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偵查學論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偵查學教學體系創建研討
作者:王守寬 單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隨著我國的入世、國內外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以及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社會對高校培養的人才規格與質量已提出更高的要求,高校傳統的教育思想、教育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在嚴峻挑戰的形勢下,正在進行革命性的改變,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較強的實踐能力與創新能力,業已成為國內外高校之間人才培養的核心競爭力。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提高實踐教學質量,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是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要方向。實踐教學和理論教學是整體本科教學相互支撐的統一體系,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廢。從人才培養的根本目的看,實踐環節的意義更重要,它是實踐理論、驗證理論和發展理論的關鍵。
公安教育作為一種特色職業教育,培養造就公安機關需要的專門人才,是公安院校的中心任務。公安高等院校的培養目標是將學生培養成為政治可靠、業務扎實、作風過硬、知識廣博、體魄強健、具有創造力和較強適應能力的高等應用型人才。這一培養目標的定位,決定了公安高等教育必須使學生在走出校門前,除具備必要的人文社科知識和業務知識外,還要初步形成較強的公安崗位技能和公安崗位能力。因此,就必須全面推進公安院校素質教育改革,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偵查學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公安專業學科。偵查學專業的專業培養目標是培養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學素質與人文素養、警察基本素質和技術技能,全面系統掌握偵查學專業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機關等司法部門從事國內安全保衛、刑事偵查、經濟犯罪偵查、計算機犯罪偵查等方面實際業務工作和教學、科研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要實現上述專業培養目標,僅僅依靠傳統的課堂教學是遠遠不夠的。除了應完善偵查學專業課程體系和內容適應公安實際工作之外,還應建立起基礎性、操作性、綜合性等不同層次的實踐環節教學體系。因此,構建相對完整的實踐教學體系,把實踐教學貫穿到本專科階段的整個學習過程,對偵查學專業學生培養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作用。
一、構建實踐教學體系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構建實踐教學體系的指導思想。構建實踐教學體系,應遵循《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高等教育要重視培養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業精神的要求,把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作為實踐教學的主要目的;建立一個符合教育規律并適應本學校實際的實踐教學體系;堅持高起點、有突破,體現科學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體現偵查學學科特色。
(二)構建實踐教學體系的基本原則:1.目標性原則。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必須緊緊圍繞專業培養目標和人才培養規格進行。2.系統化原則。必須遵循認識規律和教育規律,運用系統科學的方法,按照組成實踐教學活動的各環節的地位、作用及相互之間的內在聯系,形成互相銜接,彼此連續的實踐體系,并貫穿于教學全過程。3.整體優化原則。不僅要做到實踐教學活動各要素之間的協調統一,還要從人才的全面素質和能力發展的要求出發,注意教學各環節的相互配合,注意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的相互支撐和互相滲透,與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相適應。4.規范化原則。在培養方案中要規范實踐教學的內容、形式,制定出相應的考核標準和要求。
