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村級班子管理辦法,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為了推動村級班子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制定《村級班子有關管理辦法》(暫行),請遵照執行。
一、會議制度
1、凡村(居)上重大事項(含重要工作、重要項目、重要財務收支)必須通過村(居)干部會議討論決定,不準個人拍板決定。村(居)干部會議參加人員為村(居)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紀檢員和村(居)文書、委員。
2、舉行村(居)干部會議,要做好專門的書面記錄。
3、村(居)干部會議由村(居)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村(居)支部書記必須要認真聽取其他村(居)干部的意見,做到民主決策、科學決策。
4、村(居)干部會議討論決定之外的其它村(居)日常工作,由村(居)支部書記安排。工作中必須相互通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二、財務管理制度
1、實行村(居)民委員會主任一支筆審批制度,支部書記審核,村居紀檢員監督審核后簽字。
2、實行審批審核相結合的制度,凡50元以上的財經支出必須報村(居)支部書記審核同意。
3、規范財務管理和票據管理,做到賬目清楚,支出合符規定,經辦人與審批人、審核人相分離,不準白條子入賬。
4、實行村(居)賬鄉管,由鄉農經部門統一管理,每個季度結束后統一在縣農經審計中心做賬并進行公示。
5、村(居)出納由村(居)支部書記在村(居)“兩委”委員中確定,嚴禁村居支部書記、主任兼任出納。
三、印章管理制度
1、實行村(居)民委員會印章與法定代表人相結合的制度,各村(居)委會主任直接管理印章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杜絕各種證明材料只蓋章而主任不簽字,鄉政府一律不予認可,所有證明材料由村(居)委會主任簽字,并做好書面記錄。重要事項必須集體商議和簽字方可使用印章,印章管理者在使用上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3、村(居)支部書記、紀檢員要加強對村(居)委會印章使用情況的監督,保證印章的合法使用和安全管理。
4、村(居)支部印章由村(居)支部書記保管和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