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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類不再用宗教的眼光思考人與自然的關系時,科學技術成為取代宗教解釋人與自然關系的合法性武器。然而在解釋人與自然關系的具體問題上發揮重大作用的科學技術,當用于解釋人與自然、人與自身的根本關系時效果卻截然相反,使現代倫理觀面臨危機。建設性后現代主義以法蘭克福學派思想家提出的“人對人的征服是人對自然征服的慣性發展”為思想基礎,以深入探討人與自然的關系為核心內容,以重建人的自為責任為基本原則,試圖為解決生態危機問題作出嘗試。 一 生態危機問題本質上是自然與人的關系問題。自然與人的關系問題始終和人與人的關系問題處于相互纏繞之中。在現代社會,人類對自然的依賴史無前例,對自然的疏遠卻愈加明顯。這種矛盾加深了自然界與人類關系的神秘,也造成了對這種關系合理認識的阻礙。關涉人與自然關系的生態危機問題已超出對自然環境的簡單探討,提升為對人與人關系的現實性探討,提升為對人類自身行為與自為責任的探討。 在現代社會中,生態倫理面臨著一種自私和狹隘的人性合理性的挑戰,如果說“人類中心主義”的論調具有從人類自身利益出發的偏頗性———以人為中心、以人的選擇為合理的道德行為歸宿的目標,這一方式也具有某種程度上的合理性,即人對于價值體系構建的主動性作用,“弱”人類中心主義獲得了一部分人的認同。但事實上,價值觀的轉變是生態倫理異化的表象,透過表象真正震撼人心的是人類不加反思地將一己之愿強加于自然,造成了生態倫理的功利化、人為化,也正是因此人才在與自然的不斷斗爭中,品嘗惡果,飽受自然的“譴責”。建設性后現代主義者菲利普•克萊頓教授曾提出一個比喻:現代主義的科學就像是一個村莊的首領,他旨在獲得對所有附近的其他村莊的控制,并把它們置于自己的統治之下。很快,他成為皇帝統治整個國家,并開始攻擊周邊的國家。這個貪婪的統治者不允許別人擁有自己的風俗習慣、語言或宗教儀式。他要求所有的人向他跪拜,并放棄自己的習慣而采用他的語言。現代主義通過科學的方式使科學的擁有者———人成為宇宙的中心,統治和核心的位置給人帶來的不僅是生活的富足,更為重要的是它為人類帶來一種新的殖民的生活方式:這一“殖民”體系最初是以人對自然的征服為開端的———自然作為客體和對象被科學所認識、掌握、利用、改造,人面對自然成為主人,洋洋自得;很快這一邏輯延伸到人類社會,一部分人特別是掌握科學技術、處于利益集團核心的人成為評判一切的標準和尺度,包括人類社會的道德的善惡、利益的獲取、進步的尺度,這就是被一部分西方學者視為一切不平等關系———性別關系、種族關系、階級關系的起源。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內在關聯讓我們看到自然與人類社會之間的潛在的一致性,自然的狀況預示著人類的未來,生態問題和生態危機就不僅僅是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更關涉人類自身的利益選擇。“人類中心主義”抹殺了生態倫理奉行的自然與人內在統一的維度,只有把人之外的自然界納入到道德關懷之中,對于自然界也像對人一樣承擔起道德責任,人類才有可能擺脫生態危機,最終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只有建立真正尊重生命的生態倫理觀才是自然與人類共同的福祉。 生態倫理需要跨越人類為自身劃定的藩籬,運用建設性后現代的理念啟迪生態倫理的真實內涵,實現人與自然關系的后現代主義建設。“從哲學上看,每一次這樣的擴展都是人類的一次道德理性的覺醒,而事實是每當這樣的擴展發生時,我們的道德關懷就會把一部分道德的非享有者作為道德的對象納入到關懷的范圍之內。”[1]大衛•雷•格里芬曾直白地表示“后現代思想是徹底的生態學的”[2]。而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的核心理念,就是要將“生態”帶入人與自然、人與人關系的思考當中,就是要將生態倫理的理念轉化為一種現代社會的行為原則,一種合理化的思維方式。建設性后現代主義推崇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理念。在人與自然的關系當中,將人們的視閾瞄準人類世界的本真面目,在正視現代社會種種危機的同時,不斷尋找人與自然關系的真實維度,不斷地在肯定人與自然關系的層面上倡導實現人與自然的“共同福祉”,不斷在與破壞性的“人類中心主義”劃清界限的同時,尋找尊重人與自然雙向關系的新路徑和新方法。 