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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于2001年秋季在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8個實驗區開始啟動。2002年秋季,實驗區已增至500多個,全國共有1000多萬中小學生參與了新課程的實驗改革。到2005年秋季,全國所有的中小學生原則上都已進入新課程的學習。同時,普通高中和幼兒教育的課程改革也積極推進。與前幾輪相比,本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可以說是一個系統工程,它涵蓋了課程目標、課程結構、課程內容、課程管理和課程評價等方面;涉及了現行中、小學的所有學科。其影響面之廣,規模之大,是前所未有的。這也是我國基礎教育為推進素質教育而實施的一次極其深刻的變革。這次課改是在世界進入知識經濟時代和我國加入WTO的大環境下進行的,有著深厚的政治、經濟、文化和教育背景。就音樂教育學科來講,毫無疑問,它對在職和未來的音樂教師在教育思想、教育觀念、教學方法等諸多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高師院校培養的學生(將來的音樂教師)將會是素質教育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他們自身的素質如何,將直接關系到基礎教育改革的成敗。這就意味著我們必須根據基礎音樂教育改革的實際需要來主動調整高師音樂教育的培養目標和規格。 高等師范音樂教育是基礎音樂教育的工作母機,作為培養基礎音樂教育師資的高師音樂院(系)(也包括音樂學院的師范系)來說,我們現行的教育思維與機制、課程結構與設置、培養目標與模式等都存在著嚴重的不足與缺陷。這種狀況已經不能滿足基礎教育形勢發展的需要。目前,我國高師音樂教育(也包括音樂學院的師范系)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很多專家、學者都在思考:高師音樂教育如何主動適應基礎音樂教育改革,使我們的畢業生一走上工作崗位便能很快適應新的形勢,能真正肩負起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向縱深發展的神圣使命。這的確是當前高師音樂教育界無法回避的問題。高師音樂教育已經沒有更多的時間可以等待了,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我們只有認清現狀,興利除弊,大膽革新,才有更加美好的未來。就目前的情況看,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行調整與改革: 一、強化為基礎音樂教育服務的思想 高師音樂教育應為基礎音樂教育服務是國家對師范音樂教育培養目標的定位。多年來,高師音樂教育界就這一點在理論上已基本形成共識,但在實際工作中卻反映出為基礎音樂教育服務的觀念不強的問題: 1.有的高師院校把研究基礎教育方面的課題和文章不列入科研范疇。很多高校主管科研的職能部門及領導都認為:科研就要爭取搞幾項驚人的發明創造,論文就要爭取寫那種發表在核心刊物上的讓人覺得高深莫測、怎么讀也讀不懂的文章。我認為目前我們在評定核心期刊的思路上似乎有些偏差,指標體系在結構上也有些失衡,這種偏差和失衡已經導致有些專業或學科——特別是新興的邊緣學科根本就沒有一種所謂的核心刊物,但在評定職稱或科研業績時卻經常被“一刀切”。事實表明,當下我們的評價機制存在著嚴重的漏洞和缺陷,總是以不惜犧牲一部分人員的利益來成就另一部分人員極度膨脹的欲望與虛榮,致使當前我國科研整體水平不高,科研心態虛無浮躁,很多人員已經喪失了崇高而嚴肅的科學研究精神。 2.另外,個別核心期刊在選擇文章的價值取向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音樂老師,更關心的是教學中的實際問題,不可能老是給學生講解這教、那教這經、那經的音樂;也不可能天天沉醉在這考古那考古的“古典主義”當中。但有趣的是,這類文章就是容易在核心刊物上發表,我想原因很簡單,這類文章一般人很難讀懂,因而也就不敢妄加評論。凡是讀不懂的肯定就是高深的,既然是高深的,那當然就該在重量級的刊物上發表了,真是漂亮的邏輯。這無形之中嚴重打擊了很多音樂老師致力于基礎音樂教育研究的熱情。至于基礎音樂教育方面,很多人都認為那是很淺顯的、沒有研究的價值。在相當部分領導或編輯心目中,他們是很不重視基礎教育理論研究的。從走上三尺講臺的那天開始,我一直在苦苦思索一個帶有邏輯悖論性質的問題——作為高師院校,連與自己息息相關的基礎教育的諸多問題都不屑一顧,那高師院校究竟要研究什么?!但至今我卻無法給自己找到滿意的答案。可悲的是這種現象在實際研究工作中,是非常普遍的。它嚴重制約了我國基礎教育的發展水平和速度,也使高師院校的研究視覺偏離了它原本應有的重要領域。 