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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國良 單位:淮南職業技術學院
一、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確立的合法性
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的確立要具有合法性。教育評價是參照國家現有的教育目標,通過系統地搜集信息,采用科學的方法對教育活動中的事物或人物的價值作出綜合價值分析和判斷的過程,其目的在于提高教育質量,推動教育改革,改善教育管理,以及作出促進教育進步的決策。教育評價標準的確立首要問題是評價標準“主體資格”的確認,也就是評價標準“憑什么”,“有什么權利(資格)”來評價思想政治教育,其實質上就是評價標準合法性的確認。
合法性(legitimacy)一詞在政治學中通常用來指政府與法律的權威為民眾所認可的程度。這一概念最早是由亞里士多德提出來的。他指出:“一種政體如果要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必須使全邦各部分的人民都能夠參加而且懷抱著讓它存在和延續的意愿。”[2]在法學、政治學和社會學中,對于“合法性”概念的界定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合法性概念被用于討論社會的秩序、規范,如馬克斯•韋伯曾經指出,沒有一種統治“僅僅以價值合理性的動機,作為其繼續存在的機會,毋寧說,任何統治都企圖喚起并維持對它的合法性的信仰”[3]。狹義的合法性概念被用于理解國家的統治類型,或政治秩序,如哈貝馬斯曾經指出,“合法性”即“意味著某種政治秩序被人認可的價值”[4]。應當指出的是,經過長期發展,現在的合法性指的基本不是法學意義上的符合法律規范或法律原則,而普遍意義上指的是政治有效統治的必要基礎和存在依據,是被統治者對統治者的一種需要性、自愿認同、服從和擁護。
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的合法性是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活動合理性、正當性和必要性的基礎。這種合法性主要體現在評價標準是否符合社會主義意識形態教育活動的基本規律。在當代中國,占主導和統治地位的社會意識形態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在當今我國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靈魂和核心地位,決定了高職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動的開展,決不僅僅是告訴大學生馬克思主義是什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是什么,民族精神、時代精神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是什么等思想政治理論知識教育,更重要的是要通過論證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和文化制度的合理性和優越性,引導和幫助大學生確立起對中國共產黨執政合法性的理解和認同,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理解和認同,不斷強化大學生理想信念教育。黨的十七大報告也特別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增強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這既說明了當前我國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合法性教育越來越具有迫切性、重要性,也說明了確立思想政治教育評價合法性標準的重要意義。有鑒于此,我們認為高職思想政治理論教育評價標準確立的合法性依據是:能夠全面評價和考查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以后,高職學生對于當代中國主流意識形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認可、支持、擁護和接受與否。
二、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確立的針對性
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要具有針對性。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是對思想政治教育活動在促進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的意義和效用方面的評價。具體地說,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是按照社會發展對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依據思想政治教育活動過程所處的客觀條件和具有的主觀條件,采用科學的方法,對思想政治教育效果進行價值判斷的實踐活動。[5]從這種意義上講,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確立的針對性,是根據我國社會主義思想政治教育目標的要求,從高職院校主觀和客觀條件出發,采取科學的方法和評價體系,對思想政治教育效果進行的價值判斷,其實質就是評價標準要符合高職院校辦學實際,符合學生個體全面發展的需要。
首先,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要符合高職院校辦學的實際。高職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存在著很大差異。普通高等教育培養的學術型、研究型、學科型、管理型的高級人才,而高職教育培養的是一般操作型、應用型、服務型的普通工人,充其量是“兵頭將尾”式的人才。高職院校的本身辦學特色決定了其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應該滿足于為國家和社會培養合格的社會公民的目的。這與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是吻合的。公民是與國家相對應的概念,離開國家就無公民可言。因此,公民意識教育的目的,是為了培養國家、社會所需要的合格公民,即有積極生活態度,有政治參與熱情,有民主法治素養,能與其他公民和社會組織合作的公民。教育目標如此,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中理應體現出這一基本要求。
其次,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要符合學生個體全面發展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作為一種培養人、塑造人、發展人、完善人的社會性教育活動,是以“人”作為其出發點與落腳點,它不僅承擔著引導人們進行價值追問與價值決斷的責任,還幫助人們解讀人生的終極意義,最終目的是為了促進并實現個體的全面發展的。在現實世界中個體有許多需要,它與社會需要既有統一的一面,又有不統一甚至是對立的一面。思想政治教育是塑造和引導人的工作,其目的和功能本身就決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須要尊重人,要端正對人的態度,要研究和解決人們的需要,使個人需要與社會需要相統一起來,它的任務實質是解決個人需要和社會需要的矛盾。恩格斯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一文中談到:“推動人去從事活動的一切,都要通過人的頭腦,甚至吃喝也要由于通過頭腦感覺到饑渴引起的……外部世界對人的影響表現在人的頭腦中,反映在人的頭腦中,成為感覺、思想、動機、意志……”可見,只有通過一切可能的方式來滿足個體發展的實際需要和訴求,思想政治教育才能真正證明其自身對學生個體全面發展的價值和效用,進而在學生中間產生吸引力、感染力。
值得注意的是,人們在理解馬克思主義與它所繼承的西方人文主義傳統的關系時,往往把它從西方人文主義傳統中割裂出來,并使之與這一傳統對立起來。誠然,馬克思對西方人文主義傳統,尤其是近代以來的、以奢談“抽象人”和崇拜“抽象人性”為特征的人文主義思潮做過深刻的批判,但馬克思的目的并不是要否定乃至拋棄西方人文主義的傳統,而是要使它奠基于歷史唯物主義的基礎之上。注重人的個體價值的實現,充分發揮德育的人文關懷價值,才能實現人的精神素質和心靈境界的提升,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學校德育的社會價值與個體價值是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6]當前高職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須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即從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和成才的需要出發,通過教育和引導學生,使學生的個人的需要與社會需要有機統一起來,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如此,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理應對此有所回應。#p#分頁標題#e#