二 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生態倫理觀的核心是強調人類的自為與責任,將自為與責任連同起來,預示著自律與他律自覺融合的可能,是在人類倫理道德中預設一個可供反思的概念,時時警示人類要注重人與自然關系的合理建構。 在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生態倫理觀的意義上,自為代表著生態自覺、倫理自覺。作為非社會教化的結果,這種自覺不應摻雜任何社會化的功利因素,自覺只因在人類自身中覺解到了人與自然關系的一致性,只因將人類社會的發展視為符合生態發展的大發展。借用“自為”的表達,欲說明倫理的應然狀態,欲表達對倫理生態化的追求。自為的表述緣起于薩特對于人性的論調:“自為不是自在并且不可能成為自在,它是對于自在的關系;它甚至是與自在的唯一可能的關系,被自在團團包圍,它逃離自在只是因為它是烏有,并且烏有使它與自在相分離。自為是所有否定性和所有關系性的基礎,它就是關系。”[3]自為正說明了一種狀態,即人與自然共存的狀態。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的生態倫理觀表明,正是因為人具有自為的維度,人與自然的和諧才不僅是可理解的,更加是不證自明的。只有在這種自為的主體自我中,生態倫理才能自覺包含人與自然關系的價值公度,生態倫理才是現代性問題的真實內容,自為才能在生態倫理的表達中引起重視。麥金太爾曾隱喻自為的重要性,“在現代之前的許多傳統社會中,人們通過各種不同社會群體的成員身份來辨認自己和他人”[4]。在現代社會中,人們喪失了自我的社會身份和行為的目的,也喪失了作為人的自為特征。社會機械地定制了各種標準,人類為了符合這些標準選擇了放棄自為的能力,這是德性的真正失落。尤其是當社會觸及自然的“利益”之時,倫理更加需要重拾人性的力量,用自為的內在精神充實生態倫理的現代化進程。倫理的目的是“善”,而生態倫理的“善”正是人類的自為本性的現實彰顯,只有當自為成為搭架在人性與自然界之間的橋梁之時,生態倫理才具有了后現代主義的建設性內涵,生態倫理才能成為人類與自然的共同福祉的建設力量。#p#分頁標題#e# 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的生態倫理觀也強調“責任”,即對于未來發展負責任的態度。“責任”代表著人類自覺地意識到自己就是自然的創造者并且明確自我實現就是實現人與自然的內在統一,自身價值的體現通過自然的狀態得以澄明。因此,人類在責任中不僅看到了自身的潛能,同時自然也被真正提升了,因為面對責任也就是面對人類真實的存在狀態,人類無法故意毀壞自我也就無法將人類自私的福利凌駕于自然之上。歸根到底,為著人類的真正自由,自然與人需要共同發展,需要平等的空間。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生態倫理觀體現了對人類責任的訴求,他們認為一切能夠具有某種普遍性的倫理原則都涉及義務與責任:前者代表了自覺選擇某種倫理準則行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后者體現了行動者必須為自己遵行倫理準則行動的結果負責的態度。責任和義務的主體不可能是個體的,它必定是群體性的、整體性的行為。因此,在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生態倫理觀的視野下,責任表達了人類主體向自然世界作出的承諾,表達了人類在自為的覺醒之后的行動態度。責任還使人類的眼光放置高遠,因為無論責任承擔著多少后果性的重擔,它都表達了對未來的期盼,因為責任自身體現的就是一種現實與過去、現實與未來的關系維度。 我們把自為責任概括為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生態倫理觀的核心,凸顯了建設性后現代主義將人與自然的關系捆綁在人的自我實現之中,將自然的發展設定在人的選擇之下的基本立場。這恰如建設性后現代主義者所說:“邁向一個后現代世界而不是試圖回歸到前現代的生活方式以逃避現代性帶來的恐懼的觀念,意味著要吸收現代性的優點并克服它的缺點。這些優點中包括共有、自由和平等的理想。”[2](34)在自然與人的關系中,生態面向人與自然的內在統一維度才能更好地前行。 三 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的生態倫理觀不僅體現在理論方面倡導人類在世界的家園感,對待自然界的親情感,人類的自身價值應被看作包含親情的關系性、整體性體現,更在實踐生活當中強調以一種全新責任感和使命感對待現代生活,以合理的、全面的尺度為思考前提,實現生態倫理內在旨趣的現實化。 