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文章基于2008—2020年我國31個省份的面板數據,運用面板數據回歸模型、面板門檻模型以及中介效應模型,實證檢驗了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效果和作用機制。結果表明,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產生了顯著而積極的作用,且該結論在排除了內生性問題及一系列穩健性檢驗后依然成立。同時,數字經濟的消費升級效應呈現邊際遞增的非線性特征。機制分析表明,數字經濟能夠通過增加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推動當地產業結構升級這兩種機制實現居民消費升級。異質性分析表明,數字經濟對農村地區以及東部地區居民消費升級的促進作用更加明顯。
關鍵詞:數字經濟;消費升級;收入水平;產業結構升級
0引言
在目前經濟下行壓力驟增以及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等嚴峻形勢下,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顯得尤為重要。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戰略基點在于擴大內需,黨的二十大報告中也著重強調“著力擴大內需,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事實上,在經歷了改革開放以來的高速發展后,我國已經建立起一個較為廣闊的內需市場,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然而,我國居民的消費層次卻始終處于較低水平[1]。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居民的生存型消費占比高達53%,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同期享受型消費占比甚至不足10%??梢?,在關注居民消費規模提升的同時,如何實現居民消費升級同樣迫在眉睫。以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為核心的數字經濟形態正在引起經濟環境和形式的重大變革。那么,數字經濟的發展能否驅動居民的消費升級?如果能,其作用機制如何?又是否存在區域異質性?回答上述議題,對于未來數字經濟進一步的發展和推廣、實現居民消費升級以及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都具有重要的理論及現實意義。從現有研究來看,學術界關于居民消費升級的討論主要集中于微觀和宏觀兩個層面。微觀層面分別從家庭資產、收入不平等、收入結構、信貸約束以及年齡結構等方面探討其與居民消費升級之間的關系[2—6];宏觀層面分別從產業結構升級、數字金融、貿易自由化、市場一體化以及社會保障等方面探討其與居民消費升級之間的關系[7—11]。近年來,隨著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新業態層出不窮。不僅打破了傳統的經濟模式,還突破了空間貿易壁壘限制,深刻地改變了居民的消費偏好和消費習慣。最新研究也開始關注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馬香品(2020)[12]認為數字經濟帶來了新的生產方式,催生了更高品質、更高性價比、更個性化、更多元化的產品和服務,促進了居民消費升級。高波和袁徽文(2022)[13]則認為,數字經濟主要通過增加收入、產業創新、商業模式創新、供需匹配、消費回流和產業鏈重構等機制驅動消費升級。此外,還有學者以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數字經濟的子集為切入點,考察其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均得出了較為積極的研究結論[14,15]。通過文獻梳理可以發現,已有研究成果為本文提供了大量的理論支撐和思路借鑒,但遺憾的是雖然探討居民消費升級方面的文獻較為豐富,但是直接以數字經濟發展為切入點探討居民消費升級問題的文獻還較為缺乏,且僅有的相關文獻普遍停留在理論層面,不僅缺乏經驗證據支撐,而且也沒有明確數字經濟影響居民消費升級的作用機制?;诖?,本文采用2008—2020年我國31個省份的面板數據,實證考察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效果以及存在的作用機制,并充分考慮了可能存在的非線性特征和異質性問題。在研究視角上,從近年來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現實出發,為促進居民消費升級提供新的思路,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在研究內容上,結合數字經濟發展所引起的經濟社會變革,分別從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兩個視角分析和驗證數字經濟驅動居民消費升級的內在機制,探明數字經濟發揮作用的路徑。在研究方法上,首先,利用面板數據回歸模型,在控制了時間和地區固定效應的基礎上,實證檢驗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效果;其次,利用面板門檻模型實證檢驗數字經濟影響居民消費升級的非線性特征;最后,利用中介效應模型實證檢驗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作用機制。