(三)建立實踐教學體系的目標。根據偵查學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遵循構建實踐教學體系的基本原則,按學生的認知規律,將實踐教學活動的各個環節———軍訓、實驗教學、模擬教學、見習、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等,組成一個貫穿學生學習的全過程,與理論教學體系良好銜接匹配,有明確的教學要求和考核辦法,教學內容前后銜接、循序漸進、層次分明的實踐教學體系。通過這種實踐教學體系的實施,不僅使學生的專業技能得到培養和鍛煉,而且使學生的綜合素質得到提高,使培養的畢業生成為素質全面、社會適應能力強、具有較強實踐技能和創新能力的復合型人才。
偵查學研究狀況的反思
作者:林南征 單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犯罪與偵查,古今有之,中外有之。偵查學自從19世紀奧地利的漢斯•格羅斯(HansCross)提出犯罪偵查概念以來,至今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但是偵查學的理論研究現狀,特別是我國偵查學的研究現狀,仍不盡如人意。西方國家在刑事偵查學研究上帶有明顯的實用主義傾向。實用主義的研究方法導致了刑事偵查學理論研究的貧瘠。我國刑事偵查學的理論研究也不豐富。有學者對三屆全國偵查學術會議文集進行了一些技術上的分析,勾畫出了我國偵查學的研究現狀,并提出了一些問題,值得深思。作為一種社會科學理論研究,從社會科學研究的角度講,對科學研究狀況的歷史性反思是相當重要的。只有不斷反思,才能促使整個科學研究不斷修正方向。所以說,對于偵查學研究的不斷反思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偵查科學理論研究向度。這也是其研究向度不至于偏離“科學”軌道的保障。
一、偵查學研究存在的問題
一個學科的研究現狀,從不同的角度來考察,可以有不同的外觀結果,且各個外觀結果之間,往往互為因果或者遞進關系。就偵查學在最近幾年的研究現狀來說,可以粗略地概括為以下幾點:
(一)從研究方向上來說,偵查學研究在其應有的軌道上有所偏離。偵查學的研究方向和偵查目的可以說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盡管偵查的目的一直都還存在爭議,但是無論是哪種學說,都不可能脫離查明案件事實,查獲犯罪嫌疑人這個目的。現實當中,大多數學者關注更多的是偵查合法化、偵查與人權保障等方面的問題。比如,有學者對近幾年的偵查論文成果進行技術性處理之后發現,以沉默權(人權保障)為關鍵詞的研究異常突出,成為2000年以來中國法學研究中的第一關鍵詞,并在2002年之后顯得更為明顯。總的來說,關于價值理論比如偵查與人權保障、偵查的合法化等的研究比認識理論如偵查措施、偵查措施和方法的研究等要繁榮得多。既然查明案件事實、查獲犯罪嫌疑人是各種學說公認的偵查目的或目的之一,那么作為研究偵查的學科,如果不研究如何加強查明犯罪事實和查獲犯罪嫌疑人,即使這門學科表面上如何繁榮,也只能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二)從研究主體上來說,比較缺乏來自實踐部門的偵查學理論研究群體。參加三屆全國偵查學術會議的既有公安高等院校及法學院中從事法學、偵查學教學和研究的理論工作者,也有來自公安機關等偵查部門的實踐工作者。從統計情況看,“2002年提交參會論文的來自院校的有34人,來自實踐部門的有92人;2003年提交參會論文的來自院校的有36人,來自實踐部門的有7人;2004年提交參會論文的來自院校的有33人,來自實踐部門的有10人。”[1]61對偵查學研究現狀的思考林南征(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北京100038)摘要:偵查學自創立以來已逾百年,然其研究現狀卻仍不盡如人意:一是研究軌道有所偏離,二是比較缺乏來自一門學科的理論研究者主要來自于高校,這對于大多數學科領域來說,本身是一種常態。偵查學本身亦是如此。但是,對于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偵查學來說,如果來自實踐部門的研究者嚴重缺乏,則應是一種明顯的不足或者存在較大的瑕疵了。
(三)從學科間的聯系上來說,偵查學的研究未能緊密聯系自然科學的研究。基于偵查活動對各類知識的需要,如法學、醫學、物理學、化學、心理學、生物學、邏輯學等相關學科知識之于偵查的重要性無人否定,可以認為偵查是對各相關學科知識的綜合運用,由此也可以認為偵查學是一門綜合性的學科,其研究必得借用前述相關學科的知識、概念、原理、研究方法與范式。但是,當前的偵查學理論研究現狀如何,從研究者們在論文當中引證的知識類型或許可以給我們一個可供參考的回答。根據學者們對三卷《偵查論壇》所刊載的論文的所有引證資料的分析數據顯示,研究者們引證的知識類型高度集中于法學類,在所有的引證文獻中,可歸于法學類知識范疇的引證占所有引證的75.57%;對心理學的引證,占總引證數的1.71%;而在三卷偵查論壇的全部引證中竟然未能發現在偵查認識活動中具有重要作用的醫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邏輯學和計算機科學等學科的知識,這不能不令人感到遺憾。[1]64