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的生態倫理觀倡導在現實的生活世界中負責任的生活態度。生態倫理不僅在自在的維度凸顯了自然與人的內在統一,更在人的實踐生活層面強調人的自為性所建構的人與自然的真實關系。在原有的生活當中,人與自然體現為這樣一種關聯:“當自然不合人的想法時,人就整理自然。當人缺乏事物時,人就生產出新事物。當事物干擾人時,人就改造事物。當事物把人從他的意圖那里引開時,人就調節事物。當人為了出售和獲利而吹噓事物時,人就展示事物。”[5]而在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生態倫理觀所倡導的自為責任的原則之下,人們發現人在面向生活世界的同時就是在向世界負責,向自我負責,當人們習慣用理性去思考世界時,要記得自然時刻與人類同在,真正的理性思考必然包括對自然與人之關系的密切關注。人的在場也是自然的在場,總的來說就是生態的在場、生態倫理的在場。因此在現實的生活當中,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為人們的行為設定了某種神圣的責任和使命。“在世界各處,我們看到了一種新的生態文明的曙光。人們反對一心一意地追求個體利益,無論這一個體是一個人,一個群體,一個國家,或一種宗教。一個可持續的世界必須基于將共同幸福置于個人利益之上的那種使命。”[6]這種責任感和使命感使人們自覺認識到人類與自然還將歷經無盡的滄桑,人類與自然的關系是我們揮之不掉的情結,從而自覺負擔起對人與自然關系的責任。 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的生態倫理觀倡導在現實的生活世界中發揮人的自為作用。一方面,人詩意地棲居在世界之中,人必須要看到人的存在只有是自然的存在才是自為的存在,自為的存在又在審美的維度上觀照著自然而然的存在。另一方面,人作為自為的存在必須要發揮在自身自為的作用和功能。馬克思曾經用“真正的自然主義等于人道主義,真正的人道主義等于自然主義”的觀點表達人與自然未來發展的理想前景,但對于這一前景的展望和實現還有待于人類的實踐活動。建設性后現代主義者曾經這樣表達他們對于人的自為性發揮的態度:“人與自然是一個有機的整體,自然之物都是一個有機整體,世界萬物都有其自身的經驗、價值和目的存在,自然不是人們統治、占有、掠奪的對象,而是有待人去照料的花園。”[7]這一理解說明,人在自身與自然的關系當中應該發揮應有的作用,自然是人類的“花園”,人類應該照料自然,“照顧”不同于“征服”那種一方對于另一方的占有,也不同于“改造”那樣一方對另一方的合自身目的性的改變,而是強調以人類的某種行為滿足自然的需求,使自然感覺舒服暢快。通過人類的行為自覺地“呵護”自然,自然之“花”才能為人類綻放。 建設性后現代主義的生態倫理觀倡導在現實生活中、在自然和自為統一的基礎上實現人與自然雙向的自由。如果說自為責任的理念和方式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關鍵,那么以自為責任為基礎的生態倫理觀的目的是實現人與自然的雙向自由。自由是人類最高的形而上精神追求之一,以往對自由的理解總是與必然相對,“必然”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自然,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才能實現自由。事實上,人的自由就是自由的責任,自由既表明了作為人的主人身份同時又將人的責任推向了現實。人類對自身的生存環境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一責任不具有沉重的色彩,它是人之自由本性自由選擇的結果,蘊含了人性的光輝,人的責任在于自覺地意識到自己就是自然的創造者并且明確自我實現就是實現自然與人的內在統一,自身價值的體現通過自然的狀態得以澄明。因此,人類在自為的責任中不僅看到了自身的潛能,同時自然也被真正提升了,因為面對責任也就是面對人類真實的存在狀態,人類無法故意毀壞自我也就無法將人類自私的福利凌駕于自然之上。歸根到底,為著人類的真正自由,自然與人需要共同發展,需要平等的空間。當自由不再是一種為了達成某種目的而捏造的手段時,自然的自由、人的自由才得以回歸到自然主義與人道主義的等號含義之中。當今生態倫理應看到自由的方向、責任的力量,生態才能在滿布荊棘的道路上看到光明,才能使人類在自我的意義上、在自覺的維度上享用生態倫理為自然、為人類創造的福祉、布下的善果。#p#分頁標題#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