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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今社會,語言生態中存在著諸多問題,如語言不平等、語言瀕危、語言污染、語言權利受到傷害、語碼混用、語言競爭引發社會矛盾、片面地對待普通話和方言、語言規范意識淡薄等等。[1]我們認為,在構建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的過程中,應該采取切實可行的語言生態對策,具體地說,就是要做到維護語言多樣性,堅持語言平等性,強調語言統一性,主張語言開放性,貫徹語言規范性,捍衛語言法律性。 一、維護語言多樣性 語言多樣性是語言生態系統得以持續發展的最重要的條件,要構建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必須從維護語言多樣性做起。目前,世界上語言正在大幅度減少,而且減少的速度越來越快,語言多樣性已經受到嚴峻的挑戰。根據不完全統計,世界上的語言有6000多種,但使用這些語言的人數的分布極不均等,肯尼思•卡茲納(Kenneth Katzner)在《世界的語言》(The Languages of the World)一書的序言中說:“在世界幾千種語言中,占世界總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講的語言,還不到一百種。單單講漢語一種語言的人,就占了百分之二十;如果我們加上英語、西班牙語、俄語和印地語,數字就上升到了百分之四十五。德語、日語、阿拉伯語、孟加拉語、葡萄牙語、法語和意大利語把這個比例提高到百分之六十,再加上其他幾十種最重要的語言,這個數字更增到百分之七十五。當我們得知最后的百分之五的人講幾千種不同的語言的時候,事情就很清楚了:這些語言中的絕大部分只有很少數人使用———某些情況下只有幾千人,在另外的情況下只有幾百人;許多情況下只有一個村莊,有些僅限一些家庭,有的甚至只有一、兩個人。由于說某種語言的人的數目不斷減少,不可避免地必須作出一個命運悠關的決定:不斷出生的一代又一代必須放棄其母語,而采用對他們更有用的、通行更廣泛的鄰近語言。由于這樣一個決定,使用較少的語言在嚴格意義上說是注定要消亡的,等使用該語言的最后一個人一死,這種語言也就最終消亡了。目前,這一進程比一般想象的要快,因為迄今為止,在采用小語種的地區內普及大語種的宣傳工具的出現,大大加速了這一進程。美國大多數印第安語的壽命可能不會很長了。黑非洲的重要語言是英語、法語、斯瓦希里語和別的大語種,好幾百種使用較少的語言可能逐漸趨于消亡。”[2] 首先,維護語言多樣性要做好語言的清理和調查工作。在世界范圍內對遍布于世界每一個角落的每一種語言的基本情況,如語言的基本系統、語言的系屬、使用人口、交際領域和范圍、功能地位、與其他語言的關系、目前的語言活力狀況等等,針對不同語言的不同情況,制定相應的政策和措施。我國2007年出版的《中國的語言》一書就是在對我國境內的129種語言進行深入調查和研究后形成的成果,對于我國境內不同語言的不同情況的描寫和說明是非常到位的,尤其是對那些使用人口極少、目前處于瀕危狀態的語言的描寫和說明已經向人們敲響了警鐘。如果世界上的每一個國家或地區都齊心協力地做這項工作,弄清世界語言的真正格局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其次,維護語言的多樣性要了解語言生態環境的特殊性。從語言的發展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進步的歷程看,當人類社會還處于不很發達的時期,人類的往來沒有像今天這樣頻繁,語言的接觸也沒有像今天這么多種多樣,語言的生態環境以及語言的多樣性應該是具有較好的“原生態”性質的。“在當時,生態環境、萬籟之聲以及人類的語音變化應當是極為多樣的。每個生物群落即相互依存的生物群體內部,社會組織的雛形以及輾轉相生的語言本身的形成過程同樣殊異多樣。”[3]有一種現象發人深思:隨著人類社會越來越發達,世界人口越來越多,語言接觸越來越頻繁,語言多樣性受到的威脅也越來越大。這似乎和自然生態環境有相似之處———隨著人類開發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越來越強,自然界生物的多樣性也越來越受到挑戰。因此,處于現代化、信息化社會的人們,應該深入研究社會環境的變化給語言多樣性造成的影響,充分認識語言生態環境的特殊性,因為“保存語言多樣性的戰略與各種語言面臨的情況一樣復雜,其迅速而有效地付諸實施,廣而言之,取決于既多樣而又統一的人類的發展。”[4] 再次,珍惜語言資源,做好弱勢語言和瀕危語言的保護工作是維護語言多樣性的手段之一。