偵查學原理研究論述
作者:徐嘉嘉 單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偵查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同其他學科一樣,具備自己的帶有普遍性、指導意義的基本原理。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里,偵查學界忽視甚至回避對基本原理的研究。一些學者認為,在偵查學中,只有那些能夠直接應用于破案的理論才值得研究,而那些不能直接應用于破案的、,或者雖與破案關系密切但暫時發揮不了作用的基本原理就不值得去研究。20世紀80年代以前,正是由于這種觀念的存在,使得我國偵查學界在偵查學基本原理的研究方面相當薄弱。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偵查學界逐漸意識到了對基本原理研究的重要性,一些學者開始嘗試著對基本原理進行系統化的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在專著方面,武漢教授的《刑事偵察原理》、何家弘教授的《同一認定—犯罪偵察方法的奧秘》、王傳道教授《偵查學原理》等著作的相繼問世,表明了我國偵查學界對偵查學基本原理的研究已經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在論文方面,何家弘教授的《司法證明同一論》、劉品新副教授的《論犯罪過程中的信息轉移原理》等論文為我們研究偵查學基本原理指明了新的方向。綜觀偵查學界對基本原理的研究,可以概括出以下五種基本原理:辯證唯物主義原理、物質交換原理、邏輯推理原理、同一認定原理和“三論”原理。
一、辯證唯物主義原理
20世紀80年代,一些學者開始認為,既然辯證唯物主義是所有學科的理論基礎和方法論,那么作為獨立學科的偵查學也自然應以辯證唯物主義作為自己的理論基礎。這些學者將辯證唯物主義的一般原理、原則(物質論、認識論、聯系發展理論、因果關系論)深化到偵查學的理論研究中,從而形成了偵查學自身的特定的基本原理。
(一)辯證唯物主義物質論
辯證唯物主義物質論認為,世界統一于物質。它具體包含三層含義:第一,世界是物質的;第二,物質是客觀的;第三,物質是可以被認識的。犯罪行為是受犯罪意圖支配的人,在特定的時空條件下,對特定的人或物進行侵害或侵犯的行為。由于構成犯罪行為的時、空、人、事、物五大基本要素全都具有客觀實在性,因而犯罪行為也具有客觀實在性。根據辯證唯物主義物質論原理,具有客觀實在性的犯罪行為是可以被認識的。由于受到主客觀條件的制約而久偵未破的案件,隨著偵查的深入和推進,始終都存在著破獲的可能性。犯罪行為是終究能被認識的。于鳳玲同志主編的《刑事偵察學教程》一書認為,物質論是認識犯罪的基礎理論,其理由有三:第一,犯罪行為是客觀存在著的物質反映。第二,犯罪行為是可以被認識的,刑事案件是可以破獲的。第三,犯罪行為形態是偵查破案特定的物質基礎。孟憲文教授主編的《刑事偵查學》一書認為,辯證唯物主義物質觀是刑事偵查活動的認識基礎。構成刑事犯罪行為的要件都具有客觀實在性;犯罪行為結果是通過物質的運動變化展現在偵查人員面前的;偵查活動性必須以犯罪行為的“客觀實在性”為依據。馬忠紅教授在《偵查學基礎理論》一書中認為,犯罪行為的物質性和客觀實在性,是決定犯罪行為可知性的根本依據;也是偵查原理的根基和出發點,是偵查的可知性原理,為偵查破案提供了可能性。
(二)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
統計學對偵查學的意義
作者:楊立云 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安學院
對非數學或者經濟學專業的人士來說,統計學是陌生的;對我國研習法學或者刑事司法的人士來說,統計學更是一門枯燥而且令人望而生畏的學問。但是,統計學是很有用的。客觀世界中有許多令人不解的現象,對這些現象的解答絕大多數不是非“黑”即“白”的,而是處在“黑”“白”之間的“灰色地帶”。要揭示這些“灰色地帶”的規律,非統計學莫屬。由于諸多原因,我國的偵查學教育甚至偵查學研究中都幾乎找不到統計學的身影,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偵查學的發展,使偵查學教育長期徘徊在經驗傳授的低水平層次上,使偵查學無法擺脫“技藝”的身份而難以躋身于真正的學問之林。為了使人們認識到統計學在偵查學教育中的必要性,本文從正面討論統計學對偵查學意義的同時,亦從反面分析了統計學缺位給偵查學教育帶來的后果,從而論證了在偵查學教育中開設統計學這一課程的必要性。
一、統計學對偵查學的意義
事實上,在我國,統計學對偵查學的意義遠被低估了,因為我國偵查學者沒有真正認識到統計學能夠為偵查學做些什么,當然也就不知道統計學對偵查學的意義。時至今日,我國偵查學界的研究成果中,能夠找到熟練運用統計學的簡直是鳳毛麟角。偵查學研究者們的知識庫中,能夠找到統計學的更是少之又少。這便是我們沒有認識到統計學對偵查學的意義的有力證據。那么統計學對偵查學有什么意義呢?或者更為直白地說,統計學能為偵查學做些什么呢?
