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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數字經濟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后的重要經濟形態,是以數據資源為關鍵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為主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融合應用、全要素數字化轉型為重要推動力,促進公平與效率更加統一的新經濟形態。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布的《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白皮書(2021年)》顯示,2020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39.2萬億元人民幣,占同期GDP的38.6%;同期數字經濟增速是GDP增速的7.1倍。作為我國經濟發展中最為活躍的領域,數字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各領域不斷加快、加深融合,特別是為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數字信息技術在廣大農村廣泛應用,助推農村電商蓬勃發展。商務部大數據監測顯示,2021年我國農村網絡零售額達2.05萬億元,比上年增長11.3%,增速加快2.4%,全國農產品網絡零售額達4221億元,同比增長2.8%。在眾多農村經濟產業中,農村電商已成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的新亮點,在重塑產業結構、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研究數字經濟對農村電商的影響效應對推進數字鄉村建設和實現共同富裕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隨著數字經濟和農村電商逐步融入人們的現實生活,與此相關的學術研究也逐漸多元化。現有文獻關注了數字經濟對城市高質量發展[1]、中國對外貿易發展[2]、中國制造業發展[3]、城鄉居民收入差距[4]、跨境電商規則升級[5]等的影響機制與促進效應。也有文獻關注了數字經濟對農村經濟的影響,如陳一明(2021)研究了數字經濟與鄉村產業融合發展機制[6];沈費偉(2021)闡釋了數字鄉村內生發展邏輯[7]。關于農村電商的研究,董坤祥等(2016)以遂昌、沙集兩種典型農村電商集群發展模式為例,分析了農村電商發展的阻礙因素,并給出了對策建議[8];史修松等(2017)基于對江蘇淘寶村的調查,研究了農村電商產業集群發展模式與空間差異性[9];汪興東(2020)評估了70項農村電商上行扶持政策文件的政策效應[10]。這些研究成果為本文提供了有益的借鑒與參考,但尚不能回答數字經濟對我國農村電商發展的促進效應究竟如何、數字經濟對農村電商發展的促進效應是否具有空間異質性。在實現共同富裕長遠目標背景下,研究數字經濟對農村電商的影響效應有助于充分釋放“數字紅利”、帶動農村地區居民創業增收,有效推動農村產業數字化轉型。因此,本研究擬利用2013—2020年中國省際面板數據,以數字經濟為核心解釋變量,運用雙重固定效應回歸模型實證測度數字經濟對我國農村電商的整體影響效應和區域異質性,為進一步促進我國農村電商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提供理論參考和政策建議。
二、數字經濟促進農村電商發展的理論機制
(一)數字經濟夯實農業基礎,促進農村電商產品供給不斷優化
數字經濟憑借數字虛擬空間,促進數據、技術、管理、知識要素與傳統土地、勞動力要素相互耦合,為人才、土地、資本等各種資源要素自由流動、加速流轉以及平等交換提供新平臺,進而喚醒鄉村沉睡資源,激活農業附加價值[11];其次,數字信息技術促進農村產業之間的連接,構建出相互協作、綜合協調、多元共進的產業結構體系,使得農村地區的要素資源供給能力突破生產可能性邊界,原有生產要素重組創新,形成新的生產要素,進一步實現鄉村跨域式流通[12];此外,農村電商作為農產品實體經濟的數字化表征,在其信息流轉與產業運營過程中,數字經濟搭建起公開透明的信息交易平臺,提供了大數據收集、分析和處理的條件,從而促進農產品供給結構轉型和資源配置優化。
(二)數字經濟打破信息壁壘,促進農村電商交易主體快速匹配
數字經濟衍生出的網絡購銷平臺能夠精準對接供需信息,切實解決小農戶“賣難”“賣差”的困擾。一方面,數字技術實現了傳統信息的數字化轉換,能夠改變農產品流通的傳遞方式。同時,依托寬帶、光纖等網絡基礎設施進一步跨時空傳遞即時互動、零邊際成本的數字化信息,并通過互聯網平臺實現歸一化儲存,將全國各地的資源有機整合,憑借信息在虛擬空間的自由流動性,實現農產品與多樣化市場零距離、零障礙的高效匹配[13]。另一方面,基于不同種類的網絡購銷平臺,一些創新性高、備受消費者喜愛的產品廠家,通過線上平臺能夠迅速被其他潛在合作商家所熟知,更易以較低的成本擴大上下游產品的相關生產與服務。同時,與之相配套的線下物料配送也得到了快速發展,使得線上銷售的產品能夠迅速配送到消費者手中,有效提升產品供應規模。