1理論分析和研究假設
作為一種全新的經濟形態,數字經濟為居民消費升級賦予了新的活力[12]。數字經濟不僅可以改變居民的消費方式,而且能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借助對產業鏈、供應鏈的重新塑造,充分釋放數字經濟的優勢,驅動居民消費升級。具體而言,第一,數字經濟促使消費方式由線下向線上轉變。通過網絡協同、平臺支撐形成平臺經濟,推動網絡消費逐漸完善。消費者可以不受任何時間、任何地域限制地進行消費活動,如線上教育、在線問診等,豐富了居民高層次消費方面的需求。第二,數字經濟和網絡貿易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去掉了中間層,徹底實現生產、流通、銷售和消費的一體化,大大降低了信息搜尋成本。同時降低了各種消費品的價格,尤其是高層次消費品的價格,在一定程度上放寬了消費者的預算約束。第三,中國長時期的高速增長導致居民的消費習慣和消費觀念普遍滯后于當前經濟發展的現實。而在數字經濟時代,居民的消費行為存在明顯的“示范效應”,并且互聯網和信息技術的普及更加強化了這一效應。消費習慣和消費觀念的轉變提升了居民對服務型消費的需求。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設:假設1:數字經濟能夠推動居民消費升級。凱恩斯的絕對消費理論認為,收入是消費的決定因素。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同樣是促進居民消費升級的內生動力[14]。而數字經濟可以通過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從而實現消費升級。一方面,伴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新興行業和商業模式不斷涌現,社會的創業、就業環境大幅改善,信息技術降低了工作的搜尋成本,提高了勞動者職位選擇的匹配效率;另一方面,數字技術提升了生產力水平,提高了生產經營效率,增加了人力資本回報率,進而給勞動者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增加了居民的工資性收入[16]。此外,數字經濟的發展推動了傳統金融行業和保險行業的數字化轉型,不僅大幅提高了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和便利性,豐富了居民的資產配置組合,而且還通過不斷普及的保險服務減少了居民在面臨風險時的財富損失,改善了居民的非工資性收入。根據恩格爾定律,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食品消費占比將逐漸下降,居民的消費結構開始實現優化升級。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設:假設2:數字經濟能夠通過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促進居民消費升級。馬克思的消費理論認為,生產與消費相輔相成,生產不僅能決定消費的對象、方式、質量和水平,還能為消費創造動力。因此,從生產入手推動產業結構升級才能夠填補居民消費領域中的供給缺口,豐富居民對高層次消費的需求[7]。而數字經濟可以通過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從而實現居民消費升級。一方面,信息化和互聯網技術提高了生產要素的配置效率,不斷催生出新業態、新模式,傳統生產方式與信息技術的融合能夠促進企業不斷進行創新,從而推動整個產業優化升級;另一方面,數字經濟的共享模式實現了傳統服務的精確匹配,提升了傳統服務業的專業化和精準化程度。產業結構的升級以及經濟模式的改變為居民提供了豐富的信息產品資源和各種類型的實體經濟產品,改變了以往低端供給過剩、高端供給不足的矛盾,使得消費者多元化、個性化的需求得到滿足。消費者自我實現的程度在加深,消費者對于吃穿等物質需求的欲望逐漸下降,取而代之的是精神層面的給養?;诖?,本文提出如下假設:假設3:數字經濟能夠通過推動產業結構升級促進居民消費升級。
2研究設計
2.1模型設定