現階段,世界上的語言的人口分布是最值得關注的問題,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在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講不到一百種語言,而講其他幾千種語言的人不足世界人口的百分之五。這種情形表明世界上的絕大部分語言是使用人口少、社會活力不強的語言,如不做及時、合理的調整,在不遠的將來,勢必因為使用人數越來越少、社會功能越來越弱而導致很多語言由瀕危走向消亡。當然,保護使用人口少的語言(包括瀕危語言等)并不是讓使用人口多的語言中一部分人立即實行語言轉用,而是要盡量鞏固并逐步擴大使用人口少的語言的社會功能,做好這些語言的語言規劃,尤其是地位規劃,讓這些語言在國際社會和國家語言系統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同時,要有計劃地做好這些語言的保護和搶救工作,包括這些語言所承載的文化等,動員一大批語言學家到這些語言使用地去做語言田野調查和語言教學工作,制定政策鼓勵更多的人學習和使用這些語言。 二、堅持語言平等性 堅持語言平等性是構建良好語言生態的重要內容之一。戴維•克里斯特爾說:“一個近乎明顯的事實就是所有語言都是為了表達語言使用者的要求而發展起來的,因而從某種意義上說所有語言都是平等的,但是現代語言學上這一信條常常遭到否認,因此仍有必要為之進行辯護。問題部分上在于使用‘平等’這個詞須十分謹慎。語言結構有繁有簡,的確可能存在著重大差別,對此我們確實需要調查研究。但是,考慮到任何語言內部都不存在任何限制、敗壞和妨礙自身的因素,所有語言都能滿足其使用者的社會和心理的要求,都同樣值得對之進行科學的研究,同樣為人類自然和社會的研究提供有價值的信息資料,所以我們可以理直氣壯地宣稱所有語言都是平等的。”[5]#p#分頁標題#e# 堅持語言平等性,要堅決反對“語言優劣論”。世界上現有的語言,只要是為人們所運用的并在社會交際中發揮著交際功能的,一律都是平等的,決沒有高低、貴賤、優劣、好壞之分。過去我們常常聽到有些人說某某語言是世界上最優美、最動聽、最能夠表達思想感情的語言等等,出于一種語言感情,尤其是對自己母語的贊美,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從語言學理論上嚴格地說,這種說法是片面的、不正確的,因為這樣說,蘊涵著跟別的語言相比較的意味,如果說某某語言如此,別的語言是不是就不優美、不動聽、不能夠表達思想呢?或者說別的語言是不是就差一些呢?顯然這里在褒獎某某語言時,實際上貶低了別的語言。我們認為,不管哪一種語言都是人類共享的寶貴資源,都是跟使用這種語言的人(無論是什么膚色、什么人種、什么民族、什么國家的人)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我們不應該像種族歧視那樣懷有語言歧視(linguicism)的錯誤想法,而應該堅決地予以杜絕。 堅持語言平等性,要正確地對待所謂“強勢語言”和“弱勢語言”。在當今世界范圍內,語言的發展趨勢確實存在著所謂“強勢語言”和“弱勢語言”之分,這種現象的出現,跟社會、政治、經濟、文化乃至綜合國力等有密切的關系。如公認的“強勢語言”英語,就跟美英等國(尤其是美國)在上述各方面的實際情況有關。對待“強勢語言”,我們不能妥協,我們要反對語言綏靖主義,同時應該采取很好的語言對策,正確行使語言權利。對待“弱勢語言”,我們不能歧視,而是要反對語言霸權主義,尊重其語言權利。堅持語言平等性,要堅決反對由于種族歧視而帶來的語言歧視。語言歧視既會引起社會矛盾,也會促使語言生態環境惡化。美國語言學家鮑林杰(Dwight Bolinger)曾以美國為例說明這一點,他說:“在美國,由于種族歧視,少數民族語言的日子一直不大好過。印第安語和操這種語言的人同時受到了壓制……在美國的50個州中有21個州制定了法律,法律在背面起著指揮作用,以確保這種壓倒的優勢。有7個州規定教師如果用兩種語言授課,要受到法律制裁。有的教師甚至比法律更勝一籌。‘在得克薩斯州南部的一所學校里,如果孩子們彼此用西班牙語談話被抓住了,就得在操場中求饒。有的教師責令使用禁用語言的學生在全班面前下跪。’”[6]在這種情況下,哪里還有語言平等可言? 堅持語言平等性,要正確認識不同語言的功能差異。世界上的語言,由于使用人數的不同、分布地域和使用范圍不同,在國際事務中充當的角色的不同,必然存在著語言功能上的差異,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這種差異。這種差異并不是語言的不平等,所以我們要把語言的功能差異和語言的不平等區分開來,如使用人口的多少,這是由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人口分布所決定的。再如語言在國際事務中所充當的角色(如聯合國的工作語言等等),也是由于社會的需要所決定的。語言功能差異是客觀存在的反映,而語言不平等則是主觀態度的產物,這是有區別的。 