(三)數字經濟降低交易成本,促進農村電商交易規模持續擴大
數字經濟因其信息傳遞便利性,能夠減少農產品交易的“鞋底成本”,打破產品上下行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拓寬數字經濟的信息優勢覆蓋面,推動農村電商交易規模持續擴大。數字經濟催生的農產品網絡銷售平臺,如淘寶、京東、拼多多等,將過去農產品流通過程中的農戶、中間批發商、經銷商等連接起來,打破多環節、高成本的流通模式,使得市場信息能快速準確地傳達到各個節點[14],有效解決了農產品傳統流通方式中信息獲取難、信息傳遞慢、運輸成本高的問題。此外,數字技術與普惠金融的結合可以為農戶及時提供理財、應急貸款、農業保險、教育基金等金融服務,整合農戶“零散化資金”,增加額外收益,增強抵御金融風險能力,降低融資成本,保障農村電商資金供給,持續擴大農村電商生產規模。
(四)數字經濟創新消費模式,促進農村電商消費需求不斷增加
數字化時代背景下,互聯網、電商平臺等消費渠道的多元化引發消費者需求的多元化,傳統的標準化和批量化生產模式受到消費者個性化需求的挑戰,小眾需求被收集反饋成為新產品研發決策依據,客觀上形成了消費者全過程參與的新生產和消費方式。數字經濟有利于擴大消費者市場,提高消費質量和水平,引發新的消費熱點,為生產和消費創造動力。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數字技術可以為居民提供基于網絡的消費信貸,釋放居民消費潛力,緩解消費者流動性約束,提高網絡便利化服務水平,使得農村居民生活方式便捷化、消費體驗多樣化[15]。
三、模型構建
(一)模型選擇
為實證檢驗數字經濟對我國農村電商發展的影響效應,本文采用雙重固定效應模型進行探究。數字經濟影響農村電商發展的因素眾多,不僅包括可觀測到的數字經濟發展水平、農村居民收入水平等,也包括發展理念、消費意愿等不可觀測因素。采用雙重固定效應面板數據模型可以降低不可觀測性因素對農村電商發展的影響,進而提升模型整體的估計效果。具體模型如下012contro litititiiit Ecommerce deco(1)其中,Ecommerceit為i省份t年農村電商發展水平,用各省(區、市)淘寶村①?數量衡量;decoit為i省份t年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用數字經濟發展總指數衡量,實證過程中涵蓋數字經濟基礎dbasit、數字經濟應用dappit和數字經濟創新dcreit三個維度,并分別進行回歸;controlit為控制變量合集,包括農村居民消費水平、農村人力資本水平、政府財政支持水平、農村物流運輸水平等4個具體指標;?0為截距項,?1為數字經濟對農村電商的擬合系數,?2為控制變量的擬合系數,?i為個體固定效應,?i為時間固定效應,?it為隨機擾動項。
(二)變量說明
1.被解釋變量。本文的被解釋變量是農村電商發展水平,用各省(區、市)淘寶村數量(tb_vil)衡量。2009—2012年,農村電商處于發展初期,電商技術和時機等各方面尚未成熟,各地淘寶村數量基本無變化;自2013年以來,由于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淘寶村在全國范圍內擴張趨勢逐漸增強。因此,本研究以2013年為起點,用淘寶村數量作為衡量各地農村電商發展水平的指標。
2.解釋變量。本文的解釋變量是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用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總指數(deco)及數字經濟基礎水平(dbas)、數字經濟應用水平(dapp)、數字經濟創新水平(dcre)三個維度同時作為量化指標。基于《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白皮書》(2020)②對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具體要求,借鑒蔡知整等(2021)[16]的研究成果,從數字經濟基礎、數字經濟應用和數字經濟創新三個維度構建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其中,數字經濟基礎是指數字經濟應用的基礎設施,是農村電商發展的基本保障。本文選取互聯網寬帶端口數、移動電話戶數、固定電話戶數、軟件業務收入、電信業務量共5個正向指標綜合衡量數字經濟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數字經濟應用是指數字技術在經濟發展中的實質體現,反映數字技術在實體經濟中的滲透深度與覆蓋廣度。本文選取有電子商務交易的企業數、企業網站數、電子商務銷售額、電子商務采購額、快遞業務收入這5個正向指標綜合衡量數字經濟應用水平。數字經濟創新是開展數字經濟應用的技術支撐,是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的核心動力。本文選取R&D人員全時當量、R&D經費、企業專利情況、技術市場交易額、新產品銷售收入5個正向指標綜合衡量數字經濟創新水平。本文參考王凱等(2020)[17]的研究成果,采用客觀賦權法中的熵值法對各指標進行賦權,以增強測算結果的可靠性。在計算出數字經濟發展水平三個子系統指標權重的基礎上,進一步測算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總指數(deco),測算結果見表2。