首先,為考察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本文采用面板數據回歸模型作為基準回歸模型進行探究。具體的模型形式如下,其中,CUit表示居民消費升級;i表示地區;t表示年份;Digit表示數字經濟;X表示一系列控制變量;μi表示地區固定效應;δt表示時間固定效應;εit表示隨機誤差項。在基準回歸模型中,本文主要關心系數α1,其表示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效果。其次,為考察數字經濟與居民消費升級可能存在的非線性關系,本文引入面板門檻模型進行探討。面板門檻模型的門檻值由樣本數據內生決定,既不需要給定非線性模型的方程,也不需要外生給定門檻值。相較于需要準確給出非線性方程的其他非線性模型,面板門檻模型更加簡單和有效。其中,I(·)是一個指示性函數,當括號內的不等式成立時,函數值為1,反之則為0;q表示門檻變量;τ表示門檻值。其他符號含義同式(1)。最后,為進一步考察數字經濟影響居民消費升級的作用機制,本文借鑒Baron和Kenny(1987)[17]的研究方法,采用中介效應模型進行驗證,即在式(1)的基礎上構建中介效應模型。其中,Media表示中介變量,包括居民收入水平和產業結構升級。在該模型中,本文主要關心系數φ1和γ1,φ1表示數字經濟對中介變量的影響效果;γ1表示在加入中介變量后,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效果。其他變量解釋同式(1)。
2.2變量說明
(1)被解釋變量:居民消費升級(CU)。一般指的是居民消費結構的升級,主要表現為居民消費結構從生存型消費向發展及享受型消費轉變、從物質型消費向服務型消費轉變。已有文獻對消費升級的衡量方法主要包括三類:其一是直接使用恩格爾系數,即食品支出占總支出的比重來衡量,恩格爾系數下降意味著居民消費升級。該方法單純以食品支出占比表示,并不能全面反映消費升級的狀態。其二是對不同的消費類型進行賦權,通過計算得出一個消費升級的綜合指數。該方法雖然全面,但依靠賦權的做法主觀性太強。其三是采用分項消費支出占比來衡量居民消費升級。根據本文的研究目標,借鑒齊紅倩和劉巖(2020)[6]的做法,采用發展及享受型消費支出在總體消費中的相對比重來衡量居民消費升級。具體包括交通通信、醫療保健、文化教育、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等消費類型。在穩健性檢驗中,還將引入其他衡量方法以確保實證結果的穩健性。(2)核心解釋變量:數字經濟(Dig)。既有研究對于數字經濟指標的構建和測度種類繁多,但尚未形成共識性結論。通過對相關文獻的梳理可以發現,目前對于省域數字經濟測度比較有代表性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類:一是《2019年中國數字經濟發展指數白皮書》從數字經濟的基礎指標、產業指標、融合指標及環境指標四個方面對數字經濟進行衡量;二是劉軍等(2020)[18]從信息化發展、互聯網發展以及數字交易發展三個維度出發,構建數字經濟綜合指標評價體系;三是楊慧梅和江璐(2021)[19]從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兩個維度構建數字經濟的綜合指標體系。不難發現,不同學者所采用的不同測算方法都與其研究主題緊密相關。因此,考慮到數字經濟的多維屬性以及本文居民消費升級的研究主題,從科學性、合理性以及可獲取性等原則出發,借鑒劉軍等(2020)[18]的方法,從信息化發展、互聯網發展以及數字交易發展這三個與居民家庭經濟聯系較為密切的維度出發,構建數字經濟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在計算上,本文仍然參考劉軍等(2020)[18]的計算方法:首先采用線性無量綱化方法中的閾值法進行數據標準化處理;其次,參考納斯達克生物科技指數(NBI)的權重確定方法進行賦權;最后,采用線性加權的方法計算數字經濟發展指數。具體的指標和權重如表1所示。(3)中介變量。根據前文分析,數字經濟主要通過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從而實現居民消費升級,因此選取居民收入水平和產業結構升級作為中介變量。其中,居民收入水平(Income)直接采用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來衡量;產業結構升級(Uis)采用第三產業增加值和第二產業增加值之比來衡量。(4)控制變量。為避免因遺漏變量而產生的估計偏誤,借鑒相關文獻的做法[6—10],選取如下控制變量:家庭規模(Size)采用平均家庭戶規模衡量;受教育程度(Edu)采用每萬人中大專及以上人口占比衡量;少兒撫養比(Child)采用14歲以下少年兒童人口占比衡量;老年撫養比(Elder)采用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衡量;經濟發展水平(Pgdp)采用人均GDP的對數衡量;市場化程度(Mar)采用私有部門職工人數占當地從業人員總數的比重衡量;社會保障水平(Sec)采用社保體系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占總人口的比重衡量;城鎮化水平(Urb)采用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衡量。
