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第一季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意見,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2020年第一季度的防治成效會直接影響藍天保衛戰和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為認真貫徹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扎實推進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大氣污染治理任務,實現“退出全省后二十”的目標,按照《2020年第一季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攻堅目標
到2020年第一季度末,全縣2019-2020年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低于97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同比減少6天。秋冬季攻堅期退出全省空氣質量排名后二十。
二、攻堅措施
(一)工業企業方面
1.電力行業。按照市發改委安排部署負責,2020年3月底前關停利民糖業集團有限公司自備電廠。〔牽頭部門:縣發改局,責任單位:政府〕
2.鑄造行業。2020年1月1日開始,對全縣51家績效評級為C級的鑄造企業全部實施停產達標整治,完成一家、驗收一家。2020年3月底前,實現全縣在生產鑄造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標準。〔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3.頁巖磚行業。根據全市“以需定產”計劃確定的頁巖磚生產廠家名單。2020年3月底前,根據需求總量和污染物排放績效排序擇優確定頁巖磚廠家。完成對確定生產廠家的停產達標整治,驗收后的企業確保基于基準含氧量為18%的情況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mg/m3、50mg/m3、100mg/m3。2020年3月底前,全縣頁巖磚生產廠家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實現生產過程在線監測全覆蓋;未按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報請縣政府實施關停。〔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有關鄉鎮(辦事處)政府〕對發現有非法采砂行為的頁巖磚廠,有水務部門予以高限處罰并進行預警提示。對于再次被發現有非法采砂行為的,立即予以關停取締。
4.全面推進工業企業達標排放。按照《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對未完成超低排放、深度治理的工業企業,實施停產達標整治。2020年3月底前,全縣范圍內所有燃氣鍋爐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5.推進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全過程監管。按照市生態環境局確定的企業名單,2020年3月底前,完成熱電、興柏集團、上置供熱、華泰紙業、金怡化纖、金魚油漆、欣港制藥、古橋化工、匯康制藥、友誼顏料等重點涉氣企業分表計電升級改造,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實現對企業污染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的精準管理。〔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揚塵源方面
6.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管控。開展建筑工地揚塵達標整治專項行動,全縣在建和新建建筑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治理“十二條”措施和建筑工地“六個百分百”及視頻監控、PM10在線監測設備“兩個全覆蓋”要求;推廣“五星”工地經驗,力促建筑工地揚塵整治達標率100%。晚10:00至次日早6:00,建城區內施工工地全面禁止土石方作業和拆遷施工作業。〔縣住建局負責〕縣相關部門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加強施工過程監管,對規定時間段擅自進行土石方和拆遷施工作業的工地,發現一次,依法進行處罰,并責令停工整改;發現兩次,責令停止施工至2020年3月底;發現三次,將施工單位拉入建筑行業“黑名單”,上報各對口市直部門,禁止在轄區內承攬工程。〔縣有關部門負責〕推行縣城建成區自建房(包括城中村、沿街及外來戶)備案制,采取必要的抑塵措施,在拆除、開槽、挖掘、運輸等工序,采取濕法作業,重污染天氣預警和大風期間,停止涉揚塵作業。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對不落實自建房備案制度,違規建房的個人,嚴厲處罰。〔政府、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
7.加強城區道路揚塵綜合整治。進一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清掃率,推行“以克論凈、深度保潔”的作業模式,對主城區及縣城建成區主干道進行全天候清掃保潔、視天氣情況進行灑水噴霧作業,對機械清掃無法實施、需人工保潔的路段,改變清掃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揚塵污染。〔縣綜合執法局負責〕
8.加強公路揚塵治理。加大對國省干線公路的機械化清掃保潔力度,公路路面范圍內達到路露本色、無嚴重破損,無雜物、無遺撒、路旁無垃圾堆放。〔縣交通局負責〕
9.強化堆場揚塵管控。加大對工業企業料場堆場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廠區物料堆垛、運送、倒運、裝卸過程管控,對未達到要求的工業堆場,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縣工信局負責〕對重點區域的煤場、料場、渣場實現在線監控和視頻監控100%覆蓋。〔縣生態環境局負責〕
10.強化裸露地面管理。1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區域范圍內裸露地面排查工作并建立摸底臺賬;3月底前,按照“發現一處、登記一處、整治一處、銷號一處”的原則,完成土地硬化或復綠工程。對城區、城鄉結合部的各類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做到及時清運,不能及時清運的采取防塵網苫蓋或抑塵劑固化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揚塵污染。〔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有關部門負責〕
11.強化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嚴格落實《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縣城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縣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建城區內禁止所有民俗烤火和違規野外用火。〔牽頭部門:縣公安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交通源方面
12.緩解城區道路通行壓力。在落實《重型柴油貨車繞城臨時路線》的同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中重型柴油車繞行路線,合理安排警力,強化繞行管控措施,引導貨運車輛遠端繞行,減少尾氣污染。〔縣交警大隊、縣交通局負責〕
13.加大物流園車輛管控。物流園內優先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或新能源汽車,禁止使用國Ⅴ以下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國Ⅲ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縣商務局負責〕
14.加大推進新能源汽車規模應用。按照市要求,推廣新能源汽車規模應用;〔縣工信局負責〕城區公交車全部實現新能源替代。〔縣交通局負責〕
15.強化藍牌貨車管控。參照《關于市區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對排放低于國Ⅳ標準、燃料為柴油、非封閉式或廂式的藍牌(輕型、微型)貨車,限期安裝高效尾氣凈化裝置,減少煙塵排放。鼓勵使用排放達到國Ⅳ及以上清潔能源汽車或新能源汽車。〔縣交警大隊負責〕
16.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2020年2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備案登記,未進行備案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進入施工場地開展施工作業。加強對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檢查力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禁止使用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對存在冒黑煙、超標排放、未按要求安裝尾氣凈化裝置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實施停用或撤場維修。鼓勵淘汰使用超過10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局,配合部門:縣住建局、綜合執法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農業農村局〕