3.在教學中,高師院校音樂教育專業很多學科的老師只關注本門課程的教學和研究,對基礎音樂教育不感興趣,對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現狀一無所知。表現出觀念狹隘、各自為陣的“小農”意識,對音樂教育缺乏整體的把握與認識,這是當前高師音樂院(系)普遍存在的最嚴重的問題。他們都認為,了解、研究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變化,那是教《音樂教學論》老師的事情。這樣就順理成章地把高師音樂教育與基礎音樂教育接軌的沉重任務交給了音教法老師身上。我們的學生合不合格,走勢如何,都是音教法老師的事情,與音樂教育專業其它課程的老師無關,似乎一切都是音教法老師惹的“禍”。先不說這種約定俗成的看法對不對、合不合理,從一個側面我們看到了一個不爭的事實:音教法老師在本專業內部應該占有一席之地才對,但實際的情況是很多老師甚至個別領導都認為,《學科教學論》是豆芽科,導致學科教學論老師在本專業內部得不到應有的重視,他們的很多勞動都得不到應有的報酬這是目前我國高師音樂教育領域存在的令人啼笑皆非的尷尬悖論。這些顯然與2001年2月教育部印發的“關于積極配合和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教師培養培訓工作的意見”的文件精神不符。2002年12月初在福建武夷山召開的“全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發展與高師音樂教育專業教育教學改革學術研討會”上,楊瑞敏女士在發言中再次提出了這個問題。目前,中小學音樂教育在很多方面都正在或已經發生著深刻的變化,而很多高師音樂院(系)卻依然高高在上,關起門來搞自己的教學,還在繼續著封閉的人才培養模式,造成了高師與中小學之間嚴重脫節的現象。 事實上,不得不承認,我們在某些方面已經落到中、小學音樂教育的后邊去了。對于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現狀怎樣,在新形勢下他們需要什么規格的音樂師資,為什么要進行新一輪課程改革等問題,我們并沒有十分清楚的認識,這正如企業沒有很好的調研市場行情。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能生產出市場需要的合格“產品”嗎?要改變這種被動、尷尬的局面,高師音樂教育必須要拿出甘當“小學生”的勇氣,在政策上要對研究基礎音樂教育方面的課題予以適當傾斜,在資金上要對基礎教育理論及實踐層面的研究加大投入,進一步強化和切實貫徹為基礎音樂教育服務的思想。#p#分頁標題#e# 二、改革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課程設置 2001年12月教育部在《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十五”計劃》中,要求各師范院校在啟動新一輪師范教育教學改革工作中,應根據基礎教育新課程體系的要求,調整培養目標、課程結構、專業設置,改革教學方法和培養模式,加強教育學科建設,強化實踐環節,提高教師培養專業化水平,增強畢業生的教育教學水平與自我發展能力。 現行高師音樂教育專業在課程設置方面的確存在著比較大的問題,與專業音樂院校的課程設置基本上沒有什么兩樣。師范專業與表演專業唯一的區別就在于師范教育專業多開了幾門“老三篇”——《普通教育學》《普通心理學》及《學科教學論》等課程,結果搞成了師范性和專業性都明顯不足的局面。我們應根據基礎音樂教育改革情況,主動進行高師音樂教育專業課程結構的變革。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課程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1.通識課程即公共基礎課程內容不全,目前開設的實際上僅是政治教育;2.學科專業課程門類繁多,課程內容陳舊;3.教育類課程門類少,內容落后缺乏針對性;4.必修課程相對較多,選修課程較少,這些都極大阻礙了學生學習專業的積極性。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把音樂教育專業的課程進行重新調整、歸類;把相關的內容進行整合、滲透;在教材中加入新的合乎時展的教學內容;適當壓縮專業課程門數,多開一些選修課程。這樣,同學們便有了更多自主選擇的空間,可以了解更多新的信息。隨著視野的開闊,理論層面的拓寬,對學生們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與學習都有好處,從而突出了以興趣愛好為動力,充分尊重全體學生和注重學生個性發展的基本思路,增強了學生學習的主動性,也抓住了本次基礎課改的精神實質(要意識到,這在高等師范音樂教育中也同樣重要)。 在這方面,王耀華教授做了有益的探索。