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音樂技能考試狀況及革新途徑,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目前高師音樂教育考試存在的問題 高師音樂教育的專業音樂學科考試,目的是為了了解學生真實的學習狀況和音樂教學效果,以便于調整和改進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總結好的教學經驗,充分發揮其導向作用,提高高師音樂的教學質量。一個好的、科學的考試方法,可以促使學生自動調節學習方向,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對教學起積極促進的作用。目前高師音樂教育專業音樂學科考試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不但不利于音樂教學,而且還會挫傷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自尊心,阻礙學生的創造力和個性的發展。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不少高等音樂院校的考試多沿用傳統的課程考試方法,對鋼琴(器樂)演奏的評分標準持有質疑的態度。質疑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認為要把民族音樂發揚光大,倡導考試以民族樂器演奏為主;另一方面為了能夠擴大招生,而主張考生只要會唱歌可以隨便選一門樂器進行器樂技能的考試。那么用其它的樂器來代替鋼琴考試究竟是否合適?筆者認為值得深思。樂理、和聲學、曲式作品分析、中外音樂史等高等師范音樂教育專業學生必修的基礎理論課的考試也是由教師出題,學生通過在試卷上筆答,然后再由教師打分。在我國大力倡導素質教育的今天,高考報考藝術類的考生日益增加。除了市場的需求外,更有“逃避高考,曲線上學”的因素在里面。雖然,這種傳統的考試方法檢測了學生對音樂各學科的學習情況,但由于聲樂、鋼琴等課程內容、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的陳舊單一,信息含量低,難以客觀地檢驗學生對相關知識的掌握。如果因為招生需求而降低招生標準或變相降低考試應有的難度,高等音樂教育勢必步入困境。由于各高校對師范教育專業的要求是“全”而非“專”,有很多的學生僅憑會唱歌而被招收進音樂系這樣的情況給各高校的教學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由于這種考試從內容到形式都非常專業化、單一化和模式化,內容和思路不夠豐富、不夠開闊,因此無法正確評價學生的整體水平,并容易將學生引向一種僵化、死板的學習軌跡,限制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創新思維的發展。這種情況也導致了大部分學生畢業后就業率不高。 二、高師音樂教育考試改革的相關建議 為了讓所有的學生獲益,以培養更多適應各中、小學音樂教育需要的高素質的師資,把握好招生考試的關卡已經是當務之急。為提高現階段音樂教育專業招生考試的質量,使更多的優秀學生能夠有機會被選拔出來,筆者提出高等音樂教育音樂學科考試改革的相關建議如下: 1、創設學生以教師角色進行音樂技能課教學的考試 多年來,高師音樂教育專業各技能學科的教學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傳統的技能教學上,以培養學生學習掌握聲樂、器樂演奏技巧為主要目標。而聲樂、鋼琴兩大技能課音樂表現的評估完全取決于教導樂器演奏教師的主觀判斷。這些教師對自己的判斷有這么大的信心源于他們受訓或演出時其他的音樂專業人士對他們的評估,而且他們獲得的評價一向都是正面的。這種情況養成了學生平時不用功,臨考前“埋頭苦練”一首曲子或一首歌曲,以“對付”考試的不好習慣。雖然每一個音樂家都要達到某些客觀的技術標準,但最終的評估是主觀的。主觀判斷是音樂評價的特點,為了避免這種主觀上人為的誤差,加強專業技法考核的科學性和公平公正性,應制定詳細的考試細則。