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農村金融風險監管體制探討,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作者:邱玉興 張莉 黃可權 單位:齊哈爾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市中心支行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金融合作社主體,是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主力軍,推進金融合作社改革既是當前銀行業改革的需要,也是金融合作社發展的需要。黑龍江省正經歷從農業大省向農業強省跨越的歷史階段,把服務“三農”的“主力軍”打造成“生力軍”,更好地服務于龍江“三農”,確保國家糧食戰略安全得以實現,是金融合作社改革發展監管工作面臨的一個重大戰略課題。目前,黑龍江省金融業有81家縣級法人(含農商行)所轄1864家機構,除少部分在省會及中心城市外,90%以上的機構分布在縣域,而這些機構的90%以上貸款均為涉農貸款。這兩個90%決定了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必須要與高度分散的農戶和農村經濟組織相適應,從而真正達到服務“三農”、服務中小企業的目的。近幾年來,黑龍江省在深化金融合作社改革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但由于受到所處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和缺乏較為完善的全面風險管理機制,自身經營管理能力提升緩慢等因素影響,加之沒有成熟的經驗可以借鑒,在面對同業競爭、滿足日益增長的農村市場金融需求、落實好國家關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政策等方面,還存在著很大差距。本文擬從分析農村金融合作社所面臨的金融生態環境人手,揭示在現實農村金融生態條件下農村金融合作社粗在的風險表現,據此提出金融生態環境優化條件下健全農村金融合作社風險管理機制的建議。
一、黑龍江省農村金融合作社金融生態環境存在的問題
黑龍江省農信社聯合社2005年8月2日成立以來,牢牢抓住改革機遇,推進產權制度改革,轉換內部經營機制,形成了科學有效的民主管理、決策、激勵約束和內控機制,構建了充滿活力的管理體制。主要標志是:組建了1家合作銀行,完成了81家縣級聯社統一法人;實行了“票決制”的民主決策方式,“雙考”和“四公”的科學用人機制;制定了信貸、財務、資金組織、會計結算等方面的規章制度100多項,全面規范了50多個操作流程。應該說,業務操作和內部管理的規范化水平顯著提升,并逐步由“粗放、隨意型”向“集約、民主型”轉變,進入了自身良性循環狀態,已經成為“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市場主體和與其他系統有機協調發展的金融生態鏈,已經成為名符其實的農村金融主力軍,也成為黑龍江省經濟發展特別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盡管改革給黑龍江省農村金融合作社帶來了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但從總體上講,還是存在一些不足。
1.農村信用合作社產權制度改革進展較慢,經濟基礎薄弱,影響了其金融生態運行的質量。雖然經過2010年大力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已組建農商行4家,但相對于全省80多家法人機構來講,僅僅是開始起步。農村信用合作社基礎薄弱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受自然條件的約束,農業生產投入多產出少,農民農業生產的收入僅能夠維持自己的生存,而無剩余價值。二是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務工經商、帶資投勞,造成了資金大量外流。三是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戰略轉移,以及政策性銀行對農業的支持有所減弱,阻滯了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這種形勢,導致了農村信貸資金“失血”嚴重,促使農村信用合作社超負荷運行,嚴重影響了其健康運行的質量。幾年來,金融合作社改制的力度雖較大,但是公司治理機制的轉換進展還相對緩慢,舊觀念、舊體制、粗放管理的痕跡仍然比較明顯,比如:金融合作社員工素質整體較低,不能適應現代金融業發展的要求;盡管已初步建立了“三會一層”的管理架構,但“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理事長“一長獨大”,決策、執行、監督制衡機制缺失等。這些一直是困擾金融合作社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