他把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課程分為教養課程(即公共課)和音樂專業課程兩大類。其中音樂專業課程又分為五大類別:1.音樂審美類課程;2.音樂表現類課程;3.音樂創造類課程;4.音樂與相關文化類課程;5.音樂教育類課程。這一劃分法很獨到,它對學科進行了有意的整合,進一步理清了各門學科的歸屬關系。但也有不足之處,因為:1.新《課標》最基本的理念是:在整個音樂教學過程中,教師應以音樂審美為核心貫穿其中,潛移默化地培育學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即使是音樂基礎知識的學習和基本技能的掌握,都應有積極的審美體驗。這正是音樂藝術及音樂學科的重要功能。也說明在所有音樂課程的學習中都應包含積極的審美情感因素,因此單純把音樂審美課程作為一大類來劃分就有點欠妥了;2.基本沿襲了我國各師范院校把各專業的課程按“公共”與“專業”兩大體系來歸類的傳統分法。這種分法我認為本身是不科學的,因為公共課程和專業課程的界定本身就是模糊的和不合理的。按理說每個專業只要是按教學計劃開設的所有課程都應屬于專業課程,得到同樣的對待,沒有必要在里面再來分個遠近親疏。師范專業更不應把教育類課程帶上“公共”二字。當然,目前“公共”二字主要意味著各個系(科)都在學這一類內容相同的課程。但反過來,既然各系(科)都要學這一類課程,那就更說明此類課程重要和有改革的必要,也就更不能沾“公共”二字。否則,人們在心理取舍上自然就會有輕有重,認為它沒有傳統意義上所謂的專業課程重要,無意中對學生的學習起了不好的導向作用。因此在課程分類上最好去掉“專業”和“公共”幾個字,這絕對不是在做文字游戲。 建議把音樂教育專業的課程分為四個大類:1.特色文化修養類課程,包括《馬克思主義原理》《思想概論》《鄧小平理論》《法律基礎》《社會主義建設》《形勢政策》《國防教育》《中國革命史》《思想品德》《大學語文》《中國傳統文化》等;2.技能表現類課程,包括《聲樂及演唱》《鋼琴與配奏》《歌曲作法與伴奏寫作》《樂器演奏》《計算機與電腦音樂》《合唱與指揮》《和聲》《復調》《配器法》《視唱練耳》《音樂會節目編排》《形體與舞蹈》《音樂采風》《普通話》《大學英語》等;3、音樂理論修養類課程,包括《中外民族民間音樂》《音樂美學》《中外音樂史》《基本樂理》《音樂欣賞》《音樂作品分析基礎》《音樂與文化》《聲樂美學》《鋼琴美學》《中外聲樂發展史》《鋼琴發展史》《藝術概論》等;4.音樂教育技術理論類課程(第三部分將專門分析)。這樣分類的好處是:顯得相對簡化,實現了課程整合,為開設更多新課程提供了時間,重要的是免去了誰輕誰重的爭論。 當然,在這些課程的開課形式上視其具體情況可多種多樣:有些課程可以搞成必修課,有些則可搞成選修課;有些課程還可以講座的形式進行。 三、改革教育技術理論類課程,增加選修課程 高師教育技術類課程(以前叫公共教育類課程)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1.教材體系封閉僵化,缺乏創新;教材內容空洞、抽象,脫離我國中小學教育實際,沒有充分吸收新的教育理論思想及教育技術和新興邊緣學科發展取得的最新成果,缺乏較強的針對性和時代感,很少關注當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2.課程門類較少,課程結構老化。目前很多師范院校的教育學科課程仍然遵循著改革開放初確立的《普通教育學》《普通心理學》《學科教學論》(當時叫學科教學法)的“老三門”課程模式,并且各系(科)學的教育課程內容完全一樣,缺乏必要的專業針對性。這些直接導致了學生都認為教育類課程非常重要,但就是不愿努力去學的怪現象。長此以往學生的教育理論水平可想而知,這種狀況肯定不能適應中小學基礎音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 因此建議:1.調整現行《教育學》《心理學》的某些內容,把它們與各具體專業相互銜接、滲透。如音樂教育專業可開設《音樂教育學》和《音樂心理學》;2.拓寬豐富教育類課程,適當增加選修課程門數,特別是跨系選修,有條件的還可搞跨校選修。原國家教委頒發的高等師范院校教學方案規定了教育理論課程比重約占15%,但實際上大多數院校遠未達到這個要求;而在發達國家的高師課程結構中,教育技術理論課程門類豐富,課時充足,一般都占到30%左右,他們非常注重教育臨場實習等實踐課程。如美國,教育課程已占20%左右。#p#分頁標題#e# 改革后的音樂教育技術理論類課程主要包括:《音樂教育學》《音樂心理學》《青少年心理學》《音樂教學論》《CAI課件制作》《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中外音樂教育史》《現代教育技術學》《現代教育思想》《比較中小學音樂教育》《音樂教育科學研究方法》《基礎教育專題》《教育政策與法規》《論文寫作基礎》《試講訓練與案例分析》《音樂教育實習》等。