17.嚴厲打擊運輸車輛違法行駛行為。加大對渣土車、重型柴油貨車、藍牌貨車(大金剛、小金剛)、拖拉機等運輸車輛的檢查力度,嚴查非法改裝、超載超限、帶泥上路、拋灑滴漏、偷倒亂倒、無通行證、不按規定時間或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建成區內禁止使用拖拉機、三馬車、四不像等冒黑煙車輛)。〔縣交警大隊、綜合執法局、農業農村局負責〕
(四)涉VOCs企業方面
18.汽修噴漆行業。2020年3月底前,完成建成區汽修噴漆行業VOCs升級改造;推進汽修噴漆行業管理規范化,選樹汽修噴漆行業標桿,引導全縣企業對標對表,未能達標排放的實施停產整治,倒逼企業達標排放。根據實際情況,原則上最多保留10家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最優的噴漆房(車間)正常生產,其他一律關停。〔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19.餐飲油煙行業。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整治,餐飲場所全部配備油煙凈化器,餐飲油煙去除率不小于90%,油煙排放限值濃度加嚴至1.0mg/m3。2020年3月底前,建成區內大中型餐飲企業50%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裝置,確保油煙排放達標。〔縣生態環境局負責〕
20.強化VOCS深度治理。對全縣采用UV光解、低溫等離子和活性炭吸附等單一VOCs治理工藝的企業實施達標整治,確保現有企業自2020年7月1日起,嚴格執行國家《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GB37822-2019》。鼓勵產生低濃度、大風量廢氣的涉VOCs企業,采用沸石轉輪吸附、活性炭吸附等濃縮技術,提高VOCs濃度后凈化處理;對產生高濃度廢氣的涉VOCs企業,優先進行溶劑回收,難以回收的,采用高溫焚燒、催化燃燒等技術。〔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21.組織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以農村、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等為重點,扎實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監管和專項整治行動,對排查新發現的“散亂污”企業,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取締一起,堅決打擊遏制“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等反彈現象,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牽頭部門:縣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2.組織開展成品油市場專項整治。持續加大對儲油庫和加油站點監管力度,以城鄉結合部、大型停車場、各類施工工地、道路運輸主要路段等為重點,采取集中排查、部門聯查、錯時巡查、日常檢查等方式,整治清理黑加油站(點、車)、購銷劣質油品;對不達標的油品追蹤溯源,查處劣質油品儲存銷售集散地和生產加工企業,對有關涉案人員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并將儲存和銷售劣質油品行為納入個人征信系統。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嚴查未安裝油氣回收裝置或油氣回收裝置不正常運行等違法行為,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懲一起、絕不姑息。〔牽頭部門:縣商務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交通局、交警大隊;責任單位: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3.組織開展劣質散煤專項整治。加強流通領域監管,強化散煤輸入管控,嚴格燃煤企業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違法行為;以“禁燃區”和“雙代”完成區域為重點,持續開展縣、鄉鎮(辦事處)、村(社區)三級散煤治理專項檢查行動,嚴禁散煤復燒。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加大對潔凈型煤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力度,對抽檢不合格的型煤嚴禁出廠配送,確保農村燃燒合格型煤。〔牽頭部門:縣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4.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全縣范圍內嚴格禁止露天焚燒秸稈、樹葉、雜草、垃圾及其他可燃物。嚴格控制野外用火。充分發揮紅外線視頻監控平臺作用,監控平臺推送的火情,相關單位必須第一時間簽收、處置,并及時反饋銷號。每發現一處火情,算作一個問題。〔責任單位: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25.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辦事處和政府相關部門要將本實施意見作為開展第一季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力抓手,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發動全社會的力量,協調聯動,齊抓共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和“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統籌推進負責領域重點任務,扎實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確保完成第一季度空氣質量目標任務。各鄉鎮(辦事處)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定期和不定期進行調度,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和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力度。
26.強化執法檢查。統籌縣、鄉(鎮)環境執法力量,圍繞第一季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緊盯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重點任務,突出暗查暗訪,常態化開展專題式、集中式、突擊式執法檢查,保持執法高壓態勢。特別是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督導檢查,各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要制定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深入基層、企業對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應急響應期間應急預案執行到位、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一廠一策”實施到位,切實降低污染物排放、發揮預警響應效應。加大處罰力度,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27.嚴肅督查問責。建立嚴格的責任制鏈條,層層傳導壓力。在本實施意見和我縣制定的一系列大氣污染防治方案、措施中的相關要求,全部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嚴不就寬的原則進行績效考評。每半個月通報排名一次。兩辦督查室、縣大氣辦、縣生態環境局成立專門督導組,對各單位落實第一季度各項強化細化措施相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要重點督查各項任務落實情況、專項行動組織開展情況、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對各級督導組、檢查組、專家組、雷達掃描、天眼系統、無人機巡航等各方面發現的問題,及時交辦。各單位要第一時間簽收、處置和反饋。對鄉鎮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甚至失職失責等問題的,根據縣政府即將出臺的平臺化績效考評辦法,層層傳導壓力,根據整改問題的態度,提出問責建議,建立起責任明確的責任鏈條,倒逼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大氣環境屬地和監管責任。
28.強化輿論宣傳。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優勢,利用政府平臺、微信工作群,及時環境空氣質量及預警預報信息,廣泛宣傳報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按時公開國家和省市督查檢查交辦問題清單及整改落實情況,公開曝光典型案件,接受社會監督,為打贏2020年第一季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輿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