比如可以創設學生以教師角色進行的聲樂或鋼琴等技能課教學的考試,即就某一首歌曲、樂曲從創作背景、作者介紹、音樂風格等方面入手,學生走上講臺上一堂聲樂或鋼琴課。老師給予正確的講評和指導,以此訓練學生上課的講述、講解、分析、提問等教學技能,培養學生語言表達能力和隨機應變能力。這樣更能體現出高師音樂教育的“師范性”,讓學生提前嘗試怎樣做老師,及早進入“當教師”的角色。同時認知教育教學理論,培養學生作為老師的一些基本技能,從而改變高等師范教育音樂教育專業教學實踐這一環節長期薄弱的現象。 2、創設音樂綜合知識考試 傳統考試的最大弊端是將學生引向了一種僵化、死板的學習軌跡,限制了學生主動學習積極性和創新思維的發展。傳統的考試實際是測試學生的音樂能力和音樂素質,約占專業考試成績的20%至100%不等,但考生對這種考試的總體反映是不知道自己答得怎樣。而通過歌曲創作并與伴奏結合自彈自唱的考試,可以保證學生的真實水平。高師音樂教育應該充分尊重學生的人格,欣賞學生的音樂愛好和興趣以及在音樂方面表現出的創造能力,使學生有一個能夠分析和思考的過程。不但可以明確到每一個知識點,還可以加強學生對我國傳統音樂知識的認識。歌曲創作并與伴奏結合自彈自唱的考試至少應包括對以下內容的測試:(1)創編歌曲(50%),這一項主要是指學生創作歌曲的主旋律及歌詞部分。(2)給所創編歌曲配和聲(20%),根據所創編的歌曲,給其適合的和旋及和旋伴奏音型。(3)自彈自唱自己創編的歌曲(30%),學生自彈自唱自己所創編的歌曲,考核部分包括音準、節奏、歌曲表達、著裝、臨場發揮。高等音樂教育專業的培養方向是面向中小學培養音樂教師,不能忽視學生創編歌曲和自彈自唱的能力。創設歌曲創作并與伴奏結合自彈自唱的考試,重視對學生學習能力、發現能力、應變能力、創造能力的培養,這正是二十一世紀素質型音樂教育人才培養的需求,這一項能力是培養中小學學生音樂技能必須具備的素質。因此,針對報考音樂教育專業的考生應加強綜合音樂知識能力的考核,并以此引導他們對其未來事業的正確認識。 3、創設以學生為主體策劃并實施一臺文藝演出的考試 演出活動是一種考核學生表演性和實踐性最直接、最直觀的辦法,主要由音樂理論知識、演奏、演唱技能技巧組合而成。高等音樂教育專業要求學生不僅要精通專業理論知識來完成畢業后的教學任務,還必須要具備一定的表演技能藝術實踐經驗,在以后的教學任務中能擔任藝術創作、藝術指導、音樂策劃、合唱指揮等角色。因此,學校可以讓學生以考試的方式接觸藝術創作,組織音樂排練,豐富學生的演出實踐經驗,這給他們將來的實際工作帶來一個很好的預備練習。在這項考試中教師要盡量給學生以自由和空間,使學生在“時間、空間、視野、耳際、手動、腦想”等方面獲得“解放”,發揮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作用和個性潛能。如讓學生以班級為單位,或者是以年級為單位,自己組織一場演出活動,從演出人員的組織、節目框架的安排、節目的排練、節目的選定、節目的出場時間安排以及后期的音樂制作、舞臺設計等等都要由學生自己獨立完成,教師可觀看學生的排練并給予指導和建議。發揮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作用和個性潛能,這也是實施素質教育,培養二十一世紀素質型音樂教育人才的有效途徑之一。#p#分頁標題#e# 三、結語 高等音樂教育的考試中專業技術能力測試,從近期看,體現出我國音樂教育專業的辦學質量,從長遠考慮會直接影響到我國學校音樂教育師資等方面的問題。在今后高師音樂教育專業音樂學科考試中我們要更加堅定“師”的信念,堅持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教育目標是培養中、小學音樂師資,而不是培養歌唱家、演奏家。試想,如果我們培養的師范生連最基本的中小學音樂課都教不下來,何談音樂普及教育?因此,作為從事高師音樂教育的同仁們,應充分發揮自身得天獨厚的功效與作用,不斷更新教育理念,修正培養目標,從實際出發,突出地域特色,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考核評估體系,使高等音樂師范教育盡早步入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