2.3數據來源
根據本文的研究目標,采用2008—2020年我國31個省份(不含港澳臺)的面板數據作為研究樣本,所有數據來自歷年《中國統計年鑒》、各地區統計年鑒以及各地區統計局官方網站公布的數據等。在實證分析前,對樣本數據做了如下處理:首先,采用趨勢遞推法對數據的缺失值進行填補;其次,進行了方差膨脹因子(VIF)檢驗,并且結果表明VIF值均小于10,排除了多重共線性問題。
3實證分析
3.1基準回歸分析
下頁表3報告了數字經濟影響居民消費升級的回歸結果。觀察回歸結果可知,從本文最為關心的核心解釋變量來看,數字經濟的回歸系數均為正值且始終沒有發生根本性變化,并且至少在5%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初步證實了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存在促進作用,支持了假設1。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依托于互聯網技術的數字經濟具有支付便捷、成本較低的優勢,可以滿足的人們各種個性化的消費需求,極大地刺激了居民的“享樂消費”和“沖動消費”;另一方面,傳統的服務型消費借助數字經濟的紅利開始由線下向線上轉變,居民越來越重視消費體驗和消費過程評價。從控制變量的估計結果來看,除了家庭規模和少兒撫養比的回歸系數為負之外,其他控制變量的回歸系數都顯著為正,符合經濟學意義,并且也與大多數學者的研究結論一致。
3.2面板門檻模型的回歸分析
為考察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是否存在非線性影響,本文采用面板門檻模型,以數字經濟為門檻變量,探究當數字經濟發展水平處于不同區間時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門檻效應分析主要包含兩個關鍵步驟:一是確定合理的門檻估計值;二是對確定的門檻估計值的顯著性進行檢驗。為了確定門檻值,本文利用Bootstrap法通過反復抽樣300次得出檢驗統計量對應的P值,以判斷是否存在著門檻效應。由表4的結果可知,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通過了雙重門檻的顯著性檢驗,且三重門檻值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也就是說,數字經濟影響居民消費升級的效應屬于雙重門檻效應,兩個門檻值分別為2.4912和5.9107。根據表5面板門檻模型的估計結果可知,當數字經濟發展水平低于門檻值2.4912時,雖然數字經濟的回歸系數為正但并未通過顯著性檢驗。當數字經濟發展水平介于門檻值2.4912和5.9107之間時,數字經濟的回歸系數為正且通過了顯著性檢驗。當數字經濟發展水平超過門檻值5.9107時,數字經濟的回歸系數仍顯著為正,且數值明顯增大??梢姡S著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促進效應表現出了顯著的正向且邊際遞增的非線性特征。數字經濟在初期并沒有對居民消費升級造成明顯影響,隨著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到達一定程度,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促進作用開始顯現,并且隨著數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其對居民消費升級的推動效應愈發強烈,呈現邊際遞增的特征。
3.3穩健性檢驗與內生性討論
為進一步確保前文實證回歸結果是可靠的,本文還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穩健性檢驗:第一,更換被解釋變量。賦予居民不同類型消費支出不同的權重,具體而言,生存型消費的權重較小,而發展及享受型消費的權重較大,最終將基于權重系數加權得到的綜合指數作為消費升級的代理變量,該指標的數值越大,說明居民消費升級越明顯。重新進行回歸后的結果見表6列(1)。結果顯示,更換被解釋變量后的結果與前文實證結果基本一致,表明前文的研究結果是穩健的。第二,剔除極端值。為避免存在極端異常值而可能導致回歸結果產生誤差,本文采用Winsorize方法對本文的被解釋變量進行1%分位及99%分位的縮尾處理。剔除極端值后的回歸結果見表6列(2),回歸結果與前文實證結果基本一致,說明前文的研究結果是穩健的。第三,更換解釋變量??紤]到本文使用的數字經濟是由不同維度測算而來的綜合性指標,因此,將數字經濟的一級指標信息化發展、互聯網發展以及數字交易發展分別作為數字經濟的代理變量進行回歸,回歸結果見表6列(3)至(5)。結果顯示與本文所測算的數字經濟綜合指數為核心解釋變量的結果相差不大,證實了本文研究結果相當穩健。為避免由于反向因果或遺漏變量產生的內生性問題導致實證結果出現估計偏差,本文采用工具變量法緩解內生性影響,以便更好地識別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凈效應。本文借鑒趙濤等(2020)[20]的研究方法,采用上年全國互聯網用戶數分別與1984年各地區每萬人電話機數量構造交互項,作為地區數字經濟的工具變量,通過兩階段最小二乘法進行回歸,回歸結果見表6列(6)?;貧w結果表明,在考慮了內生性問題之后,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促進作用仍然成立。