三、強調語言統一性 語言的統一性有幾層含義:一是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應該明確規定通用語言的權利、地位,維護它的權威性,不允許在語言使用上出現混亂現象。比如在官方語言的選用上、在政府行政、司法、教育、外交等語言的選用上都應該是高度一致的。二是強調語言統一性并不是反對語言的多樣性,而是真正做到統一性和多樣性相結合。語言的統一性并不是壓制或排斥除規定使用的通用語言之外的語言,而是要更加有效地協調通用語言和非通用語言的關系,使人們的語言生活更加健康和諧。三是在一種語言內部要處理好口語和書面語的關系,真正做到口語和書面語的統一。 關于第三層含義,筆者在這里要多說幾句。從語言生態學的角度看,語言的兩種表現形態———書面語和口語是否統一,它們的關系如何,對一種語言的發展變化,甚至對語言生態的走向等都會有直接的影響。書面語和口語統一、一致,這種語言的發展變化會呈正常、健康的狀態,其語言生態環境也呈正常狀態。反之,一種語言的書面語和口語不統一、不一致,甚至自相矛盾,其發展變化和生態環境就不正常、不健康。以拉丁語為例,拉丁語被學者們譽為“歐洲諸語之母”,曾是流行于古羅馬時期的語言,在它鼎盛時期,可謂風光得很,“它起初只是臺伯河畔山丘上一個簡樸的小村莊所使用的語言(或者應該說是方言?),后來卻發展為一個世界帝國的官方語言和行政用語,并且成為這個帝國大多數居民所使用的口語”。[7]75但它卻于公元500年至600年離奇般地消失于人們的口語交際中,在書面語交際時,它也被其他語言(如由它派生出來的印歐語中的一些語言)所替代。嚴格地說,拉丁語現在是一種“死亡的語言”,它只以某種“遺跡”存留于醫學術語、生物學術語和有些語言的詞匯系統之中。德國學者施社里希在《世界語言簡史》中語言外部和內部兩個方面分析了拉丁語“沒落”和“死亡”的原因。關于語言外部的原因,他說:“當‘蠻族’尤其是日耳曼部族跨過帝國邊界入侵之時,這個世界帝國就已經開始瓦解了,這最終導致拉丁語作為一種‘活’語言的結束。所謂‘活’語言,指的是那些被居住在相對封閉范圍內的眾多人群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語言。科學研究認為,拉丁語成為‘死’語言的時間大約是公元500年或600年。”[7]81關于語言內部的原因,他認為拉丁語的“沒落”和“死亡”是因為口語和書面語“統一性的喪失”,他指出:“大約從6世紀起,拉丁語作為文學、科學和宗教語言大大偏離了口語,或者更確切地說,是與口語完全背離———不斷變化的通俗拉丁語與書面拉丁語相差越來越大。”[7][8]我們認為,從語言內部看,拉丁語由盛到衰再到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書面語和口語的兩極分化,從不一致、不統一到完全脫節、分離。一種有文字的語言,如果書面語和口語兩極分化,完全脫節、分離,就會造成這種語言的生態環境發生異變,不利于這種語言健康、持續地發展,從而直接影響語言的生命力。拉丁語的變化歷程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p#分頁標題#e# 四、主張語言開放性 語言開放性是指語言是一個開放的生態網絡,語言開放性就是在語言生態環境中強調語言的兼容和并存,促使語言與語言之間形成互相容納、取長補短、共生共長的格局,使每一種語言都成為人類可以永遠共享的寶貴資源,反對在語言問題上的閉關自守。語言開放性意味著我們不僅要把語言看作是國家的、民族的、地域的、種群的,更應該把它看作是全人類的,是全人類共享的寶貴資源。我們所使用的母語,既可以為我們服務,也可以為其他國家、民族、地域、種群的人們所使用,為他們服務,同樣,我們也可以使用其他國家、地域、民族、種群的語言為自己服務。這是一種正常的和諧的語言生態環境,應該是全人類的共同需要的語言生態環境,應該形成全人類的共識。 語言開放性還意味著不同語言應該是在一個開放的生態環境中,互相學習、互吸營養、共同發展、共同進步的。無論是哪一種語言都應該善于接納其他語言中的營養成分,以充實和完善自己。薩丕爾說:“語言,像文化一樣,很少是自給自足的。”[7]193英語發展史充分證明了這一點。英語具有很強的開放性,“當出現了一種新的事物、設備或時尚,只要其他語言中已經提供了合適的詞匯,那么英語就可以甘心情愿并且輕而易舉地把它吸收近來。”[8]如果一種語言不愿意從其他語言中吸取養分,而是一味封閉自己,必然使自己與其他語言缺少聯系,從而妨礙自身的發展。 語言開放性要求人們正確地對待語言傳播和語言借用的關系。語言傳播是語言向外的、輸出性的,語言借用則是向內的輸入性的。例如漢語在發展過程中,當其處于開放狀態時,漢語的傳播和借用都很活躍。改革開放以來,漢語的國際傳播日益擴大,“孔子學院”在世界各地開辦,使漢語在國際上的傳播越來越廣。