2.農村社會征信體系很不完善,農村金融生態法律不健全。這種不完善主要體現在:一是我國社會征信系統建設還處于起步階段,信用資料的收集和共享不足,社會公眾、機構投資者的信用信息得不到有效的歸集和準確的評估。二是農民文化素質不高,不守信。我國4.9億多農村勞動力中,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2%,小學及小學以下的占38%,文盲半文盲占7%。誠信體系的不完善及農村居民的低素質,加上對不講信用者缺乏懲罰機制,共同導致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面臨困境。三是農村金融生態法律不健全,表現在第一,立法方面,有關農村金融的法律體系不完備,缺乏有關金融生態環境運行方面的法律,特別是對農村金融市場主體的法律地位沒有進一步明確,忽視了其農村金融市場主體的特殊性和差異性。第二,在法的實施方面,行政導向比較嚴重,在企業改制過程中,逃廢金融債務現象屢見不鮮,也出現了司法執行難和執行周期長等執法效率低下的問題。第三,在守法方面,誠信意識的缺失直接制約著良好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形成。一些農民和個體工商戶不履行還貸義務;同時企業也借改革行為的不規范,逃避金融債務;一些農村金融部門內部從業人員瀆職、失職,甚至內外勾結作案,這些不守法的行為,嚴重阻礙了良好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形成。
3.基層政府金融生態觀念淡薄。政府的職能定位和根本宗旨是提供公共產品和社會服務。由于地處偏僻的緣故,一些農村地區(特別是欠發達地區),鄉村政府尚未切實轉變其服務的理念“,生態建設”意識淡薄,思想上過分重視上級政策傾斜而忽視金融生態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實踐中不能主導當地農村金融生態建設。更有甚者,基層政府還通過行政手段直接或間接干預農村經濟主體經營。
4.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帶來的前所未有的挑戰和壓力。有關統計資料顯示,全國35173個鄉鎮中,金融服務空白率為6.7%;在農村金融市場的貸款需求達1.2億戶的情況下,卻仍然有40%的需求未得到有效滿足,在此形勢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應運而生。從2009年以來黑龍江省先后成立了東寧遠東、杜爾伯特潤生、巴彥融興、依安潤生、克山潤生、雙城惠民、延壽融興、肇東建信、集賢潤生等10幾家村鎮銀行,農村金融市場由農村金融合作社一枝獨秀的局面轉變為以農村金融合作社為主體、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共存的新格局,一個有效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正悄然形成。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興起,勢必激活農村金融市場,大大緩解農村資金需求,打破長期以來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局面,進而對農村金融合作社經營發展產生較大的影響。業內人士認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上,將發揮不可小覷的作用。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創辦宗旨是服務“三農”,主要為農民、農戶以及農村創業群體提供小額資金貸款,這與農村金融合作社的辦社宗旨和服務對象基本吻合,勢必存在市場資源的重復和交叉。此外,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有明確的區位導向,堅持了100%的商業可持續原則,充分體現了“投資多元、貼近農村、治理靈活、高效運作、服務‘三農’”的原則,尤其是由外資銀行作為發起人的村鎮銀行,以其成熟的現代金融理念以及決策高效、定價機制靈活、控制機制新穎、市場定位明確的特點,在細分市場、吸收農村存款、創新支農品種、營銷小額貸款、提供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和差異化的金融服務等方面必將給農村金融合作社帶來新的競爭壓力和挑戰。#p#分頁標題#e#
5.金融生態風險依然存在。農村金融合作社所面臨的金融生態風險主要表現為農村社會信用基礎薄弱,信用文化單一,沒有建立較為完善的信用保障制度和信用中介服務機構等,致使農村金融合作社信貸資產債權懸空、維權無門,處置困難,對農村金融合作社的經營管理帶來外部壓力,從而形成了更多的風險隱患。具體表現在:第一,信用風險。目前,大多數農村金融合作社的大部分貸款以信用形式發放。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少數單位和個人道德觀念滑坡,誠信意識淡薄,產生賴債、逃債、廢債行為,一些欠貸戶互相觀望,長期拖欠貸款不還,給農村金融合作社業務帶來一定風險。加之近年來受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結構調整的影響,部分限制性行業及相關企業資金鏈斷裂,無力償還貸款,或者由于市場價格波動,企業盈利能力下降,使企業貸款到期后不能償還,不同程度地會造成農村金融合作社債務懸空,信貸資產頻頻出現劣變,不良率迅速上升,一些貸款已經形成損失。第二,操作風險。操作風險的表現形式為兩大類:一是業務流程風險,二是人員道德風險。業務流程風險主要表現為賬務處理風險和貸款發放違規。由于農村金融合作社點多面廣,機構分散,辦理的業務額小、量大,且工作人員偏緊,存在一人多崗等現象,因而在日常業務操作過程中,內部規章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貫徹落實,人為簡化賬務操作流程的現象比較普遍,容易誘發各類風險。人員道德風險主要表現在員工基本素質參差不齊,年齡結構和知識結構不合理,授權管理薄弱等,已經建立的監督約束機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第三,制度風險。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關鍵制度設計如產權關系等仍然不明晰;二是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內部控制存在較多問題,比如對法人代表缺乏合理的監督和約束,責任分離制度不完善,信貸管理混亂等。