3.控制變量。(1)農村居民收入水平(outc)用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衡量。農村居民消費支出能夠反映農村居民的實際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農村居民收入增長后,可以購置手機、電腦、攝像機等設備,更加有利于農村電商經營規模的擴大。(2)農村人力資本水平(sch)用鄉村初中學校數量衡量。鄉村初中學校數量越多,說明農村居民受教育機會越多,從而越容易掌握開展農村電商經營活動所必須的基本技能,越有利于農村電商的可持續發展。(3)政府財政支持水平(gov)用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中“農林水”支出衡量。一般認為,政府財政支持水平越高,越有可能改善農村流通基礎設施、農村電商公共服務體系以及農村電子商務培訓等。但也有學者提出,地方政府財政支出往往對溢出性不高的農村地區投資偏好較弱,且更偏向于基礎設施建設等績效較為明顯的生產性領域,對農村電商發展的促進作用不明顯,甚至產生負面影響[18]。(4)農村物流運輸水平(len)用郵路總長度中農村投遞線路長度衡量。農村地區遠離城市布局相對分散,貨物收發多有不便。不斷提升的農村物流運輸水平,能顯著改善農村電商發展的物流配送條件,降低物流成本。
(三)數據來源
從數據的可獲得性與完整性原則出發,本文選取2013—2020年除港澳臺地區及西藏以外我國的28個省(區、市)(內蒙古、青海在研究范圍內無數據)作為研究對象。研究數據來自歷年《中國統計年鑒》、《中國農村統計年鑒》、EPS數據庫、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以及阿里研究院,部分缺失值采用插值法進行補充。為避免偽回歸,在不改變時間序列性及相關性的前提下,對各省淘寶村數量、農村居民收入水平、農村人力資本水平、政府財政支持水平、農村物流運輸水平進行取對數處理,以獲得平穩數據;對數字經濟發展總指數及3個子系統指數進行數據標準化處理。
四、實證結果
(一)核心解釋變量的測算結果
基于熵值法,測算出2013—2020年我國28個省(區、市)的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具體結果見表3和表4。結果顯示,2013年,我國廣東、江蘇和浙江的數字經濟發展水平較高;海南、寧夏和青海的數字經濟發展水平較為靠后。2013—2020年間我國28個省(區、市)的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呈現整體大幅上升態勢,其中,江西、海南、寧夏增勢迅猛,增長率分別為247.03%、266.96%和307.52%。廣東、江蘇和浙江等多數東部地區省份地理位置相對優越,經濟發展基礎更好,商品貿易發達,數字經濟基礎設施更為完善,數字經濟應用相對廣泛,數字經濟技術創新更加活躍,因此,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更高。綜上,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呈現由東部沿海向西部內陸逐級遞減的空間分布特征。
(二)整體影響效應的基準回歸結果
基于stata15.1軟件環境,實證研究得到數字經濟對我國農村電商發展的整體影響效應。(1)列結果表明在不加入任何控制變量情況下,數字經濟發展總指數每提高1個單位,農村電商發展水平就相應提高0.983個單位,在1%的水平上顯著為正。第(2)列加入控制變量后,數字經濟總體發展水平對農村電商的影響效應仍在1%的水平上顯著。表5第(3)~(5)列中詳細考察了數字經濟三個構成維度對農村電商發展的影響效應,結果表明數字經濟基礎、數字經濟應用及數字經濟創新三個維度均能正向促進農村電商發展,其影響系數分別為1.183、0.912和1.121,且在1%的水平上顯著。其中,數字經濟基礎維度對農村電商的促進作用最強。這是因為隨著“數字中國”理念的提出,數字基礎設施逐漸在農村地區推廣普及,為農村電商提供了強有力的互聯網大數據平臺和網絡基礎設施,進一步助力農村電商高效發展。整體回歸結果表明,無論是數字經濟總指數還是數字經濟三個不同的構成維度都能夠正向促進農村電商發展。從各個控制變量看,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和農村人力資本水平的影響效應均顯著為正,說明兩個變量均正向促進農村電商的發展,這與預期結果一致。政府財政支持水平的影響效應系數為負,這可能是因為一般財政支出中“農林水”支出數據無法準確分離出“農業”這一單項,且我國對于農業發展的財政支持一般用于實體經濟,農村電商尚未成為財政政策重點扶持的對象,因此政府財政支持對農村電商的影響效應為負。農村物流運輸水平的影響效應為負,可能原因在于我國西北及西南地區因疆域廣闊和地勢險要,使得農村地區物流運輸線路的修建和完善存在一定困難,電商銷售產品難以上行下達,從而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農村電商發展。
(三)穩健性檢驗
