負責人并沒有很好的落實法制教育教學,受傳統教學思想的影響,他們對法制教育并不重視,這使高職院校的法制教育只是流于形式,并沒有起到實質性的作用,校園的法制氛圍也不盡如人意。這些弊端導致院校的教師和學生很難形成正確的法制觀念。同時,受到社會上形形色色事件的影響,經常會發生一些權力大于法律的事件,給社會帶來了很不利的影響,極大的削弱了法律的可靠性和公信度,嚴重影響了高職院校法制教育的開展和實施;再者,受到家庭因素的影響,一些學生進入學校后,無人管束,從而在法制教育中家庭教育嚴重缺乏,從而進一步導致學生無法形成正確有效的法制思想。
七五普法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要求,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基于“法律七進”活動,結合本鄉實際,深入推動“法律五進”活動(進機關、學校、寺廟、村社、企業)。扎實推進法治文化建設、法治創建和法治宣傳,扎實推進“七五”普法規劃全面落實,推動形成全鄉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為建設開放、富裕、和諧、美麗新梅家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內容
1.宣傳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作為重大任務,深刻領會、準確把握系列重要講話的基本觀點、思想精髓和核心要義,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運用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要求指導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2.組織開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主題法治宣傳實踐活動。圍繞迎接黨的勝利召開,認真組織開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主題法治宣傳實踐活動。堅持把學習宣傳憲法擺在首要位置,深入宣傳憲法至上、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理念,大力宣傳憲法基本原則和內容,讓廣大干部群眾充分相信憲法,真誠信仰憲法,主動運用憲法,讓憲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深入學習宣傳以國家基本法律為主要內容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教育和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形成自覺守法、依法辦事、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習慣,為黨的的勝利召開、鄉黨委、政府工作開展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3.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宣傳《黨章》《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教育引導廣大黨員作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4.注重學習宣傳與保障和改善民生相關的法律法規。大力宣傳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安全、脫貧、社會救助和婦女兒童、老年人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和諧梅家建設;大力宣傳環境保護、資源能源節約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推動綠色梅家建設;大力宣傳國家安全、國防法律法規、公共安全和安全生產等領域的法律法規,提高全民安全意識、風險意識、預防能力和國防觀念,推動平安梅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