(一)統計學能夠幫助偵查學較為精確地揭示各類犯罪的特點
和犯罪學一樣,偵查學也要研究各種犯罪類型的特點。只不過,二者的研究角度是不同的。犯罪學研究犯罪特點的目的在于預防和改造犯罪人,它反映的是犯罪現象背后深層次的社會根源和心理根源;而偵查學研究犯罪特點的目的在于發現和證明具體的犯罪事件,因此,偵查學中的犯罪特點反映的是犯罪人在具體環境中的行為方式以及這些行為對環境的影響。比如,犯罪人的職業習慣、教育水平、生活方式、社會經濟地位等等因素是犯罪學和偵查學都要關心的問題。然而,犯罪學只關心這些因素的差異是如何導致犯罪人犯罪的,又如何利用這些因素來預防、懲罰和改造犯罪人;而偵查學則要追問這些因素如何通過犯罪現場、犯罪痕跡、犯罪遺留物、目擊證人、被害人等途徑反映出來,又如何通過這些途徑來識別這些因素,從而最終識別犯罪人,建立特定犯罪人和犯罪事件的關聯。當然,應該承認,這些差異在偵查學著作中表現得也不是那么一目了然;但是,無論如何,偵查學是要研究各類犯罪的特點是沒有疑問的。要研究各類犯罪表現出來的行為特點或犯罪行為改變環境表現出來的特點,統計學在其中大有可為。還是拿犯罪人的職業習慣、教育水平、生活方式、社會經濟地位等等因素來說,這些因素在多大程度上能夠通過犯罪現場或者其他途徑反映出來?對此問題,偵查學著作都不同程度地有所解答。但讓人遺憾的是,對這些問題的解答常常不能讓人滿意;因為缺少統計學這一工具,我們無法準確得知犯罪人的這些個人特征在多大程度上決定了犯罪類型、犯罪手法,這些個人特征各自是在多大程度上能夠通過特定途徑表現出來,是否有些因素并不是我們想象的那么重要,是否這些因素之間的關系和作用也要影響具體的犯罪行為本身?我們習慣的方法是通過與偵查實務人員的經驗交流,通過案例的總結,根據個人生活經驗想當然地“反思”,對這些問題進行簡單化處理;到頭來,這些問題的答案在我們的著作中始終是一片混沌。反之,如果我們吸取社會學發展的經驗,對每個因素在犯罪中的反映程度、反映方式,以及因素之間的關系如何影響反映程度、反映方式等問題進行統計分析,對前面提出的這些問題相信會有一個準確的回答,而且還可能會有讓人意外的發現。
(二)統計學能夠幫助偵查學準確評價偵查方法和策略
臺灣偵查學課程特征及啟發
作者:馬忠紅 單位: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課程設置是人才培養設計圖———教學計劃的核心部分,是培養目標的根本體現。課程設置是否科學、合理決定著人才培養的質量。本文以臺灣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學系本科專業課程設置①為例,探討臺灣地區偵查學專業課程設置特點,并結合大陸偵查學專業課程設置分析兩者之異同,提出了相應的發展、完善對策。
一、臺灣警察大學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設置目的
臺灣中央警察大學成立于1957年,設有行政警察學系、刑事警察學系、公安安全學系、犯罪防治學系、消防安全學系、交通學系、外事警察學系、行政管理學系、法律系等系部,是培養臺灣地區警察高級人才的最高學府。其中,臺灣中央警察大學的刑事警察學系,與大陸地區警察院校的偵查系相類似,現設有本科、碩士、博士等多個層次,是培養臺灣地區刑事偵查人才的地方。臺灣警察大學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設置的主要目的是培養學生具備下列專業能力與素養:刑事偵查能力,刑事鑒識能力,刑事法學素養,人際溝通能力,組織管理能力,治安對策分析能力。
二、臺灣警察大學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設置情況
以臺灣中央警察大學為例,臺灣警察大學偵查學專業主干課程主要分為偵查原理、偵查科技、偵查法學、現場偵查四大領域,內容涉及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多學科知識,強調課程內容的綜合性學術內涵。
(一)偵查原理偵查原理領域的課程組主要包括以下課程:犯罪偵查學、犯罪模式分析、犯罪剖繪、犯罪偵查案例研究、組織犯罪偵查、竊盜(盜竊)犯罪偵查、性犯罪偵查、談判與危機處理、刑事警察業務、刑事警察勤務、行為科學、刑事心理學、犯罪心理學、變態心理學、偵訊與社會心理學、偵訊實務與筆錄制作等課程。臺灣警察大學設置偵查原理課程組的主要目的是:1.通過全面分析臺灣社會面臨的多種犯罪類型,運用比較全面、系統的犯罪數據庫,分析各類犯罪模式及犯案手法,并尋求最佳的偵查對策;2.深化特殊重大刑案偵查管理的探討,強化偵查原理研究;3.研發人力、知識、裝備、偵查思維之間的轉化,提升刑事業務與偵查勤務的統合規劃,以推動犯罪偵查與防范機制。
研究生社會實踐教學體系建設
摘要:
針對公安院校以及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學術型研究生培養方案中明確提出,碩士研究生要培養學科基礎扎實、有較強科學研究和應用創新能力的高素質創新型人才。應用創新能力的提高很重要的一環就是通過社會實踐教學環節進行,所以明確實踐教學目標、整合實踐教學內容、選擇實踐教學基地、提升實踐教官隊伍素質、改進實踐教學管理等問題,對于提高學生應用創新能力都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關鍵詞:
偵查學;研究生;社會實踐;教學體系