3.4影響機制分析
根據前文的分析,為進一步驗證數字經濟是否可以通過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推動當地產業結構升級從而促進居民消費升級,利用中介效應模型分別進行實證分析,回歸結果見表7。表7列(1)和列(2)報告了以居民收入水平為中介變量的回歸結果,由列(1)可知數字經濟的回歸系數為正,意味著數字經濟發展提升了居民收入水平。列(2)顯示,在加入中介變量居民收入水平后,數字經濟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回歸系數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但與基準模型的結果相比,回歸系數有所下降,表明居民收入水平在數字經濟推動居民消費升級的過程中存在部分中介效應,支持了假設2。表7列(3)和列(4)報告了以產業結構升級為中介變量的回歸結果,由列(3)可知數字經濟的回歸系數為正,意味著數字經濟發展能夠推動當地的產業結構升級。列(4)顯示,在加入中介變量產業結構升級之后,數字經濟與產業結構升級的回歸系數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且數字經濟的回歸系數與基準模型的結果相比同樣有所下降,表明產業結構升級在數字經濟推動居民消費升級的過程中存在部分中介效應,支持了假設3。
3.5異質性分析
(1)城鄉異質性。城鄉二元結構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城鄉數字鴻溝問題歷來都備受關注。為考察城鄉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異質性,本文進一步將樣本分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兩類進行回歸。結果如表8列(1)和列(2)所示??梢园l現,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數字經濟均對其消費升級存在積極作用,但是相較于城鎮居民,數字經濟的發展對農村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效應更強。這意味著數字經濟不僅能促進居民消費升級,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小長期以來的城鄉消費結構方面的差距。可能的原因是,數字經濟在農村地區發展的過程中,一系列借助互聯網和數字技術的消費方式和行為逐漸推廣,極大地豐富了農村居民的消費品種類和多元化需求,在釋放了農村居民消費潛力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消費內容和質量,從而實現了消費升級。而對于城鎮居民而言,無論是其消費資源的豐富程度,還是長期以來的消費層次,都普遍高于農村居民,數字經濟發展促進消費升級的效應有限。因此,數字經濟對農村居民消費升級的效應要顯著大于對城鎮居民的效應。(2)區域異質性。區域差距同樣是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結構性問題。為進一步考察數字經濟影響居民消費升級的地區差異,將總樣本分為東、中、西三大地區分別進行回歸?;貧w結果見表8列(3)至列(5)。根據回歸結果可以發現,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與地區經濟發展水平關系密切。雖然總體上看,在不同地區數字經濟發展都能帶動當地居民消費升級,但奇怪的是這種促進效應卻從東部地區向西部地區遞減。從理論上來看,中西部地區數字經濟發展水平遠遠落后于東部地區,因此,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邊際效應理應更加強烈,然而實證結果卻與此相悖。針對這一問題,本文將所有類型消費支出占比作為被解釋變量再次進行了回歸(結果略),結果顯示,數字經濟對中西部地區居民的食品和衣著等生存型消費的促進作用遠高于東部地區。由于中西部地區居民的消費類型仍然以生存型消費為主,數字經濟的發展主要促進了其維持基本生活需求的消費類型,而對于消費升級的促進作用有限。
4結論和建議