二、構建金融生態環境下農村金融合作社風險管理機制
1.加強地方政府的主導機制。地方政府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金融生態環境優化過程中作用是主導的,這就要求地方政府切實轉換服務理念,強化農村服務意識,嚴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務服務質量和效率。那么地方政府應在以下幾個方面展開工作來支持農村信用合作社的金融生態優化工作。一是成立由地方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金融生態建設領導小組,推動本地區農村信用合作社金融生態建設。二是結合農村經濟金融狀況,加快農村信用合作社相關的制度建設,并保證規章制度的完善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護農村投資者、存款者的合法權利。三是地方政府應采取各種行政、經濟、法律措施,硬化清欠力度,引導和督促欠貸政府部門和人員制訂還款計劃,及時清償欠款,維護政府信用。四是地方政府應規范與農村信用合作社金融生態環境密切相關的一系列專業化中介機構發展。五是大力發展農村經濟,積極改善農村信用合作社金融生態所賴以生存的經濟環境。六是打造農村信用工程,建立農村信用工程建設引導機制、運行機制、維護機制和驅動機制。
2.完善農村信用合作社金融生態立法機制。一是要盡快修訂及完善《破產法》、《刑法》、《擔保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從根本上防止自然人和企業的法人代表惡意逃廢債務的不良行為,并要通過完善破產法使貸款人能夠運用法律手段,使破產起訴成為制約借款人的最終防線。二是加快征信立法的步伐,規范征信業發展,推動征信體系的建設,為培育良好的信用文化打好基礎。另外,在《商業銀行法》的基礎上,盡快制定出臺《合作金融法》,以保護農村合作金融的合法權益。
3.加強同業合作,促成良性競爭機制。農村金融合作社應把握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契機,加強同業合作,充分發揮自身人緣、地緣、品牌優勢,取長補短,發揮最大潛能。一是加強與農村專業合作社等行業性協會組織的合作,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農村專業合作社特點的信用評級體系,充分發揮農村專業合作社聯系千家萬戶的優勢,促進農戶貸款管理從“零售型”向“批發型”轉變。二是加強與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合作,利用其先進的風險管理理念,進一步完善“農戶信用等級評定”機制,配合政府部門構建農村征信體系和信用村鎮。
4.完善資本補足機制,提高抗風險能力。當前,金融合作社歷史虧掛較多,資本嚴重不足,資產質量較低,撥備缺口較大,抗風險能力較弱,核心監管指標欠佳。為此,要努力促進其加快改善主要核心監管指標。一是對于符合組建農商行標準的機構,在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基礎上,采取公開募集方式,合理確定溢價發行。二是對于暫不滿足組建農商行標準的機構,以持續改善股權結構為重點,通過市場化手段積極引進新的股東或境內戰略投資者,逐步轉化資格股,增加法人股比重。三是對于歷史包袱較重的貧困地區機構,以增擴股金為重點,采取定向募集方式,允許其他金融機構或地方政府以適當方式進行階段性持股,解決金融合作社資本金嚴重不足問題。
5.健全內部治理機制,提升金融合作社抵御風險能力。推進產權改革不是由金融合作社向農商行的簡單“翻牌”。產權改革只是手段,改革的最終目的是構建符合現代農村金融企業發展要求的公司治理模式和運作機制。因此,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對改制的機構,在確保有效制衡約束的前提下,必須按照“形式靈活、結構規范、運行科學、治理有效”原則,構建規范的公司治理機制。同時金融合作社應按照“梳理———規劃———建設———提高”四步曲,研究制定中長期風險管理建設規劃,加快建立全過程、全方位的風險管理體系,落實風險管理責任,增強自動應對和有效控制風險的能力。應重點確保風險管理理念和機制能夠貫穿于決策、執行和監督的全過程,覆蓋所有業務、所有部門及崗位和所有操作環節,力爭通過風險管理推動業務穩健發展,確保機構價值的長期提高,促進發展戰略的實現。信息科技是提高金融合作社業務發展與風險管理能力的基礎,要鼓勵從大中型銀行引進成熟的技術和系統,以節約開發成本,縮短開發時間,確保風險管理全流程固化到信息科技系統中,做到風險“人防”與“技防”的有機結合。
6.探索農村信用擔保機制,化解農村金融生態風險。從生態學的觀點來看,通過完善金融生態環境來提高金融效率和管理金融風險,具有更為根本的意義。可以考慮采取的措施,一是以鄉鎮為重點強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提倡質樸古老的誠信文化,大力推行“文明信用鄉鎮”、“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企業”、“文明信用戶”建設,持續改善和優化縣域金融生態環境。二是組建以法人社為單位的農村金融合作社地區性風險互助組織,簽訂“風險互助協定”和建立“風險互助基金”,通過系統互助和行業自救防范、化解“三農”業務風險。三是擴大涉農信貸擔保范圍,以農地、林地和耕地為擔保,嘗試搭建農村地區擔保物和抵押品的流轉市場。積極扶持農村信用擔保機構,吸引民間資金和小企業資金入股,實現擔保機構多元化。#p#分頁標題#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