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學校道德及法制教育融合思索,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需要與使命: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的政策演變與發展脈絡
1992年9月和1993年6月,國家教委思政司組織召開了兩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課程教學改革與建設研討會。會議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將原來的“思想品德修養”、“人生哲理”整合為一門“思想道德修養”。此后,思想品德教育課程逐步由5門演變為3門,課程體系也開始逐漸走向規范化。1994年8月,為盡快適應改革開放和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中央頒布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必須站在歷史的高度,以戰略的眼光來認識新時期學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性”,“要重視培養學生開拓進取、自強自立、艱苦創業的精神;大力加強法制教育特別是憲法的教育;要有計劃地進行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教育”。1995年底,國家教委等3部門聯合《關于加強學校法制教育的意見》,指出:“學校法制教育是學校德育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要與學校的其他教育有機地結合起來,融法制教育于文化知識教育和思想教育之中,要與全民普法教育結合起來,著眼于現代人才基本素質的培訓。”采用文件形式對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進行強調,說明國家對這兩種教育的性質、定位和聯系已經有了較為清晰的認識。1998年,教育部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規范了高校“兩課”課程設置,把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思想品德課通盤考慮,統一規劃設計,要求思想品德課應當包括“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
2002年,教育部等4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要“堅持法制教育與思想政治教育相結合,堅持課堂教育與課外教育相結合,堅持近期目標與長遠目標相結合,不斷提高廣大青少年學生的法律素質,努力把青少年學生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合格人才。”200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明確指出,“以基本道德規范為基礎,深入進行公民道德教育。要認真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誠實守信為重點,廣泛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導大學生自覺遵守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范。堅持知行統一,積極開展道德實踐活動,把道德實踐活動融入大學生學習生活之中。”2005年,、教育部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和意見實施方案,要求充分認識和全面把握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重要性、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大力推進學科建設,不斷完善課程體系。在課程設置上,把思政必修課統一為:“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形勢與政策”“、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至此,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課程合二為一,承擔起了新的教育職責和歷史使命。從上述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政策發展軌跡來看,二者都是伴隨著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一路發展而來的。國際形勢的變化,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建設的需要,對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影響很大。可以說,不管是道德教育,還是法制教育,均要服從和服務于國家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差異與和諧: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的理論基礎與目標定位
道德和法律屬于上層建筑,都是調整社會關系以及人們行為規范的手段。道德和法律的關系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兩者自產生之日起就相互交織、相互作用。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道德則是人們在社會生產和生活過程中自然演化而形成的關于善與惡、正義與非正義的觀念及行為準則。“在人類共同生活的基本價值觀中,法律和道德擁有共同的基礎。對法律來說,具有社會約束力的道德即使不是充分條件,也是必要的基礎和條件。不僅如此,道德還是法的目標,法為占統治地位的道德服務,法應當以國家強制來實現作為道德基礎的核心價值,或者保護它不受侵害。”[1]法律是基本的道德,是道德規范的制度化實踐;道德則是不成文的法律。如果沒有道德的支持,法律就會形同虛設;而如果沒有法律的保障,道德也會蒼白無力。道德收斂我們的激情、欲望和習慣,使我們服從法律;法律則維護社會的正義、秩序,解決社會矛盾與對抗,促進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用無形的束縛幫助人們提高道德標準。盡管法律和道德有許多相通之處,但由于性質不同,且受歷史的、階級的以及經濟文化、民族習慣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這兩種規范仍然存在著種種差別、矛盾乃至沖突。法律不是萬能的,法律的觸角不可能深入到社會的每個角落,在大量的社會生活領域,法律并不加以干涉,而是讓渡于道德。法律以權利義務的機制安排和協調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系,道德則宣揚責任和友愛促進人際和諧;法律以他律的方式關注和規范人的外在行為,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對人的內心思想卻束手無策,道德則以自律的方式審視和約束人的內心活動,依靠社會輿論和宣傳教育來實施;法律具有規范的外在表現形式,道德則通常存在于人們的觀念、習慣和社會輿論中。法律和道德互為補充,相互依存,相互支撐,共同構成了維護國家安定、維系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發展進步所不可或缺的兩大支柱。