1.內生性問題。農村電商作為農村產業數字化表征,是數字經濟在農村實踐的多元化表現形式之一,二者或存在內生性問題和反向因果問題,本文從兩個方面闡明可能存在的內生性問題。第一,二者指標數據來源和統計層面不同。數字經濟發展指數由不同維度的多種指標根據熵值法綜合測算得來,而反映農村電商發展的淘寶村數量來源于阿里研究院,二者來自不同的數據庫;數字經濟發展水平是全國范圍的宏觀衡量,作為綜合指數對農村地區電子商務發展進行實證回歸。第二,參考程秋旺(2022)[19]對內生性問題的處理方法,本文采用解釋變量滯后一期再次進行回歸,根據回歸結果,數字經濟發展總水平取滯后一期值,其對農村電商的影響效應仍在1%水平上顯著為正,這與前文基準回歸結果一致。
2.穩健性檢驗。本文采取雙側縮尾處理和剔除直轄市兩種方法對實證過程進行穩健性檢驗。第一,對所有變量進行前后1%的縮尾處理,調整樣本容量后重新進行回歸;第二,因直轄市的經濟和政策發展優勢,為保證結果普適性,本研究剔除北京、上海、天津和重慶4個直轄市后再次進行回歸。回歸結果顯示,兩種檢驗方式下,數字經濟對農村電商的影響效應均在1%水平上顯著為正,說明本文研究結果具有穩健性。
(四)異質性分析
為探究數字經濟對農村電商發展的影響是否存在顯著的區域差異,本研究將全國劃分為東部、中部及西部三個區域,不同地區數字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對農村電商發展的影響效應也不同。數字經濟對東部地區和中西部地區農村電商的影響系數分別在5%和1%的水平上顯著為正,影響效應依中部、西部、東部地區遞減,說明數字經濟因其便利性和共享性能夠為不同地理區域的農村電商產業提供信息技術和大數據支持,從而帶動我國農村地區電商產業協調發展。東部地區數字經濟對農村電商發展的影響效應顯著但系數不大,可以用邊際報酬遞減規律來進行解釋,東部地區本身已經具備了相對發達的市場經濟水平,其產生的數字經濟紅利對東部農村地區進行了資源反哺,因此東部農村地區雖然也同樣完善了數字經濟基礎設施,擴大了農村數字經濟技術應用,但其對農村電商發展的促進效應并不如中西部地區明顯。西部地區數字經濟影響農村電商的促進效應顯著,但影響系數相對較小這可能是由于我國西部地區受物流運輸、氣候環境等條件限制,農村電商發展基礎薄弱,而數字經濟發展因其便利性和共享性能夠有效突破時空限制,一定程度上解決西部地區因地理因素和信息不對稱導致的農村電商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高等問題,從而提升西部地區農村電商發展效率。
五、主要結論與對策建議
(一)主要結論
數字經濟已經滲透到農村生活的方方面面,發展農村電商是鄉村振興的重要路徑。本研究基于2013—2020年我國省際面板數據實證檢驗了數字經濟對我國農村電商發展的促進效應,主要結論如下:
1.數字經濟能夠有效促進我國農村電商發展。從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總指數、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的三個主要評價維度、全國整體效應和分地區效應等多個層面檢驗,該結論均成立。數字經濟基礎、數字經濟應用和數字經濟創新均能促進我國農村電商發展,其中數字經濟基礎對農村電商發展的促進作用最強。
2.數字經濟對我國農村電商發展的促進效應存在明顯的區域異質性。數字經濟對我國農村電商發展的促進作用依中部地區、西部地區、東部地區遞減。
(二)政策建議
根據以上研究結論,為進一步釋放數字經濟對我國農村電商發展促進效應,助力鄉村振興,提出以下建議。
1.加快推進數字中國與數字鄉村建設。要持續加強大數據、5G通信等新一代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農村地區網絡覆蓋范圍和網絡普及質量,改善農村居民的上網條件;要加強數字技術創新,引導數字技術企業加強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推進數字技術產業化,鼓勵發展商業數字科技;要重視數字技術在農村的應用推廣,支持利用電子商務大數據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改善農村普惠金融服務,推動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優化農村電商運營環境。
2.制定地區差異化農村電商發展促進政策。東部地區要持續發揮現有優勢,進一步優化財政支持,鼓勵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支持方式,增加財政支持數字經濟發展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由中央財政資金引導帶動社會資本,進一步促進農村電商發展;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要提高農村地區教育水平,完善農村地區人才培養機制,豐富互聯網教育資源,培育更多數字時代“新農民”;地方政府可以通過與相關機構和廠商聯動,加強宣傳培訓,培養農民使用數字信息的意識和技能,提升農民數字素養,引導農民主動融入數字經濟,主動參與農村電商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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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詹晶 盧春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