公安學作為一級學科,對其學術型研究生的培養目標為具備系統扎實的公安學專業理論基礎、知識體系和技能,具備科學創新思維能力和良好的專業學術修養的高層次專門人才。其下屬的偵查學專業研究生培養要實現上述目標,僅僅依靠校內教學是遠遠不夠的。偵查學作為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公安專業學科,只有具備較強的公安崗位技能,才能為科研和應用工作打下基礎,才能成為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人才,這就需要在校內教學之外強化社會實踐教學環節,提高社會實踐教學質量。
一、社會實踐教學目標
建立科學合理的實踐教學目標,是公安院校實踐教學發展的前提,決定著整個教學體系的方向和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實踐教學不能只是為了培養學生某項或某幾項具體的技能,而應是知識、能力和態度的統一,也就是實踐基礎知識、科研創新能力、政治素質三個方面的整合。偵查學專業研究生的實踐教學目標,除了基本的偵查基礎知識,更重要的是科研創新能力的訓練,其在實踐教學中更具實質性的意義。研究生培養不同于本科生的基本職業能力的培養,而應更側重于發展學生的創新能力,使學生在實踐中不僅“知道”該怎么做,更要“思考”該怎么做,在思考過程中培養應用創新能力。同時,優秀的思想政治品質也必不可少。通過社會實踐活動,使學生置身于公安工作真實環境和具體任務之中,可以加深學生對公安工作的認識,逐步在思想上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偵查學教學模式的建設
作者:劉汝寬 單位:貴州警官職業學院
公安部《關于制定公安院校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專業培養方案的意見》(以下簡稱《培養方案》)的下發和實施,標志著公安院校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該《培養方案》確定了公安招錄體制改革在人才培養方向上屬于“訂單式”的培養模式。在著力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公安人才的背景下,貴州警官職業學院作為試點院校之一,探索偵查學教、學、練、戰一體化教學模式,成為當前迫切需要面對和回答的現實課題。偵查技能教育作為公安教育訓練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作為提高廣大民警職業核心能力的基本途徑,只有站在服務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高度來謀劃,置于推動公安教育訓練工作創新發展的全局中來思考,在原有基礎上著重思考在建立有效的教學與考核制度、樹立創新教學思路和確立科學實訓理念上下工夫,不斷總結提煉實踐經驗,提升教學質量和訓練水平,才能真正適應招錄培養體制改革的需要,培養出公安工作急需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一、偵查專業學員所需掌握的知識技能
偵查專業學員所屬的普通執法執勤類崗位是公安機關常規的工作崗位,其工作的主旨在于對刑事案件的查處以及對社會治安的防范與管控。
(一)對偵查專業普通執法執勤類學生的培養目標:培養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偵查技能并能從事普通執法執勤工作的應用性專門人才。
(二)專業核心能力: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偵查專業普通執法執勤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具備現場勘查、一般刑事案件查處、偵查技術與技能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三)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l.熟悉普通執法執勤的方針、政策和法規;2.掌握普通執法執勤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3.掌握普通執法執勤類業務技能;4.具有獨立辦案的基本能力;5.掌握查緝、擒敵、射擊、駕駛等警察技能;6.會偵查、調查取證、審訊、制作法律文書、運用證據定案、緝捕人犯、網上辦案;7.具備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網絡經濟犯罪偵查偵防研究
摘要:
近年來,網絡經濟犯罪的案件屢見不鮮,隨著新興技術的出現不斷演化,衍生出新的犯罪類型,并保持不斷增長的趨勢。網絡經濟犯罪危害范圍大,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主體多元化,涉案數額巨大,國際化趨勢也越來越明顯。應盡快完善相關網絡經濟安全的法律法規,建設一支正規高效的打擊網絡經濟犯罪的公安隊伍,建立國際執法協作機制刻不容緩。
關鍵詞:
網絡經濟犯罪;偵防對策
網絡經濟犯罪是一種新興的犯罪,發展迅速,尤其是網絡金融詐騙犯罪、網絡侵犯知識產權型犯罪、網絡洗錢犯罪、網絡傳銷犯罪、網絡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等犯罪。網絡經濟犯罪給被害人帶來巨大損失的同時也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網絡經濟犯罪刻不容緩,有效偵破網絡經濟犯罪迫在眉睫。
一、網絡經濟犯罪概述
(一)網絡經濟犯罪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