三、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確立的有效性
有效性是人類對各種社會實踐進行評價的一個重要標準,是人類認識、評估、修正和指引自身各類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尺度。馬克思曾經說過:“任何人如果不同時為了自己的某種需要和為了這種需要的器官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正是人們對于有益、有利、有用等有效性的追求,人類才從各類實踐活動中獲得了實際需要的滿足,才形成了各種社會實踐活動的價值判斷,并成為維系人類社會發展的不竭動力。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的有效性,是指對思想政治教育活動正向結果與預設目標的契合度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作用發揮程度的評價判斷,是思想政治教育主體對教育客體發生作用、產生影響的價值評價判斷,也是真實反應思想政治教育及效果是否符合國家的教育培養目標的評價判斷,而不是任何吹毛求疵,經不起社會歷史考驗的空洞的“條條”。一般說來,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的有效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能否對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要素進行有效性評價。也就是說,這一標準能否評估高職思想政治教育各要素是否科學、合理、規范、高效,是否有益于促進高職思想政治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通常認為,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要素主要包括辦學理念、政治方向、機構建設、規章制度、師資隊伍、教師培訓、教學設施、經費劃撥等等。對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要素進行評價,實質上是對實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體,其效能優劣、好壞的評價。高職思想政治教育主體是高職一切思想政治教育活動的組織者、發起者、管理者、實施者和考核評估者,教育主體要素的有效性直接決定了思想政治教育活動的效能與效果。根據國內歷年來制定的思想政治教育評估體系來看,往往對于教育主體要素的評估是整個評估活動的主體,甚至是全部。對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要素進行評價,實質上是對高職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軟件與硬件建設的考察與評價。
二是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能否對思想政治教育過程進行有效性評價。高職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主要包括教師教育培訓過程、課堂教育教學過程、實踐教育教學過程、校園文化培養和建設過程,以及日常學生教育管理過程等,它是教育主體根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要求,對客體實施教育過程的有效性進行評價。高職思想政治教育目標是在教育實施過程中實現的,教育實施過程是整個思想政治教育的最關鍵的環節。從這種意義上講,對思想政治教育過程有效性開展評價是整個思想政治教育評價的靈魂和核心,其實質是考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是否堅持從貼近社會實際出發、從貼近學生生活出發、從貼近學生思想出發的“三貼近”原則,能否熟練運用學生化的語言,能否通過通俗易懂的典型案例解讀,指明學習思想政治理論的意義、作用和方法,進而實現在思想認識上對學生進行思想和塑造目的。如果說思想政治教育要素評價只是對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軟件和硬件的評價,那么教育過程有效性評價,就是對高職院校教育工作者在思想政治教育實踐過程中,綜合運用軟件和硬件開展教育教學效能和效率的評價,也是對思想政治教育形式與方法、重視與力度的評價。
三是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能否對高職思想政治教育效果進行有效性評價。高職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主要是指學生的操行舉止、校風、學風、學生精神面貌、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認可度、用人單位意見反饋等,它是高職整個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及價值之所在。對高職思想政治教育效果進行有效性評價,其實質是考察高職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動是否在品行、素質和修養的培養和塑造方面實現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否在社會主義合格公民、合格建設者、合格接班人培養方面實現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否在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情操的積極、正面、良性的引領和指導方面實現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這一環節有效性評價既是前兩個評價環節的延續和必然結構,也是整個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活動的目的和歸宿。
四、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確立的可操作性
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要具有可操作性。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是在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活動中評價者應用于對象的價值尺度,是思想政治教育評價得以順利進行的基本要素,也是思想政治教育評價能否得出科學結論的關鍵,其主要的特征應該是也只能是評價標準的可操作性。一般認為,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的可操作性主要是指評價標準適于評價主體開展評價,以及評價標準適于評價客體整改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要適于評價主體開展評價。具體地說,就是評價標準要便于評價主體客觀準確地測量變量,避免不必要的歧義和爭論。它要求在制定評價指標體系時,要做到力求具體簡明,實用易行,使評價主體抓得住、摸得著、易操作、見效果,評價指標容易為評價對象理解和接受,指標不能繁雜、抽象、虛無縹緲、不可捉摸。一般認為,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要體現以下特征:一是評價標準的指標體系應該是可觀測的、可重復的、可直接操作的。二是評價指標體系所提示的測量或操作必須可行。三是評價指標體系最好能把變量轉化成數據形式。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要適于評價客體整改提高。它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指標體系的制定,一定要從高職院校的具體實際出發,既要符合國家開展思想政治教育評價的目的和統一要求,又要真實反應高職院校辦學水平以及學生思想素質的實際狀況,有利于高職思想政治教育進一步的整改提高。具體地說,高職思想政治教育評價標準既不能設計得太高,也不能設計得過低,否則評價活動都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評價標準過高容易挫傷被評對象的積極性,也不能低于高職思想政治教育實際水平,標準過低的話,又體現不出評價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