其中必修課為:《音樂教育學》《音樂心理學》《青少年心理學》《音樂教學論》《CAI課件制作》《音樂教育科學研究方法》《試講訓練與案例分析》《音樂教育實習》等;選修課主要開設《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中外音樂教育史》《現代教育技術學》《中外音樂教育思想》《比較中小學音樂教育》《基礎教育專題》《教育法規與政策》等。這只是一個思路,具體課程還可做適當調整。這個課程改革方案明顯地強化了教育技術理論類課程,增加了教育選修課程。其實一個高校能否開設出更多選修課程,也是國際上衡量其辦學水平和層次的重要標尺。 四、抓好教育實習工作,搞好實習基地建設 音樂教育實習是學生走向工作崗位前的最后一道關卡。教育實習階段的磨練,使學生更深刻地了解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現狀與發展趨勢,增強教師職業道德和責任感,樹立為我國音樂教育事業奉獻的獻身精神;同時通過音樂教育實習,也可檢驗同學們的素質能力,好及時調整自己的知識結構,使我們出口的“產品”質量更有保證。因此音樂教育實習對每個音樂教育專業的學生來說都是非常重要和必不可少的,應該進一步強化。這也是當今世界高師教育改革的一大趨勢。 但目前全國絕大多數師范院校都存在著實習時間偏短、實習基地不穩、隨意性較大的問題。絕大部分院校目前音樂教育專業本科實習的時間只有一個半月(六周),專科一個月。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要讓學生充分感受教師職業的神圣與光榮,培養為教育獻身的精神,效果顯然并不理想。看來適當延長音樂教育實習的時間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如果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課程結構和設置不進行調整與改革,那么要適當延長音樂教育實習的時間,切實抓好音樂教育實習工作就只能是一句空話。個別教育專家已開始關注這一問題,有些院校已經在進行這方面的試驗。西華師范大學及其音樂系就根據實際,調整了自己的教學計劃。在大三年級專門用一年時間學習《音樂教學論》,其中教學法基本理論半年,學生試講半年。在試講期間,把大班試講與小組試講相結合。大班試講由專門的學科教學法老師組織,小組試講在全系范圍內選調老師組織實施。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實行“講”(老師示范)、“寫”(教案)、“練”(學生操練)、“評”(互相評課)、“比”(各組間比賽)、“看”(到中小學見習觀摩)的六字方針。試講到某一個階段,在全系高年級內組織“課堂教學藝術比賽”。在大四年級上學期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音樂教育實習。實習完后學校還要專門舉行全校畢業生的“課堂教學藝術比賽”(各系推選一名選手參加)及實習成果展。這些都有力地提高了學生的師范技能和素質,使該校(系)畢業生的分配走勢良好,連續幾年就業率都在96%以上,先后被多家媒體報道,并被教育部授予“就業先進單位”。 此外,還要加大實習基地建設的力度,應廣泛、長期和中小學建立合作伙伴關系。定期召開實習基地中小學校長會議,聽取他們對學生實習情況的意見及對高師課程設置方面的建議;組織各系(科)分管教學的領導到實習基地進行考查和調研,掌握辦學的第一手資料,以即時調整高師音樂院(系)的辦學思路;還應建立畢業生跟蹤制度:對畢業的學生進行成長經歷個案跟蹤,了解他們在工作中的實際情況;邀請第一線的優秀老師座談、交流,了解有關基礎音樂教育改革的新信息。 總之,基礎音樂教育課程改革需要高師音樂院(系)的關懷和支持,也是高師音樂院(系)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應以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為契機,只有繼續強化為基礎音樂教育服務的思想,努力調整音樂教育專業的課程設置,大力推進教育技術理論類課程改革,適當增加選修課程門類,切實抓好音樂教育實習和實習基地的建設工作,才能在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洪流面前贏得主動。當然,要真正貫徹落實這些舉措,需要經過一個較長的時期,也需要多學科的合作和課程管理制度的變革,單純依靠某個系或專業是不行的。讓我們主動參與到課改中來,密切關注基礎音樂教育課程改革動態,為基礎音樂教育課程改革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由此推進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改革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