語言借用表現得最突出的是一種語言大量借用另一種語言中的語言成分,其中詞語的借用和句子的直接借用最為突出。如漢語中流行直接用英語詞語甚至句子,形成雙語表達式的“語碼混用”,如流行語中的“你out了!”之類。以上兩種情況都是由語言開放性給漢語的生態環境帶來的變化。我們一方面要做好漢語的傳播工作,另一方面也不可忽視語言借用給漢語帶來的沖擊,語言借用是好事,但要遵循適度原則,同時根據這種情形制定相應的語言借用的規范標準。 五、貫徹語言規范性 (一)語言規范是構建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的必備條件 首先,語言規范是形成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的前提。語言規范要求世界上所有的語言都是健康的、積極向上的、沒有語言“疾病”的。當今,人類進入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新時代,要求語言與語言之間的交流應該是純潔的、健康的、和諧的,而要達到這樣的目的,不同的語言都應該在自身的建設上做好工作,語言規范工作是最起碼的。一種語言,如果自身沒有一個統一的規范標準,如語音上沒有統一的標準音,詞匯上沒有全民認同的基本詞匯,語法上沒有一致的基本規則,文字上也沒有統一的標準形體,在與其他的語言進行交流時,此處此標準,彼處彼標準,此人此標準,彼人彼標準,或者說,根本就沒有什么標準可言,語言自身處在一種混亂、失范的狀態之中,那就無法取得交流的效果,無法達到交流的目的。從語言生態的角度看,這種情況勢必影響世界語言的生態環境,造成語言與語言之間在交流上的不正常、不和諧。 其次,不論是哪一種語言,只要它處在世界語言生態系統之中,在語言生態系統中占有一定的“生態位”,它就必須進行語言規范工作,不然,它會喪失自己已有的“生態位”。一般來說,凡是規范工作做得好的語言,都會有健康和諧的語言生活,都會使語言自身充滿活力。凡是規范工作做得不好,或者說根本不做規范工作的語言,其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都會危機四伏。一種語言的規范,要求它在語音、詞匯、語法、文字、語用上要有明確的、合理的、統一的規范標準,這些標準在社會上得到了廣泛的認同,使用這種語言的人全都自覺地、愉悅地遵守和執行這些標準。做到了這一點,這種語言自身的生態環境應該說是很好的,同時,它在世界語言生態系統中所處的“生態位”也會很好。在這方面,現代漢語的情況是較好的。現代漢語從上世紀50年代以來進行了大量的規范工作,形成了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的“規范標準”,同時在文字上做了漢字標準話工作,包括簡化漢字、整理異形(異體)字、統一漢字讀音等方面的工作,使現代漢語朝著更加和諧、規范的方向發展,形成了自身內部具有較好的語言生態環境。 再次,遵守和執行語言規范是人們不容推卸的責任,也是人們在維護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中應盡的義務。一種語言的語言規范,是靠使用這種語言的人去貫徹執行的,可以說,人是語言規范的實施者、維護者。人在良好的語言生態的構建所處的重要位置決定了人必須認真思考語言規范的具體內涵,掌握語言規范與言語變異的基本規律,注意遵守語言規范和個人運用語言的創造性的辨證關系,從而達到既做到遵守和執行語言規范,又使語言運用保持鮮活的富有創新特色的目的。加拿大社會語言學家羅納德•沃德華說:“每個人的言語都有很大的變異,但是這種變異也有明確的界限:就語言來說,沒有人可以隨心所欲,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不能隨便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念單詞,任意給名詞、動詞變形,或者按照自己的心情胡亂修改句子的詞序……你所能做的變異是有界限的;而且這種界限可以被精確地描寫。人們能夠認識這些不同的界限(或者規范),并且這種認識不但非常準確而且幾乎完全是無意識的。很難解釋具體的說話人是怎樣掌握這些語言行為規范知識的,因為這些規范似乎比適用于社會行為、服飾及餐桌禮儀方面的規范更微妙。我們的任務就是盡量仔細描述特定群體的語言行為規范,然后再用這些規范說明個體的行為。”[9] (二)語言規范是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能夠可持續發展的首要前提#p#分頁標題#e# 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依賴于語言本身的基本狀態,語言規范的程度如何,語言結構系統內部的情況如何,不同語言之間語言規范的協調與合作態度如何等等。