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鹽務局鹽政執法公示制度,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第一條為規范全市鹽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執法,樹立鹽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鹽業行政執法公示內容,本著準確、簡明、有效的原則,結合本行業、本單位實際確定。
第三條職責范圍公示。要將各級鹽務機關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予以公示,全面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執法依據公示。要將現行的鹽業管理法律、法規、規章予以公布,增強透明度,以便執法人員和相對人共同遵守。
第五條執法程序公示。要按照《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將直接涉公民、法人和共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各項辦案、許可程序和要求,向社會公示。
第六條執法結果公示。要將行政處罰結果向社會公示,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執法紀律公示。要將崗位職責、辦案時限、文明用語和廉潔紀律以及投訴途徑等向社會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條結合實際,采取政府網絡公開,印發公示資料、設立咨詢點、開辟公示專欄等多種形式開展公示活動。
第九條公示的組織領導及工作制度。
(一)組織領導。市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各職能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執法公示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局鹽政綜合科,由該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系統行政執法公示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檢查和驗收考核。
(二)工作制度。各級鹽政執法機構要制定和完善與公示相配套、相適應的規章制度,構建鹽業行政執法公示的有效運行機制。
第十條要廣泛爭取、采納社會各界對各級執法機關實施公示制度的意見和建議,定期召開評議會,建立健全社會監督機制。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市鹽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