本文基于2008—2020年我國31個省份的面板數據,分別采用面板數據回歸模型、面板門檻模型以及中介效應模型,實證探討了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影響效果以及作用機制。研究發現:第一,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并且在排除了內生性問題以及一系列穩健性檢驗之后,該結論依然穩健。同時,數字經濟在跨越了一定的門檻值后對居民消費升級的促進作用呈現明顯的邊際遞增的非線性特征。第二,機制檢驗結果表明,數字經濟可以通過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推動當地產業結構升級促進居民消費升級。第三,數字經濟對居民消費升級的促進作用呈現顯著的城鄉和地區差異,結果顯示,數字經濟對農村居民及東部地區居民消費升級的促進作用更加明顯。根據上述研究結論,本文提出以下建議:第一,加快推進數字化和智能化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互聯網的投資力度,尤其是加強5G、物聯網、人工智能以及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研發應用,為數字經濟的發展提供基礎保障。重視推動數字經濟與居民家庭經濟活動融合,重塑傳統消費場景,引導居民消費觀念和消費習慣變革,鞏固數字經濟帶來的消費模式的紅利優勢,不斷推進居民消費升級。第二,圍繞數字技術,大力培育數字化的新興行業和商業模式,借助數字產業化改善社會的創業、就業環境,在推動產業結構升級的同時,也能顯著提高當地的居民收入水平,助力居民消費升級。第三,穩步推動農村地區的數字經濟配套設施建設,充分利用數字經濟為居民消費升級帶來的機遇。同時,還應該重視數字經濟對中西部地區居民基本消費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實現數字經濟在地區之間的協調發展,不斷消除數字鴻溝。
參考文獻:
[1]唐琦,夏慶杰,李實.中國城市居民家庭的消費結構分析:1995—2013[J].經濟研究,2018,53(2).
[2]賈憲軍.家庭金融資產結構對居民消費升級影響的實證[J].統計與決策,2020,(18).
[3]劉悅,陳雅坤,李兵.收入不平等對消費升級的影響——基于奢侈品消費的跨國分析[J].經濟科學,2019,(6).
[4]張冀,張彥澤,曹楊.優化家庭收入結構能促進消費升級嗎?[J].經濟與管理研究,2021,42(7).
[5]蔡棟梁,王聰,邱黎源.信貸約束對農戶消費結構優化的影響研究——基于中國家庭金融調查數據的實證分析[J].農業技術經濟,2020,(3).
[6]齊紅倩,劉巖.人口年齡結構變動與居民家庭消費升級——基于CFPS數據的實證研究[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20,30(12).
[7]張紅鳳,黃璐.產業結構升級與家庭消費升級——基于CHIP微觀數據的經驗分析[J].當代經濟科學,2022,44(6).
[8]楊偉明,粟麟,孫瑞立,等.數字金融是否促進了消費升級?——基于面板數據的證據[J].國際金融研究,2021,(4).
[9]鄭文清,李瑋瑋,魯訓法.貿易自由化與居民消費升級的實證檢驗[J].統計與決策,2022,(7).
[10]黃賾琳,秦淑悅.市場一體化對消費升級的影響——基于“量”與“質”的雙重考察[J].中國人口科學,2021,(5).
[11]魏勇.社會保障、收入門檻與城鎮居民消費升級[J].社會保障評論,2017,1(4).
[12]馬香品.數字經濟時代的居民消費變革:趨勢、特征、機理與模式[J].財經科學,2020,(1).
[13]高波,袁徽文.雙循環格局下數字經濟驅動消費升級的機制和路徑[J].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22,(2).
[14]杜丹清.互聯網助推消費升級的動力機制研究[J].經濟學家,2017,(3).
[15]師博.人工智能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機理詮釋[J].改革,2020,(1).
[16]戚聿東,劉翠花,丁述磊.數字經濟發展、就業結構優化與就業質量提升[J].經濟學動態,2020,(11).
[17]BaronRM,KennyDA.TheModerator-mediatorVariableDistinc?tioninSocialPsychologicalResearch:Conceptual,Strategic,andSta?tisticalConsiderations[J].JournalofPersonalityandSocialPsycholo?gy,1987,51(6).
[18]劉軍,楊淵鋆,張三峰.中國數字經濟測度與驅動因素研究[J].上海經濟研究,2020,(6).
[19]楊慧梅,江璐.數字經濟、空間效應與全要素生產率[J].統計研究,2021,38(4).
[20]趙濤,張智,梁上坤.數字經濟、創業活躍度與高質量發展——來自中國城市的經驗證據[J].管理世界,2020,36(10).
作者:張馳 王滿倉 單位: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