由于語言規范是一個長期的建設性的工程,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語言生活的變化,它必然具有一定的動態性和調整性,而這種動態性和調整性,也正好與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密切相關,也就是說,這種動態性和調整性是以使語言生態環境更好為前提的。現代漢語普通話的定義實際上是上個世紀50年代以來現代漢語普通話的基本規范標準(包括語音、詞匯和語法三個方面),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語言的發展,這些基本規范的具體內涵會有所改變,如“以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這里“典范的現代白話文著作”所指對象就不僅僅是上世紀50年代的所指對象,而應該加以充實,應該包含當代“典范的白話文著作”。語言規范既然是一個長期的建設性工程,那就不能走彎路、走回頭路,更不能自亂陣腳,出現亂規范或濫規范的現象。過去我們在漢字規范上(如漢字簡化等)曾有過教訓,如“二簡字”在一段時間就擾亂了語言文字運用的正常秩序,對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產生了不好影響,這是值得引以為戒的。 (三)語言規范是對處于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中的語用主體的基本要求 語用主體即在一定的語言生態環境中使用語言的人,語用主體(人)是語言規范的制定者、遵守者和實施者,對語用主體而言,遵守語言規范,倡導語言規范,杜絕不規范的語言行為是責無旁貸的。由于語用主體是千千萬萬個具體的不同的人,他們之間存在各種各樣的差異,因而在貫徹執行語言規范的過程中就會有所不同,如對語言規范的理解的不同、語言規范水平的程度的不同、語言規范的實施力度的不同以及語言規范的策略的不同等等。語用主體在語言使用過程中,往往會遇到如何處理好語言規范和語言創新的關系、如何處理好根據不同的語體來落實語言的規范等問題,對于這些問題,語用主體應該在遵守語言規范的前提下,認真分析語用規律,發揮語用主體的主觀能動性,創造性使用語言。 六、捍衛語言法律性 語言法律是國家在語言方面制定的法律,語言法律性,就是要求每一個公民在語言運用中,必須遵守語言法律,做到依法待“語”(即依法正確對待和認識語言),依法用“語”(即依法正確運用語言),依法治“語”(即依法治理語言運用中違反國家語言法規的行為和各種不規范的行為)。捍衛語言法律性,就是要維護語言法律的尊嚴。構建良好的語言生態環境,首先必須有良好的語言文字使用的環境,而良好的語言文字使用的環境,需要一定的法律來保護。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關于“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的規定,要求每一個公民在語言文字的使用上都必須這么做,否則,普通話(我國的全民共同語)的法定地位得不到鞏固,現行漢字得不到統一規范,就會引起語言文字使用上的混亂。又如該法中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要求每一個公民都要正確地對待各民族的語言文字,不能限制或反對各民族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這些法律規定,在各族人民的語言生活中發揮了巨大的指導作用。《2009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中談到這方面的情況時指出:“少數民族學習、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得到保障。國家切實保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行政司法、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化教育等各領域的使用,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考試中允許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答卷。國家在民族地區推行雙語教學。目前,全國共有1萬多所學校使用21個民族的29種文字開展雙語教學,在校生達600多萬人。”[10]如果沒有這些具體的切實可行的法律規定,不同民族在語言文字的使用上沒有可依之法,勢必引起不同民族在語言文字使用上的矛盾,甚至民族之間的矛盾,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