與道德和法律的關系一樣,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之間盡管也存在一些明顯的差別,但更是密切聯系、相輔相成、互相促進、不可偏廢的動態關系。然而,在兩者的目標定位上,學界長期以來卻一直存在著不同認識。有研究者認為,“以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來開展法制教育,不僅難以達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還將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沒。雖然法制教育有思想教育的成分,但法制教育不能等同于思想教育,如果完全按照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目的內容等牽強附會地冠之以法制教育,其結果只能將法制教育工作的開展誤入歧途。”[2]還有研究者認為,“法制教育不等于道德教育,二者在作用機制、形式、效果、范圍諸方面存在較大區別。二者之間的關聯并不必然導出法制教育就是道德教育或德育必須包涵法制教育的結論;二者的區別遠大于聯系……人為地放大法制教育的內涵進而以此取替道德教育,必然會使德育難負其重,導致德育邊界突破,概念泛化,無所不包,從而使德育淪為一種大雜燴。”[3]因此,有研究者主張,法制教育需要一個體系完整且地位獨立的制度來進行,其與道德教育應該并行不悖,互不干擾。上述觀點多半是混淆了法制教育和法學教育或法律教育的概念。法學教育或法律教育可以視為一種職業教育,其目標是培養適應法治社會需要的,具有系統法律知識、高尚職業道德、嚴謹法律思維和專業法律技能的專門法律人才,而法制教育的目標則與前二者截然不同。“高等學校的法制教育,目的不僅僅在于使學生了解一些法律知識,根本目的是增強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4]#p#分頁標題#e#
教育部、司法部等聯合的《關于加強學校法制教育的意見》也明確指出:“學校法制教育是學校德育的重要內容,是學生進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教育,培養學生樹立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的重要途徑,是實現依法治國的百年大計。”法律的優良品質所產生的強大內在影響力使法律體現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添加了法制教育的元素之后,可以克服思想政治教育領域人治化和隨意化的弊端,使思想政治教育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軌道。中國的法制教育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的屬性,這是其鮮明的中國特色,這一屬性和特色決定了法制教育不會也不應追求法學概念的精細化、法律知識的全面性和法學體系的完整性。與法學教育或法律教育相比,法制教育更像是一種啟蒙教育,它更多地強調培養學生的法制意識。狹隘地以法學教育或法律教育的視野和思維來考量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的關系,自然會得出不同的結論,而這種結論就難免偏頗。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都是思想政治理論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兩者所追求的價值目標具有趨同性。從當前和微觀來看,二者的價值目標主要是通過教育幫助學生增強社會主義法制觀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質,解決成長成才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從長遠和宏觀來看,兩者都是以人的全面發展為終極目標的。人的全面發展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我國教育方針的理論基石。通常意義上理解,人的全面發展是指人的活動、能力、個性和社會關系等多方面的充分與和諧發展。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今天,人的全面發展之所以能夠重新獲得高度關注,乃是因為只有全面發展的人才能擺脫單向度社會的束縛和羈絆,也才能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進而實現個人價值。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人的全面發展為終極目標是一種恰當的、合理的、科學的選擇和定位,是對時代訴求和教育目標的積極呼應與準確契合。
互動與融合: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的發展路徑
發達國家學校德育的成功經驗之一就是國家重視德育工作的領導并加強相關制度建設,促進德育與法制教育相結合。而我國長期以來對道德教育重視有加,對法制教育認識卻有偏差,以至于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發展不均衡。“各高校對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往往重視道德教育,而忽視法制教育,表現為重勸導輕約束、重自律輕他律、重揚善輕抑惡,其直接后果是‘站得高、行得低,說得多、做得少,口氣大、效果小’。”[5]總結國外的成功經驗可以得出,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必須同等重視,平均用力,實現兩者的有機融合和無縫銜接,而不應重德輕法,厚此薄彼。在發展路徑上,應當以道德與法律的辯證關系和認知規律為邏輯起點,以民主法治和人本主義為教育原則,以發揮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的優勢為結合點,以教育教學方式的改革為著力點,使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進大學生全面發展的價值目標得到充分實現。教學形態上,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應努力呈現出互動性和交叉性,在法制教育中體現道德精神,在道德教育中滲透法制元素。要“改變‘拼盤式’的內容體系框架,結合大學生認知的特點———聯動性特征,利用其思想信息的饑渴性、思想接受的前瞻性、思想接受的情緒性等特點,創建以行為規范為基礎、以思想觀念為核心、以相關權利與義務為重點的道德與法制教育教學內容體系。”[6]要改變單一知識教育現狀,構建知識傳授、觀念引導、能力培養三位一體的道德法制教育教學新模式。
廣泛開展行之有效的社會實踐、主題教育和志愿者活動,將課堂教學和課外教學結合起來,使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從本體說教邁向主體實踐,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熱情,增強大學生對道德和法制的感性和理性認識。教師隊伍建設上,必須有一支政治素質過硬、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的教師隊伍。對從事相關課程教學的教師來說,首先應明確教學目的,端正教學態度,要深刻理解和領會教育部整合“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課的意義,把認識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精神上來,不斷完善知識結構,加強理論修養。其次,要充分認識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機結合的必要性,深入研究教材內容,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藝術。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需要構建一個包括學校、家庭、社會等在內的全方位、全過程、全員育人的教育方法體系,還需要包括思政教師、專業課教師、輔導員等在內的所有教職員工齊心協力打造思政教育大平臺,并使其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目標的實現是一個循序漸進、持之以恒的長期過程,遠非一門“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就能完成使命的。我們應當把課堂理論知識的傳授與具體的社會實踐活動緊密結合起來,打破學科間的界限,探索多元的方法,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使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專業教育緊密結合,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培養大學生良好的道德和法律素質,引導大學生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成就人的全面發展這一終極命題。(本文作者:顧相偉 單位:上海遠程教育集團法律與行政系)